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研究》于2019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是一本专业性法学学术期刊,致力于推动中国尤其是上海地区的法学研究与实践发展,为法律学者、实务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学术交流平台。它的文章涵盖了广泛的法学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并且特别强调对新兴法律问题的研究与探讨。
本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刊登深入浅出的法学理论研究,还关注实际案例分析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价值。为了确保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期刊拥有一支由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组成的审稿团队,严格把控稿件质量。此外,它与中国知网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使得所有发表的文章都能通过电子方式被广泛查阅和下载,极大地促进了研究成果的传播与利用。总之,上海法学研究以其严谨的办刊态度、开放包容的内容风格,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赢得了良好声誉,成为了展示当代中国法学最新进展的重要窗口之一。
Ⅰ、结果要真实、准确地表达研究所获得的数据。所有数据必须经过统计学处理。表达形式可用文字、图和表,但三者内容不能重复。不要引证他人资料,不展开论证。
Ⅱ、参考文献需注明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引用期刊文章需注明刊名、年、卷(期);引用报纸文章需标明出版日期及版次。未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
Ⅲ、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进行修改、达到通过初审的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来稿请遵守学术规范,切勿一稿多投。
Ⅳ、稿件署名作者应为合法著作权人,文责自负,文章内容无违法违规、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注释资料中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等。
Ⅴ、本刊注释均采用脚注形式,文末不列参考文献。注释序号采用1,2,3……;同一文献被反复引用者,从第二次引注开始可标为“同注某某”。
VI、通常中文摘要以不超过400字为宜。应以第3人称的语气书写。不要使用“本人'’、‘作者’、“我们”等作为陈述的主语。
VII、题目:要求简洁、精炼,能够完整、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不宜以阿拉伯数字开头,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VIII、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IX、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原则上著录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的课题,需注明科研基金机构全称和自主好,中、英文双语著录,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下方,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X、来稿请提供作者筒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学位(或在读学历),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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