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用1……,二级标题用1.1……,余类推。通常不超过四级。
Ⅱ、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可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如“1”“1.1”“1.1.1”的形式。
Ⅲ、按学术研究规范和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Ⅳ、基金项目: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注明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Ⅴ、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书写。
VI、文献按作者姓氏的第一个字母依A-Z顺序分中、英文两部分排列,中文文献在前,英文文献在后。引文中的英文书名及期刊名用斜体,论文题目写入“”号内。
VII、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VIII、凡向本刊投稿,稿件录用后即视为授权本刊,并包括本刊关联的出版物、网站及其它合作出版物和网站。来稿恕不退还,一个月未见用稿通知请自行处理。
IX、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X、稿件自来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删改。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主题名称 | 发文量 | 相关发文学者 |
政府 | 1782 | |
民政 | 1338 | |
人民 | 1335 | |
人民政府 | 1310 | |
办公厅 | 880 | |
人民政府办公厅 | 717 | |
直属单位 | 454 | |
行政 | 427 | |
印发 | 329 | |
政府公报 | 305 |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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