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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审计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审计报告的结构,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结尾、附件、署名和日期等构成。
标题。可直接以“审计报告”为题,但多数写明审计的目的和对象。
主送单位,即审计报告的呈递单位,主要是委托单位,也可以是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正文,是审计报告的主体部分,通常要写出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审计概况基本情况介绍,如审的依据、目的和范围,被审计单位名称及业务性质等;第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掌握判断的标准及有关规定;第三,提出初步决定;第四,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第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评价,即作出审计结论。其中,第三、第四可以合为一项来写。
结尾,因为审计报告是上呈文,所以正文后往往以“以上意见当否,请审定”为结,也可以不写。
附件,通常是审计中掌握的不便写入正文的有关证据,如凭证、证词、帐簿中的材料等,一并附在审计报告后,以备查用。没有,则可以免去。
署名和日期,写在正文后右下角,包括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下面是审计报告的写作时间。
写作审计报告,要实事求是,态度明确;内容要完整,数字要可靠;文字要简练,语言要庄重。
范例
对××电焊条厂的财务审计
××地区审计局:
我市××电焊条厂的财务成本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研究,决定根据该厂的具体情况,作如下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电焊条厂
二、被审计的基本情况
××电焊条厂是解放初建厂的,主要生产经营各种规格的电焊条。全厂现有职工570人,年平均产值5600万元,产量24300吨,上缴增值税160万元,上缴所得税550万元,上缴调节税430万元,产值资金率18.71%。财务科现有人员七人,除两名正副科长外,出纳一人,记明细帐二人,管资金、银行托收一人,结算成本一人。
该厂1993年1—6月份资金平衡表附列于后。
三、审计计划简要说明
经审阅并分析该厂1993年1—6月份资金平衡表和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月报表,发现:(1)资金平衡表中占用方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一至六月末余额波动较大,最低余额34万元,最高余额142万元。(2)422规格电焊条成本月报表各成本项目均比1992年同期反超。如原材料反超了18元,棒丝、药粉、胶水、包装物的单耗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不同程度上升。在该厂生产逐年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的情况下,材料单耗上升情况是不正常的。经研究,决定根据该厂具体情况,制订如下审计计划。
(一)财务成本核算审计(包括原材料消耗审计、在产品核算审计、产成品核算审计)。
(二)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审计(包括专项工程核算审计、费用审计、债权债务审计)。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工作从1993年7月10日起,至7月20日止,已经检查完毕。兹根据审计记录,将发现的问题整理分类如下:
(一)财务成本核算审计
1.原材料消耗的审计
原材料消耗审计着重检查原材料收、发的原始凭证及帐帐和帐实。发现领用材料无领料制,材料进车间只是委托材料检验处的人带管,用磅码单代替领料单,即下料车间需要材料时,就派人开铲车到料场运几吨,然后再根据磅码单填牌子交材料仓库代领料单。询问车间负责人每月有多少材料进车间,他表示心中无数。供应科根据牌子分上中下三旬汇总一张表,上报材料耗用数。经抽查六月份的材料收、发结存数汇总表,供应科上报的收、发、存汇总表中本月发出数为1644.64吨,结存218吨。财务科核算收、发、存数本月发出数为1742吨(当月产品净重)+2%损耗=1776.8吨,结存56吨。后来又发现财务帐面材料结存数是86吨,供应科帐面结存由原218吨改为36吨。仅一个六月份主要材料结存数就有218吨、56吨、86吨、36吨这四个数字。到料场实地察看后弄清了情况。原来六月底主要材料实际库存量是1738圈,按每吨约7.773圈计算,约218吨。按统计规定,财务本月材料结存应按供应科帐面结存数218吨上报核算。但据供应科、财务科同志反映,因料场无管理制度,财务结算每月材料收、发存数时,经常是用人为的“目测”数量为根据,以致造成帐帐脱节、财实脱节。就六月份主要材料从供应科与财务科帐帐盘盈了162吨,虚列材料成本11.66万元。
该厂生产特点是料重工轻,材料成本在产品成本中占很大的比重。材料费用的高低对于产品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大小有重要的影响。该厂材料管理混乱、材料购入无计量验收制度,发出无领料手续,月末已领未用材料没有假退料,原材料堆场无人管,材料结存、帐实脱节,应立即切实整顿,建立并健全原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制度。
2.在产品核算审计
该厂可比产品成本反超、单耗上升,同在产品管理好坏密切相关。审计开始后,检查一至六月在产品结存数,发现波动很大,并且又发现原始记录单上涂改情况严重。据反映,该厂目前月末在产品数量盘点全靠“目测”估计。财务科核算在产品就根据工人的清点数换算为材料净重乘单价后核算月末在产品余额。上月在产品余额加本月投料数、加工费、减本月在产品余额后留下来的部分全部作为完工产品成本。为此审查了六月份在产品原始记录单,发现一共改动了四次:第一次:一车间在产品为13.54万元,中间库在产品21.31万元;二车间在产品0.39万元,合计金额35.24万元。上报后财务科发觉漏报了二车间自动线内未出的产品,于是第二次补报19.76万元。此后财务仍发觉数据不可靠,下去检查核对,工人想起自动线旁的在产品漏点2.29万元,第三次在产品调整为57.29万元。后来又发现六月份入库的完工产品未开“质保书”,也应算在产品,这部分又漏报35.84万元。经过这样四上四下,最后再确定六月份在产品余额是90多万元。但六月份结存在产品90多万元仍非正确数字。经先后查问供应科、生产科了解到,堆在料场内的已拆包的不锈钢线材已算车间领用、资金已归生产科。但月末在产品盘点的原始记录单未盘点进去;包装车间未包的产品也漏报了。可见该厂在产品的余额完全是人为浮动。盘点得认真些,在产品就准确些。如果漏点几吨,大家心中也无数。据有关人员说,每月在产品漏点几吨是不稀奇的。查该厂月末在产品漏盘的原因是车间无完整的原始记录,在产品无完整的核算制度,成本结算不实。这种管理混乱情况决不能再任其存在下去。责令该厂七月份应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财产物资盘点工作,查清家底,正确结算成本。
3.产成品核算、管理的审计
审阅几个月月末产成品结存表,发现结存数上出现红字的情况较多。如六月份有二十四种规格的产成品结存数出现红字。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经查问,据生产科反映这红字中有借用现象。如已开发票未及时提货暂存在仓内而被其它客户先借用了。发出数大于结存数造成红字。但是检查中发现有些规格的产成品不进不出,却也长期红字高挂。再去成品库抽查成品结存卡,发现帐卡上422规格的电焊条六月份结存有红字一吨多,而仓库内实际存量达143吨。并进一步审查了存量出红字的几个规格,一共盘盈213吨,计人民币30多万元。
红字的原因,是成品仓库管理不严,成品进仓缺乏严格的入库制度;不核对物卡,造成帐实脱节。该厂应于七月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盘点,调整帐面。健全产成品收、发、存核算。同时在库存物资中严格区分本厂库存物资和外单位寄存物资,对外单位寄存物资要设帐管理,不能借用。
(二)资金管理、财务收支的审计
1.专项工程核算的审计
在审计专项工程核算中,发现该厂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工程上马没有工作令号、通知书、耗用材料、人工计划数。工程完工靠估工、估料,从成本中冲减一笔。工程完工不及时结帐,长期宕在帐面。例如连续拌和机等当月投产当月竣工,当月就转帐。财务帐面费用发生和结构均在6月30日,二张结算凭证均在6月30日同时做。又如液压拌粉机、载重汽车四月份就完工,至今费用还未结转。另外在深入车间了解时,还发现车间机修也随便承担大修费用,没有统一的辅助生产核算,混淆二类资金。该厂应迅速建立一套专项工程管理制度,专项工费、大修理已挤占成本的部分应及时纠正。
2.费用审计
(1)发现4月20日银付34603凭证,外购余热水箱一台,金额2786元,7.5千瓦以上的电动机两台,金额1417.60元,全部列入本月费用支出。按规定应属于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由专项基金负担。该厂七月份应从生产费用中冲回。
(2)发现6月16日现付067凭证,是工会人员外出购置电影票、书报发生的车费、茶水费、误餐费也全部列入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由工会经费负担。该厂应在七月份从生产费用中冲回。
(3)6月21日银付137凭证向解民百货商店购置十只热水瓶金额250元,直接进费用账户。按规定热水瓶属低值易耗品,购入应先进仓验收,领用再办手续。该厂低值易耗品以购代用,造成物资“飞过海”,这种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应予纠正。
3.债权债务的审计
在审查其他应收款中的二级账户铁桶押金支出,贷方金额13.35万元,按会计核算规定,该账户是资金占用类账户,只反映借方余额。当收入数大于支出数时即出现贷方余额。审查了今年一至六月铁桶押金支出的原始凭证和转帐凭证,发现一部分铁桶押金支出进了其他应收款账户,一部分进了材料采购帐户、打进了材料采购成本。而押金回收全部通过其它应收款帐户核算,以致收大于支,逐月累计,造成了贷方余额。在审计过程中,又去仓库调查了铁桶管理情况,发现铁桶进出无严格的管理制度,铁桶到处乱扔,遗失无人过问,名副其实的“桶糊涂”。该厂财务科应在七月份对应收应付帐户进行一次清理,调整帐面。对铁桶管理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改变过去“桶糊涂”的状态。
Carslaw和Kaplan(1991)研究了1987-1988年新西兰公众公司的审计报告时滞影响因素。结果表明规模较大的公司有着较小的审计报告时滞。存货盘点是容易出现差错的高风险领域,并且有的存货在空间上也较难盘点。由于金融类(包括银行业、保险业和投资行业)公司一般没有或仅有少量的存货,这就大大减少了审计师盘点存货的时间。因此,金融业公司存货比重低的这一特征使得其表现出更少的审计报告时滞。研究中还发现,与标准审计意见相比,收到非标意见的公司有着更长的审计报告时滞;净收益为负的公司普遍有着较长的审计报告时滞,即业绩出现亏损的公司会推迟安排审计师进驻公司的日期,从而为通过盈余管理来粉饰报表提供充足时间。此外,负债比例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延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特殊事项的公司有着较长的审计报告时滞;样本公司被按照大股东控制和管理层控制进行了划分,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相比管理层控制的公司有着较小的审计报告时滞,这表明外部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其对信息及时性的要求更高。然而,事务所是否为以及公司会计年度结束日是否处于审计师忙季均对审计报告时滞无显著影响。审计师变更也会影响审计报告时滞。一方面,审计报告时滞会随着审计师变更而增加,这是因为在审计师与客户的“磨合期”中,后任审计师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熟悉公司的会计记录、日常经营、内部控制系统以及前任审计师的工作底稿(DeAngelo,1981)。此外,由新客户带来的隐含的诉讼风险也会使得审计师在首次审计时扩大审计范围。另一方面,审计效率和报告的及时性也会随着审计师变更而提高。前任审计师由于缺乏专业技能而无法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业务需求,这使得客户对审计服务的质量产生怀疑,同时寻求外部第三方的帮助。故审计师变更是否有利于财务信息的及时披露仍然没有定论。虽然审计师的变更动机难以观察,但仍然可以通过审计师变更的时间来考察变更动机,进而探讨其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Schwartz和Soo(1996)认为,审计师变更时间越早,说明公司是基于未来更好的发展而做出变更决策的,故后任审计师无论是专业技能还是工作效率均会高于前任审计师。他们发现,当审计师变更发生于会计年度最后三个月之前时,审计报告时滞会随着审计师变更而减少;当审计师变更发生于会计年度最后三个月时,审计报告时滞会随着审计师变更而增加。Jaggi和Tsu(i1999)以香港地区的393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审计风险和审计技术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结果表明,对于财务环境薄弱的公司,审计师会通过扩大审计范围、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从而延迟了审计报告的公布时间;结构化审计方法更有可能花费较长的审计时间,表明使用这一审计技术的审计师在实务中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他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发现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表现出较小的审计报告时滞,但这一结果在统计上并不显著。究其原因,可能是研究中仅仅用一个二分变量来表示是否由家族控制,而未对家族控制的程度作进一步细分。此外,他们的研究结果并不支持以往研究中非标意见和公司报告亏损会增加审计报告时滞这一观点。
Knechel和Payne(2001)借鉴了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一项内部调查,从审计师的角度探讨了审计师工作量、审计资源的分派和非审计服务(管理咨询及税务服务)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结果表明,审计师工作量的增加会导致审计报告时滞的增加。作者认为,同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与审计服务会产生协同作用,进而减少审计报告时滞。而税务服务和审计服务之间的异质性较大,故同时提供税务服务会增加业务的复杂性,增加审计报告时滞。此外,新入行的审计师对客户环境不熟悉且欠缺分析能力,更有可能依赖书本知识或标准程序来收集审计证据。相比之下,合伙人或项目经理拥有多年审计经验,并且对客户的风险水平有着更好的理解,这些都能够提高审计效率。因此,派遣更多的富有经验的审计师会减少审计报告时滞。Soltan(i2002)基于巴黎股票交易所的一份长达十年的研究显示,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对报告延迟有重要影响。具体来说,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相比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更晚;报告延迟会随着非标意见程度的加深而增加。这一结论表明,出于业绩考核、薪酬激励及内外部压力等因素的影响,管理层将大量时间用以与审计师就非标意见及其内容进行协商谈判,以期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或程度较轻的非标意见。Ahmad和Kamarudin(2003)的研究表明马来西亚的公司在及时地披露年度财务报告方面表现较差。他们发现,非金融类公司、收到非标意见的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的公司以及负债比例较高的公司普遍有着较长的审计报告时滞。而以12月31日作为会计年度截止日期及聘用“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均会减少审计报告时滞。此外,作者没有发现公司规模及特殊的会计事项对审计报告时滞有显著影响。
Leventisetal(.2005)以雅典股票交易所17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影响审计报告时滞的因素。他们发现聘请具有国外背景的事务所会减少审计报告时滞。国际性事务所普遍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较高的执业声誉,拥有大量高质量员工以及先进的技术水平,从而能够提供高效的审计服务。与以往用哑变量表示是否出具非标意见不同,Leventisetal.以审计师出具非标意见的理由的数量来研究非标意见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发现出具非标意见的理由越多,越能够增加审计报告时滞。他们还发现每小时支付的审计费用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减少审计报告时滞,表明收取审计费用较高的公司更有实力在单位时间里投入更多人力物力,从而提早完成审计工作。此外,特殊事项的发生会延迟年报的披露时间。特殊事项被定义为异常报告事项,需要审计师执行额外的审计工作以评估其潜在的风险。管理层和审计师在特殊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上的理解不同,这往往会导致双方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花费在协商谈判上面。Lai和Cheuk(2005)以澳大利亚36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评估了合伙人轮换及事务所轮换对审计报告及时性的影响。他们发现,小所轮换为大所这一现象往往发生在公司处于经营扩张和业务发展的阶段。这一时期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较高,后任审计师有鉴于公司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而在实施审计时会趋于谨慎。因此,由小所轮换为大所会导致审计报告时滞的显著增加。然而,合伙人轮换、同一业务水平上的事务所之间的轮换以及由大所轮换为小所均对审计报告时滞没有显著影响。Enriqueetal(.2008)研究了西班牙市场上105家公司2002-2005年的情况。他们发现所受监管压力更大的公司会减少审计报告时滞。在西班牙,业务范围涉及能源与金融的公司所面临的制度政策更趋严格,因此这些公司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压力下倾向于尽早公布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此外,规模越大的公司越有动机减少审计报告时滞,但公司是否聘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收到非标意见以及会计准则是否发生变化均与审计报告时滞无显著关系。Lee和Jahng(2008)研究了1999至2005年韩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时滞影响因素,发现审计师特征对审计报告时滞有重要影响。具体来说,异常审计费用对审计报告时滞没有显著影响,表明公司支付的异常审计费用并非是用于激励审计师提高工作效率,而可能是出于与审计师协商有关审计事项这一目的所支付的;但异常审计时间的增加会导致审计报告时滞的减少,表明审计师可以调整工作计划,增加每天的工作时间,从而在总工作量不变的前提下减少所需工作天数。此外,他们进一步发现非审计服务的增多、聘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收到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均能减少审计报告时滞;相比管理咨询服务与税务服务,现任事务所提供的与内部控制设计有关的服务对于及时披露财务报告的影响更加明显。Jasim(2008)基于巴林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研究。由于大公司拥有更加充裕的资源以及众多投资者的压力,大公司倾向于减少审计报告时滞,以满足投资者尽快获取财务信息的期望。利好消息和不利消息也会影响审计报告时滞。当投资决策中涉及合并其他公司的计划时,公司会选择较早披露年报。这类信息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故而越早披露这一利好消息对公司越有利。作者以投资者持股比例至少为5%来作为公司治理的变量,他发现这一比例的增加会减少审计报告时滞。此外,作者还发现负债比例较高的公司倾向于延迟披露年度报告。资产负债率代表公司财务状况的良好程度,高负债比率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并且使得审计师更加关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此外,与审计资产的真实性相比,审计师在确认负债的完整性时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从而增加审计报告时滞。其他影响因素中,公司所处行业总体来说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不大,但银行业普遍有着较小的审计报告时滞;公司是否聘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会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均与审计报告时滞无明显关系。研究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因素还为审计师是否应该实施强制性轮换的争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以往赞成强制性轮换的学者认为长审计任期会损害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而反对者认为随着审计任期的增加,审计师对客户业务、客户风险和会计系统的了解也在增加。Leeetal(.2009)发现审计师的任期越长越能够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进而减少审计报告时滞。因此,变更审计师会增加审计报告时滞并且推迟公司盈利信息的披露,这对公司而言需要支付额外成本。这一发现表明实施审计师强制性轮换会增加审计报告时滞并降低市场获取信息的及时性。此外,他们还探讨了非审计费用与审计报告时滞的关系。与Knechel和Payne(2001)有关提供税务服务会增加审计报告时滞的观点相反,他们发现税务服务与审计报告时滞之间显著负相关,即提供税务服务对审计服务有着知识溢出的效应,会增加审计师对客户业务的了解程度,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在审计某一行业的公司时,精通该行业的知识技能的审计师相比其他审计师更熟悉其财务报告系统,并且能够更迅速地解决其中的复杂会计事项。Habib和Bhuiyan(2011)基于新西兰105家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在审计该行业的公司时能够较早完成审计工作。他们进一步发现,尽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公司普遍增加了审计报告时滞,增加的幅度在聘用不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师的公司中更加明显。他们的结论为“审计师行业专长能减少审计报告时滞”这一观点提供了支持。
二、国内研究
与国外相比,国内涉及审计报告时滞影响因素的文献并不多。王立彦等(2003)从审计师特征、客户特征及审计双方互动等多个角度,首次研究了我国资本市场中审计报告时滞(即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首次被出具非标意见、企业当年出现亏损及审计任期均会延长审计报告时滞;而审计师曾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则会减少审计报告时滞。此外,在将非标意见按严重性程度进行分类后,他们还发现随着非标意见严重性程度的增加,审计报告时滞也表现出增加的趋势。鉴于数据取得的难度,他们未考虑其他诸如公司内部控制程度等因素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刘亚莉等(2011)突破传统的研究思路,将信息延迟分成审计报告时滞和披露延迟来进行研究。她们认为,事务所迫于政治、经济和体制的压力,对于监管行业的审计会趋于严格。因此,监管压力的存在对审计报告时滞会产生一种增加效应。此外,她们还发现公司相对规模的增加、未预期盈利为负以及聘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均会引起审计报告时滞的增加。陈高才(2012)选取了1999-2009年共12831个观察值,探讨了会计师事务所特征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结果显示,收到非标意见的公司表现出更长的审计报告时滞;事务所变更的方向与审计报告时滞呈显著负相关,即由小所变更为大所会减少审计报告时滞,而由大所变更为小所则会增加审计报告时滞。但其结果并不支持“大所表现出的审计报告时滞短于小所”这一假设。
三、基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视角下的分析
Afify(2009)在评述前人关于审计报告时滞影响因素的文献后,以2007年开罗和亚历山大股票交易所的85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公司治理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研究表明,设立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独立性越高均会导致审计报告时滞的减少,而CEO同时兼任董事长则会增加审计报告时滞。作者认为“,两职合一”这种现象会影响公司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并且增加了隐瞒不利消息的可能性,故审计师会提高所评估的控制风险,并谨慎开展审计工作。此外,所有权集中程度越高,审计报告时滞越小,但是这一结果在统计上并不显著。作为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之一,审计委员会在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协作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Hashim和Rahman(2011)发现审计委员会中的非执行董事的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越强,从而有助于减少审计报告时滞;审计委员会中具有财会、审计背景董事越多,越能较早地披露年度报告。但是,审计委员会的勤勉程度(以每年招开的会议次数来衡量)对审计报告时滞无显著影响。Ettredgeetal(.2006)发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款的实施增加了审计报告时滞。这表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鉴证会推迟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此外,他们还发现内部控制质量对审计报告时滞有着重要影响。具体来说,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表现出更长的审计报告时滞;与具体业务层面相比,整体环境层面的内控缺陷表现出更长的审计报告时滞。蔡凯凯(2009)基于2007年沪深两市1293家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显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水平越高,审计报告时滞越短;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会引起较长的审计报告时滞;披露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意见的公司表现出较短的审计报告时滞。此外,研究未发现内部监督检查部门的设立会显著减少审计报告时滞。Altamuro和Beatty(2010)认为内部控制系统长期以来被视作一种建立高质量财务报告的机制,而公司则自愿地设计并运行这一机制以实现其经营目标。他们检验了上世纪90年代早期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案中所强制执行的内部控制规定,以研究内部控制规定是如何影响财务报告的。在控制了宏观经济及其他法规的变化对结果的影响后,作者检验了贷款损失中的条款有效性、收益持续性、收入可预测性和会计稳健性的变化。结果表明内部控制在监督和报告方面的改进有助于提高银行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张国清(2010)整理并分析了2006至200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探讨了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研究发现,收到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公司有着较短的审计报告时滞。因此,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对于年报披露是有积极作用的。然而,首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不会增加当年的审计报告时滞,这是因为首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需要审计师执行更多的程序。戚傲楠(2012)以2009-2010年的732家上市公司为例,研究了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结果显示,进行了内控审计并且收到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比没有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司表现出更短的审计报告时滞。这表明通过获取独立第三方对自身内部控制的认可,公司可以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出内控质量较高的信号。因此,作者认为开展内控审计对于减少审计报告时滞具有明显作用。此外,研究中还发现,存在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公司有着较长的审计报告时滞。
四、总结与展望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难以估计;(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4)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强调某一重大事项。从审计报告的质量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准确,用词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难以理解和使用。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拒绝表示意见,以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从我们的分析看,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底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对于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在这种压力下,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动机明显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压力也大大增加。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一来,就回避了对上市公司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当然,根据有关部门的核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样存在着一定问题,这种报告的隐蔽性更大,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的危害也更大。为此,我们进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01年之前的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现对其中的几个共性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与大家讨论,并就如何出具审计报告谈一些意见。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问题并不针对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而是希望通过讨论,引起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注意,使审计报告质量在以后年度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1997年到2001年约有150份审计报告明确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其中55份为拒绝表示意见,4份为否定意见,61份为保留意见,30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或在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极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说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大不确定事项。对不确定事项,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局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重大事项强调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局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提及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时,两个审计意见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审计意见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审计意见的种类,可与以前发出的相同或与以前发出的不同。在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影响用于比较的前期会计报表的情形或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该前期会计报表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指明该会计报表已经重新编制,并对该重新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认可被审计单位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但对当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尤其对比较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只字不提被审计单位重编会计报表的事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明明记得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怎么在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变成了无保留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于2008年对政府投资的*、*、*、*、*、*、*、*污水处理厂及市*污水处理厂、*大道共计十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08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03年10月17日**市建设委员会与**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08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06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07年及2008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08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一、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的涵义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其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由于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和规定性,只能提供定量的会计信息,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通过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可以对会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补充说明,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完整地了解和使用信息。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它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四种类型。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从属部分或不可或缺的部分,它是对会计报表中三张主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重要项目所作的解释说明。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则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很显然,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是由不同的主体出具的,反映的内容不同,体现的责任不同。会计报表附注体现的是会计责任,审计报告体现的是审计责任。目前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将应当选择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而不对其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企业重要经济业务处理不合规,重要会计差错未作调整等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揭示,审计报告中仍然出具无保留意见,这是不合法的。当然,如果反过来把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揭示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却在审计报告中的说明段甚至在意见段中加以揭示,这也是欠妥的。但是,对于注册会计师认为某些重大问题虽已在报表项目注释中作了说明,由于影响较大,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扼要揭示,使报表使用人有所关注,也应是合理的,因此,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应各司其职,互不替代,泾渭分明。
二、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混同
(一)内容的混同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内容列举了十三项。1.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4.或有事项的说明。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7.重要资产转让及其说明。8.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9.会计报表重要事项的说明。10.当期确认的各项收入的说明。1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说明。12.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13.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且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或者当存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且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并且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并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这时能否以会计报表附注来取代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呢?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1.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审计报告的说明段中会向我们详细说明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与或有事项。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吸收合并事项,重大关联事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三分开”情况,以及是否有巨额的对外担保责任等等情况。这时又能否以会计报表附注来取代审计报告的说明段呢?同样的问题是否也会同样发生在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呢?
《中华人民会计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也就是说,会计报表附注应该由被审单位自行编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由注册会计师代为编制的情况,这就使得会计报表附注成为不同审计报告强调、说明事项的“代言人”,使审计报告的意见逐渐趋同为一种类型即无保留审计意见。中注协最新《审计快报》显示,187家公司公布的2004年度审计报告中,181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会计报表附注作为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使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从中得知企业全部重要的信息,以便于他们作出最佳的投资决策。因此,决不能以此设局把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有保留事项、否定事项、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与会计报表附注中的十三项内容相混淆,本末倒置。
(二)责任的混同
会计责任是被审单位对其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应负的责任。包括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应负的责任。其应按《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且保证出具的审计报告合法、真实。由此可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应是会计责任,也就是说,会计报表附注应该由被审单位自行编制,这是现行有关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也是会计人员在编制会计决算中应负有的责任。正是由于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不同,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行标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多处强调:“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会计责任。”目前实际中存在的责任混同有:1.审计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作为附件在正文中列示。在行文中,附件是正文的 组成部分,是由同一个发文人签发的,因此将会计报表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就混淆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2.审计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加盖事务所的公章。审计报告是对被审单位附送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被审单位的责任,是一种会计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在会计报表上加盖事务所公章,反之就混淆了这两种责任。3.会计报表中无编制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应当由签字盖章的负责人来保证,因此签字盖章是明确会计责任的重要标志。
三、重整会计责任,履行审计责任
一、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定义
虽然知识管理审计已经开始在一些组织中实施应用,但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却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审计报告是指“审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根据这个定义,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也至少应该体现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审计时间等基本要素。目前知识管理审计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使用较多有HyA-K-Audit、DelphiGroup的KM2、F.W.Horton的InfoMap法等。知识管理审计的对象是组织内的知识、知识工作者、知识环境、知识的收集、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审计时间对于财务审计来讲一般都是事后审计,而知识管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都可以。因此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就是审计师依据一定的审计方法,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项目发表审计意见或无法发表审计的书面文件。此处提到的“无法发表审计意见”是因为审计师可能受到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而无法收集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意见的情形。
二、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作用
1.防护性作用
知识管理的实施已经掀起一股热潮。然而当前的统计数据表明,知识管理项目的成功率最多只有15%。产业分析家预测,到2003年仅财富500强就会因为知识管理项目的失败损失315亿美元。审计师通过出具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提高或降低企业决策者对知识管理项目的依赖或期望程度。帮助组织了解到底需要哪些知识以及如何管理这些知识。因此,知识管理审计报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能够对知识管理部门盲目的或缺乏效果、效率、经济性的项目起到制约作用。
2.建设性作用
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着眼于组织管理部门的战略、控制、目标、结构及决策的最优性,它是在对公司知识资源进行系统的、科学的考察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诊断性和预测性的审计意见。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应该指出知识及其管理的症结所在,如决信息超载、重复劳动造成的交流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揭示信息供给方面的差别和信息流程中缺失的环节,帮助组织识别信息需求并将其与组织的信息资源相匹配,提高知识管理实践,显示价值链在人、组织和顾客中形成的过程,指出通过知识共享和组织学习应用杠杆作用的方式和途径。
三、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要素
根据详略程度,审计报告可以分为简式审计报告和详式审计报告;按照使用目的可以分为公布目的审计报告和非公布目的的审计。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主要用于指出知识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帮助组织改善经营管理,故应当属于详式审计报告和非公布目的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文书的基本要求,其要素应该包括以下八项:
1.标题。全面的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标题应该为“关于(被审计单位)(时间)的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专题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在(时间)后面加上专题名称。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应该写全称,避免引起误解;时间可以是被审计事项已经或将要发生的时间,也可以是正在发生的时间。
2.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一般是业务的委托人或授权人。如果是外部审计,委托单位与外部审计机构一般会签署业务约定书(合同),此时的收件人应是审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如果是内部审计,则审计项目往往是管理部门授权审计,此时审计报告的收件人为授权人。
3.引言段。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引言段应当依次说明审计立项的依据;被审计事项的性质和范围;审计事项的要求和执行时间;其中审计对象的范围至少应当指明知识管理项目实施的时间和部门;审计事项的要求和执行时间是业务约定书或授权人的具体要求。
4.范围段。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已经实施的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审计标准;审计责任等。审计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计划和实施了审计程序,这些审计工作足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审计责任应当指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属于诊断性的管理建议,仅供管理部门内部参考,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审计师和审计单位无关,即不承担法律责任。
5.意见段。意见段应该是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核心部分,因而也就占据了审计报告的最大篇幅。一份审计报告的质量高低主要取决于意见段。这一段应该具体说明以下三个具体内容:
(1)对被审计事项的基本评价。审计师应当描述知识管理在组织中的战略地位、知识管理的基础建设、知识管理实施模式或战略、知识管理实施现状、知识管理部门的人力资源、知识管理实施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等。进行了上述有关内容的说明以后,审计师对被审计事项做出了基本的评价,总括性的说明被审计事项的优劣。在基本评价的基础上对成绩、问题进行分析。
(2)主要成绩和问题。知识管理的事后或事中审计要说明主要经验和成绩、不足和缺陷。审计报告应当描述知识收集、知识共享、知识创新的情况及意识;描述信息流的有序性和及时性;评价学习机制、商务智能和知识储备途径等;说明在知识管理实践过程定的人对特定的知识资源拥有的安全和权限级别;评价知识获取的安全性和及时性;评价知识管理人员素质和知识管理绩效等。在分析的基础上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吸取教训。
知识管理的事前审计要分析组织的知识基础和知识需求,找出知识差距和知识流,并判断它们对经营目标的影响,以确定组织知识管理的战略或知识管理的实施模型是否科学合理。报告最后要说明知识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提出预测性的报告。其目的是减少决策失误,实现决策科学化。
(3)改进意见和建议。这部分内容不是必须的,即如果项目可行或实施效果良好,则可以省略。但如果知识管理项目存在重大缺陷,此处应该是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重要内容。此时审计师应该针对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供选择的方案等。但此处应当说明,这些建议仅供内部参考、不具备鉴证作用。
6.审计师签名盖章。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应当由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签名盖章。社会审计还应该加盖事务所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的章。
7.审计机构及地址。审计报告应当载明审计机构的名称及地址,并加盖审计机构的公章。
8.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最后应当写明审计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为审计工作完成日,即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均已经实施完毕。
四、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编制要领
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编制人应当是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由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千差万别,因此以上八个要素在审计报告中地位、所占篇幅不尽相同。审计师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来表达这些内容。为了保证权威性,在写作中应该注意以下要领:
1.要根据知识管理的审计目标进行严格选材。它包括陈述的真实性、优劣性、差距性和潜在性的各种题材。要有事实、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
2.要依据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安排好报告的结构。因为结构是报告的骨架,是科学组织报告材料的必要手段,既要体现出完整性,又要顺理成章。防止公式化倾向。
关键词:新形势;审计工作;审计报告
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部署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重点,其别强调了要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其发挥监督职能、强化问责机制的重要环节。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发展,有必要对审计报告进行改善,从而使审计报告的内容更加充实、信息更加完整,观点更加贴切。
一、当前国家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审计报告实务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审计报告使用者对报告的理解,从而无法有效地利用审计信息。这些问题归纳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意见含糊不清审计意见是审计人员向报告的使用者提供的一种职业判断,通过运用法律依据、理论依据或事实依据,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法律规章制度的合规性以及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等方面进行的评价和认定。在当前现状下,部分审计报告中所表述的审计意见含糊不清、浅尝辄止,审计人员由于某些顾虑,无法真实反映审计工作的情况。同时,如果审计人员过多使用专业词汇,可能导致报告使用者混淆概念。此外,审计意见不能有意引导报告使用者产生误解,以此来淡化问题、回避问题,切忌发生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相互矛盾的现象。2.报告内容缺乏重点部分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的过程中,用大量的篇幅叙述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步骤,甚至长篇累牍地介绍被审计单位的机构编制、主营业务和日常管理等情况。缺乏对审计主题的描述,没有重点列出各级领导和被审计单位关心的审计情况。这种不分轻重,对小事长篇大论,不能明确指出突出问题的情况,导致被审计单位在处理审计问题时,往往不能有效地把握重点。3.法规引用不完整或不准确在审计报告中,如果法规引用的不完整可能导致其缺乏权威性,无法充分体现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当前,部分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的过程中,仅在开篇时空泛地概述所引用的法规及条例,存在引用法规的数量不足、时效性不强、准确度不高等问题。特别是时效性不足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行为发生时还未生效或已废止的法规不具有约束力。同时,运用法规的层次性应得到考虑,上位法应优于下位法。运用法规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也应得到考虑,要具备直接的法律依据或具体的法律条文。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欠缺人员素质是制约审计报告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从理论水平来说,部分审计人员已跟不上时代要求,缺乏敏锐的洞察力与科学的判断力,无法用宏观、辩证及发展的眼光去评价客观事务。从专业能力来说,部分审计人员仅能胜任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对政策落实、金融投资、资源环境、绩效评价等其他类型的现代审计不太适应,仍然停留在查错究弊的阶段,无法用专业的知识,找出问题背后的症结,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从综合素养来说,多面型和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特别是既懂专业知识,又有良好的口头与文字表达,且具备计算机应用的审计人员非常稀缺。
二、进行国家审计报告改善的措施
在论述了当前国家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后,我们还应探讨相应的对策,寻求改善的路径。审计报告的改善有助于审计工作在维护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奉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笔者根据多年的审计工作经验,对如何改进国家审计报告提出以下几点粗略的看法。1.明确审计意见审计意见是审计人员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善或纠正问题的建议。审计意见作为审计报告的一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报告的质量,也影响着审计工作是否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审计意见应该与被审计单位进行讨论,努力争取其同意采取纠正措施,所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具备可行性。具体来说,高质量的审计意见应该具备两个特点:第一,高层次性和前瞻性。从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全面分析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透过表象看本质,提出更深层次的审计意见,并指出有利于被审计单位业务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第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出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在问题的认知上达成一致;根据产生的原因,与被审计单位在问题的解决上达成共识。真正提出能够帮助被审计单位改善或纠正管理问题的具体建议,同时要具备可操作,避免空洞性和盲目性,以利于建议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审计报告要依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从而帮助被审计单位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改善管理和提高效益。2.规范审计报告内容审计报告中所罗列的审计发现必须清晰,索引数据必须准确,整个事件的脉络和关系必须条理分明。对于同一类型的问题要集中进行表述,避免内容交叉造成歧义。在内容的排序上,一般是先列出问题,然后定性,再提出审计意见;也可以先列事实,然后评价,再提出建议。对于审计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力求精练、措辞得当,不要使用文学性语言或假设性语言。同时,要注意主次分明,针对主要矛盾充分展开,帮助报告使用者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对于影响不大的次要问题,则可以简略提及。3.恰当引用法规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通过客观事实作为依据,以国家的政策、法律和规章作为判断的标准。对引用的政策、法律和规章要准确地注明文件名称和发文编号。审计小组在编写审计报告之前,要将全部的工作底稿收集起来进行筛选,根据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整理及分类,对重要的审计发现和审计证据进行核对,并认真搜集有关法规文献,确保编写的审计报告中问题与依据能够相互对应。同时,在审计报告中引用的法规必须具体,在所指明问题前明确罗列出所引用法规,让被审计单位心服口服,充分体现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规性。4.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审计报告质量息息相关,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和报告风险的能力,也可以有效地健全审计报告质量监管体系。各级机关应该投入充足的人、财、物力成本,培养具有严谨职业纪律、先进思想觉悟和扎实知识功底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同时,应加强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被个人情感及被审计单位关系所影响,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三、总结
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都对新时期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充分认识目前国家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审计报告的改善对深化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支宇,王思鹏.浅议国家审计报告的改进.现代经济信息,2016(05).
2、刘斌,刘俊.《框架意见》下审计职业化建设路径探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2016.
3、樊仁海.关于改进国家审计报告的几点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2016.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月28日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
根据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及中注协《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要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分为四种,即“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各项意见的具体含义是:
“无保留意见”:在基准日,被审计单位按照适用的内部控制标准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虽然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有一项或多项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并不影响对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否定意见”:如果认为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只有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书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也称为“标准审计报告”,其他意见的审计报告均称为“非标准审计报告”。取得标准审计报告是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追求目标。
二、2012年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总体情况
2012年度我国上市公司首次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2014年1~4月期间,47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94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见表1。相比2011年只有67家公司的情况,在数量上有很大幅度的提升,内部控制审计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表1)
三、24份非标准审计意见原因解析
2012年度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24家上市公司中,4家为否定意见,20家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一)“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原因解析
1、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北大荒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1)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层逾越管理权限审批使用资金,且没有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2)该公司与其部分子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着组织架构不健全或者部分组织机构并未有效运作问题;(3)未能依据有关规章准确有效地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定期核对往来款项、依法取得涉税凭证和准确计缴税金等;(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导致未能及时识别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和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大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提到,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关披露的重大、重要缺陷主要包括发展战略缺失、岗位职责不明确、大额资金运作审批操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方面。结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难发现,北大荒在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两个层面均存有重大缺陷。具体来说,设计层面的重大缺陷主要集中在不相容职责分离、全面预算和制度建设方面;运行层面的重大缺陷主要集中在授权审批、治理架构、信息沟通和制度执行方面。
2、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磁卡)。天津磁卡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1)未能有效执行按月对账制度,导致往来账户长期、经常出现差异却未被发现,且在结账环节,并未合理确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2)未建立投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因此未能及时、准确地确认投资收益及合理计提减值准备;(3)未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即进行了年度财务决算,存货盘点结果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4)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不规范,存在未发货而提前确认收入、未确认成本的情况,以及已发货、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未确认收入成本的情况;(5)未建立期末财务报告流程控制制度,未见管理层及治理层人员对期末报告流程进行监控,缺乏财务报表的复核及审批控制,重要子公司历年的审计调整事项均未做账务处理。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以发现,天津磁卡设计层面的缺陷主要集中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和资产清查方面;运行层面的缺陷主要集中在制度执行方面。天津磁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认为,其在财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上是有效的。同时,虽然披露了部分内控缺陷,包括资产盘点、往来账核对、投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问题,但仍未说明具体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也没有说明上述缺陷的重要性程度,是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股份)。贵糖股份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是成本核算基础薄弱:
部分暂估入账的大宗原材料缺少原始凭证(如没有入库单或入库单信息不完整),影响该存货的发出成本结转与期末计价的正确性。导致该公司2012年度未审计财务报表的本期和前期数据中“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存货”等项目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在该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中并未认同这一结论。贵糖股份认为,这仅仅是由于公司和事务所在原材料核算办法上存在认识差异,公司跨会计年度采购原料,之前的核算方法是行业普遍存在的,先前的会计事务所也未对此提出重大异议,因此才在本次自查中问题。
4、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海联讯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1)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因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了已经的2009年、2010年、2011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海联讯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指出,公司未能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对于存在重大缺陷、与财务报表准确性相关的内控制度地执行,需作整改。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原因解析。在20份(上海三毛、江淮汽车、ST宜纸、上海机电、凤凰光学、恒源煤电、深天地A、大地传媒、南京医药、ST狮头、*ST长油、康达尔、*ST凤凰、海南椰岛、天路、国通管业、香梨股份、工大高新、马钢股份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有一些强调事项是对内部控制审计范围进行附加说明,有一些是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进行特别公告,因此,强调事项并不完全是由内部控制缺陷所带来的。与内部控制缺陷相关的强调事项可以归为以下几类:1、不相容职责未得到充分有效地分离,这主要是由于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的不健全性造成的;2、制度规定不够明确,这主要体现在部分关键业务和流程方面;3、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部分重要资料有所缺失;4、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5、部分业务的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符。
四、24份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关于内控缺陷的分析
(一)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
1、2012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出来的重大缺陷,按照设计层面、运行层面进行分类,设计类缺陷为14个,运行类缺陷为10个,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58%和42%,各企业管理层应予以关注,从而有的放矢地完善本企业的内部控制。
2、企业制度和流程的缺失会带来设计有效性缺陷,使得相关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无法达成控制目标,必然会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设计有效性缺陷重于运行有效性缺陷,它应是企业关注的重点。对制度、流程进行不断地梳理完善,设计有效性缺陷的比例将会不断下降。
3、运行性缺陷,一方面是由于内部控制的局限性(如联合舞弊、管理层逾权、疏忽大意等)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则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造成的。即使企业不存在设计有效性缺陷,也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制度及流程的有效运行,以防运行性缺陷可能导致的重大风险。内部监督机制包括日常对各个业务职能部门或管理层工作过程及结果的监控,也包括定期组织的内控自评及内部审计。
(二)缺陷内容分析。2012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出来的重大缺陷按照缺陷类型可以分为会计控制、不相容职责、全面预算、制度建设、授权审批、治理架构、信息沟通不畅、制度执行、资产清查9个方面。即在各种类型的控制活动中均有可能存在重大缺陷,任意一类控制活动失效均可能导致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出现重大缺陷。
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出来的与制度相关的缺陷有9个,占总体的38%,比例最高。因此,加强制度建设,监督及强化制度执行是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措施。首先,企业应当确保既有的制度和流程是规范的、可执行的。其次,企业应该对其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梳理,根据经济业务的变化,适时增加新制度、作废不适宜制度、关注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各类控制活动均有潜在的风险,企业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应当综合考量,可以有所侧重,但不可有所忽略。
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对比上述企业披露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现已披露的内控缺陷主要集中在与财务报告高度相关的领域。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由于部分会计师事务缺乏内部控制审计经验,内部控制审计范围的选取还仅局限在与财务报告高度相关的领域,甚或是直接与具体的经济损失或财报差错相关,使得多数企业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相互整合。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定义,重大内控缺陷除已产生了经济损失或财报差错的缺陷外,还包括可能会造成潜在损失或错报,以及对企业声誉、安全等定性指标造成损害的缺陷。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的不断积累,相信这方面的工作缺失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晓红.2012年度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