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关键词应选择那些最具有检索意义的术语,通过这些术语反映论文所涉及的内容或领域,以便于读者检索到该论文。
Ⅱ、通信地址须详尽开列所在省(市、区)、城市、街道、门牌号码、邮编(邮寄样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法须注明手机号码、QQ邮箱或其他电子邮箱。
Ⅲ、来稿字数以10000-12000字为宜,所论重大学术问题的论文篇幅可不受此限。所有来稿均通过在线采编系统以附件形式投递。来稿请务必标明详细的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Email地址。请勿一稿多投,来稿3个月内未收到本刊录用或修改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Ⅳ、中文题名一般不允许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要求有作者署名,工作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邮政编码等信息。
Ⅴ、行文中的注释可使用脚注,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如果参考文献中已经有完备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简注,注释内容置于()内。
VI、引言:概述与本文立题相关的有关报道及当前存在的问题,重点说明本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阐述本文的目的,简述立题调研、文献分析,以及查阅方法、结论等。
VII、请酌情考虑文中图表的取舍,只保留与文章主题相关的图表,请务必提供清楚的插图,图形符号及制图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图表紧跟在相应文字段之后,并给出图号、图名。
VIII、摘要论著须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还必须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
IX、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位于文尾,按首字的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用序号[1]、[2]、[3]、[4]……标示,若只有一个参考文献,则文献前不加序号。
X、论文视角新颖、观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方法科学;论证严密,材料翔实可靠;结构严谨,语言简练,行文规范。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主题名称 | 发文量 | 相关发文学者 |
政府 | 662 | |
人民 | 603 | |
民政 | 595 | |
人民政府 | 586 | |
印发 | 500 | |
办公厅 | 484 | |
人民政府办公厅 | 442 | |
行政 | 159 | |
国务院 | 97 | |
国务院办公厅 | 77 |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规定》解读
本市提前实施轻型汽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市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