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5 02:16:0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合规履职承诺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在各级行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配合下,一年来,我能紧紧围绕省行24项履职要求,着重在业务经营、窗口建设、基础管理和财务核算上下功夫,团结和带领全体同仁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本人的主要履职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会议精神狠抓会计内控建设
作为副行长兼会计主管,我的压力很大。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行的基础管理较差,内部控制力弱的的问题,我行于年初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认真查找了我行会计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制定了提高我行会计内控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作为会计出纳部的负责人,我把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履职工作的切入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以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内控管理尽职指引》和在年初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上签订的责任书的落实为契机,把各部室的负责人、临柜柜员、内勤主任、监管员以及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会计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体考核,让会计内控管理关系更清晰,内控管理层次得到显著提升。
2、坚持按月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会计监管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尽管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月对营业部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
从已经结束前十个月的检查监管情况来看,累计查出问题37个次,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或改善,处理或建议处理责任人2人次,其中扣发考核性工资4人次,扣款金额400元。我始终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监管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监管,我行的会计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3、坚持突击轮岗带班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控系统的监督作用。一是能促使各岗都能熟悉掌握不同岗位的业务操作,提高操作技能,另一方面让柜员自己互查,在离岗交接时显现隐性问题,创新防范风险的手段。我每月会不定期突击要求员工临时休假,然后自己临柜代班。/fanwen.chazidian.com) 今年来我已经累计代班23天,涉及柜面所有岗位。通过岗位轮换和全日制代班,已发现纠正涉及印鉴管理、借据管理、账簿记载、档案归档等方面共12处问题。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观察临柜人员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每周调看监控工作的加强和持续,直接促进了我行临柜人员工作效率的提高,规避了操作风险,更重要的是对会计人员产生了一种持续、强大的监督和威慑作用。
4、注重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副行长兼会计主管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副行长兼会计主管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分析内控形式,学习新的文件精神,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会带训,不断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履职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创建文明规范窗口
今年以来,我一直将内塑队伍素质,外树窗口形象,创建行业品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表现为:
一是建立奖惩制度,树立积极的农发行新风。
开展创建行业品牌活动以来,我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严格的奖罚制度。创新出台《营业窗口文明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设立“周服务之星”、“月文明之星”、“季规范之星”、“业务精英奖”等,对客户口碑好、业务技能强、服务质量高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二是发挥窗口作用,全员倡导职业文明。
在窗口环境建设上切实做到“形象统一规范”、“设备使用正常”、“环境整洁宜人”、“服务设施到位”、“宣传醒目规范”;(述职报告 fanwen.chazidian.com)在礼仪形象中严格执行“着装统一规范”、“形象整洁大方”、“行动文明得体”;要求员工贯彻执行“三好一提高”,即:服务好、态度好、业务好,提高办事效率的服务宗旨,还要做到“六声”,即: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咨询有答声、求助有请声、不足有歉声、合作有谢声;做好“五心”,即:服务态度要“热心”、接待客户要“诚心”、言谈举止要“虚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关心他人要“真心”的服务承诺,切实将职业文明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晨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
一、工作目标
聚焦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欺诈骗保行为,以药店(诊所)经营生活用品和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为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生活用品、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工作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3月下旬)
制订工作计划,组织稽查队伍对全县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定点药店(诊所)以“双门面”、“暗超市”等违规行式出售生活用品、套取现金等行为,确保规范检查,不留死角。
2、整顿处理阶段(2019年4月上旬)
对于现场查实的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结算资格、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律监察委处理。
3、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4月中下旬)
对集中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照政策规定和定点协议,客观评价全县定点药店(诊所)经营现状,研究改进下一步监管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实例,整理并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之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2、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行动,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参与检查,分组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
3、在开展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也不得因检查影响药店(诊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
附:1、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省及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宝应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
二、坚决杜绝虚构服务、经营生活用品、盗刷医保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医保部门,若本单位内部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如经查实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1、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引导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技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完成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运行可靠。修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危化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控制水平。
3、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开展以“反三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从危险教育、危机教育、安全荣辱观教育入手,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督促危化品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高危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4、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危化品“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将“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和长期化。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最近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并有效落实全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企业诚信守法,有效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自*年起,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责任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都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园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三)各村(社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在本村(社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受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具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根据区政府的方式相应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锡滨政发[*]21号)规定的职责、责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区政府及分管区领导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督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373号)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为便于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监督管理原则:
(一)已经完成改制或转制的原区属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体资产已经全部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挂靠在各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子公司,或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投资所组建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合资公司,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由其子公司、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由设立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不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在外设立的未经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车间或单元),其安全生产管理仍由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二)区各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未转改制或尚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挂靠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仍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三)区政府组建的各类投资性公司(集团),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区级层面进行管理,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原则处理。
(四)除已明确由市管理或代管的驻锡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外,无明确管理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市属企业、单位均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直接实行属地管理,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暂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是否下放另定)。
(五)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即列入事故单位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统计并纳入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从*年起,区政府向各单位、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向纳入区考核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
(三)各单位、各部门将纳入本级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向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不得将实行属地管理后接收的单位逐级下放到村、社区管理。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依法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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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徐宏亮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注重学习,热爱本职工作,能够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工作中,虚心好学,谦虚谨慎,作风扎实,展现善于攻坚克难及善于协调的优势,表现出了较强的工作能力。
一、始终坚持政治学习,努力钻研本职业务。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讲党性、讲原则、守规矩,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同时,能够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熟悉和掌握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
今年1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这既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铁律,更是对全国550万矿工的承诺。在全省煤矿矿长宣贯大会上,陈炎生局长强调:“《七条规定》明确了矿长的职责,主要内容就是‘七个必须、七个严禁’,这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每位矿长都必须要落实责任,只要做到了,就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如果违反规定,就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上限处罚,责令矿井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相关证件,直至依法关闭取缔,决不姑息迁就。”
春节过后,福建煤监局迅速行动,全面组织开展《七条规定》宣贯活动。2月底以来,按照“四覆盖”(覆盖全省所有煤矿、所有矿长、所有煤矿实际控制人、所有一线员工)要求,全省煤矿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举办一次安全承诺,全省所有煤矿矿长签订《安全承诺书》;组织一场《七条规定》专题考试;每个矿井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每位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献言献策;开展一次专题巡回宣讲;举办一期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每个矿井开设一个安全文化长廊,《七条规定》在主井口上板上墙;每个矿井聘请一支安全督导队;在三个重点产煤市分别组织一次示范式、解剖式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开展一系列专项督查。
2月27日和2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派出督导组分别在三明、龙岩两市组织召开宣贯大会。全省291名煤矿矿长、147名煤矿法人代表和140名省能源集团公司、产煤县、市(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以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578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督导组将《七条规定》亲自送到煤矿矿长手中,国家煤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对《七条规定》做了具体解读。全省煤矿矿长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并现场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参加了专题考试。经阅卷,平均成绩97.7分。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以安全生产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要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把工作重点由“认定达标”向“国家标准”过度,督促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评审机构和评审队伍建设,加大现场评审、现场认定的推进力度。二要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层次、巩固升级的进度,引领带动其他行业领域做细做实安全标准化的达标创建,确保所有企事业单位在今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三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协调本级政府明确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完善提升工作。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最关键、最直接的行业领域,是名副其实的事故“大户”。一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支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二要在推进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定位,特别是对道路设施“三同时”制度要严格落实,严格把关,并切实加强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推动乡镇优化组合整治力量。三要认真抓好生产经营性和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及定位,从严把好事故的跟踪管理,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运用警示通报、行政问责、事故调查等手段,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切实抓好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煤矿、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建筑施工、消防、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各地要认真落实新出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两个九确保”,切实抓好自己的责任田。
五、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从严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等“四个一律”,坚决实施及时通报、公布曝光、严厉处罚、挂牌督办、取缔关闭、严肃追责等“六个一批”,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剿,从严惩处。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一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动本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本地主流媒体持续加强安全发展战略举措、煤矿“七项规定”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教育。二要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并按照事故等级,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四要积极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改菩监管执法装备,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五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协调发放工作。
在如何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履职上,陈炎生局长结合自身工作体会,认为最主要的就是要围绕责任这个主题,树立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有效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抓好工作落实。一方面,要落实政府安办综合监管职责,注意发挥好本级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抓好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跟踪协调,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要落实安监局长职责,关键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监局长们要提高认识,准确定位、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究方法,提升实效、带好队伍,廉洁自律。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南通市持续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处置发〔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在全公寓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单位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利用周例会、部门例会的时间,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单位各成员部门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综合施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公共场所和公寓楼内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寓内广大长者和员工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前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短信、微信平台等向长者和员工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是成员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三、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
我单位主动作为,多渠道、广角度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经查,我单位目前未发现融资机构、网络借贷等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
四、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
防范化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一、以简政放权为总抓手,清理精简审批事项。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将市环保局原有13项审批事项,通过下放、调整等措施,调整为8项,纳入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进行统一管理,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授权到位。二是取消环保试生产审批事项,将原有管理事项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内容。三是编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将25大类不符合产业政策等情形的建设项目纳入《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不予办理环评批复。
二、以下放审批权限为主线,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下放审批权限。按照“应放尽放、应减尽减”的原则,把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充分放权,除跨县域界限审批的项目外,所有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环保局。二是推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对水利、农林牧渔、公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6类60余项环境影响轻微且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此类项目不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即可投入建设。三是实行环评审批备案制度。对实行环评审批豁免项目以外的环境污染风险小、生态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行承诺备案制,建设单位只需对自己所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以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报内容作出承诺,环保部门对建设单位承诺内容进行备案和公示后,建设单位即可投入建设,不需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以缩短办理时限为重点,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对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在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国家规定的60日、30日、15日压缩为10日、7日、2日。其它审批事项时限也不同程度进行了缩减。二是对所属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进行剥离,交由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新成立的环评机构从人员、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与市环保局彻底脱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市环保局权限范围内的审批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环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对需上级审批的建设项目,主动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按期建设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