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评论》杂志论文投稿要求是什么?

来源:爱发表网整理 2025-04-24 09:58:33

《人大法律评论》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Ⅱ、作者须按作图数据绘图。曲线一般经曲线拟合并尽可能“直线化”,如通过对数、倒数等转换,直线应根据回归方程绘图。

Ⅲ、计量和计数单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标、黑白体、大小写应准确表达,对易混淆的请用铅笔标注。

Ⅳ、来稿应注重学术性和理论性,选题新颖、内容充实、论证严谨、文辞简练。若投稿三个月后尚未收到稿件录用通知单或修改意见者,作者可自行处理。

Ⅴ、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VI、本刊实行匿名评审制度,文责自负,切勿一稿多投。来稿一经刊用,即视为作者许可本刊使用该稿件的发表权、发行权、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

VII、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即页下注)。说明性文字与引用刊物信息均作为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编号形式为Word自动生成的数字加圈,注码样式为:①②③④⑤等。

VIII、题目:要求简洁、精炼,能够完整、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不宜以阿拉伯数字开头,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IX、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X、参考文献:对引文作者、出处、版本等详细情况的注明,序号为:[1][2][3]……格式为:序号、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主题名称 发文量 相关发文学者
法律 191 梅夏英;孙德鹏;李喜燕;李安安;梁咏
人大 71 王菁;张鑫;邹奕
人大法 63
人大法律 63
司法 51 范愉;何显兵;杨立新;梁平;王竹
民法 48 丁相顺;程啸;王利明;杨立新;王轶
法学 48 董静姝;姚远;陈兴良;吕世伦;梅夏英
法典 40 丁相顺;林来梵;王利明;程啸;谢望原
法治 39 孟涛;丁轶;孙德鹏;于浩;於兴中
权利 36 王利明;梅夏英;张世明;丁相顺;曹燕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法律解释的方法性原则——对四种法律解释方法性原则之方法属性的辩驳与重构

政治问题法律化及其限度

为什么应当将法律看作是可废止的?

布莱克斯通自然法理论之批判:边沁主权观念的起源

法律实证主义:理论、方法及实践立场

论法家的“势”中心说及其实践

信访的类型化及其法治展望

外逃贪腐人员涉案财产的特别没收

论农业产业政策的法律化——美国Horne v. Dep’t of Agriculture案的启示

再议制定经济法通则的必要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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