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2 13:22:5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履职尽责素质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转眼之间,到**岗位工作已经三个月了,主要分管**等工作。这三个月来,从刚开始的不安,到现在的逐渐上路,我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一般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在考虑问题、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也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作为一名气矿中层领导岗位上的新兵,有太多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吸收、消化、融合,差异让我找到了进步的方向,下面就将三个月来的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调整角色,尽快融入新角色中
以前的岗位职责是一名执行者,按照领导的要求,具体去执行每一项工作任务,保证每项工作任务得到圆满的完成,此时对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更高。到领导岗位后,每项分管工作需要具体进行筹谋,角色不一样,工作范围就不同。我主要负责***工作。面对各项工作任务,仅仅依靠自己去完成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就需要团队中大家一起才能完成每项具体工作任务。我发现自己干具体事务的时间少了,思考事情的时间多了。以前只需要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就行了,有事情、有问题直接向领导请示后办理。现在当员工向我请示工作如何开展的时候,决策就需要自己决定、安排,看问题,想事情就得全方位考虑,每想工作的影响度、结果如何才能受控,如何才能做到更好等等。
二、转换思维,不断加强横向扩展
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风景。之前的岗位,我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经办,并做好各项领导事务工作,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做好组织工作,思维方式习惯线条式的直上直下,上对科室领导负责,下对***负责,不用考虑单位的横向业务。到新岗位后,工作业务瞬间增加,同时因为层面不同,上要对科室主要领导及气矿领导负责,下要对各岗位负责,同时要抓好自己分管的业务,并协助其他科(部)室开展工作,无论是工作层面还是具体业务都在纵横扩展。面对相对复杂的工作现状,我必须从“面上”思考如何更好地推动工作,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挑战。面对各项事务,我要综合考虑如何进行布置和协调,分清轻重缓急;面对各岗位在工作中不断遇到的各种难题,我要迅速拿出解决方案和措施;面对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我要高效完成。为了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我主动向前辈请教,学习处理事务的思维方式;积极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学习主要领导处理问题的工作技巧;主动学习分管业务的专业知识,确保熟悉掌握业务要点,把握得住关键环节。
三、履职尽责,提高内在要求
履职尽责,既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一门需要修炼的管理艺术。“打铁还需自身硬”,干部履职必须练好内功,履好职,尽好责。为此,我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注重以下及个方面:一是要在党性修养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履职尽责是以政绩观为前提的,对干部来说,党性修养的政绩观才能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自觉摒弃本位主义,合力干事、聚力发展。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干部要明确自身肩负的责任,找准位置,珍惜岗位,自觉强化干事创新的意识,居安思危,常怀忧患之思,常存自警之心,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二是在能力素质上下功夫,责任感与高素质是干部干好职责的基础,努力学习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向书本学习,与时俱进,向同行和能者学习,找出差距,养成善于思考的习惯,改进思维、思想,看事情、想问题,要力求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三是要善谋全局,统筹兼顾。领导干部考虑问题应该以全局认识、定位、把握,做到胸有全局,服务全局。把主要精力花在中心工作上,又要学会“弹钢琴”,注意好主次关系,把握细节,明责知责。四是过硬的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政绩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干起,从细节抓起,不图虚名,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一步一脚印,扎实地把每件事情做细、做实。要团结协作,队伍的团结首先从班子的团结做起,团结的班子是发展的基石,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要以中心工作为重,班子间坦诚相待,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会“补台”,精诚合作,努力发展,形成合力。
四、沟通协作,工作质量上台阶
作为一名刚刚上任不久的领导,全面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领导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多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横向加强与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协调,向下多了解交流,并于其他部门积极协调,为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夯实的基础。一是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中心近年来合同越来越多,设计的合同种类也不固定,为开展好中心合同管理工作,就需要积极与合同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合同管理相关新规定、新要求,并加强中心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减少合同退回次数,保证合同的正常签订。二是在****管理中,为保证管理的合法合规,积极办理各级员工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公开招标,划片区选定服务承包商,建立各级员工食堂微信群,及时收集、反馈各类信息,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员工满意。三是通讯、耗材、办公用品管理上,通过简政放权,减少了耗材审批程序,加快了工作进程,做到精打细算,记好每一笔账的登记、领用,保证账实相符。
一、基层工商转型升级的背景及其必要性
“转型升级”是基于对当前基层工商监管执法效能及运行模式的深刻反思提出的。基层工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工商事业的基石。随着省以下工商机关机构垂直改革的深化,监管执法重心下移,承担起了绝大部分的监管任务,其监管执法效能直接体现工商机关的整体形象。然而,当前基层工商监管执法整体效能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一是重数字轻管理。受现行财政供给体制的制约,收费与罚没一直是基层工作的重头戏,并在监管执法中片面追求数字。“个体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个体费”,把“管理”丢了;执法重罚款,未能体现出管理的本意,严重制约了基层监管执法效能,一心抓数字,对各项基础性工作敷衍应付,监管根基极不牢固。
二是体制机制不顺。目前基层长期沿用的“两块制”、“三块制”运行模式,对综合、巡查、监管等业务类别作了大体分工,但不够清晰,在操作中相互孤立,缺乏有效衔接;监管过程和质量的评价机制不健全,人员考核未与监管实效相结合。现行岗位职责界定宽泛、监管巡查缺乏规范,出现考核难、出现事故无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等种种问题。
三是巡查流于形式.一是巡查效率差。巡查人员习惯于逛市场式的巡费问照,检查没有重点,常规工作突击抓、突击工作经常抓,行政效能很低下;二是敷衍应付。一些基层人员巡查只图巡查表上盖章签字,应付上级检查。
四是问责制不落实。近年来行政问责的力度越来越大。长久以来,基层工商监管仍停留于“巡费巡照”,重罚款,极少考虑后延监管,问责制严重缺失。
基于以上反思,现行基层工商监管模式必须从粗放型监管向集约型监管转变、升级,以全面履职尽责为目标,通过监管模式革新,全面落实经济户口管理,实现监管、执法、收费、服务“四位一体”。“升级”就是以信息化为平台,整合经济户口,有效运用数据库,实现分析、控制、决策的集约式。
二、实施转型升级的障碍
首先,思想障碍。目前不少干部职工对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严峻挑战不敏感,对创新监管方式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多年来,重收“两费”观念根深蒂固,原有的考核、评价机制,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扭转。很多领导沿用旧思维老办法,重两费罚没,在处理监管、执法、收费、服务关系方面单打独斗,未能实现有效衔接、相互促进。
其次,机制障碍。目前,基层工商还是一个“松散联合体”,存在以下四个脱节:一是登记与管理脱节。有的企业注册在某地开发区,但不在区内经营,登记发照后,监管出现“这边找不到、那边管不着”的盲区。二是巡查人员不会办案,仅限于“问问费看看照”,难以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也办不了。三是信息化与业务脱节。使用信息技术整合各种业务资源,实现电子化监管。而现在电脑成了“打字机”,输入的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差,无法用来分析辖区经营情况。四是所、片、点三脱节。有的基层工商还在实行驻场式管理,不论管理模式,还是运行机制,都处于“松散联合”状态。
再次,素质障碍。多年来的工作环境造成干部业务技能单一、知识结构狭窄。经济户口管理需要较高的素质。随着工商系统三级联网的建立和使用。基层人员应具备“会登记、会电脑、会检查、会办案、会调解”。但目前基层“五会”人才相当缺乏。成为制约基层监管效能提升的最大瓶颈。
三、实施转型升级的对策与途径
(一)转变思想观念
转型升级是提升监管效能的需要。各级领导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彻底转变“以数字论英雄、以两费较短长”的传统观念,修订完善基层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考核全面履职、考量监管质量、实施过程控制的科学评价体系。同时通过开展滚动式督查,及时发现和查纠纪律作风松弛、基础业务不规范、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基层工作落实,督促基层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保障决策畅通。
(二)创新监管方式,实施“井字格法”监管模式
传统“组站式”监管一大弊病是巡查责任笼统宽泛。可将军事地形学相关原理引入工商监管工作,探索试行“井字格法”监督模式,实现定人、定责、定区域、问责到位,精确“制导”,准确“打击”。一要细划监管区域。在划分巡查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区域,将辖区划分为多个监管网络,明确划分到街道、小巷、居委会(村)、农贸市场、商城、工业小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杜绝监管盲区。二要实行“一人为主”监管模式。每个网络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负责全面履行网络内的监管职能。监管责任人要准确、熟练地掌握片区内的经济户口状况;做到户口清、底数明、检查实。三要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在网格、巡查组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联动机制,实行统一指挥、集中检查、联动监管,确保监管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三)畅通运行机制,变“合伙企业”为“有限公司”
要尽快改变当前基层工商“松散联合体”的状态,变分散的“合伙企业”为有效管理的“责任公司”:一是协调联动的内部运作机制。彻底改变“驻场式”管理方式,实行“集中办公、集中管理、集中学习、集中调配、集中考核、统一行动”的内部管理模式。巡查与执法相结合,强化巡查力量配置,在巡查组与执法组之间建立灵活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责任倒逼的考核制度。建立和落实“以权能履职、按程序问责”为基础的岗位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关联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在界定基层工商履职边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岗位操作规范,形成基层岗位履职指标体系。建立机关处(科)室与工商所的考核机制,使基层承担有限责任。三是建立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要建立各级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经常组织演练,做到对突发性安全事故实现果断、有效控制,防止职务犯罪。四是建立社会联动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要努力协调当地政府,将责任分流至相关部门,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主动防范责任风险。
(四)培养监管技能,磨炼基层一线“实战精兵”
【关键词】公司管理 出资人
一、董监事履职的意义
董监事作为母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股东方权益代表,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贯彻母公司战略部署安排,行使法律赋予董监事的参会权、表决权、签字权、决策或监督权等权利,勤勉尽职的履行工作职责。董监事的勤勉履职有助于构建子公司内部权力制衡的约束机制,维护母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董监事的工作职责
母公司外派的董监事,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所任职岗位业务素质,具备把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前瞻、预测能力和决策、判断水平,同时还应当具备比较全面的财务、经营、法律、管理、所从事行业等专业知识。
董监事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按章程在所任职公司参加重大事项决策,关心所任职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了解掌握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中或可能出现的重大情况,并以适当方式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维护股东方权益,检查督促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即三会决议的执行,及时掌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资产、财务、计划、投资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在遇重大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关法律和章程提请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时或事后立即向母公司报告。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工作中积极与其他股东方代表、董监事进行沟通。在提交议案、进行表决以及实施其他履职工作行为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集团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如何加强董监事履职行为的管理
(一)加强培训,提升董监事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董事会是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承担着大量的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职责。一些董监事缺乏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在公司治理、决策、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不足,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母公司应加强子公司董监事培训,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的教育,组织对担任股东代表、董监事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培训内容涵盖财务、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董监事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董监事应于就职开始时制定本人履职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履职工作任务与时间,参加必要的学习、调研或其他相关工作时间。董事长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或临时组织(或按公司章程规定委托他人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实施公司的部署和要求,与各股|方及董事沟通协调,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明确程序,规范董监事履职的流程
母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董监事对相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公司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组织股东代表、董监事按照公司意见出席会议,发表意见、进行表决或签署相关文件。
(1)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召开股东会、董监事会时应提前将议案上报母公司,同时发送公司董监事,董监事收到议案后应针对有关具体情况提出本人意见。
(2)收到会议议案和董监事意见后,母公司审批并研究确定母公司意见,并将最终意反馈至各董监事。董监事需根据母公司意见出席会议,审议、表决或签署相关议案。董监事出席会议时出现临时情况,致使未按母公司进行表决,相关董监事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必要时提交书面报告进行说明。
(3)董监事应按时出席所任职公司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按规定向所任职公司办理请假、委托他人出席等手续,受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是否委托表决及表决意见,以及公司要求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4)母公司派到所出资公司的股东代表出席股东会需要持有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应依据相关授权书所列示内容审议并表决或签署相关文件。股东会现场临时增加或减少股东会议案时,股东代表未经授权不得予以表决,因特殊原因对未经授权的议案进行表决,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有关情况。出席参股公司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妥善保存会议资料,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当次会议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报送母公司。
(5)董监事应对会议通过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事项,应及时对公司提出质询,予以制止或要求纠正,必要时报告母公司。
(三)完善机制,加强对董监事的考核激励
母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对外派董监事的考核与激励。将薪酬与所派驻子公司利益增减情况相挂钩,同派驻公司的经营风险相挂钩,充分调动外派董监事履职的积极性。
董监事应于每年一季度之前,报送本人上年度履职工作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①所履职公司名称、本人职务、专职或兼职;②所任职公司重大事项(包括股东方变动、股权比例调整、董监更、经营层变更、利润分配、重大投资、重大并购重组等事项);③本人担任董监事的具体工作情况:董监事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所在公司实际履职的工作时间及主要工作,如参加会议、听取汇报、考察调研等;④审议通过议案的情况及议案的执行情况;⑤对公司规范治理,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等提出意见或建议;⑥公司经营管理层尽职尽责情况。
今年以来,单县国税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突出绩效管理,做到岗位、责任、能力、利益的有机结合,调动了国税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岗位责任的落实,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实施岗责绩效管理的背景
长期以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管理的难题。“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局通过开展岗责自查活动,发现一些基层分局岗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甚至贻误工作;有些人员有岗无责,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多做工作,而部分同志工作量过于集中,责任大扣分多,考核奖吃大锅饭,挫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现行考核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为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岗责机制不健全,其中明确岗责是基础,绩效管理是关键,只有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该局从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层分局抓起,梳理工作事项,设立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办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强化岗位责任的绩效管理,促进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科学设置岗位。
在深入各基层分局调研的基础上,
一是梳理工作事项,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首先组织各科室对对应分局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
然后根据工作性质相近、工作关联度较高及分局目前实际工作事项在目前岗位的运作情况,进行归类,设置了工作岗位。
二是制定岗位职责。
根据工作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概念化处理,形成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日常工作,对经常性、常规性的工作进行单独明确,逐条列明完成时限,进行重点管理和考核。
在设岗环节,区分分局不同情况,共设置了三个系列的岗位。其中工作任务繁重、人员较多的城区分局、孙溜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10个;其它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6
个;稽查局设置主岗14个,辅岗12个。明确日常工作119项。
(二)落实绩效,制定管理办法。
按照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工作难易程度、岗位待遇相匹配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岗责绩效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岗位分值。
每个岗位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合理确定一定分值。主岗统一设定为100分,辅岗设定5-20分的分值区间,具体分值由分局自行设定。主岗及辅岗分数累加值为国税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分值。
二是设置岗位绩效奖金,按人均固定数额核定到各单位。
各单位考核奖发放总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核定奖金总额范围内。主岗考核奖采取县局统一核定的方法,各辅岗奖金数额,由分局应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进行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30元-150元之间。
(三)对号入座,组织定岗定责。
每名国税干部原则上至少应确认一个岗位作为主岗,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能力选择一个辅岗作为兼岗。
一是确定主岗。
每名国税干部根据现行工作岗位明确一个主岗,作为基本工作岗位,主岗采取国税干部自主选岗和分局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二是确定兼岗。
在确定主岗的同时,国税干部可根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若干辅岗。辅岗采取竞岗方式,在分局公开竞争,辅岗报名人员只有1人,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确定。
三是岗位确认。
组织填写岗位职责确认书,以示明确岗位和责任。
四是岗位公示。
岗位确定后,分局在本单位公示岗位确认情况,接受监督。
(四)严密组织,实施岗责考核。
一是县局考核部门按月下发各科室对分局的考核结果,由分局落实到个人。
二是分局考核人员结合县局考核结果并根据分局岗位绩效情况对分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局考核部门。
三是县局考核部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计算每人应得绩效考核奖,并按月将绩效考核奖统计情况传递财务部门兑现考核奖。
四是按月公示考核结果。
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栏,每月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增强了岗责意识。
通过重新设立岗位,明确岗责,使每个同志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岗位是什么,职责有哪些,具体日常工作有哪些等,从而更好地尽职履责,提高了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了履责积极性,激发了工作动力。
根据岗责绩效管理办法,每增加一个岗位,就会得到一个岗位相应的待遇,实现了责任、能力与利益的协调统一。一个单位内部岗位之间奖金差距达x元,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激发了工作动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三)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岗责绩效管理结果直接与个人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通过设岗定责,真正发挥了基层业务骨干的作用,使那些素质高、有能力、能干事的同志发挥应有作用,并得到相应的报酬和政治待遇,通过考核考出了正气,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基层地税所是地税系统的"细胞"、"窗口"和"前沿",建设好坏,事关地税的形象和税收服务质量。从当前我市地税系统发生和反映的有关问题看,90%都在基层一线,如何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基层税务所的建设,成为地税系统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重点。
一、我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配置情况
1994年机构分设后,我局就根据税务所(分局)、稽查局的数量,每个所都配备了一名兼职监察员,由副所长(分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在所(分局)长直接领导和监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分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所(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政纪等线索的初步核实和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
(六)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十年来,兼职监察员在党组、纪检组及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从2002年起,局党组决定每月给兼职监察员20元的补贴,提高了兼职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藁城市地方税务局兼职监察员职责及考核办法》,明确了其职责,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加强我局的基层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版权所有
(一)教育防范。税务所(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使基层税务人员能正确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及时掌握税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监督制约。由于税务所(分局)实行了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当前我局的税务所从机制和源头上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基层的健康有效运转。市局2001年对涉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度进行了清理、完善,并行文下发了一批制度,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规定和监督制度在其单位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三)信息反馈。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为上级机关与基层一线提供了信息反馈的渠道,解决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缺位和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兼职监察员按照其职责,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了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使上级机关能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一线干部、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添措施,有的放矢。
在我局的税务所(分局)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够。兼职监察员一般由副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一经聘任,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时,要报经市局批准。但是个别税务所(分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兼职监察员可有可无,作用并不大,随意更换兼职监察员,造成兼职监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很好地履职尽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得各项任务。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作的面较窄。不少税务所是凭所长个人的意志来确定哪些工作应由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总的讲,目前监察员分管工作单一,很多工作未参与、不知情,无法很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导致其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严重阻碍了基层建设的发展。
(三)兼职监察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税务所配置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由于缺乏工作经验,难于很好地开展工作,很不适应当前基层工作的要求。有的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工作安排依赖于上级,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大胆开展工作,狠抓有关工作落实。
三、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建议
(一)注重素质。税务所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非常重要,要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自身要求严,善于学习思考,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兼职监察员。要加强对兼职监察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基层地税所是地税系统的"细胞"、"窗口"和"前沿",建设好坏,事关地税的形象和税收服务质量。从当前我市地税系统发生和反映的有关问题看,90%都在基层一线,如何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基层税务所的建设,成为地税系统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重点。
一、我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配置情况
1994年机构分设后,我局就根据税务所(分局)、稽查局的数量,每个所都配备了一名兼职监察员,由副所长(分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在所(分局)长直接领导和监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分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所(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政纪等线索的初步核实和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
(六)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十年来,兼职监察员在党组、纪检组及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从2002年起,局党组决定每月给兼职监察员20元的补贴,提高了兼职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藁城市地方税务局兼职监察员职责及考核办法》,明确了其职责,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加强我局的基层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教育防范。税务所(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使基层税务人员能正确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及时掌握税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监督制约。由于税务所(分局)实行了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当前我局的税务所从机制和源头上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基层的健康有效运转。市局2001年对涉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度进行了清理、完善,并行文下发了一批制度,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规定和监督制度在其单位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三)信息反馈。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为上级机关与基层一线提供了信息反馈的渠道,解决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缺位和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兼职监察员按照其职责,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了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使上级机关能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一线干部、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添措施,有的放矢。
在我局的税务所(分局)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够。兼职监察员一般由副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一经聘任,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时,要报经市局批准。但是个别税务所(分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兼职监察员可有可无,作用并不大,随意更换兼职监察员,造成兼职监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很好地履职尽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得各项任务。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作的面较窄。不少税务所是凭所长个人的意志来确定哪些工作应由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总的讲,目前监察员分管工作单一,很多工作未参与、不知情,无法很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导致其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严重阻碍了基层建设的发展。
(三)兼职监察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税务所配置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由于缺乏工作经验,难于很好地开展工作,很不适应当前基层工作的要求。有的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工作安排依赖于上级,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大胆开展工作,狠抓有关工作落实。
三、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建议
(一)注重素质。税务所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非常重要,要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自身要求严,善于学习思考,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兼职监察员。要加强对兼职监察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琪”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县政府办:
根据要求,现将2020年我局“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中,涉及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的建议提案共3件,主要集中在师资配置、留守儿童关爱、校外教育阵地建设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局聚力“三高”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目前,3个主办件全部完成,其中A类(已经解决)2件,B类(正在解决)1件,实现了按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主动履行职责。建议提案体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民生的真切关注。教育部门上下感同身受,满怀人民情怀,始终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履职尽责,主动承办,脚踏实地,努力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好,让一批师生或群众受益,让教育实实在在惠民利民。
二是坚持高标推进,严格办理流程。坚持局主要领导重点督办,分管领导跟进督办,局办公室全程督办。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完善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办理规程;局党委会每月“过堂”,办理汇报会逐件“会审”,局办公室对照时间表逐一“筛查”;明确基本流程,步步相扣,缺一不可;严格执行“答复意见书”格式标准,建立“层层把关”制度,确保件件达标过关。
三是坚持高质办理,强推事业发展。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阶段性头等大事,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工作目标,认真梳理意见建议,聚焦热点焦点难点,有机融入全年工作重点。针对20号提案提出的“青少年校外阵地建设”,与当前研学实践紧密对接,着力打造县域研学旅行和劳动教育基地集群,作为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综合性校外阵地的有益补充。针对30号提案提出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动态化管理留守儿童档案信息,强化阵地建设、全方位构建留守儿童关爱网络,强化活动开展、多举措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针对61号提案提出的“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多途径充实农村师资,近五年累计补充教师736人,其中2020年补充170人,大部分直接分配到农村学校;全力提升师资素质,组建首批县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14个,引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扎实开展支教工作,选派331名城区学校教师到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支教;出台《西充县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切实做到教育理念联享、学校管理联抓、教师队伍联建、学生成长联育、教育资源联用、教育质量联提、问题矛盾联处。
三、努力方向
建议提案是代表履职行权、委员参政议政的具体实践。建议提案办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一是健全办理机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健全一套可定性、可量化、可考核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二是巩固办理成果。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已经解决的要“回头看”、巩固成果形成经验,正在推进的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通报进展。三是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压驱动、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朝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接力奋进、奋勇前行。
特此报告。
一、调优举措,促进监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1、建立健全食品监管、稽查执法、投诉处置机制。
食品监管机制。对稽查大队、监控中心实行“双重管理、以处为主”的管理机制,由食品处统一行使指挥权,实施多兵种立体化监管。同时,加强基层局食品质检机构建设,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认证办法》的要求,完备检测技术、完善履职手段,避免“监管缺位”。
稽查执法机制。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开展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的稽查队伍,增强战斗力,提高稽查队伍的能力和形象。
投诉处置机制。加强统一调度,前台指挥,快捷反应,提高效率,提高处置申诉的有效性。
2、行政机关规范履职、科学监管。根据岗位职责制定《作业指导书》,规范工作程序。
在行政许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方面,着重“简化程序,细化流程,明确标准,提档提速”。
在食品、特设、重点(重要)工业产品等行政监督方面,着重把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变成“可运行的程序、可操作的工具、可把握的标准、可追溯的记录”。
在行政执法方面,着重围绕执法有效性,建立健全执法质量和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执法成效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强化行政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类似“养鱼执法”、“越权执法”、“消极执法”的现象。
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方面,以深化质监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建设满意质监为目标,扩大试点、推广示范,强化“文化”内容的挖掘与“文化”成果的宣传,丰富文化载体,充实文化内涵,完善制度机制,通过灌输和教育,使其深入人心,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实施“护航保障、清风润德、惩腐肃贪、监督制衡、正本清源、廉政实事、创新引领、素质提升”工程,夯实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两项基础,不断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优化升级,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机制,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保障。
3、提高监督抽查及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规范产品监督抽查制度。突出主品种、扩大覆盖面,保证抽查合格率的真实性、科学性;突出风险企业、热点产品的监督,将监督抽查中发现质量问题频次较高、以及接受监督抽查频次极少的作为风险企业,将群众及媒体关注较多、投诉举报较多、以及市场销售量较大的作为热点产品,加大监督巡查频次。保证抽样及检验工作质量,避免在一些细节上出问题,确保抽样方法严谨、规范,检测数据的准确、真实,程序合法。对于监督抽查所发现问题,鞭企整改,保持高压态势,提高威慑力。规范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密切关注舆情,分析舆情关注的质监履职热点,正视舆情、善待舆情、善用舆情,掌控话语权,打好主动仗。
规范电梯维保服务质量。以宣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以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信任度为目标,开展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控系统、定期检验、应急救援“五落实”活动。深化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开展维保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及信用评价、考核活动。指导成立电梯维保行业协会,促进维保单位加强体系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指导物业单位完备机构、配备人员、规范日常使用管理。
二、调新路径,服务产业企业提质、提速、提效
1、开展千亿元产业竞争力的评价与。聘请权威机构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四大代表性行业40家重点企业实施竞争力发展指数的测评,向政府提交《行业竞争力发展指数测评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特色数据支持,引导企业追求卓越提供依据;向企业提交《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为企业发挥优势、扬长避短、转型升级提供参考。
2、深化“五个一”工程。以开展“万员培训、千企强基、百企攻坚”活动为载体,集中精力抓重点、抓特色、出亮点、出影响。以省特种设备培训中心为依托,向中小企业免费培训一万名管理员、技术员、安全员、操作员、检验员,提高中小企业标准化、计量基础的能力和意识。对一千余家通过体系认证的企业组织体系内审,开展有效性抽查,推行零缺陷管理,推动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夯实质量提升的基础。瞄准大企业大集团的需求,开展“质量攻坚”活动,建立健全疑难复杂事项会商会办制度,对新建企业实施“菜单式”服务,对重点项目实施“精准式”服务,对自主创新项目实施“链条式”服务,重点扶持百家企业在品牌升级、标准引领、技术创新等方面破难题、出成果、见实效。
3、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挖掘徐工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的方法、特点、绩效、经验,以及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探索运用现场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予以推广,使其成为企业追求高质量的“导航仪”和“加油站”。
三、调高重心,重点工作体现社会化和包容性
1、争取市政府出台《质量强市工作意见》,加快推进实施质量强市工作。加强对重点产业、重要领域质量发展环境、发展方向的探索,谋划加快标准引领、品牌强体、科技创新、追求卓越绩效,以及加强人才培育、技术支撑、信用约束、考评激励等实现质量跨越的新路径,真正实现产品、企业、产业的综合内涵有效升级转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上升。
2、用好质量导向机制。市长质量奖、名牌、标准化方面的政府奖励,已逐渐成为影响质企联动的一件“利器”。力促地方政府持续做优这些“公共产品”,努力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品牌、技术、标准、创新、管理体系、诚信等政策激励支持,发挥好政策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引导、鼓励、协助产业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