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学》杂志着重刊登与法学相关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旨在推动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发展。内容涵盖了法学的各个领域,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践等。该杂志在推动法学学术研究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开展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术界、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旨在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探讨法学问题,展示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动态。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该杂志立足中国法学的研究实践,以推动中国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宗旨,致力于促进法学学术研究和法治建设的发展。
作为一本高品质的学术期刊,京师法学坚持严格的审稿标准和学术规范,确保所刊发的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质量。同时,杂志也注重与国内外法学界的交流和合作,积极组织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推动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总之,《京师法学》是一本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法学期刊,为法学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学术交流平台,对于推动法学领域的发展、提升法学研究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Ⅰ、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Ⅱ、图、表均应插放在文中第一次提到该图、表的正文下面。表、图题目及内容均须用中、英文双重表达。图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数据应有必要的统计分析。
Ⅲ、注释要完整规范,至少包括作者(编者)、译者、文献题目、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及杂志出版期号)、所引内容页码等信息;外文注释从其原有体例;引文出自互联网的,请注明题名、详细网址及访问时间。
Ⅳ、论文要明确地提出问题,论证严密,符合逻辑;对所研究问题的理论和现实背景有清楚的描述,对相关领域现有的研究有必要的说明;清晰说明已有文献与所投稿件在学术贡献方面的区别与承启关系,并指出论文的创新之处。
Ⅴ、论文中的引文参考文献采用脚注(页下注)形式,在正文中引文或注释的文字结束处,对应圆圈内加阿拉伯数字(①②③……)的序号(上标);每页独立顺序编号。
VI、来稿应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务、职称和工作单位、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单独一页纸打印,以便匿名审稿。
VII、摘要论著须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还必须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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