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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8篇

时间:2022-09-06 12:10:0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整改意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整改意见

篇1

1、工作上缺少进取创新精神,满足于现状。

2、工作中有急躁情绪。有时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就显得比较急躁,安排工作缺乏耐心。

3、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缺乏系统性,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潜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挑大梁的意识也不够强。

5、工作上进心、进取心不够强,缺乏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

6、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弱化,存在求稳为上的思想。

7、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组织协调潜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8、在业务学习深度要进一步拓展,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更好地开展林业执法工作。

9、服务意识较强,但服务方式缺乏创新。有时在处理紧急而又纠结的状况时容易急躁,听取他人意见时缺乏耐心。

10、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还不够明显,应多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

11、满足于凭经验办事,按照程式化去工作,存在“习惯”做法,思想保守,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篇2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问题

一是学习没有按计划全面执行,存在拖欠现象。二是理论素养与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理论学习与实践还没有充分结合。

(二)深入基层问题

一是对基层了解还不够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活动还不是很多,呆在办公室的多,下基层的少。二是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与现阶段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有一定差距。

(三)办事效率问题

一是各种职责关系需进一步理顺。二是服务基层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高效办事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学习意识有待提高。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是具体事务较多,开展学习较少。对于自己学习还存在疲于应付,得过且过的思想,自觉性较差,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够。学习的层面还不是很广,对于当前的政策、法规、理论了解还不是很透,存在缺失现象。学习过程中,只重读,没重思,只识皮毛,不见筋骨,没有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习对实践工作指导性不强。

二是实践意识还不够。平时只注重理论,而缺乏实践。工作中还存在着惰性思维,调研还不深入。工作中没有深入基层进行情况了解,想当然、拍脑袋的事情较多。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还欠缺。

三是与上级部门维系意识还不强。平时只注重埋头工作,不注重加强联系。只注重微观,不注重宏观。与上级领导缺乏走动,巧干意识有待提高,高效办事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创新观念,提高认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一是抓好学习,建立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始终坚持每周三、五下午集中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提高对搞好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效能就是环境,效能就是形象,效能就是竞争力的意识。

二是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集中听取各有关人士对组织部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统一思想,对症下药,确保效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梳理,解决问题。针对基层人员对组织部在政令畅通、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执纪执法、勤政廉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本单位效能建设。

(二)提升能力,加强修养,始终保持服务大局的意识。

一是提高政治素养。要将“严谨、严密、严格”作为身体力行的重要准则,要用“全满意”、“零失误”的标准要求自己,办文、办事、办会做到深入、周到、细致。尤其要注意关键性细节的把握,要站在全局的工作高度,洞察利害,分清主次。

二是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效能建设,需要有与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建立业务经验交流制度,就提高参政、写作、组织协调、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广泛讨论,交流看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创新思路,高效办事,始终保持一流的工作业绩。

一是树立全局意识。要有全局观念,树立全部一盘棋的思想,更要服从全部的大局,下级要服从上级,做到令行禁止,杜绝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出现“中梗阻”的现象。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尽最大努力建立各项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部办公室值班服务电话的管理,为全区人民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想基层和群众所想,积极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互助互补。做到不利于团结、影响组织部形象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事坚决不做;树立人人都是**形象、都是投资环境的意识,努力在机关形成上下团结、精诚合作的良好局面。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始终保持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是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问责制等为基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如合理制定考勤工作制度、AB角制度,做到不无故旷工,工作期间不出现空岗现象。凡因不能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实行严格考评,做到奖勤罚懒,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五)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

篇3

一、工作目标

在动员部署、查摆问题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查摆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各类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容易引发商业贿赂的各类问题及其原因,逐一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妥善处理查摆出来的问题,移交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二、工作重点

对照查摆问题阶段填写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岗位分析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思想、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并逐项进行整改,逐步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

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把有关政策讲明讲透。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灵活运用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造势。要进一步进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营造浓厚的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氛围。

要把反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寓于“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之中,提高全社会、全行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科学监管、规范经营、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查摆问题

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继续查找存在的问题,要围绕国家局《实施意见》指出的“六个重点”,抓住关键问题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查摆问题,特别是查找公益性强、与消费者利益紧密相关、人民群众给予高度关注、严重破坏药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加以解决。

(三)切实做好分析整改

1.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全系统要进一步做好岗位分析,认真描述职责,梳理权力,查找漏洞,深刻剖析,切实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看问题是出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出在制度缺陷或机制体制缺陷上,或出在其他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定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查找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原因,从社会影响、体制、法制、监管以及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了解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企业发生的内在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

2.认真研究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逐一研究整改措施。要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会或职工代表会,运用集体的智慧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查找出来的不正当交易现象,要坚决纠正。要建立整改承诺、整改台帐、整改督导、整改情况通报等制度,为今后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供有效保障。

各联系点企业要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贿联系点工作会议的部署,参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做法,做好关键岗位的分析材料,认真做好整改。市局治贿办要做好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3.切实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切实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在端正指导思想、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改革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存在漏洞,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从规范行政权力、促进审评审批改革、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服务的能力水平等方面出发,抓紧研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制定长效机制要坚持管用、有效的原则,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分析整改阶段结束后,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进行阶段总结,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明细表》(附表1)、《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明细表》(附表2)、《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表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表4),各企业的阶段总结和《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明细表》、《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于12月5日前报市局治贿办。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分析整改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全系统的领导干部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同志,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站在党和国家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分析整改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分析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要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指导有关部门及单位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好整改工作。全系统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指导好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比较多、或者比较突出的重点部门与单位,应当派出督查组帮助进行整改。对在查摆问题阶段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单位或企业,要帮助其“补课”。

(三)要注重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在整改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前改后犯”的问题。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里控规划、定政策,依法组织土地招拍挂;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村居严格程序组织实施”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保障村居集体和失地农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县规划部门会同乡镇、村居高起点编制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实行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梯次推进,乡镇、村居分步组织实施。

(二)坚持民主公开、政策透明的原则。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各项政策要公开、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村庄现有旧址土地资源,通过改造实现节约集约土地,杜绝建新不拆旧。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实施规范有序的物业管理,力求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相协调。

(四)坚持依法拆迁、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按照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坚持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做到让利于民,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利益平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操作;区分住房和生产用房、营业用房、公益性用房等不同性质,实行不同的补偿办法。对被拆迁村民统一进行住房安置;对生产企业给予货币补偿。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

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城中村改造范围为建成区及近郊区,含赵家洼、赵官庄、龙沂庄、西址坊、东址坊、前埝头、后埝头、东埝头、柞城、大新庄、朝阳居委、中兴居委、泉山居委、和平居委、新华居委、葛庄、晒米城前、代村、大官庄、大城东、南城里、小城东、后营、仓谷屯、北芙蓉、西三峰、南徐庄、小北山、柞城前、椅子圈、降香台、朱城前、朱村、泇右村、北城里、城后、孤山屯、贾庄38个村居。

三、任务目标

力争城中村改造“三年内全面铺开、五年内基本完成”,城中村完成改造后区域的绿地面积、公共空间显著增加,村居环境、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同时,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把城中村建设成现代化文明社区。

四、完善政策、规范管理

城中村改造由乡镇、村居具体组织实施,改造补偿方案要坚持实事求是、兼顾政策连续性;要优先建设村民安置用房,再进行商业开发,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土地和拆旧建新管理的各项审批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造工作健康快速有效运行。

(一)规划政策

1、县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打破村庄界限,实施村庄整合,充分利用各类公共配套设施,鼓励规划建设大社区。

2、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规划部门、乡镇、村居共同参与组织,充分考虑村居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规划村集体经营用房。规划编制完成经县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3、城中村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其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城中村规划,严禁私搭滥建以及改变地形、地貌等行为。

(二)土地政策

1、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本村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并依据规划和需要合理确定村民住宅安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面积、位置和控制边界;对涉及企事业单位的,按照“整体改造、分类安置”的原则进行。具体规划控制指标由县规划、国土部门与乡镇共同确定,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确需利用本村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严禁未批先占。新增的建设用地在村居改造后公开出让的土地面积中抵扣,抵扣部分土地处置后的政府收益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2、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土地,具备条件的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并按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其中农用地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用手续。城中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任何单位不得无偿使用。城中村村民住宅安置用地,可根据村居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在拆迁后预留部分集体土地建设安置楼,或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还建安置等名义变相占地进行商品房开发或圈占、闲置土地。

(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政策

1、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内的道路、绿化、亮化、排污等市政、公益设施,由改造主体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城中村改造规划进行组织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后,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备案。

2、按规划进行组团式集中安置、合村并点、异地搬迁的,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公共绿地、各类市场、停车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和建设资金,由相关村居或开发单位按照建筑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四)规费政策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拆迁腾空土地公开出让的土地收入,扣除出让成本,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足额提取各项专项资金及费用后剩余的政府纯收益全部返还乡镇,由其统筹用于补贴城中村综合改造。

土地出让成本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城中村拆迁改造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按每亩10万元指标使用费计入土地出让成本。

2、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住房,经相关部门核实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上缴上级以外的予以免缴;服务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的30%收取。

3、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单位负责配套主管线到小区。原有供暖的用户,可按照住宅面积变化收取供暖配套费差价;原有数字有线电视的,免收初装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中村改造是县委、县政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量大的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关部门必须严把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审批关,严把涉及城中村改造土地返还资金的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工作程序。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居(单位),在村两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和党员会议通过后,形成改造书面意见,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查后报县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要科学制定城中村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需包括村民安置用地面积、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改造户数及面积、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资金来源等内容,该方案须经村两委研究、所在乡镇审查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实施。

篇5

一、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要求,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根本方法,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二、责任目标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共同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市、县公告的重大隐患整治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突破考核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完成6000米道路波型护栏安装任务。

(三)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县安监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不发生因监管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公安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以内。

县交通运输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住建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建筑施工事故,建筑行业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公安消防大队: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经信、国资、中小企业、教育、水务、农机、农业、质监、文旅、工商、国土、商务、卫生、广电、环保、粮食、供销、气象、药监、林业、城管、电信、电力等部门,确保所辖行业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事故,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不突破前三年平均数。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围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印发《安全告知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活动。

2、围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充分发挥市"三级"、县"四级"培训机构职能,抓好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抓好员工的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3、围绕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行宣传教育。抓好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乡镇专兼职监管人员、安监系统监管人员及交管站人员的培训。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打非治违"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精神,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治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道路交通。继续抓好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达标活动,提升客运管理水平;开展客运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人专项整治;开展对"五不出站"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抓好乡镇交管站建设,加大对乡村道路安全的监管力度。

2、煤矿。以"一通三防"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切实加强对关闭矿井、事故矿井、停产整顿矿井、技改扩能矿井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治理,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经验,强化现场管理。

3、非煤矿山。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井工开采矿井实施机械通风和规范支护,石灰岩露天矿山实施梯级开采、机械装卸和中深孔爆破,页岩等小矿山企业实施机械化作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强尾矿库的监管监控。

4、建筑施工。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三同时"专项检查;持续开展高空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建筑施工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5、水上安全。开展对自用船非法载客、客货混装、超载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对渡口、码头的日常监管,继续抓好"救生衣"行动。

6、危险化学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液氯、液氨、液化气和剧毒溶剂生产、储存、运输专项整治;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检查;坚决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7、烟花爆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8、民爆物品。加大对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涉爆单位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管控,严防发生民爆物品事故。

9、消防和公共安全。开展重大消防隐患专项检查治理,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燃气安全的专项检查,完善标牌标识。

10、学校。开展对寄宿学生、幼儿园、学校道路及周边、学校楼房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各类活动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11、冶金。强化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起重、吊运、冶炼、煤气使用等重点生产环节的隐患排查,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重要设备维护检修期间、生产与机械技改同时作业时段和环节的现场监控。

12、职业病防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完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13.旅游、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三)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投入体系建设。乡(镇)政府足额投入公共安全设施费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风险保证金,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由"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消防、矿山、医疗救护力量;县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矿山企业组建"兼职救护队"。

4、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执法监察机构,在编制内逐步充实监察执法力量;加强乡镇监管队伍建设,落实人、财、物,明确责、权、利,圆满完成今年60个村(社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向村(社区)延伸工作;建立企业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四)深入抓好安全生产机制建设

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核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2、深化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机制。坚持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乡镇全方位及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县安委会组织督查。

3、落实安全生产部署全覆盖机制。全县召开安全会议扩大到规模以上企业,乡镇召开安全会议扩大到规模以下企业,社区加强个体经营门市的监督检查。

4、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乡(镇)政府及部门对公共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月排查、周检查、日巡查"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治理措施、治理投入、治理责任、治理时限、治理预案"五落实并进行公示。

5、督促企业建立内在动力机制。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把安全生产与企业的生存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相联系。

6、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发挥控制考核指标的激励约束作用。

7、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从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和推进本质安全型城市建设工作,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活动。

(五)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抓安全、保平安、促发展"理念,坚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先,把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篇6

在当今社会,新的形势下,我们妇产科面临分科的艰巨任务,我们只有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研究问题,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特别是针对当前我科存在的问题,我们更应该要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变管理模式,逐步走向正规化管理。

一、目前我科存在的问题

1、管理不到位

表现为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有各种文件书写马虎的不良习惯,十三项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

2、思想不解放,创新不够

表现为对宗旨要求理解不深不透,意识观念不强。思想解放不够,开拓进取不足,创新精神欠缺,科室发展缓慢。

3、学习科学发展观不够深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表现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抓的不紧,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兴趣不浓,缺乏自主性,不能够自主的去学习新的理论、新的思想。

4、工作不够扎实

表现为工作干劲不足,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创新精神不够,对问题未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等。

二、主要措施

1、大胆管理,认真落实十三项核心制度,抓好各种文件书写,用新的管理模式,推动科室的发展

2、树立新理念,开动脑筋,着力研究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的新方法、新举措;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克服求稳和保守思想,大胆改革,增强效益。

3、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培养学习的氛围,增强学习的兴趣,掌握新的理论和方法,更好的为病人服务

4、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做敢于负责的模范,做善于团结的模范,做廉洁奉公的模范,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办事,努力做出榜样,带领全科人员,做合格的白衣战士,在工作中,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事业,不畏压力,勇挑重担,切实肩负起神圣使命。在工作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用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争创一流。用一流的干劲、一流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7

一、创建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组织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自查、自检,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上报市环保局。

2、创建阶段:月日~月日

组织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创建计划逐项落实,确保年内完成创建任务。

3、验收阶段:月日前

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创建项目进行验收,最终确定达到创建标准的10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政府。实施循环经济企业将在今后的环保资金等其它工作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创建标准

1、基本条件

①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②项目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健全,适应环境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项目单位有持续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循环经济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在废物利用、节能降耗、企业责任延伸方面有明确规定。

④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实现“零排放”。

2、项目要求

①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对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有较大推动作用。

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本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推广应用的示范作用。

③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具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产业链。

④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料为各行业产生的废弃物或初级产品。

⑤项目在组织过程中采用国家和省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或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具有明显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功效。

⑥能耗水平以及废物利用率、废物产生量等循环经济指标达到或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创建要求

篇8

“审计的最大成效是促建问责制度。”被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称为“审计的最大成效”的审计问责制度现已在*省*市开始实行。近日,*市政府批转该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正式建立审计问责制,并就问责对象、实施问责的主体、问责的情形、责任追究等予以详细规定。

近年来,*市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龙头,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政府主导、有关执法执纪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审计和整改“两手抓”、问题主体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领域、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个别审计事项整改不到位、整改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多次讲要在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中加强问责的要求。经征求多方建议意见,*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经*市政府批转执行。

据悉,*市审计问责制的问责对象是具有所列八项问责主要情形的有关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由市政府和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税务、规划建设、招投标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方式有诫勉谈话(含集体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实施问责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会组织对问责事项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出是否对问责对象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如何追究责任的决定。构成违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把审计结果以及审计问责、责任追究等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及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的内容之一。

此外,《意见》还要求深化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制,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并探索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视察以及特约审计员监督审计整改情况等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