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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研究论文8篇

时间:2023-02-23 16: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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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研究论文

篇1

【英文摘要】Thisarticlerecallsandsummarizesrecentresearchon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inChinafromthreeperspectives,namely:(1)theriseof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2)theinterpretationofitsdefiningfeatures,significanceoftheera,developmentalstagesandconnotationof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byChinesescholars,and(3)newexplorationsintoissuessuchascharacteristicsofsocialtimeandspace,relationofsocialtimeandspacewithsustaineddevelopment,andrelationbetweendigitalizationandconceptionoftimeandspaceaswell.Amongtheresearchtopicsisvirtualtimeandspace,whichreferstothenewchangesofsocialtimeandspacegivenrisetobyvirtualpractice.Itisahotanddifficultresearchtopicfordigitalizedphilosophy,andaseriousissuedealtwithbythetheoryofsocialtimeandspaceinitscourseofdevelopment.

【关键词】社会时空/社会形态/自由时间/时空转化/虚拟时空/socialtimeandspace/socialform/freetime/transitionoftimeandspace/virtualtimeandspace

【正文】

[中图分类号]B016.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257-2826(2003)10-0060-06

长期以来,国内对马克思时空观的研究和传统教科书对该理论的阐释仅停留在辩证的自然时空观上,对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则很少有人问津。20世纪90年代初,尽管个别学者曾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回应和对该理论足够的重视。随着近几年数字化和虚拟哲学研究的兴起,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终于又浮出水面,重新引起理论界的兴趣和关注。为此,回顾和总结近十年来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为这一理论在当代的深化和拓展提供一个基础和平台,显然是很有必要的。

一、社会时空问题的提出

对马克思何以提出社会时空观,或社会时空观何以可能,国内学者有不同见解,具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两种:

1.从哲学的时空框架中逻辑地推出。

刘奔在《时间是人类的发展空间:社会时一空初探》(《哲学研究》199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哲学的时空范畴,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性的表现,那么作为运动高级形式的社会当然也有自己特有的时空结构。社会时空特性,无非是社会运动的规律性在时空关系上的体现。

刘奔是从时空与物质运动的关系入手,将这一理论“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的。

2.时空来源于人的社会实践。

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引申出实践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从生产活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的。在马克思看来,并不存在一种与人的实践相脱离的“自然时一空”。而传统的哲学教科书的失误正是撇开人的实践活动,从所谓的自己运动着的物质世界或自然界本身出发去阐述马克思的时空观,形成所谓自然时空,这样就把马克思的时空观二元化了。他认为刘奔虽然强调应把马克思的时空观研究重心放到社会时空上,但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这种二元论。

也有读者对俞吾金的观点提出异议。因为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一文中,引用古尔德的话(对于马克思来说,劳动是时间的起源——既是人类时间意识的起源,又是对时间进行客观测量的起源(注:CC.Gould:Marx''''sSocialontology.p.41.TheMITPress,1978.))来说明时空来源于人的生产劳动。有人认为俞吾金引用的这句话恰恰表明了不是时间和空间,而是人类的时间意识和对时间的测量手段,起源于生产劳动。俞吾金是在用时间意识的起源来解释时空的起源。

在以上讨论中其实隐含了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时空和社会时空的关系问题。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社会时空是自然时空在社会运动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持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本不存在脱离人的实践活动的绝对的自然时空,自然时空只能以扬弃的形式包含于社会时空之中,因为现实的自然界只能是打上人的活动烙印的人化自然。

二、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阐释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包括其理论内涵、特色、意义、发展阶段等等,国内学者做了深入的研究。

1.对传统教科书中时空观的反思。

传统教科书中时空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强调时空与运动的不可分离性,根除了牛顿“绝对时空”观认为时空与运动无关的错误观念;强调时空存在的客观性,否定了康德把时空理解为先天直观形式和马赫把时空理解为整理感觉材料的工具的过分夸大主观性的错误;强调了时空的无限性,否定了黑格尔认为自然界的发展是在空间以内、时间之外的观点和杜林认为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在空间上是有界限的时空观。

但是,传统教科书时空理论也存在严重失误:它没有从根本上走出旧哲学从物质和运动出发来阐述时空理论的基本思路。它在强调时空客观实在性时又把时空绝对化、抽象化了。这种与人的活动相分离的、始终是以抽象的物质或抽象自然界作为载体的时空观,必定是超越社会历史的。所以,传统教科书中的时空观是对马克思时空观的误读(或片面理解),它没有从根本上反映马克思的时空理论的全貌和特色。

2.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

一些学者在反思传统教科书时空观得失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1)马克思从经济学角度表述时空观,并不是为了纯粹的理论建构,而是基于现实社会批判的需要。所以它始终保持哲学的高度,并自始至终着眼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批判方式。(2)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劳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3)马克思始终是把时空问题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的。他没有局限于“物质—运动—时空—规律”的形而上学公式,而是抓住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逻辑。

在对资本主义历史条件的考察的基础上,从时空角度考察三大社会形态,形成了社会形态时空理论。

3.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意义。

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提出社会时空观的意义在于:(1)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哲学从抽象物质运动或从主观意识出发的极端,将时空建立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之上,这是时空概念发展史上的一次划时代革命。(2)只有理解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理解了它与物质、价值、自由等问题的关系,才能真正进入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时空的提出,(1)为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无论是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都是争取时间以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给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前进的动力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传统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时空运动和相互转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另一条线索,这条线索恰恰反映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决定关系。

4.关于马克思时空观的发展阶段。

俞吾金认为马克思的时空思想的发展可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代表,主要是从哲学上阐述时空学说,马克思在对伊壁鸠鲁时空学说的描述中阐发了自己对时空的理解:时空是现象的纯粹形式,而现象又是相对于感性而言的,所以感性才是时空的源泉。青年时代的马克思的时空学说深受康德的影响。

第二阶段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为代表,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尤其是从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出发阐述时空问题。马克思不仅认识到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是人的生命的尺度和发展空间,由此提出一切节约归根到底是时间的节约,劳动者获得自由的根本条件是工作日的缩短,而且涉及了关于社会形态时空的暗示。

5.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9世纪下半叶及20世纪,国外很多理论家非常关注并创造性地阐发了马克思的时空理论,如马尔库塞把人的日常生活时间分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提出自由的前提就是缩短劳动时间;阿尔都塞提出了“历史时间”的概念以表明“社会总体”的不同层次和部分、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时间均有质的差异;古尔德提出了马克思关于“时间辩证法”的学说;吉登斯则把时空问题和现代性联系起来。这些学者开始从人的劳动出发来论述马克思的时间理论,同时意识到了马克思的时间学说与生存、价值、自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我国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的角度和思路无疑是很好的借鉴。

国内学者在借鉴现代西方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成果的同时,从以下方面揭示了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社会的时间结构和社会空间。社会的时间结构就是满足不同需要的各种活动在人的整个时间中所占的比例,它决定着人类发展空间的广度和深度。社会的时间结构如下:

附图

直接决定人的发展空间大小的是自由时间的多少。自由时间在量上与必要劳动时间成反比,与剩余劳动时间成正比。因此,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节约劳动时间,就等于增加自由时间,扩大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空间。活动的时间结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的。

(2)时空的相互转化。人在实践中创造自由时间,也就为自己开辟了发展的空间,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时空关系上的表现。作为社会时间晶化形式的社会空间,不但以实物形态存在,而且以社会关系形态存在,也就是社会结构。

社会历史表现为两个相反的运动过程:即时间的空间化(活动结构要素转化为社会关系要素)和空间的时间化(社会关系结构要素转化为活动结构要素)。考察社会时空的内在联系,就是考察社会结构和社会活动结构的相互转化,这是解释社会规律及其实现机制的根本途径。

(3)时空关系与分工规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从阶级关系上来看,是少数剥削阶级把自己在精神领域的发展建立在对大多数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剥削上;从个体与族类的关系上看,这是族类牺牲多数个体以获得族类的加速度发展;从时间与空间的关系上看,这又是人类以多数个体的全部生命活动时间耗费于生产直接物质生活资料为代价,换取族类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社会形态时空。在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中,时空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表现方式。在以“物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一阶段,决定人的活动价值的是劳动时间;在以“人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二阶段,作为人的劳动成果凝结的商品价值则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在“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自由时间将成为衡量财富的尺度。

(5)时空关系与人的自由。阶级社会中,在生产力发展不足时,人类的发展是以多数个体的时间换取社会的自由时间为代价的。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社会的发展不再以牺牲个体自由为代价。科学技术为人类带来的大量闲暇时间转化为人的活动(发展)空间,意味着不论社会还是个体的自由度都将显著提高。

三、对社会时空问题的新探索

在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做出阐释的同时,一些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时空理论做了具有深化意义的研究。

1.社会时空的特征。

社会时空具有以下重要特征:(1)主体性。社会时空是社会运动的本质规律,而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所以社会时空可以通过人的活动达到质与量的统一。(2)主观性。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社会时空;社会时空结构作为人的活动过程的结晶,反过来又影响和制约人的活动。(3)社会历史性。社会时空由于历史阶段的不同而具有质的不同。社会时空作为一种存在只能从人的具体活动中获得它的规定性。(4)相互转换性。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的相互转化。科学技术在转换中发挥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2.人类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

有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分析了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提出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实际上就是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而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又取决于个体在多大程度上拥有属于他的那个独特的资源世界。所以资源占有状况的分析是人类个体发展研究及其与社会发展之关系研究的共同基础。

3.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

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都是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劳动时间的节约为前提的;而且自由时间的实现,也要依赖于闲暇时间里具有积极意义部分的增长。

二者的区别在于性质和构成上的不同:(1)两者质的构成和社会功能不同。闲暇指工作日之外的、以休息和消遣为主要内容的时间。消极的闲暇活动可能带来消极的社会后果。(2)闲暇与劳动处于分离状态,而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在未来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直接同一、融为一体的。(3)闲暇时间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自由时间是一个与人的自由和发展紧密联系的哲学范畴。

4.社会时空与历史发展中的因果关系。

历史发展在总的过程和趋势上的不可逆性是绝对的,即过去—现在—未来;但历史并非是单向决定,历史时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个依次出现的因素能够以浓缩的形式“并存”于同一社会空间中,并相互规定、相互制约。这集中体现了历史因果联系的辩证性质:原因和结果相互转化,不仅“前因”决定“后果”,后果也作为原因调节、规定着现存事物的发展方向。历史的时间在方向性上,是绝对的不可逆性和相对的可逆性的统一。每一种社会结构作为历史的暂时形态,都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体。

5.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时空特性。

有人从社会时空的角度研究了可持续发展,即可持续发展观一方面通过时间空间化来保证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空间时间化来扬弃时间空间化的过程,并以新的时间空间化成果为后代人提供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时空结构突破了时间不可逆的局限,不仅包括从现在指向未来的取向,而且包含了从未来指向现在的过程,是两个过程的有机统一。

6.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时空观。

社会时空既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存在形式,那么它的形式必然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提高和实践形式的深化而不断呈现新的特点。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虚拟技术的兴起,虚拟实践已经成为人类一种全新的实践形式。虚拟实践必然引起社会时空的质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对于人在数字化时代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四、数字化与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

近年来,对虚拟时空的研究成为虚拟哲学的理论热点,这也是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在当代的最新发展。研究集中在以下方面:

1.虚拟实践与社会时间形态的转型。

(1)社会时间的弹性化。虚拟实践打破了机器大工业时代“时钟时间”对人们的束缚,大大增加了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和弹性,社会时间的弹性化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2)社会时间的即时化。信息和网络技术打破了人们传统的作息节奏和习惯,人们的活动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意义上的时间障碍,社会时间具有明显“即时化”的特点。(3)社会时间的可逆化。在虚拟社会中,时间超越了传统的线性和不可逆的特征,呈现出可逆化的特征。(4)社会时间的个性化。数字化时代是“真正的个人化时代”,虚拟实践可以使人们根据需要对社会时间进行选择,社会时间更多的具有了个性化的品格。

2.虚拟空间的结构和特点。

(1)社会空间结构的新分析。自人类产生以来,空间已经分化为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随着当代虚拟实践的兴起,社会空间也二重化为传统意义上的现实社会空间——虚拟空间。有学者对社会空间的结构分析如下:

附图

还有学者提出以下关于社会空间结构的分析方法: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基本方式来看,社会空间有物化型社会空间、关系型社会空间和制度型社会空间;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特点上看,社会空间具有个体型空间与整体型空间。

(2)虚拟空间的特点。对于虚拟空间的特点,人们从不同角度给予描述和说明,可总结为以下几点:A.虚拟性。虚拟空间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感、人机界面、VR技术等一系列技术综合形成的数字化空间,它不同于现实空间却能给人以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B.非限定性或流动性。虚拟空间打破了物理空间的稳定性和固定性,使虚拟实践不再受地理疆域的限制,人们由此可以过一种“电子游牧式的生活”。C.缩微性或隐匿性。互联网使人们的各种交易时间大为缩短,从而拉近了交易距离,增加了单位时间的交易量,更多地“消灭”交易空间。D.非集中化或去中心化。虚拟空间解构了传统社会信息自上而下的集权结构,虚拟社会成为一个没有等级差别的社会,个人的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可以获得充分的张扬。E.可共享性或非独占性。现实实践中人的空间是固定的、独占的,虚拟实践中的空间是非独占性的,一个人可以同时既在此处又在他处,占据多个空间。

曾国平、李正风等学者在《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一书中,从互动建构论的立场分析了虚拟空间的特点,虚拟空间的实质在于对人类社会生活空间的延拓和塑造。它的特点在于:其一,虚拟空间是数字化流动空间,这种数字化的知识平台不仅使开放性资源共享和合作性竞争成为知识生产的机制,而且知识的网络化生产也加快了知识创新的过程。其二,虚拟空间不是信息的容器,而是主体间相互交往、共同建构的交往文化空间。这正反映了人在建构技术的同时,技术也反映了人的开放性的本质力量和人性的深度。其三,虚拟空间又是一种政治—经济体制主宰下的知识权利结构,其动力来自于以资本和知识为主导的社会权利结构对更有效的市场控制的需求。

3.信息化对时空特性的影响以及中国信息化进程的时空特点。

有学者从信息化角度研究了时空的特性,认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推动了时间和空间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要素转化为内在因素,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信息化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规则的创新和整合的过程,更是一种时间和空间的重组进程。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借助于信息产业化发展的优势向外扩张,不断扩大自己的发展空间,信息化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时空延伸”(Time-SpaceDistension)的过程。而当代中国信息化既包含了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也包含了尽快提升工业化的水平迈向信息化,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问题。当代中国的信息化实际上就是将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与信息化压缩到同一个时空中,信息化表现为“时空压缩”(Time-SpaceCompression)的过程;但同时,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也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时空伸延的可能性。

收稿日期:2003-04-23

【参考文献】

[1]刘奔.时间是人类的发展空间:社会时—空初探[J].哲学研究,1991,(1).

[2]俞吾金.马克思时空观新论[J].哲学研究,1996,(3).

[3]楼慧心.人类个体的发展及其可能性空间[J].浙江大学学报,1996,(1).

[4]余静.自由时间论[J].益阳师专学报,1995,(6).

[5]江秉国.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新论》的一点看法[J].哲学研究,1997,(1).

[6]王锐生.唯物史观的时空观[J].人文杂志,1996,(6).

[7]王朝增.社会时空应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7,(3).

[8]朱瑞忠,陈国跃.论可持续发展观的社会时空特性[J].浙江学刊,1999,(3).

[9]曾国平,李正风等.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10]张明仓.走向虚拟实践:人类存在方式的重要变革[J].东岳论丛,2003,(1).

[11]张明仓.社会时空科学技术人的自由——从马克思的视角看[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3).

[12]冯鹏志.迈向共生理想——关于网络化与人类生存方式之前景的思考[J].新视野,2000,(3).

[13]吴国璋.论人的活动与社会时空[J].江苏社会科学,1999,(4).

[14]王晓玲.浅析社会时空观念及其特征意义[J].社会科学家,2001,(11).

篇2

【关键词】分配/劳动力价值/工资

【正文】

劳动力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资本积累理论和利润率理论的组成部分。国外某些学者为了否定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对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提出了种种非难。本文现以罗宾逊、大卫·P·莱文等人的观点为代表进行评析,旨在说明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致的,不存在国外某些学者所说的相互矛盾。

一、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个虚构

罗宾逊在《资本主义、冲突和通货膨胀》一书的第七章《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中说,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着三个不一致的劳动力价值的定义。第一个定义是《资本论》第1卷中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由劳动力的生产成本来决定,即“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1](P146)。第二个定义是劳动力的价值由传统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罗宾逊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包含着历史和道德的因素,就是指劳动力价值还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三个定义是:“至于谈到劳动价值的界限,那末,这种界限的实际确定总是依供给和需求为转移。我所说的是资本方面对劳动的需求和工人方面对劳动的供给。在殖民地国家里,供求规律有利于工人。因此,美国的工资水平是比较高的。在那里,资本用尽一切方法,也不能制止劳动市场往往因雇佣工人经常转化为独立自耕农而陷入空虚的情况。”[1](P146)罗宾逊认为:“这段话提出,劳动力的价值是诱使人们在资本主义生产部门寻找工作或留下来工作最少需要的工资。这样一个工资,必须保障生活标准起码等于非资本主义生产部门或别的什么地方的水平。”罗宾逊认为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不仅内容不一致,而且量也不同。[2](P242-244)其实,这种观点并不能成立。

1.所谓马克思劳动力价值存在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种虚构。

罗宾逊等人所说的马克思的三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实际上是对马克思分析劳动力价值构成要素的论述的割裂。马克思对劳动力价值定义的论述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存在三个相互矛盾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由两种要素构成:一种是纯生理的要素;一种是历史的或社会的要素。劳动力价值的最低界限由生理的要素来决定。……除了这种纯粹生理的要素以外,劳动的价值还取决于每一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这种生活不仅包括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且包括满足由人们赖以生息教养的那些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一定需要。”[1](P165)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罗宾逊等人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一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第二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的或社会的要素。第三个定义是根本不存在的,从罗宾逊所引用的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只是在举例说明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表现形式,并不是在给劳动力价值下定义。

2.所谓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存在不一致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共同决定,二者不存在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必须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因此,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了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即资本主义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水平,否则,劳动力的再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就不能为资本主义生产提供所需要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差别。生理要素是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基础,历史或社会要素则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社会和时代的内容。与此相联系,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也取决于这两种要素的变化。从生理要素来看,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代,由于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差别不大,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从历史或社会要素来看,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在生活资料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因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劳动力价值中包含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具有弹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可能扩大,也可能缩小,甚至完全消失,以至除了生理上的界限以外什么也不会剩下。”[1](P165)

3.所谓三个劳动力价值定义反映的量上不一致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决定劳动力价值量上,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的物质内容,没有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就没有赖以体现的物质基础。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着生活资料的范围,没有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就会成为超越历史时代和社会背景的物质产品的堆砌。因此,不存在罗宾逊所说的第一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量上小于第二个劳动力价值定义的问题。

二、劳动力价值是决定工资的基础的观点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并不矛盾

大卫·P·莱文把马克思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条件下,因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的特定条件下所作的分析,无条件地一般化,并从中得出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与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相矛盾的结论。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指出“资本积累通过对工资产生向上压力而让劳动力获得益处,使工人‘自己的享受范围’扩大”,“在这个意义上工资就起着调节机制的作用。‘积累由于劳动价格的提高而削弱,因为利润的刺激变得迟钝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的价格重新降到适合于资本增殖的需要的水平,而不管这个水平现在是低于、高于还是等于工资提高前的正常水平”。在概括上述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马克思还指出:“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而不是相反。”[3](P680)但马克思又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据此,大卫·P·莱文断言:“通过这些分析,马克思实际上放弃了生存工资和劳动力价值的思想,而把收入分配的决定看成了产出、价格和投资理论的一部分。”[4](P53)这是以“两种形式出现,首先一种是通过确定独立于产品、价格和投资的劳动力价值,来解决分配问题;第二种则与此相反,它根据不断发展中的资本积累需求来确定工资”[4](P53)。

所谓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矛盾并不存在。

1.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适用历史阶段不同。

马克思关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的论述,是就资本积累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积累对工资的影响而言的,不是指决定工资运动的全部原因。马克思指出:“以上我们只是考察了这个过程的一个特殊阶段,即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增长的阶段。但是过程会越出这一阶段。”并且这个阶段仅仅是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时期的阶段,马克思指出:“一旦资本主义的一般基础奠定下来,但积累过程中就一定会出现一个时刻,那时社会生产率的发展成为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杠杆。”[3](P682)资本积累决定工资是就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特定条件下而言的,而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量是就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不能把马克思在特定条件下关于工资运动的论述,无条件地升为一般意义上的结论。

2.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积累量决定工资是就不同角度而言的。

前者是指劳动力价值是工资运动的基础,工资是围绕劳动力价值来波动的。后者是指资本积累通过影响劳动力的需求而引起的工资运动,是工资运动的直接原因。所以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是就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而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是就工资变动的原因而言的。

3.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范围不同。 

前者决定工资是指工资变化的界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的生活资料量的价值是工资变化的最低限度,否则资本主义生产就会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进行,同时,劳动力价值也决定了工资运动的最高限度,即工资的上升不能长期超出劳动力价值,造成剩余劳动减少到损害资本主义制度赖以生存的程度。马克思指出:“劳动价值的提高被限制在这样的界限内,这个界限不仅使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不受侵犯,而且还保证资本主义的规模扩大再生产。”[3](P381)所以,资本积累是在劳动力价值确定的范围内,通过资本积累量的变化,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导致工资的变化。在劳动力供给一定,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积累最初会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导致工资的上升。但这种变化到了一定程度,工资的上升就会远远超出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导致利润率的下降,积累减少,反过来造成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使工资水平下降,“重新降到适合资本增殖需要的水平”。[3](P680)因此,在上述特定条件下,马克思在论述“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时,不存在放弃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的问题。

三、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规律理论是一致的

罗宾逊与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理论是矛盾的。罗宾逊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同时发生,如果实际工资真的不变,则利润率就不可能下降。[2](P228)大卫·P·莱文则认为:“为了更好地分析利润率,马克思倾向于假定在不断下降的单位劳动成本和不断上升的资本强度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保持不变。这就可能意味着利润率的下降是由于实际工资增加,同时也是由于资本强度的上升。”[4](P70)罗宾逊和大卫·P·莱文虚构的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下降理论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1.马克思没有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

马克思多次论述过工资与利润的对立运动。他指出:“工资一般降低的结果,是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一般提高,并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还有利润率的一般提高。”[5](P226)但是,如果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马克思认为:“工资和利润率可以不按相反方向变化,而按相同方向变化,二者可以一同提高,或一同降低。”[5](P982)显然,所谓马克思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与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断言,是不能成立的。

2.所谓“实际工资不变,利润率就不会下降”的论断也是不能成立的。

引起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积累导致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的比重下降,从而造成由可变资本带来的剩余价值总量在增加的情况下,社会总资本的比率在下降。因此,实际工资的变化,不是引起利润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实际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也照样可能下降。马克思在分析利润率下降规律时指出:“不管这是由于工作日的延长或强化,还是由于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工资价值的下降,那末,剩余价值量,绝对利润量,就必然会增加,尽管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是相对减少了。”[5](P245)在劳动力价值下降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也不会导致利润率的下降。马克思认为:“如果工资因劳动力价值的下降(这种现象甚至可以和劳动的实际价值提高结合在一起)而降低了”[5](P131-132),那么,这就可以提高剩余价值率,从而提高利润率。

3.在劳动力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不会引起利润率的下降。

在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不变。虽然工人所获得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但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比例,即剩余价值率没有变。资本积累的增加,由技术进步引起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同样会使可变资本的比例相对下降,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从而导致利润率的下降。因此,在劳动力价值不变时,实际工资的增加,改变的只是劳动者的生活资料量,不会降低利润率。

四、劳动力价值构成的社会要素与工资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是一致的

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争议的分析过程,“使得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水平的能力。如果我们不再深究工资争议发生的更详细内容,那么劳动力的价值和利润就将取决于外部既定的环境”。[4](P61)同时,他还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是由同工业周期各个时期的更替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的论述,可能意味着工资会随着偶然历史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4](P69)在这里,大卫·P·莱文从两个方面对马克思分配理论提出了非难。一是劳动力价值取决于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能力与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相矛盾。二是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取决于工业周期的变动。其实,上述责难难是不能成立的。

1.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说明劳动力价值的确定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工人阶级可以通过斗争扩大原有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劳动力价值的范围。

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价值本身不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变数,它甚至在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仍旧不变的条件下也是一个变数。”[1](P165)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的要素是可以改变的,而决定这种改变的因素,取决于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斗争力量的对比”。[1](P161-166)这种改变是通过工人阶级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来实现的,但这不等于劳动力的价值仅仅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的能力,它还要取决于资产阶级的力量和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

2.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总是由一定时代和一定国家的具体社会条件所决定。

它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是一定的。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变化,是就劳动力价值的长期变化而言的。工人阶级通过长期的历史斗争,能扩大劳动力价值的范围。但这不等于工资完全脱离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只能引起工资的变动,而不会改变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在特定时期内劳动力价值如果没有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它只能是一个常数,而不是一个变数。从特定的时期来看,由于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是既定的,劳动力价值和利润的变化就取决于劳动力价值生理要素所决定的生活资料价值的变化。从长期来看,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也会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主要取决于社会环境的改变,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劳动力价值和利润取决于外在的既定环境。

3.工资的一般变动由工业周期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不等于工资由偶然因素来决定。

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工资的变动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但劳动力价值并不决定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是由劳动力的需求与供给来决定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周期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就成了影响劳动力供求的决定性因素,从而引起工资的变动。但这种变动仍然只是劳动力价格层面上的变动,工资的涨落仍然围绕劳动力价值上下波动。收稿日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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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篇3

一、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界定

对马克思社会批判思想进行研究,自然离不开对它的涵义的理解。涵义理解的不同,必然导致理论本身的差异。因此,涵义理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综合学界对此问题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要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首先要把握社会的自我意识。而社会的自我意识,又分为社会的自我肯定意识和社会的自我否定意识。社会自我意识的肯定方面要解决的是如何维持现状的问题,而作为社会自我意识的否定方面则要解决如何超越现状的问题。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属于社会的自我否定意识,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批判,实现对资本主义存在合理性的追问。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批判理论是反思性的历史认识、评价活动。哲学的反思以间接性为特点,但它是对理论性间接反思的二重否定,它不仅通过事物的内部矛盾使事物的本质显现出来,而且抓住了事物的本质。社会批判理论就是从哲学的角度来反思社会的,是对社会进行的最一般、最抽象的哲学批判活动。因此社会批判的首要条件应当是社会必须处于将自己最丰富的具体展现出来的时期,即社会的成熟时期。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就是从两个批判性假设前提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这两个前提是:1.人类趋向于变革自己的生存条件,以实现自己的进一步发展;2.人类社会生活趋向于普遍的丰富性、多样化。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就是以这两个理论假设为依托,建立在对社会现实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的,对某一具体事物向人类普遍进步方向发展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揭示。具体地说,就是指从某一事物本身发展的特殊规律出发,考察并揭示这一事物在以上两个批判性假设前提意义方面纳入事物一般运作规律的可能性。就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批判来说,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运行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出发,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在以上两个批判性假设前提意义方面被纳入到人类社会历史运行规律——即生产关系适应于生产力的规律——一般的现实可能性。

我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不是针对某一时期某一领域的理论,而是统摄全局的一个思想主旨。批判不只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不是指社会的单方面发展,而是指社会发展与理论发展的统一。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目的就在于通过理论与现实的相互监督、相互批判,在动态发展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发展、理论的完善,在互动中实现双赢。因此,对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界定应坚持全面、辩证、发展的原则,把对社会的批判和对理论自身的批判结合起来,揭示贯穿于马克思理论总体中的批判精神。

二、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内容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博大精深,如何从卷帙浩繁的著作中勾勒出社会批判理论的框架与内容,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角度,因而也必然有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就其内容而言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过程的自我批判,即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着对其否定的理解,把任何一个特定的阶段当作过程去理解;二是理论上的自我批判,从认识论角度探讨马克思是如何超越同时代人的思想,其本身如何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否定、自我发展的过程;三是从主体角度对资本主义特定社会的批判。

第二,认为可以把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归纳为“四阶段五假设批判模式”。首先是社会批判理论前提的确立(即A阶段)。在这一阶段上,有一个基本的理论假设:物质存在决定精神意识(a)。其次是唯物主义分析方法的锻造阶段(即B阶段)。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从基始性唯物主义到方法论唯物主义的思想发展过程。这里有两个基本的理论假设,事物处于不断生成与灭亡的过程中(b);事物处于系统联系之中(c)。这两个理论假设是方法论唯物主义作为分析方法得以成立的一般性理论假设,它们分别是“历史的”与“具体的”这两个规定性的理论依据。再次是具体的现实性分析阶段(即C阶段)。这同时包括对事物本身特殊规律和对事物所属的一般过程的规律性分析。最后是批判阶段(即D阶段),这一阶段是哲学批判的历时性、暂时性完成。它也隐含有两个理论假设:人类趋向于变革自己的生存条件,以实现自己的进一步发展(d)和人类社会生活趋向于普遍的丰富性、多样化(e)。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四个阶段五个假设是最少思辨、又最接近现实的,这正是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魅力之所在。

第三,认为革命思想或批判意识是马克思学说的灵魂。回顾马克思毕生的理论活动或浏览一下他的全部著作,可以看出,他的全部思想都是在批判中展开的。例如: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对物化和异化的批判、对蒲鲁东的批判、对拉萨尔的批判、对哥达纲领的批判、对形形的非科学的社会主义思潮的批判、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批判、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的批判等等。可以断言,马克思通过毕生的批判活动完全实践了他早年为自己规定的历史使命: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

第四,认为马克思通过对其早期文本思想的批判与超越,完成了一系列内在的逻辑转换,进而建构起了科学的社会批判学说。具体表现在:在哲学上,马克思扬弃了人本学的异化逻辑,从黑格尔关于社会关系矛盾分析的历史辩证法中,生发出现实的批判张力;在经济学上,马克思批判了古典经济学的非历史性思维方式,引出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社会历史分析方法,并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分析与批判。成熟时期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是融科学实证分析与价值理想追求于一体的社会历史学说,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科学理论。

马克思的全部思想都是在批判中展开的,革命思想或批判意识构成了他的学说的灵魂。正如他本人指出的那样: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事物,按其本性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批判理论构成马克思思想的核心,对于这一点来说,学界是无疑义的。问题的分歧在于探讨社会批判理论的方法,从哪个角度更能恰如其分地概括马克思的思想,理清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脉络。我认为问题的切入点还应以“实践”为基础,以“批判”为灵魂,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的解剖,实现对社会的全面把握。马克思的学说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正是在“批判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革命进程中,在对理论自身不断批判、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中,马克思的学说不断走向成熟。社会与理论的互动构成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形成的全过程,批判精神贯穿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始终。因此,在实践中把握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是我们把握马克思思想真谛的现实途径。三、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特征

以怀疑与反思为本质特征的批判精神是马克思理论所独具的思想魅力。然而囿于马克思著作之丰,内容之巨,人们对其社会批判理论特征的把握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活动基本上经历着两步回溯或还原过程:第一,从表面现象向深层本质的回溯或还原。马克思习惯于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区分出现象与本质、表层存在与深层存在、上层建筑与基础等等,然后从本质、深层存在和基础出发去对现象、表层存在或上层建筑作出价值学判断,说明后者存在的理由和根据,揭示其局限性和消极方面,指出其被超越与扬弃的历史必然性。第二,由一般本质向人的活动的回溯或还原。他在做了第一步回溯或还原之后,没有停留于此,没有把这些深层的和本质的存在或基础当作给定的和终极的实在,而是进一步揭示这些存在或基础背后更深层的原因,从而把它们回溯或还原到人的基本活动,即劳动或实践的层面上。从人的劳动或实践活动出发,扬弃各种社会历史存在的给定性和自在性,这是马克思全部批判意识的基点。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思想有两个主要特点:1.科学与价值的统一。所谓科学批判,是指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科学的批判;所谓价值批判,是指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以实证事实为根据,揭示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不合理性。科学批判与价值批判是有机统一的。2.批判与发展的统一。马克思不是为批判而批判,而是要从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得出其否定性的理解。从社会发展角度分析,就是揭示事物自身内在矛盾的发展,从对现存事物的内在矛盾中找到自我否定的力量。所以,这种发展本身也是一种自我超越,因而也是一种批判。马克思是批判中包含着自我发展,发展中又体现着批判,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总之,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既是科学的,又是彻底的。

一种观点认为,经典作家批判性论辩的特点在方法论上为我们的这一研究提供了重要启迪。这些特点有:1.坚持实践是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与源泉;2.坚持哲学前提和现实前提双重批判辩证统一的原则;3.坚持多学科批判辩证统一的原则;4.坚持不断扬弃和反复批判辩证统一的原则。总之,批判性视角是深化对哲学理解的一个重要视角。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不同于其他非理论、非专门化的批判活动,这些批判往往具有自发性、随意性,而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则具有系统性和结构性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又是建立在实践性、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基础之上。正是这些特点构筑了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使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独具特色。

四、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与其他批判理论的区别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是他对社会的一种深刻反思,是他探索人类命运的一种不懈尝试。但西方学者在赞同马克思这一理论的同时,对其进行了片面的阐发,使马克思哲学中固有的丰富性与完整性日益走向片面与狭隘。因此,他们的社会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有着根本的不同,这主要表现在:

以霍克海默为代表的早期社会批判理论把“批判理论”作为的代名词,认为只有抓住马克思的批判方法,才能恢复的本质。“批判”不仅意味着对现存学说在理论上的变革,而且还要批判地分析现存社会以导致社会的变革。但是这种理论不是把自己置身于社会专门化劳动过程之中,而是置身于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之外。它的目的不是要维护现存社会的秩序,而是要破坏一切既定的东西,以证明它的不合理性和不真实性。而且这种社会批判理论把人看作全部历史生活的生产者,所运用的方法仍然是主体性原则和抽象的人道主义。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与新批判理论的区别在于:1.两种批判理论由于对社会动力结构的不同认识,使批判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新理论家们不是通过分析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说明社会的发展,而是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归结为日益发展的文化、科学技术对人的本性的压抑。因此他们以文化批判、意识形态批判、大众文化批判等来取代马克思哲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2.两种批判理论选择了不同的革命主体。新流派的批判家们认为科学技术是现有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改变了马克思所处时代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关系,从而使革命的主体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们认为,革命的主体不是马克思所认为的工人阶级,而是知识分子。3.这两种批判理论采取了不同的革命策略。马克思在当时所处的历史环境下,主要采取了暴力夺取政权的措施,而新理论家在发达的工业社会时期,则采取了文化心理革命的方式。

持批判精神学说的还有“日常生活批判”理论。这种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法国学者列斐弗尔,他力图把马克思的学说改造成一种以现代人的异化为出发点的日常生活批判。在他看来,日常生活批判就是向人们揭示:控制消费的官僚机器已经广泛地渗透到每个人的经验深处,消除异化的设想必须从自我改造入手,使人们克服社会制度的网络影响,去掉国家机器的物化和神秘性的外罩,认识到国家机器作为人类行为方式的真正起源,以此削弱现代官僚生活的普遍性和合理性。日常生活批判就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分析它,就是要揭穿日常生活的虚假性,撩开异化现实的面纱。

乍看起来,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似乎弘扬了的社会批判精神,但实际上它们把的科学精神与批判精神割裂开来,片面地弘扬了批判的一面,而失去了哲学的科学本性。它们以对个人的重视压倒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以主体性的研究取代科学的思维方式,从而使它们把对现存社会的批判变成了一种不加区别的总体性价值人本学批判,最终无法逃脱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窠臼。这种对片面的曲解并不能切中当代资本主义的要害,从而使它们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中离的真实内涵越来越远,而成为一种从根本上不同于的社会批判理论。

五、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现实性

对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进行研究,不仅对于进一步了解马克思思想发展进程,揭示蕴涵在马克思思想中的深刻内涵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更深刻地了解资本主义,认识处于科技困境之中的西方工业社会,并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铺路搭桥,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但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在何种意义上服务于现代社会,学界有如下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现实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人类传统的思维方式是在人的活动之外寻找终极的和绝对的实体来作为人类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据,如自然、逻各斯、上帝、理性、技术、绝对理念等等。而在近现代的历史演进中,人们赖以安身立命的上帝、理性、技术等支柱相继坍塌或动摇。因此,以怀疑和反思为本质特征的批判意识必然增强。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巨大提高在为人类带来巨大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出日益膨胀的政治机构、失控和自律发展的技术等异化的社会力量。处在深刻变化危机中的人类不得不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和行为本身进行批判性的检讨和反思。在这种文化背景下,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现代意义在于:它克服了西方者对哲学所做的“唯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片面解读,实现了对实证科学与人本主义的内在整合与超越,并在新的基点上实现了科学认识方法与价值认识方法的辩证统一,这一新的基点就是社会实践。这种从社会生活中生发出的社会批判力是其他学者所不能达到的,而这恰恰是的生命力所在。

一种观点认为,批判意识的发扬无论是对20世纪人类所面临的新危机,还是对处在文化转型时期的中国均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哲学既应有超然于尘世的冷静,又要有立足于生活的现实;用批判的眼光,指出现实的弊端,刺痛时下一些日渐麻木、沉溺于物质追求与感官享乐的神经,使人们不致在吵吵嚷嚷的日常生活中迷失方向,使人们的心灵得到安顿;为促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帮助人们去实现公正、合理、人道的社会,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具有重大意义。

蕴涵在马克思思想中的那种深刻的批判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思想资源。正如凯尔纳所强调的:包含着发展现时代的一种批判理论的源泉。深刻挖掘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思想根源,发现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精神实质,对于我们今天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理解马克思,用马克思思想的精神来回应全球化的挑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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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关键词:马克思学说;人;研究现状;不同表述

一、引言

马克思学说中有没有人的概念?如果有,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的含义是什么?这是国内外理论界长期存在着争论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德国资产阶级学者保尔·巴尔特就攻击唯物史观把人看作受经济摆布的机器,“青年派”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历史“丝毫没有人的参与”。进入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问世,引起了人们对这个问题更多的争论。西方学者弗罗姆、卢卡奇、霍克海默、柯尔施、马尔库塞、施密特等人提出马克思是人本主义,人是马克思学说的核心概念,在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本性和作用占主导地位,自然是人化的自然,并且制造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对立;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萨特认为马克思是反人道主义的,马克思学说中不存在人的问题,马克思著作中存在着人学的“空场”或“飞地”;德国学者朗兹胡特等人提出有“两个马克思”,即“青年马克思”与“晚年马克思”,前者是以人的学说为核心思想的真正的马克思,后者则是以社会学说为核心思想的创作力衰退的马克思,用“青年马克思”否定“晚年马克思”;阿尔都塞则提出马克思思想发展中存在着“认识论的断裂”,“断裂”前的马克思是人本主义,“断裂”后的马克思拒绝一切主体,认为“历史是无主体的过程”。

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展了关于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讨论,人是否是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是那次争论的焦点。二十多年来,社会主体——人的问题一直是我国理论界讨论的热点。对此问题,我国理论界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或从事社会物质生产的人,这些现实的人或从事社会物质生产的人也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但是,对于什么是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或逻辑起点是社会物质生产,有学者提出马克思学说的逻辑起点是人,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是生产关系,还有学者视马克思学说的逻辑起点为社会存在。

对于人这一与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相联系,关涉到马克思学说的性质和基础的重大理论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议,甚至出现截然相反的观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一直以来,我国理论界认为国外学者对马克思学说中人有不同看法,是这些学者世界观和阶级立场方面原因。国外学者对马克思学说中的人有不同看法固然有世界观和阶级立场方面的原因,但仅归于这方面原因,未免过于简单化。在对马克思文本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问题存在争议,对马克思人的学说造成各种误解,还有对马克思学说理解和认识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区分马克思在不同意义上使用的人的概念,特别是没有理解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概念。

二、马克思在不同意义上使用人的概念

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从在多重意义上使用过主体或人的概念。马克思有时候把整个社会理解为主体,“主体,即社会”,[1]“社会既是这一巨大的总过程的主体,也是这一总过程的结果”;[2]马克思有时候把主体理解为自然人,“劳动的主体是自然的个人”;[3]马克思有时候所说的主体指生产者、交换者,“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4]“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5]马克思有时候把劳动者——工人作为主体,“过去的对象化劳动就统治现在的活劳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颠倒了”,[6]马克思有时还把资本、时间流通等作为主体,“资本作为主体,”“主体,它是流动资本”,[7]“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8]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从不同意义上使用的社会主体的概念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层次:第一,马克思把整个社会理解为主体——“主体,即社会”;第二,集体主体层面,马克思把社会组织、社会集团、社会群体作为主体;第三,个体主体层面,马克思把具体的个人作为主体。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人这一概念上,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也是从多重含义使用人的概念。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9]在这一段论述中,马克思使用了“人类”、“人们”,“个人”不同概念表述人。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马克思同样从整体的人、集体的人、个体的人几个不同层次使用人的概念。

马克思学说主要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本质及其规律的理论,人这一概念可以说是马克思学说中最基本的范畴。马克思在对自己的学说有两次概括性的论述,一次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次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次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的学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中,“人”这一概念共出现540多次,[10]其中加引号的人10处,“个人”212处,“人们”71处,“人类”14处,加引号的“一般人”7处,粗体的人9处,还有不加引号的人。这549处马克思是在不同意义上使用人的概念。有的指老年黑格尔派或青年黑格尔派所说的人,也有费尔巴哈所说的人,有一般意义的人,还有指不同层次的人,还有马克思自己在特定意义上使用的人的概念。在马克思概括自己学说思想和方法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一文中,“人”这一概念共出现130多次,[11]其中加引号的人10处,“个人”47处,“人们”7处。另外,《导言》中主体一词出现22次。这些一方面说明人在马克思学说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反映了马克思确实从不同意义使用人这一概念。

三、区分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其观察方法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2]马克思强调:“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3]从马克思对自己学说的出发点和前提的论述来看,马克思强调自己学说中的出发点和前提是人,但不是“个人肉体存在”[14]方式理解的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不同于以往学者理解的人,是一些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现实的个人”。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在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这必须把握住,因为这对于分篇直接具有决定的意义。”[15]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社会科学、历史科学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都应当时刻把握住主体——人,而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主体是“既定的”即特定的、具体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更是明确说明:“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16]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不仅明确指出自己学说的出发点是人,而且是有特定含义的人。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不是直观的人、个体的人、自然的人,而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是人格化的人,是“社会人”,这些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历史的基础。

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既不同于唯心主义者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也不同于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哲学中的直观的人、个体的人、自然的人。马克思认为感性直观是旧唯物主义最重要的特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一般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17]费尔巴哈“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18]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不理解“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19]马克思指出自己学说的出发点和前提是“从事实际活动”的“现实的个人”。虽然“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但是,真正表现人的存在,真正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不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20]而是人们的生产活动,他们的活动方式,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

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他所说的人“应该具有社会人的一定性质,即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一定性质,因为在这里,生产,即他获取生活资料的过程,已经具有这样或那样的社会性质。”[21]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说到生产中的个人,认为“他们是作为社会的个人,在社会里生产并为社会而生产”。[22]

马克思关于人的论述最具代表性的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的这段话:“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23]马克思不仅明确指出他所说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而且多次强调资本家只是资本的人格化。

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人的吃喝住穿需要的资料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24]是“整个历史的基础”。[25]

第二,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是能动的,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主体。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一切存在物,一切生活在地上和水中的东西,只是由于某种运动才得以存在、生活。”[26]马克思强调世界上的事物正是由于主体的活动才存在,正是由于主体的活动才把它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人也是由于人的活动才存在,才把它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它的特征也是由它们的活动决定的。

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多次指出他所说的人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是生产的主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反复强调他所说的“现实中的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7]马克思认为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是人的最根本的特征。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不仅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而且生产着自己的生活资料,生产着社会物质生活本身。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述关于自己学说的对象和方法时说:“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28]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基本上是在同等意义上使用生产主体与人这两个概念。

第三,马克思学说中的人是客观的,是由生产的物质条件决定的。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马克思已看到了社会的基础是客观的,社会的主体也应是客观的。但是,由于把个体的人类学意义上的人作为自己学说的出发点,个体人类学意义上的人本身是主观的,主观的个体是历史过程的能动性根源,是历史活动的作用者,归根结底社会历史还是主观的因素在起作用。因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的马克思在社会历史观上仍然没有摆脱历史唯心主义。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已提出他所说的人不是个体的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及其以后的著作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了自己所说的人是“社会人”。这些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社会人”,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对“现实的个人”的客观性,对“现实的个人”由生产的物质条件决定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说:“现实的个人”,“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29]“现实的个人”是客观的,这不仅因为它们的状况取决于它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客观的,而且因为它们的存在、它们的活动也是客观的。马克思指出:“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30]“现实的个人”的活动是客观的,是在前代人所遗留下的基础上进行的,受这些客观基础和条件的制约。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判蒲鲁东颠倒现实与范畴之间的关系,否认现实主体的错误。马克思指出:“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如果为了顾全原理和历史我们再进一步自问一下,为什么该原理出现在11世纪或者18世纪,而不出现在其他某一世纪,我们就必然要仔细研究一下:11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18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他们各自的需要、他们的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由这一切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难道探讨这一切问题不就是研究每个世纪中人们的现实的、世俗的历史,不就是把这些人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吗?”[31]马克思认为关于人的某一原理出现在某一世纪,而不出现在其他世纪,最根本的是由这一世纪人们的需要、他们的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决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探讨关于人的范畴与其产生的时代的关系,“就是研究每个世纪中人们的现实的、世俗的历史”,“就是把这些人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特点是由生产的物质条件决定的,是由客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这种“现实的个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是客观的主体,客体的人。

第四,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其中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是核心的关系。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这在马克思之前已有学者提到,费尔巴哈甚至说“只有社会的人才是人。”[32]但是,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社会是从人的自然本质中派生出来的,除人的自然关系外,费尔巴哈“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33]黑格尔也看到了人的社会性,但是,他把这种社会性归为精神。马克思与前人的区别不是看到了人的社会性,而是把人看作社会的主体,看到了“社会人”。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4]以往人们解释这一段话,往往认为马克思讲的是人的社会性,实际上,马克思在这里是讲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社会关系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思想变化的一个关键。黑格尔曾说:“凡是一切实存的事物都存在于关系中,而这种关系乃是每一实存的真正性质。”[35]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一个关系范畴,社会生产关系才反映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说明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或产权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体中核心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体——人,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以对物的占有关系为基础的。马克思说:“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如果从物那里夺去这种社会权力,那么你们就必然赋予人以支配人的这种权力。”[36]马克思认为,对于资本主义生产主体——人必须从占有去理解。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法哲学把占有看作主体的最基本的法的关系的思想。“黑格尔论法哲学,是从占有开始,把占有看作主体的最简单的法的关系,这是对的。”[37]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或占有关系是主体中最基本的法的关系,是社会主体关系中核心的关系,在主体中起着决定作用,决定主体中的其他关系。

第五,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是从事社会生产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基本单位。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从社会生产的“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38]出发,考察“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39]考察在交换关系的发展中,货币形态的变化和作为主体的生产者本身的变化。马克思指出“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40]“个人只有作为交换价值的生产者才能存在”。[41]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个人所生产的是自己的直接的生存资料,……那么他的生产就不具有社会性质,他的劳动就不是社会劳动。”[42]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人是“社会人”,其生产具有社会性,它本身是整个社会生产的一个环节、一个细胞,一个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基本单位。马克思以罗马法规定奴隶不能成为交换的主体,以说明自己的观点。马克思说:“罗马法规定奴隶是不能通过交换为自己取得任何东西的人,这是有道理的”。[43]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称其学说的出发点是“单个人”。在私有制社会里,这种“单个人”是经济上独立的不同利益的生产和经营的主体,这些经济上独立的主体从事着不同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承担了社会的不同工作,这也就是社会的不同分工。马克思谈到的社会分工就是指经济上独立的经济单位、经济主体之间的分工。在《资本论》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他所说的分工不是企业内部的分工,“我们这里所指的分工,是整个社会内部的自发的和自由的分工,是表现为交换价值生产的分工而不是工厂内部的分工。”[44]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是不同利益主体——不同的经济单位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分工和私有制说的是同一件事,“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45]

根据以上考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虽然马克思在多重意义上使用人的概念,尽管马克思在不同意义上使用主体的概念,但是,在马克思学说中有一个在特定意义上使用的人的概念,这就是作为马克思学说前提和出发点,以及构建其学说基础的人的概念。这一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特定的人的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个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社会“既定的”的主体,在《资本论》中就是马克思在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四、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概念的含义

根据马克思对自己学说前提的论述,根据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的特点,根据马克思分析问题的出发点,根据马克思学说的内在逻辑,又基于民法对主体——人的规定。笔者以为马克思学说中的人要与法律和社会实践的主体结合起来理解。马克思学说中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46]而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作为马克思学说体系核心概念的人,应该是从事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及相关活动的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这种经济基本单位在工业社会主要是以企业法人为主导的社会经济基本组织。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马克思主要分析的是生产单位,或生产主体或生产组织。既然作为马克思学说基础和出发点,作为马克思学说体系核心概念的人,是社会基本经济单位,为什么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主要分析的是生产单位呢?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对此有说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专门列出“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的—般关系”一节,具体地论述了“生产与消费”、“生产和分配”、“交换和流通”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指出:一般人们看到的,生产中社会成员占有或开发、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交换给个人带来他想用分配给他的一份去换取的那些特殊产品;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这只是肤浅的表象。这种肤浅的表象使人们只看到了一种肤浅的联系:生产是一般,分配和交换是特殊,消费是个别,全体由此结合在一起。实际的状况是什么呢?马克思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47]马克思认为生产决定消费、分配和交换,消费、分配和交换可以看作是与生产有关的活动。因此,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主要提到的是生产的主体、生产的单位或生产的组织。笔者在行文时表述社会基本经济单位一词时也以生产的主体、生产的单位或生产的组织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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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C].商务印书馆,1984.571.

篇5

一、两种唯物主义的内在关联及其超越

从思想史上来看,在马克思哲学变革之前,存在着两种与马克思哲学直接相关的唯物主义:一是法国的唯物主义,一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哲学变革,从唯物主义的规定性来看,就是如何超越这两种唯物主义的问题。

对于法国唯物主义,过去关注较多的是其物质本体论层面,即世界的物质规定性以及这种规定性对意识的刺激所引起的反映。对于这种唯物主义,黑格尔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首先从感性确定性的层面来看,这种起源论式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认识,而这种直观认识的本质规定恰恰不是其直观性,而是共相。因此,当我们认为对一棵树的认识来自于这棵树对我们的刺激时,我们并不能真正地获得对外部存在物的知识,因为如果没有树的概念,对于我们来说无法将树与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其次从知觉思维来看,这种唯物主义恰恰也是需要扬弃的,因为知觉的本质规定性并不在于人对外部存在物的反映,而在于知性的理性规定,或者说理性构成了反映的本质规定。黑格尔通过从感性到知觉、知性再到自我意识,在我看来,倒是揭示出这样的问题:即传统的唯心主义(前黑格尔式唯心主义)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唯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真理”。“如果无思想的意识表示观察和经验是真理的源泉,那么它这种说法很可能造成一种印象,仿佛这是说只有视听味嗅触是真理的源泉;其实在它匆忙地推崇视听味嗅的时候,忘记了说明同样本质的一件事实,即当它感觉的时候,它已经在为它自己而规定这个感觉对象了。”(P163)在传统研究中认为是对立的地方,黑格尔看到的恰恰是统一,这个统一的最高形式就是绝对观念。这才是黑格尔哲学从自我意识之后才进行长篇论述的意图所在。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恢复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起源本体论来反对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我认为是行不通的。马克思要想超越黑格尔哲学,就必须超越机械唯物主义问题域。

从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法国唯物主义的关注也并不在于其本体论层面。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接受,源自于《莱茵报》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同时期对历史学的研究。《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理性与利益、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他脑海中的青年黑格尔思想受到冲击,而这时对历史学的研究使马克思坚信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由此他才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原则,肯定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思想。这是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起点。但紧接着的问题是,如果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那么怎样批判市民社会,就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核心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必须在这一点能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地得到马克思的认可。可见,马克思关注的并不是世界起源意义上的唯物主义问题,而是如何面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唯物主义批判的问题。

从这个线索中我们才能看到马克思为什么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链接到了法国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通过一种颠倒原则将理论的原点定位在“人”上,这种“人”是超越了“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人。回到生活中,费尔巴哈则是从人本学的类本质及其异化逻辑来建构自己理论的批判意味,即现实的市民社会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对这种异化的扬弃才能真实地回到人本身。这种唯物主义,从逻辑思路上来看,与黑格尔是一致的,人的类本质异化及其复归与绝对精神的异化与复归是同一个过程,不同的是,费尔巴哈的“人”只是黑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环节的中断,并将这个环节独立出来加以放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是无法驳倒黑格尔的。正是在这里,法国机械唯物主义从反映而来的理论,反而具有了“直接的”现实批判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援引了爱尔维修的理论,其实这也是法国唯物主义在面对社会历史时较为普遍的想法。按照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观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善恶来自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造成的。因此,人性的提升首先就要改造这个社会。回到马克思的语境中就是,国家理性之所以成为私利的工具,并不是由于抽象的理性出了问题,而是当下现实的结果。这与他批判市民社会是一致的。在这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学与法国的唯物主义都可以批判市民社会,但两者的指向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更强调于人性的回归与获得,而法国的唯物主义更强调对现实世界的革命。但从法国唯物主义来看,批判现实的前提何以获得?这与费尔巴哈批判市民社会的抽象的“人”何以获得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与对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具有了相同的意蕴,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第一条批判了费尔巴哈之后,第二条批判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直观原则,在第三条中接着揭示了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二律背反”。如果人的罪恶是由环境造成的,那么改变人的恶性首先在于改变环境,“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P59)因此改造社会环境的理性何以获得就成为一个问题,这是一种逻辑的循环。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国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之所以具有同质性,就在于两者在面对社会历史时,具有相同的理论视域。而这样一种理论视域与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才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马克思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黑格尔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与他对黑格尔哲学的超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因此,不加批判地用传统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来嫁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理论上的误解。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并不在于一种物质本体论层面的重新强调,而首要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的理解。在物质本体论的层面,传统唯物主义已经具有了辩证法的内容,如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我们就可以读到。因此新的超越必须是社会历史观领域的超越。在历史观层面,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具有同质性,他们都从抽象的原则来理解历史,将鲜活的历史过程变成了历史编纂学的材料。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同时也就是对旧唯心主义的超越,指向了对社会历史的理解。

二、回到历史本身

从任何一种理论出发来面对社会历史生活时,社会历史生活总是处于特定理论视域中,因此“前见”总是难以避免的。当旧的唯物主义强调认识总是对外部对象的直观反映时,这种唯物主义就处于矛盾着的二重性之中。首先从直观反映的层面来看,外部对象总是作为现成性的事实而存在,对这种现成性事实的认识,正如培根“四假相”所说的,要消除的正是任何个人的“前见”,力图达到对事实的纯客观反映,这种现成性的思维与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性思维遥相呼应。在这种思维中,自然与历史都是现成存在的事实。虽然与以前的唯物主义相比,费尔巴哈不仅把对象看作是现成的存在,而且看作是感性的存在,但这种感性是直观的感性.在直观中,现成的存在是永远不变的,当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以“爱”为价值取向的人时,这种感性的存在就是现成存在的彼岸世界,形成了“自然”与“历史”的对立,“自然”是现成存在的东西,而“历史”则是奠基于人性的东西,它与现成性的实在自然界没有任何关系,这构成了矛盾二重性的第二个方面。正是这第二个方面,形成了面对历史的历史哲学,这种历史哲学在黑格尔之后成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批判的“历史编纂学”。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历史直观性,受到了马克思的批判:“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P76、77)因此,任何“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根本就是一个虚假的问题。马克思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批评涉及以下问题:第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纯本体论或认识论层面,而主要存在于社会历史观,他们的直观性错误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过程的无视或误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P78)第二,要真实地透视旧唯物主义的问题,首先就在揭示理论与社会历史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要回到历史本身来对理论进行定位。在这个意义上,有没有“前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社会历史生活中透视这种“前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回到历史本身,又回到理论本身。这构成了马克思破除历史编纂学,回到历史本身的方法论前提。面对这种历史编纂学,马克思指出真实的历史并不只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由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建构起来的。“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P73)从马克思的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作为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历史:首先是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建构的结果,对历史的考察就是要分析这种建构性的过程,而不是对现成物进行事实的汇集或想像的抽象。真实的唯物主义必须是对真实生活过程的描述与说明,“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P76)其次,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创造着历史的。费尔巴哈也将“现实的个人”作为面对历史的起点,但“现实的个人”在他那里变成了一种形而上的规定,缺失的正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实践也不是康德、费希特意义上的道德实践,而是现实社会关系下的物质实践,并总是遇到特定的前提条件,而这种特定的条件又是前人实践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在时间传承关系中建构出来的。人们创造历史又处于结构性的关系中,这种结构性的关系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践是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是特定历史时空中的动态性过程,是现实的人进行具体而现实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不再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从本体论意义上对实践的重新理解,就是再次将历史凝固化了。因此,社会存在这个概念并不是要素的集合体,也不是精神的外在结果,社会存在是一种历史关系的建构,这与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思考有着根本的区别。只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指出,我们才遇到意识问题。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是先有意识,然后才有对世界的认识,在这里似乎是先验的理性规划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但马克思要追问的是,这种先验的理性何以产生?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是从感性确定性直接推论到共相的优先性时,黑格尔实际上就承认了人的存在首先就是理性的,当他把这一点当作自然的事实来接受时,黑格尔就直接站到了现代社会的立场上。而在马克思那里,他要揭示的是这种理性何以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出来。由此,马克思对哲学理论有了新的理解:在青年马克思那里,哲学就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纯理性批判,在这种界定中,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即哲学是超历史的、能够评判一切的尺度,这正是黑格尔对哲学的解释。而在马克思的新视域中,哲学的超历史性被解构了,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对哲学的透视,在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实现互文性解释,这是超越历史编纂学的重要前提。因此对历史过程的理解,首先就在于对过去的理性意识的悬置。只有通过这种悬置,我们才能真实地理解意识在现实历史中的定位。因此历史的真实过程与意识内的历史过程存在着差别,但意识又总是历史活动中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实践活动又可以转换为意识活动的对象,使意识成为对人与历史活动之间关系的思考,使客观的历史过程变成自觉的历史活动过程,使客观的关系变成“为我关系”。从这里,才能生发出批判历史的张力。

因此,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具有了新的含义:唯物主义不是对历史加以现成性的收集,也不是对历史进行实证性的分解,更不是对历史进行主观的抽象,而是真实地回到历史本身。在这个回归过程中,唯物主义抓住的不再是现成性的事实,而是历史的流动性过程,唯物主义也就从抽象的、对面式的“看”变成了具体而历史的“思”,是卷入到历史过程中但又从这种卷入中的抽身变成了分析问题的方法。在这里,不再有任何教义性的唯物主义,有的是对自身进行反思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唯物主义,这种理论的发展才不会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淖之中。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本身成为辩证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辩证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是同一个东西。可以说,只有当马克思同时超越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时,马克思才能真实地获得自己的唯物主义。

三、批判的唯物主义

从社会批判的理论来看,存在着两种批判模式:一种是伦理道德式的批判,一种是来自于社会历史本身的批判。在前一种批判模式中,有着其自身的演变逻辑。它先设定一个绝对的前提,将全部社会生活置于这个前提之下加以考察。在理论谱系上,这种批判是启蒙理论的产物,启蒙理论将理性作为一切审判的原则。但绝对的原则总是要通过具体的个人才能体现出来,如是在面对社会生活时,或者是绝对原则对现实生活进行一种完全否定性的批判,陷入到自身的空洞性中,或者是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之中,而当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时,原来那个绝对原则也就失去了先前具有的效准,个体自身的伦理判断变成了一切的效准,最后的结果是走向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相对主义。因此,绝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构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批判理论与马克思哲学中真实的批判意蕴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批判总是要寻求一个最终的本质,不管这种本质是采取最高存在者的方式,还是以存在的方式,这种本质总是无处不在而又发挥着终极作用的。当用这种本质来批判历史生活时,马克思哲学的批判就变成了一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当这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变成一种固定的模式时,任何批判就变成了一种固定模式的重演,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现存意识形态的共谋。巴特关于语言的一段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处于权势状态的语言(在权力的庇护之下被生产和传播的语言),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重复的语言;语言的一切社会公共机构均是重复的机器:学校,体育运动,广告,大众作品,歌曲,新闻,都不止地重复着同样的结构,同样的意义,且通常是同样的辞语:陈规旧套是一政治事实,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象”。(P51-52)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什么每一次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强化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契机。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张力来自于社会生活本身。对于自己的批判思想,马克思曾这样描述:“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P24)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批判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批判理论要从社会历史生活出发。针对旧的伦理道德批判,马克思指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分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P93)一旦回到社会历史本身,任何形而上学的本质、任何不变的本体都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因此,首先需要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科学的描述,这正是唯物主义的第一层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是对任何理论抽象的解毒剂。

篇6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篇7

关键词:科学技术;马克思;手稿;经济学

一、马克思经济学手稿中对科学技术的一般认识

经济学手稿是马克思经济思想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我们研究马克思经济思想形成过程的重要依据。马克思的一生中留下了许多著名的经济学手稿,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等。其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早期思想的重要概括,也是马克思对经济学问题的第一次探索,其本身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著作,而是马克思用哲学的语言和辩证的思维来阐述经济问题的著作。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包含着马克思对科学技术最初的理解和判断,为他后来科学技术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作为人的类本质的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马克思早期的思想中,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始终是同对人的类本质问题探究联系在一起的。从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出发,马克思在肯定人是自然存在物的同时,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角度创造性地将人的类本质归结为自由自觉的社会性的劳动。马克思批判了那些将宗教、政治、艺术和文学等看作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性”和“人类的活动”的唯心主义观点,明确指出只有工业的历史和它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才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而“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完成非人化。工业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现实的历史关系”[1]85。作为人本质力量公开展示的工业,随着自然科学在其中的不断运用,自然科学不断技术化,科学技术将成为改造人的生活,实现人的解放的重要力量。从这一角度而言,科学技术也是人的本质的客观展现。尽管在资本主义社会,在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工业生产中,科学技术是以异化的形式存在着,但它仍然是人的对象性活动或活动成果,并没有外在于人的实践活动。它不断改善着人类的生存条件,为人的全面解放创造条件。不难看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是从人的类本质的角度来看待科学技术的。在他看来,对科学技术的认识不应局限在对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有用性”上,而应将科学与人的类本质联系起来,深入科学对于人的类本质的认识和人的类本质力量的展现具有的本体性意义。这与他之前的康德和之后的西方人本主义思潮对科学技术批判的理论是根本不同的。正是基于对人的类本质的分析,马克思形成了他早期的科学技术思想。2.《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被固定资本客体化了的科学技术《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马克思重新开始研究经济学的重要成果,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的著名论断,并对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应用问题做了精辟的分析。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其秘密在于资本家迫使工人整个的劳动时间超过必要劳动时间,使价值形成过程转化为价值增值过程,成为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有两种基本方法: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其中,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绝对地延长工作日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的剩余价值生产方法。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则是以提高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来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由于受工人的生理界限和社会道德等方面影响和制约,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逐渐被淘汰,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成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主要方法。然而,提高和发展生产力需要探索整个自然界,探索地球,以便发现新的有用物体和原有物体的新的有用属性。因此,以提高生产力为生产剩余价值主要方法的资本主义必然“要把自然科学发展到它的最高点”。马克思高度评价了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伟大文明作用,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制度对于自然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他指出,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创造出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甚至科学也同人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属性一样,表现为这个普遍有用性体系的体现者”。“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真正成为人的对象,真正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2]390这就是说,正是资本创造出的资产阶级社会和社会成员对自然界以及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推动了人类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认识和研究。但同时马克思也十分清楚地指出,这种对自然界的探索和研究的目的在于使自然界服从人的需要,因而也成为这个“普遍有用体系的体现者”。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劳动是一个总体,是各种劳动的结合体。它的精神的统一处于自身之外,而它的物质的统一“则从属于机器的,固定资本的物的统一。这种固定资本像一个有灵性的怪物把科学思想客体化了”[2]464。在这里,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已经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人的类本质的哲学思辨,深入到资本的生产过程,从固定资本的变化角度去揭示资本对于科学及其应用的支配性和决定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生产力是用固定资本衡量的,而固定资本中包括科学的力量。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像一个“有灵性的怪物”拥有支配一切的权力,资本的力量不仅影响和决定着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也影响和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章”中详细论述了资本、科学和社会生产力的关系。他指出:“资本是以生产力的一定的现有的历史发展为前提的———在这些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3]94科学是社会生产力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属于潜在的、间接的一般生产力。当被应用于物质生产过程,物化在机器以及其他物质生产资料中,科学就可以转化为直接生产力。资本主义机器体系的出现,使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再取决于工人掌握的直接技巧,而是取决于科学在生产工艺上的应用。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本唤起了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一切科学都被用来为资本服务,从而使资本主义财富的创造也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生产上的应用。在这种条件下,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而“科学在直接生产上的应用本身就成为对科学具有决定性的和推动作用的着眼点”[3]99。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通过对科学在生产上的直接应用获得了充分发展,而推动科学发展的真正动机并不是来自人们对自然的好奇或现实生产、生活的客观需要,而是来自资本增值,增加剩余价值的内在需要。科学一旦成为资本增值的手段被引入生产过程,就会成为具有资本特性的科学。3.《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作为推动社会变革力量的科学技术《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在马克思经济思想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视为马克思经济思想发展中的“历史路标”。[4]在这一手稿中,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考察主要集中在《相对剩余价值》一章中的“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蒸汽、电、机械的和化学的因素)”部分。马克思立足科学技术本身发展情况,从机器的技术史演进出发,充分肯定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发展因素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了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革命性作用,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应用机器的目的、前提和后果。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技术是“一般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科学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直接后果是机器的产生和应用。“应用机器,不仅仅是使与单独个人的劳动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发挥作用,而且把单纯的自然力———如水、风、蒸汽、电等———变成社会劳动的力量。”[5]279-280在自然力并入生产过程,变为生产力,变成“社会劳动的力量”的同时,科学成了生产过程的一个独立因素发挥重要作用。科学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同时生产力的发展又必然引发生产关系的变革。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家应用机器的目的不在于缩短工人生产商品所费的劳动时间,也不在于缩短工作日,而在于缩短工人为再生产其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从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表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使机器扭曲为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而不再是满足社会需要的手段。因此,资本家不断改变劳动手段的真正动因在于获取巨大限度的利润。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两个一般性前提和一个基本原则。由于人类社会每一种新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可能性都是由先行存在的物质生产方式基础上创造产生的,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方式也是在简单协作和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本家使用机器遵循的一个一般原则就是“进入商品的机器的价值,要少于它所代替的劳动的价值”[5]281。马克思结合当时一些工业部门使用机器的具体过程,揭示了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结果是有利于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的,其后果包括刺激技术的不断改进、造成工人劳动时间延长、劳动强度提高、机器代替劳动甚至成为资本家对付工人的手段等多个方面。此外,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还对资本主义利用科学技术的未来趋势进行了预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的影响和控制下的科学技术具有双重作用,既可能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也可能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消极因素。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对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缓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巩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更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桎梏的必然趋势。当科学技术发展推动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也容纳不下它的发展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将会为新的生产关系所取代。

二、《资本论》中对科学技术的系统考察

《资本论》中,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分析主要是以生产方式的变化,即生产力的运动方式展开的。《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详细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转变过程中,科学技术进步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具有的基础性作用,他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6]53在这里,马克思把科学技术的发展放在了人之后,充分说明人和科学发展在社会生产力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人和科学的应用之间的紧密联系。其次,马克思详细论述了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变化中,特别是在机器大工业生产中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简单协作、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是三种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指出,协作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生产力,而且还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是一种集体力。在工场手工业初期,协作以简单的形态存在,只有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工场手工业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协作才达到了它更高的发展形式———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这一时期,科学的发展和应用推动了不同种的劳动工具和复杂的机械装置的生产,从而为工场手工业发展到机器大工业奠定了科学技术基础。在这个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不同的工具被连接起来,逐渐产生了机器。随着劳动资料从工具向机器转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由此从工场手工业阶段过渡到机器大工业阶段。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多次论证“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6]698。在考察机器价值向产品转移规律时,马克思指出:“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将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6]444在大工业阶段,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劳动生产力中的所有要素都发生重大变化。科学技术推动劳动资料从工具转化为机器和机器体系,并使之得到不断改良和更新;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劳动者的范围,妇女和儿童加入雇佣工人队伍,并在客观上要求劳动者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增加现有物质的数量和新用途,开拓新的投资领域。此外,科学技术还教人们对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创造新的资本材料。“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6]699第三,马克思从生产力运动方式变化的角度揭示了科学技术发展对社会变革的重要作用。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变化的分析,马克思深入分析了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变革作用。在马克思那里,科学技术是具有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巨大发展的同时,科学技术通过生产力的中介作用,又促成生产关系的变革以及新生产关系的产生。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与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它的发展必定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而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在资本主义框架下是不可能解决的。因此,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看,科学技术的发展必将加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瓦解。

三、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科学技术思想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意义

1.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科学技术思想演进的基本主线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到《资本论》,科学技术问题贯穿于马克思经济思想发轫、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生产方式变革的关系一直是马克思经济思想中十分重要的研究内容。总体上看,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和研究遵循着两条基本主线:一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逐步发展和完善为主线;二是以分析、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主线。前者重点研究了科学技术作为历史的有力杠杆所具有的革命性及其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后者主要论述了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及其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意义。马克思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从现实的生产劳动出发研究科学技术问题,将科学技术与人的类本质、生产劳动、现代工业、资本生产、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等的关系纳入对科学技术研究视域中,在批判唯心主义,研究技术史、工艺史和自然科学史的过程上,深入分析了科学技术的本质,揭示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提出了“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的重要思想,并充分肯定了科学技术通过大工业并入生产过程,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科学技术本质上是人类本质的展示,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科学技术一旦与资本相结合,就成为具有资本形态规定性的科学技术,受资本本质的制约。在资本主义广泛应用科学技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科学和直接劳动相分离,使科学技术成为与劳动相对立的、服务于资本的独立力量。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加剧了资本对人本身具有的生产力更大规模、更深层次的剥削和掠夺,不可避免地激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从而为资本主义社会变革准备了物质条件和革命力量。正是通过生产力的中介作用,科学技术不断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调整、变革和新生产关系产生。因此,马克思对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剖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就不能深刻认识科学与人的类本质的内在联系。没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就不能科学揭示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重要作用,更不能深入认识科学技术发展与资本主义命运变化的关系。从科学技术本身来看,科学技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也是一般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更是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重要力量。自人类进入文明史以来,随着科学技术本身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仅改变着自然界,也变革着人类社会。作为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科学技术使人类逐渐从自然界中解放出来,并不断为人类的最终解放创造物质条件。因此,资本主义在积累、发展科学技术方面是必需的,但也是暂时的。在资本主义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时,伴随着资本主义灭亡,人成为自然界和自身社会生存的主人,科学技术将再次回归其本质,成为人类谋求幸福和发展的重要工具。2.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对科学技术的多重理解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和研究始终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在不同时期,马克思经济学手稿写作的思路和角度不同,对科学技术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比如《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从固定资本变化的角度展开的,马克思提出的“科学技术也包括生产力”的思想也是基于分析科学技术对固定资本的控制和影响作用而形成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以科学技术发展史为重要线索,揭示了科学技术的生产动因及其在社会变革中的重要功能。《资本论》第一卷则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变化的角度揭示了科学技术的革命性作用。马克思在不同经济学手稿从对科学技术不同角度的考察可以看作是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三种理解,这三种不同的理解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它越来越接近于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马克思研究科学技术的目的主要在于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加深资本对工人剥削、加剧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等方面的作用。马克思对科学技术问题的分析也始终是同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第一次使科学技术直接进入生产过程,成为生产过程的一个独立要素。正是科学与资本的结合,才促进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并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只有准确把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分析和批判的基本思想,才能深刻地理解马克思科学技术思想的丰富内涵。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对科学技术的多角度分析充分说明,科学技术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多维概念,概括起来,至少包含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作为人的类本质力量体现出来的科学技术;二是作为人类认识、改造和利用自然界的成果,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科学技术;三是作为一般社会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四是作为社会变革力量,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这四个方面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其中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展现出来的科学技术和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科学技术,是人对自然认识和实践关系的产物,是科学技术进入生产过程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般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进入生产过程,大幅度提高了生产社会化程度,必然导致社会生产关系出现新的变化。3.马克思经济学手稿中科学技术思想的现实意义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对科学技术的本质、发展过程、发展规律的深入考察和分析,不仅为人们正确认识科学技术的本质特征以及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影响提供了理论武器,也为人们研究和考察当代科技发展与资本主义未来趋势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20世纪中叶以来,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新科技革命等因素的推动下,相继进入了国家垄断阶段甚至国际垄断阶段。在这一阶段,科学技术与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关系全球化问题交织融合,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用的形式、内容、深度和范围都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如何认识当代资本主义出现的新变化,并从中揭示出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是当前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在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坚持从批判的角度,将科学技术置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研究和分析科学技术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为我们深入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把握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趋势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方法。同时,马克思提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的重要论断,也是我们正确认识科学技术在当代生产力中的中心地位,坚定不移地依靠科技创新,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理论支撑。

作者:李天芳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顾海良.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历史路标”———读马克思《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5):9-23.

篇8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财产权、所有权、产权及所有制的基本内涵及相互关系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中,马克思始终把财产权利看作一种社会关系,同时,马克思也把财产权利看作一种经济权利。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更进一步把财产权上升为是用法的意志表现出来的经济关系。“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马克思指出,财产权利本身是一种客观的经济性权利或经济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当这种客观的经济性权利或经济关系获得一定的认可和规范时,就取得了法权的形式,成为具有法律界定的财产权利或财产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所有权”的使用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马克思所指的所有权包括一组权利,包括归属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等。例如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分析土地的国家所有制时所指出的:“在这里,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但因此那时也就没有私有土地所有权,虽然存在着对土地私人的和共同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第二种情况是,所有权仅指财产的单一的归属权,这个权力包含在上述广义所有权之中。比如他分析劳动力作为商品卖出之后,劳动力的使用权归资本家,而工人仍然拥有劳动力的所有权。

所有权和所有制是两个有密切联系的不同范畴:所有制是经济范畴,所有权是法律范畴。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经济制度,所有权是财产归谁所有的法律制度。所有制体现人们在生产资料方面形成的经济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它决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关系以及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一定的所有制决定一定的所有权。所有制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所有制的变动决定所有权的变动。在存在国家和法的各个历史阶段上,没有不存在所有制的所有权,也没有不存在所有权的所有制。马克思预言,在未来社会中,当国家消亡以后,所有权将会消亡,但所有制仍将继续下去。

(二)产权的统一与分离

第一,所有权和占有权的统一与分离。独立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奴隶制经济中的奴隶主,领主制经济中的领主,他们都既是所有者,又是占有者;既有所有权,又有占有权。在研究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时,马克思发现所有者和占有者不是同一主体。在公社内,公社是所有者,个人只是占有者。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大共同体是所有者,而大共同体所属的小共同体则是占有者。

第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与分离。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占有土地,土地经营者即租地农场主占有资本,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情况。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解决了既要投资购买土地,又要投资经营土地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的农业生产中,剩余价值和利润是工人创造的,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获得地租,农业资本家凭借土地经营权投资于土地,并雇佣农业工人进行农业生产。因此,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体现了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对工人的共同剥削。

第三,劳动力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一与分离。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表现为商品,劳动者对于自己的劳动力获得了所有权,而生产资料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当资本雇佣劳动的契约关系形成时,劳动力的使用权属于生产资料所有者。在劳动条件和劳动力完全分离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劳动条件和劳动力处于对立之中。

第四,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一与分离。马克思研究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时,假设资本家完全用自有资本进行经营,此时,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统一的。而马克思在研究借贷资本时,则假设职能资本家完全用借入资本进行经营。在这里,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形成了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两个不同的产权主体,导致了利息和企业利润的分离。马克思还考察了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在股份公司中的发展。股份公司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得股份公司的资本具有生息资本和产业资本或商业资本二重特性。马克思指出,单纯的资本所有者“所得的股息包括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也就是全部利润,这全部利润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报酬获得的。”

二、马克思关于产权问题的研究对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已被提到核心位置。产权制度改革直接涉及国有资产战略性转移、经济结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巩固等,其理论与实践意义都很深远。西方现代产权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也认为,有效的产权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所以,产权制度是基础性、根本性的体制方案设计,是涉及整个社会体制的。

目前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特别是传统的公有产权制度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有必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如果按照近年来流行的现代西方私有产权理论的观点去进行国有经济改革,就会导致相反的结果,使公有财产私有化。因此,马克思关于产权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指导,加快产权改革步伐,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紧迫任务。

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指导,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必须坚持生产资料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归属权,也就是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根本性质,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基础。维护公有产权所有者的根本利益,使其在社会经济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市场主体都有各自独立的物质利益关系,只有产权归属清晰,才能形成不同利益的主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种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各个市场主体就是以价格信号引导其行为的,只要是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正常的市场交易

秩序下,无特权和垄断的条件下,能赚钱的就是有利于社会的。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的本性就是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要使赚钱成为企业的行为目标,而不是软预算约束,就必须使资本人格化,也就是产权归属要清晰,要使产权主体人格化,否则就无法给人以激励和动力。

在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中,没有把财产权看作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组权利的结合体。除了所有权,马克思还研究了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等一系列权利。马克思还详尽考察了产权的统一与分离的各种组合形态。马克思认为,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产权归属清晰就可以解决责任问题.产权主体自然要承担责任,因为收益或损失都是产权主体的,企业人员各有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责任,真正做到权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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