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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矛盾,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9〕21号),结合我县实际,就切实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对象范围
武义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武义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和低收入农户等困难家庭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市场准入条件。对毕业2年以内(指20*年及以后毕业,下同)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的高校毕业生,从注册登记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有关部门可按照行业特点,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和扶持。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延期1年。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现代农业项目和来料加工的,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县财政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租赁经营场所且首次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赁合同和经营地社区(村)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租金补贴,年优惠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不超过2年。
三、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
企业招用非本县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其在本县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近落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领域就业
按照《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县委〔20*〕41号)的精神,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卫生、社区安全、社区文化和社区教育等公共服务。被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聘用年限及待遇参照"大学生村官"执行。
凡有编制空缺的事业单位,无特殊情况均应拿出岗位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在承担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时,以项目招聘、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等形式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五、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县人事劳动部门要积极主动面向各类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征集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岗位需求信息,采取公益性招聘、网络招聘、专场招聘等方式,提供快捷便利的岗位对接和相关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加强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教育,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等人事服务。对毕业2年以内回本县的高校毕业生自本文下达之日起提供两年免费人事服务。
六、着力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980元以内的一次性培训鉴定补助;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合格)证书的,给予1500元以内的一次性培训鉴定补助;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补助办法按县委办〔2009〕3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其培训鉴定所需费用参照《武义县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实施意见》(武政办〔20*〕75号)的援助政策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七、加快建立回本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
对回本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见习制度。选择一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等作为见习基地。组织回本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为期6个月至1年的见习活动。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经见习基地面试合格后,在一周内与见习基地签订《武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要及时将见习学员名单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县财政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期间找到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终止见习协议。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发给《武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书》。见习单位应优先录用见习期满学员;未被录用的,县人才交流中心应积极指导并推荐就业。
八、积极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就业帮扶对象,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用和体检费用。各类企业新增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最低交费标准单位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5%计算。对毕业后仍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事劳动部门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帮助其就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时,应优先安排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
一是举办专项行动援助就业。盛夏之约”籍高校毕业生园区行”就业服务周”人才服务百日行动”年冬季综合性人才招聘会等专场专项活动,先后举办了创业之园”人才招聘会、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年市公益性人才交流会。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起信息对接平台,促进其快速走上工作岗位。
二是拓宽见习基地促进就业。今年新批准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等10家单位为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共达81家,其中国家级就业见习基地1家(洋河集团)省级基地12家,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市级基地68家,年提供见习岗位1500个,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就业技能的提升。
三是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积极引导大学生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三支一扶”计划,配合组织部门完成了600名“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全市共招募200名大学生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招募数位居全省首位。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建立大学生QQ群、成立“三支一扶”志愿者之家、组织联谊活动、建立导师帮带模式、开展创业培训和服务等举措,引导大学生融入基层、投身创业,不断提高他带头致富、带民致富的本领。
四是购买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持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通知》精神,为切实帮助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购买了476个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此举既解决了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又充实了基层服务服务工作力量。
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就业创业。鼓励企业积极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对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出台了关于做好市直企业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录用一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贴。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较大的可提高至10万元。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扶上马再送一程。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强化政府责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把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市由全面小康向基本现代化跨越的必然要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创业精神,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新时期就业工作的重要增长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鼓励支持、积极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的方针,制定工作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全民积极创业”的氛围。
(二)明确扶持对象。将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人员,列为创业扶持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重点做好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扶持工作。
本意见所称的创业,是扶持对象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本市新创办企业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践活动。
(三)确立目标任务。围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和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在全市建立政府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一批创业环境好、创业人才多、带动就业成效大的创业型镇(园区、街道)。通过健全完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优质的创业培训体系、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体系、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协作体系,大幅度提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和带动就业的人数在全市新增就业中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到2012年,重点扶持6000人自主创业,实现带动4万人就业的目标。
二、完善创业促就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四)放宽市场准入。制订鼓励劳动者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开展创业。大力支持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于符合规划、环保、公共安全、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对农民创业登记涉及经营场所的,要予以适当放宽照顾。对于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其出资方式、出资额不受限制,由投资者自主确定。对于创办公司制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注册资本在3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设立企业,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知识产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投融资等机构贷款,银行、投融资等机构应予以支持,促进专利技术、产品的转化应用。
(五)规范收费行为。对本市户籍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退役士兵、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限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对中介服务费按不超过原收费标准下限的一半执行。
(六)实行税收优惠。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经申报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也可比照企业吸纳就业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的行业范围内,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本市户籍残疾人员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员取得的应税所得可按规定免征、减征个人所得税。本市户籍的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院、所、有限公司),符合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创业的,要按规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企业,从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本市优先和重点发展产业或行业新创办的企业,有明显带动就业效应的,当年吸纳就业规模达到100人以上,其中吸纳本市户籍人员达到50%以上,并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期限内由所在镇(园区、街道)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最长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上述各项税收优惠奖励政策,企业可选择最优政策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
(七)放宽信贷扶持。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放大信贷促进创业的政策效应。本市户籍的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以内。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将按规定适当放宽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的,经资信评估符合条件,贷款额度在3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于从事微利项目或从事非微利项目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按《*市再就业贴息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宜财社[200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逐步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制度。
(八)加大社保补贴。对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其业主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对自主创业主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申请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
上述各项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按规定累计不超过3年。
(九)实行开业补贴。对无业残疾人员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市残联审核,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1000-3000元。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残联等部门制定。
城乡“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进行自主创业后,保留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第13个月退出低保。
上述享受开业补贴人员,3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十)扩大培训补贴。对本市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按规定实行免费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渠道列支。
三、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者能力
(十一)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完善你的企业(SIYB)等多种形式培训。要推动各类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创业课程,开展创业观念教育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探索建立网上创业培训学院。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免费创业培训政策。至2012年全市创业培训6000人以上。
(十二)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注重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从培训标准、师资队伍、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增强培训机构能力。要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和质量考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要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创业成功人士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加强创业培训学员的后续跟踪服务。完善培训补贴与创业培训合格率和创业成功率挂钩的补贴制度。健全创业培训机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
(十三)建立创业实训(见习)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或业主自愿的原则,在我市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的产业中确定一批创业实训(见习)基地,为经过创业培训拟进行创业的人员提供1至3个月的实训(见习)服务。对经评估认定的创业实训(见习)基地奖励2万元。所需资金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创业实训基地评估认定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制定。
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创业服务效率
(十四)充实创业服务内容。从过去比较单一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扩展到为创业者树立创业理念、优化政策环境、健全服务保障等系统化、全过程服务。重点通过健全完善“一站式”、“一门式”服务制度,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定期现场联合办公或开辟“绿色通道”,镇(园区、街道)、社区(村)提供上门服务、电话服务和跟踪服务等,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
(十五)扶持创业载体建设。各级政府要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开发和培育创业载体。要充分利用各类创业园、各类市场建设、招商平台等,发挥区位优势,结合创业需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建设市场型、门面型、楼宇型等多元化的创业载体,以减免租金方式为创业人员提供场地及有效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进行孵化培养,提高创业稳定率。创业孵化基地由镇(园区、街道)及以上机构建立。对经认定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奖励2万元,所需资金按规定渠道列支。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制定。
(十六)大力开发创业项目。紧密结合我市优势产业、特色经济,根据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动员和发动社会中介组织,广泛征集创业项目,逐步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创业项目推介会、网上信息和与兄弟城市建立项目信息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畅通项目信息渠道,改进咨询服务方式,促进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十七)加强信用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创业信用社区建设步伐,将其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创业型镇(园区、街道)活动有机结合,加快推进,逐步纳入考核。结合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健全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创业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镇(园区、街道)、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协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后续跟踪和贷款回收工作。金融机构要逐步提高对小企业及个人创业的信贷比例;对还贷及时,信誉良好的企业及个人,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给予支持。
(十八)强化专家指导援助。要巩固和扩大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队伍,通过创业咨询服务热线,采取专家门诊、集中答疑、电话咨询、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法为创业扶持对象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帮助他们评析、修改和实现创业计划,帮助解决开业登记、贷款、招工、广告及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并对创业项目推介、小额担保贷款论证进行评审把关。
(十九)提供人才引进及用工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为创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人事、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员工落户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加强对创业企业的员工培训,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为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各方参与协调机制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任务,市、镇(园区、街道)相应建立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村)建立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要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把创业环境优化、创业政策落实、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列入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创业型镇(园区、街道)的评选标准。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完善政府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进一步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拓展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二、创建目标任务
1、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
3、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力就业率达96%以上。
4、新增就业岗位3200个,其中非农就业1500人,失业登记人数控制在410人。
5、完成本地劳动力技能培训951人,其中农村(征地)劳动力923人。
6、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办理贷款等各项手续,自主创业人数占失业登记数的3%以上。
7、提升青年职业技能,转变择业观,组织30岁以下失业、农富劳动力参加职业见习,推荐率达到30%以上。
8、制定就业难点人员调查、排摸及安置方案,做到推荐安置情况有反馈、有记录。
9、求职人员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满意率达到96%以上,促进就业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就业的副镇长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所长为副组长,政府各办主任、群团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和解决社区内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集思广益、相互协作、资源共享,形成就业工作的合力,使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2、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镇财政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促进就业的奖励、扶持等。
3、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
4、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掌握社区劳动力资源,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拓展双困人员就业基地,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用工单位吸纳双困人员,通过岗位补贴、社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社区内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100%。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改善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富余劳动力参加转移就业培训,定期排摸,及时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意向和就业状况,对要求就业的通过各种途径及时给予就业安置。对需要提升技能和有创业意向的及时组织推荐其参加职业技能和开业指导培训,使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镇促进就业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促进就业工作,协调完善与促进就业相关的重大政策,指导并督促促进就业工作的落实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部门,全面负责就业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全力以赴拓展就业岗位,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其他成员单位作为就业工作重点部门,要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各村、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把使用本地劳动力作为企业入驻条件,签入合约,并将合约内容交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2、落实政策,加强管理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采取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政策效应,确保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贯彻实施。
3、强化考核,推进工作
镇政府将设立促进就业专项奖,对在年内为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成绩的单位、部门及个人予以嘉奖,对各村(居)委负责人按照失业率控制情况和推荐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将相关单位就业指标数的完成进度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的考核范围。
为有序推进充分就业乡镇创建工作,力争在年底前达到“充分就业乡镇”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充分就业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第一阶段:做好组织宣传,打好创建工作基础。(5月底前)
(一)健全相应组织,完善工作方案。各行政村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实干班子,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拟定完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乡镇把创建工作纳入考核机制。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村创建工作人员开展创建业务培训,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创建充分就业市有关的政策规定,讲解充分就业乡镇创建工作基本台帐制作及电子台帐录入等。
(三)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创建氛围。为顺利推进创建工作,各社区村(居委)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并通过横幅、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第二阶段: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工作。(6月至10月底)
(一)调查摸底。各村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及富余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建立“四簿”、“六册”登记台帐,制订创建工作方案,为开展活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做到“四簿”包括《农村失业人员登记簿》、《求职意向登记簿》、《培训人员登记簿》、《用工单位登记簿》等;“六册”为《农村失业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花名册》、《“4050”人员及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花名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花名册》、《未就业人员花名册》和《暂无就业愿望人员花名册》等。乡镇劳动保障中心要进行督促指导。
(二)建立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具体做到:“五清、四送、三上墙”,并对失业人员实行“贴近服务、跟踪管理”。“五清”是指对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清、个人特长清、家庭状况清、择业愿望清、就业动态清;“四送”是指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培训;“三上墙”则是指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服务项目上墙。
(三)平台建设。乡镇、村(居委)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内容,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必须按照市文件规定做到“六个到位”。
1、机构到位。乡镇成立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村成立劳动保障服务站。
2、人员到位。乡镇劳动保障中心按文件配好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专(兼)职人员经过业务培训、鉴定考试,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3、经费到位。乡镇劳动保障中心所需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行政村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按现有村工作人员相同渠道列支。
4、场地到位。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综合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村工作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服务场所,配有电话、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5、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跟踪走访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等,并予以公布。
6、工作到位。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失业人员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
(四)健全台帐。乡镇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市创建办要求做好各项台帐,并督促指导各村分类建立各项基础台帐、电子台帐,各单位把相关数据及时录入计算机数据库,对各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五)开展活动。
1、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四送”活动即:一送政策。在接待失业人员及登门走访时,传达就业再就业政策,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平时利用村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载体张贴促进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对特困家庭和援助对象,实行上门服务,跟踪帮扶。二送信息。乡镇劳保中心及各劳动保障服务站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采集招聘、培训、用工信息,并通过村墙报、宣传栏、电话等形式,及时提供给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失业人员。三送岗位。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要主动出击,通过走访企业实现村企对接,想方设法收集用工信息,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要积极开发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公益性岗位,并根据失业人员自身条件和就业愿望进行合理匹配,实现就业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做到出现一户、发现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四送培训。为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竞争力,乡镇将免费为有培训愿望的各类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用工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一批适合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培训项目,特别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增劳动力素质培训、有创业条件和创业愿望人员的创业培训。要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型、创业型”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技能培训,使培训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努力提高参训人员就业率。
2、根据市创建工作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市创建办拟组织开展的活动有“实现就业你我他”征文、“创充分就业、建和谐”(暂定名)知识竞赛及“创优争先促创建”等活动。届时将组织各村发动辖区内各类人员参加活动。通过举办活动使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更加过硬,使各类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对政策法规更加了解,努力把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境界。
三、第三阶段:开展自我评估,迎接市创建验收。(11月至12月底)
(一)组织相关材料,做好申报准备。乡镇本级、村在11月底之前,要写好创建工作总结,完善各类台帐、卡表、册等硬件和软件资料,重点装订好纸质台帐,要求外表整洁内容齐全。
(二)进行自我评估,逐级实施考评。乡镇本级、村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组织自评。自评要实事求是,不掩盖问题。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各创建单位要抓紧时间,制订措施,做好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工作。自评认为符合标准后,将自评结果在本辖区内公示一周,在公示确无异议的情况下,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填写《市充分就业乡镇(街道)申报表》,报请市创建办考评。村填写《市充分村申报表》,报乡镇劳动保障中心考评,同时做好迎接市创建办抽检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实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府推进就业长效机制,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拓展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第一责任。
(二)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建立台帐,充分发挥居委会和就业援助员的作用。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零就业家庭指:本市户籍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并在法定年龄段内的家庭成员没有一人实现就业的家庭。)
(三)“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拓展“双困”人员就业基地,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双困”人员,确保社区内“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100%。(双困人员指:本区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就业愿望迫切,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人员。)
(四)新增就业岗位3000个,城镇失业人数登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指标内。
(五)社区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者就业率达96%以上。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确保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充分就业。
(六)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功能齐全。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掌握社区劳动力资源,使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市民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七)开发青年见习基地。社区内30岁以下失业、农富人员见习推荐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是实施《就业促进法》,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镇建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镇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在镇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分工协作,协调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全面参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是贯彻落实精神的体现,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工作职责优势,广泛宣传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及相关政策。要走进社区、深入企业,提高促进就业政策的知晓率,扩大创建工作的参与面。
(三)强化服务、取得实效。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建立起一座便捷的桥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队伍要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为就业者和求职者提供优质服务,使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公众满意度。
四、工作制度
(一)社区有就业愿望人员月报制度
居委会于每月5日前将有就业愿望人员名单上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由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其为零就业家庭或“双困”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居委会加强与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双困”人员的沟通联系,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就业愿望,提升安置的成功率。确保社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做好对“双困”人员在要求时间内择业的思想工作。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通报制度
为了提高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满意度,居委会要定期向居民代表和党员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提高促进就业政策知晓率。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排摸
1、时间:年1-3月。
2、工作重点:调查排摸,疏理全镇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信息。
3、配套活动:(1)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政策培训。
(2)镇再就业大型现场招聘会。(3月15日)
4、责任部门: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办、就业援助服务社。
(二)第二阶段:岗位开发、虚位以待
1、时间:年4月。
2、工作重点:安置基地建设。
3、配套活动: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双困”人员就业观念教育培训。
4、责任部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三)第三阶段: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1、时间:年5月、10月。
2、工作重点:促进就业政策宣传。
3、配套活动:在地铁北广场、世纪联华广场设摊宣传《就业促进法》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的相关政策。
4、责任部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办。
(四)第四阶段:突破难点、全力推进
1、时间:年7-10月。
2、工作重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安置。
3、配套活动:举办两场就业困难人员专题招聘会。
4、责任部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办。
(五)第五阶段:总结评估
1、时间:年11-12月。
2、工作重点:汇总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资料和台帐,撰写书面总结。
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统一员工思想,凝聚人心,化解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矛盾的重要路径,也是激发企业员工对企业认同感的有效方法。新时期,企业要善于发挥精神文明载体作用,推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将思想政治工作有机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开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一、精神文明创建在推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
(一)综合性优势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共同的特征,都具有宏观性特点,因此综合性比较强。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离不开党的支持与引领,需要全民参与,需要社会支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利用精神文明创建的综合性优势,在企业党委领导下,强化全员目标朝向,有效协调各部门关系,发动广大企业员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使各种力量有效凝聚成一个整体,形成合力,营造出浓厚的思想政治教育氛围,提升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
(二)开放性优势
精神文明常创建是一项开放性工作,封闭运行是无法进行精神文明创建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利用精神文明创建开放性优势,结合企业改革开放与精细化发展实践,从企业员工思想动态出发,进一步发扬企业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宝贵经验,善于利用疏导的方法,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发扬民主精神,充分考虑企业员工的精神与物质需求,做到关心员工、理解员工、尊重员工、始终激发企业员工积极的意识,间接地提升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效率。
(三)服务性优势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因此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借助精神文明创建服务性优势,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企业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致力于提升服务能力,以贴心的服务赢得企业员工认同感,为员工办实事,激发员工积极工作状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势,使企业员工的“思想之芯”始终保持活力,保持可持续运转状态。
二、以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推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一)借助精神文明创建契机,形势教育,常抓不懈,强化思想意识引领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借助精神文明创建契机,进一步强化形势教育,通过形势教育,使企业员工能够熟知企业发展形势。
1.以积极形势激励员工。企业在精神文明创建与企业发展实践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精神文明成果显著,企业经济不断提升,企业要善于以积极的形势教育,彰显企业发展实力,增强企业员工信心,使员工以更饱满的思想状态投入到企业精神文明创建与生产实践中,巩固并深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成果。
2.以严峻形势鞭策员工。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也更加复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越来越具有挑战性。企业要善于以严峻的形势鞭策员工,使企业员工感受到企业面临的压力与危机,增强企业员工危机意识,从而激发员工的敬业精神,员工凝聚成一股绳,凝心聚力,达到思想引领的目的。
3.以丰富平台常抓不懈。企业精神文明创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成果要想得到巩固,必须要坚持常抓不懈,以丰富的平台作为保障。企业要利用企业网站主页、报刊、微平台,职代会、党建会等,对上级公司与企业的工作思路与重点工作等进行详细解读,强化正面引导,使企业干群正视企业当前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以积极的姿态谋进取、担重任。
(二)结合精神文明创建主题,精心策划,主动宣传,强化舆论导向作用
精神文明创建往往以主题的形式推进,因此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结合精神文明创建主题,精心策划,增强主动宣传意识,强化舆论导向作用。
1.提炼先进,打造亮点。在企业精神文明创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企业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将之与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善于提炼先进,打造企业亮点,构建企业“大政工”宣教格局,将实践过程中的资料及时加以整理,准确提炼先进经验,打造企业亮点,提升宣传稿件的针对性与感染力,利用对内与对外两条主线,形成强大的舆论宣教氛围,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2.典型引领,持续深入。典型是精神文明创建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可或缺的资源,也是具有长期效应的宝贵资源。企业要注重典型引领,将典型持续深入下去。首先,要做到三贴近,贴近企业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员工实际,使典型发挥舆论导向效应;其次,要深化典型选树。典型引领的最终目的在于在企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这就需要企业结合实际,持续地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并且利用媒体放大效应,定期制作年度工作、专项工作、先进人物电视专题,不断挖掘典型资源。
3.活动载体,主题鲜明。精神文明创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离不开实践活动,这就需要企业善于借助活动载体,开展主题鲜明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例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党风廉政宣教月主题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全生产月、机组启动供热、抢发电量、工会文体比赛等专项工作和活动,精心制造主题,使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与企业实际结合起来,实现主题活动的系列化,可以结合时代主题,也可以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月主题活动等,为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营造精神文明创建氛围,培育文化,突出内涵,强化大唐精神贯彻
企业要在精神文明创建氛围的感染下,进一步培育企业文化,致力于优秀企业内涵,深化大唐精神内涵,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培育企业文化内涵。企业文化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立企思想与发展特色,企业要培育企业文化内涵,彰显自身精神文明创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特色。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提炼出“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精神内涵,基层企业结合各自实际与时代的发展,积极践行其理念,不断深化其内涵,形成精神文明成果,有效推动了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精神凝聚人,以文化感染人。
2.加大精神贯彻落实。企业文化要发挥应用的作用,必须要加大企业精神贯彻力度,使之真正成为有内涵的企业文化,形成强大的文化效应。为了进一步贯彻“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精神,我们开展了系列活动,尤其是与企业的生产实践、精神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活动中强化对员工精神的熏陶,将企业精神转变为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促使精神文明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生产力。
关键词: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医学研究生;产学研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5-0154-02
根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湖北省自2013年至今批准建设了一批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我校与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组建的研究生工作站于2013年8月获批为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经过三年的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在新产品开发和人才培养工作两方面展现了其优越性:一方面可以将企业工程问题凝练为科学研究课题,高校与企业合作攻克技术难题,进行新产品开发;另一方面,企业为研究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条件,开展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成为高层次科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1]。
三年的运营证明,研究生工作站这种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使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受益,促进了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是一条研究生教育的新路,也可以融合科技发展和企业运营,解决产学研的制约因素[1]。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设立,使企业工程问题成为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研究课题,既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进行新产品开发,又完成了学业;另一方面,研究生在设站企业中进行论文工作,能接触企业运营管理,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因此,研究生工作站的建立,既能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与科技优势,更重要是的培养了解现代企业运营的科技人员,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的途径之一。
医学研究生中的基础医学、药学专业的研究生论文研究多涉及现代生物医药领域,医学生接受了五年系统的临床医学或四年药学的专业训练后,在生物医药研究领域较之纯生物背景的研究生更贴进于生命健康与临床问题。他们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后,面对医学、生物医药、企业运营三种专业交叉,面对高校研究生导师、企业兼职导师、企业管理者三种老师,与原来单纯的实验室环境相比,接受的资讯与理念冲击更加复杂。本文以我校运营三年的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为例,就新时期医学背景研究生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培养具备医学背景的、从事医药研发工作的创新型研究生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生物医药企业建立研究生工作站的重要性
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为代表的现代生物医药是一项投资大、附加值高、风险大的高科技产业。在近20年的发展中受到了全球科技界和企业界的关注,并有许多专家认为21世纪将是生命科学的世纪。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和人民生活方式已经并将继续出现深刻的变化。我国人口基本代表了东方人群的主要结构,适应中国人群的医药产品,其国际市场也是巨大的。因此,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未来必然是重要的和庞大的,必然对未来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可能成为继信息产业之后的一个新的领头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而在我国还面临两个重大的制约因素:一是我国长期以来落后的科技发展水平和薄弱的技术储备的限制;二是我国长期以来落后的产业发展水平和薄弱的管理经营能力的限制[2]。为了克服科技发展和企业运营两方面的局限,上世纪80年代,美国运用“硅谷”的经验在旧金山建成了世界一流水平的“基因谷”,集中了在生物医药领域享有声誉的大学(加州大学巴克莱分校、旧金山分校、戴维斯分校、圣克鲁斯分校和斯坦福大学),为现代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建立了充分的教育和科研基础,成为“基因谷”的人才源。
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模式,我国在校企联合、产学研结合的基础上,针对高校以高端人才教育为主的现实,开展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可以整合社会资源,发挥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队伍、实验设备、信息资料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充分体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在提升生药医药整体技术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培养出一批既懂研发,又懂企业运营的复合型高端人才。
二、基本架构
为聚合高校、企业、社会三方的资源,满足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的双重要求,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由企业研发中心主任与高校研究生管理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对进站研究生的学习和导师的带教工作进行总协调;以项目为抓手,课题组负责人牵头协调企业兼职导师(企业研发人员)、高校导师、进站研究生的三方面力量。
三、学生管理及激励
企业研发中心负责进站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必须贯彻全面发展的方针,特别要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解决重大科学关键问题的实践动手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由各个研发项目确定研究生的研究方向;研究生在工作站选修一定量的课程,高校认可研究生在工作站所修的课程学分;按不同的研究方向制订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计划;研究生的薪酬采用“基本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研发奖金”发放方式。基本助学金由工作站统一制定,研发奖金根据绩效和导师课题完成业绩进行发放。
四、师资准入机制
企业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要求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治学严谨,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一般要求:①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②承担过三项(含)以上的企业研发项目;③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含)以上。
五、工作站全程参与研究生的培养过程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兼职导师和技术人员除在工作站内部进行学术例会和试验进展汇报外,应不定期地前往高校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参加研究生的论文开题评审、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审、论文评阅、毕业答辩评审等培养环节,作为讲演者参加研究生的学术论坛活动。
六、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重视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培养,但很难提供人力来支持进站研究生的德育工作,加之研究生进入企业工作站后有人员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的特点,使德育工作出现断层。
企业兼职导师和技术人员虽然在产学研结合、注重研究生的研发能力上是强项,但毕竟没有受过正规的师资培训,在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缺乏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培训,指导研究生时不注意方式方法,容易造成师生关系不融洽、师生间容易产生对立情绪,缺乏和谐的育人氛围[3]。因此必须开展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兼职导师的教书育人能力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研究生的德育工作,为此将企业党支部的工作延伸至入站研究生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实行组织活动在工作站,组织发展在高校的“两条腿”走路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七、结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是培养人才最有效的途径,通过在企业的实践,研究生们形成了“研以致用”的观念,成为高校和企业联合进行产学研的纽带。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是适应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对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蒋文春,刘仁桓,王振波.关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学生培养的若干思考[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2,(30):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