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更名为《天津法学》。
《天津法学》于1999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12-1416/D,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天津法学》杂志是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刊物之一,致力于推动法学研究的发展和学术交流。杂志坚持学术严谨性和权威性,以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为主要内容,涵盖法律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杂志每年出版四期,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向读者提供。杂志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编辑团队,包括来自各大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他们严格审核投稿内容,确保文章的学术质量和研究深度。同时,杂志也鼓励青年学者积极投稿,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杂志在学术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发布了许多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并且引起了广泛的学术关注。通过学术交流和学术讨论,杂志为法学界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学术平台,推动了学术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Ⅰ、所有稿件应为作者独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稿件署名人负责。
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法学研究、立法建议、学术热点、金融法制、国际法研究、外国法制、司法理论与实践、案例辑要、警学研究等。
Ⅲ、标题。不超过3级。分别以“一、(一)1.”表示。前两级标题后面一般断行,尾部不带句号。第3级一般不断行,加句号。
Ⅳ、前言应交代本研究历史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阐述本研究创新点。
Ⅴ、图要有图序号,表要有表序号,单篇文章分别从图1或者表1开始计算。图中和表内的表述以及数据要与正文中内容一致。由于纸质集刊通常黑白印刷,因而图和表中的颜色不宜过于丰富。
VI、摘要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字数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一般不以“本文”、“作者”作为主语。
VII、注释:本刊实行“参考文献”与“注释”分开排版,“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紧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释以①②③……的序号单独排序,并注意注释符在文中不用上标格式。
VIII、来稿请注明作者简介( 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研究方向或主要从事工作、供职单位任职) 、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
IX、如果来稿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请在首页论文题名后以“宰”符号标注,并链接至论文首页地脚中表明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项目编号。
X、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的出处,用“[1]、[2]、[3]……”编号,置于参考文献之后;参考文献序号应与正文中序号对应,多次引用同一文献,在文内文献引用上标同一序号并标明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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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杂志是一本具有双刊号的期刊,该杂志的国内刊号是:12-1416/D,国际刊号是:1674-82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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