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水利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对本书发表文章的任何转载,收录须经本书编委会同意;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得重复发表,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学研究、技术探讨、寒区水利、决策建议、工程实践等领域。
Ⅲ、文题应做到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不能使用笼统的、泛指性很强的词语,避免使用简称,缩写,化学结构式,药品商品名等不规范的词语,尽量不设副标题。
Ⅳ、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可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如“1”“1.1”“1.1.1”的形式。
Ⅴ、文中插图请用描图纸黑墨绘制或由计算机打出,插图要清楚,线条均匀,要有图题;表格用三线表,要有表题;图、表要有中英文对照的图题和表题。
VI、稿件须有“摘要”(中、英文),用以准确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的问题、研究目的以及论点、论据和结论,字数一般控制在 300 字以内。
VII、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列于当页脚注,用①②……标注。(注意:注释不是引文的参考文献,引文引用文献应放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VIII、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单位名之前加注相应的数字;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IX、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
X、直接引文之注释不加引领字“参见”,间接引文之注释应加引领词“参见”;如显示其他支持性文献,用“另参见”为引领词。对立性文献,则加说明性字句,诸如“不同的见解,请参见”之类。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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