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7: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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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教育机构
幼儿教育机构的形式多样,主要是服务于0~6岁幼儿的保育教育机构。多指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胎教学校等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进行相应教育指导的机构。农村幼儿教育机构有其自身历史性,不仅包括幼儿园,还有与小学一体化的衔接班,乡镇中心学校幼儿教育教研机构,社区幼儿教育服务机构,妇联、企事业单位等。本文主要从幼儿园、城镇社区教育两个角度来解读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
(二)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一般是指由家庭以外的社会机构组织的,以家长为对象,以提高广大家长的教育素质、改善家长的教育行为为目标,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过程。[4]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体现出自身的教育特点与教育素养,它不仅包含教育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学习相应的教育技巧,以及与幼儿交流沟通的教育艺术。农村幼儿家长在育儿理念上更秉承传统的幼儿园教育方式,以及老人看护的教育形式,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幼儿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发展。总之,农村幼儿家长教育意识的萌发,教育理论与实践水平的提升,还需要农村幼儿教育机构进行必要的指导。在国家重视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积极向小型单元的家庭教育倾斜,将会给农村幼儿教育带来帮助。
二、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存在的问题
农村幼儿家庭教育中的家庭环境、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观念,家庭的教育行为、内容以及家庭结构中的关系、社区教育机构的影响、家园互助行动等多方面的因素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是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所要解决的范畴。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可以更好地探索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途径。
(一)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现状
家庭教育实施的关键因素要放在家长的素质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幼儿家长的文化水平也逐渐提高,他们越来越重视教育对孩子的影响。从意识层面角度都愿意接受先进的育儿理念,以更好地指导幼儿的教育。但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教育困惑,不知道从何入手。家庭的收入也是影响家庭教育的有效变量。农村幼儿家长无论收入高低,都会在物质层面尽量满足子女的需要,而缺少精神上的关怀。收入的高低会决定教育的投入,但对教育的投入高并不意味着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所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势在必行,适度的投入,获得有效的回报。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农村幼儿家长,他们的职业也决定了对幼儿教育指导的局限性。因为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因素,很难有固定的时间与幼儿进行沟通和交流。所以幼儿教育机构进驻幼儿家庭中进行实践指导会更好地服务父母,提供育儿理念,提升育儿意识。
(二)农村幼儿家庭结构的关系
农村幼儿家庭结构关系中分为两大结构,一个是两代的亲子关系,一个是三代的三世同堂。两代的亲子关系中,农村的大多数家庭以两个孩子为主要结构。农村幼儿父母与子女关系融洽,但因为父母自身素质或劳动时间过长等方面的原因,会出现无暇或无意识顾及孩子的情绪情感变化、良好习惯和性格的培养等方面的问题,不懂得怎样疏导孩子的心理问题,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等。尤其两个子女的家庭,教育负担过重,会忽视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
(三)农村幼儿教育机构的影响
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幼儿教育机构在国家资金和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已经有了显著的提升。从幼儿园到乡镇中心幼儿教育教研机构,从小学内部的衔接班(学前班)到社区教育机构,都为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进行服务。因为地域方面的因素,农村的幼儿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家庭教育的发展更是被忽略。只有各个机构以发展幼儿教育为己任,在分析幼儿园外部因素问题的同时,重视对家庭教育内部机制问题的探索,认真研究,积极实践,派专业人才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才能促进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进步。
三、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途径
《纲要》中明确地提出:“家庭是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当前家庭教育的内容由健康教育、认知教育、品行教育和审美教育构成,[5]幼儿园和社区等幼儿教育机构以此为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寻找最有效的途径对幼儿家庭进行教育指导。
(一)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途径
农村幼儿园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力量,它具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丰富多彩的指导策略,形式多样的指导方式。而且国家对农村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支持,通过对幼儿师资的相关培训,使教师吸收了很多优质的育儿理念,可以把当前的家庭教育内容,教育理念以及教育方法通过有效途径输送给幼儿家长,提高他们的育儿能力。
1.建立沟通渠道
农村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不仅仅限于早晚接送幼儿,而需要建立多种多样的沟通途径。家访和家长约谈是最行之有效的途径,通过此种方式教师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家长的幼儿经验,针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问题,给予指导。班级QQ群、微信群的建立,可以随时接受家长传递的困惑性信息,并能够进行及时的解决。家长的调查问卷和致家长的一封信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发现家长在家庭教育的难题,进行必要指导。因为地处农村地区,很多幼儿都是由老人来照顾,家长与父母的沟通和交流成为了难题。但多种沟通渠道的建立,可以间接的对父母进行必要的指导。
2.搭建互动平台
互动平台的搭建可以给家长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增长教育理念的平台。最直接的途径是新生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幼儿的年龄特点,思维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一些良好习惯的养成等知识。家长学校可以邀请相关的专业人才进园为家长提供育儿知识,例如乡镇的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讲解幼儿的饮食营养等方面的知识。条件和设施略好的农村幼儿园,可以建立育儿互动平台,可以让家长在平台上提出问题,参与讨论,最后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参与开放活动
农村的家长开放日不能只是形式性的参与,而需要家长通过观察了解幼儿园来建立对幼儿的关注,和其他的家长进行育儿经验的交流。以家长学校为主要途径的开放活动,要有计划的组织家长进行系统家教知识的讲授,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同时幼儿园也要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不仅及时解决家长的教育困惑,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幼儿园出谋献策,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二)社区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渠道
城镇化发展的进程必然导致社会结构的变化,城镇社区的出现与逐步的发展完善正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社区的发展逐渐被认可,其前提需要农村社区发展的整体与全面,以及格式布局的合理性。社区中对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值得期待。但城镇社区作为幼儿学习生活的主要环境,幼儿通过社区获得知识、掌握技巧、培养健康的体魄已经成为必需。社区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地服务于本区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
1.联合辖区资源,进行育儿专项指导
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离不开社区的扶持。社区可以充分利用本辖区的有效资源,进行育儿的专项指导。例如,可以利用辖区内的医院,邀请相关医生为家长讲解卫生保健的常识,补充家长在幼儿健康教育方面的不足。也可以邀请当地的广播、电视台,录制相关的育儿采风,增补家长幼儿美育教育的知识。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有村官大学生的社区,可以邀请为本辖区的家长讲解育儿品行和认知教育方面的知识,增加知识,拓展视野。
2.根据不同需求,开展育儿沙龙活动
城镇社区和城市社区对家庭教育指导的价值同样重要。根据本辖区家庭的不同需要,城镇社区也应该定期为家长举办育儿沙龙活动。可以邀请幼儿园的园长与老师向家长介绍幼儿入园认知学习的重要性问题,幼儿良好习惯养成以及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育儿方法等问题。还可以邀请乡镇中心学校的教育教研员讲解国家对幼儿教育政策的倾斜,幼儿教育发展的价值和意义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农村幼儿家长重视育儿教育的意识,补充育儿知识的理念,从根本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幼儿发展的巨大影响,为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争取政府资金,完善育儿资源建设
社区的资源应该是丰富多样的。城镇社区还在稳步建设中,必然会存在缺少资源的问题,尤其是教育资源。国家对农村幼儿教育给予重点的鼓励和扶持,那么城镇社区应该积极做出本辖区育儿指导教育方面的计划与预算,争取获得政府资金的支持。城镇社区需要建立教育图书馆,采买书籍要包含幼儿家长的育儿知识与经验的书籍。有条件的社区还应建立阅览室和放映室,在休闲时,可以组织家长到阅览室阅读书籍,到放映室观看科学育儿知识的视频。同时,城镇社区应该为辖区幼儿建立城镇档案,从而制定科学的育儿计划,指导父母详细记录幼儿的成长,并及时提出指导建议。
四、结论
1.1“三集中”模式
“三集中”办学模式是借鉴前苏联体育训练模式而形成的。特点就是将一部分具有体育天赋的苗子集中到一起进行“学习、训练、生活”的统一管理。这种办学模式的出现为我国现代体育运动培养了大批的体育人才,并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比赛成绩。这种办学模式对国家培养运动员有着其特定优势,发挥这种模式的优势对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2“体教结合”模式
(1)联办方式。选择教育体育条件好中小学作为依托,兴办体育运动学校,进行业余训练。在当地体育、教育部门共同领导、共同管理下,实行体育部门主管、教育部门协办、教育部门主管、体育部门协办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文化教学、训练和管理。(2)横向联合方式。体育运动学校和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协商,通过互惠互利,共同抓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各中学和中职学校建立自己的业余训练队,体育运动学校则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拔和重点训练。通过横向联合,使体育、教育资源优势互补,促使我国的举国体制从人才培养上得到完善和优化。(3)纵向延伸方式。中小学建立训练网点或招生选材基地,早期发现运动苗子,选送到体育运动学校进行训练,向上与高等体育院校或高校的运动队形成输送关系,学生可以接受高层次的系统教育和训练,实现人才的阶梯培养,形成低、中、高三个层次衔接的培养方式。(4)一校多元方式。以体育中专为主,设立多种教学、训练形式,破除自成一体办学模式,实行开放式、多元化办学。在校内以中专班教学训练为主,设立体育中学,接受本地域在具备运动潜能和优势的初中生,一边进行训练,一边完成义务教育任务,建立教学机构与训练机构的合作运行方式。
1.3“校企结合”模式
“校企结合”模式是指学校与企业双方以生存和发展的共同愿望为基础,以人才、技术、效益为结合点,利用学校和企业不同的环境和资源,以培养适合生产、健身、服务、管理一线实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办学形式。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以培养学生全面的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为重点,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节和教育资源,采用课堂教学和参与企业实际岗位工作的教育方式,来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模式。
1.4“训、科、医、管”一体化模式
“一体化”训练模式以训练为主体、教练为主导、科研为先导、医务为督导、领队为领导的科学化训练保障管理系统,改变传统训练理念中忽视主动恢复,训练、科研、医务和管理各自为战的现状,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科研、医疗、技术进行辅佐,全面提升运动训练效果,提升教育训练成效的过程,训练、科研、医疗、技术、教育等每一个环节都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1.5“一条龙”办学模式
“一条龙”模式原指我国竞技体育训练的“一条龙”训练模式,主要是我国竞技体育三级训练体系的绵密连接和自成体系,构成了对运动员的初级、中等、高级等各层次进行训练的完整体系。在办学模式概念的演化过程中,“一条龙”办学模式主要是指办学层次和办学体系的全面、完整性,能够满足学生初中、高中、大专、本科等多层次的教育需求,学生在“一条龙”办学模式下能够顺畅地完成学历教育过程。
1.6“训练中心”模式
“训练中心”模式是指省属体育运动学校通过和省级的运动训练中心或者运动训练基地联合办学,甚至直接进驻省级训练中心,借助训练中心的资源开展训练和教育活动的办学形式,其典型代表就是陕西省体育运动学校,其直接进驻陕西省体育训练中心,在训练中心完成运动员的训文化教育的过程。
1.7“社会化、产业化”模式
“社会化、产业化”模式是指中等体育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坚持教学、训练的办学思路下,积极探索办学新方向,通过积极的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办学过程积极走向社会,将学校的发展方向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紧密结合,在教学形式、训练过程、资源利用等办学过程中主动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采用多样化的形式谋求发展的一种方式。
2整体分析及评述
2.1管理体制及组织结构目前,中等体育教育机构主要归政府体育部门管理,由各省、市体育局主管,个别省市归文体局、文教局或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海南)管理,各省主要由体育局对中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体育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体校进行直接管理。调查的83所调查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省、市体育局,只有杭州陈经纶体育运动学校属于体育局和董事会共同管理。内部组织结构仿照普通中等学校设置,74.1%级别为处级编制,25.9%为科级编制。一般设有学校校委会(包含校领导)、办公室、教务科、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中心,训练科或竞赛科承担训练竞赛任务,还有个别学校设有董事会管理机构。中等教育机构师生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占29.6%;在500~1000人的占64.2%;在1000人以上的占6.2%。
2.2运行机制98%的调查对象由上级省、市体育局主管,教育机构不具有人事权、财务权,另有23%的调查对象公章不对外,使用限于本地体育系统,甚至有7所没有独立法人代表。涉及体育业务由上级体育局管理,其它业务由主管体育局部门委托其它厅局办理,如职称评审由文化厅或者教育厅管理。运动员文化教育由教育部门进行宏观管理,主管体育局组织协调,决定权在体育局。
2.2.1管理部门关系
70.6%的调查对象认为与上级体育局等主管部门的关系融洽;有46.8%的调查对象认为在与政府其他厅局的业务办理中感到不顺畅;有82.4%的教育机构管理者感到与上级体育局机关中的训练和竞赛部门关系密切,与局机关人事、财务、后勤等处室关系融洽;有40.3%的管理者认为与教务科、监察室、法规办、科研办等部门关系一般。
2.2.2输入
中等体育教育机构招收对象主要为初中毕业生,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计划内招生,学制三年,中专学历。因个别项目的差异,也招收小学毕业生或者初中未毕业学生进行训练、学习培训,此种新式人数较少。约有55.8%的教育机构与其他高职或者高校联办高职,给在校学生提供高职学习培训,帮助他们完成高职学历。
2.2.3输出
在校学生取得中专学历后,经学校推荐用人单位考察,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输出途径主要有:继续上高职、大专,约占40.4%;进入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校进行大专学历培训,约占32.5%;退役就业占24.1%;进入省市集训队或者国家队继续进行训练,约占1.3%;另有1.7%的学生去向未知。
2.3经费来源
中等体育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约占87.3%,另有13.7%的调查对象能够获的其它方面的资金支持,有社会投资、后勤收益、其它收益等几个主要部分。调查显示74.1%的教育机构管理者认为办学经费不足;19.4%的认为严重不足,影响到了正常的基本办学规模;只有6.5%的管理者认为经费充足。
2.4竞训成绩
训练和竞赛工作是中等体育教育机构存在的主要目的,从访谈和问卷调查中了解到训练和竞赛工作在办学过程中得到高度重视,被调查者都将训练、竞赛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强调的就是“金牌”,要“成绩”,甚至为了“集训”、“备战”,直接停止其它任何工作,包括文化教育课程的学习。调查了解到,因为临近比赛而停止文化课学习的事情时常发生;55.7%的被调查者对目前训练竞赛成绩较为满意;23.9%的被调查者认为还不够好;约20%的对成绩不满意。
2.5文化学习
中等体育教育机构的学生文化课学习主要有三种形式:(1)九年义务: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2)中专:学制三年主要以高中课程为主开设语文、数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教育学、田径、体操等课程。(3)高职或者高中联合办学的中学,学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等高中课程,完成高职学历或高中学历。文化课学习主要是半天训练,半天文化课,临近比赛时全天训练,文化课学习暂停。此种形式较多,占调查对象的60%;集中学习,在比赛间隙集中授课学习,此种形式较少,约占16%;部分学校白天训练,在晚上文化课学习或者每周两个下午进行学习,其它时间训练,约占34%。整体情况看,各省市文化教育的差异较大,文化课学习的系统性、连续性不受重视。
3办学模式的对比评价
3.1“三集中”办学模式
学校整体安排偏重于集中训练,保证训练时间,管理效率高,成才率较高,根植于举国体制并做出了巨大贡献;因领导体系是体育管理部门,在解决运动员输出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困难;办学经费来源单一,多数办学经费不充足;办学注重运动成绩,文化教育重视不够,使学生难以全面发展,就业困难。
3.2“体教结合”办学模式
学生文化课学习得到一定保证,招生和输出可以得到妥善解决;这种体制还不完善,有些只是形式上的结合,多头管理,易造成最终无人管理结果,学训矛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运动项目进学校后,体育教师不适应训练工作,效果不佳,还存在一些参与“体教结合”的学校场地设施缺乏,训练效果难以保证。
3.3“校企结合”办学模式
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办学经费有保障,学生文化教育质量较好,学生的学历教育衔接较好,出路宽泛,对学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项目设置过少,招生规模较小,办学成本较大。
3.4“训、科、医、管”一体化模式较好解决运动员在训期间的训练、医疗、管理等问题,训练过程有科研参与,办学流程较顺畅,资源利用率较高,招生较好;参与其中的各个部门之间存在一定的目标差异,经常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现象,运动员文化教育组织情况不好。
3.5“一条龙”模式
在教育机构形成的初中—中专—大专—本科的教育模式,给运动员的学历教育带来了极大地方便,运动员可以接受系统的文化教育,招生和就业较好;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的学历“一条龙”衔接不够紧密,市场出现断裂,大多是就事论事,一次性解决单个问题,没有形成畅销的衔接机制,办学经费保障不足。
3.6“训练中心”模式
办学过程中,训练为中心和重心,训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经费充足。在上级体育主管部门的协调下,整体管理体制运行顺畅,招生较好;训练中心的管理体制先天不足,纯粹为竞赛任务而存在,运动员文化学习、就业存在较大困难,难于适应社会生存。
3.7“社会化、产业化”模式
办学主体与上级主管部门关系融洽,管理体制顺畅,政府拨款的办学经费虽不足,但依靠创收等其它资金来源渠道,可以保障办学资金,招生和就业程度较好,但运动员文化教育组织存在松散状况;办学的初衷是完成教育和训练任务,因为创收等方式影响到了办学的初衷,商业化气息较浓,个别教育机构甚至与办学的目的背道而驰,纯粹以经济利益为办学目的,违背了教育机构存在的初衷。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1)目前,中等体育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存在诸多不顺畅,上下级管理不顺畅,多头管理,没有统一规划等成为影响其办学的体制原因。经费保障对办学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并逐渐成为决定因素。省级区域内教育资源分布状况也是影响其办学模式的重要因素。(2)研究中所提出的7种办学模式,是在“三集中”、“体教结合”、“校企合作”这三种主要模式下衍生出来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是中等体育教育机构适应市场经济和我国体育发展趋势而进行的改革探索。这7种办学模式分别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使命,分别适应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等不同的情况。(3)评价办学效益的主要指标是人才输出、竞技体育成绩,因此导致在办学过程中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就业等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其根本原因就是管理体制问题。在竞训成绩的“指挥棒”下在训在读的学生、运动员只能放弃其他努力,千军万马去挤竞技成绩的“独木桥”。(4)部分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文化、教育、体育领域的厅局进行了合并,产生了新的体育管理格局,直接影响到了中等体育教育机构办学模式。例如海南省设立—海南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号称“四厅一局”,对中等体育教育机构的办学产生了积极、重要的影响。
4.2建议
一、幼儿教育中存在的误区
1.忽视幼儿的心理发展特点,把成人的意愿强加给他们。有些幼儿教育机构过度重视学业和各种特长的培养,过早地对幼儿进行单方面的认知技能训练。
2.只重视智力因素的培养,忽视非智力因素的发展。缺乏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培养孩子坚强、自信、不怕困难的良好品质,以及较强的独立生存能力。
3.在智力的开发方面也存在一定的误区。很多人认为智力的开发就是让孩子掌握一两种的乐器、会加减法、会识字、会背几首古诗等。其实真正意义上的智力开发是让孩子多参加活动,多接触自然,开阔眼界,发挥孩子的想象力,启发孩子独立思考。
二、幼儿教育中的“机构教育”
2001年7月2日教育部在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总则中提到:“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可见,以游戏作为幼儿教育的主要形式,尊重孩子的自然天性,挖掘孩子的潜能,开发孩子的智力是幼儿教育的关键。
所谓自然教育是以发展幼儿的“内在自然”或“天性”为中心,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根据幼儿年龄特征而实施的教育。
三、幼儿教育中的“家庭教育”
1.改变教育观念,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父母有责任让幼儿了解和学习智育之外的更多东西,使其全面、均衡地发展。同时对孩子要适度关心但不溺爱,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父母要想方设法增强幼儿的责任感,责任感既包括对自己的言行敢于承担责任,还包括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只有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家长还要注意增强幼儿承受挫折的能力、吃苦耐劳的精神、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从小就让孩子体会生活的艰辛,并让他们适当经受一些磨炼,以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
2.营造和谐氛围,养观念。幼儿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家庭中,看到的是父母或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怀,感受到的是温暖和体谅,如此幼儿也会学着关心、体谅、尊敬和感激别人,而不是自私、刁蛮、不懂感恩。在教养观念上,要保持父辈和祖辈之间在教养方式上的一致,使幼儿不会因长辈之间观点的不一致而出现混乱和无所适从。
3.强化良好行为。当人们受到外在的表扬或奖励后,会逐渐产生一种相应的内在自我奖励倾向,表现为内在的自我满足。如果能从外在强化过渡到内在强化,良好行为就会得到更有效的巩固。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1-260-02
在我国教育事业越来越现代化的今天,为了进一步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及保护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益,在教育领域设置补充责任制度使校外人员侵害在校学生的问题迎刃而解。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校内学生,学校有过错的应负相应的补充性赔偿义务现已被明确规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这为处理在平日生活里发生的学校以外的人员伤害在校学生的问题提供了司法依据。这一制度虽已被法定化,但其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定会遇到很多难题。比如说福建某校发生校外人员对校内学生实施的砍杀行为,司法实践中对学校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和学校以外的人员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即如何进行责任分配的问题并没有明朗化和具体化的司法依据。
一、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综述
(一)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含义
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内涵十分丰富,从广义上讲它可以指校外人员造成在校青少年、儿童人身权方面的损害,由学校以外的人员负直接赔付义务,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观过错的,负一定的补充性赔偿义务;也可以指校内的青少年、儿童互相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益,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也要负赔偿义务。对于前者,教育机构所承担的是一种补充性义务,而后一种情况主要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前一种情况。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它主要针对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18岁以下的人为未成年,在这里就是指在学前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以及在学校接受教育的18岁以下的学生。如果受到侵害的不是未成年人,则另当别论。
第二,它主要针对的是人身方面的损害。未成年人大部分没有自我保护手段,其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很容易受到侵害,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保护他们人身方面的权益,再者是因为青少年、儿童大部分都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其自身拥有的财物或金钱并不多,因此在目前没有必要规定教育机构对其财物或金钱的损失负补充性赔偿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损失置之不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在以后的教育事业发展中可以解决这一难题。
(二)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
“国内外有很多学者讨论过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目前比较权威的学说主要有连带责任说、限额责任说、补充责任说等学说”。国内多数法学研究者认可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是一种较为准确的说法。对于相应的补充责任,何为“相应”,在法学界产生多种分歧,相应责任即为一定范围的定限责任,下面对此进行详细论述 。
我们强调教育机构所负的是一种补充性的赔偿义务,目前相关法律虽对此作出规定,但并没有具体规定何为相应责任,此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困难。“相应“到底与何种因素相关,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第一,我们可以从作用力上分析,在发生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时,要看主要是由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还是因校外人员的过错,哪一方的作用力大些,哪一方就应当承担多一些的责任。
第二,我们可以适当考虑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在发生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案件时,虽然行为人为直接加害人,但如果行为人的经济状况不佳,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时可以酌情让教育机构多承担一些责任,这也体现了民法的公序良俗精神。
但是这两种标准都有其各自的缺陷,原因力说的标准是分别考察校外人员和学校的原因力,再从原因力的大小方面来判定双方对损害后果各自的主观过错程度,依据各自的过错来分配责任。这样做虽然较为合理,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好操作。因为司法实践中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比如在校外人员对在校的青少年、儿童致害的案例中,学校以外的人员和学校所起的原因力是同等的,在此情况下就很难用原因力来判断了。而经济状况说考虑的是双方的经济情况,这对于谁的过错由谁承担责任的民法精神有所忽视。
以上,可以认定教育机构承担补充性赔偿义务的性质为“相应”的补充责任并且分析了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可以成为现实生活中解决司法难题的一些参考。
二、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情况分析
(一)研究背景
在教育领域引入补充责任制度也使未成年学生在遭受校外人员的人身侵害时有了双重救济的保障,即学校和学校以外的人员对受害的青少年、儿童共同负赔偿责任。其次,补充责任的法定化有助于直接侵权人和教育机构双方责任的明确化。在以往,家长及社会对学校的责任要求过于苛刻,认为学生受到的任何损害都应归因于学校,而在教育领域引入补充责任后明确了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构成要件,使教育机构承担补充性赔偿义务变得明朗化和确定化。再次,在立法上有助于归责原则的明确化,并促进了归责原则的进步。最后,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制度克服了以往法律规范的模糊性。但目前立法规定的单一归责原则体系不能充分救济受害人的权益,需要进一步完善。
社会生活是复杂多变的,这类案件的处理虽然有了法律依据,但法律的制裁并不能完全防止校外人员对校内未成年学生的侵害,因此,我们还需要从各方面努力以进一步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益。
(二)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现状
大部分的学生对学校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不甚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学校没有对未成年学生尽到特殊保护义务,这给在校学生受到校外人员人身侵害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带来很大困难。学校在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应将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学校拥有的安全设施告知学生。
父母将其子女送往学校接受教育,学校应对其子女负责,这毋庸置疑。但学校并不需要对学生受到的任何伤害都承担全部责任。在实际生活中,60%以上的父母认为其子女受到侵害后应当让学校承担全部责任,这对于学校来说是不合理的,学校只应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责任。父母这样认为的原因是他们把孩子送往学校,学校就应对其子女全权负责,为此,应加强法律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教育机构补充责任这一制度。
在学生受到校外人员的人身侵害时,只有很少一部分的学生懂得一些逃生手段,几乎没有学生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这给其后的赔偿带来很大的困难。原因是在日常生活里,很多学校都没有对学生进行过专门的逃生训练,也没有为学生开设适当的法律课程,致使学生没有足够的逃生技能,对证据方面的知识也知之甚少。
对于父母来说,应进一步加强对其子女的安全教育,这对于防范校外非法人员对其子女的侵害具有重要意义。还有,对学校是如何处理校外人员伤害校内学生的事件,将近100%的学生都不清楚,说明学生对这一问题漠不关心,原因是很多学生认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对此类事件毫不关心,当然这也与很多学校不将此类事件公开有关系。
三、防止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建议和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从学校、社会、未成年学生父母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等各个方面加强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保护,防止校外人员对校内青少年、儿童的侵害。
(一)完善校内安全管理体制
近几年来,在教育领域实施补充责任制度,有助于教育机构完善安全管理体制,也有助于在第三人侵权时合理分配双方的责任,这对我国教育事业面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学校应如何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对于认知能力非常低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教育机构应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而对于认知能力稍高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学校应授予其一定的自我保护手段,比如一定的逃生手段,以应对特殊情况下校外人员的侵害。
第二,学校对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应进行严格登记,并配置专业保安维护校园安全以及配置监控仪等安全设备。
第三,教育机构应当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加强未成年学生对不法人员的防范意识。有必要的话,学校还应当增强在校学生的证据意识,这主要是指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时,要提高青少年、儿童的保存证据的能力,比如认清周围的目击者等。对于校内的青少年、儿童来说,应加强自身的危险防范意识。
(二)完善相关法律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
在任何案件中,受害者相对来说都处于弱者地位,而法律的目的在于能充分救济受害者,而要充分救济受害者就必须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对受害者应承担的责任。因此立法上有必要在教育机构补充责任中引入过错推定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完原善过错归责原则的单一归责原则体系,明确学校和直接侵权人的责任。
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是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颇具影响力的高校分类方法,它是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的一项标志性研究成果。
虽然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不是最早的分类体系,但它是真正意义上的分类,它第一次从教育任务角度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分类,它所划分的类别并没有质量的区别,只有学校教育目标、教学功能等不同。
一、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演变
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从1973年公布至今,经过了1976年、1987年、1994年、2000年、2005年和2010年的6次修订,修订过后的每一个版本都基本保留了1973年版的分类模式。
与1973年版相比,1976年版和1987年版的变化很小。1994年版开始发生改变,“综合性大学和学院”变为“综合型硕士学位授予学院和大学”,两小类的名称也随之改变;“文理学院”变为“学士学位授予院校”,两小类的名称也随之改变;“两年制学院”变为“副学士学位授予学院”;增加了“部落学院和大学”。
2000年版也有诸多变化,“博士学位授予大学”大类改为“博士学位授予研究性大学”,分为广博型和集中型两个小类。“学士学位授予院校”大类下的小类由原来的两类变为为文理类、普通类和学士/副学士型学院三类。
与前几个版本相比,2005年版的调整最大,新增了其它分类模式,但也保留了自1973年版延续下来的分类模式,并称其为基本分类。
2005年版的基本分类,是按照入学人数的数量进行排列的,所以在校生人数最多的“副学士型学院”取代了“博士学位授予大学”的位置成为分类体系中的第一层;“博士学位授予大学”大类重新采用之前的名称,分为三小类;“综合型硕士学位授予学院和大学”改为“硕士型学院与大学”,并根据授予硕士学位的数量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2005年版的最大变化就是从单一分类变为“6+1”分类,其中,“6”分别指本科教学项目分类、研究生教学项目分类、入学情况分类、本科学生情况分类、规模和设置分类、基本分类,“1”指高校自愿参加的社区参与情况分类。2010年版除“副学士学位授予机构”重新回归以前的分类,分类的第一层依旧从“博士学位授予大学”开始外,对2005年版并没有多大改动,保留了原有分类的框架。
二、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特点
1.直接用授予学位的层次来命名
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虽经多次修订,但它基本上是按照高校授予学位的层次——博士、硕士、学士、副学士四大类来命名。在每一大类中又按所授学位的数量等其他因素分类。这种方法清晰的体现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特点。
2.以高等教育的职能为基本依据
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不可能涉及高等教育机构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能选择强有力的依据来作为分类的标准。高等教育的职能便是一个强有力的依据。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就是以高等教育的职能为依据的,从而能够体现出不同高校教学和科研的表现。
3.有定量标准和可靠的数据支撑
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在进行分类时,不仅考虑了定性研究,而且还考虑到了定量研究。它在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分类时,主要依据的就是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于联邦政府的国家教育统计中心。采用可靠的数据、依据定量标准进行的分类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容易得到各方面的认可。
三、借鉴与思考
在我国,高校分类研究近年来成为研究的热点话题,但始终存在争议,能够得到大众认可的分类体系还在不断的探索当中。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分类必然不同于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因此我国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体系的建立需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定位高等教育机构分类。分类不等于排名,在各大高校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高校进行排名是正常现象,但是分类是依据某标准对高校进行划分,并不进行质量上的排名。排名参考分类是不可避免的,但需将二者区分,此外分类也不等于定位。对高校进行分类的是第三方机构,定位是学校确定的,不论哪种分类都是对学校的一种划分,都是为高校研究服务的,不能将分类与定位混合,更不能将其替代定位。
第二,重视分类标准,倡导多元化的分类系统。分类标准的不同,分类结果也就不同。没有任何一个单一的分类体系可以将高等教育机构都包括进来。正如此,就应更加重视分类标准,以不同分类标准为依据构建的分类系统都应该存在。多元化的高等教育机构分类可以服务于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服务目的,但单一化的分类体系必然会导致资源的集中和浪费,不利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注重分类数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成功的一个原因就是数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我国在建立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体系时也要注意采用科学可靠的数据作为基础。这样才能够使分类更加客观有效,得到认可。
二、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深厚的文化底蕴、发达的经济水平和强烈的民营意识,孕育了台州、绍兴快速发展的民办教育。台州、绍兴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前列。台州市到2003年底,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923个,其中幼儿园1729所,小学17所、初中23所、普通高中34所、职业中学34所、专修学院3所、成人培训学校83所;民办学校在校生20.5万人,教职工总数1.5万人,校园占地面积5840亩,学校资产总值达36.3亿元,民间办学总投资达14.2亿元。初步形成了学历教育、文化助学、技能培训、艺术体育训练兼容并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齐头并进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民办教育体系,涌现了一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质量较高、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民办学校。绍兴市民办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办学形式多样,有派或工商联等社会团体参与,有企业和个人投资或集资办学,有政府部门与企业或个人联合办学。民办教育成为绍兴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市有学历教育民办学校31所(不含幼儿园和培训班),占地面积4000余亩,在校生40000多人,教职工2500名,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学校有11所,优秀民办学校占浙江全省总数的16%。绍兴诸暨市民办教育发展最快,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共有11所,其中幼儿园3所、普通中小学5所、职业学校3所,在校生15170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9.1%。1995年,海亮外国语学校顺利建成,1996年,天马实验学校和荣怀中学相继落成。这3所高起点、高规格的民办学校的兴起,成了诸暨民办教育发展里程碑上的亮点。
三、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台州、绍兴民办学校起步早、起点高、投入大、质量好,呈现出如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投入主体多元化。台州、绍兴的民办学校投资者呈现多元化特点,有的是企业投资、有的是社会团体投资、有的是自然人投资,有的兼而有之,还有相当一部分学校是混合所有制投资。台州市椒江区的书生中学就是由椒江32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筹集股份资金1200万元创办的中国第一所教育股份制的民办学校。中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先生任法人代表、校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陶仙法兼任常务副校长。如今书生中学已发展成为资产规模逾亿元的书生教育集团,办有书生中学、书生小学和书生幼儿园、通巨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机构。台州市(东港)双语学校,是全国第一所混合所有制学校的民办学校,在2.5亿元的总投资中,当地民营企业的投资占80%,椒江区政府作为投资一方占20%的股份。此外,区政府每年根据招生数额的实际情况,向这所学校下拨150万元以内的学生公用经费,连续补助6年。绍兴诸暨市天马实验学校由该市天马房地产开发公司独家出资1.6亿创办,是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既相对独立又集中管理的完全学校。学校占地25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有90个教学班。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则由绍兴新昌合成化工厂、民盟绍兴市委和绍兴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我们参观的学校中,只有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私立中学是个人投资办学。
(二)政策扶持具体化。从1991年颁布的《台州地区社会力量办学若干暂行办法》,到后来制定颁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意见》,台州市对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也因此促成了台州民办教育在办学主体、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机制上都出现鲜明的多元多样的特征来。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和建设配套等各项税费减免上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在收费上,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自行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与其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用于办学的,由同级财政全额予以补助。教师在公民办学校间可相互流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计划外招生,要在保证其同类民办学校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对办学成绩显著,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秀(示范、重点)学校的教育机构,每年度分别按应使用教师数的2/3、1/2和1/3给予相当于公办教师平均基本工资数额的奖励。
对自建校舍举办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在学校规范招生、规范办学的前提下,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鼓励支持,在校生超过1000人的,每年奖励5万元;在校生超过1500人的,每年奖励10万元;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每年奖励15万元。对自建校舍举办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按每一个毕业生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自建校舍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600人,且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较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当地政府按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不少于20%给予补助。绍兴市诸暨市还出台优惠政策,对民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且单独编班,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高中阶段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划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的前提下,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人员经费。
(三)教师流动规范化。台州、绍兴两市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上的做法基本相同,教师招聘和流动都统一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之下,人事关系放在教育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本市公办学校教师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不变;离开民办学校愿意回到公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妥善安排。聘用外地优秀教师,经学校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可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建档,在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另外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派出公办学校领导和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以此来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民办学校教师基本没有后顾之忧,当地政府规定,不管是民办学校教师,还是在公办学校教师,2000年前参加工作的,养老保险都视为已交,以后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可由现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两市都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流动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进行,招聘新就业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也要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聘期不得低于3年。由于这些措施的保障,其民办学校教师队伍非常稳定,教师流动非常有序,从而保证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内部管理科学化。台州、绍兴民办学校的管理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州结合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创造出的新的办学模式——教育股份制,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指:以入股集资取得社会资本的使用权,以持股份额分配股息(不可分红,积累用于办学再投入)和承担有限风险,以招聘校长实行科学管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创新制度。这一模式采用股份制方式融资,分离了资产所有权和学校管理权。影响最大的是台州市椒江区“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该教育实体是由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14个法人共同发起创办,除了14个法人股外,另外以3万元一股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到1998年10月共筹集资金4500万元,创办了书生中学。以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台州教育股份制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双法人的运作结构和公司制管理方法。其模式中管理系统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构成,操作系统则由公司和学校双法人构成。股份公司为资本运行机构,负责筹集、使用和经营资金,致力于为教育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和按比例向股东支付股息;学校为教育运行机构,负责资本管理,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股份制中,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公司和学校各司其职,投资方、股份公司、学校职权分明,从而确保教育效益与资本效益双丰收。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各学校也都按照现代教育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重视人本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使管理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规范。
四、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启示建市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很快,学校数量、办学规模和办学档次都有很大提升,民办教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市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是对照浙江台州、绍兴两地的民办教育发展,我们明显存在着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注入不足、办学规模偏小、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办教育的一系列扶持和奖励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对民办教育规定了9条扶持与奖励政策;2000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中也规定了一系列的鼓励扶持政策;建市以来,各县区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扶持政策措施。对这些已有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到位;有些条款笼统、不具体,或者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要进一步具体化,给民办学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要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对民办学校在建校用地、贷款、基建规费、教师流动、专项奖励基金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特别是要真正打通公办教师向民办学校流通的渠道。三要切实解决好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教师在公办学校期间的养老保险要由原来渠道补交到位,或参照浙江的做法视为已交;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敦促和支持民办学校按规定办理教职工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按事业单位性质给民办学校教师办理养老保险,从而彻底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一)转型机遇。当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也有不少较好的机遇。首先,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为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国十六大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小康社会,十七大又进一步提高了要求,即要全面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发展社会主义事业。那么,教育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极为关键的战略性地位与作用,即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那么,成人高等教育在全民素质提高中有着更为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人力资源建设迈向强大的重要途径。其次,构建学习型社会为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学习型社会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由美国学者哈钦斯提出来以后,世界各国都在相继开展学习型社会的创建工作,我国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建设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那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就承担了主要的教育任务。再次,高等教育市场化为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必须实现市场化,减少政府的不当管制,消除垄断,适当的实行私有化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因此,成人高等教育应该从单一的学历教育转向学历教育、培训教育和科研开发与服务并重;从序列化教育向并行化教育转变,这些转变将有助于提高全民教育效益。
(二)转型前景。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转型发展,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基本上完成了作为学历补偿教育的使命。随着大众化教育趋势的日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又有了新的发展前景,即应该提高办学质量、优化办学结构、提升办学效益,丰富自身的转型内涵。首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以质量来求生存。应该来说,教学质量是任何一个教育机构的永恒目标,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也不能例外,它也应该树立质量意识,建立新型师生观,强化教学内容的实用性,采用务实、灵活的教学方法等。其次,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要关注教育机会平等,尊重个性差别,让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尤其关注那些社会弱势群体,诸如大龄妇女、务工人员等,给他们创造出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再次,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领会和贯彻学习型组织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具备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服务意识,敏感的捕捉市场对各种人才的需求,崇尚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增强管理者的胜任力。此外,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要不断优化办学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重新配置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经常性的对管理过程进行动态评估,把各种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实现高效密切的合作。当然,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中还应该引入企业经营策略,建立伙伴关系并调动各种资源,发挥政府在成人教育管理上的主导作用,发掘和调动学习者本身的人力资源,给家庭提供激励和资助,密切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并发挥出各种非政府组织对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作用。
二、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创新路径分析
当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创新面临着较大的外部环境压力,主要是来自于教育民营化与学习型社会的异质压力。那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如何走出这种困境和压力,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避免唯利是图,追求公平公正的教育伦理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实现创新,帮助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走出发展的困境。具体创新路径阐述如下:
(一)政策创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当前正面临着两难的处境,它必须寻求来自于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打破困境,走向新生。首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积极寻求政府方面的财政补贴与支持。这是因为成人高等教育在传统观念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办学机构显然也不会得到足够的财政支持。这个时候,政府就应该发挥出主导性的作用,填补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在市场失灵和公益失灵之后出现的生存危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从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引导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较为低廉的教育形式。同时,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使得成人高等教育又有了新的发展远景,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都有着公平的网络学习机会和条件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公共网络设施方面的建设,为更多的人提供网络学习的机会,这样,才能实现成人高等教育深入到全民当中去。其次,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完善的市场规制,而实际操作中却不时发生违规现象,办学混乱,损害了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社会声誉。因此,政府就应该强化市场机制建设,在市场失灵的状况下,政府通过一定的政策完善来有效规制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市场。
(二)办学创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办学方面的创新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办学定位创新与办学形式创新。首先,就其定位创新来说,对于任何一个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都有着极为重要和关键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定位创新,在根本上关系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未来的发展道路。因此,成人高等教育必须尽快实现办学定位创新,这就是说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学习型社会中成人教育担任的重要任务,要让其具有天然的品牌优势和专业资源优势,由传统单一的学历教育提供者转变为拥有多功能的高层次办学机构,实现办学的重新定位。对于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来说,其定位创新有利于充分挖掘大学本身的优势,可以加强与社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有利局面。其次,办学形式创新方面来说,它是定位创新实现的前提条件,离开了办学形式创新,定位创新基本上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确保传统办学形式的有效性基础之上,积极探索各种新的办学形式,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管理创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要实现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尊重人才,努力开发人力资源,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让学习者作为管理的本位所在,有选择性的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经验,努力理顺成人教育机构和网络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努力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方面的创新,努力培养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实践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那么,这就需要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创新课程教育体系,突破单一的课程体系,构建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充分考虑到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强调学以致用,注重结合成人学习的特点,采用互动式和情景化教学方法来讲授知识,并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给成人学习者提供更多开放性学习机会,并把能力、素质和学习能力作为综合评估标准,从而通过管理创新来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高效、优质发展。当然,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应该对其专业工作人员的胜任力进行创新,这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这就是说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提高工作人员素养,让其具备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服务意识,这就需要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领导以身作则,还需要一定的学习资源和学习制度来保障,并积极鼓励他们实现自我超越。此外,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应该通过战略创新来实现管理创新,比如说市场渗透战略、市场开发战略、产品开发战略以及多元化经营战略。
三、结语
关键词 早期教育 教育机构 婴幼儿 环境创设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On the Creation of Early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Environment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there is increasing emphasis on early education, early education enables young children leading at the starting point, so as to lay a good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rely on the early launching of early education, early education to create a good environment, you should focus on the creation of the early environment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the principle of the creation of the early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s well as the creation of the early environment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for the creation,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environment similar to the early education experience.
Key words early educatio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children; environment creation
早期教育从广义上来说就是指幼儿从出生到小学以前阶段的教育, 0~3岁属于教育院校所规定的早教范畴,从而将此时期称之为早期教育。幼儿期教育是孩子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能帮助幼儿进一步形成判断能力和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大力发展早期教育,创设符合幼儿身心的教育机构环境,对幼儿的早期发展和持续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①当前,早期教育逐步受到重视,然而早期教育并未形成一个规范的发展体系,各种教育体系和教育方法也各不相同,未形成规范的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早期教育的效果,同时也对幼儿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程度的影响,不规范的教学方法甚至将误导幼儿,对其身心发展不利。
1 早期教育机构环境创设原则
1.1 早期教育机构以兴趣为引导
早期教育机构应以兴趣为引导,爱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尤其是0~3岁的孩子,这个阶段的孩子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早期教育应以此为突破口,使幼儿在好奇心的驱动之下实现事物的认知和感知,从而进一步实现对相关事物的思考。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往往都是将思维体现于行动中,边做边想,甚至是先做后想。他们的心理活动往往与直觉行动相联系,他们喜欢模仿,喜欢重复地玩某些东西,例如孩子看到电视中天气预报时就全神贯注跟着电视里的播音员念词,那就可以趁此机会让孩子认识更多地名,预报员说“北京”“上海”等词,幼儿也将无意识地重复这些地名,喜欢重复是这个年龄段孩子的一个显著特点,因此,早期教育机构在创设教学环境时应充分考虑到幼儿喜欢模仿和重复的特点,创设易于幼儿掌握知识的教学环境。
1.2 早期教育机构应贴近生活
对婴幼儿的早期教育不仅仅应限定在教育机构当中,同时也应在家庭的生活当中形成教育的氛围,在生活中,各种生活用品上的文字就可以随时随地地培养他们的阅读能力,而且还能够扩展他们的生活空间,例如喜欢吃糖果、饼干等零食也是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特性之一,我们可以指着包装上的字教给孩子读,引导婴幼儿的认知,提高其认识、阅读以及表达能力。同时,一个良好的教育机构应有一个自由而温馨的环境,营造一个婴幼儿易于接受,乐于融入的教育环境,使婴幼儿对于陌生的环境不产生抵触感、恐惧感,在此基础上才能展开良好的早期教育。因此,教育机构在场景布置与材料上的选择上,应以婴幼儿的接受和认知能力为特点,选择贴近生活的材料和物品,从而设一个安全、自由而又温馨的环境,为婴幼儿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氛围。
2 早期教育机构活动场所的设置
2.1 户外游戏场的创设
户外是孩子们最向往的地方,一般的早期教育机构的户外都是塑胶场地还有简单的运动设施,能有效提高婴幼儿的身体素质,促进婴幼儿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可带领孩子们在一定范围内的树林、种植园以及草地上玩耍,从而使婴幼儿充分接触自然,培养幼儿开朗、乐观的心态,同时也能从玩耍的过程中实现对自然的正确认知,教师可带领学生观察植物、观察花朵,使学生以自然为课堂,形成对自然的基本认知,也使幼儿能真正认识自然融入自然,并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实现自我的认知和发展。除了自然的户外活动场所,教师还可在户外的活动地面上开展绘画和图案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游戏,从而达到良好的效果。②
2.2 建立室内活动场所
幼儿的学习环境对于其智力的开发、良好习惯及重要品质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室内是幼儿学习和认知的主要场所。因此,对活动室的整体布置和环境特色必须加以重视,还应该通过不同区域活动充分发挥不同环境的潜在价值,满足不同儿童的发展需要。
创设与幼儿活动需要相符区域。对于室内环境和空间的创设,更要体现新意。例如,可以建造不同的活动教室,以不同形式分隔开来,由此用于放置桌椅的空间会变得非常小。当我们进入活动室的时候就可以发现空间优势是非常鲜明的,孩子们可以自由选择不同材质构成的活动区,这样也可以为孩子互相交流提供多种间隔式的空间。最小的空间是为了孩子独处或者一对一的活动所建立的;较小的空间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多的机会让孩子参加到集体活动中,互相聆听和交流,使幼儿在活动的过程中形成思考能力,培养其交流和表达能力;较大的空间能够让孩子在大群体合作中,通过协商、交流、竞赛以及合作等方式,提高孩子们的合作意识,学会更多社会行为规则;最大的空间为学校的教师以及孩子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场所,所有的教师和孩子都能在那里交流学习或者集会,从而能在交流的过程中使幼儿形成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意识,形成良好的表达意识和思维习惯。为幼儿的合作学习和思维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③
创设障碍式的活动场景。设计这些空间的最大特点是间隔物要灵活多变,基本上不会有明显的道路通向各个活动室,通过重新排列障碍物,寻找到达目的地的道路。这也是对孩子进行早期协作能力培养的好方法,能有效培养孩子们的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活动开始之前,教师把屏风拉开,把所需要的材料分配好,做到资源共享。每一个教师和幼儿都可以随时进行跨班指导和学习,这样孩子的个性化发展得以体现,教师教学也变得灵活,空间间隔形式可以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创设与幼儿相互作用墙饰:幼儿的注意力很容易被吸引,那么作为早期教育机构的教育者就应该注意周围环境的设置。例如墙上的各种装饰,应以兴趣为主导,以一定的教育主题为基础,以鲜艳的色彩和鲜明有趣的图案吸引孩子们的兴趣,同时教师也可以这些墙饰为依据进行教学,在认知过程中了解不同孩子的兴趣,从而在实际的针对性教育中使用不同的教育和教学方式,实现对孩子的引导,促进孩子的个性化发展,允许差异化发展。同时,教师还可让孩子们自行装饰墙面,比如利用木头、塑料等材料装饰墙面,使孩子们通过各种感官进行操作,引导幼儿对人造或者自然的材料进行区分,把他们探索的过程在墙面上展示出来,这样既提高了幼儿的环保意识也增加了他们对大自然的兴趣。
这里的活动区安排,孩子得到驾驭材料的能力,得到无限探索和创造的空间;活动气氛宽松、活泼、和谐、自由,那种常见的“排排坐、老师讲、幼儿听”的景象将不会再出现,努力建造一片真正属于孩子的乐园。
2.3 教育资源利用
仅仅依赖早期教育机构的资源很难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因此寻找新的教育资源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该加大对家庭教育资源的重视,拓展幼儿的教育空间,促进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展。其实,家庭和早教机构的环境对于幼儿的教育是一样重要的。家长应该花出更多的时间和孩子进行交流沟通,有计划地带孩子去公园、图书馆、商店、超市、博物馆、农场等场所,拓展孩子的视野和见识,培养他们对世界万物的好奇心。幼儿期的早期教育是孩子人生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孩子的神经系统和各种潜能都是发育最快的最佳时期,因此早期教育的核心在于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教育营养丰富的环境。玩水,玩纸等等都是引导孩子早期教育的很好方式,家长不应该制止,而是有耐性地陪同一起探索和认知。
3 结语
早期教育机构是专业对孩子进行初期健康成长的培育机构,早期教育依旧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还未形成规范和系统的发展体系。当前部分直辖市和发达的城市有着相对规范的早期教育机构,例如亲子园等,其他地区的早期教育机构大多未形成规范化的开展模式和体系,其规模和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其教学环境也各有不同。由此在早期教育的开展过程中,应重视早期教育机构的规范发展,提高相关机构的教育水平,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要在启蒙类、思维类、运动类和益智类等方面有所提高,在发展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积极探索,为婴幼儿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早期教育环境,为孩子今后的成长提供更加优良的保证,为他们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④
注释
① 吴亚妮.引导幼儿园孩子爱上读书[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9).
② 贾玉珍.寄宿制幼儿园早、日、晚间教育活动的设计与组织[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