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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工作举措8篇

时间:2022-05-25 05:03:3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险公司工作举措,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保险公司工作举措

篇1

关键词:农业保险制度;商业保险公司;委托模型;激励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01

政府在农业保险制度中始终处于高层支配的地位,商业保险公司作为被支配的对象,同时承担辅助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展开等职能。换句话来说,农业保险是遵循政府通过相关政策的发放展现的宏观调控,委任商业保险公司为,是让它来处理具体保险事务的。禁锢于现存的依存关系,为帮助身为“”的商业保险公司为“委托人”政府获得最大化的收益,使抽象的经济学理论关系具象化,本人引入委托模型对研究问题进行拟合。

一、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中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委托―模型

1.模型假设

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目标分歧和利益冲突。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均视为理性经济人,且商业保险公司是否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收政府的影响。遵照 “委托人―”的关系模式。政府作为“委托人”关注在于农业保险业务带给政府的效用,而“”商业保险公司的目标价值在于开展业务获取的公司效益。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规模程度与商业保险公司的相对卖力度呈现严格正相关,且商业保险公司工作越卖力,业务规模越庞大的同时,政府收货的总效用越多。

2.模型建立

为方便使用委托模型,在模型的构建过程中可令政府为委托人,商业保险公司为人。在此条件之下:

令a表示人工作的相对卖力度,A为具有可行性的行为集合,a∈A;

令η 表示无农业灾害的可能性(用百分比表示),它的改变与政府以及商业保险公司均毫无关系,并令η只能在Q内变化,且在Q上η的分布符合g(h);

令函数c(a)表示人业务开展的成本消耗,且随着a的增加而增加,随着a的减少而减少;

令π(a, h)函数表示委托人的收益,由假设可得它是 a 的递增凹函数,也是 η 的严格增函数。

委托人根据π设定调控制度s(π),则委托人希望获得的效益用函数表示为 v[π - s(π)],人希望获得的效益用函数表示为u[s(π)]-c(a).( v' >0,v″ 0, c″ >0) 即人与委托人均不对风险表示期待,由此,人和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可表示为:

委托人任用人的开展工作的根本追求是自身尽可能多地获取期望效用,但这并不为委托人个人的意志所支配,相反将遭受到人参与以及激励方面的限制,参照假设以及对于实际状况的分析,人参与的限制条件可表示为:

同样的,人的激励相容限制条件可表示为:

以上四式共同组成了立足于委托模型,拟合构造而成的在农业保险制度中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博弈模型框架,系后来构建激励建议的根基。

二、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激励建议

根据以上得出的模型基本框架分析运算可以得到,人,也就是商业保险公司为获取最大化地效用,只能致力于拓展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并且由于最有激励意义的调控方案也就是努力降低人的工作消耗c(a)。综上所述,可设计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的激励建议如下:

1.高层监管部门应当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业务开展的津贴援助

经过模型框架的分析,减少 c(a)是改善的有效举措。然而,投入成本的多少直接决定了业务规模的大小。为了保证农业保险业务展开规模与政府收获的总效用,只有对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津贴援助。至于援助津贴的具体数额,考虑到我国至今尚无向任何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或企业直接给予津贴,没有此方面的参考经验。故可参考在经济援助方面政策健全的发达国家比如德国、英国的做法。同时,为适应实际,援助津贴的多少也应根据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规模大小灵活变化,为展开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的商业保险公司提高相对较多的资助。

2.降低在农业保险制度中的商业保险公司的应缴税款

为了进一步降低在农业保险制度中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的消耗及支出,考虑到商业保险公司在从事保险业务过程中取得的保险费收入为计税营业额,并且除此之外,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还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诸多税款。为减少c(a),同时保证行业的规范性,可在收缴农业保险制度中的商业保险公司营业税时,特许其预留部分保险费收入作为激励基金,仅需缴纳剩余收入对应的营业税款即可。

3.规范建设农业保险相关标准及制度

为进一步实现对于农业保险行业切实可行的宏观调控,充分帮助商业保险公司减少c(a)的投入消耗,为企业注入活力,我国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当下国民生活情况、市场经济特征,制定符合国情特点的农业保险收费标准、商业保险公司津贴援助细则等等,充分调动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事业的热情,提高商业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利润产出。同时,在保险数据的搜集和管理方面,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优化行业的信息收集标准,努力提升农业保险行业的规范程度,并主动采取措施,力求扫清行业发展的一切阻碍,保障行业始终健康、蓬勃、发展。

三、总结

为顺应我国目前的国情特点,农业保险模式坚持贯彻“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指导方针。然而,虽然政府为了业务的展开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支持以及政策援助,过度依靠政府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会形成“高支出,低收益”的局势。商业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上有着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大量实践经验。因此,充分激励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度,积极促进他们努力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具有极高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赵红.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激励问题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4,36:13116-13118.

[2]王彤.巨灾保险机制的国际经验和对中国的启示[J].开放导报,2011,01:109-112.

篇2

作为保险监管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反保险欺诈一直是保监会日常工作的重心之一。8月6日,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下发,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期《保险中介》对近年来国内外保险业在该领域的做法进行了梳理,并希望以此契机,让社会更深刻认识到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详见本期反保险欺诈专题报道《亮剑》)。

诚信是传统商业文明的根基,更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对保险业来说,维持这一行业的健康秩序,不仅需要险企恪守市场规则,还需要消费者的自觉配合。自保险业诞生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各类保险欺诈行为屡禁不止,其中既有保险从业人员对消费者的误导,也有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欺瞒。针对这一影响行业发展的毒瘤,近年来保监会与各地方险企、中介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了一系列反保险欺诈行动,无论是2009年的打击“三假”,还是今年以来的“破案会战”,均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在以确保民生保障为己任的保险业,此次“意见”的下发可谓正逢其时,从某种意义上说,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当前市场上的各类保险欺诈行为,不仅严重扰乱行业市场秩序,也让险企的运营成本大大提高,而保险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必然以提高保费等形式转嫁到购买者身上,最终损害的仍是消费者和大众利益。反保险欺诈在打击犯罪和稳定市场秩序的同时,还能促进保险监管部门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

篇3

一、保险对象

凡养殖户(场)饲养8个月以上4周岁以下(不含)的能繁母猪(经区畜牧兽医部门确认)均属保险对象。

二、保险承办单位

全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由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东宝支公司共同承办。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负责承办等3个乡镇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东宝支公司负责承办其他乡镇(街道)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两家保险公司不得超出划定范围承办保险业务。

三、保险方式

1、投保的能繁母猪由区畜牧兽医局鉴定,统一登记造册后投保,经保险公司确认后佩带耳标。

2、农户饲养的能繁母猪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

3、保险公司承保时向投保人说明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理赔处理及保险人义务等条款内容,并指导投保人如实填写投保单。

4、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及保险清单。一头猪只能投保一次,不得重复投保。

5、收取保险费。依照保单载明的保险费金额,政府承担的80%保险费由省财政一次性划转给保险公司,养殖户承担的20%保险费由承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负责收取,各乡镇、村积极配合。

四、保险责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死亡的,应予赔偿:

1、自然灾害: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2、疫病:猪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病、口蹄疫、猪败血症、猪伪狂犬病、猪肺疫、猪丹毒、流行性腹泻及免疫副反应等;

3、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五、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1、保险金额。能繁母猪1000元/头。

2、保险费率及保险费。保险费率按年费率6%计算,保险费为母猪60元/头。

六、赔付办法

1、赔付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1000元的标准赔付。

2、赔付程序。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必须在2小时内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现场勘查、现场定损,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一致认可后,现场赔付。

3、赔付材料。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及畜牧兽医部门(乡镇以上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出具的真实合法的诊断证明、死亡证明和防疫记录等证明材料。

七、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

八、保障措施

开展生猪保险是落实中央惠民政策的具体举措,政策性强,涉及养殖户和保险企业的切身利益。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1、成立东宝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财政、农业、畜牧、供销社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或工作专班。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能繁母猪保险的意义、对象、责任及理赔程序等,使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篇4

关键词:保险门店;营销;加盟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基于产品营销对于保险行业的重要性,如何在传统营销渠道基础上,创新模式,有所突破,重新布局销售渠道是各家保险公司近年来持续关注的重点。2014年,国务院“新国十条”出台,提出要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同时提出保险公司创新渠道和服务模式、中介市场优化结构等具体要求。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5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更是明确提出要探索社区专属个人门店改革试点,保监会于2015年年初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公司专属门店试点的通知》,一系列政策红利为门店发展拓宽了空间。

一、保险门店营销的优势

保险门店的建立意味着保险营销从“行商”变“坐贾”,扎根社区,开店销售。当下在“互联网+”潮流的席卷之下,众多行业都是争先往“线上”跑,去谋求低成本,注重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而保险门店这种在线下开设实体店的方式,虽然存在推广成本大,覆盖面积有限等缺点,但是保险门店的优势将会是保险公司未来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美国财产保险市场排名第一的州农场保险公司(State Farm)在全美有近18000家专属门店,公司约80%左右的业务都是通过这些门店销售的。排名第二的好事达保险公司(All State)大约有10300家专属门店。此外,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保险市场的保险门店渠道的客户续保率高达90%,而电网销仅有26%,所以美国市场的成功经验表明保险门店这一模式将会在中国大有所为,下面就保险门店的优势进行分析。

(一)充分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理念,增加客户的信赖感

对于客户来说,保险门店将成为客户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的“绿色通道”,最大的优势就是方便,客户在家门口就可以投保、理赔,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便于公司更好地掌握客户风险信息,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二)有利于人才培养

保险门店能够改变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使员工更有企业归属感,从而解决现存的人流动性高的问题。保险门店将原本游离于保险公司编制外的人纳入公司,发放岗位固定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保险门店的员工,工作场所固定,基本生活保障也稳定,对公司有较强的归属感,流动性大大降低,也能够深入学习工作技能,真正把保险当成一项事业来做。

(三)保险售后服务的重要性决定社区门店营销的广阔前景

保险市场作为充分竞争的市场,保险费率有严格的行业自律标准,再加上保险产品的高度同质化,“服务制胜”就成了各家保险公司赢得消费者青睐,抢占保险市场的不二法则。而保险门店扎根于社区,是一项具体的更深入的保险服务举措,是居民家门口的保险贴心关怀服务,通过门店可以差异化服务形式,为社区客户提供贴心的服务,另外,门店还能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

二、我国保险门店发展实践

早在2006、2007年,太保财险、人保健康、华安保险等保险公司都曾尝试过保险门店销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2007年华安保险提出的建设“万家连锁式营销服务部”的营销战略。2015年3月份,华泰财险辽宁分公司位于海城的EA门店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式获准经营,这是华泰财险在全国试点地区拿到的第一张专属门店营业执照。华泰财险自2008年引入EA模式,在初期主要采用的是兼业专做模式,后来又转换为销售公司营业部模式,再到目前试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形式,才真正实现了消费者利益、门店利益和公司利益三方面的统一。截止2015年4月底,华泰财险已在20多个省区设有1700多家EA门店。2014年,华泰财险EA渠道年度保费收入增长率99.70%,EA车险保费收入占车险整体保费收入达43.19%,比上年提升20.96个百分点。

行业巨头人保财险也是较早开始布局门店渠道的公司之一,2011年3月天津人保财险启动了车险店面直销项目,分两批一共十六家门店,年内实现店面直销收入保费5000万元,人保设立“人保社区保险销售公司”的申请也于2014年初获得保监会批复,设立社区保险销售公司是为了专门对门店进行管理,将社区门店渠道作为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重要方面。

三、我国保险门店发展的启示

虽然保险社区门店在我国有了将近十年的尝试,专业门店试点工作也已于今年开展,但是可以看出,发展过程还是很缓慢的,仅有一些大公司开始尝试这一新的营销模式,大部分公司还是持观望态度,这主要是因为居民接受社区门店这种新型营销方式需要一个过程,门店前期需要投入较高成本,此外保监会对门店专属产品的审批仍比较谨慎,加上社区门店模式对销售服务综合能力的要求较高,导致门店模式的发展一直不温不火。

总结我国近年来保险社区门店的发展实践,结合目前保险业深化改革的政策利好,专属门店试点和车险改革试点改革工作都已展开,保险门店未来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破除发展障碍:

(一)增强产品定价能力,优化保险产品设计

根据门店所处地段的不同,可以将保险产品配置出不同的组合,与传统营销模式不同,门店应该致力于为社区家庭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这就需要门店营销人员以客户家庭为单位,深度挖掘客户保险需求,灵活配置组合保险产品,提供家庭客户的一揽子保险方案。

(二)树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意识

现今的保险市场已不同于往日,为了能保持市场份额,甚至进一步扩展市场,必须树立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的意识,在开发、宣传、销售、售后的过程中,时刻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先人一步发现商机,推动保险业蓬勃发展。这是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要求,也是对保险门店的要求。

(三)加强人员培训,注重队伍建设和培养

正是由于保险门店的特点,经营人员需要掌握丰富的管理知识、保险知识、金融知识。保险公司应该对门店的店长和销售人员进行全面的入职培训,更要组织定期培训,不断增加员工的知识储备,帮助员工了解市场发展态势,明确门店市场定位,借此打造专业化的门店服务团队,不断从监管手段和销售理念等方面加强门店员工的服务意识,才能避免重走老路,才能促进门店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发展保险社区门店,将会对我国保险业带来整体变革;对保险公司而言,是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领先同业的战略部署,是延伸业务触角盘活网点资源的具体举措,能让广大消费者充分体验保险公司“看得见、摸得着、进的去、办的快”的“公开式”、“银行式”、“一站式”的专业保险服务;对保险行业而言,是改善保险在普通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提升保险业社会地位的长远规划。(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 蒋浩宇.保险门店建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保险, 2014

篇5

各位领导:

今天,xxx组织召开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现场会,主要的目的是:深入贯彻“4.26”日公安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x公安厅、中国银保监会xx监管局《关于印发xx2019-2021年开展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决策部署。根据今年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的工作总目标,抓投入、增后劲,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全市上下统一认识,拓宽工作思路,采取扎实措施,推动全市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维护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上午,大家一起到国寿财险xx中心支公司参观了警保合作深化车管放管服改革工作,观摩了xxx农村劝导站建设,也听取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汇报,可以看出各部门在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上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希望大家通过这次现场会,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快公安交警与保险机构队伍融合,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率,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工作开展以来,xx与xx银保监分局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并分别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险公司xx分公司多次沟通和协商劝导站建设。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到三县两区的保险营销点进行了现场考察,确定了17个警保合作劝导站。其中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建设的警保劝导站已经完成了9个;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作建设的警保劝导站完成了6个,并分别开展了劝导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与市银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xx2019-2021年开展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xx为组长, 银保监局xx分局副局长xx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成员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运转;交警支队警保农村劝导站领导小组,按照方案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并定期深入乡镇督导建设情况,与各合作保险公司促膝交流,潜心研究,精准施策,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难点、堵点和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质性问题,确定警保劝导站选址,确保警保劝导站在践行具体工作时,发挥最大效能,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推动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此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各经营单位也相应参照成立了警保联动共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公司的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确保顺利推进本单位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优化基础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市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保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队员稳定,xx与xx市银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19-2021年开展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建设目标,保障了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工作开展。今年,计划建立17个警保劝导站,已建成警保合作标准化劝导站15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成6个,人寿保险公司建成9个),配齐了统一标识、标牌;根据各个警保劝导站建设等级招录了警保合作专职劝导员共16名。完成了2019年各县区至少打造2个标准警保共建劝导站任务。合作的两家保险公司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投入人力成本2万元,非人力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服务宣传、场地费用)3万元。人寿财险公司已经明确,每名劝导员的基本工资是400元到600元左右,每个劝导站投入经费是5000元,由xx分公司划拨。形成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共建、共防、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三)突出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为有效提升农村劝导员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分别于9月27日和11月28日组织各乡镇警保合作“两站两员”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集中岗前培训,对“两站两员”工作职责及功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农交安”手机APP软件使用、保险业务基本知识等进行了讲解和传授。同时,各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指派辖区大队民警深入乡镇、村组现场指导交通劝导工作,通过劝导站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进村入户宣传,结合新媒体、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警保合作共建农村劝导站的重要意义,争取农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配合,为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四)线上线下相融合,提高道路管控水平。各劝导站队伍按照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是以劝导站为依托,对过往的摩托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电动车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对常见性、多发性的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录入“农交安”手机APP,截至12月25日,录入劝导日志26480条。二是充分发挥“农交安”手机APP的作用,坚持培训与应用同步开展,确保每个劝导员能够熟练掌握,促进“农交安”APP与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相关工作。实现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实时预警、监督落实等动态管理。目前,贺州市登记在册的劝导员共77名,下载安装195人次,安装率达100%。 

同时,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有:

(一)经费保障问题。目前,政府无专项经费,相对依赖保险公司提供经费保障。目前劝导工作所需的相关配套设施如固定拦截杆,专用服装,反光衣,发光指挥棒喊话器,大喇叭爱心头盔,曝光台宣传栏,视频监控设备,警保合作摩托车等配备到位较慢。劝导员的工资补贴不够明确。亟待各相关部门想方设法拓展“保险+政府+社会”的劝导站建设筹资渠道。

(二)队伍融合问题。目前,各警保劝导站劝导员配备较少,难以达到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农交安APP基础信息收集,保险营销,事故理赔等多项业务的工作需求。

(三)劝导活动启动问题。目前,我市已完成xx联席办要求在年底前完成10个劝导站的建设任务,但是真正能够启动起来的劝导站很少,2020年春运工作即将来临,相关部门要意识到形势严峻、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局面,把控住农村地区资源,发挥交通管理社会化职能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去抓。

(四)交警工作的动力不足,办法不多。比如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经费和人员支持,向社会筹集资金,与扶贫攻坚工作结合,如何发挥村委干部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同志们,今年是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第一年,按自治区联席会议要求,明年全区要达到每个乡镇都要建成至少一个一级劝导站的目标,我们的任务艰巨,但前景广阔。下面,就如何深化推进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相互配合做好警保合作。以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为牵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保险公司要积极对接,统筹协调,完善联合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交警大队、保险分公司要依据方案要求,签订框架协议或实施方案,实地勘察、共同选址。各保险公司负责劝导站的建设、使用、管理、经费保障,以及劝导员的招录、装备、管理、考核,按照建设任务推进建设工作。各县区交警大队要主动协调乡镇政府,解决选址占地等实际问题,同时负责劝导员的交管业务授权、培训、指导。尝试以车管放管服业务为切入点,不断创新警保合作服务模式,健全警保合作机制,扩大警保合作范围,通过丰富建设模式寻求劝导站建设的突破,全面提升协同共治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持续推进,加强警保深度合作。建立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和保险公司农村服务网点人员为主体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对农村“两员”重点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保险承保理赔相关业务培训,共同履行以劝导站为依托,对农村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劝导;通过在劝导站定点宣传、走访入户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提前告知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车辆、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应用“农交安”手机APP应用软件,排查、录入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员基础信息、劝导日志、道路安全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代办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识等车驾管业务;使用事故快处快赔APP和保险协赔系统,对辖区内道路财产损失事故进行现场勘察、交通恢复、定损、调解、理赔等业务工作;开展“三农”保险宣传服务,协助办理机动车交强险及相关保险业务。从而实现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覆盖率和农村群众投保率“双提升”。

篇6

关键词:营改增 保险业 影响 举措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税收政策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竞争能力及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保险业”营改增”实施背景

从国际范围来看,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对金融业的税收政策是免征营业税,一些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的国家,一般也采取“从轻不从重”的政策,金融业的税率为1.2%-4%,与国外相比,我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同样处于较高水平。此外,出了较高水平的营业税外,保险业还需要承担增值税,整体税负较重,不利于保险业的发展。

二、保险业”营改增”情况

2011年,我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本次试点方案中,保险业并未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扩大“营改增”试点的工作部署,自今年起,金融保险业开始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营业税改正增值税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采取3%税率的简易征收方法,但若采用简易征收方法,投保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所能抵扣的进行税额均有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与以前征收营业税并无实质性的改变,意义不大。

三、“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及举措

(一)保险业“营改增”适用税率测算

根据保险业各税种适用税率及《试点方案》中保险业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制度,在计税范围、减免税项目不改变,且保持国家税收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假设增值税率为A,即营业额*营业税率(5%)=营业额*A/(1+A),可粗略估算出增值税税率为5.26%。

根据《试点方案》中增值税现有的四档税收征收标准,若从税制简化的角度来讲,最合理的税率是从现在存在的几个税率中选择一档,不要再开新的税率,作为现代服务业之一的保险业,较有可能适用6%的税率。

(二)“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

1、影响保单定价与销售

“营改增”后,保险公司营业收入由价内税形式调整为价外税形式,若原有定价体系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作为增值税开票方,因改为不含税收入后,会计收入降低,利润减小(增值税税率上升,不考虑进项抵扣),而被保险人(假定一般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做进项抵扣,成本降低,利润增加,因此税基的改变进一步影响到保单的定价与销售。

2、改变同保险或经纪公司合作方式

保险业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营业额”为基础对保费收入征税,改正增值税后,随着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引入,比如在结算手续费用时,公司或经纪公司是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将改变保险或经纪公司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方式。

3、增加企业成本

改征增值税后,为了能够与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金税系统”相适应,保险企业需要改造企业内的信息系统,同时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增值税专业知识的培训,将会增加企业成本。

4、代扣代缴营业税方面

保险公司除自身业务缴纳营业税之外,还需代扣代缴营销员的营业税,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地方税务局的规定,营销员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是20 000元,因此在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是否也有一个起征点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

5、财务指标影响

营业税为价内税,在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核算,增值税为价外税,”营改增”后,因收入项目需扣除增值税导致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减少,因无需缴纳营业税后,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减少,导致“营业支出”项减少,数据的改变对财务指标发生影响,如费用率、综合赔付率、综合成本率,以及收入基数的改变也影响相关准备金的计提及摊回等。

(三)保险业对“营改增”举措

1、加强学习宣传,做好税收筹划

保险业的增值税率虽然目前尚未确定,但税负增加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保险企业应认清形势,在企业内部广泛学习和宣传“营改增”相关知识,促使企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及“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并制定应急预案,以能在发生风险时采取正确的措施应对。

2、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制度的一贯做法,在“营改增”改革初期会实施一些过渡性的优惠政策,以消除或降低对某个行业的不利影响,保险业在税收改革中应积极地向国家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借助优惠政策来保证企业生存和发展。

3、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为应对“营改增”企业还应积极强加内部控制,从内部财务管理、销售业务和采购业务等方面加强控制。在财务管理方面,增设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和专业税务人员负责企业税务管理,降低因操作失误导致的多纳税或少纳税的风险;在采购业务中,对企业所有采购业务进行梳理,应将供应商是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考虑在内,有针对性地调整采购策略,以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4、系统改造方面

改征增值税后,保险公司还应对企业内的信息系统积极进行改造,使系统能够与增值税系统兼容,如对于一些免征增值税的报单,通过技术改造使与之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额能够被正确地识别处理,一些适用增值税的特定保单,通过编制代码改造,为税收或财务人员的工作提供方便,以能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降低企业成本。

四、结束语

将保险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新的税收制度可能增加保险企业实际税负,增加企业纳税成本,在此形势下,保险业应积极了解税收改革相关知识,应对“营改增”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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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医疗保险提供了法律支持,采取强制的手段督促用人企业以及员工个人定期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一旦医疗保险的缴纳人出现了负伤、疾病、生育等情况时,不需独自支撑所有的医疗费用,而是将这笔费用分成三份,分别由个人、企业以及国家三方力量共同支付,以此来减轻企业以及个人的经济负担。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虽然已经发展了很长的时间,但是由于各种影响因素,使得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仍旧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本文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分析。

1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影响

我国的医疗保险的基本制度改革活动从二十世纪末就已经开展了,发展到现在,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设工作中就是一个重大举措,我国城镇居民过去使用的医疗保险中,一般是由以家庭或者个人为单位进行支付再加上政府的资金补助作为资金来源,但是在经济发展速度极快的现代社会,经办医保基金的机构已经呈现出了多种形式,其中商业保险公司是一个具有多方面优势的经办机构,其精算技术领先、还具有专业的保险人员、优质的服务性网络以及对于风险的现代管理模式都是商业保险公司胜出其他基金经办机构的原因。因此现代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组织不再单一,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卫生部门以及政府的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进行管理和运营,以此减少运行医疗保险制度需要的成本。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和其将我国的新型农村作为合作对象进行办理的的医疗保险的方法相似,可以将征缴、管理以及检查三项工作分离进行,征缴医疗保险的基金的工作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来进行;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由作为经办组织机构的保险公司来进行,最后一方面的规范、指导以及监督医疗机构的工作由我国的卫生部门来负责。通过这种分别管理的工作方式,可以保证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能够有效地顺利进行。商业保险公司在进行管理医疗保险时主要通过三种方法:首先是管理基金型,这种方法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是十分有利的,这正体现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的优势,政府将运作以及管理医疗保险的工作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在正常的管理工作之后,可以向政府收取管理费用,之所以说这种方法有利于商业保险公司主要是由于,在这种运作方式之下,政府承担所有的未知风险,商业保险公司则非常安全,但是同样地,商业保险公司也会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产生懈怠心理,使保险管理工作出现漏洞。另外一种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方法是签订保险合同,签订合同这种行为是符合市场运作的基本方式的,政府将社会补贴以及个人家庭缴纳的费用为参保的费用,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方式主要通过签订商业性的合同来进行,这种方法的特点与第一种方法不同,因为承担风险的主体变为商业保险公司,虽然可以有效地促使商业保险公司重视起对于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但是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发展的时间比较短,还不具备承担全部风险的能力,其能够运用的数据还没达到准确预测不同的疾病发生的概率,使得其保险产品的设计工作难以进行得很顺利。第三种混合型。这是一种风险共担方式,是第一种和第二种模式的综合。这种模式主要是在保险合同型的基础上,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和管理医疗保险基金。基金运营的盈利和风险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共担。具体而言,保险合同可以规定一个有限的盈亏区间,保险公司在该区间内盈亏自负。超出该盈亏区间,风险由政府承担,盈利结转人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基金。这种模式可以调动保险公司和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有效地监督管理基金的运营。缺点是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了较大的风险,特别是现在缺乏医疗保险有关基础数据的情况下。另外,如何平衡保险公司和政府各自应承担的风险比例也是较为棘手的问题。

2医院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影响

毋庸讳言,“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紧张”成为现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不少文献指出医院行为是问题的关键。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负担重,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也成为现在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低水平起步”的基本原则决定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总量是有限的,如何尽可能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非常关键。高效率地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仅需要基金经办管理方的高效运营,还需要通过各种方式降低医院的收费标准。医疗保费的支付主要有后付制、预付制和混合制三种。后付制较为常见,是指保险公司作为付费第三方事后根据患者的实际发生的医疗支出同医院结算。预付制是无论医疗的实际费用是多少,保险公司给医院的支付是固定的。混合制实际上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目前我国保费的支付主要采用的是第一种方式,而国外很多国家则是采用第二种方式。后付制的优点是对于患者来说较为方便,但是不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有开大处方的激励。预付制的优点是完全锁定了风险,但是医院可能会因此挑病人或是不肯用好药,这对患者的福利有负面影响。在我国的医疗体制中,公立医院是事实上的垄断者,从某种程度上讲,医院的垄断可能比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医疗体系资源配置的扭曲,还要严重。如果我们坚持方办医的思路,鼓励各种资金参与医院的建立,切实打破医疗体系的垄断,那么可以预期医疗费用的飞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一旦医疗费用稳定在比较低的水平上,即使是有限盘子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也可以对城镇居民起到较高水平的保障作用。

3结论

为了使我国的城镇居民拥有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我国的政府、商业保险公司以及卫生组织应当针对我国社会的现状,改变合作模式,不仅要加强对于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督与约束力度,还要不断地优化医院体系,解决医院体系对于城镇居民治疗疾病的不良影响,提升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相关的改革工作必须持续性进行。

作者:丁德鑫 单位:黑龙江省巨浪牧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参考文献

[1]于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新篇———写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之际[J].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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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把服务地方经济和保障民生事业作为保险经营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当发生灾害事故后,保险公司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支付赔款,帮助企业或个人及早恢复生产或重建家园,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二是要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赔足;对于可赔可不赔的也要适当放宽标准尽可能的赔,对于实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要向被保险人解释清楚。三是要贯彻执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主动”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和主动地进行调查了解和现场查勘,掌握出险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迅速”就是要抓紧处理赔案,对赔案查得准,办得快,赔得及时。“准确”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惜赔、不错赔,不滥赔。“合理”就是要求在理赔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合理确定保险责任和赔付金额

(二)理赔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准确查找事故原因和界定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要根据出险原因并对照保险条款判断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判断时要实事求是和准确合理。二是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保险公司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范围和投保金额,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三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照被保险人的实际资产与投保资产的比例情况、投保资产的清单和地址、免赔责任和免赔金额,最后确定实际赔偿的金额。

做好理赔工作的主要举措

理赔工作要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升素质和改进服务四个方面下大力气,花苦功夫。提高质量就是要全面提高赔案处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降低成本就是要通过控制超额赔付、规范理赔费用,有效降低理赔成本。提升素质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强化激励,不断提高理赔队伍技能和素质。改进服务就是要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时效性和便捷性,完善客户服务的体验。提高质量是关键,降低成本是方法,提升素质是基础,改进服务是目标。

(一)完善和执行服务标准

保险监管机关和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制订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并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督促保险公司执行标准。要提高监督检查的层次和频率,加大对违反服务标准的保险公司的惩戒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通过全面执行服务标准和履行保险公司的服务承诺,达到提升理赔工作质量的目的。

(二)运用科学技术提高理赔质量

一是通过网络技术和建立保险公司理赔中心的途径,实现理赔集中统一的垂直管理,减少各种人为因素对理赔工作的干扰。二是要加大硬件和网络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及时更新配套设备、通过配置手提电脑、数码摄像机、高清度探头等技术装备和无线上网等先进技术,及时将损失情况传输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中心,发挥专家在定损核赔中的把关作用。三是实行从报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并把理赔案卷扫描到计算机系统中,通过现代化的技术加快理赔案卷的结案周期。四是拓展全国统一服务电话的功能,开展客户咨询、客户回访、预约投保、客户投诉和举报等方面的工作,逐步扩展其电话营销、客户关系管理和防灾防损等功能。五是在总公司网站上建立理赔流程查询系统,让客户通过上网全面了解所需提供的资料和理赔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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