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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8篇

时间:2022-10-11 09:19:4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农村信用合作社,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农村信用合作社

篇1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思路的规范性研究

收录日期:2013年3月12日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果,普遍认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如果存在,那么规模就不宜过大,小规模的金融组织适应小生产活动。农村信用社规模变大,并不是我们期望的改革效果,我们期望的改革应该是不论农村信用社采取何种模式,服务“三农”是它不变的宗旨。农村信用社改革虽然方向是股份制,并且多数人认为最终要建立农商银行,但是农村信用社最终变为与普通银行无差异的商业银行并不符合改革的初衷,不符合支持“三农”、服务农村经济的宗旨。如果政策向农村倾斜,尤其在金融方面支持农村发展,那么就意味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必然离不开政策的导向,政策性支持必然会伴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朝着政策性银行方向发展。

一、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

农村信用社开始组建时以乡村为单位,改革前,管理体制几经变革,组织结构比较混乱,这种体制只能适应小生产经济,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已经30多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现有的经济基础已经不相适应。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外转移,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民人均收入提高,资金开始向农村流动等经济环境的变化,以乡村为单位的信用社规模小,分散的组织模式急需改革。2000年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模式取得了较快发展。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优化了农村资源的配置,改变了以往乡镇各自经营、独立核算的组织形式,使各乡镇通过县级联社有机结合在一起。这种小规模的统一法人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也不违反农信社支持“三农”发展的原则。县级联社可以更好地调节资金融通,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增强了基层金融组织抵御风险的能力。农业生产风险较大,农信社长期面临的问题就是不良贷款率较高的历史包袱,严重影响了农信社的健康发展。县级联社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这种历史包袱,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了资金充足率。以乡镇为单位的农信社人员素质较低,不利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县级联社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建立新的领导班子,统筹人员分配,提高了工作效率。县级联社还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建立县级联社统一法人最大特点就是有利于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传递的畅通,更有利于货币政策的传导。

二、组建省级联社统一管理

组建省级联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省县级联社自下而上自愿入股组成省级联社,省级联社不开展具体业务,只对县级联社统一管理、指导、监管。另一种种是投入资金对各县级联社注资,相当于引入机构投资人投资县级联社,省联社是县级联社的股东,对县级联社进行监管、调配等。地方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立足于发展地方经济实力,解决农村发展滞后影响全省发展大局的问题。中央对农信社的改革是站在稳定全国金融秩序,改变合作制金融机构中不符合市场化发展的缺陷。控股庞大的县级联社需要巨大的投入,而这笔投入的所有者为谁,产权又如何安排,另外这笔资金要解决县级联社不良资产,这个责任谁来负责等问题解决起来都十分困难。省政府出资去解决县级不良资产,实际上是用全省人民的财富去弥补个别地区的亏损,让全省人民为个别贷款风险负责,所以改革阻力较大,组建省级联社的模式只能采取第一种模式。

当前的省级联社只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因为它本身存在缺陷。县级联社出资入股组建的省级联社,在产权制度上来说,县级联社是省级联社的股东,省级联社要对县级联社负责,县级联社监督、指导省级联社的经营活动才是正常的。事实上正与产权组织相反,省级联社并没有任何金融业务,并且是县级联社的监管者,这种模式只能是权宜之策,它不符合最基本的企业产权制度。省级联社的建立是政府主导下的力量使然,也是改革的必由之路,改革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单靠市场力量很难达到支持“三农”的目标。省级联社的模式持续时间不宜过长,成立省级联社后,以政府为强大后盾对县级联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调配全省金融资源,这有利于优化县级联社的资金结构,健全县级联社的管理体制,规范县级联社的经营活动,最终通过省级联社的模式解决县级联社组建后未能解决的问题,这是省级联社建立的目的。

省级联社不能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而存在,它类似于金融改革工作小组的性质,在改革稳步推行的过程中,这种机构必不可少。如果各县级联社发展势头良好,就可以进一步考虑改革省级联社这个改革的产物。

三、组建市级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的规模从小变大并不是改革的目的,从县级联社过渡到省级联社是为了统一管理、组织调配资源进行下一步的改革。在省级联社解决了各地区县级联社的股份制改造后,资格股大大降低,投资股比例逐渐升高的条件下,可以适当收缩省级联社的职责,下放到各地区的县级联社。在基本解决县级联社“历史包袱”后,省级联社应该主导县级联社进一步重组为以地级市为单位的独立法人,省级联社退回各地区县级联社的股份来支持县级联社组建地级市农村商业银行。农商行的建立可以参照江苏常熟模式,进行股份制改造,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使资格股转为投资股,引入机构投资人对市级农商行进行资金支持。市级农商行的建立依然要在省联社的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要坚持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加强试点建设工作,总结成功经验。市级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最后规模,不宜进一步兼并重组,不宜组建全省统一法人机构,农村信用社在整个过程中必须贯穿一个思路,那就是服务“三农”,规模适度,最终要建立“小而不倒”的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的性质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属于行政管理单位。与农村合作银行也有本质的不同,从合作制变为股份制是农商行建立的最重要特征,也是农信社改革最为关键的步骤。

省级联社主导农商行建立后应退出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行政管理权移交地方金融办,监督权移交地方银行监管部门。农村商业银行的建立之前通过省联社的过渡是有必要的,不宜使县级联社直接组合为农商行,省级联社在中间起到缓冲作用,这样更有利于农商行的组建。农商行前期对外业务可以参照普通商业银行进行,这有利于农商行实力的稳步上升,也有利于建立初期的农商行适应新的金融环境,引进新的管理技术,创新金融产品,为今后进一步设计针对“三农”的金融服务、金融理财产品做准备。

四、稳步推进农商行政策性改造

各地区在省联社统一指导下稳步推进县级联社向市级农商行转变,各地区农商行全部建立后再进一步规范农商行的经营管理。农商行前期的性质是普通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有利于稳定新组建的农商行的发展,等到省级联社全部退出农商行的管理后,农商行应该依赖于本地区经济客观环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逐渐实现农商行从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变。

农商行的建制可以仿效已经改造的城市信用社改革模式。城市信用社改造为城市商业银行后主要服务对象为城市工商业,而参照城市信用社改革的农商行主要服务对象为农业生产、农民消费、农村建设等关乎“三农”的领域。农商行在市区不宜设置较多网点,但可以建立地区统一管理机构负责政策协调、监督管理、指导规划等任务。农商行应该建立更多的基层网点,在地级市的区、县、乡建立二级机构盘活农村资金需求。

农商行的性质必须明确,必须配合农业发展银行但又要与农业发展银行有所不同。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粮棉的购销活动,在服务小农经济方面没有发挥更多作用,因此农商行的立足点要着眼于“三农”中零散、小额、灵活的资金需求,与农业发展银行区别开来,使得农商行成为服务农村经济的最主要金融机构。农商行服务“三农”的建制目标不能改变,避免改造后的农商行变为普通商业银行,避免农商行业务外延,必须把农商行的服务对象、金融业务限定在“三农”范围内。

农商行经营范围的规范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扶持,使得农商行成为以市场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的兼有市场性又符合政策性的银行机构。农商行改造可以参照当前的粮食收购机制,反映市场需求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借贷行为,超过一定浮动范围的需求由地方政府按相应的国家政策进行干预,力图做到既不能损害农商行的正常谋求利润的企业市场行为,又不能因为经济环境变化造成的金融市场波动而损伤农民的利益。改造农商行的目标是把农商行建立成以市场为基础的股份制公司与惠农政策紧密相联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主要参考文献:

[1]胡德官.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研究述评[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8.

篇2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 合作银行 转型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推动力量和服务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民自主管理经营的金融服务组织,在农村社会生活当中发挥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伴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变为合作银行的重要性已经日益凸显。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进行转化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起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起点实际上就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对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的要求。

第一,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已经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改进负债业务,扩大资金融入渠道的要求。在以往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历程当中,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村民集资投入的股份。伴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农业生产需要引进的技术设备逐步增多,农民在扩大再生产的过程当中,希望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而较少的村民集资显然不能胜任这一要求。第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产业务明显具有规模狭小,盈利能力偏低的特征。由于以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于乡村,资金的贷方规模相对较小,因此盈利能力有限,不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和扩大再生产所必要的资金支持。第三,以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内容显得过于单一。农民在获得更多的收入之后往往希望通过一定的金融服务机构获取更多的金融服务,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而传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往往不能提供这些服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转型路径

经过前文分析,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起点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经营范围,不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和金融服务的需要。这一起点实际上也构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重要背景。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形成符合广大农民利益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转型路径。

业务转型过程。业务转型应当成为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基本过程。业务转型需要直接改变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服务业务内容,并开拓金融市场发展所需要的业务内容。

首先,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在负债管理方面同现代银行接轨。我国传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管理过程当中,主要吸纳所在乡镇的农民的个人存款,这种负债业务管理模式明显具有行政管理之下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特征和封闭性特征。转型过程当中,应当努力将农村社会经济体系当中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纳入主要的负债业务来源,同时应当努力提高合作银行对非农资本的吸纳能力,保证转型过程当中具有比较充足的资金来源。

其次,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努力开拓范围更广、形势更加多样的资产业务。信用合作社转型过程当中的资产投放业务改革,应当着重突出农村信用合作社原有的特色。根据我国农产品大量进入市场,农业市场化水平逐步提高的客观现实,沿着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客户,将资金沿着产业链逐步投向利润更广的非农产业。在农业产业化逐步加快的今天,农产品逐渐走入市场而产生的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已经逐步将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城市的非农产业经营结合起来,农业生产的地域联系将更加广泛,因此合作银行将拥有更加广阔的资金贷放市场。

最后,合作银行应当拥有更加丰富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的形成是社会经济发展对资金运营水平要求逐步提高的必然结果。当前农业现代化过程当中,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需要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商业结算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环节,提供更多的支持。合作银行应当努力吸纳更多的现代金融人才,为合作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转型过程中的管理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转化过程中要完成的核心工作之一。农村信用合作社原本的管理制度往往受到行政力量的影响,而显得相对僵化,服务内容十分单一,在转型过程当中,应当努力形成良好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

以公司制和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实践过程当中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公司制企业具有法人主体、地位独立、有限责任制度和管理体制科学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果。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化成农村合作银行之后将面临城市金融机构的竞争,因此形成更加规范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可以提高合作银行面对市场竞争时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当中,应当首先明确自身的独立法人地位,减少地方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对信用合作社的贷款经营的干扰能力,保证新成立的合作银行能够独立地开展业务,决定自己的经营发展方向。同时,在建立合作银行的过程中,应当着重保证现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监督有力、管理科学的特征,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方面的一大突出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的所有者掌握企业资金的所有权,但往往需要将资金的使用权和企业的经营权转交给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委托制度的形成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化为农村合作银行的重要步骤。

同时,应当着重提高农村合作银行的公司治理能力,构建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需要良好的监督约束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作为其基础和基本内容,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约束机制的建立,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的转化发展过程而言具有更加明显的促进意义。约束机制的构建主要体现于公司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而员工的激励机制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过程当中,具有更加重要的影响力。我国农村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质量等方面相对于城市而言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这种劣势地位最终将直接降低农村信用合作社和转型之后的农村合作银行对优秀金融人才的吸引力,适当提高管理人员和金融业务人才的待遇将直接促进更多的金融人才流向农村,进入农村金融服务系统,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农村合作银行的转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农村合作银行的构建过程当中,应当形成更加明晰的产权结构,确保产权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资源配置和监督约束机制能够形成。目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由村民集资入股形成,股权结构相对单一,因此不存在难以进行管理和产权结构不清,所有者缺位等问题。但伴随着合作银行的建立,将形成比较复杂的股权结构,不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能力将受到考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民,农民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农业生产的不稳定又将直接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产权结构的建设工作应当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过程当中得到更多的关注。

转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转型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转化路径,还应当努力把握其中的关键环节,将总体规划落实到转化的工作当中。

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尝试引进更加先进的电子计算机设备,实现银行管理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原本的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的管理过程往往不具有规范的形式和方法,这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了解相应的信息,从而给制定相关政策带来了很大不便。电子化的银行管理能够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提高财务工作和数据的透明化水平,同时更加迅捷的工作效率也能够为合作银行拓展业务,对金融活动的参与能力带来更加直接的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应当规范银行的业务流程,保证银行能够在满足客户的各种需要的同时进行良好运转。在业务流程的调整和改进过程当中,应当改善以往农村信用合作社只重视前台服务,而缺乏比较良好的后台管理的问题。后台管理在银行提供各种表外业务和加强管理能力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促进意义。在继续做好前台服务工作的同时,应当努力建设更加完备的后台评估分析机构和后勤保障机构,评估分析机构是银行能够提供可靠的诸如信用评估、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估咨询等中间业务的重要保证。此外,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建设相关金融服务机构的过程当中往往缺乏相应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不改变这种运作内容单一,服务环节欠缺的状况,就不能真正将农村合作银行的建设落到实处。

结语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转型能够更加直接地为我国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有力支持,缓解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由于金融服务机构的数量有限问题而产生的对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消极影响。合作社的转型和合作银行的建设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立足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沿着科学的转轨路径,抓住工作的重点来实现。

篇3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就是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农业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业务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小额信贷,然而就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金融业务来看,受多种因素的因素,容易出现各种风险,而风险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旦出现风险就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推动农经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中,

1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发生的原因

1.1农民还款意识较低

农民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对象,对于这种群体来讲,他们虽然有着一定的劳动力,但是他们的文化水平还比较低,对金融知识一知半解,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就是政府划拨给他们的资金,不需要还,由于农民的贷款资金没有及时偿还,就会影响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的合理利用,造成信贷风险。

1.2信贷机构信用体制不完善

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机构之一,就目前来看,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机构成立时间还比较短,相关信用体制还不够完善,在进行小额贷款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审贷对象的偿还能力。同时,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没有对审贷对象的信用进行综合评估,信贷机构对农民的信用评价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从而造成信贷风险的发生。

2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

2.1市场风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风险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之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责就是为农民提供资金贷款服务。作为一种资本项目投资,信贷资金资本回收时的盈利容易受市场的影响,造成市场风险。例如,农民在重视花生时,为了扩大规模,向信用社申请了一笔贷款作为花生规模化种植的保障,然而花生作为一种商品,容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农民生产出来的花生在市场环境下受市场行情的影响,会造成滞销,从而使得农民亏本,难以偿还贷款资金,从而造成信贷风险的发生。

2.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本金或者故意拖欠,不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在农村新农合作社小额信贷中,信用风险比较常见。对于农民而言,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金融相关知识还不够了解,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就是国家成立为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往往不会主动地去偿还贷款,从而影响到信贷人的信誉。

3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的意义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动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出现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资金困难、农业资金短缺等问题。对于农业生产者而言,其对资金需要存在小规模、小数额、零散等特点,故此,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以小额信贷为主,虽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以小额信贷为主,但是也依然存在许多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这些风险的发生会影响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利用率,一旦农村信用合作社贷出去的资金不能及时的回收,势必就会影响到合作社金融业务的持续开展,从而不利于农业的发展。风险防范是针对风险问题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可以有效地降低信贷风险的发生,保证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民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4.1加大小额信贷的宣传

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的发生与人们的文化水平有着直接的关键,对于农民这种特殊的群体而言,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小额信贷风险的认识还不够,以至于信贷风险频频发生。为降低农村合作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的发生,相关部门就必须加大小额信贷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小额信贷的认识,让农民认识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不是无偿的贷款服务,让人们认识到贷款不及时偿还的危害性,从而激起群众的意识,促使他们及时偿还贷款。

4.2健全信用体系,强化管理

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故此,农村信贷机构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要不断完善信用体系,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农户信用等级标准,并严格落实下去,防止风险的发生。同时,在小额信贷前,要对农户的自信进行综合考评,防止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要对农户的经济条件以及信用状况来开展信贷业务,对于信用不好的农户可以拒绝贷款申请。在贷款划拨后,信贷机构要加强贷后管理和监督工作,要全面掌握农户贷款使用情况,确保农户贷款资金使用合理、合法,最大限度的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另外,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我农村信用合作社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风险管理,在内部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信贷业务市场进行全面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进而降低信贷业务风险,确保资金的稳定性。

4.3加强信贷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工作中,工作人员职业素养、能力的高低都将影响到小额信贷风险,而加强信贷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可以更好地降低信贷风险的发生,信贷机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现代工作人员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要强化责任,将相关责任下去,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心,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信贷工作中来,严格按照小额信贷操作要求来进行贷款审批、放贷,防止信贷风险。

4.4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体系

农民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主要对象,近年来,国家对农业越来越重视,发展现代化农业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而资金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在发展农业过程中,由于技术和信息的缺乏,农业经济效益难以得到保障,从而导致农户贷款难以按期偿还。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资金作为基础,但是其他配套服务也至关重要,如技术、信息等。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为农民提供贷款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地配合政府部门向农民提供社会服务,要协助政府部门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如加大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让农民掌握先机内的科技,了解农产品市场信息,从而更好地从事农业生产,降低风险的发生。

4.5采用合适的小额信贷利率

信贷利率作为一种调节信贷活动的工具,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时,采用合适的信贷利益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贫困人群加入到小额信贷活动中来;另一方面可以集中闲散资金,给农业信用合作社提供广阔的资金消费市场。而在制定小额信贷利率时,不需要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情况来和贷款客户进行,要确保所有费用的合理性,如工作人员工资、运营操作费用等。

5结语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金融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业务以小额信贷为主,而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中,信贷风险问题十分重要,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面临的风险主要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而引起风险的因素也是多方面,小额信贷风险的发展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农村信用合作社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好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工作,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规避小额信贷风险,从而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

作者:蒋国锋 单位: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1]刘晖.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与防范[J].当代经济,2008(10).

[2]黄忆寒.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防范——以江苏农村信用社为例[J].农村金融研究,2010(03).

[3]杨婕.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状况分析——基于新沂窑湾的调查[J].现代商贸工业,2010(09).

[4]韦淑琴.小额信贷中信用风险的防范管理[J].现代商业,2010(15).

篇4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 泰州市 存在风险 发展对策

泰州市是苏中地区的农业大市,辖兴化、姜堰、泰兴、靖江4 市和海陵、高港2 区。自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泰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发展壮大,至2009 年底,全市累计发展农村合作组织1294个。农村信用社是支持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名副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最好金融纽带。

农信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我国农村基层的金融服务,其稳健经营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然而其自身潜在的各种风险仍然不容忽视,各种风险的存在对农村信用社以后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一、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系统风险

泰州市刚刚兴起的农信社比较多,刚成立的农信社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员工学历相对较低的问题,从2009年开始,江苏省农信社才开始面向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 25 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针对金融、法律、文秘、计算机四个专业以及相近相似专业开展了选聘工作,泰州市采取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操作风险,各部职能相互独立,从而缺少一个完整、有效、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这种分散的管理办法使得主要管理者对操作风险缺乏整体的认识,使得管理战略不能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从而系统风险产生。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员工不规范化的操作引起的,随着科学技术、电子技术的发展,泰州市逐渐把科技化、信息化、电子化的经营理念注入新业务,一些员工在工作中以方便为出发点,以原有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手段来办理业务,不能适应新业务的需要,从而职业道德风险加大,操作风险日益突出。

(三)决策风险

目前,泰州市的农信社管理模式存在风险,主要表现为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泰州市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是在原有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而成,实行统一法人的县联社体制, 沿袭的是农村信用社原有产权结构特征,主要是内部结构调整,而不是一种彻底的产权明晰重组过程, 也不是一种把既有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合作制过程。[2]社员在工作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交叉重叠的地方,权力约束无保障、民主管理不到位、议事规则不完备等弊端,从而导致信用社决策不到位,常常出现异位情况,形成风险。

(四)制度风险

农信社的管理体制问题经过50多年的改革发展,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为减少员工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泰州市采用其他银行推行的员工扣分的规范化管理,以遏制了操作风险,加强了员工工作的规范性。然而,这种扣分办法并不能完全遏制操作风险,这种风险的存在一部分由于制度不健全,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导致操作流程执行不规范,从而出项较多的漏洞。在推行新业务时,制度不能适应新业务的变化,规范力度不够,导致风险的出现。

(五)创新风险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因循守旧就会落后。创新在农信社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创新并不一定带来发展,如:2001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达到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当年有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金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1250亿元;有58%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资不抵债金额为161亿元。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信用社的改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给我市农信社带来创新风险。

■二 、改革建议

在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识水平上,针对以上的风险,本文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建议,以形成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明确“三农”在农信社发展过程中基础作用,以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约束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新型农信社。

(一)提高风险管理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基础,只有提高农信社员工的风险认识水平,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培育一支高素质、善管理的现代管理人才队伍。我们可以加大督促力度,强化自律行为,这就要求员工自觉对前段时间的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查遗补漏;对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力、敷衍了事、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理。[3]这样才能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而降低农信社的风险。

(二)创造诚信环境,减少风险

诚信是一个社会的基本道德,但是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受各种利益的驱使,往往存在很多失信的案例。[4]要减少农村信用存在的风险,首先要从员工自身做起,努力营造诚信大环境。泰州市农信社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完善制度上有了提高,能够从制度上规范员工的行为,营造了一个依法放贷,依法管贷的良好信贷环境,为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诚信度提供了环境基础。

(三)完善内控制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把风险管理纳入制度范围,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度管人,言行禁止,可以加强对员工的内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行业风险。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由于成立的时间不同,因而泰州市各农信社发展的水平不同,制度的完善水平不同, 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构建适合我市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如:姜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4年,已有56年历史,坚信“发展是硬道理,质量是企业生命,诚信是企业宗旨”,并以“以专业发展基础,以研发指导方向,以设计带动创新”为公司发展理念,主要经营存贷款、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买卖国库券等业务,年产值约为500-1000万元人民币,拥有多名高专业素质的员工;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95年,已有15年的历史,公司成立之初主要经营办理存款等业务,注册员工人数为600人,注册资本1860万元人民币;靖江市太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于1998年,已有12年的历史,员工人数约为31名,注册资金为45500万元人民币。姜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于成立的时间比较长,对风险管理体系有了全面的认识,所以应该向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方向发展,对整个农村信用社机构内各层次的业务单位、各种类型的风险要加以通盘管理,建立测量农信社整体风险的管理体系;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靖江市太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时间相近,都比较短,可能对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两社可以先从本农信社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开始完善,要确立风险内部控制的三大目标,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重点建设前台监督、内部控制、内部稽核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四支风险内部控制监督队伍以控制内部风险。因此,各农信社应根据不同的发展水平建立适合本社发展的风险管理体系。

(五)创新与稳定发展并举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创新的形式不断变化,比如各行业出现的混合经营的状况,特别是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业务交叉,如银行可以保险产品,提供一些关于保险的服务,这种金融创新的方式能够扩大金融活动的自由度,激发创新的动力,符合社会经济环境要求金融创新的潮流,形成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然而在这种金融创新下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面对新形势、新局面,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沟通,收集信息、整合力量、协调利益,全面统筹,促进金融产品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动金融业在创新的基础上稳步发展。

农信社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只有加强、完善风险管理,才能同行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更好的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三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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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明江.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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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 小额信贷 风险防范

经过6 年的实践,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论从数量、影响程度还是机构的合法性来看,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总体特征。从制度绩效来看,该信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丰富了农村信贷制度的内容,对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其风险也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研究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的表现,构建其防范对策,对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解决扶贫与追求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现状

1、中国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自1999年开始,国有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经济以下撤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2000年开始,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例不断提高,到2004年达到了近50%,超过农业发展银行成为主要的农业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绝对主力军。

2、农信社的小额信贷比例不断下降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借鉴国际通行的农户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99年、2000年相续制定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农户小额信贷。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占信用社农业贷款份额仍比较小,发放贷款的覆盖面较小,农业贷款的增长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增长还不成比例,农户小额信贷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现了下降,例如200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1678亿,而2005年却减少到1578亿。

从图2中可以看出,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这与国际上其他成功国家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究其原因,随着小额信贷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泛开展,其风险也日渐暴露出来,绝大部分信用社贷款的回收率较低。因此,有些农信社因畏惧风险而不愿向农户提供此类贷款,即便提供,也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大大降低了农户申请小额信贷的积极性。还有的农信社干脆对小额信贷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未得到改善,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再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 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把钱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收入,或者只需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商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愿不愿意大规模开展小额信贷的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农户个人信用是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依据,是控制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基本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级的层次和质量,整体推进农村的信用环境建设。第二,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村委会是信用社与农户之间建立信贷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资金紧缺时可以帮助农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贷联系,为农户和信用社取得“双赢”的效果做出贡献。由于村“两委”比农信社信贷员更了解本村农户经济状况,他们参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由农信社、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集体核定,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贷过程中的内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农户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实际情况。第四,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第五,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四、结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农户小额贷款对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及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多种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事业正在从起步阶段向成长阶段过渡,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引导,注意风险的防范,小额贷款必将在我国的扶贫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基金项目编号05CJL02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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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问题;策略

一、 引言

如今,农村信用社也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逐渐完善,成为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立足于三农,服务三农,支持县城经济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农村信用社在壮大的同时也逐渐向中间业务变化,与以往相比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目前的农村信用社在运营期间仍要依靠信贷业务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收入来源,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信贷关系,而且信贷资产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程度越深,对信贷质量就要求越高,那么信贷管理就越需要受到关注。所以,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产的有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是一个艰巨并急迫的任务,拖欠贷款的时间越久,贷款的风险也就越大。由此可见,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对更好的运营信用合作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信贷管理制度不系统、不完善、不健全。农村信用社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为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纵观我国的农业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制度虽然有许多规章制度,但是多数都不系统,不完善,不能够有效建立起相应的机制。尽管大多数的信用社设立了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但是这样仍存在内部控制力松弛,增加信贷风险等问题。相关部门做的很多工作都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严格的控制执行。正是因为这些信贷员工工作的失职和管理的松懈,导致农村合作社信贷管理存在着重大的问题,导致信贷风险存在棘手的隐患。2.2信贷资产单一,存在较大风险。农村信用社相对于城市信用社来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金大多用于支持农户农作物的生产上。这样也就存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农户农作物很容易受到周围的自然环境影响导致农作物的减产甚至绝产,这样一来农民的经济收入明显的减少或没有了,农民的贷款也不能及时的按期偿还。导致信贷管理工作很难真正的落实下去,信用贷款的风险也不断增加。2.3不良贷款没有得到遏止。如今,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大都使用以新还旧、收息换据的方法,将原来存在的不良贷款转换为了正常的贷款,隐藏了真正的不良贷款风险。而不良贷款作为制约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在农村信用社同样表现的非常突出,清收盘活工作任重而道远。旧的不良贷款还未清除,新的贷款又陆续的出现,再由于信贷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更使不良信贷的数量极增,同时增加了信贷的风险。2.4基础管理薄弱,信贷人员风险文化落后。农村信用社在信贷工作人员使用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工作人员只是从客观的认为只要能够按时结息就是很好的贷款,而不进一步了解借款人的道德品质,资金的实际用途等方面。信贷人员的素质低直接导致信贷管理中会出现“滥贷或惜贷”的问题,这些都或多或少导致信用社产生信贷风险。同时,信用社的信贷业务种类较多,如果没有统一的操作流程和规程,会在实践中出现合同文本管理混乱、基本要素填写不完善或不规范等问题。这与快速发展的信贷业务极不相称。2.5贷后管理滞后,失信问题严重。由于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方面对贷后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当,对贷后管理的工作目标不明确,管理不到位,超保证期、抵押资产流失等问题都时常出现,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就会为成为增强信贷风险的帮凶。同时,如今的放贷不少,但是能够按期限归还的太少,这样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主动性,这也是信贷管理存在缺陷的另一种表现。2.6信贷组织不规范。很多信贷组织不规范。信贷相关人员队伍中,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了解信贷流程、信款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知识,使得原有的保证贷款成为信用贷款,也使得原本可以收回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有的信贷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信贷资产持续恶化,产生不良贷款。

三、 解决信贷管理问题的策略

3.1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和业务知识。从事相关信贷工作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学习有关金融方面的各项知识和法规。学习的同时不光提高了业务知识也提升了自身的素质。另外,农村信用社要致力于加强信贷队伍的建设工作,起初就要筛选适合此岗位的高素质人员,派出有相关经验和责任心的员工对其他员工进行培训和引导,提升他们的业务本领和自身的思想内涵。培养出一个具有向心力、高素质的信贷员工团队。工作期间,对于信贷人员实行工作效率、绩效挂钩制度,进而能够充分地调动起信贷人员日常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力,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力量支持。3.2加强清理不良贷款。对那些新的旧的不良贷款要做到斩草除根,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对每一笔不良贷款的发放都要落实到清收的责任人身上,严格执行责任制度。要加强对信贷社信贷业务的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与与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由下到上的领导责任,进而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形成良好的经营环境与氛围。如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清理不良贷款还有利于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比率,从而做到更好的信贷资金管理。3.3拓展信贷的范围。农村信用社一直以农产品为主,为了解决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要从信贷的范围入手在保证农作物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副产品加工业和养殖业的信贷项目。同时,在拓展期间也要注重防范和化解,这样更能促进农村的支柱产业和辅助产业共同进步,调整信贷投资的方向,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范围有所提高,从而解决了信贷风险大的难题。3.4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与信用档案管理。完善小额信贷管理体制,加强风险控制。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充分研究小额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建立风险监控、评估和化解的平台农户的收入情况、历史借贷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和规模、农户个人的信誉及道德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农户的信用评级,建立农户的信用档案。

四、 结语

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的特殊性、历史的复杂性,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所以,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的任务尤为艰巨。农村信用社是支撑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融资部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信社各项扶持政策的出台和农信社自身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业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这问题。所以作为农村信用社的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更加重视新增不良贷款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这样不仅能确保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产质量,而且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做到以上几点就可以从根本上加强信贷管理,这样也就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更好更快的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1]苏雅拉格日乐.农村信用合作社对未到期贷款的监督和管理[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3,(07):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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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

小额信贷业务是金融机构根据中低收入阶层的贷款需求向其提供的小额度的信贷服务活动。最初的小额信贷模式是由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教授创建,并由孟加拉乡村银行首先运行的一种带有扶贫性质的贷款业务,意在满足孟加拉国贫困妇女的资金需求,最终目的在于提供连续的福利性贷款,帮助本国贫困农民获得农业生产所需的资金,摆脱贫困。我国的小额贷款业务试水早在1994年就已经开始,经过数年的摸索和发展,于2000年开始在央行支持下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推广小额信贷业务。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小额信贷业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村信用社自身储蓄业务以及中央银行提供的再贷款和再贴现。小额信贷业务的主要目的是为农业家庭小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提供持续的资金周转,实行信用放款、手续简便、随用随贷、贷款利率低于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长期的实践证明,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已经成为广大农民获得信用贷款支持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对于加快和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业务在发展中尽管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也在此过程中暴露出很多不能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小额信贷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1.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项目的利率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这是由小额信贷业务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小额贷款利率由央行进行管控,意在扶持广大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而非追求利润收益,虽然这一特点使得小额贷款业务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也使得业务增量不断提升,达到了最初的设计目的,但也客观上为其长期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低利率意味着该项业务中利息收入较少,农村信用合作社还要扣除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其所能获取的收益过低,不利于激励信用社提供长期持续的服务;低利率贷款还引发了各个阶层对贷款资源的竞争,而真正迫切需要资金支持的贫困农户往往得不到帮助,违背了小额信贷业务的初衷;再者低利率贷款易引发贷款违约现象。由于利率较低,贷款人容易忽视贷款使用效率,对于自身的偿还能力过于自信,对还款义务松懈情绪,导致贷款逾期不能归还,从而引发了较高违约率的出现。

2.小额信贷资金难以满足贷款需求的增量,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速及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经济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资金需求的增量也不断扩大,而农村信用合作社现有的放款能力十分有限,以自身的存款吸纳能力及外部资金获取能力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贷款需求。此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的贷款期限均在一年以内,附加值较高的农业产业要形成生产规模产生经济效益往往需要更长时间,较短的贷款期款对于这些农业产业的经营者来说压力较大。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跨季节长周期的农业生产活动成为可能,短期季节性的小额信贷模式面临挑战,信贷周期与额度的灵活调整势在必行。

3.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小额信贷的主要供给主体,其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整体运营收支能力,与其它开展同类业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上均存在差距,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片面强调简化贷款手续进而对贷款审核、授信、发放、等程序把关不严,“三查”制度未得到落实,尤其是小额信贷放款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不良贷款比例攀升,由此造成的信贷风险直接影响着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4.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受到了广大基层农户的欢迎,助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但小额信贷业务能在多大的限度、多长的时间范围内持续下去甚至扩大业务容量,却面临着不确定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业务的低利率福利性质贷款供应依赖于中央银行长期的政策支持,以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的运营收支能力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如何依靠自身赢利能力维持不断增加的小额信贷业务需求是影响未来业务发展的核心问题。此外小额信贷业务无需客户提供抵押担保,这种信贷方式本身蕴含较高的信用风险,而农户的贷款用途普遍为农业生产相关需求,农业生产的风险又有着其特殊性,综合了自然条件,市场因素,政策因素等等,进一步加剧了信贷风险,而现有的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针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在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隐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探索应对机制及长远发展的方案。

1.适当放松小额信贷利率,推动市场化利率改革

利率问题是关系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而推动小额信贷业务利率市场化管制可视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市场化利率管制可以对小额信贷客户进行分类识别,根据客户类别分别满足其贷款需求,减少信贷资金滥用行为,降低信贷风险。另外,市场化利率管制能弥补小额信贷业务低收益给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管理费用和资金成本,缓解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业务供求矛盾,使其在小额信贷业务中真正实现盈利,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其从事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应适当地放松小额信贷利率管制,允许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供求情况扩大小额农贷利率浮动幅度,提高小额信贷利率,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同时确保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利益,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2.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宽融资渠道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着眼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注重对于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使之成为熟悉相关金融业务,同时了解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综合性人才,从整体上提升信贷服务水平。还要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络化、信息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信贷系统上线运行、全面启动财务管理系统、资金运营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事后监督系统建设,提高信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继续完善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从资金来源、贷款期限、利率政策、风险监管、责任归属、规范评级等方面加以界定。此外,农村信用合作社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盈资金来源以解决小额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的矛盾。一方面希望国家政策层面支持,由农村信用社来统一管理政策性扶贫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性存款。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可支配的资金量,另一方面,从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加强金融服务产品的研发能力,开发适应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提升自身造血能力。

3.保障国家政策扶持的同时避免行政干预

虽然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独立企业法人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但国家政策的扶持才是影响未来走向的关键,国家对信用社的贷款利率等进行了规定,针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等特点,国家应对现有政策适时进行调整,例如小额信贷利率的管控,可以在不违背市场化经营的情况下,为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提供政策性的支持和扶植,同时避免国家行政权力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层面的干涉。具体如下:一是降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营业税率来鼓励其业务发展;二是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保障机制,以法律武器保障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给信用社更加灵活的贷款政策,使其能够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进行操作;四是国家可以建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信贷给信用社所带来的损失要给予部分的财政贴息。国家采取有效的政策进行支持和引导,才能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业务在实现了福利性目标的同时促进自身的持续发展。

结语: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满足了农户的信贷需求,为广大农户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同时,小额信贷业务也面临着信贷风险偏高,管理收益较低,信贷资金不足等问题,针对小额信贷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采市场化利率管控、提升农信社的经营管理能力、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国家政策支持等措施,确保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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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社;信贷风险;应对机制

在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历程之中,我国也加快了城镇化进程的脚步,传统农村的资源体系、产业结构,人口分布均面临着重新配置与规划,伴随着城镇化体量和外延的不断扩张、必然要求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整体的专业化程度,以应对城镇化变革下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和挑战,助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担负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如何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发挥自身的传统优势,扩展自身业务体系,同时降低业务扩展过程中引发的信贷风险,建立健全的风险应对机制,成为左右农村信用合作社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个人集资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及相关金融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传统农业经济模式资金需求的季节性、零散性的特点,普通银行贷款业务明显“水土不服”,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则是以筹集农村闲散资金,并根据农民小额周转的资金需求开展信贷业务,顺应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来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同时,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伴随着城镇化的水平的不断发展,及信贷规模的日益扩大,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业务中的信贷风险也日渐严峻,具体可总结为以下表现:

1.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抵押风险较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客户主要是农村的普通农户及乡镇小微企业,贷款方式主要以信贷为主,贷款数额较少,相应贷款抵押和质押较少,办理相关手续简单,缺乏实质性的风险保障。普通商业银行基于防范信贷风险的考虑,信用贷款一般采用质押和抵押作为担保的贷款方式。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客户比较特殊,在贷款担保方面往往采用客户提供的农产品作为担保品以及其他农户的联保,而作为抵押品的农产品的收益情况及同一地区联保农户的收益情况极易受到农产品市场变化的直接影响,如爆发自然灾害迫使农产品的收益受到影响,或者农产品的价格受到供求关系影响,导致农产品的滞销或利润受损,从而导致借款客户遭受损失。甚至失去偿还能力,增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业务风险。

2.农村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不容乐观。传统农村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金融生态环境比较落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征信制度不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化建设滞后,造成信用合作社与信贷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本就相对分散的农户、企业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之间难以形成很好的信用互动机制。面对城镇化发展中人口流动情况加剧,更使得这一问题更为突出。目前,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之间的个人征信系统内部互联的软件开发还不完善,依靠农村信用社自身的技术力量来开发个人信用系统程序难度较大。农村信用合作社征信体系建设的相对滞后与广大农村地区庞大的征信数据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反差,导致信贷业务表现中的力不从心,如不能确保信贷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那么势必直接提升了信贷业务的风险系数。

3.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风险颇高。对当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规模进行分析,伴随着信用社贷款额在不断提高,不良贷款比例也水涨船高,资产质量不实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贷款的对象主要为农业产业经营者,其余种类的贷款客户占比较少,客户结构较为单一,因为农业产业的行业性风险导致贷款客户的经营风险转化为信贷风险的比例较高。另外,在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业务管理过程中存在重视贷款发放而轻视贷款管理,重视贷款数量规模而轻视贷款质量效益的现象,相关责任部门对于贷款发放之后的相关情况未能够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也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导致盲目扩大贷款规模,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资产比例不断攀升。其次在审批贷款环节,缺乏对借贷风险的全面评估和预警机制,对于贷款人员的个人信用情况、相关企业经营状况及管理能力未能够给予充分考虑,大大增加了潜在的信贷风险系数。

4.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管理流程的执行存在操作风险。基层信用社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内部管理流程规范执行,对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够充分了解,违规操作引发的信贷风险的案例屡见不鲜。甚至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料审查不严格;或以非正式存蓄存款单的形式交付客户,随后其将自己挪为他用,收取储户存款不入账。基层信用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较低及岗位责任意识的淡薄成为直接影响信贷业务质量的重要问题。

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其信贷业务的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还应该从其自身入手寻求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解决之道,考虑到其信贷业务中的特殊性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贷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寻求应对机制。

1.转变单一信贷模式探索新型信贷金融产品

现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模式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发展变化所带来的新要求,如果固守于传统农业信贷服务需求,信贷客户的产业类型较为集中,易受区域经济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不利于分散信贷风险,拓展信贷业务。应该充分利用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农业产业市场发展规律为依据,结合相关农业产业帮扶政策,发挥其作为金融服务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研发能力,鼓励各级信用合作社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全面的新型信贷金融产品研发工作。开发具有农村金融特色的信贷产品,扩宽客户渠道,转变经营方式,分散信贷风险的同时为农业产业多样化发展提供资金需求以及金融服务。

2.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从信贷源头把控风险

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个体工商户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个人贷款等多种信贷途径迅速发展,信贷业务体量的增加及信贷群体多样化的趋势使得建设个人征信体系变得势在必行。逐步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个人征信系统,开展客户信用信息登记及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评定纳入客户的经济档案之中,对借款人的自然情况经营状况、过往信用状况等个人征信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将相关征信信息通过网络化、信息化的金融服务体系进行资源共享,加快信贷系统上线运行、全面启动财务管理系统、资金运营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事后监督系统建设,构建金融服务体系,从而整体提升信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信贷业务中的信用风险系数进一步降低。

3.加强信贷审批流程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严格审查新增贷款人相关资格,落实有效抵押及担保,实现审查制度对不良贷款的预警作用,从而实现信贷风险的控制。其次,完善贷款跟踪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人应对贷款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再次,应落实贷款责任问责制度。相关贷款项目负责人签订贷款责任书,明确责任,防微杜渐,对已有不良贷款要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权责分离,相互推诿的情况。最后,应当在信贷项目决策中推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降低决策风险。

4.提升信贷业务人员专业水平及风险防范意识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注重自身人员业务水平及人才培养计划,鼓励相关业务人员深入研究农村金融服务的特点,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适应不断提高的客户服务要求,培养熟悉农村金融信贷业务的专业化队伍,网罗优秀金融人才提升业务质量,形成良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同时提升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培养员工从工作细节入手,排查潜在的信贷漏洞,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实现信贷工作中的风险防范。

结语:随着现代城镇化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将面临重大挑战,农村信用合作社能否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的谋求新的发展将取决于其信贷业务中的具体表现,扩展业务体量的同时应对随之而来的信贷风险制定科学的预警机制和制度层面的应对措施,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与探索才能真正实现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所应发挥的作用,助力我国农村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索杏利.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成因及监管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15年06期.

[2]李玲.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和应对策略[J].中国经贸,2014年24期.

[3]李永东.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业可持续发展[J].经济学家,2013(1):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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