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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合同8篇

时间:2022-09-13 19:11:4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代办合同,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代办合同

篇1

机动车辆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__

篇2

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归还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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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

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篇3

新版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二

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

甲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__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

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3%.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

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

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

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0.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违约责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客户:

(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交易商:

(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代购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变更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杂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

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_________.

客户(盖章):_________

交易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4

借贷抵押合同范文一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及《 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注:如大写、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收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证后,在三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注:提前还款由本合同

第五条另行规定)为百分之 ,即 %。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为 期,每期 元(大写)。具体付息: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若逾期还款或付息,每天按未还款额和应付利息的1.5‰计算罚息。

第五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额,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1、此笔借款用于购买蓬莱祥和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蓬莱市蓬泉路2号的房产(证号:蓬房权证公字第 号和 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xx)第030号),绝不挪作他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若到期不能偿还上述借款,自愿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以此抵顶借款;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八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贷款人原因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之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

4、借款人逾期15天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逾期30天未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6、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7、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8、根据本合同抵押条款的约定,贷款人需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9、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 市 区 路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合法房产(证号: 号)土地(证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条 抵押价值采用第 种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一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取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四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应将抵押物的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正本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存于贷款人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以及抵押物内外的固定装修及设施保证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任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保证。

第十六条 权利期限:抵押期间为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的期间。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售、出租、转租、重复抵押、抵偿债务等或以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设定其他负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由双方或评估部门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贷款人补充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作为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担保所需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本金、违约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贷款人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贷款人应退还给借款人。

第十九条 抵押注销:在借款人清偿所欠贷款人的全部债务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贷款人应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权利证书或证明退还给借款人。贷款人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三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保证条款

保证人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本合同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保证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如借款人未依本合同按时足额还款,对借款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保证人承诺在收到贷款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偿还,无须贷款人提出任何证明。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变化,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增加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义务。

第二十三条 若保证人不按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其账户中直接扣除有关款项,并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本条款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如个人联系方式、住所等资料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其他各方,否则属违约。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 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还应就不足部分应于赔偿。

第二十八条 费用负担:

1、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2、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 3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垫款利息;

3、贷款人因向借款人追索依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款项、费用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保管费用、执行费用、费用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贷款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保证人四方当事人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并手印或盖章),以及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发证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存档。

贷款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 号:

借款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 号:

抵押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 号:

保证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 号:

年 月 日订立于 市

借贷抵押合同范文二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 ,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室),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车库(储藏间)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 ;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 %。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 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债务人一份,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借贷抵押合同范文三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篇5

民间借贷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乙方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需要资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大写: )。

1. 乙方应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向甲方提供放贷机会;

2. 乙方应谨慎审查借款人的经济条件、物业情况、收入水平,并如实向甲方反映,以确保甲方的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相匹配;

3.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协议;

4. 乙方全面协调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5. 借款人发生逾期还贷情形的,乙方有义务追缴,并积极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保证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严格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元。甲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成本的负担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担保责任

鉴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绍,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对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本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合同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篇6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它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

贷款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套)万元;

土建平方米万元;

其它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

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它资金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贷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保证人(单位) (公章)

篇7

        2008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让广大中小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自此,以“班班通”工程建设为代表的新一轮教育信息化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

        我们洛阳也不甘落后,政府一次性投入7700余万元于2011年全面启动了“班班通”工程建设,市教育局直属的63所学校陆续开始进行“班班通”系统安装,目前已全部完工。今年春季开学,11万名学生、7200多名教师享受到了现代多媒体教学带来的便利。各县(市)区3年内也将逐步完成“班班通”工程建设,从而实现农村与城市教育对接、均衡教育资源、缩短农村与城市差距的目标。“班班通”工程建设的实施标志着洛阳市的教学手段开始从传统教学方式向多媒体交互式教学过渡。

        “班班通”工程是将与教学相关的信息通道和信息内容,联通到每个教学班级,通过多媒体硬件设施电子白板、电脑、背投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系统。它是一个融合了基础设施、软件资源以及教育教学整合等内容的系统工程。通俗地理解,班班通是指学校每个班级里具备与外界进行不同层次的信息沟通、信息化资源获取与利用、终端信息显示的软硬件环境,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日常教学的有效整合,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最终促进学生的发展。

        “班班通”的含义包含了三个不同层次:

        首先,“通”硬件,每个班级配备适量的信息化设备和网络设施。以多媒体计算机作为核心设备,并配以各种信息展示与交互设备的多媒体教室类型,这是“班班通”目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其次,“通”资源,在硬件通的基础上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教学资源。硬件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信息化的资源。资源是学习内容的数字化表征,是信息化教学及其应用的基础。

        最后,“通”方法,即利用信息化资源和设备开展教学活动。让每一个班级、每一位教师、每一们学科的每一堂课,尽量做到日常化应用信息化设备与资源,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常态化和有效地整合,切实变革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通”方法不仅仅指课堂信息化有效教学,凡是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信息化有效应用都可以作为其表现形式,比如,网络环境下教师专业发展、集体研究、协作电子备课、数字化学习型学校建设、家校互联等。由此可见“通”方法才是“班班通”最后落脚点,其本质是打造教师和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的数字化生存方式,其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成长。

        正因为“硬”“软”相通,资源共享, “班班通”才具有强大的功能。不仅仅在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整合的过程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并且还衍生出更多的如德育信息化、教师培训、作为学习工具使用等实用功能。它成为一线教师将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实现混合教学的基本条件和必由之路。学校的教育教学将彻底打破教室、教师、校园的界限,实现局域、城域无界限。校校互通、班班互联、资源共享,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向纵深发展,激发教师的实践激情和学习需求,探索各学科与信息技术深层次整合的模式与方法,提升信息化教学的实践性,最终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建设“班班通”这种教育现代化装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挥其功能,但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班班通”的使用效益,我个人认为至少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做,才能充分发挥“班班通”的重要作用。

        第一、结合班级生源实际情况,有效利用“班班通”终端设备。每种教学手段都存在其局限性和有效地使用范围,每种教学技术手段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黑板、粉笔、挂图、模型等传统的教学工具,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同样具有独特的生命力。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多媒体。

        第二,注重实效,适当地引用多媒体辅助教学,避免华而不实。有的教师过分追求课堂全程效果,整节课从头至尾都在使用课件。更有甚者,只追求课件的“外在美”,忽视了重点、难点的解决,他们把课件做漂亮,而不知用课件解决了数学教学中的什么问题,辅助教学辅助何处;有的过分地追求“多媒体”,忽视对班级学生认知水平的研究。要改变这些现象,关键是要注重实效,把“是否体现了计算机这一先进的教学工具的优越性,是否有助于减轻教师和学生负担, 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效率”作为“班班通”辅助教学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

        第三、抓好管理,积累资源,建立校内共享平台。完善设备和资源登记、使用制度,数字资源接收、使用、存贮和共享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设备和资源的保管和维护,合理安排设备和资源使用的时间表、做好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努力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同时,建立资源共享新平台,把好的公开课资料、教案、课件等录像、光碟重新整理分类,通过技术处理,迅速转化成“班班通”网上资源。建立对教师使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激励、制约、合作机制,鼓励和约束教师在教学中开展合作,并自愿、自觉运用远程教育资源。

篇8

关键词:“班班通”;现代教育技术;教育信息化

2008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让广大中小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自此,以“班班通”工程建设为代表的新一轮教育信息化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

我们洛阳也不甘落后,政府一次性投入7700余万元于2011年全面启动了“班班通”工程建设,市教育局直属的63所学校陆续开始进行“班班通”系统安装,目前已全部完工。今年春季开学,11万名学生、7200多名教师享受到了现代多媒体教学带来的便利。各县(市)区3年内也将逐步完成“班班通”工程建设,从而实现农村与城市教育对接、均衡教育资源、缩短农村与城市差距的目标。“班班通”工程建设的实施标志着洛阳市的教学手段开始从传统教学方式向多媒体交互式教学过渡。

“班班通”工程是将与教学相关的信息通道和信息内容,联通到每个教学班级,通过多媒体硬件设施电子白板、电脑、背投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系统。它是一个融合了基础设施、软件资源以及教育教学整合等内容的系统工程。通俗地理解,班班通是指学校每个班级里具备与外界进行不同层次的信息沟通、信息化资源获取与利用、终端信息显示的软硬件环境,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日常教学的有效整合,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最终促进学生的发展。

“班班通”的含义包含了三个不同层次:

首先,“通”硬件,每个班级配备适量的信息化设备和网络设施。以多媒体计算机作为核心设备,并配以各种信息展示与交互设备的多媒体教室类型,这是“班班通”目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其次,“通”资源,在硬件通的基础上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教学资源。硬件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信息化的资源。资源是学习内容的数字化表征,是信息化教学及其应用的基础。

最后,“通”方法,即利用信息化资源和设备开展教学活动。让每一个班级、每一位教师、每一们学科的每一堂课,尽量做到日常化应用信息化设备与资源,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常态化和有效地整合,切实变革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通”方法不仅仅指课堂信息化有效教学,凡是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信息化有效应用都可以作为其表现形式,比如,网络环境下教师专业发展、集体研究、协作电子备课、数字化学习型学校建设、家校互联等。由此可见“通”方法才是“班班通”最后落脚点,其本质是打造教师和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的数字化生存方式,其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成长。

正因为“硬”“软”相通,资源共享, “班班通”才具有强大的功能。不仅仅在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整合的过程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并且还衍生出更多的如德育信息化、教师培训、作为学习工具使用等实用功能。它成为一线教师将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实现混合教学的基本条件和必由之路。学校的教育教学将彻底打破教室、教师、校园的界限,实现局域、城域无界限。校校互通、班班互联、资源共享,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向纵深发展,激发教师的实践激情和学习需求,探索各学科与信息技术深层次整合的模式与方法,提升信息化教学的实践性,最终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建设“班班通”这种教育现代化装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挥其功能,但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班班通”的使用效益,我个人认为至少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做,才能充分发挥“班班通”的重要作用。

第一、结合班级生源实际情况,有效利用“班班通”终端设备。每种教学手段都存在其局限性和有效地使用范围,每种教学技术手段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黑板、粉笔、挂图、模型等传统的教学工具,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同样具有独特的生命力。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多媒体。

第二,注重实效,适当地引用多媒体辅助教学,避免华而不实。有的教师过分追求课堂全程效果,整节课从头至尾都在使用课件。更有甚者,只追求课件的“外在美”,忽视了重点、难点的解决,他们把课件做漂亮,而不知用课件解决了数学教学中的什么问题,辅助教学辅助何处;有的过分地追求“多媒体”,忽视对班级学生认知水平的研究。要改变这些现象,关键是要注重实效,把“是否体现了计算机这一先进的教学工具的优越性,是否有助于减轻教师和学生负担, 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效率”作为“班班通”辅助教学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

第三、抓好管理,积累资源,建立校内共享平台。完善设备和资源登记、使用制度,数字资源接收、使用、存贮和共享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设备和资源的保管和维护,合理安排设备和资源使用的时间表、做好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努力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同时,建立资源共享新平台,把好的公开课资料、教案、课件等录像、光碟重新整理分类,通过技术处理,迅速转化成“班班通”网上资源。建立对教师使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激励、制约、合作机制,鼓励和约束教师在教学中开展合作,并自愿、自觉运用远程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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