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8篇

时间:2022-10-19 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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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关键词: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建设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pilot, and further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avorable conditions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optimization method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Keywords: infrastructure; Urban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of the

中图分类号: F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而城市管理是政府为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康、高效进行以及其他各项活动有序进行采取的必要的调控行为,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基础设施的特点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基础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它既是促进城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又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承载水平、增加城市容量和发展后劲、发挥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一个城市要发展,就必须要先打好基础,因地制宜,科学预测,超前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系统性

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以整个城市为其预测基础和发展目标的。其服务方式、供给方式、输送渠道等都是分别在相关特定的系统中实现的。如道路网络系统形成城市道路骨架, 联系城市内外交通;水、电、气、通信等各种管线各自形成网络系统,把服务输送到千家万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是部分公用行业具有垄断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3)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的公共性

城市基础设施是一个公共的开放系统, 它的产品是为全社会、全体市民服务的,这是它有别于其它商品的一个显著特征。一方面由于基础设施的自然垄断特征,其产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使用都不能以个人的意志而转移;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公平、保证稳定的原因,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对一些公共服务产品实行价格控制,致使部分公用企业以市场经济产品制造成本,按计划经济的商品价格销售,企业的投入和产出脱节。

(4)城市基础设施效益的社会性

城市基础设施的公共性决定了城市基础设施效益的社会性。城市基础设施大多是公用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把推进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作为其提品和服务的主要目的。因此,投入是政府的,产出是全社会共享的,必须把投入与产出的问题放在整个城市经营活动中来统筹考虑。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1 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内容

现代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不仅包括城市供电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城市供气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城市灾害管理等广义的内容,也包括以提高经济效益、满足市民需要的消费经济领域的城市管理概念,同时也涉及到人口、治安、社团组织、社会福利等在内的城市社会管理。现代化城市的管理是以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发挥城市综合效益为目的的综合管理。

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职能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主要是实现政府从基础设施生产领域逐渐退出的目的,实现政企分开,提高政府工作绩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将市场机制引入基础设施供给中,提高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与效率;对市场供给基础设施的弊端实行规制,克服市场供给的盲目性,在保证基础设施供给效率的基础上,保证消费者利益。

三、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 城市基础设施生产方式

选择基础设施的生产方式意味着选择基础设施的建设者, 即是选择公共生产还是市场生产。第一, 市场生产方式。该方式最突出的优点在于保证效率。在没有市场缺陷的条件下, 利润最大化动机与市场竞争的压力最终使生产者将生产成本降低到现有技术条件下的最低水平。第二, 公共生产方式。对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而言, 既然市场竞争机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政府干预就是次优选择。

2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政府垄断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着影响其效益发挥的诸多问题。

(1) 建设管理体制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

随着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出现,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模式也进行了一些市场化改革, 但效果并不理想。

(2)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问题频繁

第一, 项目投资管理不规范。高估项目投资概算、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建设单位违规使用建设资金等现象普遍存在。第二, 项目建设违反基建程序。第三, 项目建设中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措施

1 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公共物业”。所以,在优化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但在当前形势下,仅有政府干预是远远不够的, 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还必须市场化。因此,我们首先要纠正思想上的偏差。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 制定和执行合理的规划发展方案

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方案要从多角度考虑,既要满足城市生活、生产的需要,又要契合城市的经济、文化特色。在具体规划方案中, 要明确标注城市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 要重点投入和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设施行业。如: 交通、电力、通信、环保几大行业都应重点规划。规划方案中,还要明确标注计划每个阶段(如一年)要达到的工程进度和计划投入资金的额度,包括资金的来源渠道等。此外,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中, 应尤其重视城市中心区区域和重要节点的规划设计工作, 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重视加强对规划设计人才的培养。只有严格执行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才能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最终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快速发展。

3 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水平

首先, 应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政府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并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出台技术质量标准,来保证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在投入资金的协调管理上, 要始终坚持资金运用服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的原则,同时坚持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相统一。避免出现,规划与资金管理脱节, 使资金分散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部门。这样才能促使参与建设的企业和单位, 在责任细化的压力之下合理的使用建设资金,减少浪费,也避免了因工程质量问题不合格而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产生。其次, 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如:可以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的综合网络系统, 在网络空间里加强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整合信息资源,形成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除此之外,还应针对实际情况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维护, 制定出一套合理完整的工作考核制度。有奖有罚,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真正做到快速解决问题,增强管理服务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

结束语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是产生城市集聚效应的决定性因素。尽管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 设施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 在城市基础设施的政府提供环节还存在大量的不经济现象, 严重地影响着公共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 无论对于城市的发展, 还是对于公共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郝俊芳. 对城市管理的研究与思考[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5(24)

[2] 李贵民. 关于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J]. 北京规划建设. 2009(02)

篇2

摘要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各级政府每年实施政府性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这些投资量大、涉及民生的项目进行成本控制及投资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完善和控制投资、规避风险,已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首先阐述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控制的必要性,然后分析了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成本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成本控制 难点

随着国家法制化、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人大、政协对政府监督的加强,政府财政预算的管理愈加透明、严格,对具有投资量大、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控制、资金管理,各级政府和监督部门不断出台各类规章制度来加以规范。如何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大城市圈建设的高速发展建设中完善和控制成本、规避风险,已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是指城市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煤气、信息、环保等与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相关的建设项目,这些投资量大,涉及民生的工程往往是政府投资,非赢利性,它的主要功能是社会效益。如何控制和管理好建设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成本控制至关重要。其重要性体现在:

(一)确保建设资金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城市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投入时间集中,投资回收期长或无直接收益,且往往涉及项目的后期维修养护,这就需要针对可研分析、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合理安排,在建设过程中对投资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超支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率,缓解资金紧张状况,防止出现工程费用超预算,这样才能将有限的资金规范有序高效地发挥作用。

(二)降低成本、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安全

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对降低工程成本,改善项目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提高项目收益,乃至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有着深远意义。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难点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建设成本的控制难度较大,不可控因素制约了建设成本无法处于完全受控状态。一般而言,建设项目具有固定的、可封闭的建设场所时,它的成本仅从项目施工而言,影响成本控制的因素与设计和施工工艺关联度较大,相对比较容易控制;建设场地呈“线状”的建设项目,影响成本控制的因素比块状的建设项目要复杂的多,也较难控制。主要难点有: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不够全面、合理,影响概算准确性

编制与评审专家自身专业经验不够、或是对拟建设场地情况未能完全掌握,这往往使编制与评审过程带有局限性。有些施工方案不一定适应建设场地,某些影响建设的因素得不到足够重视,造成概算不够准确。

(二)前期费用受动拆迁(征收)和管线因素影响,成本控制较难

前期动拆迁(征收)的成本受被拆迁对象和征收方案的影响很大。被征收对象情况复杂,产权难以界定,征收方案不够全面、操作性不强,成本控制受影响。对拟建设场地的管线情况未能完全掌握,对管线处置不当,为大幅提高管线处置成本埋下隐患,并有可能影响施工进度,打乱整个施工组织方案,直接影响成本控制。

(三)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成本难以控制

(1)为保障交通而导致的建设成本上涨。

如公交绕道方案的变更,施工组织方案由原来的整体施工改变成分段施工,从而导致建设成本的增加。

(2)为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而导致的成本上涨。

如施工作业时间受限引起的施工周期增加进而造成成本上升,或为防止和保障周边房屋的安全而增加的保护措施费、受损维修费等。

(四)因缺少第三方监督,项目实施中随意性较大

投资主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监督力量,监督针对性不强,缺乏专业支撑,使设计、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变更设计的随意性较大,对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

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成本控制的对策

控制建设成本要从源头抓起,不可松懈,关键是抓好项目申报和建设的两大环节,项目申报阶段,力求项目的方案科学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项目建设阶段,力求严格贯彻设计理念,按照设计方案和目标组织实施,少变动、少调整。

(一)强化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方案编制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否扎实,全面,是实施项目投资控制的前提。而项目可行性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是投资控制的关键,投资主体要高度重视,不能仅仅从项目能否批准的角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更要兼顾到项目的可实施性。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由投资主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编制,所以,投资主体可以通过抓两个关键因素来完善报告的编制:

(A)委托编制报告单位的选择。根据拟实施项目的经济和技术背景,选择具有专业技术支撑、相关从业经历、具备经济分析能力和沟通能力的专业团体。一个有技术、懂经济,善沟通的企业或团队来编制可研报告,是确保可研报告可行性、合理性、准确性的必要条件。

(B)加强可研报告的参与度。高度重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委托专业企业或团队编制报告的阶段,应及时跟踪报告编制的每个环节,对报告中的关键数据和内容及时组织自身的资源,并邀请有丰富一线施工经验的专家进行内部评审,抓住可能影响建设成本的每项内容,通过现场踏勘,听取当地政府意见和建议,及时为编制团队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对于初步设计的编制关键在于投资总额的控制,充分考虑动拆迁、管线搬迁、移位和施工设计的实际需求,抓住建设周期、前期动拆迁和施工方案的几个关键,严格按照定额和现有的取费标准。

(二)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

项目前期调查工作是编制可研报告和扩初报告的基础,两份报告的准确性、全面性与前期调查工作的成效密切相关,直接关系项目的建设成本和过程中的成本控制。从目前影响建设成本的程度看,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和管线搬迁。

对于涉及土地征收的,应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时,同步开展土地征收调查工作,随着可研、扩初阶段的进展而逐步深入、细化,直至达到一户一表的程度。在开展征收调查工作的同时,一般在项建书批准之后,应开始考虑征收实施方案,确定征收方案后,对征收对象调查越详尽,征收成本的测算越正确。在扩初批复之前,征收前期工作力争做到一户一成本,为正式开展征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为项目的成本控制锁定了变动较大的一项因素。

管线搬迁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从近期实施的大型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分析,涉及管线搬迁、铺设的子项目是影响整个项目施工进度、施工成本的主要因素,从中反映出加强管线前期调查摸底的重要性。对管线的排摸工作应早启动,一般在项建书批准之后就可以开始,力争在可研报告编制之前,完成整个拟建项目范围内管线的调查工作。在排摸管线工作中,需要建设主体在做好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依靠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管理单位或养护单位,并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更深一步地进行排摸,提高管线排摸的准确性。

(三)实施阶段注重抓优化、抓贯彻、抓程序,降低不确定因素对成本的影响

该阶段的前提是抓好招投标工作,为项目挑选出专业性强、力量雄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尤其是选择一个好的项目经理团队。实施阶段抓优化就是要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的优化,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具可操作性,则在项目实施中建设比较顺利。一般而言,建设单位参与度强的,成本控制较好,反之亦然。对建成区域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重视和优化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充分估计项目建设给周边交通和市民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与所在地区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争取在不影响或少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确保施工组织方案实现最优化。

抓贯彻就是抓贯彻设计理念,设计方案,设计文本,从控制成本的角度,投资和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贯彻设计理念,加强对设计变更的控制。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往往会提出更改部分设计方案的建议,修改方案往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客观存在有些施工队伍从方便施工、节约成本出发提出修改意见。所以,投资和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设计变更问题,特别是涉及较大设计变更的,要认真组织力量审慎评估,应尊重科学、严格控制、逐级审批。一般变更越多,成本控制越难,对小改的事项,也要完善签证审批程序,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签证审批程序,没有设计、监理和投资监理确认的,一律不予认可,这对成本控制十分重要。

抓程序主要抓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拨付程序。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量往往较大,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成为成本控制的一大影响因素,建设资金一旦在项目中大量沉淀,对投资主体而言,无形中增加了控制成本。因此,在建设工程中把握建设进度,合理控制资金拨付是控制成本的一项有效手段,制定合乎项目建设的资金拨付程序能较好地实现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合理性,一般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监理工作量认定,投资监理确认,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签字后再进入投资单位资金拨付的内部程序流转,内部流转应减少拖拉,外部确认应责任到位。

(四)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推行全过程的投资监理制度

在大型项目中推行投资监理制度是近几年来广泛采用的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的措施之一,由投资主体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选择专业的团队承担投资监理的工作,从控制成本的效果看,投资监理协助投资主体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由于目前具有投资监理资质的企业较多,良莠不齐,每个投资监理企业都有其专长,因此,在选择投资监理团队时,一方面要注重对团队尤其是主监人员的了解,要选择那些对即将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如能对项目先予成本分析,列出较难控制成本的环节,有针对性地选择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投资监理企业或主监,具有丰富一线施工经历的更好。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对投资监理监督、沟通,防止投资监理人员疏于监理,建议通过例会的形式,听取投资监理人员的汇报,掌握投资动态,及时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不合格的投资监理人员坚决调换,对坚持原则的投资监理人员则予以坚决的支持,确保投资监理人员在项目中的威信和地位。

参考文献:

[1]孙娟,丛玉琪.浅谈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常见问题及对策.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6).

[2]刘春江.浅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科学之友.2008(9).

篇3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6.006

1 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模式

1.1 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计划经济体制中,财政出资是基础设施投融资的资金来源,政府作为投资者,也是融资和被融资的对象。一般而言,中央或者省市一级政府拥有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审批权和投资决策权。因为,政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人,所以该模式中,不管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决策还是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或者是项目验收后的管理与运营,全权是政府统一实施。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主要有财政投资、国内外贷款、证券市场融资和土地储备制度融资。

传统模式最大的优势是它依靠政府的良好信用和政府财政,能够在短时间内筹集到需要的资金,操作简便而且可靠。劣势是会受到政府财力和信用程度的限制,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融资能力不足,而且不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

1.2 传统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

上世纪末,我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体制也随之在慢慢地变革。随后,国务院下发《关于投资体制近期改革方案》,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在全国各地兴起。传统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主要有市政债券、信托产品创新和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三种形式。

1.3 新兴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随着BOT模式出现在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项目融资这种新兴的模式迅速发展起来,项目融资是一种以项目收益为基础并且依托政府支持的商业融资,它的参与者是合资股份制项目公司,目前有两种分类: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民间主动融资)和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公私合作)。

1.3.1 PFI民间主动融资

PFI涉及两个对象,一个是政府部门,它提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需要,经招投标将项目交给有特许权的私营部门建设及运营,同时要求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经营项目完好无缺且无债务的交还;另一个是私营部门,它通过从接受服务方或政府部门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回收本身支付的成本。

1.3.2 PPP公私合作

PPP是私人部门与政府合作,共同组建特殊目的机构(SPV),双方均参与项目设计研发、建设运营,共担融资和项目风险,利益共享,到期后将项目交还政府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下,政府在后期建设运营等参与程度更大,而企业恰恰相反,是在前期立项等阶段参与更多,由于公私双方都是全程参与,所以合作期长,信息也更加对称。

2 基础设施投融资新兴模式比较

2.1 PFIPPP比较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PFI与PPP有诸多相似点,同时又有明显的区别:

资金来源不同。民营资本是PFI的来源,然而对于PPP而言,还会有海外资金的摄取,但是两者都改变了以往基础设施全权由政府包揽的局面,都是通过公私结合,减轻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提升效率控制成本。

2.2 PPP模式的主要类型比较

PPP模式包含BOT、TOT等多种模式,主要类型见表1。

当下,我国项目融资模式中应用最多的主要有四种,BOT、TOT和ABS模式,现将项目划分为6个阶段,分别对其各阶段的责任进行对比并汇总至表2。

最后按照融资成本、短期融资难易程度、风险分配、适用范围等对此主要的三种模式进行对比。

适用范围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已建成项目凡是收放安全、具有持续、稳定未来现金流的项目资产,经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均可以证券化

典型案例日照电厂,沪甬高速公路、广州轻轨,上海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等等法国威望迪通用水务公司购买武汉、天津、上海一些水厂的经营权1996年珠海以交通工具注册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为支持发行2亿美元的债券;2007年重庆市政府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市政资产支持证券”,融资50亿

3 结束语

城市化进程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传统融资方式已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需要不断改革创新解决融资难题。本文对传统模式及新兴模式分别进行了介绍和对比分析,以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的拓宽和选择提供借鉴参考。

参考文献

[1]许尧.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融资模式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2]黄如宝,王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现状及创新研究[J].建筑经济,2006,(10).

篇4

关键词 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管理 城市化

2012年7月21日中午至22日凌晨,特大暴雨降临北京,致190万人受灾,交通大面积瘫痪。因灾死亡人数达到79人。

虽然北京市政府付出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抗击这场暴雨,也涌现许多感人的故事,但道路被淹、市民被堵、人员伤亡依旧成为暴雨留给人们的心头之痛。这是一次值得我们深思的天灾,它使中国城市在建造和管理上的漏洞显现出来。虽然,灾前灾后,政府都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灾害控制、救助等各个领域,还有许多可以总结的教训。归根结底,政府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必须调整利益驱使下的“经营城市”的心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和管理的科学、合理。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

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载体,它既是生产条件又是生活条件同时又是投资环境是发挥城市辐射作用的重要物质保障,城市向其周边地方辐射文化、技术、产品,靠基础设施提供物质保障。有了这个载体,城市才能发展。所以,基础设施建设要有“超前性”,具有一个合理的时序布局,这样,在加快城市经济建设的步伐中才能同步推动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基础设施是城市发挥集聚效应的物质保障

现代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种生产要素诸如资金、技术、劳动力的集聚与有效配置。如北京中关村,通过整合周边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完善通信、IT等行业所需的配套设施,形成了中国的硅谷。因此,基础设施环境的迅速改善是城市经济发展速度迅速提高。

2、基础设施是城市发挥中心作用的物质保障

一座城市的吸引力、经济辐射力大小,是由城市的生产实力、经济效益和功能结构共同决定,而这些因素又是与基础设施的发展状况紧密相连。无论是组织社会生产还是吸引外资,都需要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健全的城市功能。

3、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标志

一个现代的城市首先必须具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只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才能保障城市的协调运转。如果城市出现供水不足、交通堵塞、雨天内涝、环境恶劣等情况,会使城市集聚而产生的高效率不能得以有效发挥。因此,城市经济越发达,居民生活水平越高,对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要求也就越高。基础设施的普及和人均水平的高低,成为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的城市现代化水平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4、基础设施发挥着保障城市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

城市的防洪、防涝、排水等设施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生产效益,但是它却背负着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责任。近几年来,各地出现暴雨过后城市内涝严重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城市病”,“城市病”考验着这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管理。以北京“7.21”暴雨为例,在倾盆大雨中,航班延误、火车晚点、高速路被淹没、城市交通一片混乱、数十个鲜活的生命消逝在雨中。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雨,光鲜靓丽的京城也变得如此脆弱。所以,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保护人民健康和财产、保证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二、北京城市建设和管理现状与问题

北京身处中国北方,从明清时代起,北京城的城市建设思路就有一个较为明朗的格局:城内湖泊与自然、人工河道相连、纵横,构成一个完整的水系。这个水系既可储存宝贵的雨水,也可以排泄多余的雨水。这个水系可以湿润冬春干燥的环境,改善北京生态。该水系与公共建筑、民居交错分布,也让城市整体格局疏朗、开阔。本来,这个水系是这座北方城市的巨大优势。然而,过去几十年的城市建设,却缺乏对于古人建城智慧之敬意,有意、无意地破坏、切断这个水系。城市丧失了最重要的蓄水、排水系统,无雨则旱,有雨则涝。填平水系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建筑空间,但由此,城市空间过于紧密,更使得这座城市经受不住不到24小时的连续暴雨的冲击。

北京几十年来迅猛的发展,到处是高楼、公路、停车场,柏油和水泥路面是无法吸收水分的,公路、屋顶、街道等等也如此。农田、草场、湿地等越来越少,连护城河都被征做开发使用。

最严重的问题是,过去十几年来,城市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被房地产开发业所左右。地方政府集两个身份于一身:它既是城市的公共管理者,又是城市国有土地的所有者。这样的身份交叠导致城市政府角色错乱,而且经常按后一个身份行动:城市营造围绕着土地增值而展开。这种激励推动了城市规模的。但在利益驱动的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政府对城市之根基——基础设施——重视不够,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并不能带来当下显性利益。

另外,政府官员急于追求政绩,导致各地城市规划均存在短期化倾向,规划者只考虑自己任期内的城市建设,不管十几年、几十年后城市的可能发展。规划对主政官员没有约束力,主政官员频繁更换,规划总会大幅度调整,由此导致城市建设缺乏连续性,也就缺乏长远打算。

近几年来,城市内涝频繁见诸报端,城市的消化系统脆弱、不堪一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在灾难发生时,政府及有关市政部门积极予以处置,然而,这不经让人想起了亡羊补牢,城市的管理者如不能科学的规划城市布局,比如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这绝不仅仅限于北京,恐怕是全国普遍的现象。

三、北京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优化对策

在快速奔向世界化的进程中,北京跟其他一些城市一样,积累了各种大城市病,内涝便是其中之一。我们知道,建设和管理城市必须以民为本、以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生活便利为前提。北京作为一座国际大都市,它的发展,更要在科学的城市规划指导下,建立多元化的管理路径。

1、根据北京市目前排涝设施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体规划。

据调查,北京的城市建设都是向苏联这样干燥国家学习的,制定的排涝设备标准很低、不科学。目前,北京市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全市74个雨水泵站将在三年内改造完毕,今后将具有每小时消化50毫米降水量的能力。但即便如此,一旦碰上向“7.21大暴雨”这样的情况排水泵仍然不能完全胜任。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对全市整体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只有把底子打好了,发挥的成效才越大。

2、提高专业部门的协调性。

城市的排水管网建设、设计管理是由城建部门负责,城市内河又由水利部门管辖,不同部门的衔接,考虑不全面,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这都是造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的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基础设施的监管部门都相对独立,并且还存在一定的垄断性,所以,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时,从最初的资料收集到最后的审批阶段,各相关部门都应该协同合作、积极配合,必要时,需要各级政府统一协调,政府应出面,带动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高排水的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城市的排涝标准在短时间内比较困难,排水建设的标准也不可能按照极端降雨情况设定,为避免强降雨侵害城市还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采取应对策略,做好灾情应对准备。气象、水利部门应在灾害预警方面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将降雨预报、道路积水、交通拥堵等信息向全体市民发出,让大家尽可能避开受灾地段,减少因暴雨带来的社会问题。

政府的救灾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要及时、准确,避免民众的广泛猜测。引发更多的。

4、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的追求看得见的摩天大厦却忽视了基础设施建设,不可行。

长期以来,政府主政官员任期越来越短,官员盲目的追求个人政绩,这一体制导致各地城市规划均存在短期化倾向,城市建设缺乏连续性和长远打算,这种短期化倾向尤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利,因为基础设施建设是对城市长远未来进行投资,如果没有稳定的长期规划,这种投资是无从保障的。与此同时,对官员政绩的考量也不能只看城市外表建设,更应考量城市基础设施是否完备。

如果城市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来规划城市、管理城市、服务居民,政府在经历一次次危机后越来越成熟,那么当“大雨”来袭时,就能应对自如,政府的管理能力也能提升到一定高度。

参考文献:

[1]中国新闻周刊.北京暴雨考验城市管理智慧[J].2012(7):573.

[2]段娟,文余源.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2007(1).

[5]杨建觉.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J].城市规划,1998.

[6]中国新闻周刊.北京暴雨考验城市管理智慧[J],2012(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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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对策

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常是指城市生活、生产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我国城市经济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产业部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需求的日益提高,仍存在一些问题,这需要各方共同寻找解决策略。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在国家的生产建设及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城市交通问题严重

城市交通是一个城市维持发展的必须条件,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加快、经济范围的扩大、居民出行距离的延长,交通拥堵、承载压力大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也成为城市亟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1.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长久以来,我国的发展所采取的是轻长期效益,重短期利益的发展模式,这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目前,城市政府通常很重视道路、供水、供电等具有短期效益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而不重视垃圾及污水处理等长期的基础设施建设,这直接导致生态环境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造成城市生态破坏,威胁居民生活。

1.3管理机制与运营机制不健全

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基础设施作用及效率发挥的大小。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的管理体制是高度集中的垄断经营及政府所有,这不仅导致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的效率低、服务差,而且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因此无法满足城市持续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求。

2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存在的原因

2.1政府角色定位混乱

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通常具有三重身份:生产者、社会管理者及市场监管者。政府通常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一投资者,同时还担任经营管理者,这种多重角色造成城市基建管理的混乱、建设与管理脱节、资产浪费流失严重等现象。另外,政府通常会对企业干预很多,这严重阻碍了投资主体管理体制及经营模式的形成,从而影响投资主体的积极性。

2.2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管理机构是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前提之一。然而我国的管理机构设置非常狭窄,缺乏全局性及综合性,例如,有关联性的行业通常被分割在互不相同的管理机构中,而管制权大多由产业管理机构及其他综合执法部门共同享用,这既加大了机构的执法成本,还扰乱了管制秩序。

2.3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固定资金的支持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国家预算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公用事业附加、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性投入及外资、集资等方式。其中,唯一规范且固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两项资金,而且由于税基不合理、税率低等原因,导致它的收入增长难以赶上社会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长的步伐。

2.4市场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极为普遍,没有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国有资产管理还不完善、国有资本产权所有者未到位的现实情况下,国有资产浪费及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多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采用垄断或补贴价格,这既增加了国家的负担,也增加了消费者的开支,从而影响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此外,这也容易导致效率低下、机构庞大等现象出现。

3解决策略

3.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政府职能

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执行者与管理者。首先,要增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应当承担的角色以及发挥的作用点,明确政企分工、科学监管的内涵,明确政府应是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生产者;其次,进一步明确市场结构与产权结构的有效竞争比例,在保持原有国有经济体制的前提下,适时引入民营化体系,真正实现多种所有制并存;再次,政府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好协调、决策及指导等工作,真正做到政企分工、政事分开。

3.2改革政府管理体制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政企分离,这也是政府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有效前提之一。在政企分离的体制下,企业才能够以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行企业经营与管理,找到适合自己的营运机制;政府则可以转变为经营性及竞争性主体的组织者,极大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要改革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的内部机制,让企业建立市场化的营运机制,并严格依据商业原则进行管理与经营,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3.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管理体系

首先,要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工作,令每项基础设施建设都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实行真正的市场化运作,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其适应的市场秩序及法律环境。其次,要明确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角色及职责,根据当地城市发展的现实状况,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制定适合自身的城市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规划体系,同时也要做好监管工作,制定合理的考核与指标体系,避免不作为行为。最后,可以成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统一管理与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解决期间出现的问题,提高各方面的能力。

3.4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投融资体系

首先,要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合理利用债券融资,不断推进对预算法的修改工作,明确城市政府市政债券的法律作用及地位;大力发挥可转换型债券及企业债券的融资作用,不断扩大融资总量,同时,还要充分利用股票融资的作用。然后,要不断拓展民间的融资渠道,制定合理的竞争机制与策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并通过BOO、契约管理等方式直接参与。最后,引进资本,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技术等非常有限,基础设施产业自身的积累机制也非常缺乏,因此,应该加强与先进国家的合作,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

总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关系到国家的多项生产建设与人们的生活,不仅需要政府的正确指导,也需要企业的密切配合,要切实做到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参考文献:

[1]雷冰,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山西建筑[J].2011(1)[2]张振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经济师[J].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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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发展;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及其投资主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内容可从两类来理解:一类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或半公共服务,并由政府定价或限价,通过其自身经营收回投资,并获取回报的基础设施,我们可称之为经营性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它包括城市供电、供水、邮电通信,以及收费的公路、桥梁等。此类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在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后,其短缺状况已经得到初步缓解。另一类基础设施则是向全社会提供免费的公益,它无法通过其自身经营收回投资、获取回报,我们可称之为非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下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开放的公共绿地等。对于这类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由于其自身特点,很难用通常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来研究。所以就要求我们必须透过其表象,从其自身属性出发,剖析其内容,究其本质,找到其建设的正确模式。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是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其建设的最终产出效益很难量化到单独个体,而往往表现为城市总体面貌的改观、经济运行环境的改善及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它对城市的影响通常是结构性的、全局性的。所以,理所当然地必须由政府投资建设。一旦建成之后,城市基础设施就形成新的国有资产。

一旦达成上述共识后,那么只需讨论政府投资来源,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如何进行管理。

二、资金来源

城市基础设施需要大量资金。怎样多渠道地筹措资金,摆脱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窘境。下面就一些基本思路逐一探讨。

1.财政投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职能之一,企业在向政府缴纳税款时,实际上隐含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的综合国力不强,而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下降。政府财力匮乏,而在短时间内,这种状况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鉴于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是不现实的。

2.利用政府控制的资源作为投入

政府控制的资源形式多样,但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非物质的无形资源,例如特许专营业务,或者政府允许的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等等。另一类则是有形的物质资源,由于政府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加之土地资源普遍存在、价值较容易具体量化等特点,许多城市已经在利用。当然,土地资源开发是需要花费成本的,事实上,政府是将土地资源开发的地值部分交给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以补偿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例如我县县城肖国排小区与双桥小区就是以这种形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大家便于理解,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对其需求的无限性,使得政府不可能掌握大量的土地储备,所以不可能将这种方式长期延续下去。事实上,现在已经出现了部分城市城区无地可划局面。第二,由于考虑到企业的投资回报,不得不加大作为政府投入的土地资源的增值幅度,往往使得城市规划不得不做出某些妥协,这就有可能对城市总体规划产生不良影响。第三,采用这种方法将大量土地集中于同一时间上市,将会导致要么因资金短缺而市场无法承受,要么过分吸引资金投向房地产,引得房地产过热。所以,这种方式,短期内少量采用可以筹集部分资金,但长期、大量运用将会带来较大的消极作用。

3.通过出让、出售其它国有资产筹资

国有资产形式有很多种,例如,企业中的国有股份、政府物业等。而出让、出售这些国有资产,将其收入投放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去,主要基于两点理由:第一,由于政府在过去的财政收入中没有向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应有的份额,而将其用到其它国有资产的购置上,所以,现在出售部分国有资产,将收回的资金作为政府本应该投入的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只是弥补过去的欠帐。第二,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其它国有资产都是国有资产,那么我们可以在保持资产价值连续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形式的转移。此外,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使整个经济的运行环境优化,从而提高整个经济包括国有资产增值。如果我们能在通过出让、出售其它国有资产获取资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过程中,保证了总体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那就是无可非议的。

4.利用信贷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收入逐渐向民间倾斜,民间已经沉淀了大量的资金。但这笔资金不可能无偿地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只能由政府利用资本市场,以国有资产或政府税收做担保,向社会融资,包括贷款、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等,负债建设。采用这种方式,一来可以使民间资金流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减轻通货膨胀压力,二来政府可以通过城市经济运行环境的改善及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获取更多的税收,再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从而使城市基础设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此种方法如果运用得好,可以使政府有较充裕的建设环境,避免因大量出让土地、出售国有资产而导致的负面作用。

三、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投资管理的主体

在探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的筹措方式后,我们就必须研究如何对投资进行管理,控制投资成本。

由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知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际上是国有资产在保值、增值前提下的资产经营,只不过由于其特点,使得这种资产经营稍稍不同于其它国有资产的经营,但这并不影响其资产运作方式必须符合资产经营的一般规律。从道理上来说+,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者和所有人,享有对其投资进行管理的一切权限,但是怎样将这种权利转变为高效合理而又切实可行的操作方式,则需要我们仔细研究。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原则,一方面接受政府的宏观间接调控,另一方面接受市场的微观直接调节。从理论上讲,这种双机制调控方式是一个理想模式,但事实上政府和市场都有失灵的时候。首先,在市场中供给者和需求者是彼此独立的,他们依靠市场价格信号决定其生产和消费,在存在外部效应的重要条件下,市场价格有时不能正确地反映成本或收益,市场不能准确地发出信号,市场调节就会失灵。政府部门对决策的成本和收益缺少认真核算,还有在做出经济决策的时候,政府难以掌握充分的信息;即使政府能够掌握充分的信息,也不一定都能够做出准确的决策;即使做出准确的决策,也难以掌握决策实施的程度。更何况,在城市工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中,如果所有的资金、物质、信息都掌握在政府人员手中,由于他们不可能完全用企业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虽然在宏观上能够把握得较好,而在微观运作中往往缺乏经验。

所以,必须需要一个能够上承政府下对企业的中观调控组织,迅速做出反应,使其目标企业化,这个组织就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而国有资产管理局是政府的行政机构,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还是政府行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具体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就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

1、克服政府因远离市场而依靠计划指令盲目调控的弊端。

事实上,目前我们所遇到的问题也迫使我们反思过去的建设模式。前几年,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欠账太多,建设的摊子铺得很大,所以政府主要侧重于利用行政手段,加上通过政策优惠、出让部分资源等经济手段,调动基层经济组织的投资积极性,在操作上多采用政府直接面对企业。这的确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添了活力,城市面貌在短时间内大为改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操作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由于强调政府对资源的分配,忽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而企业由于其自身目标的局限,过分追求其自身利益,政府又无法准确地评价所付成本,使得

政府付出的代价过大,而且造成多个具体实施项目的苦乐不均,无法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也无法正确评价具体项目的投入产出比。所以,虽然在短期内有较高的效率,但所付成本太大,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这实际上是一种粗放型的建设模式。

目前,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我们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所面临的问题由过去的供给不足变成有效需求不足,由投资过热变成投资偏冷,在这个阶段经济以比较平稳的态势增长。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由于过去的应急工程、还帐工程的建设已经基本结束,这就需要我们彻底转变观念。

2、基础设施建设的现代化要求逐步提高,促使管理投资的政府与企业间的中介性的公司的建设。

集中力量建设对城市具有结构型影响的大型基础工程,充分发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经济性。由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工程复杂、涉及面广、系统性强,过去那种分散建设的建设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迫切需要组建大型国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使其在总体规划、项目决策、资金来源上接受政府的指令、指导,而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充分运用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有利可图,能够吸引社会经济组织参与建设,又使其回报控制在略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水平上。

3、有利于政府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实现高效的宏观调控。

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公司又会带来另一个问题,许多人会有疑问,这样做是不是又回到过去政府通盘管制的老路上去了,是不是会造成人为垄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会不会又陷入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怪圈子中去?

事实上,市场经济从来都是垄断和竞争的结合体,竞争必然形成垄断,垄断又会在更高层次上竞争。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政府的投资,的确是一种垄断,但这是一个必要的、合理的垄断,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才能够真正与政府保持利益上的一致,而又将政府利益通过市场表达出来,其它的基层经济组织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作为投资管理公司必须通过市场,利用市场有效地配置资源,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通过公平竞争机制,利用经济手段吸引社会经济组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另外,在资金信贷方面,也需要这样一个经济组织来具体操作和实施。

过去,政府由于缺乏宏观调控机构,只能在较大程度上利用行政手段、以优惠政策作为激励企业参与建设的手段。但是政策一旦形成了,就具有较强的刚性和较长的延续性,缺乏灵活性,无法适应具体不同的情况,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有可能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来引导、约束社会经济组织的建设行为,使政府投资管理到实处,这实际上是强化了竞争,而不是强化了垄断。

另外,那种认为国有独资企业一定造成效益低下的观念是失之偏颇的。在市场经济中,产权分离、投资者与公司法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的普遍化是现代企业产权关系的特征,公司作为法人,实际上是资产所有者的者,只要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并有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至于资产所有者是谁,对于者来说并不重要。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国有企业与效率低下没有必然的联系。

四、应处理好政府与投资管理公司的关系

政府和投资管理公司在二者关系上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

二是强调委托——制,明确双方各自权责;

三是按德才兼备原则选定合格的企业经营者;

四是加强考核,严格考核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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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础设施建设现行最为先进的两种模式:代建制、BT投资,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本文就代建制、BT投资两种建设模式进行对比探讨,希望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有所促进。

关键词:基础设施代建制BOT模式探讨

前言

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我国广推的由国家投资、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建设的传统模式,近年来逐渐被代建制所取代,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由专业的代建机构来完成;区域政府财政资金链需要合理拉长,BT投资模式被广泛推及。两种投资建设模式,已成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的主流,代建制、BOT(BT)等模式在我国虽没有具体法律进行规范,但社会实践初见成效,两种模式均为政府解决了投资、管理分开、资金不足的矛盾,也为民间资本开辟了新的投资途径。

1.城市基础设施代建制与BOT(BT)模式概述

1.1代建制模式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管理单位或投资主体指定的使用者或经营者。开启了国内基础设施项目代建制的时代,之后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出台。2005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也正在研究有关《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指导意见》以及《委托代建合同示范文本》和《代建合作协议示范文本》等,对代建制的发展起到了规范化的促进作用。

国内先进地区如北京、宁波、深圳、重庆等地率先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有专业能力的单位或机构代建,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代表性的项目有上海沪青平高速西段、深圳南坪快速路、中国残疾人体育综合训练基地等项目。

与传统的投资管理模式相比,代建制从一开始就显示了其独有的优势,经过几年的发展与实践,已经形成了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的业务分类,代建制逐渐成为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广为采用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

1.2 BOT(BT)模式

BT项目即使国际上也是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20世纪90年代从广东率先引入。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即政府通过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回购。

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中出现:“采用BOT、BOOT、BOO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适本通知”字样。

2.基础设施代建制与BT模式的市场基础

2.1代建制独特管理模式的市场基础

代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于引进了市场化管理,把原来建设项目管理的行政隶属和管理关系,变成了基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承建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从而可以围绕这一新的思路建立完整的管理模式,其独特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代建制的投、建、管、用分离有利于实现对项目投资预算的硬性约束。从机制上约束代建单位不享受项目使用的利益,在控制建设规模方面比使用单位更有积极性,激励代建单位努力控制投资和提升管理质量。

2.1.2代建制保证了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成本控制。承担代建任务的单位是从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机构,有长期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利用这样的机构对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进行专业化集中管理,比政府成立指挥部更能保证项目设计、质量和成本造价控制。

2.1.3能够促使项目使用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加强对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合理使用的监督,把政府职能部门从建设管理角色转变为对建设管理进行监督执行角色,有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

2.1.4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原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兼业务管理方式转变为由专业化单位实施,减轻了由政府另设机构对自投的项目进行管理所付出的人员及资金成本,充分利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同时有助于缓解拖欠工程款现象。

2.1.5有效的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从机制上保证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及其人员的清正廉洁,从机制上杜绝了职能部门行政权力寻租的机会,既保证政府职能部门公平公正,也保证国家工作人员有个清正廉洁工作环境。

2.2 BOT(BT)的社会现实基础

BOT(含BT)模式一般操作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招投标,将一个公共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授予承包商(一般为有资金实力的投资建设单位),承包商在负责项目投资与建设(或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和赚取利润,周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在中国社会经济现实下,政府直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受到一定限制;民间资本规模较大,有参与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市场空间,因此BT或BOT模式可以对财政资金的局限作非常有效的补充。近年来,除了“公益性建设项目”、 “非经营性项目”以外,BT或BOT模式已经参与了诸多政府投资的其他经营性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BT或BOT模式具有减少投资方压力,工程质量更有保证等诸多优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通过BT,使未来的财政性收入即期化,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增长;而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的加入,引导了民间资本的合理投向,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大大缓解业主单位先期投资的资金压力。在BT模式下,项目的建设由BT承包商承担,业主不需要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来实施项目建设中的管理,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和建设期风险。同时,业主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开始进行资金支付,这样也大大减小了建设期的融资风险。

2.2.2可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工程质量从根本上得以保证。总承包价格由工程施工造价、各项管理开支费用、合理的利润、风险费用、财务费用、国家规定的税收等部分组成,必须是一个双方认可的合理的价格,以达到项目总体成本的控制。BT承包商对外协调力度加大,避免了通常模式下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大大缩短了工期。

2.2.3机制上根本解决了工程的质量控制问题。由于BT工程一般的回购期在两年左右,因此BT承包商会加大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力度,以最大限度防止业主单位因质量问题扣除工程款。

2.2.4有利于业主控制项目的总体价格。BT模式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或综合单价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转移业主的投资建设风险,同时也可以有效的控制工程建设的变更问题。

3.基础设施代建制与BOT模式的运作形式

3.1基础设施代建制的一般运作形式

3.1.1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建企业,一般为工程管理或咨询类企业。

3.1.2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3.1.3由代建企业履行甲方职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实现了投资、管理分开;发挥代建企业的专业优势。

3.1.4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代建合同履行结束;结算代建费用,移交项目资料。

3.2基础设施BOT(BT)模式的运作

3.2.1政府直接(或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融资平台)与BT投资单位签订Build- Transfer(建设-转让)合同;或以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形式,或以政府信用担保形式,确保合同双方的履行合同基础。

3.2.2投资建设单位负责对项目全过程中进行投资与建设,项目经验收交付后,由政府或主管部门按期进行回购。

3.2.3回购期间,政府或主管部门,承担建设期间的投资利息。

4.代建与BOT模式的经营

4.1代建单位的盈利源

代建企业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代建管理费。

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中规定:建设单位自行确定项目代建单位和政府设立(或授权)产生的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按不高于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严格核定;政府招标产生的项目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标底由同级财政部门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很多地方建设单位管理费还要在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之间分配,按现在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执行(相当于总投资的0.8~1.8%)计算,代建单位取得的代建费用在总投资的1%左右与监理取费相当。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一般较大,因此代建企业已经具备生存与良性发展的经济基础。

4.2BOT模式如何盈利

BOT建设承包商的主要收入是建设盈利和资金占用利息。

承包商不仅承担了融资任务,还承担了建设任务,因此BT建设方式的合同价款不仅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还计算了资金占用利息。因其投入资源较代建企业要多,且承担更大风险,在收益上,要比代建企业丰厚的多。

现行的基础设施投资模式中,BOT或BT有着更加广泛的市场基础,其投资与收益更容易被政府和社会接受,近几年中,这种投资模式已占据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半壁江山。

5.两种模式的问题与建议

代建制和BT模式,均是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两种模式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总的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5.1代建制业务开展缺少基本的法律依据。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代建机构的法律地位、代建单位的定义、资质标准、核算办法,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范围等尚未有明确和硬性规定,使得代建制尚不能成为一种新兴的行业进行市场化运作。项目代建制实施过程中各方法律主体关系还需要进一步明晰。资质标准无从认定,极易造成行业鱼龙混杂。代建机构在履行代建职能时,依据合同、建设规范进行,对代建成效的评价也无从判定,不利于行业发展。代建实施过程缺乏监督,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

5.2BOT或BT风险较大,在拉长财政资金链的同时,政府也承担了一定的财政预算风险。BT承包商需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最大的风险还是政府的债务偿还是否按合同约定; 安全合理利润及约定总价的确定比较困难;适当的利润率(大于资金的综合水平)水平和资金的有限监管投入与增值退出,便是合理令人满意的水平,最大的安全保障就是最大的效率。由于目前整个行业对BT模式的认识不够,有关立法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致使诸多问题无据可依,BT模式频频被滥用。有的以BT之名行垫资之实,有的仅有招标单位自身出具的还款承诺而无任何实质性担保,有的在用地、立项、规划等方面明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等,诸如此类的不规范之处给介入BT项目的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5.3两种模式良性发展的建议。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化配套政策和措施。尽快出台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规范和指导代建机构执业活动;核实投资人所融资金的来源,降低资金成本;合理确定资金的需要量,防止筹资不足或过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适当维持自有资金的比例,合理安排负债,尽量减少融资前期工作的经济支出。

无论是代建制,还是BT投资模式,我们都应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投资建设摸式,不能拘泥于国际先进或已成形的方式,而是要根据我国的实情,找到适合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的最佳操作,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使以上两种模式能够真正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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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孔晓,关于代建制的思考(上),中国工程咨询,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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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宜居城市;城市基础设施;政府职能;反规划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0-0159-02

一、“宜居城市”的概念和内涵

1.国外研究动态。最初宜居城市主要是关注如何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从19世纪开始,以理想都市建设和田园都市运动等为背景,追求城市舒适、便利和美观等职能成为英国城市发展的重要理念,这一理念也传到美国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城市规划的发展,对舒适和宜人的城市环境的追求,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逐渐得到确立。国外对于宜居城市的理解比较注重城市现有和未来居民生活质量的三大类因素,即适宜居住性、可持续性、适应性。关于宜居性除关注城市的居住环境外,对居民参与城市发展的决策能力也很重视,并认为这是宜居性的重要表现之一;关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追求的不仅是当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也重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潜力;另外,城市对危机和困难的可适应性也是宜居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

2.国内关于宜居城市的研究进展。国内关于宜居城市的研究主要是来源于吴良镛院士关于人居环境的研究,可以说,人居环境的理论和方法是宜居城市研究的重要基础。2005 年1月, 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出现“宜居城市”概念。尽管国内外学者、实际工作者对宜居城市的内涵有各自的理解, 但有几点带有普遍性:(1)宜居城市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的城市。(2)宜居城市是一个物质环境与精神环境和谐的城市。(3)宜居城市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4)宜居城市注重人的全面发展。(5)宜居城市应该是一个生活舒适便宜的城市。(6)宜居城市是一个公共安全的城市。

二、城市基础设施与生态宜居城市的关系

城市基础设施与生态宜居城市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点:城市基础设施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一个初级过程,而不是最终结果。总之,在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只有城市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才能为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才能提高市民的自豪感和认知感,对进一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张家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虽然在最近几年张家口市加大力度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但与全国或全省相比还是很落后的。多项指标在全国和全省的靠后水平,2006年,张家口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为9.74平方米,分别比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低1.19平方米,在全省排第十位。

2.市容环境不尽如人意。张家口市连续多年积极开展综合治理,虽有一定成效,但由于气候特点、市民素质、管理盲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整体卫生环境还不够整洁、优美,距离宜居性标准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3.城市改造“死角”亟待清除。张家口市城市改造中遗留下来的危房棚户区和“城中村”地段,基础设施更为薄弱、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改造难度更大,这些地方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统筹、和谐发展的重要障碍,是“宜居城市”建设的“死角”。

4.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金不足,投资缺口大。虽然张家口市在1995年对外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有了较大增长,但其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未达到合理的比例水平,逐年累计形成了巨额的投资欠账。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张家口生态宜居城市的策略

1.转变城市政府职能。建设宜居城市,制约影响的因素很多,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等,但最关键在于城市政府的心态理念。建设“宜居城市”,老百姓固然可以参与其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关键在于城市政府。政府的理念、政府的行为直接地决定城市建设中的种种问题,如道路的设计、广场的设计以及房地产的开发等,这些都是由政府直接决定也只能是由政府决定。由于政府官员的学历、认识以及行为观念的不确定性,往往使一个城市在某一个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中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的存在就导致一些官员在执行或决定一个项目时,就没有充分考虑到市民的根本利益需求。最后形成的局势时,政府原本是为市民做事,但是项目完成以后却得不到市民的认可。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在城市建设中,没有争取广大市民的意见,较少的关注群众利益所造成的。还有一些城市口头上讲得多,实际行动上改变不大,或有一些则在具体推动城市宜居的做法上存在很多偏差等等,这些做法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城市不宜居。因此,张家口想成为老百姓心中的生态宜居城市,首先要做的就是转变城市政府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别是在拆建过程中更应该注意市民的切身利益,多为市民考虑一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前提。要坚持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把集中供热、供气、交通作为城建“一号工程”加快推进,进一步方便居民生活。加快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坚持新区抓配套,旧城抓完善,使城市路网纵横贯通。按照主城区“西展东拓、扩城上山”的要求,2008―2009年要加快城市快速路与城区道路连接线建设,完成城市“三纵、十横、一河、三桥、十立交、十游园”以及“一门、三网、十四路”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小街巷的改造工作,2010 年前实现主城区道路状况的彻底改善。加快 高新区开发建设,2010 年完成北片20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2015 年前把高新区建成设施完善、环境一流的现代化新城区。切实抓好供热、供气等直接关系市民生活的工程建设,落实好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项目。

3.在建设宜居城市的过程中保护历史文脉,熔铸城市精神。一座城市各个时期的建筑像一部史书、一卷档案、记录着一个城市的沧桑岁月。而唯有完整地保留了那些标志着当时文化和科技水准,或者具有特殊人文意义的古建筑,才会使一个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也才会使人类发展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也才会使一个城市永远焕发悠久的魅力和光彩。因此,张家口市在全面改造城市过程中要全面而深入地探寻老城区的历史文脉,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历史文脉,延续历史文脉。张家口市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现在在市中还存在一些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是见证张家口市的发展历程,是张家口市重点要保护的建筑。保护这些建筑就是保护张家口市的历史延续性,使后人可以通过了解这些建筑来了解张家口市的历史文化,一个城市的文化是代表这个城市的发展历史。即保护张家口市的历史文脉,使人们知道张家口市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比如大境门等历史建筑一定要保护下来。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破坏张家口市的文脉,那是对历史的犯罪。

因此,在建设张家口市宜居城市时,要重视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城中村的整治改造,要注意保留如古民居、骑楼、宗祠、石板路、小桥、古树名木、河涌等反映当地传统文化特色的元素,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防止出现不顾历史文化保护,一味大拆大建的现象。

4.利用“反规划”理论来指导城市建设。由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美国哈佛大学设计学博士俞孔坚提出并实践的“反规划”概念,近年来在浙江台州、深圳等地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在这一概念指导下,由俞孔坚主持设计的节约型城市绿地景观,已有多项获得全美景观设计师协会设计荣誉奖。“反规划”概念是在中国快速城市化导致城市无序发展、环境迅速恶化背景下提出的规划方法论,是相对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人口―规模―布局”的城市建设规划模式提出的一种“逆规划”和“负规划”。所谓“反规划”,是指景观设计师和规划师在城市建设发展计划确立之前,就通过识别和设计景观的生态、文化遗产以及休憩的基础结构,引导和框限城市发展,即建立生态基础设施。这一设施保障着城市的生态和健康,保护人们的地域特色和文化身份,重建人与土地的精神联系。

城市扩张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必须的,土地也是有限的,但是,必须认识到,自然系统是有结构的。协调城市与自然系统的关系决不是一个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空间格局和质的问题,这意味着只要通过科学、谨慎的土地设计,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生命系统的干扰是可以大大减少的,许多破坏是可以避免的。张家口市在近几年的快速建设中,要全面规划,充分应用“反规划”理论来指导张家口市的城市建设,减少对自然界的破坏,使张家口市的城市建设到达“天人合一”的境界,避免其他城市所走过的弯路,为市民提供一个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

5.全面建设对市民影响较大的社会事业,提高他们的满意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突出抓好弱势群体的应保尽保,扩大失业、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使他们能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党的温暖。切实加强教育事业,高等教育要增强实力、争创名校,初高中教育要扩大容量、提高质量,小学教育要科学布局、改善条件,最大程度的方便孩子上学,提高市民对教育的满意度。以方便、书社、健康为着力点,加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老年活动中心、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活动场所。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建立一个社会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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