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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公示报告8篇

时间:2022-05-14 11: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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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公示报告

篇1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及各科室推荐一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

考核总体于2016年1月25日开始。

三、考核对象、内容和结果

1、考核对象:局全体人员(含执法大队)。

2、考核内容:围绕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情况。

3、考核结果: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或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四、考核程序

1、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2月15日将述职报告(含电子版)交局办公室,局各科室分别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集体述职,原则上各科室在2月18日前总结述职结束。

2、综合评测。测评采取综合评测,以民主测评为主,全面考量干部工作实绩,将干部年度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纳入评测范围。由考核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民主测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以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的《公务员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为主要内容进行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参评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对打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废票。民主测评结束后,由考核工作小组人员收回、汇总、统计。

3、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各科室工作任务完成及综合评测得分等情况,按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的规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局党组审定。

4、确定考核等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考核工作小组对2016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考核结果。

篇2

(新乡医学院,河南新乡453003)

摘要:在干部考核中,360°考核法因其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考评中的一项重要工具。本文以某高校为例,探讨了360°考核法与传统述职考核法有机结合在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的应用。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做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实践证明,该考核方法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模式存在的缺陷,满足新时期绩效管理的需要。

关键词 :360°考核法;述职考核法;高校中层;年度考核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9—0011—02

360°评估反馈(360°Feedback),又称“360°考核法”或“全方位考核法”,是指由员工上司、同事、下属和自己从全方位、各个角度来评估人员的方法。该考核法最初由英特尔公司提出并予以运用;1993年,美国《华尔街时报》和《财富》杂志报道后,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1]近年来入选《财富》全球1000家企业中超过88%的企业将该方法运用于员工绩效管理。[2]360°考核法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考评中的一项重要工具。[3]

新乡医学院属于普通本科院校,管理体制为校、系两级管理。之前,对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方法为传统的述职印象评价法,不够科学、规范,对于考核结果也缺乏科学的分析和反馈。[4]2009年,学校确立了“面向教学、医疗、科研第一线,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年度考核原则,将360°考核法与传统的述职评价方法有机结合,通过四年的实践取得较好的评价。

一、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与评价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将处级领导班子划分为三个类别: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服务单位;二级院系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以及附属医院。每类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评价对象不尽相同,但都要征求校领导、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其他人员的意见,力求实现“全方位评价和民意直通”。

(二)考核内容

对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团结协助、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各单位处级正职和副职在责任、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不尽相同,因此,考核内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5]处级正职更注重考核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维护稳定、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解决重大责任问题、注重长远建设等内容。而处级副职则注重考核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和解决复杂问题等情况。

(三)考核计分办法

处级领导班子考核计分办法为:校领导评价作为横向参考,服务对象打分占60%,工作对象和其他人员打分占40%。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记分办法:将所在处级领导班子测评成绩与个人测评成绩结合,所在处级领导班子测评占20%,服务对象测评占50%,工作对象和其他人员测评占30%。

二、考核程序

(一)撰写并网上公示述职报告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认真总结一年工作,撰写述职报告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供干部群众阅览。

(二)述职

各单位面向所属职工、服务对象述职。

(三)测评

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民主测评在各单位述职报告会后,由与会人员对参加述职的处级领导班子和所属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第二次民主测评会由全体处级干部(不包括附属医院处级干部)参加。二级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干部对机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机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处级干部对二级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四)量化考核分数

考核结果按照权重实行量化计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总分各100分。测评表中评价结果好、较好、一般、差(或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赋予100分、80分、60分和40分。

(五)分析、反馈评估结果

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需要时做进一步的讨论调查,最后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本人反馈。

三、考核成效

(一)考核工作更加民主

通过运用360°考核法,使上级领导、同级人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均进行评价,最大程度地实现“全方位评价和民意直通”。这样考核的民主扩大了,考核的公信度提高了,考核结果更加体现民意、过程更加透明、方法更加公开、结果更加可信。

(二)述职效果更好

测评前,首先在网上公示相关述职报告,由于考核的公开与透明,考核对象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有关事实和数据、成功与失误均应经得起群众的考验。第二,通过公示述职报告,有利于评价者对考核对象认识的深化,避免印象分。第三,许多评价者同时也是考核对象,通过互相查阅述职报告可以加强了解与合作,并能够起到互相学习、借鉴的作用。

(三)反馈结果信息更加丰富

通过该方法,反馈的结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综合得分,还可以便捷地观测到考核对象各项考核指标的得分,并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找出不同类别人员对同一考核对象评价的差异,进而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寻求改进的方法。例如下表中,XM5校领导评价列第六位,服务对象测评列第八位,工作对象、其他人员测评列第七位,所在处级班子评价列第九位,其最后得分列第九位。

新乡医学院从2009年开始采用360°考核法与述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四次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经过四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有本校特色的考核体系。该体系为校领导了解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工作现状、合理配备处级班子提供了客观详实的依据。通过反馈,考核对象也能更清楚地了解领导、同事、群众对自己的评价,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进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果。今后,我们还将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继续完善这套考核体系,力求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全面。

参考文献]

[1]李华.360度绩效评估法的运用及有效性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4(8).

[2]龚建荣.360度考核法在独立学院教师绩效考核中的运用[J].考试周刊,2011(11).

[3]胡燕.基于互联网的360°反馈评价法在高校中层干部考核中的应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篇3

根据×人事管字(XX)××号《关于做好二OO六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青体人(XX)××号文件精神,我校于XX年12月18日至XX年年1月6日进行了XX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为原则,以认真贯彻学校XX年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职责、党支部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为依据,充分发扬民主,注重业绩实效,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同志一年来“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将考核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校在年初就把年度考核列入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认识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作用。根据青海省体育局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年度考核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了“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科室、各党支部和校团委。在年底专门召开会议,对XX年年度考核工作进行部署,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各项组织工作,制定具体的考核计划,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科长、校团委书记组成,杨校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保证了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充实考核内容,提高考核质量

我校抓好平时考核这一基础性工作,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夯实考核基础。在实施年度考核时,平时考核占了一定的分值,年底将考核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等有关平时考核资料加以整理,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量化管理,增强年度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既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又从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方面对考核对象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还把全校工作同个人工作相结合,职位职责同工作特点相结合,个人表现同目标任务相结合,工作实绩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的考核。

三、严格考核程序,保证考核质量

我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通过个人总结述职、科室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等一系列程序,确定相应考核等次。

(一)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省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政治思想表现;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实现目标的措施。

(二)科室评议:让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通过互相交流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三)民主测评:在述职的基础上,组织听取述职的人员,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和投票测评。在民主测评上,营造了公开、公正、宽松的评议环境,提高了年度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 审核。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核,综合平衡后提出审核意见。

(五) 公示考核结果。我校在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没有教职工提出异议

在考核中考核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考核管理职能,严肃考核纪律,把握总体情况,做好检查监督和审核备案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加强综合管理,做好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工作

考核工作结束后,我们及时把有关资料装订、审核备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考核纪律,把握总体情况。把年度考核结果同培养后备干部、提拔晋升、奖惩、辞退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激励和鞭策了同志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找出工作差距,明确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考核结果

篇4

第一条为规范客运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交通部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内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经营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年度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年度考核,是指对企业班车客运经营一年内的经营资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考核分类和成绩

第五条年度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对已评定的企业班车客运资质等级进行年度考核(以下简称“资质考核”)。

(二)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进行年度考核(以下简称“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六条年度考核采用《*省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年度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见附件一的《*省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经营年度考核报告》),分五项进行,即经营资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及加分项目。

(一)资质考核依据考核表第一项,对企业当年度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客运设施、资产规模、经营效益、企业资历、人员素质、企业管理等指标进行年度考核。本项共分十五小项,均采用“合格”或“不合格”方式考核,全部小项合格,本项方为合格。

(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依据考核表第二至五项,对企业当年度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及有关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其中第二、三项各500分,第四项1000分,第五项100分。

第七条成绩分类

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标准为:

(一)合格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合格

(1)资质考核合格;

(2)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

①第二、三项各得350分及以上;

②第四项得700分以上,并且一票否决的项目全部合格。

(二)优秀

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地级市为单位,各市将辖区内考核合格的所有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0%的比例选取排名靠前的确定为本市优秀档次的企业。

(三)不合格

除合格、优秀外,其余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四)无资质的企业,资质考核项视为合格

第八条年度考核是对企业实施行业年审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行业年审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企业与本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考核

设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先由企业本公司、子公司注册地和分公司经营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企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进行考核,然后由企业注册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企业年度考核成绩。

企业分公司不需进行资质考核,全部子公司资质考核均合格,企业的资质考核方为合格。企业有30%及以上子、分公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视为该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十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年度考核机构,负责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机构可由下列人员组成,人数应是7人及以上的单数。

(一)道路运政管理部门中从事客、货运输管理、运政执法、车辆技术和安全管理等的人员;

(二)企业代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班车客运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中介机构人员;

(四)社会义务监督员;

(五)班车客运企业资质评定的专家库专家。

第四章考核权限

第十二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权限。

(一)一级企业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结果报省交通厅认定;

(二)二、三级企业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和认定,结果报省交通厅备案。

(三)四级及以下企业及无资质企业由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结果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对下级作出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重新作出考核决定。

第五章考核程序和资料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的考核内容和统计资料的期限以当年一至十二月为准,考核时间为次年的三至六月。

对出现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或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交通主管部门可对其进行临时考核。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要求进行年度考核自查,并向注册地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省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年度考核报告》(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和自评书面总结;

(二)本公司、子公司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合格资料一览表;

(三)本公司、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各子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及其投资比例(所占股份)证明(由工商部门出具);

(五)经政府认可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核的企业资产和年度财务报告或经注册(经营)地财税部门审核认可的年度会计报表;

(六)企业经营线路(牌)明细表。

同时,企业要准备相关的原始资料台帐和档案,包括:各种管理机构和制度,人员档案,行车里程,安全事故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投诉处理记录,违章行为记录等,用作考核机构查核。

第十五条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汇总主管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递交齐全、有效的资料给考核机构评审。

第十六条考核机构通过采用评审企业自报材料、到企业实地查看和调阅有关资料及进行实地询问调查等方式,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于考核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连同有关材料报授权其考核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三级及以上企业考核结果报省交通厅。

第十七条负责考核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考核机构作出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考核资料形成最终考核报告存档保存三年;应将年度考核结果加盖专用章(见附件二),记录在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相应栏中。

第六章考核成绩与行业年审、资质等级的变更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成绩为优秀者,第二、三年可免考核。

第二十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合格者,第三年可免考核。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需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在整改期内,暂停参加线路招投标活动。整改期满,经考核机关检查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按原定经营资质等级经营。整改期满,仍不合格者,降低一个资质等级。属资质考核不合格的,将按实际情况降低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满一年,其经营资质条件已达到上一个经营资质等级标准、且年度考核达到以下成绩之一的,可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由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重新评定企业资质等级。

(一)年度考核优秀的;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

第二十三条被降级的企业,从降级之日起两年内不能恢复原经营资质等级的,应全部按降级后的经营资质等级调整其经营线路。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不申报年度考核的,不予行业年审。

篇5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到农村挂职任教人员由接受学校考核。外借人员由学校根据其在外借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外借人员有关情况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的“优秀”名额为9人,“优秀”人员将在不同类型和不同职务的人员中合理确定,重点放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校级领导干部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单位优秀等次基数。嘉奖人数为6人。对200年-200年以来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公约》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市直中学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1.普通班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班风正,无流生,无安全事故,学生满意度高,得到领导和群众公认的班主任。

2.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的综合名次列前3名的学科备课组长或主要贡献人。

3.普通班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综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课老师。

4.在中考中成绩突出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

5.学校工作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主要贡献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对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1.撰写述职材料。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6月25日前,认真做好述职述廉有关准备工作。校级干部要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学年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小结,认真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还要形成述职报告。填报工作实绩,以写实的方式,报告本学年度完成效果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项)和做得不够的工作。陈述成绩应简洁实在,客观恰当;陈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责和隐瞒应当报告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须提请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召开述职会议。(6月30日-7月5日)学校全体教职工,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线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实绩。其他班子成员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说明。

3.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结束前,发放《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测评。

4.实行实绩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除在述职会议上测评外,还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时一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5.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进行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并于7月15日前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

采取学生或服务对象代表及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和领导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测评中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测评量化积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分类统计积分。

1.学生或服务对象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从师德、教学效果与质量两方面进行。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初中学生对任课教师考核测评的权重为25%。职员、工人可请服务对象的代表评议,其分值在25%范围内。

2.教职工所在年级、处、室考核评价。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其权重占25%。

3.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权重各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及准备阶段(6.19—6.30):组织学习有关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评议考核阶段(7.1—7.29):

①个人总结与认格。对照考核内容,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

②组织学生(或服务对象)对任课老师进行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向学生广泛宣传此项测评的意义,消除学生的思想负担。实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确保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结果真实准确。

③民主评议与推荐。召开年级组(科、室)会议,总结学年度工作,个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④确定等次与公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量化积分。按积分高低排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

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反馈复议阶段(7.30—8.5):将评议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对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4.汇总上报阶段(8月6日-8月25日):将考核结果按规定要求汇总,填写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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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部署,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告。基层各单位(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下同)应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公开告知。

公开告知的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二、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公示制度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集团公司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集团公司审批下文的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一般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口头申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2、民主评议。所在单位召集由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0 人,对申报中、高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不少于15 人。民主评议应由召集人公布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申报人作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照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以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评议。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个人简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继续教育与本专业学识水平;论文、论著、译著等;个人今后努力方向;申报的专业及职级;申报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规定的条款。业务工作报告的重点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民主评议结果应当众公开。申报人应回避民主评议。

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民主评议赞成票不足三分之二)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不进行民主评议,但必须进行公示。

3、公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获奖等申报材料,及所申报的专业资格、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等,在企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单位有局域网的,同时应在局域网上公示。时间一周。

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注明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条款。未经审核或不属实的材料不得公示。

公示应注明本单位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对公示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核实,未核实的不予推荐。

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附公示报告。公示报告内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反映的问题及核实情况。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签字,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考核一般以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意见与公示结果,对考核等次为“良”(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荐正常晋升,对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的可推荐申报破格晋升。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为“中”(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 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 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考试三年:

(1)伪造学历或出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袭等现象,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

(4)夹带、传递资料、纸条等或偷换试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

(6)利用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

上一年度没有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荐申报材料。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岗位、论文、获奖、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负责。所有复印件均应与原件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业绩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并盖部门公章。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组织推荐意见应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几个方面。

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资格的应盖单位党委(总支)公章,负责人签章。推荐申报其它专业技术资格的盖单位行政公章,负责人签章。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不得委托申报人个人送交申报材料。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

5、集团公司审核、推荐。集团公司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对所有复印件要审验原件,年度考核以单位年度上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申报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的予以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荐。凡接受个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的,基层单位报考人员不再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个人可直接报名。基层单位组织报考后,应及时将公示报告、报考人员

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同意,个人报名。

6、审批下发专业技术资格文件。集团公司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资格,经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通知。

经组织同意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合格人员,及推荐上报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转发文件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不予下文。

7、退回评审材料。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退回评审通过及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成绩通知单等材料,有关单位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评审未获通过或者职称工作职能部门不予批复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提交的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退回申报者;凡涉及有关组织核查、评价和评审组织的结论,包括申报表,只退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者。

8、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其资格。

三、工作责任制度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2、没有按要求规定审核、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没有按要求公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文件规定,影响个人申报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2)没有按要求组织民主评议的,给予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3)没有按要求公示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4)没有核实公示中举报申报人有关问题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5)推荐材料由于审查不严,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延迟三年申报,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 元。帮助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 元,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6)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没有按规定要求审核,出现弄虚作假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 元;

(7)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没按要求整理,不齐全、不规范,影响申报人评审的,对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8)评审结束后出现举报,经查属实,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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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儿童保健。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八)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十一)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三、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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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凡事业单位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审核结束10日内办理考核优秀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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