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高教》于1945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创刊以来,一直致力于反映和报道山东省内及全国范围内高等教育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为高校教师、研究人员以及教育管理者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交流平台。每期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多个方面。它不仅关注理论研究,也重视实践探索,力求将两者有机结合,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专门讨论特定主题或领域内的深入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教育·高教在国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在相关学术圈内被广泛引用。杂志还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通过举办研讨会、论坛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读者之间的互动交流。不仅是记录山东乃至全国高等教育发展历程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也是连接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之间桥梁的关键媒介。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推进,山东教育·高教将继续扮演着引领潮流、启迪思考的角色,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Ⅰ、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
Ⅱ、摘要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部分,其中中文摘要约300字,英文摘要约600-800字,关键词2至5个(中英文)。
Ⅲ、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所获学位、职称、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或研究方向、电子邮箱),并请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基金项目(编号)资助。
Ⅳ、标题的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的标题的词组结构应尽可能相同;文内接排的序号可用“⑴”。
Ⅴ、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与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
VI、注释:凡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释或说明为注释。用“①、②、③、④……”编号,置于正文之后。
VII、本刊刊登一定比例的校外稿,欢迎投稿。所刊用文章必须是作者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文责自负,不代表编辑部观点,不接受一稿数投。本刊有权压缩删改文章,作者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来稿末声明。
VIII、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IX、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X、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管理、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政治教育、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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