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参谋·种业大观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题名应直接体现论文的要旨,必须与论文的内容相吻合。为方便读者检索,题名还应尽可能包含论文的关键词,以供二次文献编制题录、索引。
Ⅱ、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Ⅲ、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Ⅳ、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以3-8个为宜,其间均用“;”隔开,字体、字号为“楷体、五号”,“关键词”三字不加任何括号,字体、字号为“黑体、五号”。
Ⅴ、作者投至我刊的文图稿件均被视为自动承认其稿件系作者本人原创,无抄袭行为,并不包含任何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VI、请提供作者的详细通信地址(工作单位及所在地、邮编)、作者简介、联系方式(电话、邮箱),来稿处理结果,本刊将通过电子信函或电话通知作者。
VII、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VIII、同一种参考文献多次引用,要标为同一序号,文后不得多次著录;多次引用的文献在文内序号后用上标括号内分别标出每次引用文句的页码,文后著录不再标识页码。
IX、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X、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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