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税》于1994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22-1203/F,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吉林财税》杂志是一本专注于财税领域的学术期刊,旨在为学界和业界人士提供一个交流和分享财税知识和经验的平台。作为一本学术性财税刊物,以高品质的学术文章为主要内容,涵盖了财政、税收、财务等领域的研究成果、理论探讨、政策分析和实务经验,目标是促进财税学科的繁荣发展,为广大研究者和业界人士提供最新、最权威的财税信息和观点。杂志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财税领域的各个方面,定期刊载财政、税收、财务等理论研究论文,为读者呈现前沿的学术成果;同时也发布财税实务案例和经验分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财税知识。
《吉林财税》杂志致力于传播最新的财税研究成果和经验,扩大影响力和学术声誉。读者群体涵盖了财税研究者、政府部门、企业管理者、财务人员等各个层面的专业人士。杂志秉持开放、公正、客观的原则,追求学术的严谨性和实用性,努力成为财税领域的引领者和倡导者。
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税理论研究、财税实务案例、财税法规解读、财税政策分析、财税会计实践、财税专题研究、国际财税比较等。
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
Ⅲ、文稿中的小标题请依次使用: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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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关键词尽量使用MeSH词汇,或从文题、摘要、正文中选取与本文研究或讨论中的中心问题有关和必要的词。
VI、注释是对论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文内注释应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
VII、图表上符号要清晰注出,所视部位与背景对比度要大。图上符号与正文完全一致,函数图的纵横坐标所代表的物理量要注出其中文名称、代表符号及法定计量单位(与坐标位置平行写出)。
VIII、来稿请署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学位、职称、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IX、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若属多项基金资助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X、参考文献:将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数字加方括号标注并集中排列在注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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