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5:53:2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行政总厨履职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着力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四个”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1、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问三治”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重于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开阔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创新创优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风气。注重讲大局、讲党性、讲支持,营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注重操守品行、培养健康情趣,努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工作新局面。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政治业务素质。
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扎实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重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截止5月底,因人动等原因,我县县级河长共计18人,应巡93次,已巡94次,共计发现问题问题20个,其中倾倒垃圾2个、河面漂浮物等10个、水库周围养鸡场1个以及其他问题7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全县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学习了《水利部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审核通过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用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河长批示15余次,下发重点工作提示2次涉及相关重点工作推进4个。
二、水资源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
(一)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
截止目前已完成2019年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任务,共计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整改工作27户,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上半年水资源税征收工作。
(二)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作。
一是实施镇安家村供水管网安装工程。投资19.6万元,项目建成将惠及77户(约245人)居民生活用水,改善项目县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从一定程度上提升项目县群众饮水安全状况。二是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81.37万元,致力于解决我县8个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的维修养护工作,预计19483人受益。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根据核查的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三、水域岸线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有力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2019年,我县投入资金174.95万元,对辖县内9条河道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凯江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告示牌制作,后续将开始进行桩牌埋设;凯江已经完成成果修改并待交专家复核确认,其他7条规模以下河道成果正在修改中。
(二)加快推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根据安排,我县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前期已根据《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进行测算并向县政府申请资金45万,待资金批复后,我县将尽快完成后续程序,抓紧时间落实规划编制。
(三)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
积极协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抓好河湖日常巡查,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问题分办、交办、督办职能职责,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县镇两级河长共计开展河道巡查583次,巡查发现问题35个,均已整改完毕。
四、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
(一)持续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完成县级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小水电清理整改管理平台电站信息填报、县级综合评估报告审查等工作。经分类汇总,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涉及我县共有7座小型水电站,其中列入整改类6座、退出类1座。截止4月底,6座整改类电站已全部编制完成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1座退出类电站完成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
(二)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厕污共治”。
在原有农村沼气池覆盖面广、使用率高,卫生厕所建成率较高的基础上,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改厨、改厕、改卫”推进“厕污共治”。推进上: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抓住脱贫攻坚“五改三建”、农村危房改造、新村聚集点建设等契机,按照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要求同步建设管网和处理设施,对于新建的乡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实行污水处理一步到位,对农户新建房屋非冲水厕所和三格化粪池一律不予审批,对老旧非卫生厕所改建给予补助。治理上:采用三种模式治理农村污水。对于地处偏远,对排放要求不高的独居户,采用分散单户模式,运用新(改)建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水作为农业灌溉用水。对化粪池进行增补,对沼气池进行功能提升和改造。对于景县、水源保护地等水质排放较高的县域,独居户采用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进行处理,3-5户的采用小院散居模式。直接利用现有沼气池、化粪池、厕所坑等收集池,再用管道收集污水进入微动力小型净化槽分散式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对于水源保护地、景县等水质要求较高县域的大中型院落(15户左右),采用院落集居模式,通过建设污水管道直接收集农户沼气池、化粪池污水,采用污水处理站(点)集中处理或者“三格化粪池+小型湿地生态”两种处理方式,确保一般地县水质排放达到一级B,核心景县、水源保护县和重点流域达到一级A标准。截止2019年底,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65%,已有95个村37666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占比达87.16%。
(三)化肥农药零增长见成效。
2019年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3万亩,有机肥改良土壤10000亩。严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实施柑桔、贵妃枣绿色防控,全县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减少,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
(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推动。
在2019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基础上,2020年农膜回收利用率稳步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1%,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五)土壤污染防治。
2018年以来,我县连续三年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寻找污染原因,积极探索治理措施,为我县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有效依据。建立了四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在农业大学专家的指导下,完成了《县农业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初稿。另外,完成了《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
(六)加快推进畜禽资源化利用。
根据国家和省安排,县纳入了2020年省畜禽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之一,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总投资7139.73万元,建设任务为119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个沼液收贮运专业合作社、2个有机肥厂,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为二年。目前已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86个,已开工的110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粪污收集池、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棚等土建项目2020年计划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正在抓紧进行利用设施设备安装,2021年计划项目已经完成40%。
(七)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由市政府通过BOT模式统一打包给市旌辉公司负责实施,计划投资15981.45万元,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座,污水管网125公里(三级管网72公里)。截止2019年底,各个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完毕,目前正在推进实施入户污水支管道的连接,预计2021年7月完成建设任务,7座污水处理站(厂)均能投入试运行。
(八)逐步改善城市道路配套雨污水管网。
城市雨污水管网建设主要包括我县太平路和西山路,不仅对老旧的城市道路进行改造新建,同时也对老旧城市雨污水进行改造和新建,即节约了建设成本,也进一步完善了城市排水体系。截止本年度6月上旬,县已完成了太平路、西山路配套雨污水管网以及综合市场雨污治理,完成雨污水管网改造约4km,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城市排水体系。计划在下半年启动镇团结路、土桥东路等道路沿线的雨污水管网新改建1.2km。
(九)城市雨污混流县域集中治理。
我县综合市场是我县城县重要的城市日常生活用品交易市场,不仅人口流量大、入驻商户多,而且我县的护城河从综合市场穿过,每日综合市场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基本上都是直接排入护城河中,不仅污染我县的城市水体,还容易造成城市内涝。对此我县启动了综合市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对市场范围内所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将市场内错接混接的雨污水管道从新分流,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道中,基本解决综合市场雨污水混流的问题。
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深化农村垃圾处理“五步走”模式。
按照“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五步走的垃圾处理“模式”,通过环卫设施覆盖到户、保洁队伍延伸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中转设施覆盖到镇,使垃圾分类处理全域覆盖。通过实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对全县主要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对接式垃圾车4辆,村组垃圾转运车103余辆、垃圾清扫工具1000余套,升级改造镇垃圾中转站7座,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除设施升级外,不断深化以户为单位开展的垃圾“三分类”(即把农村垃圾分为可卖钱、可堆肥、不可回收三类),通过院落培训示范、编排顺口溜、广播天天讲等多种渠道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以分类促减量;每个村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通过回收站(人员)定点收、到户收,让可卖钱垃圾(再生资源)“归好位”“回各家”;按照“六个好”标准大力开展“乡镇场镇及过境段、公路沿线、四好新村(景县)为重点和村抓组、组抓院落为示范”的“三重点两示范”环境集中治理。将每月28日确定为“全民清洁卫生大扫除日”,设立并全面推广卫生院落整治基金,开展星级卫生户评选,推动100个幸福院落和1000户卫生文明户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631”经费投入机制,保障长效运行。即:60%由县财政兜底、30%由村民每月“一元钱”解决、10%农村垃圾产生大户(如农家乐、商家)缴纳;完善“4个一”撬动机制。即:一元钱知责任,村民通过缴纳每人每月“一元钱”清洁费,清楚垃圾处理有责任;一块牌给荣誉,每年评选一批星级卫生文明户并悬挂奖牌带动示范;一张表评结果,由村民每年对保洁员工作进行无记名考评,决定保洁人员奖励补助和是否续聘;统一挂勾抓督促,将环境治理(主要是垃圾处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与综合考评排名和相关经费挂钩,通过月晒、季考、年评+曝光、问责、奖惩等手段,督促乡镇主官抓环境整治,通过不断强化责任落实落地,提升了全域环境治理效果。
(二)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
按照属地原则,各镇及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对境内河湖水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截止目前共计出动人力800余人次,出动打捞船350余次,累计打捞、清理水生植物等杂物50余吨,有效控制了水生植物的生长蔓延,确保水面干净整洁。
六、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
水土流失治理有效防控。全县始终把预防监督作为水保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把水保方案审批关,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21年一月至今,全县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3个,做到了审批规范、无偿服务、要件齐备。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检查32余次,发现问题9个,并通知业主尽快整改完成,督促各类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护;加强镇幸福村的国家水土流失监测点日常管理,监测数据每季度上报省水土流失监测总站,能有效为水土流失监测提供科学的数据。上半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4.5万元,并全部缴解入库,做到了审批项目应收尽收。
七、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河道砂石盗采乱点乱象整治“红黄绿”挂牌警示工作。
一是及时督促镇抓好落实河道砂石资源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建立分级监管机制,设置镇级监管人1名,村级监管人5名,组级监管人15名。二是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台账,2021年至今共开展巡查56次,其中夜间巡查8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及时封堵下河车道4条。三是巡查发现镇盗采砂石案1件,共计盗采量2立方米,给予1万元行政处罚,已结案。四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农村饮水专项排查、日常巡查期间对群众宣讲《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大力宣传我市、县打击砂石盗采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最大发动群众力量进行监管。
(二)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
我县境内河道全面实行河道禁采,现仅有市县段(、镇)河道治理工程及省市县镇河防洪治理工程2处在建工程,为保障河道砂石采运规范,及时印制并向承建方发放《河道砂石转运证明》《省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共计200份,要求凡是未开具采运管理单及转运证明的河道砂石一律不得转运,一经发现全部视为非法盗采,将严肃查处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赴湖州、嘉兴、金华、舟山、丽水等地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其他6个设区的市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自行开展检查。
本次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去年开展执法检查后各级政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审议意见的情况,包括去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以及其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情况,突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餐厨废弃物监管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等4个方面内容。
所到之处,检查组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的座谈会,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汇报,待汇总形成跟踪检查总报告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程远远
温州:力促财政部门早编细编预算
日前,温州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分项审查时提出的意见,拟定了《关于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早编细编部门预算是这次预算改革的重点之一。今年,财政部门从3月底就开始组织2014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已经历“一上”、“一下”和“二上”过程,于8月底前通过财政部门的初审、交叉审核和汇总。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还新增了财政部门业务处室交叉审核部门预算的环节,有利于提高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平性、合理性。
除此之外,财政部门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规范了部门预算的项目设置和定额标准体系。 孔颖颖
湖州:市、县区联动保护母亲河溪
日前,湖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代表专业小组的15位代表,向全市农业系统的市人大代表发出一封公开信,鼓励代表带头宣传贯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带头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品质农业,带头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这是湖州农业系统市、县(区)两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溪”的活动内容之一,力促“治水”工作由河道整治、水面保洁,扩展到发展循环农业、治理面源污染、推进生态修复、加快截污纳管和逐步改善水质等全方位提升。
其间,代表们就地就近视察了河溪,沿途查找污染源,听取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岸同治、水污齐治、提高水质等方面提出了46条意见。目前,市人大农委已就“关心母亲河溪”代表履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别交给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将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胡 伟
桐乡:填补街道财政监督“空白”
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桐乡市的梧桐镇、炉头镇等多个乡镇撤并为街道。由于街道本级没有人大,且财政运行监管体制仍停留在乡镇模式,致使人大对街道财政的监督一直处于真空状态。近日,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行为,加强人大对街道财政的监督。
在此之前,桐乡市很多街道财政的预、决算都是街道内部班子成员开个会、通个气,一直处于“自己监督自己”的状态。今后,这些街道的财政预、决算,将由该街道的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进行初步审查、日常监督及相关专项调查。
“这个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在现行财政体制下街道财政监督的空白点,探索发挥人大街道工委的监督作用,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桐乡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 吴志强 张芬娟
景宁: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绩效,景宁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和长效机制等意见和建议。日前,县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制度来规范审计意见整改。
根据最新要求,审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由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向县政府报告后,并受县政府委托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审计部门还将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通过党政机关公文平台或县政府网站、审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叶 伟
长兴:民生工程代表验收
10月16日,在公证处和新闻媒体的见证下,从长兴县257名县人大代表中随机抽调了20名代表,对长兴县的民生工程——22家过渡保留码头整改工程进行了现场实名评分,并当场公布评分结果。
民生工程的整治效果如何?这次改变了以往由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传统做法,完全由人大代表说了算。由于参加验收的代表是随机挑选,有效避免了说情找关系的现象,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验收程序规定,县人大代表评分平均分低于80分的码头即时关停,平均分高于80分且排名为前15名的直接通过验收,其余码头需再整治。 张燕飞
海宁:力促公共场所免费上网
国庆期间,海宁市民发现,市区的西山公园可以免费使用无线网络上网了。这是海宁市政府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的有效成果。
随着科技日益进步,各类手机、平板电脑等成了市民生活的必备品,随时随地上网看电影、发微博成了一种日常生活方式。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在年初召开的海宁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逐步推行免费无线网络的建议”,被列为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件。
海宁市政府及具体承办部门积极办理,率先在西山公园开通了免费无线网络。下一步,将在市区工人路、紫阳路、西寺桥商业步行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等25个区域安装无线网络设备,让市民随时享受免费无线网络。 陈培杰
西湖区:开出首张重点项目“联系单”
日前,一张编号为“区人大联第1号”的杭州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项目联系单从人大办发出,收件单位为西湖区双浦镇人民政府。联系单对区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麦岭沙商业综合用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要求双浦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这是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实践“人大一线工作”要求,拓宽渠道,实施有效监督的创新之举。联系单发出后,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相关建议正在逐条落实当中。
为了有效督促重点项目实施,西湖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每个月听取一个政府组成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定期督点项目的落实情况。 李 寄 杨 宏
龙游:监督催生“断面长”
今年以来,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相继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作出保护灵山江生态环境的决定、组织代表开展寻找水污染源活动等。
县政府认真执行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意见,实施“两禁一包”流域管理工程,加大水污染整治工作力度。“两禁”是指划红线禁养生猪、分流域禁采砂石,“一包”则是指定河段“包保”水体质量。今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推行“断面长”负责制和流域综合整治,形成村级分段管护、乡级断面负责、县级分区整治的河道环境“包保”机制。 余政清
缙云:力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目前,缙云县共有各类农村电子商务网店(企业)1300家,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10家,从事与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有近万人。面对如此高速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年初县人代会上,丁钧盛等代表建议县政府加快出台扶持政策,强化规划引导,努力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为有效落实代表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面商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17条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从 2013 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200 万元,用于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引领、扶持奖励、培训贴息以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杨将光
嘉善:催生人民陪审员劝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