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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环境恶化问题,特别是涉及全球环境的臭氧层耗竭与生物多样性缺失,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链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由于环境所具有的外部性特点,使得某一地区的环境破坏产生的污染,可通过空气、河流、贸易以及人员的流动而造成地区性和全球性环境外部性问题。因此,自1970年代以来,全球聚焦环境生态保护,并演化为当代全球绿色浪潮,主要表现在:
——国际性组织高度重视。1950年代之前,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才6个,目前已制定签署了180多个,其中20多个含有贸易条款。这些成就的获得,得力于联合国、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GATT/WT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推动。联合国于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环境大会,发表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从此拉开了全球环境合作的序幕。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有全世界178个国家的118位国家首脑和万余名政府官员参加。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等重要文件。这次大会是人类发展史上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里程碑。GATT/WTO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在其《1994年关贸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农产品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一系列文件中,均包含相应的环境政策。在WTO宗旨中,增加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同时,在WTO组织结构内设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直属总理事会。许多国际环境公约对以往国际贸易中忽视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规范,增加了贸易在内的制裁条款。
——政府组织大力推动。生态政治化与政治生态化是推动政府组织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动力。在许多国家,特别在发达国家,生态环境问题不只是生态环境问题,而是政党政治问题。在选择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时,选民往往以该党的生态理念、环保政策为重要考量标准。因而各国政党、政府或首脑日益重视环保问题,在执政中更加重视培育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这种背景之下,许多国家的政府积极推动环境立法,实施绿色技术,倡导绿色消费,制定绿色贸易壁垒。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贸易、绿色消费、废物绿色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
——民众环保意识提高(发达国家尤甚),消费心理、消费行为偏好“绿色”。同时,企业顺应民众“绿色”偏好,生产“绿色”产品。据有关机构调查,67%的荷兰人、77%的美国人、94%的加拿大人、82%的德国人以及多数日本人在购物时,会选择“绿色”产品。另据统计,1990年新产品中,只约有5%的“绿色”产品,到了1996年,这一比重上升到60%左右。
——ISO14000系列标准的颁布、实施与推广。由于许多国家的环境管理标准是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的,在跨境使用时常易引发纠纷与摩擦。这点在国际贸易领域体现尤甚。国际标准化组织为了统一全球环境管理标准,缓解、消除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摩擦,1997年实施了国际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含环境管理系统、环境考核、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估、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等广泛领域。全球环境管理标准的统一与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性环保运动的深化。目前,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着手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类型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进口国以保护环境、资源以及维护人类健康的名义,凭借其经济、科技优势,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高标准的环境技术标准以及利用国际社会已制定的环境与经济、环境与贸易的国际性公约,对来自外国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限制、制裁的手段和措施。绿色贸易壁垒本是协调环境与贸易两者关系的共生物,但其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却被某些发达国家所滥用,越来越发展成为取代关税壁垒而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并成为新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频频引发贸易纠纷与冲突。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名义合理、内容广泛、形式合法、方式隐蔽、手段灵活等组合特点,从而为发达国家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提供了方便。实施以来,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冲突、贸易摩擦日益增多,越来越激化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保-贸易问题利益上的矛盾。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中,主要呈现以下7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各国根据本国经济技术发展的水平制定。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发达、技术水平高、消费购买力强、市场容量大,其他国家都想把产品和服务打入发达国家市场,以谋求更多的贸易利益。而发达国家凭借其上述优势,在环保、人类健康的旗号下,通过国内立法或其控制的国际性、区域性组织立法,以限制国外产品或服务的输入。如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是由发达国家控制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环保现状较难达到。虽然这套标准是一种自愿性的标准,但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不符合这套系统标准的产品很难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2、绿色环境标志(标签)。绿色环境标志是依据有关的环境法律和标准,由政府部门及其指定的认证机构,按照严格的程序确认并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的一种标志。这种标志向消费者证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生产、消费、回收处理的各个环节均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或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小。它是国际贸易中的“绿色通行证”。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在取得发达国家颁发的绿色环境标志的情况下,才能比较顺利地进入发达国家市场。1978年原西德率先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推出“篮色天使”的标签。随后,北欧四国、欧盟、加拿大、日本等推出了相应的绿色环境标签。
由于绿色环境标志是各国国内环境政策的产物,在国际贸易中容易构成潜在的贸易歧视和现实的贸易冲突。尤其当环境标志起到诱导消费者的选择,并影响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时,它就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实施了环境标志制度。
3、绿色卫生检疫制度。GATT乌拉圭回合通过了《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一整套有关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的国际标准。规定成员国人畜食物为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的伤害,有权采用相应的管制措施。但该协议同时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做到提高透明度、非歧视
、遵循科学原则,保证对贸易的限制不超过环保目标所需程度。明确规定各国在制定本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时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在实际操作中,发达国家往往将它用来控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入境的重要工具。
4、绿色包装制度。指规范商品包装(物)、包装材料要符合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易于回收使用或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要求的有关包装方面的法律、规章。在发达国家,为推行绿色包装,各国纷纷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赋予“绿色包装”以强制约束力。例如,日本颁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德国颁布了《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法令》;英国包装材料重新使用的法令要求2000年前使包装废弃物的50-75%重新使用;美国规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的减量、重复使用、再生、焚化、填埋5项优先顺序指标;丹麦要求所有进口的啤酒、矿泉水、软性饮料一律使用可再装的容器。一些国家为推行绿色包装,还利用税收优惠或处罚等经济手段鼓励回收使用再生包装材料。
5、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关税是指进口国以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为由,对其认定的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进口产品,除了课征正常进口关税外,再另外加征环境进口附加税。市场准入是指进口国以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以及违反有关国际环境公约或国内环境法律、规章而采用的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措施。1993年7月,德国颁布了第一个禁止在纺织品上使用20种偶氮染料等致癌化学品的法律。从1998年4月1日起在德国境内禁止出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含违禁物质染料的纺织品。美国、欧盟也出台了禁止纺织品、服装进口中含有害物质的规定。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进口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有关标准,否则禁止进口。
6、绿色补贴与反补贴。指一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财税上补贴出口企业,或在出口产品成本中末包含环境与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成本外部化),或在国际贸易中实行较低的环境标准,从而使产品价格明显低于进口国同类产品价格,影响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招致进口国采取反绿色补贴措施。2001年初,美国就以绿色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
7、绿色贸易制裁。指对违反国际环境保护、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保护公约等,而导致环境污染、野生动植物多样性缺失的行为,所采取的一种贸易制裁措施。如1994年,克林顿援引美国国内法《培利修正案》,以台湾使用犀牛角与虎骨等野生动物器官做中药材而认定其保护野生动物不力,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为由,对台湾农产品进行贸易制裁,限制台湾的鳄鱼皮、珊瑚等产品进口,造成约2500万美元的损失。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出口商品中劳动、资本密集产品比重高,大多技术含量、档次不高。虽然近年来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我国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但从具体出口产品类别分析,出口的机电产品大多是低附加值产品,供给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角多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结构的现状,决定了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容易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和冲击。我国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和冲击的出口商品主要涉及农产品和食品、轻纺(服装)产品、医药产品、机电产品等类别。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法规中规定的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产品的含铅量,皮革的PCP残留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标,烟草中的有机氯含量,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汽车废气排放标准,纺织品、服装染料有害物质指标,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等标准使中国的冻肉、茶叶、保鲜蔬菜、纺织品、服装、油漆、涂料、建筑材料、清洁用品,纸张、纸制品、电池与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及其产品(如含氟里昂的空调、冰箱等)、机电产品、鞋类、橡胶制品等出口商品遭受较大的冲击。1989年中国出口日本的绿茶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而被退货,蘑菇罐头因存在葡萄球菌肠毒素污染而被美国扣留。
(二)对出口市场的影响
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注意出口市场多元化的问题,也取得一定的成效。像2001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比2000年增长6.8%,但对拉丁美洲却增长了14.6%,对非洲增长了19.1%。由于这两个区域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购买力不高,实际出口总值却不多。目前,我国出口重心仍然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域。2001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2661.5亿美元,其中:出口美国524.8亿多美元,占出口总额20.4%;出口日本449.57亿美元,占16.9%;出口欧盟409亿美元,占15.37%。以上三者共18个国家就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52.67%。国家是全球环保意识最强、环保标准最高、环保执法最严,因而其绿色贸易壁垒种类最多,限制与惩罚性措施最严。仅欧盟1996年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22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占90%以上。因此,随着绿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领域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而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优化非一朝一夕就可达到,中短期内必然对我国产品的出口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出口市场产生严峻的冲击,如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我国在发达国家的出口市场份额就可能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萎缩。像2001年我国家用陶瓷器皿、玩具、合成短纤与棉混纺机织物的出口即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出口值分别比2000年下降22.1%、7.4%、10.6%。
(三)对出口贸易增长速度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出口贸易保持了近20年的两位数持续增长速度。1978-1996年,我国外贸出口以年增15%以上的速度增长。1997年以后,外贸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其原因除了出口基数、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冲击外,主要因素就是绿色贸易壁垒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新的重要工具而被广泛应用。2001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增长6.8%。这个速度的取得,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拉动,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尤其如此。不难预见,今后影响国际贸易的环境规则将日益增多。贸易与环境问题将是未来国际贸易谈判中最棘手的议题,在当前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由富国制定的背景下,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国际贸易中环境条款的最大直接受害者将是不争的事实。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已经深受绿色贸易壁垒之累,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期待我国出口贸易重现1978-1996年的辉煌是不现实的。
(四)对出口成本和经济效益的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涉及产品本身和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从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到销售、废弃物回收处理等。由于我国出口商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较大,其竞争优势在于成本低、价格便宜。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使出口商品的研制开发成本、生产成本、包装成本、流通成本、认证检验成本等开支提高。出口商品环境成本内部化(出口商品成本中包含环境成本),大幅度地提高了出口商品成本,换汇成本提高,改变了以往的贸易条件和比较竞争优势,影响了外贸出口的经济效益。仅以出口商品包装为例,我国出口商品包装与发达国家标准相差较大。从1998年开始,美国、加拿大、英国、欧盟单方面对我国出口商品的木质包装进行严格的检疫处理或实施新的苛刻的检疫标准,其中木质包装仅经过熏蒸处理这个环节,出口商品成本就将增加20%左右。
(五)对国际贸易关系的影响
199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屡屡打着环保的旗号,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频频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与纠纷。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明显的。出口商品经常受到进口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许多出口商品被销毁、退货、禁止进口,不仅使我国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引发我国与进口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与纠纷,严重的引发贸易战,对双边、多边贸易关系甚至外交关系产生消极影响。
但是在看到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看到其推动产业技术结构升级,保护环境实行可持续发展积极影响的一面。
四、我国外贸应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首先,要认真组织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建议由外经贸部牵头,全面搜集、整理、分析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特别是我国主要出口市场绿色贸易壁垒的资料。在对国际环保公约、国际贸易协议条款的研究中,要充分挖掘某些公约、协议条款内针对发展中国家国情而附加的免受发达国家贸易歧视的保障条款(如给予发展中国家达到标准的过渡期、非歧视原则、补偿原则等),建立绿色贸易壁垒资料库,并与各省市外经贸厅连网,细化主要出口国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具体出口商品影响,提出相应对策。
其次,积极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基础性工作。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是我国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跨越的环境标准,也是我国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门票”。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环境整体水平上升。自1996年开始进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的试点,到2000年4月通过认证的企业仅有263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重很低。我国环境标志认证制度则从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开始的。笔者认为,今后我国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重点应放在:
(1)变等待为主动。宣传动员企业实施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和进行环境标志认证。(2)与国际接轨。我国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要与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接轨。我国环境标志中产品生产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等应与国际接轨。(3)抓好我国环境标志的双边、多边国际互认。目前,环境标志产品还没有国际统一的标准,通过环境标志的双边、多边国际互认,可以增强我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国际有效性,使我国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第三,完善法规,绿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外贸发展模式。以国际标准为标准,调整和修改我国某些不合时宜的外贸政策法规、环保政策法规,使其适应国际市场绿色贸易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并充分体现我国要履行的国际环保公约的义务,综合考量贸易活动中环境影响、环境成本内部化等问题。外贸发展模式要从粗放型模式向集约型、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转变。要从环保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来更新生产设备,改良工艺技术,强调污染预防、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与控制,最大限度地改善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废弃回收对环境的影响和对消费者的危害。要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鼓励绿色产业、绿色产品的发展,促使企业以国际标准为标准,提高产品环保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绿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可持续发展环境成本内部化标准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贸易保护方式受到了极大的约束;与此同时,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新型贸易保护措施应运而生,它以实施的隐蔽性和制定的合理性成为现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关卡。
作为贸易大国,对外贸易发展必然会涉及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的问题。事实上,绿色贸易壁垒已影响到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对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必须积极面对,一方面努力促进经济、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同时合理地构筑我国的绿色贸易措施体系。
一、实施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
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体现了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要求,面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只能主动适应:一是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二是树立环境竞争力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国家应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政策;四是企业应把开发绿色产品作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发展变化的动态特征,我们应密切注意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动向,搜集各国环境限制法规和环境标准,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同时,充分利用WTO规定的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通报与咨询制度获得有关信息。成功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在于能否获得并利用相关的信息,而这又有赖于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缺乏竞争力,导致我们屡遇绿色贸易壁垒。我国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环境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对传统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提高经济的环境友好水平。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
国际标准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各国的认同,是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目前,发达国家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达80%甚至90%以上,而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0%左右采用了国际标准,与发达国家之间有很大差距”。国际IS014000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绿色通行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因此,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五、改革环保管理体制,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
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深化环境保护和针对贸易与环境新问题的重要措施。在经济发展中可以采用经济激励手段为主的多样化的环保调节手段,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从而免受绿色贸易壁垒之限。在进出口贸易中,逐步建立禁止进口、征收环境税、补贴和反补贴等选择性激励机制,克服国内外企业“搭便车”行为。
六、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对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
发达国家对进口产品的绿色技术标准、包装标签、动植物的卫生检疫、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复杂苛刻,我们可以实施贸易对象国的转移,以此避开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企业应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之上,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准入的限制。此外,我国出口企业还可以力争在海外直接设厂,把投资的重点定位在经济一体化的区域和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实现直接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七、利用贸易救济措施抵制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对于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WTO/TBT或SPS等协议依据,建立绿色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借助法律、技术、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申请商务部对进口成员方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要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和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向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提出交涉或申诉,遏制“环保例外权”被滥用,防止贸易保护主义者动辄实施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八、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力争制定公平合理的贸易与环境新规则
我国应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使国际环境规则的制定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参与WTO关于环境方面的贸易规则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经贸活动争取主动权。
绿色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的长远利益之所在,为促进我国外贸的稳定持续发展,必须减少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要顺应绿色趋势,积极适应正当合理的绿色贸易壁垒要求,加强环保意识,紧跟国际标准,建立绿色措施保护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持续顺利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朱京安杨越:对绿色壁垒的理性分析及发展走向初探[J].国际贸易问题,2005,(1)
[2]卢授永杨晓光: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透视国际贸易中的环境贸易壁垒[J].国际贸易问题,2003,(1)
2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及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发达国家为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不符合其生态环保标准的国外产品进口[1]。自奥地利1990年率先制定了环保纺织品标准后,经济发达国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绿色标准”。近年来,质量技术壁垒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随着人们对生态和环境问题关注程度的加深,“清洁生产”、“绿色产品”、“生态纺织品”等概念也大范围地进入了国际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领域,人们对纺织品和服装在穿着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国、欧盟等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目前欧盟有关国家通过的OKO-TES100纺织品环保标准,已对进口服装的甲醛、重金属、防腐剂等100多种有害物质含量进行限制,欧盟已禁止进口服装纺织品使用含镍在0.5mg以上与人体接触的辅料和附件,如钮扣、拉链、服饰等金属物等。这些规定,已经对中国服装出口形成了新的技术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国际贸易中非关税贸易壁垒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生态纺织品及其消费将主导国际纺织品贸易的新潮流,发达国家有关法令规定,销售和进口纺织品需通过有害物质检测,这给纺织品输出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随着国际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的重大问题,而环境保护则是各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所产生的影响也日益突出。以服装为例,过去对中国出口产生重大影响的纺织品配额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不再成为贸易歧视、限制出口的主要障碍,取而代之的则是以产品质量的环境指标和安全认证等绿色贸易壁垒。
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主要存在着两类技术壁垒:一类是针对纺织品服装从设计生产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所设置的壁垒,主要指要求企业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及对产品实施环境标志和声明;另一类壁垒则是由于产品本身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影响所引发的,即要求纺织品和服装不能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影响,如生态纺织品的生产。有些经济发达国家专门立法,规定进入本国市场的纺织品服装必须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
综观各国制定的要求,有一个共同点,即服装中不得含有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有毒有害的物质,不得存在潜在的、可能对人体或其他物体造成伤害的因素。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产品对环境无害”的概念已成为指导生产和消费的主流趋势。由于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绿色消费的普及,使这种技术标准和环境贸易政策在名义上更具合理性,形式上更具合法性。出口到发达国家的服装和纺织品,如果达不到环保要求,将会被禁止进口。
3生态纺织品认证的方式
目前,在各个国家和国际贸易中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冲破,主要采用生态纺织品的认定方法。各国主要采取下面3种方式[2]:
(1)申请使用某种标签的方式。国际上的一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地区性民间组织、大型生产或流通企业、消费者组织或第三方公证检测机构根据各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各种符合性评定程序,纷纷推出了各种与生态纺织品有关的标签和相应的检测标准及授权使用该标签的审核程序,如:德国Scotdic染料公司的Eco-Tex、消费者和环保纺织品协会的MUT等。其中Oeko-Tex标准100由于较好地兼顾了市场与生产者的要求,且所包含的内容较为全面,已成为欧洲较具影响力的被采用较多的生态纺织品标签。纺织品生态标签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评定程序,由经授权的专业检验机构,按照确定的检测项目和指标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可能按附加的要求对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进行评估后才能授权在其申请的某种产品上使用该标签。
(2)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证检验机构按照国际通行或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国际认可的检测认定报告。
(3)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证检验机构按照买家(进口商)指定的检测项目或自定的标准对由卖家或供应商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国际认可的检测认定报告。
选择使用生态纺织品标签进行生态纺织品的认定,其对象为申请者的最终产品。相对而言,其手续繁杂严格、过程长、花费多,且使用标签只能局限于申请的某一产品或某一类产品,而不是有些人误认的获得某一产品使用标签的授权就可以在其所有产品上使用该标签。另外,授权使用某种标签有一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即将过去时,必须经过一个简易的复审程序才能继续使用该标签。而在标签使用的有效期内,一旦原材料、工艺、使用的染化料和生产环境发生变化,必须进行申报并经过评估后才能继续使用该标签。因此,此类标签认证方式的实际应用受到一定的局限。实际上,绝大部分买家(进口商或经销商)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或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来确定自己的验收标准,不仅对检测项目会有所增删,对限定指标也会有所变化。其中有些监控项目因尚无成熟的检测方法而要求供应商签署承诺书,保证在其产品中不含或不使用其规定禁用的化学品和原材料。采用这类方法进行生态纺织品的检测认定,在目前的生态纺织品检测认定中占据了绝大部分,不仅省时、省钱,而且同样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中国服装行业现状及主要问题
就中国庞大的纺织服装企业而言,在环保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首先,环保意识和观念淡薄。据国际环保纺织协会驻中国代表机构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上海办事处共在中国颁发约180张证书。在这180张证书中,占相当比例的是外贸出口企业及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而纺织行业中的上游企业——原料商、面料商、印染制造商、辅料商等却少有积极申请生态纺织品认证的。在中国七万多家服装企业中,也只有知名品牌“杉杉”、“波司登”、“铜牛”等18家企业24种产品获得绿色认证。这一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这反映出中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面对席卷世界的绿色消费浪潮缺乏敏锐性,对于生态纺织品的标准和概念还处于被动接受状态,还没有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环保法规和标准不完善。目前中国的纺织品检测标准与国外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对产品有害物质的检测还没有形成规定。如2001年1月至10月在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品实验室所受理的321批出口纺织品服装中,共有201批产品因国外要求指标高于中国国家标准而被退回。
第三,是环保技术和措施不健全。现在中国纺织品从原料到制成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及废弃物的处理,没有考虑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特别是印染行业的设备和技术落后,导致环境污染更为严重[3]。
中国加入WTO以后,虽然困扰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多年的关税、配额等贸易障碍有望消除,但支撑中国纺织业大国的劳动力优势将有所减弱。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在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标准等手段,设置的一系列绿色壁垒障碍限制产品进口。因此,中国服装企业应重新认识生态纺织品的重要性,重新考虑在劳动力优势减弱的情况下如何继续保持纺织大国出口的优势。
有人预言,今后“绿色壁垒”将成为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的最大非关税贸易壁垒。绿色消费的浪潮将对中国服装业提出更严峻的挑战。
5扩大中国服装出口应采取的措施
面对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不断出现和增多的绿色贸易壁垒,中国的纺织品生产企业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抓住机遇,巩固和提高中国作为全球纺织品的生产和出口大国的地位。
首先,绿色贸易壁垒虽然具有阻碍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进程、制约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阻碍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的消极一面,但更有利于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的一面。绿色贸易壁垒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消费趋向和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对正在全球掀起的“绿色浪潮”的积极回应。因此,在WTO的游戏规则中,他是受到保护和鼓励的。
其次,要通过立法、制订与国际接轨的各类标准和建立各种规范化运作的符合性评定程序以建立中国自己的“绿色”保障机制。在全面提升自身竞争能力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绿色”安全保障。
第三,要加强国内和国际间的合作,积极研究应对各种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包括积极开发和采用各种“绿色”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扩大信息渠道和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加强检测技术的研究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近年来,国际环保纺织协会陆续在中国的香港和上海、日本、韩国设立办事处,以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纺织业更快地加入到生态纺织品标签计划中来。
第四,近年来的发展表明,绿色贸易壁垒是动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态、环境、安全、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乃至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绿色贸易壁垒不仅不会消失,而且会不断地变化和加强。资料表明,由于有绿色标志的产品日益博得消费者青睐,目前世界绿色消费的总量已达2500亿美元以上。在一些发达国家,绿色生态服饰已开始成为消费的首选,喜欢购买绿色产品的人超过50%
6结语
(一)对我国的食品出口市场的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是国际上一种新型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缺乏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因此绿色食品产业起步相对较晚,如今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是复杂的、苛刻的,我国的许多出口食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标准,结构不合理和产品质量低也因此使我国的食品出口市场逐渐缩小,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贸易发展的速度。例如,在2001年,欧盟因食品安全问题对我国我国动物源性水产品的进口实施全面禁止,我国的水产品出口直降70%;第二年,欧盟又对我国许多动物性产品的出口实施禁令,直接经济损失l亿多美元。
(二)不利于双边或多边食品贸易关系
我们都知道,绿色贸易壁垒是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这种规则根本上是为他们自身的利益考虑的,他们希望世界其他国家都遵循这种规则,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加入WTO后,一直遵守国际贸易规则,不但没有很大程度上享受到国际环保问题的优惠倾斜,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反而提高了我国产品的出口门槛。他们以看似合理的理由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食品排斥在市场之外。长此以往,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因为环境问题与发达国家产生双边食品贸易摩擦,进而影响到双边的食品及其他贸易关系。
(三)削弱我国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绿色贸易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一方面,过去我国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如今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方面的附加成本升高。而且为了达到环境的要求,有关食品环保方面的检测及鉴定程序也会增加出口的成本。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出口食品征收反补贴等税,而对于本国的食品,政府却进行相应的补贴,这直接削弱了我国食品在当地的竞争力。
二、食品贸易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具体措施
(一)增强食品企业的国际竞争意识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许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认识程度是不够的,缺乏一定的国际竞争意识。对国际食品安全的生产及安全的标准不了解,导致我国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在绿色贸易壁垒中的竞争力下降。为此,食品企业应按照相关的食品标准,及时地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将绿色食品贸易思想作为企业的进行国际贸易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最终实现出口产业生态化。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的科技投入
我国要发展绿色产业,升级产业结构,就必须要提高我国生态技术和绿色环保科技水平,提高产品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等,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降低产品的成本,增加相应的的附加值,进而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除此之外,我国政府一方面要建立自己的相应法律,建立和完善属于自己的绿色贸易法律制度,比如完善食品召回制度、推行绿色环境标准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国际间的贸易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贸易竞争和国际食品贸易市场规则的制定。
三、结束语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影响,对策
人类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破坏。在此客观情况下,人类开始关注环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为此,贸易与环境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当前世界贸易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发达国家通过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作为市场准入的限制条件,来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从而使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步演变成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当前,我国在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双边、多边环保协议及国家环保法规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遭遇到的第一道槛,也是最难过的一道槛,它直接威胁到我国企业出口贸易的发展。盛行于世界市场的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至少产生了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商品的出口市场相对缩小。我国出口贸易以低技术含量的制成品、初级产品为主,出口贸易的主要市场是日本、美国、欧盟、韩国、东南亚等发达或较发达的国家。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遭受了许多不合理的限制,出口市场相对萎缩。这些国家的产品进口标准,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包装标准等,大都是我国产品在短期内难以达到的环境技术标准。在农产品和食品方面,由于我国海洋环境不断恶化,欧盟已不再进口我国贝类产品。1994年以来,中国的牛肉、猪肉几乎不能出口美国,欧盟也完全禁止中国的牛肉、冻鸡肉进入。在服装和纺织品方面,西方国家通过立法禁止进口含有某些化学成份的纺织品,如1994年4月1日起德国禁止进口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这使我国使用104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的出口中断。
(二)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技术标准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外贸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标志,一方面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间接费用,另外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等直接费用。在包装材料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方面,美、欧、日等也从自身的资源禀赋、包装技术、消费者偏好、现有设施等因素着手,制定了许多歧视性规定,使我国出口货物包装成本大幅度上升,出口贸易困难重重。在中国输美商品木质包装案后,欧盟效仿美国,于1919年6月1日公布了欧盟委员会的决议,要求成员国采取紧急措施,对1919年6月10日后从中国(不包括香港)离境的所有产品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标准。由于新检疫规定要求采用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剂处理的木质包装,我国出口产品包装费用将增加20%左右。而如果被强行要求采用纸板、塑料等替代材料,包装成本则会成倍上升。据估算,仅欧盟的包装决定就影响了中国七十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另外,在成本内在化及反补贴措施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同样使这些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由于成本提高而丧失价格优势,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三)与他国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20世190年代以来,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主要问题。尽管存在国际环保公约、国际环保法规标准,但由于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决定了其对环保技术开发、环保资金的投入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形成了各国环保标准的差异性,造成了国际贸易的摩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获得飞速发展,目前已经是世界第六大贸易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出口国,贸易流量空前增大,外汇收入和贸易顺差逐步增加。在世界经济增长趋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我国出口产品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制约,引发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增多,影响了我国外贸的发展。
在农产品和食品领域,欧盟自1996年8月1日起禁止我国冻鸡肉进入欧盟市场。日本于11919年初出台《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规定进口包括中国在内1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必须经过指定设备进行加热消毒处理。从2000年下半年起,欧盟执行了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扩大了检测项目,大幅度提高了测量标准。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也和欧洲一样,以食品安全为名提高了对中国茶叶的进口壁垒。在纺织品出口方面,1994年4月1日起,德国正式禁止进口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凡违反此规定者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从上述简要列举的事例中可以明显看到,由于绿色壁垒的限制,我国出口产品所受的冲击将越来越大,与外国的纷争将更加频繁,严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加入WTO为企业加入世界经济贸易大循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机,但是如果不能及时把握住“绿色环保”,冲破国外垒起的“绿色壁垒”,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在国际竞争中就无法摆脱劣势。为此,我们应该大力实施绿色战略,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创建一批有口皆碑的名牌绿色产品,突破绿色壁垒,走向国际市场。具体对策如下:
(一)提高绿色环境意识,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我国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于“绿色壁垒”尚处于毫无准备状态,对绿色产品的认识也仅仅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对获得绿色证书的重要意义缺乏清醒、明智、紧迫的认识。要想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就离不开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在对外经贸与环保方面的宣传上,特别要在国际环保公约、环境标准的法规上做文章,使得各级经贸工作者及企业领导者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在我国外经贸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同时,为了彻底消除污染,必须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管理新思想,从产品的研制、生产、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到废物的回收、再利用,每个阶段都要考虑环保问题。另外,我们还应做好对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负面情况的报道,增加危机感、紧迫感,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形势。例如,山东省冻鸡肉由于农药残留超标而失去国际市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教训应使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环保已不仅是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且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二)追求技术创新,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绿色贸易壁垒实质是高技术壁垒,对企业来说,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首先,企业要认清市场发展趋势,增加科技投入,开发绿色产品。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绿色需求日益扩大,绿色消费成为主导国际贸易的新潮流。据美国克里兰夫市场预测公司的调查,国际绿色消费正以每年平均12%~15%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世界绿色市场规模将增至12000亿美元。可见,要争夺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必须适应绿色消费潮流,依托高新技术,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有益于环境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绿色产品。目前我国企业研究与开发投入明显不足,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许多大型企业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只占年销售额的5%左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中小型企业。因此,必须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开发环保成本低、质量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抢占国际市场。其次,重视对传统产业改造。通过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要求,顺应绿色消费的潮流,让自己的绿色产品大规模走向世界市场。我国冰箱年出口量1992年曾达40万台,1993年因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影响,出口量下降到20万台。经过技术改造,无氟冰箱研制成功,我国冰箱出口迅速扩大,2000年出口达到180万台,成为世界冰箱生产第一大国。我国冰箱行业的成功经验表明,注重对传统产业、产品的技术改造以符合绿色消费趋势,是大力发展出口、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加快环境管理系列标志认证工作。在绿色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新标准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应对绿色壁垒最有效的武器是通过环境管理系列标志ISO14000认证。这一认证就是对企业或社团的环境行为进行两个方面的规范和评价,它们分别是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环境标志制度。为适应这一国际潮流、服务于企业出口,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联合组成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自1997年正式开展认证工作。但是,很多企业在环境管理上还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对ISO14000标准的理解和应用还不深。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在认证问题上依然任重道远,要深入了解ISO14000认证的各项标准与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综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能力,争取早日通过国际认证,适应国际市场“绿色”潮流,走绿色企业发展之路,全力推进外贸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战略。同时,申请认证还能够推动企业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引导企业按照绿色要求改进产品种类、生态设计、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推动企业的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促使企业经营由粗放经营向可持续经营的转变。
(四)实施绿色营销,塑造绿色形象。绿色营销指企业通过交换,为满足人们的绿色消费需求,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实现自身的盈利所进行的与产品有关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企业搞好绿色营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搞好绿色品牌设计。在给绿色产品设计品牌名称时应融入绿色概念,一个好的绿色品牌名称有以下特征:暗示产品类别,支持标示物和标示语,尽量将品牌名与自然风景区的名称、少污染或无污染的地名及其具有代表性的动植物联系起来。其次,重视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在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过程中,应强调产品对环境的友好性,使广告不仅突出产品的绿色形象,刺激消费者的购买,而且获得现代公众的好感与共鸣。在进行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中,可以实施差别策略,最立竿见影的方法有:一是注重产品包装。许多产品的外包装如可口可乐纸杯等示意消费者用后投入垃圾箱内,这很容易使环保意识较强的消费者对企业产生好感。从发展趋势看,可回收、易拆解,部件或整机、包装物可翻新和循环利用的产品将成为绿色消费的一种选择时尚,这无疑为广告产品差别化策略提供了新的诉求点。二是在商品上附上“绿色标志”。绿色标志也称环境标志,它是一张贴在商品上的特定图形,标志着该商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也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目前绿色标志已逐步成为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所必备的通行证,因此,企业应努力取得环境标志并在广告宣传活动中对其加以强调,以增加绿色品牌广告的说服力。据有关资料表明,77%的美国人表示一个公司的环境信誉影响其购买决定,40%的欧洲人更喜欢购买绿色产品。我国青岛电冰箱总厂销往德国市场的电冰箱数量之所以居亚洲之首,就在于该厂将氟利昂含量减少到5%,获得了德国的环境标志。由此可见,在广告中宣传绿色产品的环保性能可以取得显著效果。
(五)加强国际间的相互合作,抵制环境贸易壁垒。当前环境与贸易问题的实质是改变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我国已是WTO正式成员,可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原则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联合发展中国家共同抵制发达国家故意设置的歧视性绿色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树立全球经济伙伴思想,力争建立环境与贸易相互协调的良性机制;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原则,在享受国际贸易带来的利益的同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环境义务,反对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的旗帜下推行“以邻为壑,奖出限入”的新重商主义行为;要坚持发达国家多承担义务的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工业化进程的环境欠账和现行的高度密集生产及奢侈性消费带来的环境后果负责,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技术,提供资金支持,反对发达国家动辄实施环境贸易制裁,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
总之,针对目前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现状,清楚自己的不足,进而研究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顺应形势,把握市场脉搏,努力改变经营思路,迎接绿色挑战,树立绿色观念,开辟绿色产品,塑造绿色形象,满足绿色需求,将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取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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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加高的绿色贸易壁垒,笔者认为我国应采取应对措施,增强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
一、认真分析绿色贸易壁垒出现的时代背景
1.“绿色贸易壁垒”根源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民康健的需要。20世纪6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威胁。环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基础。1972年,联合国首次举行人类环境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发展与环境问题,并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开始从单一追求经济效益方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环境”三个目标效益平衡的发展模式。发达国家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对衣、食、住、行的条件以及用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日益严格,迫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对生活用品的卫生和安全要求予以保证,从国外进口的产品当然不能例外。
2.世贸组织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持肯定态度。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规定成员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以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的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伤害。为此,世贸组织成员可采取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在采取这些措施时,该协议鼓励世贸组织成员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如无国际标准或认为不合适时,可自行设立标准,但要以科学为依据。设立后,要对世贸组织成员非歧视地实施,保持透明度,对达到要求的出口产品等同对待,还可根据有害生物风险程度确定自身的保护水平,对发展中成员采取这些措施时,应给予特殊的考虑,并在技术上予以援助。该协议强调,在规定和实施这些措施时,要把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3.发展中国家环保意识薄弱,环保相关法规滞后。因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国国民对衣、食、住、行的质量和生活用品安全与卫生的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因此,发展中国家整体上环保意识淡薄,相关法规落后,有的国家甚至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的发展,有的沦为发达国家的“垃圾场”。一些重视环保的发展中国家,也因财力不足、检验技术落后,缺乏对产品标准的科学检验手段,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难以跨越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6年颁布了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为世界各国企业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为企业在各项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消除环境污染提供了依据和方法。发达国家已有近万家企业获取了它的认证,而发展中国家获取认证的企业寥寥无几。
4.来自竞争的压力。世界各国为了本国的利益,通过各种手段,在对外贸易中采取“奖出限入”措施,维护和扩大市场的竞争。世贸组织建立以后,世贸组织成员关税下降,非关税措施受到了抑制和规范。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世贸组织成员,尤其是发达国家成员有意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绿色贸易壁垒,使之成为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厚实的壁垒。此外,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媒体还有意夸大、渲染竞争对手产品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实施过分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寻求根据。
二、正确认识我国出口产品不能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受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不能出口的农、畜、水产品增多,并非因我国入世所造成,而是诸多因素结合的后果。
1.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保意识虽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自然资源、牺牲环境质量发展经济的模式上。因此,我国的环境标准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甚至成为某些国家转移“洋垃圾”的对象国,国内一些一心“向钱看”的人,竟把它们偷运进来,从中渔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进口的“洋垃圾”从1990年的99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1750万吨,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
2.环保法规不完善,且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环境保护法的体系,但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作梗,现行的经济发展政策、会计法规未将环境资源纳入核算范围。在利益驱动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的局面并未根本改观,保护环境与恶化环境的现象并存,假冒伪劣行为禁而不绝。
3.企业认证意识淡薄,认证能力低下。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已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遗憾的是,我国企业对此反应迟钝,不积极主动认证。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在我国已获得该认证的企业仅500余家,其中大部分是三资企业,国内通过认证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家电行业,更多的企业仍在IS014000认证之外徘徊。另外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认证不积极,存在侥幸心理。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4.我国环境标准过低。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我国的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实力。在我国19278项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落后,周期也长。由于我国的食品标准落后于国际标准,造成国内的合格产品,在出口时因抗生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进口国退回或销毁的结局。
5.我国农、畜等产品生产分散,形不成规模生产。我国农、牧业整体而言,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过分分散、标准化生产差、信息反应迟钝、规模小和应对能力弱的特点。如在全国1600万亩茶园中,有70%是分散农户经营的,难以实施统一的茶叶生产标准。水产养殖业生产过于分散,使得质量控制、标准的实施难以落实。
三、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增强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
1.辩证地认识绿色贸易壁垒,不能全盘否定绿色贸易壁垒。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国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提出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如达不到这些标准,进口国有权对那些商品进行扣留、退回、销毁和要求索赔。判断其合理与否的依据是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世贸组织成员依据该协议对进口动植物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不能无端非议,只能适应和改革;反之,对背离该协议设立的绿色贸易壁垒,就要有理、有力、有节地反对,通过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绿色贸易壁垒将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与我国进行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将不断出现摩擦与纠纷,制约着我国这些产品的出口。但我国如采取有力的措施,练好内功,以高标准要求产品,提高跨越能力,又给我国这些产品的出口创造和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遇。
2.按照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它将有利于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国民健康和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成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解决绿色贸易壁垒纠纷的基础和保障。它是我国摆脱绿色贸易壁垒困境、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之所在。在设立中,可援引该协议有关发展中成员的条款,向有关世贸组织成员或通过适当的国际组织申请有关技术的援助;在必要时,可有时限地申请免除在该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当与世贸组织成员就绿色贸易壁垒发生贸易摩擦时,应主动按照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解决。
3.对我国已受绿色贸易壁垒所限不能出口的产品,要及时客观地查明原因。如果我国出口的商品确实存在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停止开发、生产、销售或拒绝收购;如果是进口国家有意刁难和歧视,应迅速向我国政府反映,通过双边或世贸组织谈判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强化环保法规,建立绿色核算体系。整个中国,尤其是地方省区,应尽快把忽视环境,单一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相互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在引进外资中,防止把污染严重的企业和产品迁移到我国;严格禁止“洋垃圾”的进口;把环境作为社会成本纳入核算体系,强化环境保护,使我国成为经济发达、产品符合国际标准而山川秀美的国家。
5.深化改革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在把分散的、产供销脱节的农、牧业生产转向综合产业化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服务组织,提高规模生产能力和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在一些大的禽肉生产出口基地倡导由“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公司+农场”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规模生产,便于实现产品的标准化。通过高科技和示范,加快结构调整,培育品牌。
6.建立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质量标准体系。围绕这个标准体系安排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运环节。在动物产品生产中,要从生产环境、饲料、农药、种养方式等源头抓起,制订相互配套的国家标准。
7.积极开展IS014000国际认证,加快卫生注册。我国应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大力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并向通过该项认证的企业颁发“绿色标志”。动物产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取得注册证书。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对策WTO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技术水平较高的国家限制他国产品进口的主要和常用方式。随着其行为日渐激化,研究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并寻求应对之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
1973年GATT曾尝试对所有缔约方的非关税措施分类,制作了一个包括各国采用的800多项措施的目录。从其提供的数据看,在美国市场上,使用较多的非关税措施是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而实行的测试、检验和检疫要求;出于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目的而实行的产品性质要求;为确保人类生命安全而实行的产品性质要求;商标要求;反倾销税;为保护植物健康而进行的授权许可,上述六种措施的使用占总量的75.9%。在欧盟市场上,使用最多的非关税措施是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而进行的授权许可;其次是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而实行的禁运;排在第三位的是出于保护植物健康目的而实行的产品性质要求;排在第四位的是为确保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授权许可,上述措施合计占比达84.5%。
1.全球环境的恶化
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原有的环境问题,如水环境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同时,新的问题又不断产生。环境问题不断出现不仅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巨大损害,也加速了绿色贸易的发展。
2.贸易与环境的密切联系
各国为使环境成本达到最低,都想通过各种手段使一部分内在化环境成本向其他国家转移。发达国家则选择绿色贸易壁垒将此成本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样,它不仅降低了自己产品成本,增强了竞争力,同时还实现了本国环境保护,可谓一箭双雕。
3.经济全球化
在这个前提下的非歧视原则使发达国家失去了以往一统天下的霸主地位,他们不得不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公平交易。因此,非发达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交往中获得了相对更多的利益。不过,发达国家并不甘心就这样与别人分享其成,他们不仅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实际优势地位,而且利用一种更隐蔽的手段来维护其经济利益。
二、绿色贸易壁垒现状
2003年2月13日,欧盟出台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规定了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以及禁止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
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志。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等6种有害物质。
2004年9月起,日本再次提高进口蔬菜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从中国进口的蔬菜实行更加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2004年日本通过了《食品卫生法》及其修正案,新的《食品卫生法》对不合格的进口食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将全面禁止从多次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地区进口货物。临时标准的实施将目前现行的制度所涉及的130种农作物、229种农药、9000个农残标准扩展到135种农作物、涉及724种农药19000个农残标准,几乎覆盖了中国现在种植的所有农作物。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已经更多地运用高技术标准避开关税壁垒和关税配额,以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以环保为名义的“绿色壁垒”成为一种较为突出的、更为隐蔽的贸易保护新壁垒。
三、我国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
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迅速崛起以及贸易大国地位的确立,打破了原有的国际经济和利益格局,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错综复杂的国际矛盾和冲突,笔者认为,我国出口的产品是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1.贸易伙伴的技术要求
目前,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是美、日、欧盟。而据统计,包括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出口商品近75%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同时这三大经济实体也是实施技术贸易壁垒的积极倡导者,绝大多数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发源于这三大经济实体。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将不得不直面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威胁。
2.我国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3.我国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视不够
由于我国宏观管理层次上存在巨大的漏洞,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再加上绿色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得我国出口在改进宏观层次上的指导方面面临着更大的困难。
四、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由于受国际环境意识的影响,中国的贸易伙伴的生态保护意识愈来愈强。中国政府需要通过法律、行政进行疏导,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应用ISO系列
1995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实施《国际环境检查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欧盟也启动了名为ISO14000的环境管理系统,没有达标,就不予市场准入。由于该系列标准具有保护环境和消除绿色贸易壁垒的双重作用,因此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应通过立法程序将该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推广使用。制订实施ISO标准的管理法规,使工作规范化,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绿色认证。
2.企业应开展绿色理念学习
绿色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融于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以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最优化为目标,以获得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协调发展,它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如绿色战略、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营销、绿色教育、环境会计与环境审计制度等。绿色管理是现代企业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不仅是外经贸企业应对国外环境壁垒所必需,亦是新时代任何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3.绿色产业与产品的创新
政府与企业应形成共识,采取有力手段,增加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开发和生产优质的绿色产品,以冲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扩大在国际市场的贸易空间。国家应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产品给予扶持,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其加入国际竞争行列。
以环境和资源保护为核心的绿色产业正推动着绿色产品的开发与绿色市场的形成。据预测,绿色产品在未来的10年内将主导世界主要工业市场。开发绿色产品应重点抓好四个环节:进行绿色设计、实施绿色生产、铸造绿色品牌并实行绿色包装。
4.政府部门的宏观政策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
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自我表现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
其表现形式有: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2.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他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3.绿色环境标志。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生产到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4.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减少废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流行于发达国家。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基于保护环境与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6.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我国之所以频频遭遇绿色贸易壁垒,既由于绿色壁垒所依存的国际法律依据本身的缺陷和发达国家利用这些缺陷给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出口中制造的障碍,又由于我国自身在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实际工作中存在不足,导致我国经常遭遇别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应尽快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
二、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
(一)实施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
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体现了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要求,面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只能主动适应:一是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二是树立环境竞争力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国家应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政策:四是企业应把开发绿色产品作为优化出13产品结构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发展变化的动态特征,我们应密切注意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动向,搜集各国环境限制法规和环境标准,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同时.充分利用wT0规定的各国技术陛贸易壁垒信息通报与咨询制度获得有关信息。成功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在于能否获得并利用相关的信息.而这又有赖于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缺乏竞争力导致我们屡遇绿色贸易壁垒。我国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环境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对传统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提高经济的环境友好水平。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
国际标准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各国的同.是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目前.发达国家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达80%甚至90%以上,而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O%左右采用了国际标准.与发达国家之间有很大差距”。国际IS014000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绿色通行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因此,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五)改革环保管理体制,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
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深化环境保护和针对贸易与环境新问题的重要措施。在经济发展中可以采用经济激励手段为主的多样化的环保调节手段.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从而免受绿色贸易壁垒之限。在进出口贸易中.逐步建立禁止进口、征收环境税补贴和反补贴等选择性激励机制,克服国内外企业“搭便车”行为。
(六)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对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
发达国家对进口产品的绿色技术标准、包装标签、动植物的卫生检疫、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复杂苛刻.我们可以实施贸易对象国的转移.以此避开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企业应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之上,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准入的限制。此外.我国出口企业还可以力争在海外直接设厂.把投资的重点定位在经济一体化的区域和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实现直接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七)利用贸易救济措施抵制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对于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WTO/TBT或SPS等协议依据.建立绿色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借助法律技术.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申请商务部对进口成员方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要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和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向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提出交涉或申诉,遏制环保例外权”被滥用,防止贸易保护主义者动辄实施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