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21:05:3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以省市督导评估为契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各项目标
1.完善教育督导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定期召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分局联席会议,按照各项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分解责任,查找问题和不足,沟通工作进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及时,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全力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区政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责任书》指标任务。
2.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迎接各级督导评估。准确把握省、市各项督导评估标准,指导学校(幼儿园)以督导评估为契机,将评估指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动学校自我检测、自我评估、自主发展。年内,完成省年度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市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各项督导评估工作。
二、以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为重点,督促学校(幼儿园)深挖内涵,特色发展
1.落实年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整改。指导学校根据《年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反馈报告》和学生、家长、教师网上问卷中反映的内容,总结提炼发展优势,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学校今后发展的方向,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报告。召开督学讲坛暨区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反馈会。
2.建立校本督导制度。学校根据《关于做好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评估机构,按照自评程序,实施专项自评。6月底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在学校自评基础上,建立校本督导制度,邀请家长、教师、社区有关人员、责任区督学等对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复评。
3.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按照《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督导推动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保障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10月,依据《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试行)》,对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
4.深化“多元互助”教育督导评估模式品牌建设。以申报《“多元互助”督导评估模式的研究》市级教育督导课题为引领,继续深化“多元互助”督导品牌的内涵、体系建构、操作流程,积极探索评估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多元、评估手段多元的督导评估模式,实现督学、学校、家长、社区间的合作互助、平等协商的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
三、以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
1.加强专兼职督学的培训和管理。依托“教育督导协同办公系统”,用好“网上学院”,上传视频、课件等学习材料,开展主题讨论,通过网络平台促进督学间的学习和交流。继续举办督学讲坛、督学沙龙、专兼职督学暑期培训班,编印《专兼职督学学习材料汇编》,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
2.建立多元的督学评价机制。督学要用好《督学履职手册》,建立督学成长档案。加强对责任区督学的业绩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区督学履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激发督学的主观能动性和团队精神。年内,评选表彰优秀督学、优秀督导责任区。
3.扎实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以我区申报的省、市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为引领,组织、动员专兼职督学深入研究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撰写教育督导论文和调研报告,为学校发展与提高服务。评选优秀教育督导论文和优秀调研报告,4月,推荐优秀论文参加省市教育督导论坛论文评选。
四、以创新工作机制为载体,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发展
1.建立督导推介制度。3月,对我区19所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落实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情况开展“随访一日行”活动。5月,对中小学年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整改情况开展“随访一日行”活动。开展督导责任区随访观摩活动,开拓督学工作视野,对督导责任区学校在督导整改、校本督导等方面形成的优秀经验和成果进行推介。
一、以省市督导评估为契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各项目标
1.完善教育督导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定期召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分局联席会议,按照各项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分解责任,查找问题和不足,沟通工作进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及时,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全力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区政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责任书》指标任务。
2.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迎接各级督导评估。准确把握省、市各项督导评估标准,指导学校(幼儿园)以督导评估为契机,将评估指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动学校自我检测、自我评估、自主发展。年内,完成省2012年度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市2012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各项督导评估工作。
二、以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为重点,督促学校(幼儿园)深挖内涵,特色发展
1.落实2011年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整改。指导学校根据《2011年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反馈报告》和学生、家长、教师网上问卷中反映的内容,总结提炼发展优势,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学校今后发展的方向,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报告。召开督学讲坛暨区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反馈会。
2.建立校本督导制度。学校根据《关于做好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青四政教督字〔2011〕3号)文件要求,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评估机构,按照自评程序,实施专项自评。6月底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在学校自评基础上,建立校本督导制度,邀请家长、教师、社区有关人员、责任区督学等对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11-2012学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复评。
3.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按照《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督导推动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保障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10月,依据《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试行)》,对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
4.深化“多元互助”教育督导评估模式品牌建设。以申报《“多元互助”督导评估模式的研究》市级教育督导课题为引领,继续深化“多元互助”督导品牌的内涵、体系建构、操作流程,积极探索评估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多元、评估手段多元的督导评估模式,实现督学、学校、家长、社区间的合作互助、平等协商的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
三、以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
1.加强专兼职督学的培训和管理。依托“教育督导协同办公系统”,用好“网上学院”,上传视频、课件等学习材料,开展主题讨论,通过网络平台促进督学间的学习和交流。继续举办督学讲坛、督学沙龙、专兼职督学暑期培训班,编印《专兼职督学学习材料汇编》,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
2.建立多元的督学评价机制。督学要用好《督学履职手册》,建立督学成长档案。加强对责任区督学的业绩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区督学履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激发督学的主观能动性和团队精神。年内,评选表彰优秀督学、优秀督导责任区。
3.扎实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以我区申报的省、市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为引领,组织、动员专兼职督学深入研究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撰写教育督导论文和调研报告,为学校发展与提高服务。评选优秀教育督导论文和优秀调研报告,4月,推荐优秀论文参加省市教育督导论坛论文评选。
四、以创新工作机制为载体,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发展
1.建立督导推介制度。3月,对我区19所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落实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情况开展“随访一日行”活动。5月,对中小学2011年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整改情况开展“随访一日行”活动。开展督导责任区随访观摩活动,开拓督学工作视野,对督导责任区学校在督导整改、校本督导等方面形成的优秀经验和成果进行推介。
2018年4月9日乌拉特后旗卫计局联合旗科教局,组织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对我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经检查督导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督导意见,引起了园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认真对待。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如下整改:
1.更加健全完善了各项卫生保健制度。
2.完善了体弱儿管理制度,并及时的跟踪随访进行记录。
将从今年起实行“重大安全事故内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情况。
《意见》指出,中小学、幼儿园是中小学生及幼儿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为全社会所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务必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确定整改时间,限期完成整改,尽快消除中小学幼儿园校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二要落实安全管理协作机制,与公安、司法、卫生、文化、建设、交通、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三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抓住宿舍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防止火灾和集体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四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防止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种治安隐患,严防校园恶性伤害案件的发生。五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建设,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章,中小学幼儿园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六要以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教育,努力使这类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降到历史最低限度。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外组织各种大型活动。七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批对全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八要在春秋两季开学初分别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督导考核制度。九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组织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十要在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的同时,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今年起,每年1月31日之前向教育部报告前一年度安全工作及学生事故情况。教育部将实行“重大安全事故内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情况,警示各地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幼儿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的一个部分,要积极探索办园体制的改革,逐步打破政府包揽办园的格局。幼教体制改革应根据幼儿教育具有公益性、产业性的特点,努力遵循“有利于增加投入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布局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快幼教现代化进程、有利于保教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师待遇的提高”的原则,使改革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本地区的幼儿教育事业,加大投入,继续办好示范园,使示范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指导作用。对社会力量办园必须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园形式,均可大胆试验,各地探索幼儿园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探索股份制办园、中外合作办园、租赁办园、私人办园、公有民营、园长承办、集体办园等多渠道、多形式办园之路。在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发展新的教育资源,同时要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以及教师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政府和有关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一般都具有较好的基础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要坚持办好,不能擅自停办,更不能擅自作价变卖。在农村,乡(镇)政府要办好现有的中心幼儿园,努力把乡镇中心幼儿园办成示范园。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改制幼儿园健康发展
凡原公办或集体性质的幼儿园确实有必要改制且具备改制条件的,要积极稳妥地制定改革方案,并严格按以下程序操作:
1递交改制申请
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必须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事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改制的申请报告及改制方案,内容包括:
(1)改制的目的;(2)改制的形式;(3)改制后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及办园章程;(4)幼儿园固定资产评估情况;(5)举办者的资格证明;(6)原幼儿园人员安置和园长、教师聘用情况以及拟任园长、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7)举办者的财产经费来源证明材料;(8)改制的日程安排等。
2审批改制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报告后,要及时组织论证并提出审定意见,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制。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改制必须经过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审查申请改制幼儿园的办园资格:
(1)举办者资格:主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公民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责任权利。举办者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社会声誉好,能尊重幼儿教育规律,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改善办园条件的必需且稳定的经费来源。
(2)园长资格:园长必须符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具有园长上岗证书。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掌握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3评估幼儿园资产
拟改制幼儿园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必须由市(县)、区以上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原为国有性质的幼儿园在改制立项时需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方能进行评估。原为集体性质的幼儿园应先进行资产界定,如原出资者为国有性质的应界定为国家所有。国家性质的幼儿园在中介机构进入资产审计、资产评估阶段中需由财政办理的内容:
(1)非经营性资产剥离;
(2)不良资产核销审批;
(3)会计中介机构资产评估的结果需财政部门确认。
4转让幼儿园资产
改制幼儿园资产的转让部分,应采用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并办理必要的签约、公证手续。幼儿园资产转让款(或拍卖所得款)应存入财政专户,除用于因改制而发生的费用外,其余部分应建立幼教发展基金,用于发展幼儿教育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5重新登记注册
改制幼儿园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改制协议后,新的举办者必须在一个月以内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凭办学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备案,刻制公章,同进要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三、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提高改制幼儿园保教质量
1各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加强对改制幼儿园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改制幼儿园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帮助改制幼儿园解决实际困难。教科研部门要深入改制幼儿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教育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使改制幼儿园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要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中“乡(镇)设幼儿教育辅导员”的规定,保证对改制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的管理真正落实到位。所有改制的幼儿园必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重新评估定类,并按重新评估的类别收费。
2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改制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对改制幼儿园要实行年审制度,对办园有突出成绩的幼儿园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年审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取消其办学资格。
3改制后的幼儿园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幼儿园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教职员工,聘用教职工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区教育局在第一次局机关行政办公会上就专题研究了安全工作,要求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总体流程,并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升“三防”水平,细化责任目标,要把每一项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开学初全区校园安全。
二、排查隐患,及时整治
开学前,区教育局安全办结合上级会议精神、我区教育实际,利用网络及时进行安全工作调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学生报到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自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学生开学报到前人防到位、物防落实、技防运转正常;开学初,区教育局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各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部署了教育系统上半年安全工作,就完善制度、预案、档案、提升“三防”水平作了具体部署,同时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并要求各单位要立即全面进行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再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整改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考核和学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我局将三月份确定为“安全隐患整改月”,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安全督导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限期整改。教育局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区124所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安全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限期整改制度。
三、加强教育,落实责任
积极要求各学校开学后认真落实好安全教育课程每两周1课时的要求,开足安全教育课程。按照《关于在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开学后立即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消防、防踩踏、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落实好“一岗双责”和校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体教职工做一次校园安全形势报告,根据岗位安全职责,与各部门、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建章立制,规范工作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对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岗位安全职责重新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月底前,我局及各学校幼儿园安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顺利结束,切实谋划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
五、摸清底数,关注健康
关注师生心理健康,要求各学校开学后认真组织学生身体状况摸底,建立学生患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家长报告制度,并通报班主任、体育教师和学校医务人员,建立学生重大疾病档案,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适当关注,切实将推动教育和谐发展落到实处。
六、落实经费,加强管理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项用于加强校园安保、防火等设备设施以及加固改造校园围墙、校门等方面支出,严格要求各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区教育局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逐步提高各项报警监控等技防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现全区公办学校50所,在校生39878人,聘请专职保安136名,内聘专职内保人员239名,幼儿园74所,在园学生14137名,聘请专职保安147名,达到了上级要求。
确定培训对象与培训内容
1.确定培训对象
吴兴区目前共有24名责任区督学,他们均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以上教龄,且均为副校或副园级及以上领导,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除了这24名责任督学外,吴兴区将学校幼儿园督导联络员也列为培训对象。学校幼儿园督导联络员每园1名,由园级领导兼任,在教育督导工作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吴兴区将幼儿园督导联络员列入培训目标之中,旨在通过同步培训,使学校幼儿园督导联络员与责任督学对经常性督导的内容和标准认识一致。
2.培训内容的研制
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责任督学需要对以下八个方面的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一是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招生、收费、择校情况;三是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四是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五是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六是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七是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八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根据上述内容要求和吴兴区实际,我们分成四个单元来实施培训,每个单元大致为两项内容,集中培训一次(共2天,理论培训1天,实践培训1天)。四个单元的内容和学时见下表。
精心设计培训过程
培训过程设计直接关系到培训的成效。设计中,我们始终围绕督导操作用表和督导工具的设计和试用展开,分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三个阶段。
1.培训前做好两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是培训者的准备。培训专题的授课者基本上是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根据他们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分配不同的专题内容。我们要求授课者围绕专题在四个方面做好准备:一是梳理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性意见;二是整理区教育局的指导性意见;三是各相关专题内容目前的实施现状;四是督导评价办法建议。
二是培训对象的准备。首先按每单元集中培训的专题,将培训对象分成若干主题小组。如第一单元集中培训时,将全体培训对象分成6个主题小组,分别是中小学课程开设小组、中小学课堂教学小组、幼儿园课程开设小组、幼儿园课堂教学小组、校园及周边安全小组和学生交通安全小组。每小组安排人员时,尽量安排日常管理中分管该主题、熟悉该主题情况的人员参加。然后,布置前置作业,任务驱动。要求各培训对象根据分组及本人所在组的主题设计一份督导操作用表,一式两份,一份于培训报到时作为作业交培训报到处,另一份供分组讨论时使用。督导操作用表要求围绕“督什么”(即督导观测点的选取)、“怎么督”(即督导方法手段的选取)来设计。
2.培训中采用专题讲座、互动研讨和跟岗实践的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就是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专题做系统阐述。
互动研讨,就是按主题小组分组,在职能科室负责人系统阐述的基础上,围绕督导操作用表的设计,结合本人的作业,每人谈个人设计的专题督导评价量表的修改想法和困惑。通过互动研讨,使主题小组成员在“督什么”“怎么督”上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督导操作用表、督导工具初稿;使学校幼儿园督导联络员回到本单位后,可以就主题事先自行督导、自行整改。
跟岗实践培训,导师是专职督导,在跟岗实践培训前,专职督学要做好两方面准备。一是督导操作用表、督导工具。专职督学从教育督导的专业视角,在初稿的基础上确定试行稿。二是督导流程。专职督学选定若干所学校幼儿园进行试督导,通过试督导,再次修改督导操作用表和督导工具,确定责任督学在经常性督导中的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
专职督学每单元集中培训后完成上述准备工作,然后组团分责任区培训责任督学。吴兴区有6名专职督学,每3名专职督学负责1个督学责任大区,每个督学责任大区有3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有3名责任督学和18名学校幼儿园督导联络员。3名专职督学组成培训团队,责任督学按每单元形成的督导操作用表和督导工具,对责任区学校实施督导,督导实践中培训团队参与督导,根据责任督学的督导情况实时给予指导,同步培训被督导学校的联络员。
3.培训后及时反馈重点,形成材料
一是及时形成培训考核结果,反馈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考核主要按培训出勤情况、作业完成与质量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和方案报告完成与质量情况进行。其中,“作业质量”表扬优秀者、“活动参与”表扬积极者,“方案报告完成与质量”主要指培训后经常性督导的报告,表扬优秀者。
二是整理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内容的常用督导操作用表,并在区域内公开,供责任督学和学校在日常工作中参考使用。
重视培训后的思考
责任督学经过入职培训,普遍反映经常性督导的内容更清晰了,操作程序更清楚了,到学校督导的底气也更足了。反思培训过程,有三个关键环节对保障培训质量至关重要。
1.前置作业保证培训有深度
我们在培训前设置了前置作业,并随通知同步告知培训对象。这就要求培训对象根据分组及本人所在组的主题,在培训前主动搜索相关文件规定,仔细研读相关文件文本,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设计督导操作用表。也就是说,在培训前,培训对象就相关主题已经进行了系统的自学,培训时有备而来。这对培训者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需要正确解读上级文件精神,而且还要结合本区实际,鲜明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履行专业引领职能。培训者和被培训者因主题而高度聚焦、系统,因重操作而更加务实、接地气,保证了培训主题的。
2.跟岗实践保证培训有效度
入职培训的目的就是使责任督学能胜任经常性督导的要求,正确履职,帮助学校规范发展。其中,督导实践是核心环节,所有的理论培训都是为督导实践做准备。因此,在督导培训实践环节,我们至少保证了1天的时间(至少两所学校的督导实践)。在专职督学培训团队的指导下,不仅能依照标准督导,更重要的是能与校长对话。要求责任督学不仅能发现问题,而且要能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整改策略,并且让校长接受。这样,责任督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一、全面排查,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立即排查整改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排查校舍、附属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加大“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坚决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内治安巡逻,特别是师生职工宿舍、食堂、贵重设备、化学药品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
二、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一要加强防溺水教育,警示学生不到河渠、水塘等游泳,教给学生科学的自救常识;二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三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做到“五严防、三到位”,即:严防溺水事故、严防交通事故、严防治安事故、严防雷电(火灾)事故、严防食物中毒;对学生教育到位,对家长安全监护通知提醒到位,对危险隐患预警排查整改到位。
三、齐抓共管,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一)职责分工
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查验校车驾驶员资格,严厉打击“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三无”车辆,严禁利用农用车、三轮车、载货车接送学生行为,完善学校门前交通警示标志。在交通复杂路段学校上下学时间,根据需要部署警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通行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动态,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负责配合教育及相关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整改或取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小饭桌”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建筑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管理;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宣传、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
食药监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小饭桌”、小卖部、小摊位等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内流通商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小卖部;
城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小摊位进行规范管理;
文广新体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类娱乐场所非法经营活动,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
各镇(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校园安全事件;负责兜清辖区学校(幼儿园)底数,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负责学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坑塘等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防控措施;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做好辖区涉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时间要求
自2015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4月底前县公安、工商、城管、交警、交通、文广新体等部门及各镇(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教育、消防、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集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