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4 1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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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班,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规范操作运行、提高采购透明度、加强监督管理、提升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政府采购工作简要回顾
(一)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65.9亿元,比年的6.78亿元,增长近9.7倍。-年全市累计完成采购金额198亿元;政府采购范围由最初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拓展到目前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10多个项目上千个品种。
(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围绕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监督环节工作,我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评审现场和采购文件编制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政府采购行为日趋规范
全市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管采分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财政部门、审计监察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操作执行环节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基本实现招标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标书编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初步制作了标书标准文本格式,减少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很多区县对金额较大的项目,在标书公布前将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对其合法合规性审查。通过清理整顿专家库,完善专家分类标准,改变人工专家抽取为系统自动抽取方式,有效提高了专家抽取保密程度。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和支付管理,对违法违规采购的行为一律不予支付资金,有效地推进了操作执行规范管理。
(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通过信息化实现政府采购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两个网络管理系统。为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与管理,信息、网上竞价、合同管理、资金支付等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保障。市级部门实现了利用预算指标控制采购计划、支付的目标,专家抽取和通知实现了自动化管理、对开标现场实现远程电子监控。
(五)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的政策功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支持世界五百强--惠普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长安汽车、格力空调等本地优势产品生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落实节能强制采购和环保优先采购制度,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推广运用。实行进口商品采购申报制度,合理保护国内产品。积极探索利用政府采购信用,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拓展政府采购供应商订单融资业务。
(六)建立了政府采购执行监督工作机制
以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和全国政府采购大检查为契机,基本摸清了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法律制度、管理体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在深化改革思路和措施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有关部门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财政局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存在的问题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不少问题。集中表现在采购价格偏高、质量不优、时间较长。具体表现在,部分单位逃避、规避政府采购,采购机构有时执行把关不严,招标程序不统一、不规范,部分标书编制质量不高,个别专家评审不公正,少数机构违规承接集中采购业务,一些供应商串标围标操纵采购市场,监督处罚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35号),强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下面我结合我市情况,就抓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依法采购
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认识,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要结合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年度预算追加以及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
(二)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对政府采购具体执行环节的管理监督,实现对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的有效监控;加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评标行为。
各采购机构和部门集中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采购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辅相制约的内控机制。
(三)坚持效率优先,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要相互衔接,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改进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质量,不断提高采购效率,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各级采购机构要进一步优化采购环节,制定采购活动标准化工作规程,缩短内部运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要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减少评标自由裁量尺度,确保招标质量,实现政府采购价格和质量最优。
(四)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各区县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支持国家宏观调控,贯彻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等经济政策,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积极落实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本地产业(品)发展。特别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市政府支持惠普公司落户,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量的战略决策,积极支持惠普电脑在各区县的推广,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除特殊业务需求外,不得购买进口产品。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监察、审计、预防腐败部门配合,加大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对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建立政府采购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采购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干部离任审计等内容。
(六)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手段。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各区县要扩大采购信息的公示范围,采购信息必须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在公布中标信息时必须公布评审专家名单。
(七)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各区县(自治县)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内部轮岗交流力度,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操作水平。
同志们,政府采购是一项阳光事业,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下面,我对培训班学员提几点要求。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集中精力,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互相交流。特别是针对大家在工作中遇到难点和实际问题,多研究探索,力争使每位学员都有较大的收获,达到预期目的。
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经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专门印发工作通知,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作出部署。以下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就优化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作出部署,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通知强调,要倒排工期。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区培训机构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总量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牢牢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记工作这个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确保登记工作如期完成。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于未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应当设定截止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门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调整办学内容。
通知明确,要优化流程。要求各地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换证、登记和变更、注销等“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一是申请换发新证。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同时交还原办学许可证;经依法依规审批,审批机关重新颁发新办学许可证后,及时注销或变更原办学许可证。二是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持换发的办学许可证,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登记。三是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学许可审批机关应告知并督促培训机构自办学许可注销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结后及时告知结果。
通知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落地,关系到培训机构违规上市清理整治工作效率,关系到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工作成效,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不打折扣、全面完成相关任务。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的10年左右时间里,我市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卫生监督能力迅速提高,基本建设和装备得到极大的改善,卫生监督人员积极向上、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大量的卫生执法任务,已成为卫生工作中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不可缺少的负有重要职能作用的有生力量。然而,近年来卫生监督职业病监管和食品监管职能的部分划出,使卫监队伍稳定受到了一定影响,特别是今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由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食品加工、流通许可和餐饮安全等具体监管工作,依法将全部调整出卫生部门,使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受到巨大的冲击,可以说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发展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如何依法理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和做好餐饮服务安全监管队伍整合与管理,不仅是卫生监督人员十分关注的敏感焦点,也是卫生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就此浅谈几点看法。
1 职能调整与职能深化要同步进行
职能是一个机构存在的基础,卫监机构也是如此,没有了职能,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必要。传统的社会公共卫生监督职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大预防卫生的机制下形成的,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各类行政法律法规的完善、企业自律素质的提高,卫生部门的社会预防性卫生监督职能作用将要逐步的理顺和弱化。如何审视和定位职能是困惑卫生监督机构的现实问题,应该在卫生部39号令《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明确,一边依法积极顺应职能调整的趋势,一边针对卫监职能缺位、空位和不到位的状况,加强卫监职能的深化,保证卫生监督队伍在体制改革中得到基本稳定。
1.1 深化社会公共卫生监管职能加大对公共场所执法的力度,明确公共场所概念,在28类公共场所监管基础上,对属于公共场所范畴的单位实行全面管理;加强公共场所人体急性危害因素和传染病预防的卫生监督,突出重点,及时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罚款部分,提高公共场所监管的可操作性。针对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及时开展对农村集中居民生活供水的卫生管理,介入有毒有害物质集中排放区域的居民饮水安全监督,保证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1.2 深化医疗机构等系统内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在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及人员执业资质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对医疗机构各项准入工作及项目的全面监管,赋予卫生监督机构行政处理类处罚的建议权;开展急救系统的监督,细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预防健康体检服务机构、生物实验检验机构的监管内容;参与各类医疗机构审批中的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传染病防控管理的资料与现场审核工作,关口前移,有效地发挥预防性监督作用。
1.3 深化卫生行政综合执法职能在依法行政原则指导下,完善各项卫生行政工作运行机制,打破谁实施谁监管的自裁封闭式工作模式,发挥卫生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内部约束机制,实行统一综合执法,配合医政、科教、监察、新农合、社区、疾控、妇幼、应急等各部门,开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的综合监管工作,更好地保障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实施和具体工作的规范运行。
2 发挥卫生监督队伍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作用
《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6项工作职责,从职能的行政层次分布上看,上多下少,上实下虚,与现各层次卫生监督人员数量成反比;同时,辅助机构职能有向疾病控制机构大力倾斜的现象。这种状况不仅进一步影响卫生监督队伍的稳定,也使现有基层卫生监督人力资源造成浪费,结果是上边忙的团团转、基层闲的无事干,疾控无能力无经验还逼着干、监督有能力有经验不让干。
结合我省和我市实际,市、县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6项职能的辅助工作,要统筹规划并有重点的向卫生监督机构倾斜。如市、县级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测管理、食品安全事件现场调查与控制、食物中毒诊断管理等,科学分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
同时,在技术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上事下移,充实基层职能,完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测评估网络,更好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
3 实行大部制下的综合卫生监督体制
2008年,十一届人大通过了国务院的大部制体制改革方案,随之国家食药监局和省级食药监局划归至卫生部和各省卫生厅管理,不失时机的建立和科学实施大部制下的卫生监管机制,应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3.1 建立大部下的卫生监督体制符合依法行政原则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行综合执法。实行大部制后的卫生部,应该遵循这一行政执法原则,建立卫生部统一领导下的综合执法监管机构,对卫生部统一领导下的中医药、食药监、医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科学统筹,系统协调,解决卫生部门内设机构多部门执法的体制弊端。
3.2 充分利用卫生执法人力资源,开展综合执法基层餐饮监管队伍整合中遇到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就是:市、县级食药监部门有法定职权而无监管队伍,卫生部门有监管队伍却无法定职权。餐饮监管队伍整合可分三种形式,一是紧密型整合,就是将卫生监督机构内的餐饮监管人员部分划转至食药监局;二是松散型整合,药监局委托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执行执法工作;三是实行大部制下的大卫生监督制。第一种形式有利于食药监部门工作调度,但是,可能形成卫生监督队伍不稳定,带来卫生监督人力资源的浪费,形成大部制下多个执法机构并立,有可能出现交叉执法和重复执法的现象。卫生监督队伍经过多年的锻炼实践,已基本具备技术业务和行政管理双重执法素质能力,摒除本位观念,充分利用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力资源,成立包括卫生监督、医疗监管、中医药监管、药品稽查在内的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大卫生部下的综合执法,符合精简、统一、综合、高效的执法体制改革发展目标。
4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素质和专业人才培训工作
卫生监督与其他普通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区别,就在于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把卫生监督队伍素质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作为重点,强化业务技能资质准入管理,改进现行培训机制与模式,系统规划,加快步伐,提升卫生监督人才队伍的建设速度和能力。
4.1 卫生监督培训应充实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现国家与省级卫生监督培训的内容多以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等为主,缺乏专业基础知识更新和专项基本技能的培训,长此下去,将使卫生监督人员淡化专业基础,只通于事务管理,弱化了专业能力与特性。因此,建议增加卫生监督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术的培训工作,使法律法规条文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有机结合,融会贯通,更好地开展卫生监管工作。
4.2 开展实践技能演练和实践能力培养近年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的现场检测仪器装备得到较大的改善,但是,使用效率并不高,有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会操作,所以,装备现场检测仪器后,应开展统一的必要的培训,提高设备使用率;对具有较强技术特性和技能的工作,如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检测、微机操作、文书书写质量等,应有计划地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专题演练、专项评查等活动,推进卫生监督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
20xx年检察官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事业发展,实现检察官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检察官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
第三条 检察官培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第四条 检察官培训与检察官任免、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 培训种类与方式
第五条 检察官培训分为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六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在任期内接受一次领导素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七条 晋升高级检察官的,应在晋升前接受晋升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八条 未达到检察官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现任检察官,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接受续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为6个月。
第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特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第十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以计算机、公文写作、外语等通用性基础技能为重点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 检察官培训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应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需要确定。同一种类的培训应在教材、课程设置、考试考核方面统一。
第十二条 检察官培训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检察官出国培训、进修、攻读学位,邀请国外的专家、学者、检察官来华讲学。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 检察官培训实行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检察官的培训工作,省级人民检察院领导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检察官培训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全国检察官培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全国检察机关培训工作;
(二)规划、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和审定统一使用的检察官培训教材;
(三)指导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地方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组织、指导和管理检察官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制定本辖区检察官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组织、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二)制定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具体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省级检察官学院等培训机构(或检察官培训学院、进修学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培训机构。
下级培训机构在接受本院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国家检察官学院指导分院的教学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 国家检察官学院承担: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
(三)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续职资格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岗位培训;
(五)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规划,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可承担部分上述培训任务。
第十九条 省级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承担:
(一)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本辖区检察官的续职资格培训;
(三)本院或本辖区检察官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第二十条 对检察官的各类培训,应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将情况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应颁发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任职资格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任命、晋升、续职的重要条件;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同级培训机构和下级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奖惩和整顿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教师与教材
第二十三条 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应按照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四条 专职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硕士以上学位;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 兼职教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一般从检察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聘请。
第二十六条 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机构实行专职教师与检察业务骨干岗位轮换制度,有计划地选送专职教师到人民检察院挂职,选拔符合专职教师条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检察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培训机构任教。
第二十七条 专、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要定期接受考核、考评。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者解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专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教学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专兼职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授课、阅卷、监考等应当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员,负责领导检察教材建设,统一规划并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审定和修订工作。
经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编写培训辅助教材。
第五章 基地与经费
第三十条 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应当具备适应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具有较完善培训设施和培训功能的固定场所。
第三十一条 培训基地应具备能满足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的规模及教室、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房、学员宿舍、食堂和其他附属设施。
第三十二条 检察官培训经费属业务经费,应单独列支,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培训工作的需要逐年增加。检察官培训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浪费。
第六章 附则
关键词:纳米比亚;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
背景
纳米比亚全称纳米比亚共和国,原名西南非洲,地处南非高原西部,全国大部分地区海拔均在1000~2000米,北与安哥拉、赞比亚为邻,东面、南面与博茨瓦纳和南非相邻,西濒大西洋。纳米比亚国家建立的时间较短,自1990年3月21日宣布独立至今,只有16年的历史。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纳米比亚面临经济形势的频繁多变,使职业教育与培训体制陷入重重困难,其经济格局的多变是由多种因素所致。重要工业领域或企业出现的培训不足直接导致技能型劳动力的大量缺失以及公共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私人机构数量的减少。与此同时,初中入学率较低,10年级和12年级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比例较小。总的来说,由于人力和资金来源不足,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效率非常低,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也较低。这就出现了一种状况,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年轻人能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而接受培训的人员中又有大部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中途流失,这就使大部分公共教育机构的生均培训费用十分昂贵。
及时有效地解决培训、就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是当前政府面临的主要工作。目前政府已经有针对性地在以下几方面实施了行动和计划:(1)鼓励、授权私人培训机构开展培训;(2)成立纳米比亚培训局;(3)授予职业培训中心以管理权限;(4)对培训资金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培训税收体制用于技能开发的财政支持,根据培训实施的情况和效果给培训提供者、培训部门以资金支持;(5)对实施培训的地区和接受培训的学生数量大幅度提高,增加、改善培训机构的设施;(6)针对教育培训注重能力培养的特点进行课程改革;(7)建立和加强职业资格体系,对开展的学习和培训给予认证,同时加强社区培训中心、学校、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为了满足企业和社区对人才的需要,纳米比亚政府制定了“2030远景规划目标”,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是“2030目标”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030目标”中提到,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确保公共教育机构的建设,并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技能培训体系以解决青少年失业的问题。
2030目标
2030远景目标是国家实施多元化发展进程的一个综合表述,期望到2030年纳米比亚人民的生活质量能够得到较大的改善和提高,达到同等国家的水平,能够使所有可预防的传染性和寄生虫类疾病(其中包括艾滋病)得到安全有效的控制,人民的生活能够达到较高的水平,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医疗和其他有效服务,使纳米比亚成为一个健康、食品充足、安全的国家,同时,使人民的寿命延长,人口增长率保持稳定。
2030远景规划提出要建立一个多样化的、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着重强调在生产力建设过程中私立和公共部门中技能的需求与开发。生产力建设包括机构建设与重组、人力资源开发等,通过建立合理、稳定的政策环境,加速生产力建设进程,建立良好的法律体系、经济体制和社会准则,以此保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并且适当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使其达到基本平衡,实现完全就业。
纳米比亚总统在“2030远景目标”的前言中曾提到:国家拟建立一套完全综合的、弹性化和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对纳米比亚人民进行培训,以使纳米比亚人民在迅速多变的全球化环境中占得先机。
因为纳米比亚将进入知识社会,生产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变革在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随处可见,必须要增加生产性建设投资,商业部门和机构将会越来越依赖教育和培训机构为其培养专门人才。
纳米比亚在实现持续、稳步和有效发展的进程中,必不可少地要建立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包括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以及政府的不同分支机构、私人机构、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2030远景规划的目标(1)开发建立一个多样化的、高效的人力资源与机构体系,充分挖掘人力潜能,提供高效服务,使人力不仅在国内地区乃至国际上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使纳米比亚由农业国逐渐向工业国转型,同时,在全球竞争中实现国家经济稳步、快速增长,改善纳米比亚人民的生活质量。
2030远景规划的战略决策(1)保持经济稳步、高效、可变性增长并具备较强的竞争性;(2)实现充分的、完全的就业;(3)为各级各类人员提供形式多样的教育;(4)在公共、私立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机构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共同完成政策的制定、计划的开发与实施等工作。
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目标教育和培训体系主要在初等教育与第三级教育之间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与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的、有效的、持久的技能培训体系,对年轻人和成人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促进个人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第一条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事业发展,实现检察官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检察官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
第三条检察官培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第四条检察官培训与检察官任免、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培训种类与方式
第五条检察官培训分为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六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在任期内接受一次领导素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七条晋升高级检察官的,应在晋升前接受晋升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八条未达到检察官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现任检察官,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接受续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为6个月。
第九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特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第十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以计算机、公文写作、外语等通用性基础技能为重点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检察官培训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应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需要确定。同一种类的培训应在教材、课程设置、考试考核方面统一。
第十二条检察官培训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检察官出国培训、进修、攻读学位,邀请国外的专家、学者、检察官来华讲学。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检察官培训实行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检察官的培训工作,省级人民检察院领导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检察官培训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全国检察官培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全国检察机关培训工作;
(二)规划、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和审定统一使用的检察官培训教材;
(三)指导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地方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组织、指导和管理检察官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制定本辖区检察官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组织、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二)制定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具体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省级检察官学院等培训机构(或检察官培训学院、进修学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培训机构。
下级培训机构在接受本院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国家检察官学院指导分院的教学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国家检察官学院承担: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
(三)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续职资格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岗位培训;
(五)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规划,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可承担部分上述培训任务。
第十九条省级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承担:
(一)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本辖区检察官的续职资格培训;
(三)本院或本辖区检察官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第二十条对检察官的各类培训,应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将情况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应颁发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任职资格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任命、晋升、续职的重要条件;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同级培训机构和下级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奖惩和整顿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教师与教材
第二十三条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应按照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四条专职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硕士以上学位;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兼职教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一般从检察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聘请。
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机构实行专职教师与检察业务骨干岗位轮换制度,有计划地选送专职教师到人民检察院挂职,选拔符合专职教师条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检察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培训机构任教。
第二十七条专、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要定期接受考核、考评。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者解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专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教学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专兼职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授课、阅卷、监考等应当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员,负责领导检察教材建设,统一规划并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审定和修订工作。
经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编写培训辅助教材。
第五章基地与经费
第三十条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应当具备适应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具有较完善培训设施和培训功能的固定场所。
第三十一条培训基地应具备能满足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的规模及教室、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房、学员宿舍、食堂和其他附属设施。
第三十二条检察官培训经费属业务经费,应单独列支,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培训工作的需要逐年增加。检察官培训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浪费。
第六章附则
一、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监管
(一)加强对安全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技考点从业条件的核查工作,重点核查机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场地设施、专兼职教师资质、档案管理以及培训班管理等情况。二是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班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培训班日程计划安排与现场是否一致,授课时间、地点是否随意变更,培训人员考勤签到情况,授课专兼职教师情况,培训内容与大纲的符合性等。随机抽查学员档案管理情况,是否做到一期一档,档案内容要素是否齐全,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是否同时备份,是否与培训学员或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等,确保安全技能培训落到实处。截止8月底,市富民技校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新训人员397人,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复训人员200人。
(二)加强对安全技能考点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考试工作流程监管,强化工作,督促富民技校加强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考试场地建设,运用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人员身份识别,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杜绝人员替代考试。二是强化考试过程监管。督促考务人员严格按照考试纪律要求,严格实操考试标准,注重考试全过程监督,并填写好监考场记录。三是加强考务人员管理。对于考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好处,为考试对象提供帮助或便利,一经查实,一律严格从重予以处理。截止8月底,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新训人员397人,考试合格人数271人,新训合格率达到70%左右,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复训人员200人,考试合格人数160人,合格率达到80%。
(三)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一是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计划制定情况,重点针对工作制度、培训方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培训资料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检查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督查企业对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学校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归档工作。三是检查特殊时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针对离岗重上、新转岗、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等需进行岗前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二、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部分微小企业不够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制定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方案,培训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二)部分从业人员参与安全培训的积极性不够,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或不想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三)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资料未及时归档,安全培训资料散乱、遗失现象时有发生。
(四)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之间经常性学习交流不够教,培训教研活动有待加强和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对培训机构及考点的监管。督促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教师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安全培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严格做到持证上岗,规范培训教学;严格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严格培训收费管理,向学员、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学员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督促考点承办学习,进一步加强考点建设和管理,加强考务人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
(二)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促改进,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安生生产的基础,对不同的岗位采取因人、因工种施教的方法,做到培训内容符合岗位需求、培训工作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求,保证培训质量。
(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文化三下乡、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人民群众转变思想认识,认清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舞蹈培训学校工作计划2020(一)
背景
近年,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更多的家长开始注重孩子们的兴趣培养。随着时间的沉淀,家长认识到了课外培训的真正作用是带给孩子快乐、幸福的童年,并学会与人交际,培养还孩子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而不只是仅仅限于之前的那种竞争关系,单独的教育和个人能力的提升。
目前,国家也在政策上面加大力度,国家和教育部也逐步将素质教育进行了改善和进一步的执行,很多学校对学生的选择也有了一定的素质限制。目前在北京的一些优秀学校,已经开始要求其学生在入校时必须要有一定的特长和兴趣爱好。
在物质文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舞蹈或者音乐、绘画,早已经成了每一个孩子必须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
综上所述,现在以至于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全国上下针对孩子们的特长培训行业都会有很大的发展提升空间。而兰州在甘肃又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兰州本身有很多的大学,可以很好的解决师资方面的问题。而兰州也属于大中型城市,有广阔的市场。作为甘肃首府有较其他地方更开放、更便利、更多的交流、学习机会。
目的
1、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对培训市场的认知、掌握,努力打造兰州第一品牌的舞蹈培训机构,引导和规范整个兰州的舞蹈培训行业;
2、通过认真、负责的办校精神,真正的帮助渴望成长、进步的孩子和家长,让进入本机构的孩子真正的感受到舞蹈和舞蹈的乐趣;
3、通过组织和参与省级和全国的各类比赛,使得学习的孩子们能通过舞蹈在更多人面前展示风采。
SWOT分析
优势:
1、信息资源:可以直接和各类考级总部建立最直接的关系,掌握第一手的信息和咨询,更好的和全国其他省市接轨,建立良好的合作;
2、优秀的教师:在选择老师方面,不仅仅是中心自己的选择也是学生和家长一种考级组织的选择,在老师方面要搭配合理,既有本省专家的支撑也有大部分刚出校门以求上进的舞蹈小老师的努力;
3、专家优势:和各个考级中心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使更多的专家、大师能够来到中心,为中心的同学们和老师们进行指导和交流。
4、严格规程:秉承台湾最成功的培训机构的规程经验,以严谨的体系和优秀的服务取胜。优秀的服务更是成功必然条件。
5、环境舒适:教学环境不一定要多么的豪华但是一定是舒适的,干净的,有生机的,所有孩子们都非常喜欢。区域划分明显,有显著的功能性。基础设备完善,进入中心之后,家长和孩子都会投其所好的选择自己喜欢的,总之,不会让家长或者学生走进一个看似堂皇却很无聊的场所;
很多家长在选择舞蹈培训中心的时候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和目的。但是不超出几个重要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也正是一个培训中心所需要最注重和改进的。中心要把这些因素放在工作的首位,也要把这些因素真正的发展成为我们的优势,从而因为客户良好的口碑来打败其他竞争对手:知名的专家、优秀的教师、勤劳的员工、舒适的环境、热情的服务、丰富的活动、严格的规程。
劣势:
中心的成立和发展是一个全新的体系。在目前市场竞争这么残酷的环境之下,必然会遇到很多的压力。新的中心成立,毕竟是要从新做起,市场份额,知名度也就是中心最大的劣势。所以前期的工作要从知名度和市场的占有率来着手,用中心的优势循序渐进的弥补“新”给我们带来的劣势。
机会: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的加大素质教育的投入,在很多地方,已经把素质教育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之上。在北京,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有很多学校对艺术特长进行了择生的限制。而教育部也在全力的加大素质教育的进行。面对校园内部那些不规范,不正确,大锅烩的教育方法,很多家长已经提出了异议。更多的家长选择让自己的孩子在校外进行学习和研究。而兰州的校外教育机构也没有一个真正做
强做大的,绝大部分的校外舞蹈培训机构看中的也只是眼前的利益,没有一个规范的正确的体系来领导和支撑整个兰州的乃至甘肃的舞蹈培训产业。所以,中心把目标定在这个标准之上,在不断的努力过程中一定会有更大的机会。
威胁:
由于目前的体制问题,办学非常的简单,所以鱼目混杂的有很多的培训机构的出现。另外,还有一些机构已经在甘肃办学很多年了,有很好的口碑和群众基础。这些机构有些是通过价格,有些是通过长期的坚持,已经把市场瓜分的差不多了,所以这是对中心最大的威胁。
舞蹈培训学校工作计划2020(二)
一、舞蹈培训班名称
“xxxx”舞蹈培训班文化及经营理念:“开开心心学习,快快乐乐成长”。
二、前期阶段
1、定位策略:
以开设少儿兴趣班和专业演出班为主体,又开设其他舞蹈课程来帮助广大舞蹈爱好者的需求。
2、了解市场:
(1)资源情况:xx市场人口及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比较集中,暂时没有比较有规划的舞蹈会所,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目标群体的环境:
a、少儿兴趣班,专业演出班,成人兴趣班为主体:主要群体为幼儿,小学生,初中生及一些社会上的舞蹈爱好者,15岁以上,想从事舞蹈工作的人员。宣传主要针对学校周边。
b、中国舞和少儿拉丁舞:针对3-13岁儿童,想培养孩子的气质,性格,艺术细胞。主要分布在幼儿园到初中,利用自身优势,宣传主要在学校,居民区宣传为辅。
d、业余兴趣班:在校学生(小学,中学,高中,大学),想多学一些才艺人群!
3、竞争分析:
(1)作为一个新起的舞蹈培训班,有幼儿园的支持将可迅速打开市场
(2)定价策略:定价形式多样化,分为次卡、月卡,期卡,年卡。优秀的学员还可以支持分期付款,签约退学费等优惠政策(针对成人教练班的学员)。
(3)完善服务策略:提前报名送舞蹈服、发学员牌、提供学员演出机会、成品舞制作MV、跟踪服务等来提高服务质量。
(4)经常举办和参加一些比赛和交流会友,让学员学到更多,同时提高品牌的知名度。
三、实施阶段
1、选址:xxxx
2、培训形式:加盟形式。
优点:有一定的知名度,有既定的场地布置和老师安排。
缺点:要交一定的加盟费用,延迟自创品牌的时间。
3、招聘老师:爵士舞老师,街舞老师(hiphop、breaking、popping、locking)、国标舞老师(拉丁舞、摩登舞),芭蕾舞老师等需聘请兼职老师,工资在每小时100元——250元不等。老师要找质量好的老师,要提前联系好老师,然后根据学生报名的情况,确定老师来上课。
4、课程开设:
(1)业余兴趣班
招生对象:零基础,各界对舞蹈感兴趣的人士以及都市白领女性。
收费标准:未定。
掌握内容:
舞蹈初级基本素质体态训练,舞蹈初级动作组合训练,初级表演性舞蹈学习。
(2)中国舞(有级别):
招生对象:针对3-13岁小孩,培养气质和艺术细胞,收费标准:未定___元/期,未定___元/年(包寒暑假)送舞蹈服装。
掌握内容:
a、对舞蹈形成正确的认识,并产生兴趣。
b、形体、气质的塑造。
c、基本功的学习。
d、对舞蹈音乐的理解。
e、自己能独立创作简单舞蹈。
f、各民族舞蹈的简单组合。
g、2-8支成品舞。
h、为以后舞蹈方面的提高打基础。
(3)拉丁舞(有级别):
招生对象:针对3-13岁小孩,培养气质和艺术细胞,收费标准:____元/期____元/年(包寒暑假)送舞蹈服装。
掌握内容:
a、形体的塑造。
b、基本功的学习。
c、拉丁舞基本舞步。
d、对舞蹈音乐简单的理解,会踩点。
e、能独立听音乐完成舞蹈。
f、拉丁舞简单的创编。
g、2-8支成品舞。
(4)短期速成班
招生对象:有一定的舞蹈基础,想通过系统的教学,在短期内提高的人士。
课程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至下午17:30收费标准:____元。
掌握内容:(有舞种和级别)
舞蹈初中高级复合性动作训练,舞蹈组合性编舞技法及音乐的运用中级表演性,舞蹈学习成品舞蹈
(5)专业演出班
招生对象:主要针对有志从事舞蹈行业,希望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舞蹈而自习的,以及希望在短期内能速成的人士,课程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每周一开始新一期的课程,包教包会,学不会的学员可免费转入下一期继续学,学期为一个月。
收费标准:_____元/月。
掌握内容:
a、舞蹈初级基本素质体态训练。
b、舞蹈初级动作组合训练。
c、初级表演性舞蹈学习。
d、初级健身会员课编排学习、授课方式学习。
e、授课实践舞蹈初中高级复合性动作训练。
f、舞蹈组合性编舞技法及音乐的运用。
g、初中高级表演性舞蹈学习。
h、初中高级成品舞蹈,可签约加入本团队。
舞蹈培训学校工作计划2020(三)
一、舞蹈机构公司概况
(一)舞蹈机构公司介绍
详细介绍目前前有的机构背景、团队人员、师资力量、资本构成等等,如果没有可做预设。
1,舞蹈机构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形式、股份比例。
2,舞蹈机构团队介绍
核心团队、师资力量介绍、运营思路、管理经验等等,一定要说明我们的优势是什么?
3、舞蹈机构的基础结构
4、舞蹈机构师资、员工等情况
(二)舞蹈机构经营财务情况(从建立起开始写)
(三)舞蹈机构招生网络和宣传
宣传预算、合作单位、招生网络、战略合作伙伴等等。
(四)舞蹈机构的运用思路和营战略规划
比如,近期及未来3-5年的发展方向是什么?近期半年的目标是什么?全年目标是什么?
二、舞蹈机构的课程介绍及服务标准
(一)舞蹈培训课程设置、服务标准
(二)舞蹈培训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三)舞蹈培训品牌的注册
三、舞蹈机构行业及市场
(一)舞蹈机构行业情况
三、舞蹈培训行业发展趋势,相关政策、市场潜力。
(二)舞蹈机构市场潜力
对舞蹈培训市场容量、市场发展前景、消费者接受程度和消费行为进行分析。
(三)舞蹈机构行业竞争分析
主要竞争对手及其优劣势进行对比分析,包括课程、师资、价格、环境、服务等方面。
(四)舞蹈机构收入(盈利)模式
业务收费、收入模式,从哪些业务环节、哪些客户群体获取收入和利润。
(五)舞蹈机构市场规划
机构的未来3-5年的销售收入预测。
四、舞蹈机构营销策略
(一)舞蹈培训市场分析和客户群体。
(二)舞蹈培训客户消费分析。
(三)舞蹈培训营销业务计划策略。
(1)招生网络、宣传机制。
(2)舞蹈机构促销活动策划。
(3)舞蹈机构课程优势和服务定价。
(4)员工的激励机制和师资等课时费的标准。
(四)舞蹈培训服务标准体系是什么?
五、舞蹈机构财务计划
财务预测,并说明预测依据:
未来3-5年舞蹈培训项目资产负债表。
未来3-5年舞蹈培训项目现金流量表。
未来3-5年损益表。
六、舞蹈机构出资计划
(一)舞蹈机构出资方式
详细说明舞蹈机构未来阶段性的发展需要投入多少资金,目前机构能提供多少(没有设立可做预设),需要投资多少。融资金额、参股比例、融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