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1 02:37:2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税务稽查调研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纳税人偷税手段逐步向科技化、隐蔽化蔓延,采取不建账、建假账、账外循环、现金交易、虚开发票、不开发票等各种手段偷、骗税收的行为较为突出。稽查人员如果对企业基本情况、具体生产经营方式不熟悉。在选择稽查方法、收集违法证据等等方面,极易造成判断失误或失查,从而引起税务稽查处理失当的风险。
(二)随着税收行政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对税务稽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继出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征管法》、《税务稽查规程》等等,使得税务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和具体,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时稍有疏忽,就会存在程序不规范或不合法的风险。
(三)随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数量众多,变化频繁,稽查人员掌握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难度加大,使得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因忽略某些法规政策或者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而产生稽查风险。另一方面纳税人经营活动日益复杂化,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尽可能掌握与稽查工作相关的知识,包括财会、电算、税收政策、法律等相关知识。但目前基层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使税务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失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四)结合近年来稽查工作的实际经验,稽查风险存在于稽查办案的各个环节。在目前的税务稽查工作中,往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执法过程中往往偏重于从各种税收政策性文件中查找办案依据,而忽视了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定的办案程序要求,导致稽查办案程序上的缺陷,削弱了稽查办案的刚性,增加了税务稽查风险。
二、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容易产生的环节
(一)选案环节的执法风险,违背稽查对象选定的原则,私自对纳税人进行检查。举报中心人员或其他办案人员,不遵循保密原则,擅自泄露举报内容,致使检查人员无法正常开展税务稽查。对工作不负责任、擅自隐藏举报材料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纳税人不交或少交税款的。
(二)检查环节的执法风险,对纳税人不进行认真的检查,造成税款流失。违反法定程序,该送达的不送达,该出示的不出示。泄露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违反《征管法》规定实施检查,超越或行使税务检查权。不真实上报检查情况,造成税款流失的。
(三)审理环节的风险,不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告知纳税人应有的权益。对应查补的税款不予查补或擅自决定减少查补税款。勾结稽查相对人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审理人员对案件证据未进行审查,对证据的审查不严或对证据是否合法审理不当。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资料不全的案件未按要求进行补正,造成税款的多征或少征的。对达到移送标准税务违法案件不移送的。
(四)执行环节的风险,不认真履行职责,执行不及时,或执行不全面。违反法定程序,采取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当,导致纳税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三是,对决定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不执行或部分执行。
三、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几点建议
税务稽查部门如何在行使国家法定职权的同时,有效的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是税务稽查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人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税务稽查人员执法风险意识,提高稽查办案能力,一方面加强对税务干部的防止职务犯罪和两权监督、税收法规政策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稽查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训练税务稽查人员敏锐的洞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引导稽查人员主动学习适应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新时期偷、骗税手段的变化,提高专业化办案能力。
(二)严格按照稽查执法程序开展税务稽查,稽查人员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将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办案,以合法有效的程序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首先,规范税务稽查取证。在稽查工作中要注意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随着电子科技,如电子商务、网上购物、会计电算化等形式的出现,纳税人偷税的手段和方式也随之变化,证据种类也相当复杂。可通过案例所依赖的证据种类、形式进行统一,避免执法随意性引发的稽查风险。二是加强税务稽查证据与司法证据形式、内容和标准的统一。当前,税务稽查中案件证据因与司法证据的要求并不一致,极易导致败诉。因此,税务部门应与公安、法院多沟通,协调和统一取证的要求,确保在办案中,按行政诉讼中的取证规则收集充分的证据,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在执法过程中加强税务稽查文书制作和案卷整理的规范性。稽查文书和案卷可综合反映稽查相对人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所有情况,是税务机关了解税务违法案件的重要稽查档案,加强文书制作的规范性能为稽查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提供相应凭证,因此是有效避免执法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在实施检查、调取帐薄、对纳税人进行询问等程序时,保证执法程序的合法、有效。
一、当前税务稽查案件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我国自新一轮的征管改革以来,各级稽查部门理顺了稽查各环节的职责,加强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初步建立了协调、高效的运转机制,稽查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但是,由于稽查高度集中后,稽查力量严重不足,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如何提高稽查质量,已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
一是税务稽查人员综合素质还较低,无法满足稽查工作发展的需要,影响稽查质量的提高。目前,从事税务稽查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中,按照编制来划定的,因此,在对稽查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有的稽查人员是刚从大专院校毕业的,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不强;有些稽查人员工作浮在面上,态度马虎,检查不深不透,不能深入发掘较深层次的税收违法问题,还有些仅满足于完成查补收入任务,检查缺乏规范性、工作方法简单,检查次数多,查出问题少,在工作中还存在对同一企业同一范围检查中不同的稽查人员查出的问题不同,检查差错率高,工作质量不能保证,部分案件经不起推敲和复查,有的稽查人员不求上进,不学业务,得过且过,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还有小部分政治思想素质较差,,吃、拿、卡、要、报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述情况的存在,都与现行税务稽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密不可分,进而影响到税务稽查深入开展。
二是税务稽查规程复杂,效率低下。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整个税务稽查运行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运行,而每个环节又有众多的程序,特别是在稽查环节表现得尤为突出。没有程序,不好办案,而程序过多过繁,又影响办案效率。按目前的稽查进度,每只案件从选案开始到执行完毕,快则1个月,慢则2-3个月,有的甚至半年以上。而造成稽查进度如此缓慢,效率如此低下的根本原因,是稽查环节多、程序多,光是审批手续就要十多道。
三是稽查操作不够规范。在税务稽查有关制度规定的具体操作上,存在不够规范统一的问题,表现为:一是稽查选案质量不高,针对性、准确性较差。由于受到信息掌握渠道、计算机应用水平等制约,目前选案工作仍停留在浅层次和低水平的范畴,许多税收违法行为,尤其是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还不能被及时发现。二是按照稽查工作规程开展稽查执行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稽查质量。一些检查部门和人员工作浮在面上,态度马虎,检查不深不透,不能深入发掘较深层次的税收违法问题。一些检查人员满足于完成查补收入任务,检查缺乏规范性、工作方法简单,检查次数多,查出问题少。同一企业不同的人查出不同的问题,检查差错率高,工作质量不能保证,部分案件经不起推敲和复查。三是部分案件检查效率低下,人民来信举报查处群众满意度不高。有的案件检查时间长达一、二年,长期积压在手,不能结案。以至造成举报人对办案工作不满,重复举报,重复上访,甚至举报层次越来越高,矛盾越来越激化,增加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压力。尽管有一些客观原因,但也存在主观努力不够的问题。
四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无法满足稽查实践工作发展需要。现行的一些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对查出的一些新问题不能及时定性,往往需要层层请示,影响稽查案件的及时查结。例如,某公司卖给分公司轿车两台,分公司用装修费收据抵顶购车款,视为公司投资。而分公司又作账抵扣了当期应纳增值税款,分公司进项税额是否应做检查调整?又如,某商场以买100元回赠有价证券50元,购物者用该证券在购货时,该商场付给相应货物,但不给开具发票,只作实物出库不计销售。该商场是否是少记收入行为等等。稽查实践中遇到的诸如此类的新问题,由于没有明确的定性文件规定,都直接影响了稽查案件的定性,导致稽查部门无法及时作出响应处理。
五是税收稽查人员注重内查帐册,而忽视外调取证。我们目前增值税的核算,集中围绕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在具体税务稽查中,鉴别纳税人外购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假、是否虚开,已成为税务稽查工作的一大内容。许多税务稽查人员,对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警惕性极高,稍有怀疑就抓住不放,这本无可非议。问题是如何去取得准确无误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因稽查经费、交通工具等制约因素,现在的常规做法是,请有关发票鉴定机关进行鉴别并出具书证或通过发票交叉稽核、网上协查来加以认定。但我们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单中,大量的是石沉大海,即使收到回复,上面也只是笼统地写上一句话“查无此单位”或是“该票非我局发售”等,据此而进行税务行政处理,不仅补税有时还要加以罚款,纳税人叫苦不迭,难以接受。这样的做法也让人值得怀疑。
二、提升税务稽查案件质量的措施
一是抓规范,重程序,增强税收执法意识。首先,认真组织学习《征管法》、《稽查工作规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提问、讨论、培训、测验等形式,加深对税务稽查执法基本规范的理解,从而弄懂弄清税务稽查的一般程序、基本步骤、方法要求和处理权限等,并把上述的执法情况列入稽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落到实处。其次,为指导实际操作,规范执法行为,应设计稽查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实施税务稽查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所要做的工作,以及完成阶段工作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程序等,从而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程序的可操作性,使大家一目了然。再次,完善纳税检查记录底稿,力求通过静态资料来反映税务稽查的执法动态过程。结案前,认真核对所查的事实,由企业法人(负责人)确认并签字盖章,证明税务检查的真实性。结案后,发出征求意见书,请纳税人从执法程序、工作作风、廉政表现等方面反馈稽查人员的工作情况。此外,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要临阵不乱,果断处理,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避免粗暴执法,越权行事。既要维护税法的尊严,又要保护好纳税人的权益。
二是抓实施,重证据,促进依法治税。在检查实施中,严格按照统一取证要求,充分提取有效证据,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数据不准等问题案件一律退查补证,确保证据充分有效,降低举证风险。同时还要选配业务精、好钻研、原则性强的年青同志,把他们充实到稽查队伍中去,为稽查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除采取形式多样的以岗带训、岗位练兵活动外,鼓励自学成才,提高自身政策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提高稽查案件质量,还体现在通过稽查促进企业办税质量的提高上。要把宣传税收政策渗透到稽查工作中的各环节、全过程,以增强企业的政策观念,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核算行为、纳税行为,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稽查人员既当稽查员,又当宣传员,在稽查中做好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把税务检查处理的过程变成税法宣传的过程、政策辅导的过程、企业接受教育的过程,促使企业依法纳税的过程。再一方面,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检查中暴露的各种问题,坚决按规定纠正、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纳税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普及以及税务机关执法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的发展,电算化税务稽查已成当务之急,依赖传统的手工查账稽查检查方式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我们__市地税稽查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就如何改变现有的税务稽查思路和方法,尽快提升稽查质效,适应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变化,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尖刀”作用,做了初步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20__年共对46户实行电算化企业实施稽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计400余万元。
一、实施电算化企业稽查的动因
__市现有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136户,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应用电算化对会计信息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占82%,其中使用用友、金蝶、浪潮软件68户,约占电算化总户数的61%。去年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款6.3亿元,占总收入的81.5%,因此,抓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稽查,也就抓住了组织收入和税源管理工作的“牛鼻子”。
会计电算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推进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另一方面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多挑战。一是稽查线索更为隐蔽。在手工会计记账中,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都以书面形式反映,稽查人员可以通过这些可见的线索检查证、账、表之间所反映的数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但是,在会计电算化中,会计和财务的业务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难以直观地看到其处理过程、修改和删除等痕迹。二是稽查内容更为广泛。会计电算化系统特点决定了稽查内容的变化,增加了对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和控制能力的审查。会计事项由计算机按程序自动进行处理,手工记账的计算错误机会大大减少,但系统应用程序出错或非法篡改也同样出现错误的会计信息。三是稽查技术要求更高。手工会计条件下,稽查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如仍采取常规的稽查方式,就不可能达到稽查目的。
强化对电算化企业的稽查成为外查偷逃、内促征管的必然选择,其中科学管理方式的应用、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打造、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成为重要基础。一是先进管理方式的充分应用。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应用现代管理方式,先后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目标管理以及学习型组织,实现了过程监督与结果控制、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等的有机统一,各项管理步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轨道,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参与意识持续提升,对应用新型管理手段具有很高的认同感。二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锻造。整支队伍知识层次高、知识结构合理,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10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85%,取得会计师、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占30%,10名同志进入了国家、省级人才库,有些同志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多师”于一身,他们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三是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全局人均微机达到24台,内部网络连接达到100m光纤传输,100%干部达到计算机中级操作水平;建成了覆盖内部、联通外部的网络系统,全局95%以上的工作均通过计算机操作、网络运行,网络成为办公、学习、交流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工作手段已经得到了根本性改造,工作运行的规范化程度达到了较高水平。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电算化企业稽查质效
为满足对电算化企业稽查工作要求,形成管理合力,对内部稽查机构、岗位及职能进行适当调整。抽调00名精通企业税收管理、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成立电算化企业稽查组,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稽查方式和标准,对全市实行电算化企业稽查权限上收,直接进行专业化稽查。
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规范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规定,要求凡是采用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一律将正在使用或将要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及有关说明报送备案。同时,对于升级的与原会计软件发生版本变化的会计软件,要求纳税人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提前报送备案。为制定稽查方案、实施稽查,做好查前准备创造条件。二是制定《__市地税局对会计电算化企业实施税务稽查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稽查内容、方式、方法,加强对电算化企业稽查的管理。
细化工作流程。一是调取账目。在调取企业的电算化资料前,告知其征管法规定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相应责任,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保证调取账簿资料能够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定程序。二是数据提取。利用查账助手中的数据采集模块,全面扫描计算机中财务数据,对检索到的财务数据,按照要求,全面、完整的进行提取,便于发现被查单位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情况。三是数据比对。对取得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统计、汇总和查询,并与核心征管数据库数据、财务报表数据等进行比对,将企业使用的科目与软件的标准科目进行调整和对应,确保统计、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四是细查疑点。通过提取的财务数据自动进行智能的分析,对发现的异常自动进行归集汇总。如在对某房地企业成本项目的检查中发现成本变化有异常,利用穿透式查询功能用鼠标直接点击相应成本项目,直接查看到该月成本的具体内容与记账凭证,高效完成查看总账、明细账、电子凭证等财务资料工作,大大减少了稽查人员翻阅、查找、计算等繁杂劳动,可迅速查找出案件的突破口。五是归集问题,生成稽查底稿。利用提取的数据资料建立税务检查资料库,资料库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历年的销售、成本、费用、利润、主要产品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单位利润以及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等详细资料。稽查人员运用按行业、主要收入项目或主要产品分类计算比较,建立各行业历年各主要收入项目或各主要产品的销售利润、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投资利润率等指标体系,作为各行业、各收入项目或主要产品的盈利水平的对照参数标准,便于今后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与企
业原申报数据进行比较,判断其差异的合理性,从而确定其纳税的正确性。如对某机械制造企业的检查中,稽查人员通过“大集中”软件查询系统发现该企业, 20__年销售收入1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申报缴纳,20__年度缴纳税费830余万元。尽管从税款缴纳和税负方面看不出存在明显问题,但利用软件趋势对比及穿透式查询等功能进一步分析企业各项财务指标,发现在存货账面存货与分析推断相差100余万元。检查人员经过进行实地检查,该企业虽然应用了会计电算化进行核算管理,但账务设置混乱,库存商品账不核算,设置的所谓存货账户核算的实际是原材料,并存在隐藏销售数量等问题,最终该企业共计应补缴税款39万元,滞纳金4.04万元,并处以罚款19万元。注重双查结合。针对电算化企业稽查不太完善的基础上,注重以手工稽查和计算机查账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稽查线索和证据,既便于发现问题,又有利于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具体工作中,要求被查单位打印标准式财务报表,同时结合原始凭证,运用传统的稽查技术,分析和核对报表之间的数据逻辑关系,参照同类行业的利润率、成本率、费用率等综合指标进行分析,寻找出稽查方向和突破口。同时,将有关电子数据按传统会计账册形式编织成三栏式简易账户,建立模拟人工会计表格体系,并运用传统顺查、逆差、全查等方法去稽核,寻找疑点,然后运用调查方法和分析方法获取稽查证据。这样虽然工作比较繁琐,但仍不失为是当前条件下开展税务稽查最有效的手段。同时,针对会计电算化企业特点,我们还对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检查:一是数据完整性的检验。注重了数据归集输入错误、故意不按规定数据作出调整等问题。二是凭证顺序号的检验。在财会电算化系统中,业务收入应按其发生的时间自动编号记录,如发现缺号则应查明缺号原因。三是大笔整数业务检验。避免关联企业不实的业务往来,甚至直接虚列费用的办法。
重塑知识结构。会计电算化软件品目繁多,软件形式各异,造成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应付各类电算化软件。为此,我们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大力提高稽查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现有综合征管软件和办公软件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在开展电算化税务稽查前能够进入综合征管软件查询被查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等申报信息、发票信息、税负率信息、会计电算化信息等,掌握被查企业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做好查前分析,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检查过程中,可以利用税务系统的金税信息和银行对账单信息通过资金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报税、滞留发票信息所反映的物流信息进行比对,判断被查业务的真实性和有无账外经营嫌疑,同时能够直接面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熟练进入系统查验程序设置,会熟练使用查账软件,在纳税人授权并设置查询用户的前提下能够进入系统熟练查询;检查后,能够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直接监控稽查执行入库信息,对予逾期拒不执行入库的纳税人,除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外,能够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内开展网上协察工作,并向基层分局发出提示信息,协助执行。同时,还可以运用综合征管软件对被查企业进行查后跟踪,掌握检查前与检查后税负率的增减变化情况,将以查促管和整顿税收秩序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工作质效大幅提升。传统手工操作,既要翻阅企业账簿、记账凭证,又要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费时费力。如分析性复核工作,以前手工操作时,需要人工收集大量数据资料,数据的整理、填列和计算也需要大量时间。而在会计电算化稽查环境中,利用原始电子数据,借助工具软件,原来需要5-7天才能完成的任务,现在只需2-4天。
稽查广度有效拓展。手工查账对一些业务量大的业务,一般采取随机抽样检查的检查方法,检查、核实比例较低,而通过数字化查账助手软件,只需制作一个模型,几秒钟时间,即可把所有的符合条件的凭证筛选出来,从而得到一个详细、具体的结果。例如:要对账簿中的人员工资进行汇总以检查与报表数是否相符,用工资对应的标识进行筛选,所有科目中的工资自动都被筛选出来,准确率达到100%。
如何围绕在“十一项工程”建设中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研究具体问题,谋划今后工作,是我们国税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的结合点。税收两权的监督制约是廉政工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税收执法监察又是“两权监督”的重要手段。多年来,税务部门通过税收执法监察有效地保证了税收法律法规正确运行,有效地促进了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既保障了国家税收收入、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税务干部,将不良倾向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了廉政建设。但是,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模式与现行的税收精细化管理越来越不相应,从而制约了税收执法监察作用的有效发挥。鉴于“两权监督”的内容广泛,目前监督力量不够,监督形式不活,监督效果不明显。我们认为,开展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则是解决问题的较好途径。
传统税收执法监察的弊端
税收执法监察的对象即是税收“两权”,即税收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包括税额核定、停歇业户管理、异常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各个环节;税务行政管理权包括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重大事项的决定、财务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各个环节。可见,税收“两权”涵盖了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基本模式是:每年度由上级税务部门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开展,监察和检查的内容围绕税收“两权”进行设置,每年基本相同。其弊端是:
一是时间过于集中,缺乏灵活性;
二是事权过于集中,缺乏自主性;
三是内容过于集中,缺乏针对性;
此外,由于时间安排紧凑,检查内容繁多,加上当前监察干部人力不足等多种因素,检查的深度和质量难以保证。
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实践
针对传统税收执法监察的弊端,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起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所谓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即是对税收“两权”认为薄弱的环节或某一点开展针对性检查。如在一次省局召开的纪检监察调研座谈会上,据某市局介绍,该局针对停歇业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在抽查的11户当中,竟有8户为假停歇业,该市局以此为突破口,组织人员对全市停歇业户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大量的假停歇业户。近年来,省局也尝试开展了诸如此类的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活动,如20xx年开展的人事纪律检查,20xx年开展的财经纪律检查等,成效都非常明显。我局也曾就纳税评估、废旧物资回收等高风险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效果也很不错。
开展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思考 显而易见,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具有比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更多的优越性:
一是针对性更强。一事一查,或几事一查,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是灵活性更大。不受时间和事件的约束,认为某一环节或某一项工作需要加强和监督的,随时可以组织检查;
三是深入性更高。由于检查的对象单一,可以组织精兵强将深入细致地进行检查,检查效果更好。
可以预见,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将是今后开展税收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目前,专项税收执法监察还正在萌芽和创新阶段,我们认为,要认真地加以完善和规范:
第一,健全组织领导。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活动应在各级党风廉政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各级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涉及多个部门联合行动的由纪检组或分管领导进行协调。
第二,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政策法规监督、干部人事监督、财务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巡视检查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资源,制定与完善信息共享制度、联系会议制度等,及时发现和掌握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好规划,每年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3项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治税,依法管理。
第三,拓展监督渠道。通过“六个融入”,实现“三个贯穿于”,即把“两权监督”融入依法治税之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组织收入;融入科学管理之中,完善岗责体系,健全执法责任制;融入行政管理之中,完善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推行人事、财务、事务公开;融入优化纳税服务之中,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融入信息化建设之中,将“两权监督”逐步纳入系统网络,通过过程控制和标准化管理,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好勤政廉政教育,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
第四,灵活监督形式。一是参与会议,做好事前事中监督。各级监察室主任要列席局长办公会、党组(支部)会;凡讨论有关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缓征等重大税收业务问题的办公会、局务会或小组会等,会议召集部门应通知监察部门,监察部门应派员参加;凡讨论有关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重大事项的决定、财务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问题的办公会、局务会或小组会等,会议 召集部门应通知监察部门,监察部门应派员参加。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做好事后监督。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针对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方面的监督事项,认为有必要时,可从中抽取1—2项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征求群众意见。针对执法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设计调查提纲,开展外部调查和内部调查,调查形式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和网上调查等形式进行。
一、以深化落实管理员制度为重点,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应用平台为主要任务,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1.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平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应用平台,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自动推出、自动记录、自动考核的功能和业务流程固定化、监控预警自动化、绩效考核科学化的目标,有效提高管理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及对税源的监控能力。上半年,在石家庄、秦皇岛、衡水、邯郸4个市推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5个市选择时机推行。
2.有计划地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协同有关处室,总结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有计划地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在稽查、征收人员中试行能级管理。
(二)以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为主要任务,提高户籍管理水平
1.试点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工作。按照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内网、外网都能受理,谁受理谁负责办理的原则,上半年制定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相关办法、进行软件开发,下半年进行联合办证试点。
2.推进工商、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上半年,选择一个市开展工商、国、地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进行登记信息全面比对,查找户籍差异主要原因,总结比对经验。同时,建立工商、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的省级之间交换与共享工作。下半年,在全省开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比对工作,核实三方登记信息,减少漏征漏管。
(三)以矿产品采选业治理规范为主要任务,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1.开展矿产品采选业治理规范工作。年初,在各市分别调研基础上,省局组成3个调研组,对全省矿产品采选业税收管理状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之后,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矿产品采选业税收管理治理规范活动。年底前,向省政府汇报治理规范成果。
2.强化重点税源管理。一是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对特大型企业派驻驻厂组,直接进驻企业进行税源管理。上半年,省局研究制定驻厂组管理办法。二是强化分类管理。协同有关处制定重点行业和税收高风险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3.总结和完善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总局开发的个体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完善个体定额“双公开”(在纳税人经营场所公开定额、征税情况)试点工作。
(四)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为主要任务,提高纳税评估水平
1.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工作制度》,督促各地落实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重视纳税评估征管建议、稽查结果反馈对强化税源管理的促进作用、加强上级与下级、税种管理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征税部门与退税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联动机制的良性互动、顺畅运行。
2.牵头组织修改完善《纳税评估办法》,改进评估方法,规范评估程序,简化评估环节,提高评估效率。积极探索实行分类、分级评估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交流,注重纳税评估人才的培养和评估专业队伍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要求推广总局开发的纳税评估数学模型。
(五)以细化工作标准为主要任务,提高征管工作效率
1.制定税收业务工作标准。上半年,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规律,以流程为导向,对业务事项进行调整、取消或减并,研究制定《税收业务工作标准》,构建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三位一体”的业务工作标准化体系,明晰各项业务的操作内容、权限、方法和流向。
2.协助做好基层机构整合工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整合规范基层机构的意见》(冀国税发〔2007〕243号)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并、规范税务分局(所)的数量和名称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基层机构整合。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的原则,合理确定征、管、查以及基层和机关的人员比例,落实轮岗交流制度,特别是加大办税服务厅人员交流力度,年底前,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普遍交流办税服务厅人员。
(六)以税控收款机试点推行为主要任务,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
1.提请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启动税控收款机推广工作,上半年完成税控收款机的选型招标工作,下半年进行试点推行。
2.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总结和完善农产品收购发票远程监控试点以及定额发票管理试行工作。落实总局《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办法》,下半年,结合税控收款机试点,选择部分市开展有奖发票管理信息系统试点。
二、以建立健全机构机制为重点,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的通知》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细化服务标准。按照《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纳税服务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纳税需求分析,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正当诉求收集和分析处理机制,以纳税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工作。
3。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机制。
4.逐步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
5.落实“两个减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等有关“两个减负”的文件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6.加大办税公开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和我省《办税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按照《办法》规定的内容、形式、流程和时限,进行全面公开。发挥好电子触摸屏的作用,实时更新公开内容,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
(二)总结完善和试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1.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方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行涉税事项“一窗通办”,对办税服务窗口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归并,统一为全职能窗口(发票发售、代开除外),有效解决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量不均衡和纳税人排队的问题,提高办税效率。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同城通办”试点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财税库银联网有关工作。
(三)以门户网站二期建设为主要任务,提升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1.实施门户网站二期建设。按照“大集中、大网络、大平台”的目标,启动“河北国税门户网站”二期建设,年底基本完成“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功能。逐步搭建起“四个平台”:搭建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申报等服务;搭建网上涉税业务办理平台,实现申报纳税、发票认证、涉税申请、涉税查询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力争50%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现网上办理;搭建内网办公应用平台,整合税务机关内部的各种资源和系统,方便内部办公;搭建部门间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国税部门与地税、工商、海关、银行、国库、外汇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
2.实施12366服务热线建设,建立省局集中模式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坐席制度。
3.整合纳税服务资源。拓展网上办税业务和网站功能,实现与12366热线、多元化报税平台、短信服务系统的有效链接。建立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共同应用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咨询问题库。实现纳税服务的资源共享,效率提高,方便快捷。
三、引进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一)拓展管理思路,引进风险管理理念
通过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网络、视频等多种途径,使广大税务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的识别和分析、税收风险评估主要任务和方法、税收风险处理策略以及对税收风险策略的评估等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逐步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一、突出中心,严查细管,国税收入负重前行
上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波击下,受经济增幅放缓,企业效益下降,结构性减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全县税源急剧萎缩,国税收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前6个月,国税收入持续负增长,收入进度严重滞后,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元至6月份,全局共组织国税收入7180万元,占省分计划15420万元的46.56%,同比8298万元净减1118万元,下降13.47%。其中"两税"完成5998万元,占省分任务13830万元的43.37%;企业所得税完成451万元,占年计划920万元的49.02%;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完成669万元,占年计划520万元的128.65%;车购税完成62万元,占年计划150万元的41.33%。
上半年,全县国税收入较省分计划进度掉收3.44个百分点,"三税"较市分计划滞后6.28个百分点。主要是总部贸易经济税收同比减少2145万元,影响进度14.54个百分点。虽然经济、税源双方下滑,但全县国税干部仍坚持依法征税,强化征管,群策群力,共克时艰,向内挖潜,积极组织国税收入,尽力缩短收入差距。若剔除贸易税收减收因素,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入库税收分别同比增收312万元和706万元。
(一)把握抓收要点,强化税源监控。为了提高重点税源监控质量,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我们国税局加大了重点税源监控力度,扩大监控范围,将5万元以上重点企业一并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并通过强化对重点税源监控企业财务及办税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企业信息采集月报表质量和效率,税源控管水平不断提高。各征管单位按照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严格税务登记管理,全面深入地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强化对税源的控管。
(二)夯实抓收基点,强化税种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税种尤其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管理。在增值税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废旧物资免税资格认定以及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等审批规定,注重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时限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35户,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16户。为保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质量,上半年完成了对全县34户达标未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清理认定达标纳税人12户,审批在办13户;结合增值税纳税评估操作系统,开展了农副产品收购、出口退(免)税等4个行业15户(次)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评估。注重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增值税减免登记备案、报批制度,上半年登记备案减免税企业21户,审核审批了三泉水泥综合资源利用资格认定。所得税管理方面,在确保个人利息所得税按期申报入库率达到100%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纳税检查工作,指导纳税人调增利润120万元,调减利润260万元,弥补亏损80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25万元;对全县42户财务核算不健全的所得税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核定税额36万元,入库5.89万元。出口退税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规定,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管理与服务、预防和打击并重。
(三)明确抓收重点,强化税收检查。坚持以查堵漏,以查惩偷,以查促收,认真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上半年,下达稽查工作计划48户,已查结案件36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261.59万元。其中,日常选案稽查36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190万元;完成了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4个行业5户纳税人的专项检查,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8万元;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处罚违法违章行为5户,补缴罚款12800元。同时,积极开展协查、举报案件的查处。上半年,受托协查案件2起,涉案金额19.83万元;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14万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涉税违法分子,整顿和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
二、围绕重点,强筋固本,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县局学习实践活动,召开了全体党员动员大会,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详细的日程安排,按照"规定动作一个不少,结合实际创新载体"的思路,扎扎实实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基层联系点分别开展调研,认真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部分中层干部交流了学习心得。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在分析检查阶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思想状况。认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谈心沟通,共同总结了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梳理分析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局党组成员共同参与了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广泛征求了各支部的修改意见,逐步形成了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并召开干部群众评议大会,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全局158张评议票中"满意"的有154票,"比较满意"的有4票,"不满意"的0票,满意率为100%。
(二)开展学习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我们在坚持"一周一题、一月一课、一季一考"学习制度的同时,组织了"两税条例"及实施细则、重点企业税收调查信息采集、税收信息宣传、科学发展观辅导讲座等专题学习培训6次,培训在职干部500多人次,选派人员外出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30多人次;组织基层分局71人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人员基础测试,组织16人参加了全省稽查业务考试,稽查干部参考率达到了90%以上,有10人业务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总体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统中位居前列。全系统各单位努力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氛围,创新学习形式,拓宽学习阵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诺廉工作会议,全面学习了市局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开展诺廉活动,提高了全员的法制观念和反腐倡廉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符合我县国税系统实际的惩防体系,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加强"两权"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对政策执行、稽查定案、减免退税审批和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对财务经费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尤其是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电话费等开支,严格按制度把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全县国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三、巩固基础,提质增效,税收征管持续加强
我们在全系统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了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抓住基础环节,推进征管工作精细化。一是夯实了征管工作基础。通过落实信息交换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清理,实施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动态跟踪管理,落实以票管税,及时查处发票违章行为,调整税收定额,税源户籍管理全面巩固。通过落实普通发票分类管理,探索消费者监督、税务监管、电子网络监控"三位一体"的发票管理新机制,票证管理深入推进。上半年,各分局通过户籍巡查共查出31户漏管户并全部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系统,从而减少税源流失近7万元;元至6月份调整税负37户次,月调增税额2.4万元;通过核查将32户线下户调整到起征点以上。二是创新了源头控管办法。坚持"抓住大户、管住中户、稳住小户"的原则,根据纳税人所属税种、规模、行业、信用等级等方面的特点,探索落实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行业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如,对摩托车、手机、成品油、药店、汽车修理修配等专项税收,按行业实施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大户由各分局长任主管税收管理员,落实重点税源驻点管理;根据税收规模或纳税人类型、特点,按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对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在抓好户籍管理和建账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应用电子定税管理系统,上半年通过电子定税系统核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843万元,比上年增长10.7%。三是优化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制定了《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实施方案》,以纳税评估为重点,着力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升数据信息采集质量,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回归分析与应用,有效地降低了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和征纳成本。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按季召开工作例会,开展评估结果交流,增强了税源管理联动性。
(二)保障系统应用,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一是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为加强对全系统近300台计算机设备的管理,我们国税局继续推行计算机管理员和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大对计算机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设备的维护维修水平,确保各部门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转。二是保障软件的安全运行。认真做好税源绩效考核管理评价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确保了金税工程、四小票数据上传、电子办税平台等信息系统平稳运行,认真搞好各项重要数据的审核备份和网络防护工作,及时进行操作系统补丁更新和杀毒软件升级,共解决应用软件问题200余次,提高了各系统的运行效率。三是拓展网站的服务功能。对县局的内网版面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布局新颖、内容丰富、界面友好易用的内部办公网站,使网站成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的平台,基层与机关沟通的桥梁。同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网站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门户网站信息、信息审核及网站安全等各项工作,保证了网站运行平稳。
(三)完善基本制度,推进纳税服务优质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在巩固当前的纳税服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按省局提出的"8152"的办税服务厅工作运行模式,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一窗多能"服务模式,着力构建"五个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积极推行了提醒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导税服务、自助服务等多样化服务制度,切实方便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
四、规范执法,优化环境,依法治税扎实推进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深入贯彻《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1-6月份,过错追究20人(次),扣分93分,经济惩戒465元。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减免税、税务稽查等执法行为、程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上半年按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9户(次)。认真执行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涉税文件,对县局年至年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废止文件16份。
(二)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引导舆论环境。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4月1日,我们联合县地税局,在县人民会场举办综艺晚会暨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大力营造税收宣传月活动氛围;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出1个月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在"在线"打出税宣标语,促进社会关注税收、理解税收;举办了"税收伴我一路行"自行车税法宣传活动,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建立"税企沟通QQ群",邀请全县企业老板、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以及个体纳税人参加QQ群,及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回答咨询疑问;与移动公司联合启动"企信通",建立税收政策、服务内容即时以及纳税申报温馨提醒机制,促进税企关系更加紧密、和谐。
(三)落实税收调控措施,改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认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通过加强宣传,抓好政策培训,开展转型后的收入分析测算,做好对纳税人的辅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改革在全县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抵扣、一般纳税人认定、征收率调整政策,全力落实好成品油税费改革措施,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支持"三农"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扩大内需,推动税收与经济良性循环和发展。各业务股室通过深入基层调查,同各分局、企业保持紧密联系,认真分析研究税收征管一线中出现的政策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疑难问题,查热点、解难点、攻焦点,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为准确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强化保障,稳中求活,内部管理效能提升
(一)加强人事党务工作,增强队伍活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年度考核、评选评优、干部考察、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党员纳新转正、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了机构改革调研工作任务,为下一步开展机构改革作好了准备。充分发挥工会休干职能作用,对离退休老干部发放春节慰问金1万多元,对住院病人及时上门看望,对老干活动场地进行了修缮,添置了一批体育用品,体现了组织关怀。大力实施国税文化建设,以节日为载体,自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体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课题。研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发挥国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节作用,构建服务型国税机关,遵循并有效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之规律为和谐社会发展服务,是新经济形势赋予国税的使命。
江苏省通州市国税局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自科学发展观理论提出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坚持边学习、边领会、边实践、边落实,以创新的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刚刚起步,还有很多不足和广阔的提升空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组织了多层次的问卷调查,其中涉及税收服务的几个问题很有代表性。结合党政部门、社会各界以及人大代表等对象的反馈意见,我们认为目前在国税系统内部影响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在做实纳税服务方面。在具体措施上,我们顺应现代税收管理的潮流,建立了3项机制。
一、建立开放式的需求沟通机制
我们从纳税人的需求入手,建立开放式的需求沟通机制,实现纳税服务体系由职能发起型向需求导向型的转变,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服务满意度。
(一)掌握纳税人的真实需求。
20xx年,我们成立了纳税服务需求沟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纳税服务需求沟通应对工作。我们通过国税部门外网平台、内部层级上报、发放各种类型的问卷调查表或调查卡、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沟通渠道,采取分税种、分纳税人类型、分管理区域等多种形式收集纳税人的需求信息,20xx年共收集到4大类19个小类约1800余户次的需求信息。同时,我们通过搭建大企业交流平台,采取税企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收集重点税源户个性化的需求信息近200条。20xx年1月,我们又分别与通州市纪委纠风办、市统计局城调队签订了协议,委托他们按季度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的调查。
(二)对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应对。
收集到纳税人的需求信息后,由需求所涉及的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采用“四位一体”的因素分析法对不同的需求信息进行排序,将其分为优先级、次优级、一般级、较低级和最低级5个层级,从中筛选出合法、合理、可操作应对的信息作为需求要点,定期编制纳税服务动态和纳税人需求调研报告,供纳税服务需求沟通领导小组参考。在具体应对时,我们根据需求的实际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办法:本级税务部门可以解决的,成立专门的项目化应对小组负责应对;本级税务部门难以解决的,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跟踪解决。
(三)需求信息的反馈和评估。
需求应对结束后,我们及时将应对措施和结果向纳税人进行反馈:对在大企业交流平台上收集到的个性化需求信息,因为反馈对象单一,我们逐户进行反馈;对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到的信息,因为涉及人数众多,我们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公告反馈。同时,我们还组成专家组对需求应对的整个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意见,确保持续改进。
二、建立规范化的应对运行机制
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中,我们突出服务重点,将从需求沟通机制中收集到的信息分为轻重缓急,实行差别化服务。自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成立了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窗口职能整合、税法宣传咨询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4个项目化应对小组,依照应对层级和纳税人的具体需求要素,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需求应对工作。
(一)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的优质管理和服务。
项目建设是通州市近两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重点企业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20xx年初,我们的项目服务小组制定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税源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布置此项工作。我们主要的服务对象包括:南通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产业储备项目,南通市和通州市政府确定公布的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上市公司以及拟上市公司等,其中局长挂钩服务市政府重大项目完工工程和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企业。其他项目和企业也实行项目负责制,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
20xx年8月7日,我们举行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服务签约仪式,主动与重点企业(项目)和地方党委、政府代表签订了服务责任状,郑重地向社会推出了5项服务承诺:一是在办税服务厅为重大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全程陪同、协助办理,开展“直通车”式服务。二是依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分析企业项目的优势、劣势,开展前期税源预测和税收贡献度纳税评估服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实行一员一户的税收指导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与企业联系,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全程跟踪服务,根据税收服务需求调整服务方式和内容,及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四是根据重大项目的实际情况,向企业宣传辅导拟开工项目、已开工项目、开工在建项目、建设完成项目等建设环节相关的税收政策和 优惠政策。五是对重大项目的涉税审批申请、本级审批的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涉税审批申请不属于本级权限的,应迅速上报,协调处理,加速办结。
为了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我们建立了《纳税服务建议书》、《税收存量预期评估报告》、《服务承诺落实评价报告》“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截至20xx年3月底,已完成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服务对象的调研共271户次,其中已完成重大项目调研服务103户,重点企业调研服务168户;向调研服务对象出具税收调研服务建议书237份,其中向重大项目服务对象出具61份,向重点企业服务对象出具176份。
(二)整合窗口职能,优化征管服务运行机制。
为了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20xx年4月,我局成立了窗口职能整合项目化应对小组,将城区中心办税服务厅内原来按业务类型分设的申报、发票、综合3个专业窗口,统一整合为可以受理多项办税业务的全职能综合服务窗口。在业务流程上,我们根据“综合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单”的理念,对纳税人依申请涉及的11大类共121个办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受理的业务统一归并到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在具体操作中,做到4个“一律”:一是将所有依法申请的涉税事项统一调整到办税服务厅受理,一律不得再由责任区管理员违规受理。二是在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资料时,对上级局已经明确规定取消或减少的涉税资料一律不得再要求纳税人报送。三是统一受理的纸质资料通过内部传递机制在各职能部门间流转,一律不得让纳税人拿着纸质资料在各职能部门中传递签批。四是根据征管软件中工作流程的时间限制和对外的服务承诺,给每一项涉税事项设定办结期限,一律不得超期办结。
20xx年,经过充分论证和周密安排,我们又将窗口整合延伸到农村。真正实现了纳税业务全城通办,方便了纳税人。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们实现了“小窗口、大服务”的整合目标,初步建立起无差别化的、共享式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的多项涉税事项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结,减少了多头跑、重复跑的次数,节约了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
(三)税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服务。
近年来,我们根据社会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宣传、咨询和辅导体系,实现对纳税人办税全过程的覆盖式服务。组织咨询服务专家团队,重点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增强咨询答复的权威性、准确性。
自20xx年起,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收政策,我们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同时,我们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改进宣传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的宣传和培训。我们主动上门为金飞达、东源电器、综艺股份、大富豪啤酒、韩通船舶等上市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服务,指导企业依法纳税,辅导企业正确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为了加强政策调研,完善协税护税网络,我们将税收政策调整的信息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让其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能有效应对。我们深入企业单位,认真调查研究税源情况,切实掌握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正确分析税收收入的总体趋势,积极争取政府对税收服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发挥社会化办税的整体联动效应。20xx年,我们共编辑7期《经济税收分析》专刊,大部分被市政府《要情通报》选用,为政府部门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0xx年,我们结合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好职工教育培训费用的列支政策,鼓励企业在限、停产期间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延缓和减少对职工的裁减。积极兑现落实促进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出口退税的政策功能:对新办和小型出口企业退税,由按年办理改为按月办理;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外贸出口企业采取先退税后核销的特殊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对企业出口信息退税申报进行预警提醒服务,防止企业因超期申报补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金库联网,运用电子化手段实行无纸化办理退库,同时简化退税程序、加快退税进度,缓解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
20xx年,我们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增值税转型的发展机遇,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充分运用所得税预缴政策,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开发项目位于通州境内,预计计税毛利率下限从10%下降到5%,限价房和危改房下限下降到3%。大力支持船舶企业等有竞争力的产品出口,在明德重工等企业实行出口船舶按照工程进度采取先退税再结算的办法。实行税务稽查回访制度,对a类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进行检查。此外,国税部门提供的培训辅导、税务登记工本费、涉税资料等全部费用从4月1日起开始零收费。
三、建立多层次的服务评价机制
服务评价机制是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的综合评价。我们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为中心,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征求纳税人的意见,通过开展多层次的纳税服务评价活动,及时掌握纳税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为了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即消费型增值税,然而在运行过程中现行增值税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征收范围过于狭窄,税率设计不合理,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等方面。对于其凸显问题的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所提出的对策将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一、增值税基本概念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根据商品的增加价值部分课征的税,在我国理论上增值额从微观上看,相当于一个企业的净产值,从宏观上相当于全社会创造的国民收入。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的特点,这一特点使纳税人税负相对公平,促进了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社会化大生产。增值税具有有效消除重叠征税、保持税收中性、收入稳定等特点。增值税从产生至今,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将其作为本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的基本类型包括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
二、现行增值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增值税征收范围狭窄,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它将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业及其他服务业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
(二)现行增值税率设置不尽合理,有失公平原则。三档差别税率,影响税负公平基础。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对企业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增值额按一定税率课征的税收。现行三档差别税率,17%作为基本税率,13%的低税率适用于资源开采和农业等国家支持产业,0税率用于鼓励出口贸易。税率设置存在的较大差距,差别税率作用于增值税链条,进一步影响税负公平。
(三)增值税主体税种地位受到威胁,减免税优惠过多过乱。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税种之一,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是国家建设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明显下降。特别是现阶段,减免税项目过多过乱,既有直接免税,也有“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优惠。特别是免税项目过多,税务机关难以监管。一些免税企业,一方面无偿享受“最惠国待遇”;另一方面却钻政策的空子,大肆隐瞒销售收入,即使税务机关发现了,也只能做罚款处理。
(四)进项抵扣凭证不合理,税款抵扣不实。首先,进项抵扣凭证不合理。现行增值税法规定有3种合法扣税凭证可作为当期进项抵扣的依据,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然而,在税收实践中,由于税法本身的不严密性,使扣税凭证对抵扣税款产生了诸多影响;其次,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购进扣税法,在抵扣方面存在着少扣和多扣两种现象并存的状况,税款抵扣不实。
(五)增值税日常管理暴露的问题
1、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利用经营形式的变化,搞增值额体外循环,企业通过转让价格偷税避税,形成大量增值税零负申报。
2、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我国增值税管理信息化程度不一,虽然基层基本达到每人一机(计算机),增值税从登记、认定、申报、抵扣、稽核到查处等各环节都实现了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初步实现了增值税人机共管,但基层既懂管理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加之现行的各项考核监控系统的密集推出,系统没有很好整合,一些干部为了减少失误和责任追究,能不操作系统尽量少操作,从而造成现代化滞后。
3、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配比例不尽理。现行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为75∶25,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改革增值税税制的措施
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无论对微观经济主体还是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增值税税制,要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充分体现“中性”原则,尽量减少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公平税负,为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要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以利于实现对增值税的规范化管理。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基本构想:在兼顾公平、效率两大税收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增值税环环抵扣、节节征收的整体链条特征,简并税率,规范抵扣,完善增值税链条,达到公平税负、提高税收效率的目标。
(一)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完善税收链条机制,均衡产业发展。增值税征税范围越广,税款征收链条就越紧,就越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解决混合销售不清、兼营等问题,并且降低征税成本,有利于强化税源的控制。然而,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来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税负变动较大,以及对分税制后作为地方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影响较大,因此结合我国当前财政实际,适宜采取分阶段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二)适当调整增值税税率,进而达到公平合理。按照增值税改革实际,考虑到现行增值税税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增值税税率调整应遵循调控经济、体现“宽税基、低税率”、便利征管、公平负担的原则。(1)调整增值税税率模式,实行一档税率17%;(2)完善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单一征收率;(3)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以增值税免征额政策取代起征点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应该遵循增值税中性特征,确保符合增值税“环环相扣”的特点,充分发挥增值税收入功能,最大限度降低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乱对经济的扭曲。(1)优化退税方式,以“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优惠方式为主,尽量减少直接减免项目;(2)要及时清理和废止各种过渡优惠政策,对过渡性优惠政策一律到期结束,使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对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逐步将减免税产品控制在极少数最终的消费品上;(3)调整、完善现行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方面全额免征初级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考虑三农问题,且鉴于农产品销售价格不高、自然损耗较大、增值较小实际,建议对单纯从事初级农产品购销业务的纳税人,视同自产自销农产品,给予免税照顾;另一方面改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征税政策。
(四)规范抵扣政策,完善抵扣链条。在增值税环环抵扣、节节征收的整体链条特征下,纳税人购进货物少抵扣的每一项进项税额,都会成为本身多负担的增值税税额,所以规范抵扣是纳税人公平税负的关键。(1)销售免税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免税应仅限于对本企业货物本环节增值税免征,不应影响免税货物流转方向,更不能使税负向后一个环节转嫁;(2)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凭票抵扣政策,取消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和运输货票按7%抵扣政策规定。
(五)强化增值税日常管理。(1)进一步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和税源管理。坚持标准,从严审核,严格界定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避免大量财务管理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混进一般纳税人队伍,给增值税管理特别是发票管理带来大的冲击。同时,严格对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商贸企业的认定管理,尽量减少税源管理风险。加强税源日常监控分析,强化零税负、低税负纳税人的风险评估,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2)加快增值税信息化建设步伐,借鉴现代管理科学的信息论原理,大力推行计算机在增值税管理领域的应用,建立完备的征管运行信息网络,争取早日实现与银行、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加强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斌.初级农产品增值税问题调研报告[J].税务研究,2009.12.
[2]王连清.中国新税制[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