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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人事监管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淘汰机制不健全
对于人才的使用和评价,绩效考核是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引入竞争机制的重要方式。目前,不少高校考核内容比较含糊、笼统,没有针对性。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考核中存在着“吃大锅饭”的问题。考核主管者往往碍于人情,应付了事,考核变成了填表签字工作,不能真正考评出绩效高低,在评奖、评优方面存在轮流坐庄现象。在考核中,往往过于关注短期成果,忽视了长期或过程的绩效,容易诱导急功近利的思想。
构建和谐高校必须改革高校人事管理
1.高校管理者的素质有待提高
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管理者的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者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有的高校对管理者也存在某种误解,认为高校文化素质主要是高校教师的事,因此不重视提高管理层的整体文化素质。另一方面,当前高校高层管理者的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高校管理者对于高校人事管理缺乏充分的研究和深入的思考,对学校传统的操作方法非常熟悉,但却缺乏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不了解世界高校的管理水平的新发展和新模式,墨守成规,看不到高校人事管理中的落后与不足,缺乏调整和优化人事管理的决心和有效措施,这是造成当前高校管理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
2.用人制度僵化,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受到国家人事体制改革的影响和制约,目前高校的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依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专业技术职务和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终身制”,职称评定上的论资排辈、干部能上不能下等现象在大部分高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背景的支持,各地高校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普遍具有制度上的不彻底性。这些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师和优秀人才积极性的发挥。同时,由于缺乏竞争的压力和动力,使得许多人没有危机感,形成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的懒惰思想,抑制了教职工的开拓创新精神,严重影响了教职工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从而影响了高校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整体质量。
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对策
1.牢固树立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理念
从“人事部(处)”到“人力资源部”,从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调换。高校要积极顺应管理理念的变革和发展趋势,树立“人才是第一位”的观念,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变以事为中心为以人为中心,变“被动反应型”的操作型管理为“主动开发型”的策略式管理,变孤立的静态管理为全过程的动态管理。高校人事管理者要牢固树立起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理念,把单纯的“人事”管理转变成“人才资源管理”,以“以人为本”的思想和人才开发的观念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真正树立以人为本、人是第一生产力的主体、人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
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首先要保持学校内部骨干教师相对稳定,切实改善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和后备人才的教学、科研条件、住房和生活待遇等,使之赶上或接近同级同类学校水平,并激励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进入骨干教师队伍。其次是从社会其他部门引进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充实师资队伍。当然,引进人才一定要把好进口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学历层次较高的人员,这样可缩短适应周期,尽快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独当一面,挑起大梁,同时也提高了教师的整体素质。再者是注重培养。对人才既要使用,也要让他们有更多学习、进修的机会,使他们知识不断更新和积累,跟上时代潮流,跟上科研前沿,甚至在某些领域处于前沿领地,成为领头雁。
3.努力提高高校人事管理者的自身素质
加强理论学习,重视调查研究,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著名管理学专家哈罗德•孔茨认为:没有高级管理人员迅速、灵活、不墨守成规并有条件的管理,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管理。人类社会是充满人性情感的社会,人事工作更是充满人性情感的工作,因此现代人事管理人员要培养自己开朗、稳重、细心的性格。对人要有爱心,善解人意,学会用情感协调和处理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各种矛盾。要提高学历和职称层次,不断掌握新技术和获取开发利用信息与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人事管理的办公自动化。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愈加突出,但是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研究却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不相匹配。本文讨论了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种类并分析了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存在问题。本文还就完善配套法规、提升建管机构独立性、强化监管体系统筹等方面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提出了相应措施。
关键词: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作者:李亚慧1 刘一鸣2 李瑞峰3(1.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 2.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3.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一、人力资源市场概述
(一)人力资源市场。
传统的劳动力市场,是体现经济运行规律,按照市场机制来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从而实现劳动力合理配置的场合。在传统的劳动力市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务市场中,主要是体力劳动者从中寻找职业机会。发展到现在,不少城市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低端劳动力也从中寻找职业。
而人力资源市场,在狭义上讲,是将劳动力看做一种商品来进行买卖和交换的地点;在广义上说,是劳动力交换场所、机制和关系的综合概念,是劳动力拥有者出卖劳动力和劳动力需求者以物质交换为手段得到劳动力,并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场所。除此之外,人力资源市场还要履行调控监管、公共服务和市场配置服务的职能,囊括了劳动者从求职、就业、培训、退休到用人单位招聘、福利待遇、劳动安全的全过程,并且还涉及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以及劳动关系调节、社会保障、劳动立法等诸多方面。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传统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维度是简单的,因此监管也是简单的。而人力资源市场涵盖内容复杂,考虑维度较多,在监管上也是复杂的,需要下力气去做的。
(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
与人力资源市场相一致,其中的监管同样存在狭义以及广义层面上的解释。狭义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是指对参与劳动力交换过程双方以及发生劳动力交换地点的监管。包括了对劳动力资质条件求职结果等、用人单位招聘资质、用工环境等和交换场所日常事务及安全等的微观层次的监管。而广义上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则是涵盖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进入到劳动力市场到退出劳动力市场所有行为,以及劳动关系调解、立法、跨区域人才流动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和管理。并且侧重于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人力资源市场是广义上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目标。本篇论文讨论的主要是几点:首先是在整体层面上监管的主体涵盖了政府以及非政府方面,其次就是在微观层面之上监管部门具体的职能以及目标针对,最后就是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的覆盖性所决定的监管需要囊括到的一系列因素。
二、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形成了人力资源市场,因此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形成的。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在这一阶段中,我国的人力资源市场仍然是以劳动力市场为主,对其的监管主要是侧重于日常的一些事务性的监管过程中,履行监管义务的主要是劳动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每年定时定点的到劳动力市场上巡视并负责调节劳资纠纷等问题。
第二阶段是2001年至今,政府的角色从办市场向管市场转变,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政府改革措施,客观上促进了现代人力资源市场的行程和完善,促进了人力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行程。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从日常的事务性监管,朝向劳资矛盾调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法律的调研而制定等宏观层面进行。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了主要责任。责任主体的提升,使得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地位、程度和范围有了较大改善,在客观上讲,一个成熟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已初具雏形。
(一)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能。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现阶段我国对于国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主要监管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其在日常的监管之中基本是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来进行行政层面上的决策、执法以及监管的一系列职能。在这之中涵盖到了几项内容。首先需要对于进入市场的准入标准进行监管,包含了对于用人单位、第三方机构以及劳动人员的资质审核;其次就是针对招聘以及第三方中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然后是对于一系列合同行为进行监管;另外就是对于劳务用工的整体过程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此外还需要负责劳务纠纷的相关协调以及仲裁;最后就是需要进行案件监察督办。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这一部门是国务院方面对于市场进行具体监管以及执法的下属部门,其肩负的职能就包含了这几项:对于市场的主体方进行资格审查以及信息登记;对于不具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和处理;督促劳务中介各个机构依法运营;对于市场之中一系列交易进行监管;对于相关部门的资质进行定期的审查以及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打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部门监管职责。在前文之中提到的两项机构以外,还有一系列部门也肩负着监管人力资源市场的职能。举例来说物价部门就需要针对第三方中介的各个机构的一系列收费行为以及具体标准进行审查管理;安监局需要监管劳动人员的职业以及个人健康安全是否得到保障;公安系统需要监管劳动人员在不同地区的相关事项,并进行治安维护以及犯罪打击。
(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内容。
1.监管市场准入资质。政府相关部门针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准入资质监管,主要就是对于相关的各个主体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确定准入或者是禁入。这项监管有着两个方面的目标。首先就是在经济视角之下,对于市场之中的供给以及需求进行一种有机的均衡调节并确保资源进行配置的效率。另外就是为了确保公共群体的利益。这一监管主要涵盖的内容就是针对第三方劳务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交易所在场所的相关许可、企业是否具备招聘许可以及劳动人员是否具有进入人力市场的资质。
2.监管日常运营行为。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主要受到监管的运营行为有三项。首先就是对于市场之中任一主体为了自身利益通过不当手段进行竞争,导致了其他主体方应有利益受损,打乱了市场运行的行为;其次就是任一方面给出的产品或者是某项服务造成了消费者合法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最后就是对于公共层面的利益以及安全造成了损害的行为。针对这一系列人力资源市场之中进行的一系列运营行为进行的监管工作是由数个部门来共同完成的。
3.监管劳务用工整体过程。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劳务用工整体过程的监管涵义就是针对用人单位在于劳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是否遵循先关法规政策、劳动人员职业以及个人安全权益是否得到保证进行监管,如果在这之中发现违反法规的相关行为与需要进行惩处的一种监管行为。这种监管职责现阶段石油劳保监察局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督察局两家机构负责。前者主要负责的内容就是:对于劳务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并监督用人单位做到落实;对于用人单位法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受理一系列劳务相关的举报投诉;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后者的主要职责内容就是:对于安全生产相关的一系列法规政策进行规划制定,同时督促相关方面做到准确落实;对于相关一系列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审查以及指导;对于一些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方面进行依法处理。
(三)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手段。
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针对进入准许标准的监管主要是分成两个类别。首先就是事前监管,举例来说要针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资助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特定类别的机构作出限制;对于交易承载媒介属于无形物质的相关标准进行规定等。另外就是时候的审查,距离来说要对于已经进入的各个机构进行定期的再次审查;对于没有取得许可也未作登记的组织以及个人进行依法处理等。在这种监管行为之中,使用的各项手段就集中在:行政层面的准许以及登记、进入市场前的批准、定期的审查监督、对于各项标准进行设定、对于资质进行评估分级、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必要的强制性措施以及依法进行的行政惩处等。
三、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问题
(一)配套法规不健全。
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为了能够充分有效的确保劳动人员的切身利益能够得到依法实现,配套的监管法规体系的建设完善无疑是具有极为重要的关键性意义的。在这一配套的法规制度之中一系列的条例规制是能够确保劳动人员相关的一系列权益能够最终实现的关键保证。然而现阶段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之中,对于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建设十分的不健全,这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监管体系配套的法规之中处于确保劳务关系具有足够稳定性的目的,会出现一系列解雇保护相关的条目,尽管现阶段在相关劳务法规之中对于用人单位在解雇之中所涉及的事由做出了禁止,但还不够全面。举例来说,很多会引发用人单位针对劳务人员出现憎恨情绪并加以报复而出现的一系列事由就没有涵盖其中,劳动人员对于用人单位一系列违法的命令不作出执行、对其违反法规的事项进行投诉举报、参加到与用人单位利益出现冲突的其他组织之中等等,均会造成这种报复性的解雇行为。
其次就是针对劳动报酬结算方面的法规不完善。现阶段监管体系的配套法规之中规定了针对全日制的劳动人员,用人单位需要以月为单位及时进行劳务报酬结算;针对非全日制工作性质的劳动人员,进行报酬结算的单次周期也需要控制在15天之内。然而在实际情况之中,劳动人员报酬结算普遍出现的现象就是要等到次月劳动人员才可以收到前一个月的报酬结算,用人单位也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进行拖延。这样的现象进而导致了劳动人员难以及时有效地取得自身应有的劳务报酬,是一种对于劳动人员报酬获取权以及辞职自由权的侵害。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相配套实行的法规体制之中存在不健全这一弊端是受到多项因素影响造成的,在这之中,最为本质的因素就在于法规制定过程之中,更多的是将关注点放在了用人单位方面所拥有的运营自由以及用人自主的相关权益的确保这种立法考量实际上是受到国内现在所处的经济环境所影响的。在当下国内最为主要的企业群体就是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这类型的企业在运营过程之中会受到众多因素的阻碍局限,如果在用人以及劳务报酬方面限制过量很可能会加重其负担,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这种考虑应该是适度的,过分的关注于此,却忽视了劳动人员的个体权益,无疑就会造成法规体制的不均衡、不健全,阻碍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建设完善。
(二)监管机构缺少足够的独立性。
现阶段国内的人力资源市场之中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进行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社保政策的管理以及制定,承担着不断优化完善公共就业的相关服务体制、改善劳动收入分配体制以及对于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管的一系列职责。因此这一部门就同时兼顾了政策的宏观层面之上的规划制定,以及市场整体的监管职责,他自身行政以及监管相互融合的特性下的结构形式是极具代表性的。然而受到这一结构形式的影响,哪怕于部门之内进行独立的一个监管机构的设置,也会因为层级关系的层层局限,而导致其应有的独立性消失。监管机构也许就会因为过度的关注与宏观角度的利益权衡却忽略了在微观角度之上监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公正性;监管机构内部的一系列人事任免以及机构运营的经费因为受到行政层级的领导以及整体预算的限制,也会大大影响到部门的独立性。
(三)监管体系配套机制不健全。
对于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一系列监管工作,覆盖到的范围极广、工作链非常的长,如果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来进行所有任务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工作需要由数个部门一起进行,将各自优势相互融合互补,达到相互的工作职员以及权责制衡。现阶段国内针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监管工作是一种分权的模式,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主管部门所具备的上述监管职能和剩余的各个部门所具备的市场监管职能相互之间是分离开的。
这样的监管机制之下,就会出现监管职能难以做到统一领导,整体统筹协调上存在不协调不健全的情况。这样就会进一步造成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之中存在有盲区以及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误后对于责任相互推诿等等问题。举例来说,人力资源市场相关的监管工作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劳动保护以及职业健康。近些年来各式各样的新型行业不断出现,很多对于劳动人员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潜在危害不断凸显,在劳动保护的监管上需要开展更多新的内容,然而监管机构却并没能够对此投入足够的关注。这样的现象在反映出了当下时兴的劳动保护监管机制不能够匹配时代进步下的新的需求的同时,也一样反映出了监管工作的不力。而这一现象的产生因素最主要的就在于监管体系之中的职能分割问题,难以站在人力资源的全局化角度之上,结合社会整体发展以及新型职业的产生具体情况,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一系列监管工作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
四、建设完善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配套法规体制。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能够有效建设并充分完善就需要一个健全的完善的配套法规体制作为保障。对于配套法规体制的完善优化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
首先就是在现在实行的法规制度整体结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进行相关专项的具有问题针对性的细分法规以及制度的规划制定以及实施,对于人力资源整体监管、第三方劳务派遣、部分非正规就业行为、就业过程中各项歧视、一系列职业培训等部门进行专门的法规制定以及落实。
此外就是针对社会发展过程之中不断出现的新的情况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新的配套法规的规划制定,对于现有的法规内容进行科学有效的内容增加或者条例调整,做到与实际的人力资源市场诉求相吻合匹配。
(二)提升监管机构独立性。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完善需要监管机构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才能够最终实现,在这方面国外的发达国家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但综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因为正处于一种制度转轨的阶段之内,缺少足够的市场竞争性,也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进行制衡,所以对于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是不能够直接借鉴的。我国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具体集中在两点。
首先就是要建设起一个由行政主管部门所下属管理的具有足够独立性的监管机构,在内部设立的各个监管机构与要做到与其监管目标所属组织相互的独立分离。要着手规划制定一个有效科学的机制来充分保证监管机构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来进行职权行使,保证监管机构在行政层面之上不会受到干预,尤其要确保监管机构之中能够拥有对于人事以及经费两方面的独立性。
另外就是由国务院来进行管辖的负责监管体系之中各职能之间相互统筹协调工作的机构组织,对于不同部门之间针对人力资源市场所具备的监管职能进行有机的协调统筹,这一机构同样需要在结构形式、人事任免以及运营经费方面具有足够的独立性。
(三)强化监管体系统筹力。
目前还需要着重进行的一项工作就是在维持现有的机构结构的基础之上,对于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监管体系的各项职能进行统一化的管理。首先就要不断推进法治进程,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主管部门针对市场监管所具有的统筹协调管理的职权进行充分明确,并设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协同机制。另外就是针对必须通过数个部门来一同进行管理以及执法的一系列监管职能,在法治程序的规定之下,对于其具体的分工进行科学有效、清晰明确的确定,将共同监管的职能结构整理明确。此外针对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劳动人员切身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进行的监管,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进行完善。
(四)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全球范围之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市场调节以及政府监管这两项市场监管手段都不可避免地有着不同程度的局限性,所以在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过程之中,非常必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社会监管机制来进行补充。社会监管机制之中的主体方涵盖了不同行业之中的而自律性组织、各种形式的媒体、社会群众以及各项社会机构。社会监管机制尽管并不能够拥有政府监管机制所具备的法治强制性以及权威力,仍然能够通过其群体繁多、覆盖广阔的特性,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最为真实有效以及及时的反应,能够充分填充市场调节以及政府监管工作之中的漏洞部分。
社会监管机制的建设以及进一步的深化发展主要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需要对于政府的职能做出进一步的变更,将政府手中掌握的一部分行业管理的相关权力进行下放,进而帮助行业之中的各个自律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帮助行业自律这一制度的最终形成。另外就是需要建设完善社会监管所需要的整体制度环境,将社会监管所需要的各项渠道进行有效疏通,建设发展社会监管的信息交流平台,科学合理的设计社会监管整体程序。
(五)加强行业协会作用。
西方发达人力资源市场国家的监管体系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监管部门是来自于非政府方的行业协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中,行业协会可以协调会员单位展开就业服务和培养行业自律。因此,我国应当加强行业社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中的地位。现阶段我国行业协会多数在于提出行业标准和举办一些行业比赛之类的工作,较少参与到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中来,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是存在弊端的。
五、结论
国内现在实行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不可否认的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政经体制的深化改革、经济环境秩序的维护等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程度之上的贡献,然而这一体系整体来说仍然属于一种初始状态,完善性不足,体系之中有着种种弊端,阻碍了进一步的深化发展。本篇文章对于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以及完善做出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对于现阶段实行的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结构、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分析,并针对监管体系现阶段存有的一系列问题应该如何改进完善提供了建议对策,以期能够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最终建设完善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司书轩:《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云南大学2015年学位论文。
[2]毕小军:《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及策略研究》,沈阳大学2015年学位论文。
[3]来有为、袁东明:《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状况、问题及政策建议》,载于《生产力研究》2014年第2期,第89~93页。
对于其中有什么“黑幕”,土生阿耿无从知晓,现在也懒得去关心。我还是先根据有关报道梳理一下正方和反方的辩论意见,然后给出我的一些文艺法感怀。
正方(影片方)声称,之所以选择突然退出大学生电影节南京开幕现场,是因为“我们无法满足(南京)本届大学生电影节组委会必须某大明星参加开幕活动的要求。我们对本届大学生电影节重点强调的大学生文化品位的观点无法认同。”“开幕电影不是追星族的晚会,我们的电影在北京大学没有明星的情况下,2100人的百年讲堂扌橄贝笱ё痈粗氐缬暗闹魈澹獗臼俏颐遣渭颖窘齑笱缬敖诘淖畛趵碛伞6窘齑笱缬敖谀暇槲岬墓ぷ魅梦颐巧罡惺颐蔷醯谜馐嵌缘缬耙帐醯牟蛔鹬亍N颐且卜⑾终馄涫凳亲槲崮掣鋈说钠肺焕从跋煺龌疃姆较颉!?反方(组委会方)的辩护意见是:“本来开幕首映式放《青春爱人事件》,北京的组委会原来安排导演颢然和演员周靓、郭涛来南京。投资方提出三人坐飞机,我们的经费有限,来回机票要7000多元,就希望他们改坐火车软卧。投资方说颢然坐软卧可以,两位女演员不行,我不知道这两位女主演都是什么大腕?”“他们说北大放映没带明星,其实他带了王思懿。东大对文化素质教育相当重视,这也是我们要承办此次电影节的主要原因。《青春》在北大放映时还是售票的,而我们都是赠票,就是希望吸引更多的大学生。”
要是用一句话概括双方的意见,那就是:正方宣布退出的原因是“难以满足”反方的要求;反方辩称的主要理由也是“难以满足”正方的要求。看来,是由于正方和反方都难以互相满足,才出现了第12届大学生电影节上的尴尬的一幕。
可是,双方“难以满足”的到底是什么要求呢?表面看来双方都抛出去了一大堆的说辞,但说到底,片方的意思就是:电影《青春爱人事件》的导演(编剧)和主演前往南京必须要乘坐飞机,可谓“白日放歌须纵酒”;组委会的意思就是:假如主演不能亲临现场,何谈吸引领导和观众?可谓“青春作伴好还乡”!这种“须纵酒”的意识其实就是“大腕情结”;“青春做伴”的意识其实就是“明星排场”。真正“难以满足”的,不是别的,正是文艺领域流行的“大腕情结”和“明星排场”!
文艺领域一旦被“大腕情结”与“明星排场”充斥,就会闹出不少笑话。电影《青春爱人事件》投资方北京磐石天地影视文化发展公司与第12届大学生电影节南京组委会的风波,就是“大腕情结”与“明星排场”闹出来的一场不大不小的笑话。尽管它气伤了片方和组委会,但却使无数旁观者笑掉了不知多少颗大牙。土生阿耿的大牙多次被文艺圈内的骚事笑掉,掉了又镶,镶了又掉,上次被电视节目“狼狗咬美女”〔注〕笑掉之后刚刚镶好,这不,没过几天又被笑掉!试想:那些大腕们也真会耍,火车软卧不屑一坐,非要坐航空器不可;组委会也真会找卖点,明星们不来,领导就不出席。呜呼哀哉!
“大腕情结”与“明星排场”之所以难以满足,并由此殃及电影节受益群体的观赏利益,从法治的角度观察,就是因为文艺立法不完善,尤其是文艺法律责任方面尚无科学的理论支持。文艺法是调整文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文艺关系产生于文艺行为,文艺行为包括基本文艺行为和非基本文艺行为,前者如文艺创作行为、文艺演出行为、文艺传播行为和文艺管理行为等,后者如文艺委托行为、文艺投资行为、文艺中介行为和文艺诉讼行为等。文艺行为主要由文艺主体(包括艺人)之作为而生。文艺主体的文艺理念在文艺行为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案中的电影节中的电影展映属于文艺传播行为之一种表现形式,南京组委会在电影节开幕式中放映电影《青春爱人事件》,从文艺法上说,组委会和片方在发生文艺传播行为,双方构成文艺传播关系。文艺传播行为不同于文艺管理行为,前者形成的文艺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文艺关系,后者形成的文艺关系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文艺关系。这就要求组委会和片方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以平等理念创设文艺行为,建立文艺关系。平等理念指导下的文艺关系不允许“特权”的存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和大小优劣之别。就片方派出的导演和主演来说,仅仅是片方在文艺传播行为中的一个具体文艺参加人,而不是文艺关系主要当事人。此具体文艺参加人尽管是导演和主演,在文艺欣赏者眼中往往被称为“大腕”,但仍然应当遵循平等理念,前往南京参加电影节乘坐的具体交通方式可以由双方平等协商,没有硬性规定非要乘坐最高档次之交通工具,更没有铁杆规则允许这些“大腕”可以因不能乘坐飞机就可以罢场。认为自己是“大腕”,要像邀请古代帝王那样乘坐“官轿”,孔雀屏开,天子设琼林之宴;玉璃扇展,群臣赴金殿之筵,简直是一种不知天高地厚之“耍腕行为”。在组委会之意识流里,必须有明星在场,领导才能出席,这是一种“明星排场”在作祟。作为文艺传播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其主要传播义务就是要依约放映电影《青春爱人事件》,也是片方赋予的传播权利,至于“明星”是否到场,本应不影响影片放映义务之履行,但过分膨胀的“明星排场”还是冲昏了组委会组织者的头脑,个别领导很可能就把自己放置于“明星”之阶位,是否出席电影节要取决于“明星”是否在场,全然不顾文艺传播行为本身之意义。一方有超浓度的“大腕情结”,一方要讲究不俗气的“明星排场”,而双方又互相不能满足对方的这些“高雅要求”,于是,一场“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壮观场面从天而降。
也许真如片方所说,突然宣布退出是由于组委会内部“有黑幕”;也许真如组委会所说,突然宣布退出是由于片方妄图“恶炒作”。但是,在中国电影百年华诞之际,在第12届大学生电影节上,真正的预约影片没有上演,却上演了如此一场“人不来鸟却惊”的滑稽闹剧,代替了电影《青春爱人事件》,充当了南京大学生电影节开幕式上的首映节目,可忙坏了我们的媒体人了。然而,没有文艺法框定下的文艺合同,其实际约束力往往在现实中又远远小于普通民事合同,张口一个“大腕”,闭口一个“明星”,就可以轻飘飘地把合同撕得粉碎,这似乎不是道德规则所能管得住的,而法律规则中的民法和合同法尽管有违约责任之律条,然而其怎能管得住文艺行为中的“以违约换利益”之异化了的惯常现象?
少儿图书馆实施人性化管理的意义
人性化管理将时时提醒图书馆管理者注重人的能动性并积极引导馆员,以避免陷入白纸黑字的规章制度可能隐藏的僵化误区,远离、教条主义,贴近实际,使图书馆管理者能够按既定目标指挥若定。有助于管理理念人性化人性化管理建立在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机制之上。它强调培育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文化环境以及亲密融洽的人际关系。不同年龄、不同经历、不同追求的员工的需求各不相同。丹东市少儿图书馆对老中青3个不同年龄段的员工给予不同的关注。对于老年员工我们给予更多的尊重,并在一定范围内让他们参与组织决策;对于中年员工更多关注的是他们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他们积极进步;对于青年员工我们的投入更多,2011年,丹东市少儿图书馆对青年员工实施岗位轮换制度,让他们熟悉馆藏,获得直接的业务工作经验,另外在本馆举办的不同形式和内容的读者活动中让他们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方案制定等,为他们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通过对不同年龄段员工核心需求的关注,让他们感受到在图书馆不仅具有获得劳动报酬的物质满足,而且具有参与管理、获得尊重、施展才干、自我实现的精神满足。这样就激发了馆员的热情和干劲,提高了馆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有助于稳定专业人才队伍一项对全国图书馆从业人员的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图书馆懂高新技术和专业理论的人才匮乏。不少高校图书馆专业毕业生在择业时纷纷改行,流向了公司、信息中心、机关等效益好的单位。少儿图书馆相对于成人馆其报酬、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外出学习培训等机会都很少,部分员工受“少儿工作没出息”等偏见的影响,产生了专业思想的动摇或困惑不解的抵触情绪。加强人性化管理,能够有效地调整图书馆员的心理状态,使之适应社会的改革变化,对图书馆与外界的差异有较高的承受力、应变力,稳定专一地工作。
少儿图书馆的人性化管理
少儿图书馆人性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以人为本,牢固地建立起事业与个体目标之间的联系纽带。即高度重视服务少年儿童的社会效益与自我发展的个人需求的双重利益驱动。关心馆员、尊重馆员,设法满足馆员的社交、自尊、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加强图书馆人力资源的建设,以发挥整体效应,实现馆员个人目标和图书馆整体目标的一致。力行务实、高效、科学的管理风格。引进并建立正常的竞争机制。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尽量减少管理层次;建立通畅的上下级间、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管理者密切联系下属,逐步建立和完善系统化的竞争机制。把“责任+能力”作为对人的评价标准。依据此原则逐步完善人事考核体系与利益分配体系;把图书馆的各级管理权交给最有责任与能力的人,充分体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知人善任,各得其所的原则;要求馆员在工作中自我加压,从严要求,尽职尽责;结合全员聘任合同制,严格推行考评制度,真正做到不拘一格发现、使用和培养人才。尊重知识和技术,鼓励理性和创新行为。在各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少儿图书馆必须具有高度的人才竞争意识。图书馆管理者要善于发现那些既懂得信息技术,又懂得专业知识,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图书馆人才。应当保护这些人的创新精神,鼓励和帮助他们克服各种困难,并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机会。提倡相互尊重,有效沟通,实行民主议事,集中决策,权威管理。应提倡相互尊重,加大与馆员的沟通力度,及时掌握馆员的心理期望与变化,加强业绩与信息的反馈,使馆员了解组织对自己工作态度与业绩的满意程度。在重要规章制度制订时应充分吸纳相关人员的意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扬民主,集中决策;而一旦制度出台,决策形成,则应当有令必行,实行权威管理。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制胜法宝,也是实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力量源泉。一般人看来,项目业力很大,其实不然,这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服务,项目业主只有为施工单位、为项目做好服务,才能更好的推进项目进展、提高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环保措施。人性化管理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具体到项目建设管理实际中,就是要“公正、公开、公平、科学”,尊重广大参建者的劳动,平等共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荣辱与共。共和至玉树公路平均海拔高,自然气候条件恶劣,施工环境异常艰苦,高海拔地区严重缺氧,天寒地冷,对所有参建人员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包括思想上的、心理上和生理上的。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更应该体现服务、关怀、同甘共苦的管理理念,才能给所有参建者一个信心、一种精神,使他(她)们安下心来,坚持到底,尽心尽力,攻坚克难,取得项目最后的胜利。本着这样的一个理念,我们在项目管理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行人性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共和至玉树公路建设是一个技术挑战性强、建设难度大的项目,尤其是隧道施工队伍基本都是外省市来的人员,面对严酷的环境和高难度的挑战,他们本身就面对巨大的压力,交流和沟通就显得较为重要。因此,我们从编制《标准化施工指南》开始,就广泛听取各施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使他(她)们树立建设好共玉公路是全体参建人员的责任,也是一个光荣的任务,增强事业感和使命感。在创先争优评比活动中,从各单位抽调人员参与考核评比,倾听他们的心声,尊重他们的意见。重大关键技术方案论证中,邀请他们当专家,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意见,使得制定的方案具有更强的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共玉公路沿线人烟稀少,业余生活匮乏,虽然指挥部在标准化工地建设中也规定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方面的诸多要求,但来自省厅、指挥部的关心,特别是平等共处的关心,对参建人员的激励作用很大。在中国传统节日及其它节日期间,指挥部除了组织慰问外,还组织了联欢篝火晚会等各种风格的联谊会,增强交流、增进感情、平等共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许多参建人员说:“项目建设业主在生活中能和大家增进交流,平等共处,这是对我们极大的鼓舞,大家有决心、有信心要把项目建设好,否则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和责任”。通过这样的一些活动使所有参建人员真正从心里愿意为项目建设出力,极大地调动了他(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共和至玉树公路建设项目技术难度较大,好多问题也是首次遇到,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个挑战。因此,指挥部对一线施工人员的攻坚克难、技术进步与创新给予充分地信任和鼓励,真正体现“创新从生产一线来”的理念,对有些因客观原因考虑不到的失误给予充分的理解,不因一些小的失误而打击他们钻研技术、艰苦奋斗的信心。对他们提出的建议,及时组织专家论证。
严格管理,树立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质量、安全、环保三大主题要求,因此,严格管理是必要的。作为施工企业,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是主要目标,对此我们给予极大地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强调,所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经济效益不能以偷工减料、缩减工序为手段,以牺牲质量、安全、环保为代价。项目参建人员中主要的管理人员年龄都在40岁以下,也是正值干事业的时候,大多数人想把项目建设好。对成绩要充分肯定,但对不规范化的行为绝不姑息。在严格的管理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在“五比一创”活动评比中,开始做的比较差的单位努力奋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步。
关键词:突发事件;人文关怀;报道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4-0027-02
近年来,人文关怀理念被引入新闻报道领域。尤其是在各类突发事件报道中,人文关怀日益成为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满足受众需要、树立媒体形象、疏导社会矛盾、倡导“以人为本”理念、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手段。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如何彰显人文关怀,应注意哪些问题,成为新闻研究者和从业者思考的话题。
一、突发事件报道注重人文关怀具有重要意义
人文关怀起源于14世纪到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其含义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的追求等等”[1]。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文关怀理念被引入我国新闻报道中,并成为不可忽视的报道环节。有学者认为,在现代传播中,人文关怀主要表现为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把对人性的根本关怀作为最终要义[2]。
突发事件不仅发生突然,往往还有灾难性的过程和后果、容易聚集矛盾,事件本身及新闻媒介对事件的报道在社会上都有很高的关注度。因此,人文关怀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尤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突发事件报道本身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发事件除了要报道事件发生时的基本情况、进展、善后、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同样需要报道事件中涉及的“人”的一切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尤其是受害者在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更具有关注价值。
2.满足受众需求的客观需要。受众对突发事件报道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他们关注突发事件中的“人”的信息,包括他们在突发事件中生存状态、社会权益、价值尊严等等。这种信息需求,必然要求新闻媒体增强突发事件中人文关怀内容的报道。
3.塑造媒体形象的现实需要。有专家认为媒体品格的塑造很大程度取决于媒体的人文精神,取决于对人的关怀度[3]。
4.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新闻媒介作为一种强大的宣传工具,具有“整合社会”的功能。它“通过宣传来形成新的社会舆论,从而来影响、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它要沟通、协调不同民族、不同种族、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缓解社会冲突,消除矛盾,在社会规范的原则基础上齐心协力”[3]。很多突发事件是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在处理过程中又往往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极易引起事件相关公众情绪的激化。这不仅需要政府及事件处理者认真对待、解决,也需要新闻媒介的有效报道和引导,其中最有效的引导方式就是人文关怀类的报道。
5.倡导“以人为本”社会理念、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载体。注重人文关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4]。在社会各界正在全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以人为本”理念的过程中,新闻媒介具有很强的载体作用。要最大化发挥这一作用,除了宣扬有关文件精神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典型事例加以引导,也就是要在报道中凸显“人文关怀”。在突发事件这种灾难性强的新闻事件报道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无疑更能达到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效果。
二、突发事件报道如何体现人文关怀
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人文关怀,主要体现为对事件中“人”的关怀。一般而言,突发事件中所涉及的“人”主要包括事件参与者、旁观者、受影响者和处理者,人们最为关注的则是参与者和受影响者。以煤矿事故这一类型的突发事件为例,在报道过程中,就是要重点关注事故伤者(幸存者)、遇难者、伤者和遇难者家属、救援救治人员、志愿者队伍等。
首先要关注突发事件中“人”的情感需求,也就是要关注他们的情绪和感受。突发事件中人的情感表现,不仅体现着他们对事件的一种态度,还往往影响甚至决定着事件的进程和处理,必须予以重点关注,合理引导。在以往的一些灾难性的突发性事件报道中,广大媒体习惯于在稿件中写上“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等语句。事实上,这种表述不仅违背常理和客观事实,而且容易引发事件受害者的不满,也广为社会诟病和质疑。这一事例也从反面表明,在突发性事件报道过程中,关注“人”的情感需求十分重要。
近年来,我国媒体在突发性事件报道中,也越来越重视关注事件相关人的情感需求,一些客观真实的报道引起社会认同。2008年2月22日,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发生特大爆炸事故,一些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幸存矿工对刚发生不久的事故有较强的恐惧感,一些伤者受到不同程度惊吓,甚至夜里做梦全都是逃生场面。矿工们的这种情绪不仅是他们在事故后的真实感受,同样也是受众关注的重点。新华社记者捕捉了这些信息,采写了题为《山西“2•22”矿难造成74人死亡 获救者讲述惊魂一刻》的报道,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好评。
其次要关注突发事件中“人”的生存状态。在突发事件发生处置过程中,相关人群的生存状态是受众最关注的内容之一,也是体现报道人文关怀的基本要素。以煤矿事故为例,人们不仅关注井下被困人员的生死,还关注事故幸存者的救治、救援队员的安全情况等。在山西2008年2月22日发生的屯兰煤矿事故和2010年3月28日发生的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报道中,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除了及时报道搜救进展、事故遇难人数变化之外,还广泛关注了事故伤者的救治、抢险救援队伍等涉及人的生存状态的情况。比如新华社关于“2•22”屯兰煤矿事故的报道《生死大营救――山西屯兰矿难362名矿工生还纪实》,对救援队员抢险过程中的艰辛、在井下的生存状态乃至平常的训练情况都作了反映;关于“3•28”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的报道《为了生命的呼唤――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救援全纪录》,对被困矿工家属的焦虑、获救矿工的救治、救援人员决定救援方案前后的艰难抉择等状态都进行了如实反映,获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再次要关注突发事件中“人”的社会权益。突发事件尤其是灾难性事件,往往损害了很多亲历者或参与者的健康或利益,对他们合法的正当的社会权益,媒体也应予以关注。在屯兰煤矿事故中,有78名矿工遇难、110多名矿工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作为国有大矿的职工,他们的死亡赔付标准、工伤赔付金额等社会权益情况十分引人关注。新华社在及时报道了遇难矿工将获得每人不低于20万的赔偿金等消息后,于2月23日采写了《山西屯兰煤矿事故工伤保险补偿和赔付金2806万元预付到位》的稿件,媒体采用高达299家。
最后要关注突发事件中“人”的价值、尊严。价值和尊严是人的高层次需求,同时也是人在社会上的终极需求,它无疑是突发事件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的重中之重。在突发事件中,人的价值和尊严首先表现为对其生命、生存权的尊重。在一些煤矿事故报道中,相关媒体十分注意报道政府和企业所采取的抢险救援措施,相关领导和部门对挽救矿工生命、减少人员受伤程度、保障救护队员安全所做的努力,充分体现出对矿工、救援者的生存价值的尊重。
此外,人的价值和尊严还体现在对逝者的尊重上。在屯兰煤矿事故中,每位遇难矿工的遗体最后都被清洗干净,由家属辨认并火化。一些媒体对这些过程都有了解,尤其是摄影记者也拍摄了有关遇难矿工遗体的照片,但最终都没有发表。这种处理方式也是表达对遇难矿工尊重的一种方式。
三、突发事件人文关怀报道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做好突发事件人文关怀报道关键在于一个“情”字。对事故被困人员及其家属要有感同身受的同情之“情”,对救援人员、医生护士、后勤保障人员的努力与坚守要有敬仰之“情”,对生命的尊严要有敬畏之“情”,对人间大爱要有感动之“情”。但这类报道也要注意两方面问题:
1.力戒“习惯性忽略”。突发事件报道过程中,往往面临时间紧、任务重、持续时间短等客观困难。记者赶赴现场后,首要关注的是事件的进展,往往容易忽略人文关怀的内容。出现这种“忽略”,一方面与突发事件报道本身的一些特殊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新闻从业者的认识有关。一些报道参与者认为,突发事件的报道主体或者全部应为事件进展本身,这是硬新闻,往往在这上面下很大工夫,生怕遗漏。由于重视,这方面报道一般都做得很好。但他们同时认为,关注“人”的基本状态,情感、价值、尊严等,属于软新闻,报不报对事件报道本身并没有很大影响,于是便甚少关注,这样就出现了突发事件报道人文精神的缺失。
2.力戒感情泛滥。力戒感情泛滥,应着力处理好突发事件人文关怀报道与社会效应的关系。与“习惯性忽略”相反的是,一些报道参与者在关注突发事件中“人”的信息时,有些感情泛滥,盲目同情。有的报道者好于描写突发事件恐怖紧张气氛、事件受害者的悲惨境遇和情绪,甚至不顾遇难家属情绪展现事故血腥场面等。这类报道看似体现了对突发事件中人性的强烈关注,实际上社会效果并不好,有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不利于事件的正常处置。
我们认为,突发事件中人文关怀方面的报道,既不能不闻不问,也不能罔顾社会效应。要搞好这方面的报道,首先要求报道参与者具备强烈的“人文”意识,不仅要关注事件进展,同时也要关注事件中“人性”;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报道观,在报道过程中,应当把握一个“度”,始终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事件处置有利、对事件受害者负责的原则,充分而合理地展现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1] 张燕.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EB/OL].中国广播网, 2005-11-18.
[2] 俞吾金.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个维[N].光明日报,2001-02-06.
论文关键词 吸毒犯罪 容留吸毒 容留空间
一、容留对象问题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罪中的容留对象是“他人”。顾名思义,“他人”的基本释义就是指本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但是笔者认为,如果把“他人”的范围固定在其他所有人有欠妥当。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也是人组成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复杂的关系,比如亲情、爱情、友情等,在具体案件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关系,否则法律就将失去其应有的生命力,应当对“他人”进行必要限制解释:
第一,近亲属之间容留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第二,刑诉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这些人之间具有社会学上的亲密关系和国家法律层面上的法律关系。刑法应当保持谦抑性,尊重社会这种基础性的亲密关系,一旦过度干预,会致使社会矛盾激化,不利和谐社会构建,且容留近亲属吸毒行为相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毒、专门开设场所供人吸毒、容留近亲属以外的人吸毒等行为,其主观恶较轻、影响范围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将该类容留吸毒行为不作犯罪处理,也是符合刑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的。第三,容留除近亲属外的其他亲属吸毒。应当考虑到具体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对于吸毒人是没有居住场所而在其亲属家居住或被其亲属收容的,对该亲属应当不按犯罪处理。比如,未成年人甲父母去世,一直居住亲戚乙家,甲在乙家吸毒,法律就不应该对乙按犯罪处理,因为对乙有罪处理不符合社会亲情伦理,同时也将导致甲的社会生存危机;反之如果甲有自己的父母、住所,但他经常跑到亲戚乙家和乙一起吸毒,那么乙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第四,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容留近亲属以外的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直接导致社会泛滥,影响社会安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是刑法设置容留他人吸毒罪打击重点。因此对这类行为,只要容留的对象是近亲属以外的所有人都应依法严肃处理。第五,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一类特殊关系,但其并非像婚姻、父子、兄弟姐妹等关系一样得到刑事法律的明确认可,加之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男女同居关系,对其产生的容留行为必须谨慎处理。如果男女双方因共同出资租赁、购房后同居,并在其中一方独自或双方共同吸毒的,无论对待哪一方都不应当认定为容留,因为双方对房屋均有使用权,所以不宜成为容留主体。
二、容留空间判断标准
刑法中的“容留”,通常是指为他人提供场所的行为。通常,行为人提供自己住宅供他人实施吸毒认定为构成“容留”不存在争议,争议焦点通常在行为人将暂时性控制场所向他人提供是否构成容留。
甲在朋友宾馆开一个房间吸毒,其在吸毒期间乙来访,甲遂请乙共同吸食。对甲能否以容留他人吸食追究刑事责任?一个空间能否成为刑法意义上的容留空间,其判断标准不在于行为人是否对空间拥有支配权时间长短,而在行为人是否在特定时间(吸毒行为正在进行时)取得该空间使用权和支配权。虽然甲吸毒场所所有权并非自己所有,其只是临时居住,但其在花钱消费的房间内提供给乙免费吸食时,甲对该房间具有针对他人停留的排他性权利。因此行为人提供空间给他人吸食是否构成容留犯罪,其应当以排他性权力作为判断标准。所谓甲排他性权利是指甲可以要求乙离开甲所开的宾馆房间,而乙并没有其他与之相抗衡而留在此空间吸毒的权利,这种排他性权力其实质就是空间在吸毒行为发生时容留人所具有的控制权(包括临时性、永久性控制权)。依据排他性权利判断标准可以解决实践中许多复杂的容留行为。例如:
甲将自己所有房屋租给乙,乙租到房屋后,私自将其中一个房间转租于丙。一日丙的朋友丁(未成年人)来看望丙,后丁拿出在该房屋客厅吸食并且邀请丙一起吸食,乙看到后对丙丁吸食的行为表示默认,此时甲刚好来到该房屋检查房屋水电,看到丙丁吸食后也表示默认。丙丁吸食后被公安查获。如何分析甲乙丙的行为。
分析:乙丙构成容留吸毒行为。丙丁吸毒的空间是房屋客厅,在丙丁吸食的这段期间客厅属于乙丙共享有使用权,即乙丙均对丙具有排他性权力,乙丙明知丁在其共有的空间(客厅)内吸食而予同意,则都符合容留吸毒行为中的客观容留行为特征。
三、容留行为帮助犯处理
容留吸毒行为帮助犯是指明知他人实施容留犯罪活动而予以帮助的行为人,这类人和容留吸毒犯构成共同犯罪行为。大多容留帮助行为的犯罪情节比较轻,且容留吸毒行为主犯已经处理的情况下,对于容留帮助犯通常不以犯罪处理。例如,甲以牟利为目的,在宾馆开房间供他人吸食。甲因未带身份证无法开到房间,甲就向其朋友乙借,乙虽然知道甲要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基于朋友义气将身份证借给甲开房,后甲因容留他人吸食被抓。乙提供身份证的行为构成了甲的共同容留帮助行为,但是否对乙有必要刑罚处罚,值得商榷。刑法适用对象应当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乙并未获取好处,且也仅是出于朋友义气提供身份证给他人。如果这种行为次数少或甲的容留行为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建议对该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或是不诉处理。
四、特殊容留行为中的期待可能性问题
案例:某天,两乘客李某、孙某搭乘张某的出租车,并让张某在城里转。二人上车后不久,即拿出在车内吸食。张某发觉后未有任何表态,仍载乘二人继续行使。二人在车上吸完,又逗留半个多小时后下车。二人如数支付了车费,并多给了张某20元钱。后来二人因实施犯罪而被逮捕,交待了在张某的出租车内吸毒的情况。
上述案例中张某是否应当承当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责任,实务界有争议。一方认为张某主观上有容留他人在出租车吸毒的故意(间接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而且侵犯了国家对的监管秩序,因此张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另一方认为,张某在营运过程中容留他人在车上吸食的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因而张某不应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理由主要三点:(1)出租车司机没有任何拒载的权利,也就是说,除非乘客在搭车时有明显的违法企图或者有明显地拒绝支付车费的情形,司机都有义务载乘乘客。(2)出租车司机没有报案的义务。(3)就本案而言,从当时情势判断,如果张某停车让二人下车,可能会遭到人身安全上的危险。
1.1管理方式静态化
1.1.1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人事管理水平上的一种日常工作行为,还没有上升到对人力资源的咨询、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等管理层次上,是一种仅设法满足本业务需要的静态行为。
1.1.2人力资源管理缺少近期目标和长远利益的设计。既没有洞察企业的经营走势,对人力资源活动没有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目标进行动态策划,更没有设计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阶段性目标,具体表现在:对本企业在什么时期需要配备什么样的人员没有作出分析;对人员的配置只是盲从性听随各部门的报告等方面,究其原因是与各业务部门缺少信息沟通,对各业务部门的真实需求缺乏深入的分析,对企业人力配置缺少有效的统筹考虑。不仅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且人员的素质也不能得到足够的保证,从而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对人员素质的需求。
1.2管理措施的僵硬化
1.2.1一般的人力资源管理都沿袭着一种家长制的管理,很大程度上掺杂着企业经营者的理念,是一种自我投射式的管理方式,企业员工则被动的接受。
1.2.2管理制度的制定上往往过多地考虑到企业的利益,而缺少与员工之间的信息沟通,长此以往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1.2.3管理制度执行缺少有效的方案和评价标准,出现偏差容易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3管理效果缺乏有效性评价
许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都缺少自我评定,具体表现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推出一项新的“薪酬制度”、“员工晋升制度”或“员工培训制度”,在运行一阶段或很长时期后,对其产生的影响(员工内部的影响,企业成长的影响,社会地位的影响等)以及适宜性、有效性等方面都未能做出评定,而一般都采用一种从一而终的管理思路。这样既不利于改进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更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2几点建议
人力资源管理涉及到人的思想、心灵,不可能用一个标准指标或用一个固定框框对待所有的人,只能通过更多的理性分析来对待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同时人力资源管理所产生的效益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是通过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所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被视为一种长期性、动态性、战略性的管理工作,并将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紧结合,达到企业增值、员工增收的效果。对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如何适应当前形势提出一些建议。
2.1确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
2.1.1管理的变革是生存的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也必须随着企业内部、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保持一种动态的、变化的、实时的状态。2.1.2人力资源管理是建立在企业管理平台之上的。因此,只有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发展的方向、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等有清醒的认识,对整个行业的走势有一定的前瞻性预测,才能走出繁琐的日常事务,高瞻远瞩地设计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划。
2.1.3人力资源管理规划的制定要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方针为指导,以远景规划所规定的目标为方向,并且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创新思路。
2.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考虑员工的需求因素
人力资源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都直接影响到员工在企业活动中的行为效率,从而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的效率与效益,因此在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上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结合员工的心理、行为表现制定,并不断修正。其目的是为了极大限度地开发员工的潜力,提高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和对外界人才的吸引力。所以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员工的5大基本需求(1.薪酬2.各种福利3.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时间(休息)5.创造健康的工作环境6.其它福利及设施)。
2.3管理制度的执行要有一套可行的设计方案
制度执行过程出现失误很可能给企业或员工带来负面影响,所以,人力资源管理要通过严谨的理性分析来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如在企业人力招聘工作的执行上,就要考虑和分析以下问题:a.企业必须聘用哪种人才?b.应该为各用人岗位确定什么样的标准和待遇。c.上述要求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效益。d.有无可替代的方式或设计一种报酬方案,让企业内部适合的人员竞聘。如在辞退制度的执行上,要做到决策——坚决果断,实施——有理有据,操作——小心谨慎,后事——妥善处理。
2.4人力资源管理需自我评价和持续改进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持续、渐进的过程,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进行有效性的评价,并对其中的误区加以修正,不断改进,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保证人力资源管理是有效性的管理。
2.4.1顾客的满意度—一方面体现在企业内部,即员工对学习培训,薪酬、管理及企业文化等的满意程度。另一方面则要关注顾客需求和市场变化,即从外界人员与企业员工的合作上来评价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有效性。
2.4.2人员配置的合理度——通过对招聘、内部安置、规划员工的企业生涯等项工作来测评,衡量是否促进本企业的凝聚力,增强企业员工的合作精神,是否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2.4.3人员的流动率——通过对企业员工的流出率与流入率的比较来测评其是否达到了吸引人才的效果。当然,企业也要根据企业发展的规模自行设计人员流动率的合理尺度。
2.4.4人均利润增长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能支持企业业绩增长。通过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来测评企业人均利润的变化,达到增长的效果。
2.4.5人力资源的支持度——通过对企业各部门人员的使用及其管理上评价其是否为各部门以至整个企业的发展提供及时有力的资源支持。
3结束语
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没有理想状态,只有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最佳状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不断地研究企业发展和市场的变化,不断地调整思路,为企业达到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