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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查报告8篇

时间:2022-06-11 1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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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查报告

篇1

一、构建诉讼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一点双审三联动”工作机制的理论基础

(一)诉讼羁押问题的理论分析

1、羁押的实质。纵观国内外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羁押实质上都是一种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制度。但是,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制度并非仅限于羁押,拘留和逮捕以及刑罚等也会产生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后果。从理论上来说,羁押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在适用上必须经过严格的司法审查,只有具备法定情形并符合法定条件才能适用;同时,就限制、剥夺人身自由而言,羁押与监禁刑并无实质的区别。但是,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羁押与刑罚有着本质的不同,这就是羁押的非惩罚性。

2、羁押的功能。从理论上来说,无论羁押是否作为一种独立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其主要的功能都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即羁押具有程序性保障功能;同时,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包括对被告人的保障,以及对社会的保障,即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再犯新罪,危害证人、被害人,或对整个社会具有极为严重的危险性,羁押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保障。

3、羁押的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羁押的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其实是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宗旨。司法审查侧重于公权力的行使,其强调权力行使的有限性和合理性,而司法救济则侧重于从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方面,其强调对那些受到非法或不当行使公权力而受到损害的权利提供救济,其实质在于使得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机会将羁押的合法性、必要性问题提交给中立司法司法进行审查,并在羁押显属不合法、不必要时尽快予以变更。

(二)诉讼羁押问题的现实原因分析

1、羁押的附属性。在西方国家,羁押是一种独立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无论是在适用理由还是适用程序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在我国,羁押不仅不是一种独立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反而呈现出极强的附属性。在功能上,羁押附属于刑事实体判决,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在地位上,羁押附属于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拘留或逮捕的适用自动产生羁押的法律效果;在期限上,羁押附属于办案期限。

2、羁押替代措施的缺失。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强制措施要么本身就会导致羁押,要么在适用上会产生变相羁押的后果,唯一可起到替代羁押作用的取保候审由于适用范围的限制以及缺乏与羁押措施之间的转换机制,再加上制度设计和实践效力上的种种不足,并未真正发挥其替代作用。于是,强制措施体系过于依赖羁押和羁押替代措施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实践中羁押率的居高不下。

3、羁押解除、变更机制的缺乏。相比国外而言,我国在羁押的主动审查方面存在重大的立法缺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和变更。这虽然可以视为司法机关主动审查羁押合法性的法定要求,但这种法律规定仍然显得粗疏。法律并没有对审查程序、条件做任何的规定,也没有规定审查的间隔。而且由于审查仍然由作出决定的机关进行,并无中立的人员或机构的参与,无法避免行政化的缺陷,这在实践中表现为相关部门鲜少主动审查羁押是否有必要继续,甚至屡屡突破羁押期限,导致超期羁押。这种变更机制的缺乏直接导致了我国羁押状态的超稳定性,不利于被羁押人权利的保护。

4、羁押救济体系不发达。被羁押人在羁押中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必须有相应的救济机制加以保障,否则法律赋予的权利将无法实现。与域外的立法以及实践相比,我国的羁押救济体系在立法上存在缺陷,且在实践上运行不畅。主要表现在:缺乏羁押决定期间的救济、羁押执行期间的救济不完善、事后救济不完善、缺乏救济保障制度等等,这些均导致了羁押决定的做出完全依赖于公安、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并依据该证据作出的是否有羁押必要性的判断;实践中被羁押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极其困难;以及错误羁押的难以纠正等现实状况。

二、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制度特色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概述

作为整个羁押制度的核心,羁押必要性问题决定着羁押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和完善性。如何判断羁押必要性、以何种程序判断羁押必要性以及羁押必要性发生变化后如何重新评估等问题是整个羁押制度构建和完善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鉴于实践中轻微犯罪的羁押率和轻刑率均很高,且从轻微犯罪入手扩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面临较少的制度障碍,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互相配合、互为监督,对适用羁押的合法性、必要性,进行了多层次、多侧面、全方位的审查评估,并对违法、不必要的羁押进行了必要的纠正、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随着实践的深入,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交通肇事、轻伤害、盗窃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明确逮捕必要性认定的若干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从而形成了“一点双审三联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后文简称为模式)。所谓“一点”,是指以诉讼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为中心点。诉讼羁押的必要性,是诉讼羁押审查中的核心,是强化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改变一捕到底、一押到底现状、完善羁押体系的关键。所谓“双审”,是指针对羁押必要性采取静态审查与动态审查相结合的方式。静态审查是指作出羁押决定时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动态审查是指在羁押状态持续过程中,检察机关及时、定期、主动审查是否仍有必要采取羁押措施,并及时解除或者变更丧失必要性的羁押措施。所谓“三联动”指的是检察系统内侦监、公诉、监所三部门在羁押必要性问题上互相合作,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联动局面。其中,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对报捕案件进行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对捕后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诉部门负责在审查阶段审查羁押持续的必要性;监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侦查机关对羁押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对在押人员的羁押必要性实行动态监督。“三联动”在三部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形成协同一致、信息共享的动态审查、变更、监控机制,这不仅有利于加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力度,而且有利于推动检察业务资源的优化整合。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制度特色

1、羁押必要性判断因素的明晰

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是控制羁押率、提高羁押决定质量的关键步骤,而且羁押涉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自由,理应有较为明晰的必要性判断标准。但我国立法并未对“必要性”作出明晰的界定,仅仅在规定逮捕条件时提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但这一规定过于模糊,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有逮捕必要”的准确内核,再加上“够罪就捕”的提出,使得逮捕在适用时往往忽略了必要性这一关键要件。

模式率先就羁押必要性的明晰化进行了改革尝试,在最初选定的交通肇事、轻伤害、一万元以下盗窃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四类案件中,引入了“逮捕必要性评估表”机制,要求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实体刑事责任的证据同时,积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的证据。为全面考虑与判断羁押必要性相关的因素,提高羁押决定的质量,该模式建立了逮捕必要性评估系统,将逮捕必要性因素分为共性和特性两大部分,共性要素部分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特性要素部分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主要包括交通肇事案件、轻伤害案件、盗窃案件和未成年案件。共性因素包括:当事人是否有户籍证明、户口是否在本市、是否有证明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特殊主体[2]、不羁押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影响本案或其他案件侦查的可能、不羁押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形、前科情况[3]、在本地是否有固定住所或固定工作或学习单位、能否提供保证金或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担任保证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否存在某些特殊的情形[4]。对于盗窃案件,评估的因素有:犯罪情节[5]、数额和某些特殊情形[6]。对于伤害案件,评估的因素有:是否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伤害后果、是否赔偿被害人损失、是否存在特殊情形[7]。对于交通肇事案件,评估的因素有:是否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定刑期、案发后表现、是否赔偿被害人损失。[8]

随着实践的深入,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范围与标准作了进一步的扩大明晰。确定“羁押必要性审查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案件。[9]”这种将羁押必要性判断因素明晰的好处在于为办案人员判断羁押必要性时提供了相应的参照,有助于办案人员从整体上衡量是否有必要采取羁押措施,避免了以前较为抽象地考虑羁押必要性的问题,有助于提高羁押决定的质量,保证羁押适用的科学性。

2、动、静双审的羁押必要性监控机制

第一,把好批捕关,突出侦监部门的审批作用。侦监部门的职能是严格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重点是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风险评估结果的审查。为保证侦监部门在必要性审查方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必要性审查软件针对公安预审机关和检察院批捕机关设置了不同的进路。侦监部门在审查之后,对照公安机关移送的风险评估结果,如果认为确有逮捕必要,即批准逮捕。如果侦监部门认为案件可以做“无逮捕必要不捕”处理,在参考监所部门反馈的“监内表现情况评定表”后,可以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此,案件经过侦查预审部门和侦监部门的两道审查,并有监所部门的评定表作为佐证,最大限度地将没有羁押必要性的案件排除出去。

第二,强化监所部门的监控功能。监所部门是检察机关内部分工中贯穿整个侦查、批捕、、审判环节的重要业务部门,犯罪嫌疑人从拘留开始一直到判决生效、刑罚交付执行都处于监所检察监督的权力范围内。因此,监所部门对于被羁押人信息的获取、更新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监所部门在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方面主要发挥如下作用:(1)对整个诉讼过程中的羁押合法性进行审查;(2)监督建立羁押必要性特别档案,对有和解意向但未能在批捕阶段达成和解的案件跟踪关注。(3)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表现进行评定,及时对侦监、公诉部门的征询函进行反馈。(4)监督羁押措施的执行,针对不同的情况,直接向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到期预警”“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等。(5)对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进行跟踪监督。(6)保障被羁押人在押期间的合法权利。如此,监所部门的角色从单纯的看护型监督转变为全方位的审查型监督。

第三,发挥公诉部门吸纳异议、修正羁押决定的功能。公诉部门在审查阶段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审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以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两种形式进行。主动审查是指公诉部门的案件承办人收到移送审查案件材料后,结合监所部门的档案信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被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如果承办人认为有必要变更强制措施,在收到监所部门出具的在押人员“监内表现及思想改造情况评定表”,并充分考虑被羁押人各方面情况后,可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本机制对被羁押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人、律师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设置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即被动审查。公诉部门在接到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后,必须要在7日之内做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在7天之内,承办人不仅要讯问被羁押人,听取其辩解,听取其对取保候审的意见;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还要到其所在学校、基层自治组织进行品行调查,并将品行调查报告作为是否取保候审的依据。无论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公诉部门都应当说明理由。如此,公诉部门就很好地发挥了吸纳异议、修正错误羁押决定的功能。

第四,注重侦查监督权的统一行使。鉴于逮捕措施是由侦查监督部门作出,因此模式规定在审查阶段“经查具有可变更羁押强制措施情形的案件,公诉部门应在三日内,将申请书、讯问笔录等相关材料及部门意见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决定。侦查监督部门依照本制度第二节规定的审查程序及适用标准进行审查,在三日内作出决定通知公诉部门。[10]”即要求公诉部门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后,无论是主动审查还是被动审查,均应当由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决定,以保障侦查监督权的统一行使。

3、多元化的保障机制

为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有效性,特别是为彰显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模式还在探索中设置了多元的保障机制。

第一、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知晓权。在具体适用情况中,模式采取每诉讼阶段一告知权利的方式,将犯罪嫌疑人对羁押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达到熟知程度。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后,监所检察部门即向犯罪嫌疑人书面告知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及法定条件;侦查监督部门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后,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逮捕审查的期限及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侦查监督部门受理的延长羁押期限审查案件,通知监所检察部门24小时内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受理审查案件后,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时,应当同时送达列有“犯罪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1]上述告知程序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随着诉讼阶段的进展的一个递进,使犯罪嫌疑人对涉及自身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最大限度的透彻了解。

第二、积极推进刑事和解。从具体适用情况来看,在羁押必要性审查问题上,刑事和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说来,犯罪嫌疑人是否愿意赔偿、被害人是否同意达成谅解是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危害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风险的重要因素。模式正是基于这一点,在作出羁押决定、执行羁押决定期间赋予了当事人充分的刑事和解权利。

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间,应当及时告知案件双方当事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自行和解或到指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并送达书面的“刑事和解告知书”。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应当将其纳入羁押必要性量化审查,并赋予规定的分值。如果在侦查阶段没能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时,应当将和解情况予以书面说明;监所部门相应建立羁押必要性特别档案,持续跟踪。侦监部门在审查报捕文件时,如果发现案件无逮捕必要、但尚未最终达成和解,侦监部门在作出不批捕的决定的同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移送直诉或补充相应的证据后重新报捕。对于在审查逮捕期间不能达成和解的案件,侦监部门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继续推动和解,同时告知当事人如果和解成功,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和解在明确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缓解被告人、被害人之间矛盾、减轻诉讼压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至今,模式下已经有80余名犯罪嫌疑人同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和解后被解除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没有出现再犯或者妨碍诉讼的情况。

第三、开展回访帮教。市检察院对没起评估后不批捕的案件都在变更强制措施后一周内进行了回访,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社区、工作单位了解情况;并来到犯罪嫌疑人家中,掌握其思想动态。对于个别有人格障碍的犯罪嫌疑人,还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并在回访时跟进辅导。对于不批捕的在校生、未成年人,与其所在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座谈,通过检查建议的形式建议学校做到三不:不开除、不歧视、不放任。通过回访,检察机关得以及时掌握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思想情况,动态评估其再犯、逃避诉讼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和基层组织、群众的交流,打消了他们对于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畏惧、疏远心理,便于犯罪嫌疑人尽快恢复社会。为进一步巩固评估成果,检察机关监所部门还定期去基层讲课,并听取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思想汇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由上可以看出,模式在运行中明晰了羁押必要性含义,有效地整合了检察系统内部的业务资源,将侦监、公诉、监所部门的职能统一在确保羁押必要性的目标之下,提高了各业务部门的专业分工,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优势,提高了羁押决定质量和科学性。

三、模式的初步成效

自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以来,市公安机关对170余名轻微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全面评估,其中90余人评估后因没有逮捕必要而取保候审,80余人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117名轻微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全面评估,其中35人因没有逮捕必要而不批准逮捕;审查阶段对5个犯罪嫌疑人因无羁押必要而变更强制措施;对2名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机制运行成效主要体现在三降三提高。

1、报捕率降低、拘留报捕案件质量提高,统一了执法理念。通过评估软件形式明示逮捕必要性因素,使公安机关明确了逮捕必要性证明方向。通过证据搜集,一些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直诉到法院;一些公安机关拿不准的案件,通过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得了逮捕必要性证据,并彻底改变了以往提前介入只注重定罪事实的局面。2009年以来,院应公安机关要求提前介入40余起此类案件。公安机关自觉提高了拘留报捕案件的质量,报捕率为57%,比去年同期降低11个百分点;而从以下几年逮捕率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2009年实行逮捕必要性评估后,逮捕率明显下降,到2012评估实行一年后,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统一了执法理念,自觉提高了拘留后报捕案件质量,不该报捕得不报了,因此不捕率又呈上升趋势。

2、逮捕率降低,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提高,实现了公正执法

试行评估机制以来,我院不批捕45人,是往年同期不捕人数的155%,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35人,是往年同期的192%。逮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7%、较前年同期下降12.11%,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没有出现妨碍诉讼以及影响社会稳定情形。

逮捕案件质量的提高,使得审前羁押降低,在移送的案件中,未采取羁押形式保证诉讼的人数比07年、08年,分别上升129%、85%;未采取羁押形式保证诉讼的人数占整个移送人数的59%,比去年同期上升10%,比前年同期上升36%。

3、占用诉讼时间降低、化解矛盾的效率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

由于将和解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使得部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庭审前和解,化解了社会矛盾,减轻了法院调解压力。如在刘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中,当事人在审查逮捕阶段即有和解意向,但是未达成协议,后在侦查阶段达成协议并部分履行,案件移送审查后,刘某及辩护人均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积极履行了协议,后经办案人员的全面了解考察,刘某被取保候审,该案后,由于民事部分已经和解,很快做了判决。因此,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引导办案提速的做法,也使整个诉讼过程提速,缩短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化解矛盾的效率,使被损坏的社会关系尽快得到修复,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需要进一步思考与完善的问题

1、避免操作中单纯追求羁押必要性各风险评估项的量化。从操作环节来说,模式通过风险指标的量化和规范化降低了检察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这一点相对于目前的做法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司法的本质决定了诸如此类的思辨和整合化作业不仅无法排除,甚至还有必要在社会日益复杂化、动态化以及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的背景下有所加强。在风险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将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数字化处理的情况下,应当注重避免使司法人员的思维格式化、简单化,使司法流于一种检索和计算的简单数字游戏。

篇2

一、我市婚检工作基本情况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条件不断改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2000年—2002年,我市婚检率分别为96.1%、89.34%、88.1%,位居全省前列。但从2003年实行自愿婚检后,我市婚检人数急剧减少,婚检率大幅下降,2004—2007年,婚检率分别为0.39%、0.11%、0.2%、0.15%,特别是2005年,创造了实行婚检以来的最低记录。我市出生人口素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出生缺陷率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提高。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开展免费婚检工作,通过卫生、民政、财政和妇联等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我市免费婚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今年1—7月,全市共有5463对登记结婚,就有4294对青年男女接受了免费婚检,婚检率达78.61%(比2005年提高了78.5个百分点)。共筛查出病例424例,其中法定传染病154例,严重遗传病2例,精神病3例,生殖系统疾病165例,内科系统疾病104例。根据婚检结论,发出医学建议书40份,其中建议不宜结婚的5人,不宜生育的6人,暂缓结婚的29人。免费婚检工作在全市的组织实施,为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我市免费婚检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我们积极协调卫生、民政和人口计生等部门,争取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两纲未达标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将职能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了市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卫生、财政、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一条龙服务模式。

1、试点先行,典型示范。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分宜县率先启动了免费婚检试点工作。为全面掌握和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我们多次组织人员到分宜县进行调研和指导,并要求分宜县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免费婚检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分宜县妇幼保健院认真按照有关要求,简化了婚检流程,保证了婚检服务质量。经过七个月的试点工作,分宜县免费婚检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1年6月—12月,分宜县妇幼保健院共为2147人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婚检率达95%。分宜县免费婚检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2012年免费婚检工作在我市全面实施积累了宝贵经验。

2、精心准备,全面推广。为确保我市免费婚检工作在今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市、县(区)卫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了全面启动免费婚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在总结分宜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免费婚检工作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经费安排以及各部门的职责,为免费婚检工作在我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提供了政策和经费保障。二是召开会议。我市于2011年11月份就专门召开了由县(区)卫生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婚检定点机构参加的全市免费婚检工作会议,对免费婚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婚检定点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宣传。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开展免费婚检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发放宣传单、公交车车载和电视等新闻媒介对参加婚检的好处、免费婚检体检项目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前期宣传。在婚姻登记处悬挂了免费婚检宣传栏,摆放了免费婚检宣传单,并通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向前来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和动员他们自愿接受免费婚检。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法,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免费婚检的知晓率。

3、优质服务,保证质量。一是改善环境。各婚检定点机构均自筹经费对婚检业务用房进行改善装修,添置了部分婚检设备,营造出优美、温馨、喜庆的环境。二是配足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各婚检定点机构均配足婚检工作人员。同时为方便免费婚检对象接受体检,在中午这一段时间,婚检处和各辅助检查科室均安排了值班人员,做到随到随检。三是认真体检。各婚检地点机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为前来接受婚检的人员免费提供了婚前医学指导、咨询服务和规定的各项体检服务,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赢得了受检人员的一致好评。四是合理建议。对于在免费婚检中检查出患有疾病的人员,各婚检定点机构均向他们提出了针对性的医学指导意见。

4、加强督导,规范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监督指导,我市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婚检定点机构及各自的服务范围,规范了婚检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组织人员多次到所下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进行督导,发现不足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改正,有效规范了各定点婚检机构的服务行为。在今年7月份,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组成的联合考评中,各婚检定点机构免费婚检资料和体检项目较齐全,收件人员对各机构提供的免费婚检服务均表示满意。

三、我市免费婚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免费婚检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民众自觉婚检意识还不够。不少婚姻适龄青年对婚检的重要意义缺乏了解。加上一些新人的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在农村文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的群体,很难保证他们能够进行自愿婚检。

2、婚姻登记处人员紧缺。由于许多结婚登记对象不知道要先婚检再办证,按习惯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就得给他们宣传解释。对于婚检不通的,还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无形中给本来人员紧缺的婚姻登记处增加了许多工作量。

3、在乡镇设立婚姻登记处与当前我市免费婚检工作发生冲突。据了解,为了方便农村群众就近办理婚检登记,省政府决定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设立婚检登记机关的同时,将婚姻登记设置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今年7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设立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在全省贯彻落实,由于当前我市乡镇婚姻登记处还不具备婚检条件。因此,登记对象很有可能就不参加婚检,导致婚检率下降。

四、进一步做好我市免费婚检工作建议及对策

通过婚检能有效地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保健能力,避免一些传染病、性传播疾病的发生,降低各种疾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争取早日达到两纲终期目标,特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1、进一步加大部门配合,推动我市婚检率如期达标。市卫生局、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妇联等单位要进一步相互配合,尽职尽责,做到既各负其责,又能顾全大局,共同把我市免费婚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推动我市婚检率如期达标。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婚检氛围,提高民众的婚检意识。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应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婚检的意义及不参加婚检的危害,在社区及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牌、横幅,并经常开展义诊咨询活动,真正让婚检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培育民众科学现代文明的婚育观。特别是针对可以登记结婚的乡镇,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增强民众的婚检意识,使我市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实施。

篇3

一、基本情况

为扎实推进三城联创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县城管执法局认真谋划县城区卫生保洁工作。xxxx0年7月份,即在范岗乡境内征地240多亩,规划建设了xxxx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并于xxxx2年12月底全部完成建设,总投入71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万元。城区内生活垃圾于xxxx2年1月10日进场处理,实行分层摊铺、压实,分单元逐级填埋及覆土,每天喷药除臭灭蝇,循环进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于xxxx2年8月1日设备试运行,目前日处理量约110吨,处理过的水通过市环境监测站检测,各项指标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达标排放,并可直接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和水产养殖,城区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自xxxx4年1月起,又根据县城建成区面积和建设状况,将城区44条主次干道,51条背街后巷,3个广场约245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和12个公厕、10个中转站运行管理及城区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工作,以鲁肃大道为界,分设老城区和新城区两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标,以1166万元的总价格交由两家有实力的公司承包经营。运营以来,城区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得到政府和广大市民一致好评。

二、主要做法

(一)合理测算作业经费,严格招标条件,选好一支专业队伍。在科学合理划分标段的基础上,在招标前调查了解了周边县(市、区)环卫作业运行及经费投入情况,结合我县财政实力和环卫作业现状,合理测算作业经费,并采取市场化运作,从投标公司的资质、业绩、设备等方面严格设置招标条件,确保了有实力企业中标运营,为提升保洁质量打下了基础。

(二)始终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规范作业,确保一流作业质量。

日常工作中,中标公司始终把保洁质量放在首位,通过人机结合规范作业,主次干道实现了由扫到洗的转变,作业道路路面基本见本色,慢道、人行道及时保洁,基本看不见飘浮物和有色垃圾。

一是不定期开展城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两中标公司分别组建清障专业队伍,对城东新区路网,老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后巷道路两边建筑垃圾、残砖断石、树枝树根、污泥粪便,行道树、线杆周围余土等杂物长年循环清理,全方位整治,清除路障,方便机械和工人作业。

二是长期坚持冲洗路面、降尘,完善保洁设施,提升保洁质量。两家中标公司每天用多功能高压清洗车冲洗作业路面,降低灰尘。老城区由于路窄,行人、车辆较多,利用夜间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同时加大投入。xxxx4年共投放900只240升垃圾桶,放置主次干道两边,方便居民垃圾投放。

三是机械清扫,垃圾收集桶装车载,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主次干道的快车道以机械清扫为主,人工保洁为辅。每天出动4辆3吨后装压缩车,将主次干道两边垃圾桶的垃圾直接收到车内压缩,人机结合作业,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减少了二次污染。

(三)加强日常工作监管,严格考评考核,建立一套良性机制

一是制定《道路质量考评办法》,用制度管事。加强对中标公司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制定了质量考评办法,每天环卫所安排工作人员分2组,每组2人对作业范围内道路、街巷进行全面巡查督促,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做到一日一督查一结论,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兑现。

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环卫质量管理列入网格化管理内容之一,实行五位一体监督(局领导、监察室、环卫所、执法中队、市民),局领导、监察室的督查信息,第一时间反馈到中标公司并限期整改。

三是充分发挥市民监督作用。背街后巷的环境卫生质量是环卫工作的短板。今年城管部门在51条背街后巷制作了102块环卫公示牌,将清扫保洁人员、监督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公示,主动接受市民监督。同时,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宣传城市管理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先后印制了致定城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和城管进校园文明宣传册等宣传品,不断加强城管执法宣传,统一思想共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是严格兑现考核结果。xxxx4年度两家中标公司,在主动接受巡查指导补救纠错的同时,城管局环卫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和相关考评办法,进行考评考核。去年底,扣除两家公司19.098万元作业经费,兑现了合同,体现了合同的严肃性。

三、存在问题

(一)宣传不够深入,少数居民公共卫生意识不强,公共卫生设施损坏、丢失较多,随意乱丢、乱扔垃圾现象普遍,不能定点、定时倾倒垃圾,工作反复性较大。

(二)老城区道路窄,停车场地缺位等市政工程不完善等,环卫作业设备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多功能高压清洗车不能正常冲洗,中型扫路机不能清扫,特别是背街后巷居民残砖断石等杂物清理难度大,环卫质量提升不明显。

(三)建筑施工单位道路硬化不到位,建筑材料、施工土石方进出,车轮污染路面,清扫难度大,施工单位抢进度与路面污染矛盾难以解决。

(四)资金不足,环卫人员待遇低,年龄老化,工作能力不足,影响了保洁工作开展。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采取有效形式,在坚持日常管理与宣传相结合,开展城管进校园等活动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城管进社区、进机关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切实明白环境卫生事关每个人的健康,切实提高环卫保洁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重视源头管理。加强垃圾源头监管,强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重点监控城建渣土、餐饮垃圾、商品房装修、洗车修车等行业,督促规范作业,减少垃圾量,确保集中定向运送,减少污染。

(三)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做到执法与宣传、引导、规劝、服务相结合,并不断加大巡查督促力度,努力提升卫生质量。

(四)注重协作配合。注重与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超前谋划部署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依靠所在地乡镇、社区的参与支持,合力推进城区环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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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察情况

考察团分别参观了**县**片区、**片区、**片区、**茶业集团以及**县**片区、**镇等地方,每到一处,考察团听取了各参观点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介绍、查看扶贫实施作战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台账、了解精准扶贫工作具体实施步骤。两县在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绿色宜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文化事业兴旺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给考察一行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二、考察主要成果

**、**两县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精准扶贫、拔除穷根的根本出路,以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为统领,坚持外修生态塑形、内修人文铸魂的理念,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整县推进、金融扶贫等举措,整合资源,全面发力,展开扶贫攻坚的强大攻势,取得显著成效。

(一)精神脱贫转民风

**、**两县,在精准扶贫上,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扶业,一手抓扶志,**县以**好人、最美家庭、美德少年等系列评选,让一批道德楷模、身边好人的故事登上乡村文化墙、走进广播电视,使之成为**的草根明星、百姓学习的标杆。**县是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发源地,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村由腰缠万贯的精神乞丐村变成全国文明村,家规家训与村规民约有机结合,新的中华传统美德二十四孝在村部随处可见,强大的宣传氛围,使全县百姓的精、气、神在耳濡目染中发生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神奇裂变,使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蔚然成风。在这里,核心价值观与家规家训融为一体,亲切而自然地走进千家万户,孕育良好民风。

(二)做实产业引富民

在精准扶贫中,**、**两县围绕生态好、环境美、农民富的目标,始终坚持绿色发展、产业扶贫的理念,坚持产业扶贫与生态建设并重,在保护生态中发展产业,在培植产业中发展生态,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发展致富产业,实现了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的双赢。

举全县之力,招引外援,全力争取乡土能人回归故里,以茶叶、核桃、药材、魔芋、养殖为主导产业,带动产业发展,其中,蒋家堰镇**片区的敖勇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投入3900万元,注册成立****药谷晨康药业有限公司,**创建**锦源绿化造林公司,采取公司+农户+基地模式,流转土地6700亩,投入3500万元,发展红豆杉、美国红火箭等珍稀苗木63万株。土地流转后,五个一点的收入有效促进了贫困户脱贫,即身富力强的农户外出打工收入一点、土地流转以每亩700元的标准收一点、自留土上产一点、每年在合作社挣一点(公司每年向流转土地农户提供50个劳动日,按照每天100元工资计算,每户农户每年至少可以挣到5000多元劳务工资)、合作社红利分红分一点。

(三)金融支撑精滴灌

(四)全面整合齐推进

统筹扶贫、发改、移民、国土、住建、残联、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搬迁项目资金,坚持三为主 (集中安置、进城镇安置、进中心村安置为主)和四靠近 (靠近城区、靠近集镇、靠近园区、靠近景区),统一规划、统一补助标准、统一建房试样,采取村级修建集体宿舍安置贫困户或农户自建给补助等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连片推进生态扶贫搬迁和消危、旧房改造,从而改善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下段工作建议

**无论从地理位置、资源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实力和贫困层度与**、**两县相比,都有着绝对的优势,我们理应对精准扶贫工作期待高、信心更足,结全我县当前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转观念、树新风

当前部分干部职工仍把精准扶贫工作等同于以往的三万工作,满足于发个文、联个村、包个户、给点钱、走走看看,嘘寒问暖。还有部分群众争着要当贫困户,等着上级领导送来慰问金和物资,这种等人授鱼,等米下锅的思想,严重制约了扶贫政策的实施。我们应学习两县把精神文明创建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的扶贫理念,干部精准帮扶、群众受惠感恩,将干部群众的扶贫工作思路回归正确导向,扶贫先扶志。要强化驻村帮扶责任,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扶贫氛围,做到扶贫扶谁、怎么扶、扶到什么程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建试点、立标杆

精准扶贫是一项全新工作,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具体措施。要在干中学、学中干,以星星村为试点,以点带面,全县推进。一是学习两县重调查、强基础的做法,抓基础台账建设。切实做到六有、五清,六有即有申请表、有信息采集表、有脱贫方案、有结对承诺书、有五评审核表、有房屋或能够反映贫困户生活现状的全景照;五清即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二是学习两县精准扶贫、规划先行的思路,抓村级规划。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生产发展、村容整洁、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土壤、水系、地理环境,在农田水利、特色优势产业、饮水安全、生产生活用电、交通、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林业和生态等方面认真研究、合理规划,重点突出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制定村级基础建设发展规划和产业项目发展计划。三是学习两县树典型、强宣传的经验抓扶贫氛围。在全村开展身残志不残、十星级文明户、敬老之星等系列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身边的典型人、典型事迹,做到电视有声、墙上有影,同时加大扶贫相关政策、村级发展规划、结对帮扶思路等宣传力度,营造扶贫与扶志相结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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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民政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一)工作地位与肩负的职责极不相称

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可谓责任重大。但其工作地位却非常尴尬。一方面,民政工作在乡镇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被作为“搭头”。在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的心目中,民政工作是软任务,不是硬指标,是部门的事,无关大局。只有受了灾才想起民政。因此,大多数乡镇一年到头很少研究民政工作,也没有安排党政副职分管,更谈不上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如全县乡镇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民政工作的不足一半,这还是比较好的。另一方面,民政工作在乡镇的部门工作中处于从属地位,连相对独立性都没有。全县60%以上的乡镇民政办主任民政助理由党政办、计生办、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辰溪县30个乡镇民政办主任助理员,有25人由党政办等干部兼任,专职的仅有5人。民政办大多隶属于党政办,人员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均无自。在乡镇干部中,民政干部总觉矮人一头,低人一等,工作没有积极主动性,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与政策的工作质量很难到位。

(二)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矛盾突出

撤区并乡前,全县有乡镇32个,按每个乡镇配一名民政干部,至少有32人。撤区并乡后,现全县30个乡镇、6个办事处,只有民政干部30人,平均每个乡镇、办事处不足1人,比撒区并乡前减少2人,按上级规定的“总人口的万分之一”配备,只到应配备人员的3/5。乡镇管辖范围增大了,民政干部反而减少了,平均每个民政干部要管理11个村1.3万人的相关事务。一个民政干部平均管理着五保对象107人,农村低保户300多户,优抚对象80多人,灾害受损对象1000多户。按照低保条例的要求,必须入户调查,进行三榜公布,这根本管不过来。而且大多数民政干部不是专职,主要工作是包村驻点,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其它多项硬性工作任务,工作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以至工作职责主次不清,无暇顾及民政工作,导致情况不明,底子不清,工作粗放,应付了事。再者,民政干部的调动过于频繁。30个乡镇民政助理,一年一换的3个,两年一换的5个,三年一换的9个。有个别乡镇甚至半年换一次民政干部,严重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开展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差距很大

从调查的情况看,村民自治中的“四个民主”,只有民主选举抓得好一些,其它“三个民主”没有认真地抓起来,村务公开大都形式化。救灾救济工作粗放,查、报灾资料档案有的不全,有的没有;救灾款物发放手续不齐,甚至名单都没有。乡镇低保存在滥保乱保、平均发放、动态管理搞不起来的问题。五保供养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存在不规范等问题。

二、基层民政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党政重视不够

一些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发发钱、拜拜年”上,有的甚至认为民政工作只是“突发性”、“阶段性”工作,没有把民政工作提高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高度来认识,没有把民政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也没有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虽然明确了民政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但很难真正的落实,绝大部分是兼职。因此,有的乡镇设有民政办,只安排一名民政助理。一些乡镇主要集中抓计划生育等硬指标工作,视民政工作可有可无。有的把民政工作看成是上面的事、部门工作,对人员、经费、工作开展等问题,考虑研究得不多。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安排民政经费,来钱就发,没钱就拖,等、靠、要思想严重。一些贫困、债务重的乡镇甚至挤占、克扣、挪用民政专项资金。

(二)管理体制不顺

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顺。乡镇民政干部人事关系隶属乡镇,乡镇任免民政办负责人,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也不考虑民政业务工作的性质,随意地过于频繁地变动民政干部。二是工作运行体制不顺。民政办没有独立性,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全县大多数民政干部是兼职的,专干只到六分之一,基本上是先干中心工作,再干民政业务工作,基层民政工作薄弱在所难免。三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各乡镇和办事处均实行财政大包干体制,由于财力不足、债务沉重,上级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往往被乡镇挤占,以至迟迟拨付、发放不到位,有的甚至被挪用,严重影响着乡镇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自身建设乏力

一是办公设施缺乏,工作手段落后。相当一部分民政办没有单独的办公室,没有一个民政办有计算机,查灾、核灾、报灾依靠口述手抄,优抚、低保等管理工作仍然是手工操作,工作量大,效率低下。通讯、出差、印制表格资料没有经费,要靠上级民政部门解决或民政干部自己想办法。二是乡镇民政干部的素质普遍不高。全县30个民政干部中,虽然大都具有大专、中专和初高中以上 文化程度,但绝大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一些乡镇配备的民政干部,不是年龄大,就是能力弱。三是缺乏系统培训。大都是以会代训,或应急性的工作培训,以致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干部本文来源:文秘站 不懂业务,不知道有关的政策法规,不了解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也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不准确,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立乡镇民政工作的位置。

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志在十七大报告别强调要关注民生。随着中央对困难群体的高度重视和民政职能的增加,乡镇的民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就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给乡镇民政工作以应有的地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向乡镇领导宣传新形势下加强民政工作的必要性,使他们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必须转变的高度,从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基层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及工作部署诸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尤其是县委、县政府,要把乡镇民政工作纳人工作目标管理,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把民政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乡镇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要坚持做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群众的赞誉,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二)加强自身建设,造就一文较高素质的乡镇民政干部队伍

一是要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每个乡镇应单设民政所,按照上级规定的“总人口的万分之一”的比例配足民政干部,并参照计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的管理体制,由县民政部门归口直接管理,至少应由县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办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民政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县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民政局备案,以保持相对稳定,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乡镇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县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工作。三是要尽力帮助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有条件的还要配备计算机,逐步实现民政业务信息化管理。

(三)理顺财政体制,规范乡镇民政资金的管理

在当前乡镇财政实行大包干的情况下,应在乡镇财政所设立民政资金专户,由县民政和财政部门将民政专项资金直接下拨到乡镇民政资金专户,资金由乡镇民政办管理、安排并发放,实行封闭运行,从而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确保各项专项资金用于民政对象。

(四)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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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现将xx镇林业工作情况作以下报告。

一、林业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在县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我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政策精神,开展好村级林业生产规划和林业生产,将上级林业惠农政策宣传落实到村到户,提高群众对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做好了创森工作。

2017年以来,重点围绕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这一重点开展工作。结合我镇实际,主要针对我镇“五路一水系”进行了规范化种植。重点抓好阳七路、寿郭路、五四路、乔崔路、安石路五条道路路域绿化工作,总长38公里,规划林带土地2800亩,共流转农户土地1943户,路肩上土12万余方,伐树15000余棵,栽树12万株。全力推进赵王河水系绿化工作,在水系两侧绿化宽度达100米,新造林面积3000余亩,栽植苗木24万余棵,完成比率达100%。推动5个森林村庄建设,新栽植各类苗木3万余棵,突出了村庄特色。抓好农田林网及村级骨干路绿化,重点规划建设了后屯至刘子英段2个2000亩以上的农田林网示范方,总长60公里,新栽植苗木4万余棵。

在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上,每年都提前摸排调查,现场了解疫情,为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配合飞防公司搞好飞防工作,做到无死角防治。防完后定期观察防治效果确保林木病虫害不再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树木养护管理工作需进一步提升。2017年聊城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我镇积极响应号召,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森工作专题调度会,着力推进我镇创森工作。通过深入研究上级文件精神,采取土地流转、大户承包经营和村级统一管护等措施,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创森工作目标。但是,树木栽植后,由于造林面积大,养护意识不强。出现了对树苗浇水不足、树木病虫害防治不及时的现象,造成部分树木萎靡。例如我镇三官庙村,在2017年创森过程中就曾出现这些问题。发现问题后,林业站立即靠上去,实地查看,并安排村委组织群众浇水保苗,针对病毒侵害,对症喷药。最终解决了问题,确保了树木成活率。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专门召开了村干部和各村树木养护工作人员的培训会,宣传培训树木养护管理知识,培养了一批树木养护能手,确保了我镇的创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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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作是现代商业银行的灵魂,是银行亲和力的决定因素。为了解全行员工在不同的岗位上服务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找出服务工作还存在的不足,并促进全行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理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近日,__支行组织了一次全行员工服务工作调研,通过抽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对全行服务工作现状有了一个较深的了解,通过调查,85%以上的员工认为我行的优质服务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各级领导重视、组织推动有力。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员工学行《服务工作规则》、省分行《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服务兴行的意义,增强服务兴行的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爱行敬业、服务兴行已逐步被全体员工所认同,激发了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全行的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奖罚。[文秘站网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网]

二、基础教育扎实,服务意识有所增强。通过制定办法措施来约束员工行为的同时,还注重抓了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规范化服务训练,如支行__所为了进一步提高一线员工的整体素质,利用业余时间组织了为期一周的新业务、新知识、新技术培训,提高了大家的服务技能,在__所组织的重点客户调查中,回答“您对本所的各项服务评价如何“这一问题时,90%的客户对该所的“服务态度.服务设施“从“良好.好.一般.差“四项中选择了“好“,10%选择了良好。在回答“与其他银行相比,工商银行好在哪里“时,客户的意见可归纳为一是服务态度好,网点环境好,二是员工素质较高,三是汇款方便快捷。其他网点的员工服务质量也都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影响,工行服务态度好已逐渐被社会各界认同。

三、设施建设齐全,服务环境优美。__支行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基础设施、服务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观,所有网点都给客户以宽敞、舒适、清新、优美的感觉。给客户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以“宾至如归”之感。

四、规章制度健全,奖罚措施有力。我行针对在优质文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做到了制度上墙、便民设施齐全,配备了意见簿、员工挂牌服务自觉接受客户监督,为推动__支行优质文明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向社会展现了__工行优质服务的风彩。

在调研过程中,客户对本行的服务工作也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如客户在回答“本行服务工作目前存在哪些问题时,意见可分为五种:

一是网点过少,且功能不齐全,服务品种单一。即使是__最大的储蓄所――工行__所,也没有柜员机,与他行网点在门面上就已逊一筹。乡镇网点的撤销使单位和个人的结算业务感到不便,与之相配套的网上银行等远程金融工具的使用在__这样的较落后地区推广也不是一时之事。

二是等候时间过长,特别是处于繁华地带的网点,存取款的速度较慢。影响存取款的速度的原因一是客观因素,即人员素质问题。但主观因素也不可忽视,系统在制度上实现事权分离的同时,一笔业务2人办3人办也是客户不能理解而抱怨的原由之一。

三是所与所之间的服务水平不一致,有的柜员服务态度时好时坏。

四是有些业务上的规定与他行相比略显繁琐,客户在比较之下认为我行“过于死板“,如个人金融业务中的挂失到期支取天数按规定是7天以后,随着实名制的为广为人知,办理挂失客户认为,开户时已拿身份证,证明了身份,密码挂失后,七天才能支取的规定不甚合理,应该更改。据网上报道,建行吉林市分行已率先对实名制帐户密码挂失制度进行修改。只要储户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密码挂失,可以当天支取。而我行只对灵通卡密码有此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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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技术培训调查的背景和的现状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安全基础工作,搞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也是维护职工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强化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也对煤矿企业提出了强制性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严格要求。对在新体制下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提出了新课题。这充分说明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比其它行业显得更为重要。 据查阅资料统计,1981-1999年,全国煤矿职工死亡人数114878人,百万吨煤死亡率为5.94。而同期美国煤矿死亡人数仅为1261人,特别最近三年煤矿死亡人数每年均控制在40人以下,1994年以后百万吨煤矿死亡率一直保持在0.05以下。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如此严峻,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人员安全意识差、能力较低,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二、存在问题

从大量事故调查资料分析结果看,80%以上的事故都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充分说明,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是减少事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是,长期以来,很多企业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这个问题,或者认识不深,理解片面,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抱着敷衍了事和走过场的态度,没有给予充分重视。

三、规划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为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杜绝“一劳永逸”的学习态度,树立不断培训和努力学习的思想。为使安全培训教育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注重培训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同时考虑到煤矿行业的特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因人而宜、因地制宜,制订不同的培训规划措施如下:

1、 安全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教育。主要有法律基础知识,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劳动法》等。 (2)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包括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性质和危害及防治办法;采、掘、机、运、通各个环节中的工作常识、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如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技术、爆破安全技术、“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矿井电气安全技术、井下现场救护常识等。 (3)煤矿安全技术法规。主要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和各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4)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主要是案例教育,包括煤矿各种事故产生的原因、特征、发生发展过程、分析技术方法的理论和防治对策等方面。 (5)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等方面的信息技术。 在具体培训中,可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安排选用不同的内容。

2 、培训形式 (1)入矿培训。对象为新招收的工人,一般是脱产培训,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间为2个月。但在实际中很多矿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内容简化,时间仅有一个星期左右,使得进矿的新工人刚一参加工作在安全方面的素质就先天不足,从而为以后的违章埋下隐患。 (2)现场培训。对象包括经过理论培训的新工人和对工艺、设备等不熟悉的所有各种工作人员,时间可能只有几分钟,也可能长达数月之久。内容包括手工操作过程、工艺设备流程、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等。 (3)脱产集中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性质,可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周期。对特殊工种和各级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和定期安全培训,对其他工作人员也应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4)在职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没有时间或不需要进行脱产培训的各类人员,如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利用会议间隙培训,利用有关图书资料自学等。

3、安全技术培训措施

(1)对安全培训设备与教学管理要两手抓,不能一手硬一手软。有些单位要么只重视更新培训设备和教室的装修,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一应俱全,但对培训具体计划和落实执行情况疏于管理,人员培训缺少明确目标;要么只注意落实计划和任务数,但由于设备陈旧,缺乏必要的教学手段,教室或专职教师不足,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培训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安全培训变成走过场。为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许多单位也对 有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但培训模式和培训内容比较单一,缺乏针对性,且只要参加学习就能通过考试,拿到合格证,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而且,由于生产比较紧张,全员培训经常得不到落实,生产能手、技术骨干和单位正职等人员需要参加培训时经常因为人手紧和工作繁忙无法参加,为了完成“任务”,只好指派他人参加。最后培训部门和接受培训单位的培训任务指标虽然完成了,双方皆大欢喜,但并未达到全员培训的目的。

(3)增加安全培训投入。如在安全培训资金安排上,美国煤矿提取比例为0.02美元/t;文化程度方面,美国矿工高中以上占77%,其中大专以上占15%。相比之下,我国煤矿职工素质低,企业在安全培训方面的投入也较低。为提高本单位职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大安全培训资金投入,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的被动局面。

(4)加强和改进师资建设和教学方法。长期以来,作为安全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往往没有实践经验,专业技术课主要靠聘请生产技术人员来讲授。虽然他们都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各种规章制度比较熟悉,但受时间和精力限制,难以保证培训内容的系统性。表现在教学上,对培训的具体方法研究较少,讲授时具体技术法规讲的多,理论和案例讲的少,而案例教学是培训中具有针对性能够提高培训质量的关键一环,只有抽象,没有具体,讲授效果往往不尽人意,使安全培训质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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