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于2018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旨在为广大青年法律学者提供一个交流学术思想、展现研究成果的平台,寻求真正属于中国法律青年的声音。同时,也是引领时代潮流,推广法治理念,促进法律文化,推动法学发展的一次尝试。杂志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评论、研究、案例分析等内容,所收录的稿件涉及法学伦理、司法解释、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人权保障等多个法学领域,为读者提供了一份丰富而且高质量的法律学术资源。该杂志作为一本青年法律学术期刊,为广大青年法律学者提供了一个提高学术能力和拓展人际关系的机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和学术价值,是学术界和法学爱好者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源。
Ⅰ、来稿切勿一稿多投。编辑部收到稿件之后,立即给作者回复。来稿经送有关专家审阅和编委会讨论,将在1个月之内决定是否刊用。
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法学理论、法律实务、国际法、宪法、刑法、民法等多个领域。
Ⅲ、题名。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紧扣文章主题,用语用词严谨规范且利于网络检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来语、缩写词、符号和代号。
Ⅳ、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Ⅴ、无特别约定情况下,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份一概用4位数字表示。小数的表示方法,一般情形下,小于1的数,需在小数点之前加0。
VI、摘要必须是独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说,摘要应当是独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现“本文论述了”、“笔者”等字样。
VII、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释义性注释是对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引用文献的原文摘录,要详细注明节略原文。
VIII、来稿内容包括(按顺序):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作者简介;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
IX、稿件若属科学基金资助或国家攻关项目或获科技成果奖者,请在稿件首页页脚内写明项目名称及其编号并附相关项目文件。
X、参考文献引用要科学、合理,特别是要尊重已在本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的作者的劳动,引用时应尽量考虑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献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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