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出,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 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Ⅱ、本刊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删节。作者不同意编辑部自行删改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Ⅲ、本刊拒绝一稿多投,且稿件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不得先于本刊在其他公开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专著、论文集、网站及自媒体等)上发表。
Ⅳ、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
Ⅴ、注释采取脚注的方式。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
VI、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VII、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VIII、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
IX、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
X、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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