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独创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语言文字符合规范。见解独到,有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的稿件优先录用。
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学研究、表演理论与实践、艺术教育与文化产业研究、传统音乐与民族音乐、国际音乐文化交流等方面。
Ⅲ、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简明、准确,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能有标点、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
Ⅳ、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Ⅴ、计量单位与数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阿拉伯数字使用应遵循得体与前后一致的原则。
VI、摘要应当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并且拥有与文章同等量的主要信息。摘要不要出现“本文”“作者认为”之类的用语,字数为300~500 字。
VII、注释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释序号用[1],[2],[3]……标识,全文统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的右上角。
VIII、每篇论文的作者数最好不超过6位,若超过请投稿时附必要的说明,其他对研究有贡献者列入志谢部分。作者署名居中、英文题名下方,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逗号“,”隔开。
IX、基金课题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是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项目或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角横线下注明“基金项目。
X、参考文献作者以亲自阅过的近5年主要文献,对照原文核定,在正文中加注方括号角码。所有来稿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5条,综述20条左右。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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