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与调解》于2020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10-1667/F,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是一本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期刊,面向国内外读者发行。自创办以来,本杂志一直致力于传播最新的法律知识、分享实践经验以及探讨理论前沿问题,深入分析当前商事仲裁与调解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提供详尽的数据支持和案例分析。对于推动我国乃至国际上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了纸质版外,商事仲裁与调解还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扩大影响力,如已加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等知名在线资源库,方便读者随时查阅最新信息。总之,它不仅为从事或关注商事争议解决的专业人士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材料,同时也为广大法学爱好者打开了一扇了解这一重要法律分支的大门。通过持续不断地推出高质量内容,该杂志正逐步成长为连接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之间的桥梁,在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和维护良好商业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Ⅰ、正文:文稿应具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晰,文字精练,用词规范。正文中的一级、二级、三级标题均要求单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序号,如:1,1.1,1.1.1。
Ⅱ、注释是对论文中特定名词或新名词的注解。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种。选择页末注的应在注释与正文之间加细线分隔,线的长度不应超过纸张的三分之一宽度。
Ⅲ、引用全部以参考文献形式呈现,置于正文之后。格式必须符合《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要求。无须提供注释(包括文中注释与脚注)、电子资源类型参考文献。
Ⅳ、同一篇文章有无图序须统一。图序和图题用5号黑体,图注、图字和分图题用6号宋体。图序与图题中间空一格,图题末尾不加标点,居中位于图下方。
Ⅴ、文题应准确、具体;简洁、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题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元素符号、分子式等。
VI、审稿: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如作者与某位审稿人存在学术上的不同见解,可申请审稿回避。
VII、提供作者简介:姓名、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工作单位(写到二级学院)、职称或职务、主要研究方向或学科特长或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VIII、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IX、来稿应符合栏目要求,要求原创,并体现求实、创新、严谨、规范的学风和文风,力求观点鲜明,论据可靠,数据精准,文字练达,具有前瞻性、实用性。
X、研究论文(包括研究简报)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与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单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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