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30 14:51:1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门卫工作安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二、与工作无关的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楼。(群众来访或来局办事人员除外)。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我局水、电,如发现门卫人员私自离岗或外来人员使用我局水、电,则追究门卫人员的经济责任。
三、门卫人员建立夜间巡视制度,并做好晚间来客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制止和报警;否则发生失盗案件,要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
四、门卫及各科、定下班前必须坚持关好办公室和走廊门、窗,关好水、电。发现门、窗、水、电或锁具等损坏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五、全局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按时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门卫做好保卫工作。否则发生失盗等事故则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各部门办公室不要存放现金。个人钱、物被盗一律自行承担。
七、加强文件、档案及设备的管理。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文件、档案和贵重器材和保管,登记造册不得遗失或损坏。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和档案应及时交打字室或档案室存档。档案室和打字室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禁止在档案室和打字室内抽烟、闲谈。否则发生文件、档案及设备遗失、损坏等事故,则追究打字室、档案室和当事人的责任。
关于接待工作的规定
为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建设,热情做好接待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局接待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接待工作应遵循热情、礼貌、节俭、适度的原则,达到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二、凡外来人员到我局联系工作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对口接待就餐的,必须先填写《接待就餐通知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局长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填写《接待就餐通知单》的,可先安排就餐,事后予以补填通知单,并报分管局长批准。
三、本局内部开会,不安排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经批准后安排。
四、安排外来人员就餐,原则上实行职务对等接待的原则;接待陪同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坚决杜绝来客少陪客多的不良现象。
五、接待就餐费报销,由经办人、证明人署名后,经办公室审核用餐签字单和票据,报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正常的业务工作和会议不安排香烟招待。召开的座谈会、茶话会及接待需要香烟,应本着文明节俭的精神,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领取。
2020月初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镇和乡总体规划调整及镇东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向设计单位询价并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设计。
二、协助乡镇开始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三、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概算。
四、协调、督促安达做好大盐场五酒店的规划实施工作。
五、协助乡镇进行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六、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协调乡镇完成农村居民建房规划选址。
七、协调安达继续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开工建设工作。
八、城建档案馆工作:广鹿乡柳条群众集资6号、7号、8号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九、制订乡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规划科负责部分)。
重点工作研究: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工程和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2020月初工作计划范文(二)
面对天真稚嫩的孩子,我们幼儿园的每一位老师心中责任重重,把这些孩子从德、智、体等各方面教育好,就必须有详细的日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和月初工作计划等。
一、生活常规:
1、稳定幼儿情绪,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的学习环境和生活。
2、活动室和午睡室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好玩具的消毒工作。
3、教育幼儿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不挑食、不浪费,养成良好的午餐习惯。
4、鼓励幼儿自己穿脱衣物,提高自我服务能力。
5、提醒幼儿养成喝开水的习惯。
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1、开展主题扮家家,通过观察、比较、讨论、情境表演及游戏活动,感受全家人亲亲热热在一起的幸福,学会关心、学会爱、学会感激、学会报答。能用多种方式表达爱爸爸、爱妈妈的情感。
2、学说普通话,能用简单的普通话与教师、同伴交流。
3、引导幼儿愿意参与游戏,体验游戏的快乐
4、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学会轮流玩和合作玩。
5、围绕主题,重点指导娃娃家,提供各种废旧物品和半成品,引导幼儿克服困难,努力解决问题。
6、结合主题,丰富教室里和各个区域的材料,提供积木、汽车串珠、小衣服等材料,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如扣纽扣、穿的技能。
7、根据主题,师幼共同布置主题墙。
8、愿意参与体育活动,感受运动带来的愉快。
三、幼儿园家长工作计划:
1、稳定家长情绪,及时和家长交流幼儿在园表现
2、做好新生幼儿的家访工作,与家长多联系沟通,争取家长的全面配合。
3、能让幼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穿、脱衣服,鞋子等。
4、根据主题活动,开设家园联系栏,提供育儿信息和幼儿园活动内容。
四、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1、做好幼儿的一日活动看护工作,防止幼儿跌倒、打架等事情发生
2、加强幼儿午睡的看护和巡视工作
3、幼儿离园时,教育幼儿不能和陌生人走。
2020月初工作计划范文(三)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四、乙方应履行以下具体职责:
1、要认真学习有关治安常识,服从甲方领导,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维护校内外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2、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留有外来人员在门卫室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因病、因事如需请假,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后,做好交接班方可离岗,事假一天扣除工资50元,病假一天扣除工资30元。
3、要切实保证到岗、离岗时间:
离岗:放学后学生路队全部离校后方能离岗,门卫室及时关门落锁。
工作日白天两人需始终在岗,做好一切安保工作。此外,主保安负责确保夜间和周六周末一切安全,副保安每周末正常休息;
4、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门、锁门。特别强调预备铃和上午第四节上课铃声响起,也应立即关闭大门,如有出入随时开关。
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一律开小门,除以上情况外学校大门要24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学校上课期间,始终关闭大门、小门,并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在岗。学校大门一旦打开,要做到门开人就在,不得在室内逗留或聊天。学生进校、放学期间必须和值班老师一起负责组织学生排队入校及维护校门口秩序,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离岗或做其他无关工作的事情,要时刻监看门口内、外安全情况。
5、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因病或其他情况需离校的学生必须有班主任开具临时离校条,家长在门卫室签字后,方可离校。
6、负责门卫室卫生打扫及保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上课期间校门内、外如有杂物应及时捡拾,始终保持洁净。特别是上、放学期间人流量较大,不允许门口内外有垃圾长时间滞留。
7、爱护门卫室内的设施设备,确保门卫室安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及保管。
8、对所有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并做好登记询问,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对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要求先与要找的教职工电话取得联系,征得本人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凡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校园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9、在岗时要注意文明礼仪、按照保安要求着装规范、语言和蔼。
10、热情规范做好各级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并及时与学校领导电话联系,确保做好迎来送往。
11、 对从学校运出的物品,要逐一进行核查和盘问,经领导同意方可放行。
12、每天放学后全面巡视检查学校各处室的门窗、电灯、水龙头等,及时关闭楼门并上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天值班领导,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110、119等紧急电话。
13、每天按时清运校园垃圾。
14、遵从学校领导安排,除本职工作外,遇到学校重大或临时性活动,要按照要求协助完成临时性工作。
15、严禁在校饮酒,更不允许与外来人员在校酗酒,严禁酒后上岗,造成后果责任自负。乙方在校内外如因身体健康原因、个人行为导致疾病等意外发生,甲方概不负责。
五、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合同,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如不能履行职责因失职或因疏忽大意造成学校安全和财产损失或恶劣影响,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聘书并要求赔偿损失。如工作期间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生了盗窃、扰乱教学秩序、打架斗殴等事件,私自从校园放行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甲方意见、工作散漫、不负责任的。
3、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瞌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邀约他人在校内酗酒、在门卫室打扑克牌的,严禁酒后上岗。
5、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
6、身体状况差,不能胜任门卫工作或因事假、病假一个月不能正常工作的。
7、大门和楼门钥匙限定一人(主保安)保管,不得随意交给他人。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
(2)甲方未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
七、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认可合同内容后方可签订,一旦签订立即生效。
合同到期,学校根据门卫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如学期无责任事故,领导、师生反映良好且乙方自愿的情况下将继续聘用续签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限期从学校及时搬走。
乙方如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签订合同,或中途因特殊情况主动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须在10天前向甲方提出,以便及时妥善安排学校工作。
八、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每学年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签订一次)
九、本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一、门卫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岗,需与学校领导或总务处协商,证得同意并且由门卫另行安排好责任性较强的人前来替代方可离岗。
二、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与被访问者取得电话联系。特别是对于陌生人进入校区,必须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并作登记,经同意后才可进入;对学生在校期间外出要严格控制并把关,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得放行;对家长接孩子进入校区应尽量做好解释劝说工作。
三、保证学校划分给的包干区常年清洁,乐意接受学校分配给的其它任,配合做好校门口的清卫工作。
四、协助总务处和学校其它条线处理突然事件。
五、记好台帐资料,每月汇报一次。
门卫胡某值班时猝死
2010年3月,胡某经人介绍到某单位从事门卫工作。负责单位整个办公楼及家属楼安全防范、防火防盗工作,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管理,维护单位门前的秩序等工作。因为胡某家离单位较远,单位为胡某值班方便,在值班室的内屋给他安排了住房,并且在值班室旁边搭建了一间厨房供其做饭使用。
从案件视频可见,2014年3月9日(星期日)早上,胡某扫完了单位院落。当日15时0分某公安分局接到派出所的报案称:原告单位门卫室内有一男子死亡;15时25分,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检验,认定死者胡某系意外猝死。
胡某亲属于2014年6月4日申请工伤认定。在限期举证期间,用人单位主张胡某工作时间是值夜班,白天在值班室休息。3月9日下午,胡某在值班室休息时去世,不应认定为与工作有关。用人挝惶峤涣2013年部分月份工资单、2014年1-4月的考勤表、2014年1-4月工资单,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值班表,认为胡某加班均有考勤,并发放了加班工资,2014年3月9日属双休日,正常休息时间。
用人单位的会议纪要明确:值班室门卫实行夜晚值班,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时间起,至第二天上午上班时间止。用人单位认为,胡某星期六及星期日可以住在这里,但值班时间仍为晚上,主要负责夜间办公大楼及家属楼安全检查,家属楼来访车辆及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遇重大情况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证人魏某、鲍某、周某提供证词,称胡某只值夜班,法定节假日门卫正常休息。
公安机关的《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现场照片等证实,公安机关于2014年3月9日15时接到报警称:“现场位于该楼西南侧门卫室,门卫室为单间结构,室内北侧南北向摆放了一张办公桌,桌西侧有一大班椅,椅上有一具尸体,尸体坐在大班椅上,背靠椅背,衣着整齐”。
工伤认定部门对证人魏某、鲍某、周某作了调查笔录等证据。三人对胡某是否打卡考勤证词不一。工伤认定部门最终认定胡某为工亡。用人单位认为该工伤认定有错误,提起行政诉讼。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胡某在单位猝死于值班室的事实可以证实。用人单位虽然提供了证人周某、鲍某、魏某的证言,门卫岗位职责、考勤表等证据,但其提供的2014年3月份的考勤表上仍有胡某故后的考勤记录,不能证实单位有严格的上下班等考勤制度。根据该单位的会议纪要,门卫工作主要负责办公大楼及家属楼安全检查,家属楼来访车辆及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胡某居住在门卫值班室,由于门卫岗位职责的特殊性,一旦有人员或车辆进出,24 h内随时都要履行好登记管理职责,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无法区分。胡某虽然系夜间值班人员,但双休日期间,单位办公大楼及家属楼的安全检查工作仍系日常单位安全保卫需要,胡某仍需履职。第三人提供的视频资料,亦证实胡某在病故当日上午仍打扫了单位院落,应视为胡某履行了单位值班工作任务。故其在值班室内大班椅上猝死,应视为是在履行门卫工作职责时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的主要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胡某发病的时间不是其上班时间,胡某从事门卫保安工作,具体岗位在门卫室值班。按照工作安排,该门卫室共有二人值班,其中鲍某负责值白班,胡某负责值夜班。2014年3月9日是星期日,胡某属正常休息日,其发病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
工伤认定部门答辩称:胡某在2014年3月9日15时左右,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猝死。胡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其因工伤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一审第三人胡某亲属答辩称:胡某自从到被答辩人处担任门卫以来,上班时间一直是周一至周五值夜班,周六、周日全天值班。胡某去世当日,上午仍然打扫了单位的院落,还履行职责对外来车辆进行盘查登记。胡某死亡时正在值班。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条件。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胡某是否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根据原审第三人提供的监控视频可以证实:胡某在病故当日仍打扫了单位院落,对车辆的出入进行盘查登记,故其在值班室内大班椅上猝死,应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上诉人诉称胡某系夜间值班人员,周日非工作时间的主张与事实不符,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用人单位仍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受理法院认为,被申请人认定工伤所依据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胡某是在其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原审法院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予以维持主要证据不足,裁定再审。
案例评析
虽然该案尚无最终结论,但是该省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比较明确的。将24 h值班均界定为工作时间,并据此判定在24 h内突发疾病死亡都属于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是不恰当的。
值班不同于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值班是否等同于工作,24 h值班是否等同于24 h工作?
值班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值班没有明确的生产和经营任务,从事的是事务性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其二,值班从事的为非本职工作,劳动强度较小。即使值班与劳动者的本职工作有关联,由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专门的休息场所,劳动者在值班期间可以休息,因而也应当视为非本职工作。其三,值班劳动者虽可休息,但其休息权被附加了一定的限制。其四,值班也是一种劳动,应当发放劳动报酬。值班的工作强度虽小于日常工作,但是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不容抹煞,单位应当支付劳动的对价(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是由于双方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一般认为,值班和标准意义上的加班有重大差别,标准意义上的加班和正常劳动没有区别,是正常劳动的延续,在劳动形态上具有重复性。而值班并非正常劳动的延续,在形态上与正常劳动也有很大差别,例如,正常劳动是不会允许睡觉的,而值班则通常可以睡觉。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值班则没有这个时间限制,经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甚至可以安排劳动者全月整夜值班(如18时至次日8时),这并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从《劳动法》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情形下,值班不同于工作,不能在烧咧间划等号。同时,将值班等同于工作,就会导致24 h工作(值班)的悖论,违背基本的社会常识,也绝对不可能是事实。
突发疾病视同工伤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判定
在值班不同于工作、“24 h值班”时大部分时间并非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宜从劳动者实际实施的行为性质入手。如果劳动者系在从事工作(而不仅仅是值班),则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并非在工作,而系在休息,则不应确定为在从事工作,不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即要探寻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根源,在确定根源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确定自然迎刃而解。
根据以上分析,判断劳动者是否在从事工作、履行工作职责,就不能依据值班本身确定,而应当根据雇员意思、雇主意思和雇员行为的客观表现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基于为用人单位利益的意思,客观上实施的为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即属于在从事工作、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劳动者在休息之中,则不属于在从事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就本案来说,“胡某在病故当日上午仍打扫了单位院落”,该行为应视为工作;但其死亡时间是在下午15时多,死亡地点为值班室内大班椅上,该地点同时为其休息地点,其死亡前并未在从事工作,不能以其上午的工作行为将其所有的值班中休息行为均界定工作行为,这不符合前述值班与工作的区别。因此,将胡某在值班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从事工作或履行工作职责时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事实与理论。本案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胡某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
关于值班时间与值班期间内,工作行为的举证责任及其对工伤认定的影响
本案中,用人单位、胡某亲属对于胡某的值班时间存在较大的争议。用人单位主张胡某工作时间是值夜班,白天在值班室休息,故胡某事发当日为休息时间,并提交了工资单、考勤表、值班表、会议纪要等证据。
胡某亲属则主张胡某上班时间一直是周一至周五值夜班,周六、周日全天值班。因用人单位的考勤表不符合常理、与其他证据矛盾,一审法院未采纳用人单位的主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由于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着管理职责,不仅负责安排具体的值班时间,而且对员工是否遵守这些规定承担监管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对此应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表的行为也证实了这一点。由于用人单位举证不充分,应当承担举证不利后果,即其主张的值班时间安排不能成立。换句话说,劳动者在其他时间仍可能值班。
但是,其他时间或24 h均可能值班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劳动者24 h都在工作。因此,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工作行为的证明问题。基于值班这一基本前提,以及劳动者可以在值班中睡觉、休息,用人单位并无对值班中工作时间明确界定和管理,因此用人单位并不掌握劳动者在值班中全时段、不间隙的工作行为状态,基于社会保险给付的性质,因此在通常情形下,申请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对值班劳动者在突发疾病时,是否在实施工作行为承担基本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就其掌握的内容,如车辆登记状况等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承担调查等职责。综合各方面证据,仍不能较为充分地确定劳动者在病发时实施工作的,应确定属于值班中的休息时间。
为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公司的施工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门卫在值班时要自觉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认真履行门卫职责。
二、门卫要严格遵守上班班时间,各班次工作时间如下:
早班:07:00—15:00
中班:15:00—23:00
夜班:23:00—07:00
三、门卫值班时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值班,坚守岗位、礼貌待人,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当班记录。
四、每班次上岗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完成交接班工作。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交接内容以本班次发生的重要事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需要向下一班次交接的任务和工作为主。
五、门卫值班时,严禁离岗、睡觉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外出巡察时,岗位应有人代班或锁好大门。
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内逗留。
六、夜班值班时,要加强对工地外围物品、水电设施的巡察,防止意外发生,确保工地财物安全。
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要追究当班门卫的责任。
七、各班次门卫在值班时,都要做好值班区域、大门外以及台阶周边的环境卫生。
八、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应按要求统一佩带项目部发放的出入证,门卫应严格检查各施工队人员出入证的佩带,无证可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以免闲杂人员混进工地造成财物损坏和丢失。
九、如遇临时性检查和施工,应由公司项目部人员陪同,否则可拒绝来人进入工地。
十、如有来访人员到公司办事,应礼貌接待,并详细告诉公司现在的办公地址,不得敷衍了事,禁用“不知道、不清楚”回答。
十一、如有人携物资出入工地时,必须持有项目部王总签发并加盖项目部章的出门证。
其他人员打招呼或随行均不得放行。
十二、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出入工地时,须在项目部工作人员知道的情况下,方可携带施工材料或设备出入工地。
十三、值班门卫如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有权将所带物品暂时扣留,在搞清情况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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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避暑山庄小学现有教师87名,有25个教学班,在校生1800人。
二、取得的成绩
我校非常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来抓。
1、加强领导,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学校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后,校长非常重视,月3日晚通知班子成员,月4日上午9:30召开全体教师会,把局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教师必须做到。立即组织校委会成员对我校的各项安全制度、预案、岗位职责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了避暑山庄小学突发公共安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原门卫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校门禁制度,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部分教师参加的校园安全巡逻队,坚持每天对校园内周边进行巡逻。要求所有护校队队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以对学校、对师生负责的精神完成好学校安排的任务。并将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2、几年来,学校领导一直坚持24小时带班,责任分明,并将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
3、加强对全体教师的要求,使全体教师人人重视学校安全。按学校规定,每位上课教师坚持下课在班级值班,直到下节上课教师到教室后,前一节课的教师才能退出教室,使得每个课间每班都有教师值班,保证了班级课间教室内的秩序稳定,另外,每天中午教学楼内除了一名带班领导值班外,每个楼层还安排了一名教师值班,组织学生午间纪律,有效地的维护了学校的良好秩序,极大限度地减少了班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坚决杜绝踩踏事故的发生。每天放学、间操、集会等学生集中下楼时间,每个楼层都有专门的领导负责学生下楼,维持学生下楼秩序,从根本上杜绝了踩踏事故的发生。
5、注重学生交通安全,每年都请交警到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开展交通知识、事故图片展,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学校根据学生乘座公交车无序拥挤的情况,专门安排德育主任,每天到公路公交站点组织学生排队等侯有序上车,经过十多天的治理和引导,使学生乘车秩序良好,受到了公交公司和广大乘客的好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学生的交通安全。
6、我校校门临近公路,为了保证学生放学时学生出校门的安全,学校每天安排带班领导、值周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直到学生完全彻离后才离校,这样一直坚持了近5年,既保证了学生交通安全,又防止了学生之间及社会青年和学生之间的打架情况的发生,使得每位学生都能放学安全回家。
7、加强门卫值班,学校安排2名正式在职教师专门作门卫工作,坚持24小值班,严格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的控制,实行查问登记制度,对于外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进行登记,报请相关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才可入内,在流行病暴发时期,坚持每天对全校师生进行晨午检,建立各种防控制度,坚持对教室、楼道天天消毒,严格隔离错施,使得我校没有发生疫情漫延的情况,保证了学生正常上课。对于师生出校门也有严格的规定,教师出校门必须经副校级以上领导批准,并开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持有班主任及德育处领导签字的请假条,门卫见条才能放人,并要求做好相关的来客登记、师生进出校门登记。有效地控制了校外闲散人员混入校园。同时制定了门卫工作职责和门卫工作考核细则,把门卫工作与门卫管理教师的年终考核挂钩,把好了校园第一关。
8、为了有效防止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学校和西大街派出所,结成警校共建单位,并聘请派出所教导员为我校法制副校长,每年都根据情况请派出所干警来我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没有学生违法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9、每个学期初,我校都要和任课教师、班主任、门卫管理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签定各种安全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为全校师生进行灭火器使用演示,极大地提高了全体教师的责任意识和防灾技能。
10、每学期开学初,学校都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校舍、用电、防火设施、等进行联合检查,除每天都要查看校园安全外,每月都要进行1-2次的全面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校长汇报,妥善处理,保证校园的绝对安全。每月及时上报安全月报告。
11、每学期都由学校德育处牵头,制定防火、防震、防洪、防雷等自然灾害预案,并根据情况制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演练方案,并根据演练方案对学生进行防火、防震演练,提高了学生的避险自救能力。
12、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学期都召开学生大会,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讲座,要求主要领导必讲,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楼道展板、及时更换温馨提示等进行安全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不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争取家长的配合,学校每学期都根据自然情况给家长印制关于学生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得到了家长的有力支持和配合。
三、存在的问题
针对月4日联合检查组对我校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学校非常重视,现已着手进行安排:
1、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问清情况,坚决实行门卫检查登记制度。
2、幼儿来园、离园时,管理幼儿安全,决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3、下班后,巡视并关紧门窗,以防外来人员的进入。
4、认真执行园内作息制度,按时开、关园门。上班时间,严禁私自离开岗位。
5、对于幼儿在园时家长的来园,门卫先与班主任联系,请班主任出来接见、处理。
6、认真检查管理好门窗、大型玩具等,做到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发现有损坏或存在不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上报、报修,确保幼儿在活动时的安全。
7、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8、门卫人员负责做好园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及时清理一些石头、玻璃、纸屑等。
9、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检查、指导和安排。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