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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8篇

时间:2024-04-17 15:35:19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1

一、强化法制宣传,做到依法治村

当前,强化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迫在眉睫,我们要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首先,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其次,要定期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依法管理,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二、规范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在明晰产权、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建立集体资产台账

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积极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首先,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来规范管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其次,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群众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4.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

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自觉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四、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2

一、创建内容

(一)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盐池县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出台的20项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出台了相应的财务收入、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资产经营等制度,规范了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文本、招标投标文书。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到位。盐池县严格执行有关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规定,全县所有的村建立了村务监督机构或民主理财小组,依法依规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财务公开、村干部履职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村民主理财小组活动正常,执行村级集体财务“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工作流程。群众评议的考核机制健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农经发[2011]13号)的要求,定期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全方位公开。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职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开展定期审计,对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与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基础扎实。2009年以来,县级统一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家底清晰。全面实行会计委托服务制,建立县级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管理平台,积极推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多方位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健全、档案管理规范。乡(镇)党委、政府重视,有专门机构或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档案工作。乡(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有经费保障。农村集体“三资”档案管理规范,凡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标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做到及时立卷归档。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取得成效

(一)抓制度建设,建立“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村集体组织支取代管资金时,先提出用款申请并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由村报账员填制《村集体资金审批单》,并由村两委负责人、村监会签字盖章,报乡镇中心、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经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提款事宜。同时,对村报账员、财务计划、财务收支、票据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

2.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乡镇中心集中建立各村资产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固定资产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座落位置。固定资产的增减,各村必须在当月携带有关凭证到中心登记,并同时向乡镇纪委报告。各村购建和处置集体资产时,必须向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方可进行。中心对村集体资产处置全程进行监督,根据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对处置项目的讨论决定,帮助起草集体资产处置公告,监督检查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做到参谋不决策、协办不包办。村组资产、资源出租发包,要在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基础上,由县财政、纪检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中心集中对外发包,履行招投标程序,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管,确保实现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3.建立民主决策和定期公开制度。建立了村级集体“三资”民主决策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重大事项,必须履行“五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按照“村书记、村主任共同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八项程序实施。同时,全县各村均建立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村“两委”将村级“三资”变动处置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把“家底”真实、全面地向村民公开。

4.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按照自治区三年一轮审的基本要求,每年由县农经站对1/3的村集体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由乡镇农经站对所辖1/3村民小组的“三资”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村、组集体资金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集体资产运行是否正常、有无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纪违法现象,同时对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张榜公布。近三年来,完成了对全县各村的审计任务,审计资金达5.8亿元,处罚违规违纪人员65人次。

5.建立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相关责任人员,情节较轻的,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赔偿损失、经济处罚四种形式进行处理;构成违纪的,建议乡镇或县纪检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层层抓监督,确保“三资”安全完整。

1.加强社会群众监督。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舆论监督。二是通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举报监督电话等方式,加强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三是各行政村均成立了村务监事会,对“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依法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加强纪检部门监督。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盐池县将纪检监察组织延伸至全县各村。各村在不增加村干部职数的情况下,配备了2―3名村务监督人员,加强对村级“三资”情况的监督。

3.加强审计监督。一是坚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由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负责审计,重点是征地补偿、粮食直补、工程建设等专项资金,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二是坚持干部离任审计。“两委”班子换届前,由农经部门组成审计组,重点对离任村干部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等进行全面审计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

(三)抓“三资”清查,切实摸清集体家底。1997年,盐池县就作为全区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试点县,为全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探索途径,总结经验。2010年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农牧厅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清查。采取以会计账目为依据,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再资产、后资源的方式,逐项核实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或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地研究,重新核实,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清理,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明确了产权关系,规范了“三资”管理,解决了账目混乱、处置不当等问题。

(四)搭建“两个”平台,夯实“三资”基础工作。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3

为了巩固和扩大我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成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2013年全区开展创建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农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县创建的通知》精神,以健全制度为基础,加强监督为手段,创新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信息化。形成一批制度健全、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手段先进的农村集体“三资四化”的典型,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制

各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贯彻省纪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机构健全、运转正常、操作规范、服务高效”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制度。

1、加强检查指导,促进工作开展。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服务,镇(街道、园区)是关键。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指导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理顺体制。各级农经部门要依据职能,切实做好对委托服务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镇(街道、园区)农经站(服务中心),受村集体委托,进行会计核算,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统计、台账建立和日常监管工作。

2、加强基础建设,强化保障措施。镇(街道、园区)农经站(服务中心)应选配3-5名具备省农经部门《上岗证》和会计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便民、实用的原则,在镇(街道、园区)政府所在地设置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配置微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信息查询和网络监控等设备。同时,服务中心应设立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档案室或专柜。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

3、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农经站(服务中心)人员要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分村(居)设置银行账户,分村(居)建立会计账簿,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加强财务收入管理,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各项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其他收入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或“小金库”。规范财务开支审批程序,集体资金支出实行联签会审,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加强对村级大额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收支公布表。实行村级举债问责制,对年底前形成的村级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建立债务台账,加强对村级债务的管理。

4、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实施细则,明确范围,规范服务流程。要加强对委托工作的管理,制定服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健全和完善委托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四化”的有效载体。区农委、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村(居)农村集体“三资四化”管理,以区为单位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四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有条件的村(居)实行组账村,以市农村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为平台,实现组级农村集体“三资四化”监管。

1、明确建设目标。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资源共享、分级管理”原则。以市农村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为基础,统一建立数据库,统一软件标准,统一模块设计、信息采集。实现实时传递、数据分析、业务处理、查询汇总、监控指导、网络预警一体化。形成市区镇村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平台。

2、加强权限管理。在网络化监管系统中,针对不同层级,实行统一的权限管理。市、区、镇主管部门主要对所辖范围的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和预警;镇(街道、园区)农经站(服务中心)主要对受委托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和“三资”公开等业务通过市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进行监理;村(居)主要对本集体“三资”情况实行实时查询,并采用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开,有条件的村(居)实行组账村并对受委托的组级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和“三资”公开等主要通过市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进行监理。

3、加快实施进程。各镇(街道、园区)、村(居)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化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分步组织实施。在推行委托制的基础上,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培训指导,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不断创新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

1、推行民主决策,加强民主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包括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确定和变更等,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有关集体财务活动和村集体“三资”运营情况,要按月或按季进行公示,并做到公示形式多样化,公示内容明细化。要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或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职能、完善规则,对集体资金收支和资产资源处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要构建新型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以区为单位,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率达到100%。

2、加强业务监管,深化会计监督。镇(街道、园区)委托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电算化和网络化手段,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业务监管。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把凭证审核关,村集体收入和内部往来必须统一使用省规定的内部结算凭证,并办理领用登记和实行定期收缴核销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和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要予以退回,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不真实、不合法和违反政策的村级财务收支凭证不予受理入账。要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盘点库存现金,加强收入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实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年检制度,掌握增减变动,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3、把握重点环节,加强审计监督。区农委、镇(街道、园区)等部门要组织对集体资金使用和财务预决算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重点审计。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责任和离任审计工作,对村干部任期内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项目工程建设、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公布,对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三资”问题的,要进行责任追究,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建立督查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区农委、区纪检监察等部门、各镇(街道、园区)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督查制度,坚持抽查与巡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委托工作的落实情况,网络监管平台的建设情况,资产资源的运营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查处情况等。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四)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

各镇(街道、园区)、村(居)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民主程序,确定经营方式,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1、认真清理和规范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对过去签订的有关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各地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清理。对于内容不规范、事项不具体的合同,可与当事人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对于价格有失公允、标的明显过低,且承包租赁期过长,农民群众有意见的,可采取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纠正。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合同,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清理完善已签合同的基础上,把合同管理和监督纳入委托范围,加强合同签订指导,统一合同格式文本,建立合同管理档案,清收拖欠的承包租赁金,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2、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方式创新。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以及集体投入的工程项目建设,都要制定相关方案,在履行民主程序后,采取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方式进行。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利用“三资”,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与专业大户、技术能人、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联合与合作,共兴共建农业农村发展项目,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应积极引导集体资产资源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公平交易,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提高资产资源的收益率。对于经营性资产较多、收益比较稳定的村,可根据农民意愿,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更多的农民直接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3、严格规范资产评估和招投标程序。村集体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或以资产参股、联营、合作以及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等,应对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应由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招投标经营的,应事先制定招投标文件,提出招投标方案,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镇(街道、园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机构和村两委共同组织实施,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结果应及时公开,中标方和招标方要依法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报镇(街道、园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机构备案。以区为单位,年内必须全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到2014年,村级集体净资产总量年增长6%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12%以上。

三、具体措施

为推进全区创建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活动的开展,区农委、区纪检监察等部门、镇(街道、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督查指导,注意总结经验,确保全区创建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活动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规范年建设活动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紧密结合省农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区创建的通知》(农经〔〕2号)要求,联系本部门、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创建省级农村集体示范区活动的重点和内容,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创建省级农村集体示范区活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宣传栏、印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农村集体示范区的重要意义以及活动的内容与要求,让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开展业务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做到统一管理、材、统一培训。今年,对镇“村账”人员要进行集中培训,为创建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4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对策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历来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因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也成了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那么,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村级财务管理中混乱的状况?充分发挥村级财务管理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本文就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了粗浅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治村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1〕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科技论文。首先,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来规范管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其次,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社)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社员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4.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2〕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四、积极探索新财务管理形式,理顺管理体制

推行村(社)会计委托制,是适应村(社)集体资产存量较小、经济业务往来较少的一种新财务管理形式,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村社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按照自愿的原则,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记账协议,进行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3〕

五、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会计电算化,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最终实现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核心的农经电算化,为将来的农村信息化打下基础,包括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实践证明,凡是实行了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群众因财务问题发生的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增加。

六、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张榜公布。科技论文。财务公开栏应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科技论文。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七、履行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真正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小组成员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组长不得由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八、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要有固定的审计人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水电费、发包及上交款、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九、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要分设,财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岗位责任制。

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3〕战树毅。开拓创新,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J].农村经营管理,2005,(03)。

〔2〕李容根。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J].农村经营管理,2005,(03)。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5

关键词:农村财务;调查研究;建议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7A-0097-02

在今年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师生互动平台上学员的咨询结合我于2007年8月至11月深入农村基层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核查账务,深刻认识到: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产权不明,债务不清,无资产台账,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理财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

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颁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1]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首先,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专户存储、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使用情况。其次,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村民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4.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

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2]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四、积极探索新的财务管理形式,理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体制

推行村会计委托制,是适应村集体资产存量较小、经济业务往来较少的一种新财务管理形式,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村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按照自愿的原则,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记账协议,进行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

五、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会计电算化,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最终实现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核心的农经电算化,为将来的农村信息打下基础,包括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实践证明,凡是实现了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群众因财务问题发生的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对财务工作满意程度明显增加。

六、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民主理财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的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应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开栏内及时公开,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的情况。

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的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小组成员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组长不得由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七、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规范

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要有固定的审计人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水电费、发包及上交款、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八、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家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

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财,爱岗敬业,依法奉公;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王世定,徐玉德.《货币资金控制实务与案例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6

一、必须从落实责任入手,整合资源,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领导机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此,我们坚持把落实各级和各个环节责任作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管理机制, 进而在全乡形成了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具体来讲,就是要落实好“三抓”。一是抓领导,强化管理意识。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门领导组织,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在村级也要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我们黑山寺乡在成立相关领导组织的同时,认真制定并出台了《黑山寺乡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乡直各部门要特别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依法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二是抓队伍,整合管理资源。各有关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职责。如乡纪委负责查纠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的违纪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农经站负责对农村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民政所负责监督村级履行民主议事程序,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对农村资产予以监督管理;农业综合站负责对集体土地、沙场等自然资源的管理;重点办负责对农村工程招投标和经济承包合同工作的业务指导。三是抓考核,兑现管理绩效。制定“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到村级领导班子考核中,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干部群众有意见的,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先树优活动。我乡在2009年初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就有两名上届村干部因“三资”管理不善而被取消竞选“两委”干部资格。

二、必须从规范运作入手,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保障机制

规范的制度是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根本保障。我们不断完善《民主理财制度》、《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处置制度》和《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在资金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我乡制定出台了《黑山寺乡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全乡10个村全部施行“村财乡管”,任何集体开支,首先由经办人作出预算,向村主管财务的领导提出申请,村主管财务的领导根据开支项目和数额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开支项目不论大小,都需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共同签字。严格实行票据“三审”制度。即先由报账员审核,再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无疑义后加盖验讫专用章,最后报乡农经站复核,加盖主管领导印鉴后方可下账。所有支出实行预算制,严格实行“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工作制度。二是在资产方面严格监管。我们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并将各村的资产情况全部录入电脑,根据实际增减随时更新,对增减情况及时记录归档。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在资源方面规范管理。我们建立了集体资源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定了乡、村集体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乡、村集体资源发包、租赁、出售、拍卖等,必须向乡“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乡“三资”服务中心按工作流程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定点招标。招标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方案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

三、必须从严格程序入手,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运行机制

加强“三资”管理,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实践证明,实行村集体“三资”委托制,可以有效地控制非合理性的支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依托乡镇农经站成立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主要村集体会计账目和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会计档案,提供会计信息。我乡在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村与乡“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签订了委托协议,成立了“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银行账户,各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报账和村“三资”日常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等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做到人员、经费到位,办公场地、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监管有力。通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这一载体,村里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按照重大事项申报程序办理,最后报乡“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在各村报账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携带会议记录、协议、合同等材料,经“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查验,符合程序和有关规定的才能由“会计服务中心”随票据一同入账,否则“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拒收、拒支。过去村花钱都是先花钱后记账,如今执行了预算制,中心审核后才能执行,不但杜绝了胡支乱花,也杜绝了“白条”。全乡10个行政村通过实行农村“三资”委托,每年规范资金达千万元,使村“三资”管理逐渐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强化了对农村经济事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违纪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必须从创新方法入手,阳光施政,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监督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提高透明度,实行阳光施政,才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有效遏制腐败问题发生。我乡在制定“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民主决策制度、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和监督制度。在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中,我们创新运用了“4+2”工作法,即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四议”和决议公开、结果公开“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形成了农村“三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阳光运行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度逐步提高,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全乡因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群众问题呈明显下降趋势。通过推广“4+2”工作法,有效提升了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增强了村“两委”班子的向心力,扩大了党员队伍的影响力,激发了广大村民的创造力,形成了强大合力。

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了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7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源头治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是民主管理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二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集体物资购置、工程项目建设应当实行公开集中采购。三是规范运作的原则。要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从而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营运、全程化监督。四是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高效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二)工作目标。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县9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自有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包括村集体原有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国家及上级拨入的资金收入、其它收入和村级各项支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借款和积累形成的,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库存物资、各项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村集体接受捐赠、资助、奖励等形成的资产,以及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三、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一是管理制度要健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收入解缴、支出审批、物资购置、票据使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村组内部结算必须统一使用县经管部门监制的结算票据,各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申领核销制度。

二是监督审计要强化。对额度较大的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建设工程实行集中、公开采购方式,对决策、预算、招投标、价格、质量等重要环节严格审验,对上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现金和物资补贴兑现,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征地补偿费分配,集体资源发包收益,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项目进行严格审计。

三是账务处理要规范。各乡镇农村“三资”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到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发生各项财务收支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会计及时规范地进行账务处理。

四是财务公开要及时。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季至少公开一次,主要公开资金收支、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资产经营、资源发包租赁等内容。财务公开后,要安排专人听取和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公开的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是资产台账要建立。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并逐一登记造册,对账实不符,产权不清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妥善处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明确产权属性,同时对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保证账实相符。

二是资产评估要准确。农村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1、集体资产拍卖、转让;2、集体所属企业兼并、出售、联营、破产清算;3、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况。进行集体资产评估必须委托经管部门或具有合法资格的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办理,评估结果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定。

三是资产经营要民主。农村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变更和主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集体资产经营要公开透明,经营收益及时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

一是资源家底要摸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确认,在确认所有权的基础上,按照资源的类别、数量、坐落、四界等项目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二是土地承包要规范。农村家庭经营承包的土地、林地等集体资源的发包经营必须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承包关系确立后应及时向承包者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

三是土地流转要有序。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流转手续。

四是资源发包要公开。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机动地、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集体资源,都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有偿转让其使用权。凡村组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必须报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审查备案。

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新方式和新途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不断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活力和为农户服务的能力。

(一)不断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是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的重要方面。村集体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集体“三资”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更,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有关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布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听取本村全体村民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对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集体“三资”规范、高效营运。

(二)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按照“资产存量清楚、产权主体清晰、股权量化合理、组织机构健全、监管体系完善、运营机制规范”的要求,在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稳步推进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联合和合作,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全面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组建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结合我县实际,各乡镇以财政所(经管站)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下设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中心,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使村集体“三资”管理尽快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稳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宣传发动、清查建档、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项工作。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篇8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对策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历来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因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也成了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那么,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村级财务管理中混乱的状况?充分发挥村级财务管理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本文就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了粗浅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治村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1〕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科技论文。首先,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来规范管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其次,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社)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社员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4.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2〕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四、积极探索新财务管理形式,理顺管理体制

推行村(社)会计委托制,是适应村(社)集体资产存量较小、经济业务往来较少的一种新财务管理形式,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村社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按照自愿的原则,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记账协议,进行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3〕

五、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会计电算化,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最终实现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核心的农经电算化,为将来的农村信息化打下基础,包括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实践证明,凡是实行了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群众因财务问题发生的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增加。

六、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张榜公布。科技论文。财务公开栏应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科技论文。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七、履行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真正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小组成员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组长不得由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八、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要有固定的审计人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水电费、发包及上交款、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九、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要分设,财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岗位责任制。

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3〕战树毅。开拓创新,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J].农村经营管理,2005,(03)。

〔2〕李容根。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J].农村经营管理,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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