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教育·小学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请勿一稿两投,自投稿之日起,凡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书,作者可自行另作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拟用稿件作必要的修改与删减,如不愿者,请在来稿中说明。
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评价与测量等方面的研究。
Ⅲ、文题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正文各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层次分明,可用至4级标题。
Ⅳ、正文:论文篇幅(包括摘要、图、表、参考文献)。应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结果、结论或讨论等几部分内容。
Ⅴ、正文中的图或表分别按图1、图2、图3、……或表1、表2、表3、……顺序编排,图的标题位于图的下方,表的标题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数据和资料来源。如有补充说明,应以“注:”的形式进行说明。
VI、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
VII、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VIII、注释和参考文献应分别著录。注释用于对文中特殊内容作解释说明,设为当页脚注;参考文献用于标明引文出处,列于正文之后,勿用脚注或尾注。
IX、如文章是基金资助项目,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用圆括号注明项目编号。
X、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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