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8:59:3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小微企业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柳江县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位于新兴工业园四方塘片区二区内,该区位于柳州市南面。柳江县四方塘区域,是柳州市新兴工业园区的扩展区域,也是柳州市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全面实施“再造一个工业城市”战略部署的重要经济载体。柳江县位于广西山字型构造马蹄形盾地的中部,地处桂中构造盆地的地东部位,境内出露的地层包括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三叠系和第四系,本地区构造运动较微弱,柳州及其周围地区地壳相对稳定。项目场址自然和经济条件良好,场址北面、西面、南面为规划道路,东面为已建成的新安中路,西面附近面为泉南高速公路。交通便利,给水、排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基本齐全,本项目建设条件满足。
2用地现状条件分析
2.1优势条件。2.1.1区位条件较好:新兴工业园四方塘片区二区用地紧邻柳州市区,与柳州主城区以柳石路相连,交通方便快捷,直线距离至市中心15.9公里;该区交通优势明显,西侧有柳南高速公路、东侧有209国道等联系柳州与其他各市县的区际交通干线,北侧距广西乃至南部区域的铁路枢纽地———柳州火车站仅16公里;西侧距柳州飞机场仅3.78公里,可依托机场区,发展形成航空相关产业园;东侧直线距离7.38公里有柳江,直通广州、港澳,随着红花水电站的修建运行,柳江流域枯水期亦可通行船只;总体而言,区位条件优势突出,集水、陆、空交通优势于一体,内有依托,外可扩展,是一处难得的城市发展区域,十分有利于该区吸纳外来经济的辐射。2.1.2自然、用地条件适宜:该区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位置,柳江下游,从大气及水体的环境角度分析,对柳州市区都不构成大的影响,适宜一、二类工业布局。该区现状用地以甘蔗地、缓坡地为主,且地质条件较好,适合各类工程建设并易于开发。2.1.3开发共识强:广西省农垦集团及柳江县政府较为重视该区的建设发展,具有坚定办好该区的共识和决心,并为此做出了组织落实和前期资金落实。2.1.4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和品牌:柳州市汽车工业和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等机械工业及品牌在全国有一定市场和知名度,具有发展汽车零配件相关企业的经济环境。2.2劣势条件。2.2.1政策驱动减弱:作为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区相对而言,起步较晚,已经不可能具备我国发达地区的先建开发区的主要政策优惠以“赚取差价”来吸引投资和发展,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尽管还有国家西部地区优惠政策)。2.2.2经验不足:农垦集团及柳江县政府创立同类大型工业园区经验较少、建设和管理该规模工业园区的所需经验不足。2.2.3招商引资的软、硬件环境需要改善: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经济环境有待改善,政府招商引资的力度仍需加强;柳州市高等教育资源缺乏,教育研发力量相对比较薄弱。2.2.4面临周边区域快速发展、尤其是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挑战。2.2.5基础设施投入较大:新区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基本上是空白,再加上现状范围内地形条件相对复杂,因此,工业园区的各项市政基础设施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2.2.6高速路阻隔:因高速公路对地块与市区用地的切割,各类建设必将受其影响。2.2.7飞机场限制影响:飞机场飞行限高平面影响区域内的建设高度。
3规划原则
3.1坚持“企业集中、资本集聚、产业集群、土地集约”的原则。3.2根据柳州市新兴工业园发展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与布局结构,进一步细化该区用地分类,并结合建设用地指标核算和城市现状发展需求,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和布局。3.3以有利于开发与实施,方便管理与操作为目标,将整个地块分期建设,确定各地块的规模,并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地块的各项开发控制指标。3.4根据上位规划用地布局结构和道路交通条件,确定并完善相应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和规模。3.5以创造良好的城市外部公共空间和城市景观为目的,结合开发效益,确定建筑物控制高度。控制城市绿地、公共空间,提高绿地率,保持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构成完整的城市绿地和开放空间系统。3.6根据道路交通要求确定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依据地块的性质和开发强度配建停车位。3.7根据开发建设项目不可预见性的特点,制定地块适建。性控制规定,使规划更具弹性;确定不同地块和分区的开发建设时序。
4总体构思
小微企业一般资金紧张,发展不稳定,企业经营方向及规模随市场的变化较大。本创业基地定位为“小、精、灵”,规划设计围“小、精、灵”这设计思路来设计。小:以规模小,小尺度的厂房为主。精:经济适用,细致周到,投资小,但规划标准要求高,建筑密度大,进深小、采光好,装饰标准不高,平面统一,细部设计细微。灵:建筑及空间布置灵活,可分可合,道路及配套依使用要求不求都是高标准,而是该高则高,可低就低,减少前期投入及今后的使用成本,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规划整齐,交通流畅,与周边道路衔接合理,方便,尽可能的避免干扰,较好地利用城市配套绿地改善办公生活区的环境质量,厂区的停车分散布置,不搞大规模集中布置,贴近用户,贴近需求。小型厂房成对布置,中间只设满足消防及采光要求的4米消防通道,可分开经营又为企业生长合并加大规模做伏笔。建筑的外观简洁、统一,外观服从功能及使用要求,各功能的建筑虽造型不同,但有统一延续的建筑语音,建筑色彩以浅色为主,辅助以其他的颜色搭配,取得较好的效果。
5空间组织和设计特点
根据项目规划文件,本项目场地出入口设在西面及南面及东面新安中路,西面设四个出入口,东面设两个出入口。南面设一个主出入口。整个项目配套设施集中布置在场地的东南角。园区总配电房设置在厂房中部5#楼一层。场地内设环形道路,交通便利。场地沿四周及中间建筑之间设停车场,满足员工停车及货车临时停放,场地内主要道路宽度为8m,消防通道为4m。建筑主要采用南北朝向,通风采光良好。建筑立面设计以现代工业为主导思想,采用现代风格,体现当代厂房建筑机勃勃的气息。建筑采用浅灰色调,同时配以深调加以点缀。外墙材料采用涂料及外墙砖搭配。创业基地规划鸟瞰图如下。
6景观特色要求
6.1整个厂区的绿化造景设计遵循生态学和美学理论,以生态为特色,生物多样性为特色,充分尊重功能需求和人与自然的融合;综合考虑当地气候和土壤因素,以乡土树种为主,突出地方文化内涵;追求绿地的景观效益,最终形成季相分明、个体优美、群体宏伟的现代厂区景观效果。6.2绿化景观考虑一定的层次,并采用复合混交林的绿化方式,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和叶面指数。在空间竖向上求得景观的平衡和增加植物的层次美和景观展示条件。6.3植物配置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力求意境上的独特性、功能上的综合性、生态上的科学性、经济上的合理性、风格上的地方性。选用多种乔木,做到层次分明、错落有致、丰富多彩。达到降噪降尘的作用。6.4充分运用垂直绿化等形式,增加绿化的景观效果,美化厂区环境。7结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的特点为“小、精、灵”,本次规划设计坚持“企业集中、资本集聚、产业集群、土地集约”的原则,对项目场地规划进行了总体构思,构建了设计框架。
作者:莫金儒 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参考文献
1.传统信贷模式对比分析传统担保制度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来确保特定债权人实现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总体上看,传统担保人制度对债权人确实非常有利,而对债务人却相对较为苛刻和不利。一旦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危机,资金融通和企业债务遭遇重大困难,无法向金融机构履行债务责任时,责任将会落在担保人身上,最糟的可能性是冻结负债企业或担保人的现金或有价证券,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巨大冲击。除此之外,传统担保人制度还会造成以下常见的不良后果: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容易导致欺诈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方案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金融贷款连坐工程三大模式的组合运用。首先,贷款连坐模式,形成一种小组之间互相监督的“连坐”制度,组内每家企业都会影响整个小组信誉;其次,保证金模式,连坐小组成员除每月必须缴纳必要贷款利息外,还需要向上缴“小组合作中心”缴纳保证金,由金融机构代为保管,保证金额视小组企业规模及融资规模而定;最后,惩罚激励模式,通过建立贷后管理预警监控检查系统实现对信贷资产的有效监控,为贷后检查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和便捷的数据查询方式。对于信贷状况良好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信贷额度,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而成员信誉过低则会招致多梯度惩罚。
2.机遇风险分析近年来,中小微企业的经济发展遇到了空前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由于中小微企业贷款存款派生能力较低,导致金融机构从事中小微贷款不但成本高,风险也较大,常常会出现金融机构“贷大不贷小”的倾向;另一方面,民间贷款的高额利息使得无法还贷、越借越多的恶性循环愈演愈烈,加剧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与此同时,中小微企业客观上对融资贷款却拥有极大的需求,而本方案的推出,能够激励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向实体经济,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可获得性,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负担。本方案在分析当前浙江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和瓶颈问题,并充分借鉴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的经济理论基础,他从第一笔生意向42名农妇贷款27美元,到今天向大约660万贫困人口贷款超过57亿美元,而被称为小额贷款之父。孟加拉乡村银行独特的运作方式使它维持了高达97%的还款率,稳居世界银行业之首。本方案引入尤努斯格莱珉银行管理理念,充分结合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实际,经过充分结合金融机构放贷和企业融资的现实状况,总结得出了“风险共担,责任连坐”的融资新方案。通过问卷调查与实地考察,目前,金融机构正努力采取加快信贷审批工作、创新信贷投放方式、推进与其他金融中介的合作等措施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大部分金融机构都表示“金融连坐、风险共担”的方式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较强的的可行性,非常值得进一步探索,与此同时多数中小微企业对本方案也表示了极大的认同和支持。
3.成本收益分析本方案主营利润点旨在吸收更多可信任的贷款投放对象,在不增加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增加贷款额度,获取更多的贷款利息。此外,该方案的主要附属利润点就是为企业介绍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共同合作的企业,履行中介职能,将每一家报名企业的条件记录在案,为有意向合作的企业提供沟通交流渠道,收取相应费用。①成本分析。本方案成本主要体现在显性与隐性两个层面。显性(固定)成本主要为内部评级的系统开发上,包括信息技术的实施费用与集成成本,聘用专业人员设计分析模型、系统正常维持费用等;隐性成本主要是风险数据分布在整个经济体系,量化并跟踪较为困难,当一个小组中的企业全部都有贷款,一家企业出现问题,在“连坐制度”下会影响其他企业的资金链,出现所有企业全部亏损或破产的情况,导致金融机构的损失扩大化。②收益分析。本方案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当其中有一家企业破产无力偿还贷款的时候,其剩余的债务可以根据合同有其它企业承担一部分,或直接从该小组的保证金里扣除,这样金融机构的损失就会减少;另外一部分收益体现在:金融机构可以把贷款业务扩展到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中去,获得更多的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就是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就是为推动社会的发展提供动力。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社会效益,帮助信贷双方获得良好的市场口碑,还能获得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
二、风险评估及控制
1.建立金融方案动态跟踪机制针对贷款连坐融资工程,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动态跟踪,针对中小微企业这一重点客户建立用户及方案信息库。信息库的内容主要包括月度贷款额度、月度各类上期和去年同期贷款增减数据、金融市场各渠道放贷信息、主销金融市场的重点客户信息等。对收集的金融信息和客户信息要即时分类整理。做到对本方案放贷动态、市场同类金融竞争方案动态、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状况熟知于胸。
2.建立金融方案分析与预警机制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贷款连坐融资工程,针对中小微企业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细分为贷款前、贷款时和贷款后三种模式:①贷款前,通过金融机构内部风险评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连续性的监测、定位和预警分析。如确定客户在同行业中的位次,或在当地企业中的排名,或者在其所在地区和所在行业中的排名等等,对客户实施连续的跟踪监测,如何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②贷款时,建立预警模型应用于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记录、还款周期和意见反馈进行登记和分析,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决策部门;③贷款后,金融机构定时通过反馈的信息,去发现本方案实际使用时候出现的情况,如果出现异常就召集专家研究,进行完善。
3.建立金融方案全方位检测和定向修复机制根据长期对该方案的跟踪调查,结合对中小微贷款客户的相关信息反馈,金融机构主管召集项目经理及其团队一起对该金融方案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办法,论证办法的可行性,并形成《贷款连坐融资工程金融方案维护项目计划书》,按照项目计划书展开对本方案的维护管理工作。该项目经理及其团队根据《贷款连坐融资工程金融方案维护项目计划书》,针对这一金融方案在推广过程中,出现或预计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聘请优秀金融专家团队,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并通过对策略的论证,形成一个可执行的整体操作方案,项目经理及团队按此方案来推进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连坐融资工程的维护和提升工作。
三、前景与意义
1.前景探索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若无法妥善处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会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中小微企业外源性融资的首选对象仍然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浙江省金融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上仍存在着诸多亟待改善的问题,将会对其顺利成长甚至浙江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产生严重的威胁。
“小微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个体工商户等经济体的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可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小微企业可作如下定义:小微企业是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在一定标准以下且未达到中型及以上企业相关标准的经济组织,具有从业人员较少、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相对较少、经营管理权利相对集中的特点。
二、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较之相对规范的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一)企业所有权、经营权、财务管理权等权利严重混同,实际由企业主一人独享。
小微企业的企业主普遍不能将自身与企业法人的法律身份区分开来,没有企业财产的法律概念,导致业主既是业务管理人员,又是实际的财务管理和决策人员,享有随便处置企业财产、随便支配、命令财务人员按照企业主个人的意思从事财务工作的种种特权,业主集权现象非常严重。此外,企业主凭借亲情关系、人脉纽带等在自己的亲朋好友中招募和设置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独立性得不到保证。业主也经常将自己定位于企业的“家长”,对财务人员的设置、财务工作的处置享有随时、随便支配的特权,从而无视财务人员的真正职能,把财务人员当成单纯的“记账人员”而不能发挥其他任何职能。
(二)企业主经营理念落后,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能和地位不能正确对待。
财务管理人员在思想上也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企业主言听计从,财务管理岗位形同虚设。通过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小微型企业是由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经营实体等转型而来,企业主也想当然的认为企业就是自己个人的企业,对企业资产的支配就是对自己个人财产的支配,如何支配老板一个人说了算,业主即使雇佣了专职财务管理人员,也只是应付工商、税务等需求,实际真正的财会人员就是企业主自己,财务人员的工作完全制约和服从于老板,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甚至完全不能发挥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能。
(三)小微企业普遍不设置专职财务人员,习惯于“账务外包”,即使设置有专职财务人员,该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也普遍较低。
绝大部分小微企业财务人员未接受过系统化的专业训练,企业财务人员对《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不多,依法理财的观念淡漠,整体素质不高,工作方式基本停留在账表处理等日常业务上,不能掌握财务核算工作,不能发挥财务人员的参谋、监督作用,而真正的财务专业人员也大多不愿到小微企业工作,从而造成小微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
三、小微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导致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
鉴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权利基本集中在企业主一人手中、财务人员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发挥参谋监督等职能、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等问题,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行政甚至刑事法律风险,其中较为突出的风险可归纳为外因引起的风险和内因引起的风险。
(一)外因引起的风险,可通俗地表述为“老板交代”酿风险。
外因引起的风险,是小微企业财务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的多数情形,小微企业的财务工作安排,一般是“老板个人直接联系财务个人”的模式,没有中间的任何监督环节,老板一个电话或者一句话交代,财务人员马上照老板的意思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在此仅仅充当了老板的提款员或者记账员的角色。由于企业主对财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决策权,如果财务人员坚持原则,往往会因企业主的一个不满从而丢掉饭碗,而往往财务人员在企业主的交代、授意、要求下做了假账、提供了虚假财务报告而被问责时,企业主又会以“账是会计做的,我不懂财务管理,我也不知道……”等为由推脱责任,此时,财务人员苦于没有证据,相应的法律风险将因“老板交代”很大程度地转嫁给财务管理人员。
(二)内因引起的风险,可通俗地表述为“无能、无意”酿风险。
所谓内因引起的风险,是指外部没人强迫,财务人员本身也并非故意为之,但却招来了麻烦,这实质上是由于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或经验不足等无意行为导致的。目前,我国小微企业主出于经营成本等因素的考虑以及正规财务人员对自身发展、自身利益方面的考虑等原因,导致小微企业不能吸收到素质过硬的财务管理人员,有的小微企业即使设置了财务人员,但并没有将之放到应有的财务管理位置,从而使得该人员不能真正地发挥职能,不能更新、提高业务水平,对财务管理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从而在处理财务业务时犯了无意识的错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
四、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
小微企业的财务人员面临的法律风险该如何防范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企业主应当转变观念,为财务管理人员创造坚持原则的外部环境,免除财务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
小微企业主应当转变“公司即是我家、老板即是家长”的传统观念,确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让制度约束包括企业主在内的所有人员,设置真正的财务管理岗位,任命真正的财务管理人员,“简政放权”,真正做到让财务管理人员能够“行其能、司其职”,免除其后顾之忧,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人员的参谋、监督职能。
(二)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应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端正财务管理工作的态度,坚持财务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恪守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上文提到,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不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不能坚持原则等普遍问题,从而导致诸多的法律风险,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端正财务管理工作的态度,强化财务会计的参谋和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合格的财务人员要时刻牢记通过学习提高自身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要及时获知并掌握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方针、政策,严格贯彻和执行会计法、税法、经济法、审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自身修养,还应掌握企业管理知识、财政税务知识、电子工具操作知识等相关知识。只有综合掌握各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把握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才能有效防范形形的法律风险。
五、结语
小微企业多为私营企业,老板往往将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混为一谈,财务管理上存在着很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财务核算主体不明。私营小微企业经营者同时也是投资者,经营权与所有权合二为一,导致企业财产与投资者家庭财产往往混为一谈,致使会计核算主体不明,会计信息失真。失真的会计信息显然不能提供有效的经营管理信息,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②小微企业经营者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小微企业的大大小小事项基本上是投资者说了算,在进行财务活动和处理各种经济关系时仅凭个人意愿;财务管理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指导作用。正因为如此,对会计核算也不是很重视,仅仅是做账应付检查,根本没有意识到通过对会计核算的数据进行财务分析,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取得的成效,从而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和完善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③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大部分小微企业是私营企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以技术含量不高的、容易模仿的初级产品为主。因此,很多投资者办企业的首要目标是挣钱,而不是把企业做大做强,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包括财务人员。小微企业的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历不高,多在高中及以下;缺乏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主管没有或由投资者兼任。正因为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甚至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是由兼职会计负责,而这些兼职会计往往身兼数个企业单位,一般一个月1到2次定期来做账,难以保证会计核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正因为企业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企业的发展仅凭投资者的个人经验判断,没有一个有效的、科学的规划;同时因为外部客观环境的变化如人力成本上升、原材料和其他生产要素成本居高不下、融资困难等,导致很多小微企业生存维艰。对于企业来说,外部客观环境无法左右,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管理还是可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是必须的。
①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完善企业资金管理,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通过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企业的资金使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可以避免出现多头账户,减少财务管理风险。同时通过对资金使用的合理调度,当有充足的闲置资金时进行短期的有价证券投资,当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将短期的有价证券套现,从而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益。通过资金预算管理实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资金按照既定的目标投入使用,避免资金的盲目使用。
②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益。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实现,可以使财务管理与日常的业务处理同步,将财务管理、生产、销售、采购等各业务部门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各部门均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信息,当各部门的管理目标有冲突的时候,能在财务管理部门的协调下以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为原则,进行调整,从而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益。
③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促进企业作出科学有效的发展经营决策。通过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为企业决策层提供详尽的各项财务数据,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效益分析,生产经营发展趋势预测,从而使决策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经营目标。
3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途径和对策
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3.1加强小微企业投资者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摈弃落后的观念,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企业投资者必须摈弃落后的观念———财务管理是可有可无的,要深刻意识到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要使投资者树立起正确的财务管理观念,必须要加强培训和学习。这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介,组办各种企业家(投资者)财务管理知识讲座和学习班。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投资者自觉学习企业财务管理知识,不断更新观念,树立起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只有企业投资者有了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才会重视财务管理,意识到企业必须要有专业的、高水平的财务人员,企业的资产和投资者的家庭财产应区分开来。
3.2加强有关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信息化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企业及时获得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信息。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采购、销售、生产、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同时要求有关管理人员既要懂一定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又要熟悉相应的业务知识及财务知识。因此,要对上述职能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能良好地运转,为企业及时提供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信息。
3.3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员工少、企业资产规模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的财务核算不健全、对财务管理不重视。因此,要改变小微企业落后的财务管理现状、重视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如,政府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用于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补贴:财务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投入等。又如,搭建由政府牵头、行业龙头企业和有关服务技术供应商参与的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开发各类信息资源,建立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改善企业的信息利用环境。
在分析小微企业信贷特点之前,笔者首先简析小微企业的特点。
1.特殊的地域和行业特征由于小微企业难以形成产业集群,其主要作用是补充大中型企业的空白市场或为其他企业提供初级产品,因此,其发展受到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现阶段,小微企业主要存在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能为小微企业的存在和成长提供肥沃的土壤。此外,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不高,在发展过程中波动性较大,极易受到市场波动、其他企业的冲击。
2.组织及管理特征小微企业多为家族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或合伙,由于初始资本较少,绝大多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统一。因此,大多数管理较为混乱,缺乏科学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人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小微企业的信贷信用评价,同时也给商业银行信贷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3.文化特征小微企业的领导一般追求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较高,对员工的管理缺乏人性化,因此,对优秀人员的吸引力较小,所雇用员工素质普遍较低,一般没有成型的企业文化。
结合本文研究重点,笔者结合自己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小微企业信贷特征:
1.小微企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小微企业信贷额度呈逐年递增趋势。2013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8.3万亿元,同比增长26.3%,比大型企业贷款增速多13个百分点。
2.小微企业信贷收益率较高一般情况下,相比较于商业银行的大型优质客户,小微企业贷款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率。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但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上浮15%-30%。
3.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较高相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较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高;小微企业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界限模糊,难以辨认;小微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报告不够规范;抵押物品价值不高,难以变现。因此,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虽取得较大进步,但仍具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形成针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价体系现阶段,我国多数商业银行制订了面向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但并未制订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由于小微企业缺乏专业人才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状况较差,很难满足银行制订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多数商业银行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停留在其财务状况上,由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会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或信用担保,所以看似公平的信用评价体系其实门槛甚高,甚至直接在审批阶段将小微企业拒之门外。
2.重偿债能力,轻现金流的分析现行的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多是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判断企业的偿还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而基本忽视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但银行判断企业是否按时偿还贷款,主要根据企业未来的预期收入,而决定未来预期收入的正是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用盈利状况衡量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极大的局限性。所以,在判断企业偿还能力时,不仅需要考虑企业现阶段的盈利能力,还需要考虑企业的现金流状况。
3.照搬国外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国外信贷的发展早于中国,其商业银行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价模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国情,这些模型建立在相当发达或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已建立了信用档案记录,而我国的信用记录几乎处于空白,没有专业的信用数据库,难以查到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另外,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还不完善,诸多法律政策和法规仍在制订过程之中。因此,完全照搬国外的信用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
4.忽略外表因素,不能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我国商业银行现有信用评价体系中,一般主要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等财务指标,而忽略企业的外表因素,例如:小微企业的领导素质、人力资源状况、研发能力、产品技术含量等。另外,由于行业和地域的差异,各项财务指标的权重也有所不同。因此,只有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方能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整体发展水平。
三、结论
(一)内源性融资是首选融资方式
小微企业内源融资是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由于其成本低、灵活性高,所以我国小微企业业主们对内源融资有着不可改变的依赖性,有的企业即使是步入了发展期和成熟期,内源融资仍然是其首选的融资方式。内源性融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集资、亲戚朋友借贷和业主自身积累,与外源融资相比,虽然可以减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贷危机,但是由于内源融资资金有限,难以继续融资,企业还要承担除金融还贷压力外的巨大的道德压力,并且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企业受内源融资的影响和限制下,通常会选择十分保守的发展战略,而这种发展模式可能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收益,最后制约企业发展。
(二)银行体系是小微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
我国小微企业除了自身积累外,很大程度上是通过间接融资来满足资金需求。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陆续出台鼓励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将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各银行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如建立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中心、开发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创新等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多方努力下,银行体系服务中心企业的能力已得到一定提高。
(三)多层次的股票市场体系对小微企业的服务相当有限
我国在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进行股权融资方面积极努力,2006年和2009年深证证券交易所先后推出了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中关村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这些都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2011年,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融资总额超过5000亿元,但是由于我国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建立较晚,市场体制不够完善,再加上大部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从资产规模、销售收入、财务管理等方面很难达到上市条件,所以真正能达到上市条件的小微企业少之又少。
(四)创投等私募股权投资是小微企业股权资本的重要来源
我国从1995出台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创业资本基金管理办法》,外资力量就快速发展成为我国专业化的投资体力量,2010年前三季度,外资创业投资企业金额就达到14.86亿美元,占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总额的50%。另外,由成功企业家组成的天使投资队伍,如中关村园区设立的“中关村企业家天使投资者联盟”,专门为发展相对成熟的中小企业进行私募投资,而由大企业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大部分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创业企业。2009年2月至2011年10月22日间,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320家企业中,有131家有风险投资或私募支持占比例40.9%,而创业板占54.6%。
(五)小微企业一定程度上依赖非正规借贷渠道
由于信息相对封闭、资产抵押能力相对较弱等局限,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因此,民间金融无疑成为小微企业重要融资渠道之一。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处理办法:民间借贷的利率略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的贷款利率,最多不超过利率的4倍,但实际上,民间借贷利率基本都在央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上。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民间通常借贷的年利率是30%~50%,有的甚至高达60%以上,这往往取决于当地民间借贷的市场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紧迫程度,这是民间金融市场上对于还贷风险的信息不对称分布的一种反映。尽管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但民间借贷过程简便迅速,能更好地适应小微企业经营灵活的需求。
(六)小微企业融资结构性矛盾突出
在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地区发展和行业发展方面也都存在着较为显著的结构性矛盾。从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看,短缺资金供给相对充裕,而中长期投资性资金供给严重不足。根据各家银行提供的小微金融产品看,也以短产品为主,特别是近年来各家银行力推的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小微企业融资产品。从小微企业地区发展看,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各项制度相对健全、资金回报率高、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好、效益好、融资相对容易;而在中西部地区内部管理不完善、信用不高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根据2010年中小企业统计来看,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北京、山东、福建、辽宁、四川等地小微企业融资余额位居前列,而、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黑龙江、贵州等地居于后列。从小微企业行业发展和贷款存量看,小微企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业;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的小微企业相对容易获得贷款,而采矿业、电力、燃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小微企业较难获得贷款。
二、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特殊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自身障碍
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平均寿命比较短,自身的经营和稳定性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小微企业的规模小、人员少、资产少的特点,使大多数小微企业都面临着企业经营管理活动高风险。在管理上,小微企业的典型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这种模式使领导集权、家族化管理、越权行事、监控不严等矛盾突出,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融资形成了一定障碍;财务方面,小微企业发展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信息混乱,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很低,在融资时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隐瞒企业真实经营状态,这种不诚信行为导致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选择借贷行为;另外,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缺少认可的抵押担保物,特别是在缺乏完善的担保体系下,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
(二)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情况广泛地存在各类融资活动中,借贷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投资风险的认识不对称,小微企业认为可行的项目,资金出资方认为回报率低风险高;盈利与亏损负担的不对称,小微企业可以借用财务杠杆为公司赚取更多的隐性财富,而一旦企业亏损,最后买单的很可能就是出资方;经营能力的不对称,出资方虽然可以多途径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但是无法确切掌握。由于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对自己生产经营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等情况十分透彻,具有信息优势,而银行等资金供给者对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等不甚了解,信息不对称可能诱发小微企业在交易中的欺诈行为。这样就导致了银行和各金融机构为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就会提高风险补偿,所以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又会增加,最终又会导致小微企业融资不畅,融资难。
(三)金融结构不平衡
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结构决定着融资效率的高低,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对小微企业融资是十分不利的,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青睐大中型企业,信贷资源的不平衡和我国银行经济体系发展相关,国有大型企业即使出现了经营困难,政府也会采取各种措施帮助,所以商业银行贷款承担风险相对较低。国内小微企业缺少可抵押资产与大型企业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观的票据、现金管理、存款等多种业务相比,多数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更愿意追逐大企业。在直接融资市场中,主板市场门槛太高,创业板市场作用有限。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很快,主板市场不断走向成熟,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相继推出。但主板市场对小微企业的门槛太高,作用不大,只能依靠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而创业板市场是主要扶持高成长的创新公司,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企业可以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大部分小微企业既不在高科技行业的范围,也很难满足相关上市条件,大部分急需融资的小微企业被排除在资本市场的边缘。
(四)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
关键词:小微企业;银行融资;交易成本
小微企业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也是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产物,我国有很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成果,这些也比较适用于小微企业,因为小微企业是中小企业中派生出来的。著名学者林毅夫一针见血的指出,现行的以国有四大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制,是导致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鼓励和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小微企业银行融资难的交易成本控制原因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出现是很多原因造成的,根本缘由是融资交易成本难以控制,居高不下。在经济往来的过程中,经济的主体是以社会契约的形式而出现的,所谓“契约人”是以获得高昂的利润为行为动机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由于数额不大和较大的监督成本,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开始出现,终究会引导经济主体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惜铤而走险,违背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规范,导致交易成本代价惨重。
二、降低小微企业银行融资交易成本的对策
(一)加快金融制度的创新
首先,从信用担保机制入手,构建信用管理的平台。要致力于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优化金融机构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信息管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让社会来监督企业的信用度变化和发展。同时,健全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以信用评价为中心,可以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状,防范由于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而导致的融资风险加大,为谈判的不稳定性做好准备,从根本上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其次,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低门槛,为中小银行的融资服务提供机会,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大型银行的金融融资垄断地位,给予中小银行在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地位,这种做法不仅可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无门的问题,而且可以规避由于地位不平等,而造成的大型银行投机行为。通过这种倾向性的政策,中小银行也会加快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从而达到成本控制的作用,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利益。
(二)完善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模式
1.制定小微企业互助抵押贷款机制。互助协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是推动互助抵押贷款机制建立的中坚力量,这种机制以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以双方的不动产如厂房等作为抵押物,作为获取银行贷款的条件,是一种互助融资的典型方式。从银行方面来考虑,这种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是规避融资风险的稳定渠道。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这种贷款的风险已经转嫁到小微企业自身,谁担保谁承担。由互助协会统一管理和进行信息的传递,主要提供业务咨询方面的服务,和委托办理银行的贷款手续,这种互助的模式能够防止金融机构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和非法投机,使企业摆脱受融资规模和数额的局限,降低融资交易的成本。这种模式能否成功和有效发挥作用,关键在于互助协会职能发挥的有效性。互助协会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组织内部纪律建设,及时的曝光违反约定的小微企业,对严重违约的企业,取消会员资格,要求企业支付违约金,并记录到企业社会信用档案中。2.制定小微企业网络联保贷款机制。网络联保贷款,是一种无抵押和担保的金融机构贷款方式,其特点是支付的利息比较低,在创新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运用电子商务的内容,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方便。网络联保提供的贷款可以使用多次,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天数为单位,这样可以提高资金贷款的利用率,还可以减少企业和银行间的交易次数,有效对贷款的交易成本进行控制。通过金融贷款的实践证明,网络联保这一手段,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对企业的诚信积分状况作为提供贷款的凭证,并对企业还贷的周期和态度进行评估,为银行对贷款对象的评估提供帮助。网络联保还可以对小微企业进行横向监督,使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迅速形成联合体,获取银行贷款,而声誉不好的企业无法结成联合体获取银行贷款。但是,小微企业的网络联保贷款也有不足:(1)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存在虚假信息,导致网络诈骗。联合体成员之间利益一致,可能互相包庇,联合骗取贷款。即使用户在一家信用平台的注册被取消,可能在另外的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仍可进行贷款。网络联保贷款通常通过曝光的方式来制约企业的违约行为,但网络信息量巨大使其有效性很低。(2)在联保体中,如果单个企业违约,联合体的其他企业都要承担责任,这可能使联合体的形成存在困难。另外,在“连坐”制度下,如果其中一个企业违约,可能会导致联保体内的其它企业同时违约,这种损失是无可估量的。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对策:首先,建立健全网络联保贷款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循。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制定网络贷款对象的纪律制度,加强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内外监督机制。其次,建设一个网络联保贷款的官方网站,通过网络的监控,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披露,防止为企业违法违规提供可乘之机。银行和要网站进行监督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揭发违规贷款和不良诚信记录,进一步规避贷款风险。
总之,只有对小微企业银行融资交易成本进行控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的动力问题,同时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经济行为,各种措施形成合力,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作者:孙殿领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鲁雯.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定价策略研究[J].投资与合作:学术版,2011(7):59.
(一)立法保障不足
现行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是以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的补充规定或通知的形式,散见于各个税种的单行法规或实施细则中,法律级次不高;且频繁出台,多次变动,稳定性不强。税收立法系统性不强,现行的税收政策相对独立,没有与其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彼此融合、形成合力,削减了政策的可持续性和系统性。
(二)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及融资支持不够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较高,实际能够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数量很有限,从而减弱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法》,采用5%~35%的五级累进税率,且没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高技术、研发、就业等方面的费用扣除优惠。与法人企业相比,非法人的小微企业缺少优惠政策支持,实际税率高。另外,现行政策对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门槛较高,对个人的创造发明和成果转让收益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科技人员的税收激励作用不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的仅限于印花税,不仅范围窄,而且力度小。
(三)税收优惠政策效果不佳
现有税收制度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方式,流转税采用的主要是起征点方式,企业所得税主要采用的是税率优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规定将90%左右的小微企业排除在外。2011年11月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优惠,起征点标准仍然较低,众多微型企业难以从中受益。财税〔2011〕117号虽然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但只适用于查账征收纳税人的规定使得80%左右的小微企业纳税人无法享受到现行扶持政策带来的优惠,导致相关的税收优惠规定停留于表面,难以产生相应的激励效果。
(四)缺少专业的税务征管服务机构
目前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间缺乏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的程度较低。由于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甚健全,对国家政策法律的了解程度低,两大机构的重复征管稽查更是增加了企业纳税成本。小微企业税负不仅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还与其他大中型企业一样要负担城建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以及社会保障基金及其他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在各种税费规定中,体现量能课税原则和对小微企业的照顾支持性规定非常少。征税机关对于小微企业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而这种税收征管的方式使得国家减税政策难以落实,多数小微企业享受不到实惠。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政措施
(一)提高税收立法级次,构建立体税收优惠体系
建议根据工信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增加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以此作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基本法。提高税收政策与其他相关法律政策的融合程度,进而形成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提高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立法级次,增强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形成一个完整的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核心、各单行法律相配套的小微企业税法体系。涉及的具体税种,建议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应按行业、企业规模不同而分类确定。对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惠及面也应进行调整,将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与工信部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统一,使绝大多数小微企业能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建议完善小微企业从创立、发展、壮大直至转让等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立体优惠政策体系,调动广大小微企业的经营积极性。
(二)激励科技创新,降低融资成本
在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建议加大高科技行业小微企业的研发加计扣除力度,增加对多主体合作研发活动的支持。同时,减免相关的流转税,以减轻企业创立初期的税收负担,使其获得充分的成长空间。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对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发展前景光明及可以提供相关担保的小微企业,政府应该给予足够的融资支持。建议降低此类贷款机构贷款业务利息收入的营业税税率或减计收入,鼓励银行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对发放100万以下贷款的小额信贷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实行减半征税。
(三)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提高优惠政策利用率
建议进一步简化现行小微企业税制:一是尽快将小微企业纳入增值税扩围范畴,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并入增值税,一并申报缴纳,并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至2%;二是在所得税方面,允许小微企业自由选择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避免重复征收;三是新设低税率的小微企业税统一税以代替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费、房产税等税种;四是取消、减少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费用,对适于以税收形式征收的应尽快启动“费改税”的法律程序,尽可能规范针对小微企业的收费体制,减少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行政干预,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
(四)改进税收优惠方式,建立专门征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