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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2-02-02 15:50:1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制工作要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法制工作要点

篇1

一、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对目前所有县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认、规范除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目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

(二)做好下放和取消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对省厅、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的下、管的住”。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各门类执法机构的条块管理关系,指导、督促综合执法大队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相关措施的到位。加快交通执法形象建设,扎实推进和深化“四统一”形象建设进度,做好交通运输部验收迎检准备。积极配合省厅、市局推进执法租赁车辆配置,力争年内初步完成首批执法车辆配置工作。继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系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按照上级“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对近年来我局及局属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汇编成册,公布清理结果。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实行地方或行业保护、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检查组织开展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各阶段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从教育、监督、制度、经费、装备入手,积极抓好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探索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好、业务精的执法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五、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

(一)持续开展“雷霆”治超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两厅联合治理行动工作经验,继续按照“五个一批”工作目标,不断增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力度,加大非法超限运输打击力度,确保2014年底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

(二)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治超站24小时全天候检测,加大对易出现驳载、绕行及无检测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执法高压态势。

(三)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充分应用现有的执法系统及部门信息抄告机制,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登记备案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督促、指导地方政府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

六、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做好新增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性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新进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均持证上岗。组织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按照省政府与省高院联席会议以及会议纪要的精神,推动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具体要求,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篇2

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一)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审计机关要抓住今年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契机,以更好地发挥“免疫系统”和“国家治理”的审计职能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全方位扩大审计成果、多途径抓好成果利用为重点,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多出审计“精品”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并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查找工作差距,逐级落实创新举措,强化审计质量责任,促进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的层级控制。从计划编制、方案制定、现场实施、报告编审、处理处罚、成果利用等关键环节着手,切实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的逐级责任落实。

1.切实抓好审计组长(主审)现场审核工作。加强审计现场操作质量的管理,落实组长(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的现场审核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方案或组织实施不当、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不规范等操作过程应予解决的问题,打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基础。

2.认真落实业务部门的复核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复核制度,切实避免部门复核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各业务部门要选择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骨干作为兼职复核人员,并力求相对稳定;二是探索建立远程电子复核平台,促进审计实施与报告编审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三是细化审计复核意见书,抓好审计组采纳复核意见情况的检查;四是将部门复核情况纳入项目审理内容进行核查;五是审计人员较少的基层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行部门交叉复核办法,防止部门复核的缺失。

3.进一步强化审计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审理机构职责,建立适应地方特点的审理工作机制,优化审理流程,细化审理意见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果。创新审理工作方式,探索建立审理信息数据库,搭建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重大项目的跟踪审理。注重审理结果的运用,加大对审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日常审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县级审计机关可通过设立专职人员审理或集体审理等多种方式,解决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与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

4.健全完善审计结果审定机制。结合各级审计机关工作实际,规范审计质量把关流程,完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的审定工作机制,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审计监督的公信力、执行力。

(三)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强化审计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帮助基层发现和纠正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全省审计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业务指导、项目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业务绩效考核等工作的相互结合,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将工作绩效考核融入平时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今年,省厅将继续对三分之一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抽查,各市(州)审计局应积极安排好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工作。

(四)抓好优秀审计项目的打造与评选工作。要在制定项目计划、整合审计资源、严格组织实施、扩大审计成果、提高成果运用效果等多方面着力,认真打造审计“精品”项目。要按照优秀项目评选的具体要求和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法发〔2012〕118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年度优秀项目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确保评优质量,提升优秀审计项目档次,带动全省审计项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总结审计机关成立30年的工作经验为契机,对过去制定的机关运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促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今年应着重抓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立法工作。坚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广泛调研,加大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做好省政府审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环节的各项工作,促使条例尽早出台,为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做好其他部门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协调、办理工作。

(七)加强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依法办案、依法处理、依法移送意识,健全审计执法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财税、国资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在提高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质量的基础上,完善审计移送处理相关制度,提高审计移送处理工作成效,扩大审计监督效果。

(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办发〔2014〕14号)的要求,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省审计法规库”,进一步提高法规库的实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在巩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审计法规制度的提案、议案。切实做好被审计对象提出的申诉和提请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防范审计风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法制队伍建设

篇3

今年,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对市法院提出的争创全国副省级城市一流法院为目标,深入宣传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效,以及落实司法为民、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做法,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进而为南京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

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是,以创建一流法院的目标为总抓手,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即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司法为民以及服务经济为宣传重点,全面展示全市法院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做法。南京两级法院有许多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法院系统处在领先地位,要通过宣传,全面推进两级法院的整体进步,力争1-2年内在全国法院系统,再推出1-2个基层法院、中院2-3个业务庭、审判工作2-3个单项经验、2-3名典型人物走向全国。具体内容为:

(一)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重点,全面宣传报道全市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做法和经验。

(二)以司法为民为重点,全面宣传全市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亮点:

1、进一步宣传法院和法官先进典型。在对“中国法官十杰”××*深入进行宣传的基础上,向社会推出优秀审判长、优秀庭长、优秀基层法院院长;全面反映各法院在司法为民工作中的新鲜做法和特色工作。

2、开展“十大典型案件”的宣传。以展示新时期我市法院法官风采,体现法官办案水平为目的,对我市法院发生的一些经典案件进行宣传。

3、加大对特色工作宣传的力度。突出宣传全市两级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强化主题宣传的意识,宣传展示全市各法院的工作特色,推动全面工作的开展。

(三)以法院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突出宣传法院为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为南京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突出宣传全市法院在创建平安南京,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地方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全市法院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围绕上述任务,主要采取以下做法: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一)扩大法院新闻的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强与全市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报纸开辟司法宣传专版。继续与南京电视台合作办好《法庭传真》电视栏目,突出案件审理过程的报道,强化电视宣传效果。进一步做好法院系统内部网站建设,在此基础上开通南京法院因特网网站,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优势。

(二)选准主题认真进行宣传策划。注意从主题上把握,从媒体的宣传形式上策划,根据一段时期的法院工作重点,安排专题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篇4

一、抓好统计宣传教育

(一)结合年内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XX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统计诚信宣传教育。

(二)组织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站长参加XX市组织部、党校、统计局联合举办的统计培训班。

(三)组织联网直报企业参加“六五”普法学习,做好普法学习考试登记工作;对照“六五”普法计划查遗补漏,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验收准备,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

(四)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

(五)健全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工作机制。

二、抓好统计行政指导

(一)完善指导方案。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强统计巡查,完善统计行政指导制度、规范性文书等,规范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流程,制定科学的行政指导方案,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

(二)坚持分类指导。一是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合格单位开展“回头看”,指导统计法制基础薄弱的单位,进行补缺、补短、补软,对停牌整改的统计机构组织验收;二是通过统计巡查、会议等形式,组织各专业对统计业务工作进行行政指导。

(三)强化指导管理。将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向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延伸,明确统计行政指导工作任务目标,强化绩效考核。做到行政指导工作有计划、责任有分工、落实有痕迹。

三、抓好统计执法检查

(一)完善执法调查程序。规范执法流程,进一步系统规范执法工作内容和形式,严格执法检查程序,严肃执行执法责任制。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XX省统计条例》、《XX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组织由市局统计专业人员参与的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消除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空白。

(三)健全和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市局各专业开展统计监审,邀请省局统计执法专家对统计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和讲评,提高办案质量。

篇5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结合《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活动,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统计资料催报和补正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

2、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根据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权力库相关数据,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二、深化法制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3、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成立市、县(区)两级《条例》宣讲团,组织开展《条例》宣讲活动;通过媒体、广场宣传、送《条例》上门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宣传《条例》。

4、推行法律法规在线学习。依托手机党校在线学习系统、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领导干部、企业统计人员和政府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5、组织基层单位普法学习。组织乡镇街道、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参加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测试,并做好考试阅卷和学习登记工作。

6、做好重要时点集中宣传。结合经济普查、“5.18”行政执法服务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三、强化检查指导,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7、推行统计行政指导。完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台账,通过统计权利和义务告知、业务辅导、典型示范、整改工作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

8、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围绕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为重点,按照“三必查”要求,集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违反“四条红线”、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9、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市县联合执法方式,强化县(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水平。

1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乡镇统计信用管理平台、完善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加强统计失信行为分类管理和统计信用信息资源的应用共享工作。

四、规范中介服务,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篇6

一、目标任务

1、要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职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规范的学法档案。

2、要定期完成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完成普法教材、资料的征订和答题任务,撰写读书笔记,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本系统和全省性的普法培训和考试,开展网上普法宣传,完成治省办部署的向农牧民和城镇居民以及社区、农村“法律图书角”赠送普法教材任务及年制定的普法教材的征订任务,参加治省办统一组织开展的普法活动。

3、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依法、及时办理群众上访事件,公职人员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4、要开展有创新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争先创优,组织进行内部随机采访、问卷调查,掌握情况,改进提高,加强专业法宣传,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工作,根据治省办的部署,做好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

二、重点工作

1、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对拟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2、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普法教育,开设法制教育课,把《宪法》、《体育法》的学习贯彻其中,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继续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到人,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下去,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3、在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系列活动和治省办统一安排的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突出单位特点,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参加全省阶段性普法考试,组织本系统专业法的培训或考试。

5、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采取培训、讲座、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形式,做好广大干部职工、运动员、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局系统将定期举办两次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定今年计划的同时,要充实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加大开展工作的力度和专项经费的投入,使全局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从组织、经费上得到保证。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2次,并进一步健全学法档案。

篇7

一、组织好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学习培训计划和考试考核计划,建立并落实全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考法制度,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系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

2、加强海事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重点加强服务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新进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岗前培训,参加海事行政执法证考试。调整和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构建四型海事队伍。

二、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1、继续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完善“一门受理、分工协同、规范审批、程序合法、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实现行政许可项目100%进窗、100%按时办结。

2、进一步完善对我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征收费目费率、行政处罚类别额度的法律授权、执法依据、责任部门的行政职能梳理。

3、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行接待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办件标准化、厅容窗貌标准化、人员管理标准化、硬件设施标准化,优化精简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采取”三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以各单位组织有针对性学习为主,处组织集中培训为辅;二是系统学与自学相结合,统一组织培训,课后自学;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请律师或县法制办的专家来我处结合案例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如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行政处罚的合并执行与一事不二罚;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区别;乡镇船舶如何监管才到位等,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

1、科学制定局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将符合经济调节、水路运输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规范性文件优先纳入计划,对全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明确。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通过下发征求意见函、外出调研、组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力度,提高文件制定和办理效率。

五、坚持法律文书案卷评查制度

1、为促进我处依法行政,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程序,按照省、市海事局、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处行政执法的实际,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编印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案卷。

2、成立处主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需依法形成的归档案卷逐件进行评查。根据《许可法》、《处罚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案卷在办结7个工作日内审查,行政处罚案卷在结案30个工作日内审查.全年将进行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小组在春秋季度末分别对各相关科室前两个季度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3、案卷评查内容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适用法律依据的准确性、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调查取证的真实性、事实认定的确凿性、办理程序的规范性、办结过程的时限性、监督监察的常规性,以及案卷内容和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篇8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县2012年依法治县普法教育工作意见》,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全面总结往年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以及量化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所、落实到站(队)、落实到每位执法人员。

二、科学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法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工作,在一线执法中严格按照省厅的规定和细化标准执行,以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

二是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根据《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今年开始,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局运管所、县乡站要认真做好符合群众公议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报送和群众公议的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规定,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科要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登记公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工作,并公布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一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程”。规范执法人员执法风纪、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已安排一次春季行政执法培训,还将开展每季度的抽考工作,全年四个季度每位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一次考试。第一季度考试范围:县局颁发的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第二季度考试范围:《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第三季度考试范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季度考试范围:《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同时,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轮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文化建设,塑造良好执法形象。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开展文明执法、温馨执法、和谐执法。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规范》,整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仪表、举止、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交通形象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使用新式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着装,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全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局运管所和各基层站(队)要按照《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执法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明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到职能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执法文书标准化。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适时全面推广电子执法文书的应用。围绕县政府每年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开展自查。县局将采取抽查方式对一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对处罚办所有案件实施监督,促进交通系统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今年适时在全局推广使用电子执法文书。

三是创新多种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执法检查、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畅通举报、投诉及复议渠道,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复议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同时,继续深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规范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激励制,在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这个薄弱环节上加大力度,凡发生重大责任的错案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错案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执法人员有、等执法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和电子监控机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家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动作方式,积极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公开、便民、高效运行。在巩固审批流程优化、办理时限压缩的基础上,继续优化许可流程,不继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继续完善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栏目,按照县政府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执法项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在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确保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今年将适时调整局行政复议工作成员,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和调解复议制度。建立、健全实地调查制度、质证听证制度、协调和解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使用行政复议受理审批表、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完善复议卷宗,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并运用《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不断创新办案方式,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构建和谐复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减少或避免行政诉讼的发生,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加强与、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合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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