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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法委的要求,坚持"整改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集中时间,以维护稳定安全为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的因素,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促进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综治重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的领导。成立社会治安综治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由副书记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协助派出所、工商所、劳动站、教育办等职能部门,重点对辖区内安全和管理工作及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排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掌控;不断加强和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努力从根本上提升综治民调水平,力争上半年度综治民调效果取得好的成绩。
二、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镇综治民调工作目标的组织实施,成立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走访活动的内容主要是:1、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加强交流与沟通,改善干群关系;2、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政策与法律、生产、生活中的实院困难;3、广泛宣传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正面引导群众对社会治安形势评价;4、收集群众中各类矛盾纠纷和维稳信息;5、协助和配合乡镇干部化解、处置、群众的各类纠纷和诉求。
四、工作要求
1、①3月20日至3月31日完成第一轮进村入户走访活动。②4月1日至4月10日组织召开民情恳谈会,恳谈会由办点干部及支部书记组织群众召开,要求每个村至少一次,人数50人以上。③4月11日至4月20日开展第二轮民情走访,重点是回访第一次走访中有意见、有诉求的群众。④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在4月10日以前组织一次乡镇民情恳谈会,由镇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
2、党政负责人实行每周一次轮流坐班接访制,接访地点设办公室
3、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次安排一天,深入选区,接待选民,采取不周的方式调查了解社情民意。
4、各村(居委会)和部门单位实行轮流服务群众接待制,要求每名干部每周接待服务群众2天以上。
一、加强教育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八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抓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体验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专项作业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在各类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室及专题讲座;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公交电视、户外传媒合作,大力宣传普及综治安全法制和基本常识,及时报道综治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利用“两微”平台、手机短信、校讯通等信息技术,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综治安全意识。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做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各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使用好《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研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加强课程资源和教学教研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督查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3.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深化“两项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4.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增强创建实效,提升创建动力和活力;不断完善创建考评激励机制,把“两项创建”实效作为精神文明、党建先进评选和绩效考评的前提条件,纳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精品特色,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
5.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建设办法与标准,培育2—3所校园安全文化创建示范校。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6.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7.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县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必须每月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8.提升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应用水平。借助“福建省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探索新媒体信息化条件下学校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开展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开设在线安全教育课程,组织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布置平安寒暑假作业,实现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推动互动式安全体验教室(馆)、体验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9.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县、校两级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以适应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县、学校四级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将安全教育及管理内容纳入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指导推动各校利用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开展校(园)长、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岗位安全远程教育培训。
10.强化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记事和分析制度,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11.加强理论研讨与优秀成果推广。充分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实践教学研究及成果推广,总结交流安全教育及管理经验。适时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专题调研和经验推广交流活动。
12.加快推进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学校综治安全信息(网络)系统,推进省市县校综治安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深度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促进地方和学校建立集治安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校车管理、安全管理、网格化服务及公共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校园安全云服务管理平台。主动适应大数据、新媒体时代要求,强化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信息综合运用,加强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学校安全”网站(页)建设,及时通过网站(页)信息资讯、解读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13.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学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5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1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县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安全举报监督制度,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补充、修缮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提请地方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班车开通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模较大学校校园内交通安全及师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强化“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6.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堂及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治理校园餐桌污染,强化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7.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闽教安〔2014〕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挂牌督办、联动推进、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管理,建立心理预警、疏导机制,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18.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依法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的师生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19.加强阶段性督导检查。建立全县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探索建立学校交叉检查机制,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防溺水、校舍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等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六、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履职考评体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华综办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保市优、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实行“四结合四为主”的考核办法,即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考察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以工作绩效为主;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以
群众安全感为主,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切实提高民调满意度,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采取向学生家长发放以创建平安乡镇(社区)为主题的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宣传综治民调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要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一、宣传教育主要内容
(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包括社会主义荣辱观、公共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
(四)本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
(五)个人卫生健康常识
二、宣传教育主要方式
1、各窗口电子显示屏和公交车内电子显示屏要适时滚动播放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2、临街窗口单位大楼或门前要悬挂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标语横幅或垂幅。
3、火车站、各长途汽车站要悬挂横幅、出宣传栏、印发整治宣传材料、卫生常识。
4、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对所属用户发送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宣传短信。
5、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设置文明出行温馨提示标语。
6、各行业(单位)都要根据实际设置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例如建网站,编印简报,设置宣传窗、黑板报、展板、阅报栏,宣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卫生常识等。
7、各行业(单位)都要充分利用“文明市民学校”、每周例会、每日晨会等机会,对职工进行等多种形式整治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以及市民文明行为“三管好”。
8、各行业(单位)都要根据行业特点,广泛组织职工志愿者,适时开展文明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保证经费,确保各项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市文行办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适时组织有关检查,并把结果纳入对各行业(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总体考核。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遵循“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长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的工作方式,着力解决公路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公路基础设施、优化路域环境、美化沿线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提升公路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我区交通公路的良好形象。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路域环境现状
(一)综合整治的范围
我区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其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区域内路域环境,具体分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公路行业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两侧包括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在内的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的综合整治。
具体整治路线:S29滨博高速17.6Km,G205山深路21.2Km,S235湖南路4.3Km,S236博沂路32.9Km,S294张博附线4.8Km,S327临仲路长47km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6条,共计85.5Km。途径、(域城)、等10个镇、。
(二)路域环境的现状
1.沿线垃圾。公路两侧有多处垃圾场、垃圾堆,尤其高速路两侧村庄有垃圾池及大量玉米秸秆、柴垛,穿村段落有垃圾池或垃圾箱位,部分路段有建筑垃圾,影响了公路路容路貌和行人与车辆视线及正常行驶。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的生活垃圾157处20088立方米,建筑垃圾131处588407立方米,柴垛等杂物807处。
2.沿线绿化。公路两侧绿化主要为林带、景观园林绿化,但有部分路段林带缺失,需绿化补植,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处绿化较差,穿村路段绿化需重点补植,3处隧道所处山体绿化不足,需重点加强绿化。部分河道及水塘水质污染严重,桥头垃圾堆积,河道边坡不顺适,河岸绿化较差,与周围生态环境不协调。据现场调查,需要新做绿化25995米(单侧),绿化补植8790米(单侧),治理河道、湖泊生态环境12处12150米。
3.沿线建筑。滨博高速沿线有多处离高速公路隔离栅较近的废弃房屋,距离从1米至100多米不等,大多已破旧不堪。个别路段存在残墙、断壁、破房及拆迁不到位现象,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两侧房屋离公路较近,需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治理。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尤其厂区建材、经营业户及穿村路段住户门前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脏乱差现象影响了路容路貌。据现场调查,需要治理的残墙、断壁、破房及违章建筑258处,脏乱差建(构)筑物93处。
4.占用公路。公路沿线存在多处经营业户,个别商家甚至占路经营,车辆维修、清洗点处车辆乱停乱放,洗车污水流至边沟甚至路面。沿线集市贸易占用公路机动车道,逢集时段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迁移,需重点清理整治。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占道经营及车辆维修点、清洗点26处,公路市场6处。
5.平交道口。公路沿线部分平交道口未硬化,已硬化的平交道口有的未做辅道涵,影响了公路边沟正常排水。据现场调查,需要硬化平交路口248处74150平方米,做辅道涵167处1154米。
6.通行秩序整顿。公路沿线客运车辆停车无序,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现象较多。
7.超限超载漏撒治理。作为国省道主干线,大型载重货车不断增加,超载超限车辆屡见不鲜,需重点清理整治。
三、综合整治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沿线垃圾
1.整治标准: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500m内)的生活垃圾堆、白色污染要进行清理,查清垃圾来源,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禁止乱倒垃圾;公路边沟内不得堆放农作物秸秆等杂物,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它废弃物。
镇村(社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国道、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路侧现有的垃圾池及垃圾箱迁移到20米以外的村庄内或绿化带后面。对路侧的建筑垃圾,能清理的要进行清理,不宜清理的要用土覆盖,土壤要达到种植土的理化指标和土壤肥力标准,并在上面进行植物绿化。对可视范围内的柴堆、土堆、草堆、粪堆统一清理。对可视范围内的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或绿化遮挡。
2.责任分工:公路边沟外沿(征地范围)内的任务由区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的任务由各镇、负责,区建设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并督导实施。
(二)沿线绿化
1.整治标准:根据各条公路不同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本着因地制宜、绿化和美化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绿化工程。首选林带为主,建议因地制宜种植不少于20米宽的林带进行绿化;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景观带或景观带加背景带进行绿化,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四季常绿、三季有花、错落有致、色彩丰富、风格协调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景观统一协调、适地适树。树种选择和配置模式要针对丘陵、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以及现有道路交叉口、厂区、果园、苗圃和林带进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确定适宜的绿化模式。公路两侧绿化标准、档次应基本统一,相互协调,突出简洁明快的风格,绿化特色大体一致,和谐美观。利用涵洞路口、交叉口做异质景观(与林带景观有变化),视线、视野也随之有远近开合的变化,形成空间序列景观序列,纵向产生视线收放景观韵律,加之不同标准段的树种变化,达到景观丰富,步移景异的效果。对公路外侧深沟、大桥外段栽植毛白杨、旱柳、杂交杨等高大乔木;在高压线下可栽植不影响线路安全的小乔木或花灌木。路侧有果园的路段,要在果园外侧见缝插针,栽植部分常绿树或花灌木。
对穿村镇路段已经绿化的段落要适当进行补植;对无绿化的段落要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绿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绿化植物建议用蜀桧、龙柏等,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隧道口要进行净化、绿化处理,在山坡上密植桧柏、龙柏等常绿树种进行生态环境整治。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水质净化处理,严禁河道沿线企业及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对河道两侧各500米范围进行绿化,种植垂柳、国槐、龙爪槐等植物,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镇村(社区)建立管护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树体管理规范,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
2.责任分工:公路行道树绿化工作由区公路分局组织完成,城区范围的由区园林局组织实施,其他绿化工作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河道治理工作由区水务局组织实施。3月中旬由区林业、水务、园林部门分别做出绿化、河道整治、美化方案,报区公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3、4月份组织完成。具体绿化工作由林业局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各相关镇、负责组织完成栽植、养护管理等任务。
(三)沿线建筑
1.整治标准:公路两侧建筑要美观、整洁,对残墙、断壁、破房之类建筑要进行拆除;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和沿路村庄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及非公路标志要坚决制止和拆除,尤其对处于弯道处影响视距的违章建筑或乱搭乱建房屋必须进行拆除。对占用桥梁及跨线桥桥下空间乱堆乱放的行为也要坚决取缔。
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的脏乱差建(构)筑物(含村庄民房),有绿化空间的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无法种植绿篱遮挡的,墙体要统一整治、粉刷,粉刷颜色要按照区里确定的统一色调进行。
路侧住户门前乱堆乱放的物品要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的废品收购点、煤场、砂场等首先具备绿化遮挡的要进行遮挡;其次不具备绿化遮挡条件的要在公路外20米垒砌墙体、设置隔离栅隔离,并采取立面粉刷,对已经用隔离栅隔离但仍能通视的废品收购点、煤(砂、矿)场要在隔离栅内侧进行遮挡;对沿路的乱贴乱挂现象进行取缔,切实达到整体美化效果。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清理工作由区公路分局负责完成。
(四)占用公路治理
1.整治标准:全面取缔公路占道经营、占道摆放灯箱广告及车辆维修、清洗等现象,公路边沟外侧20米范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占路经营,加大对占用公路危害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在公路上设置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站点,规范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行为。全面取缔沿线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做到公路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原有集市迁移后要合理规划并落实必要的集市场地。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局按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配合实施,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五)平交道口
1.整治标准:平交道口要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少于50米的要与地面构筑物(建筑物)相接。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原则上低于公路路面,穿村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响的,必须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管径平原地区不小于1米,山区不小于0.6米,确保排水畅通。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平交路口和辅道涵的实施,属公共事业所在地的,由各镇、统一组织完成,属企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均由各自组织,按统一设计标准,各镇、负责督办完成。区公路分局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
(六)通行秩序整顿
1.整治标准: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高速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在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国省道公路要重点治理随意停车、随意上下乘客等现象,客车站牌要做到合理、规范。
2.责任分工:公路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由区交警大队负责,高速路管理处负责高速公路上整体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客运秩序方面的工作。
(七)超限超载漏撒治理
1.整治标准: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必须要做到密闭运输,车辆超限率在5%以下。依法查处漏撒扬尘、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
2.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和区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实施。
四、集中整治工作进度及时限安排
按照综合整治内容、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整治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开展公路绿化美化工作阶段(3—4月份)
1.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缺行断垄绿色林带的补植(4月底前全部完成)。
2.城市出入口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区域的立体绿化美化工作完成70%。(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3.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的整治恢复和绿化工作完成60%。(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4.及时清理公路沿线可视500米范围的各种垃圾;清理公路市场及公路上乱堆乱放、乱倒乱停等。
(二)开展“百日会战”活动阶段(5—7月份)
1.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括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和通行安全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公路两侧临路乱搭乱建的棚屋摊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残墙断壁,要全部清理拆除完毕;对保留的沿线建筑物立面全部统一进行粉刷。
2.穿村镇路段无脏、乱、差、阻现象,全部达到“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标准要求。(7月底前全部完成)
3.完成公路集贸市场迁移工作。(6月底前全部迁移)
4.平交路口和辅道涵工程完成80%。(8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三)迎接集中考核评比阶段(8月份)
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内容,迎接全市集中考核评比。(8月10日前)
(四)迎接检查验收考评阶段(8月—12月)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活动,全面迎接国家交通运输部检查验收考评(8月20日—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协调、调度、考评、迎检等工作,及时向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反馈通报日常和定期检查考评情况。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辖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认真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筹集资金。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500米范围内的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各相关镇、负责筹资解决,区政府将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考评验收情况进行奖励。各镇、要克服资金制约的困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理解、支持,做好公路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1重点解决道口设置、监护不到位的问题。按照铁路部门“拆”并”改”总体要求。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无人监护的人行过道进行立桩窄化;对有人监护的人行过道要强化人员培训和监护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口实行挂牌督办,重点整治。
2重点解决护路联防不到位的问题。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领导体制。全面推进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完成平安铁路创建任务。深入排查、调处涉铁矛盾纠纷,大力整顿突出的铁路治安问题。继续压减铁路交通事故,加强护路联防队伍建设。近期重点解决铁路边坡放牧、沿线界内开荒种地、挖沙、取土和行人上道、牲畜上道等问题。
3重点解决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力量走进农村、社区、机关、工厂和学校。广泛深入开展铁路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铁路沿线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重点解决铁路建设、改造不到位的问题。抓住焦柳铁路洛张段和长荆铁路电气化改造的良机。尽可能多地减少平交道口数量,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道口实行优先立项、优先施工的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争取、协调服务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措施
(一)市铁路办
1指导铁路沿线乡、镇、街办整治各类道口。
2加大《铁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调处工作。
4对整个整治活动进行组织、督办和协调。
(二)市护路办
1指导铁路沿线乡、镇、街办开展护路联防工作。
2负责整治活动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调处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铁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4参与对整治活动的组织、督办和协调工作。
(三)市安监局
1制定铁路安全考核办法。将铁路安全纳入沿线乡、镇、街办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年终一并考核结帐。
2对铁路安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3参与整治活动的督办、协调工作。
(四)市公安局
1对铁路沿线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逐个签订安全协议。
2三处有人监护道口设置交警值班岗。监督司机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切实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格限制超载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杜绝因超载“死车”而堵塞铁路道口的安全隐患发生。
3参与涉铁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五)市交通局
1对铁路沿线村级公路平交道口进行清理登记。
2做好平交道口警示牌的制作设置、维护管理等工作。
3三处有人监护道口设置交通值班岗。限制超载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六)市经济局
1对铁路沿线各类企业员工进行铁路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2教育和监督企业物资运输车辆司机在通过铁路道口时。严禁超载、超宽、超高车辆损坏道口设施。
(七)市委宣传部
1督促广播、电视等媒体播放铁路法规、安全常识和铁路治安等公益片;督促《今日钟祥》开辟专栏。
2组织力量及时报道铁路安全综合整治情况。
(八)市直机关工委
1组织安排市直机关干部学习铁路法规和安全常识。
2检查、督促机关干部学习情况。
(九)市司法局
1负责将《铁路法》及相关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日程和依法治市规划。
2大力开展《铁路法》及铁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十)市教育局
1全市中、小学校开设铁路安全知识教育课。
2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影响自己的家长自觉遵守铁路安全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定期督办检查全市中、小学校铁路安全目标落实情况。
(十一)市工商局
1对铁路沿线两侧3000米以内的废旧物品收购网点、小烘炉、小冶炼厂进行依法登记。严禁收购铁路器材物资。
2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网点的管理。
(十二)各有关乡、镇、街办
1负责辖区内非法道口的拆除工作。
2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对无人监护人行过道的立桩窄化。
3对市挂牌督办整治的重点隐患道口。制定方案,设定目标,限期整改。
4负责铁路安全日常教育。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5负责与铁路沿线的五残”人员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负责对铁路沿线两侧3000米以内的牲畜养殖户进行调查、登记。严禁牲畜上铁路。
6配合铁路部门加强对道口值守人员和护路联防队员的教育管理。
7组织铁路安全检查。坚决制止铁路沿线村民在铁路护坡放牧,路基开荒种地、挖沙、取土等行为,负责清除铁路沿线树障,确保不遮挡铁路信号,便于列车司机瞭望。
8安排专人担任铁路安全信息员。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全市铁路沿线乡、镇、街办及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铁路安全工作负责人会议。
2进一步广泛宣传。统一思想。铁路沿线乡、镇、街办及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召开相关会议,乡、镇、街办的会议要开到各村、组和相关企业。
(二)查找问题阶段
1层层开展铁路安全大检查。安全整治成员单位开展重点抽查。摸清辖区内的各类道口数量、位置和监护情况。
2全面登记辖区内所有道口的安全现状。
3对辖区内平交道口值守人员进行检查。
(三)重点整治阶段
1铁路沿线各乡、镇、街办组织精干力量。不留死角。
2配合铁路部门对无人监护的人行过道进行立桩窄化处理。
3对重点隐患道口实行挂牌督办。
4市铁路办、护路办、公安局等单位配合有关乡、镇、街办做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
1对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2规范人行过道交通秩序。
3勘察、设计、规划和修筑沿线村民绕行道路或实施其它替代方案;争取“平改立”项目。
4制定下发铁路交通安全常识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总结完善阶段
进行认真总结,市直有关部门及乡、镇、街办在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并将工作总结报市铁路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市政府以适当形式进行总结表彰。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市铁路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督办、协调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工会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铁路办主任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铁路安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铁路办,项致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领导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强化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法律依据,以市委、市政府在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提出“以坚决的态度、到位的措施、快速的行动,坚决遏制住违法违规抢建乱建的蔓延之风”为指导,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措施,坚决拆除非法占用农田、耕地,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查处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出售、出租违法违规建筑牟取暴利为目的违法行为,要以铁的手段严肃法纪,坚决问责查处一批涉及违法违规建房干部、严肃整顿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在摸清底细,逐一审核,确定对象的基础上,对全县的违法违规建房进行分类处理,拆除确定必拆的违法违规建房,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之风。完成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建设规划、农房现状普查,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和违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检查,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再宣传、再动员。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广告牌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势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发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的公告》,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召开县、乡、村三级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动员大会,通过再宣传、再动员,确保政策法规讲透,思想工作做透,舆论宣传深透,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和冲突。
(二)继续调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7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要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实违法违规建房有关情况,并将违法违规建房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表格见附1)。
(三)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对全县违法违规建房采取拆除、完善手续、查处三种办法进行处理。
1、拆除处理
重点拆除范围:①码快线、大道、长坪大道、大机线等道路旁非法占用农田、耕地的违法违规建房;②一城两镇(县城、港口街镇、城门乡)辖区内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③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④套取拆迁补偿资金的违法违规建房及建筑物(搭棚);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此类对象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再审核认定)。
拆除方法:分自拆、助拆和三类,鼓励自拆。
拆除程序:拆违范围必须在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公安局、建设规划局、国土局、房产局、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联合认定,拆违要在市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下派督查组指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预案由县执法局协同各乡、镇制定,整个执法过程、法律程序由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在拆除(自行拆除除外)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程序到位;必须做到“一户一预案”或“一户多预案”;必须注意现场掌控群众对立激烈情绪和出现极端行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参与拆违;必须有县、乡、村领导到场现场指挥拆违。
2、完善手续处理
完善手续处理范围:①在村民集体建设用地上未经审批原拆原建的;②经分户后符合建房条件的或无房危房户。
完善手续办法:在整治工作结束后,给予补办或完善相关手续。
3、查处处理
对不属于拆除和完善手续的其它违法违规建房对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开展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7月31日前完成)。由县建设规划局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完成集镇及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好公寓式居民小区统规统建点、农民集中居住统规自建点、农民适宜旧宅基地上散建的统规改建点的选址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让农民建房有规可循,有图可查,有地可建。有关乡镇要在7月28日前对规划文本和图纸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同时将备份光盘报送至县建设规划局,由县建设规划局上报至市建设规划局。农民申请在公寓式居住小区购买住房或在农民集中居住点自建房的,相关职能单位要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按照“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的工作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建审批。
(五)开展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7月31日前完成)。县房产局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完成村镇房屋现状普查,全面掌握当前大规划区内农村房屋的总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为有效遏制今后违法违规建房提供有力依据。有关乡镇要在7月28日前将《村镇农房普查入户详表》、《村镇农房普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统一交到县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治办”)。由县整治办上报市整治办。
(六)开展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违法房产开发专项检查(7月31日前完成)。由县国土局和县公安局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建房、违法房产开发及相关单位收取费用违法违规供地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未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在整治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督导。县公安局、建设规划局、房产局、国土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规划编制,农房普查,非法用地情况、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检查三项重点工作,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市、县整治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县整治办督导组必须全程督导第二阶段各单位完成工作的情况,要根据方案的六项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制定督查方案,要督导拆除对象拆除到位,督导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督导县定点包村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旬一调度,县整治办实行一天一上报,各乡、镇必须每天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