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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档案局意识形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档案文献属于文献的一种,具备文献所具有的共性,但它也有区别于其他文献的个性,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它具有原始性,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第二,它具有权威性,与其他文献比较,它具有或曾经具有法律效力,在一事有不同记载的情况下,一般以档案的记载为准,它的凭证作用较其他文献更为可靠。”②档案文献编纂学是档案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用。
二、“图书馆学五定律”及档案文献编纂
阮冈纳赞提出的“图书馆学五定律”是基于人民对图书、图书馆、阅读等物质重视、认同的一种意识形态,在人民的意识中,图书是生活的伴侣,知识的传递和存贮,学习的必备之物,在公民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公民对档案文献的重视达到一定高度,这五定律同样适用于档案文献编纂学,即“档案文献编纂学五定律”:第一定律:档案文献是为了用。同图书一样档案保存起来,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用,只是二者之间利用的广度、深度不同。档案文献编纂的结晶是档案文献出版物,而档案文献的出版是有明确目的性,其最终也是为了传播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其利用率高于档案,重在用,而非藏。国家图书馆从1998年开始实行全年365天开馆制度,2004年面向全国读者开放借阅中外文各类图书,2008年全面减免收费项目。2009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达到32167万人次;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总分馆制、图书馆联盟、一卡通、流动图书馆等形式。由此来看,档案文献编纂的成果能否得到高效利用,关系到档案文献的受众、环境等因素。要达到图书馆的利用率是有差距的,但提高利用率是可行的。对档案文献出版物,相关部门应重视起来,对公开发行的成果可以学习图书馆,设立专门的阅读室或借阅室免费阅读,简化借阅手续,也可多出版一些分发给图书馆或相关机构,让更多人来利用,还有宣传也是必要的。第二定律:每个读者有其档案文献。此定律强调了读者和民主精神,每人都有权力阅读、学习和享受的机会。也表现了公民的自由、平等和。曹喜琛在《档案文献编纂学》书中说过“档案文献编纂工作,从编纂题目,到档案文献的查选、考订、加工、标题、编排、注释、加按、编目、作序,一切都是从出版公布的角度来考虑、来要求、来进行的,贯穿着一切的主线就是出版公布。”出版公布就意味着对公众的开放,传播信息的行为。档案文献经编纂,应当为读者所用。①国家图书馆自2011年3月3日起,再次对部分现行服务项目的收费进行减免。截至2009年底,全国公共图书馆共有计算机126207台;电子阅览室终端数72150个;网站总数超过900个。②档案文献出版物比图书的真实性、原始性更强,为让更多的人了解真实的历史,国家档案部门应学习国家图书馆,通过一系列措施尽量让每个读者有其书,不仅从费用上进行减免,从信息技术上和阅读环境上来提高利用率。第三定律:每本档案文献出版物有其读者。此要求为每本出版物找到其合适的读者。首先,档案文献是有用的,并让公民都有此概念;其次,其编纂就是为了解决档案文献浩瀚的客观状况同人们利用之间的矛盾,并让公众了解每本档案文献出版物都是有价值的。为每本档案文献出版物找到需要它的读者,档案馆需要做好办展览、开展咨询等宣传工作。国家图书馆在图书的宣传上主要表现在网络宣传和实际行动宣传,其中包括数字图书馆、电视传媒宣传、咨询活动、讲座等形式。我国档案局对档案数字化虽说很重视,但没有像图书馆建立专门的数字馆以供阅读,这与档案文献的密级程度有关,其实可以把能公开的档案文献和编纂成果进行数字化后建立数字档案馆以供读者阅读。第四定律:节省读者时间。其内涵包括:第一,档案文献编纂就相当于对浩瀚如烟的档案文献进行选择加工,选取有用的、真实的、可公开的文献汇集在一起,这无疑节省了读者的时间和精力;第二,档案馆在管理方面也相应改革,如:设立开放阅读区,缩短读者借阅时间;给图书馆和地方性相关机构配置编纂出版物等。在服务设施上,截至2009年底,全国公共图书馆房屋建筑面积达到850万平方米;阅览室面积达到204万平方米;阅览室座席数达到60.2万个,平均每馆211个。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网页也已正式运营。覆盖全社会的图书馆服务网络正在形成。③目前,档案文献编纂的出版物并不多,导致许多人查阅档案,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往往要花很长时间,因此,提高档案文献编纂率,公开的档案文献数字化是有效的途径。第五定律:档案馆/局是一个生长着得有机体。此定律决定着档案馆计划和组织的基本原则。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着的,档案馆如此,档案文献编纂学也是如此。用动态的观点来看档案馆、档案文献及其编纂,生长着的有机体有吐故纳新、形成新的形状和结构等属性。国家图书馆重视公益、数字图书馆建设等,尤其是在数字资源建设方面,经历了由被动建设到主动规划、由封闭建设到逐步共享、由不重视标准规范到重视标准规范研究、由忽视知识产权保护到尊重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档案馆/局是档案文献编纂的主要责任者,好的领导者将是档案文献的价值得到很好的体现。随着时代的发展,档案部门也应重视文献资源的建设问题及电子化问题。
【关键词】诉讼档案 利用 民生 探讨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为契机,深藏于机关大院内的各类档案开始逐渐走进普通民众的生活之中。检察机关的档案机密性较强,服务范围具有明显的政治烙印,但并不是无法给普通民众提供利用。
一、民生档案的定义
民生档案就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有关人的基本生存、基本生活状态和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基本权益保护状况的档案,是社会管理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基本凭证。
二、诉讼档案服务民生的价值分析
(一)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有助于档案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建设。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前提和基础。以民生需求为导向, 结合贯彻《政府公开信息条例》,收集本单位各科室的业务文件,深入挖掘现有文件中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档案以及数据。按照业务性质整理收集的文件,确保每一份文件在库藏档案中有且仅有一个编号,科学有效的管理诉讼档案实体。服务民生要求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推动检察诉讼档案应用计算机技等对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提供网上查阅、咨询和业务指导服务。
(二)诉讼档案服务民生,与检察文化建设的相互促进。检察文化是 “外显于检风检貌,内隐于干警”以价值观为核心的一种意识形态。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表现,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检察文化建设的发展必然要求档案工作不断创新,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一种创新方式,检察文化建设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诉讼档案服务民生的步伐。
(三)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拓宽诉讼档案利用的有效方式。诉讼档案利用范围与民众利用需求是一对矛盾,提供档案加工制成品能使矛盾关系缓和。调研文章、编画册、演讲材料等档案加工制成品提高诉讼档案的利用率,在维护诉讼档案机密的基础上便于普通民众接受、理解。良好的社会反应和高水平的档案加工品的良性循环促进了诉讼档案资源开发利用。
(四)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有助于加快档案工作者传统思想观念。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是检察机关贯彻国家政策的积极做法,检察诉讼档案工作者的传统观念是“少提供利用少出错,不提供利用不出错”,很多档案被束之高阁。自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突出民生,各行各业都开始将民生纳入工作中。检察诉讼档案工作者的思想观念受到“服务民生”的洗礼,开始尝试走出自闭空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里面向普通民众提供利用。
(五)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是检务公开的有效表现。诉讼档案服务民生,需要向普通民众宣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他们主动接近档案、主动认识和利用档案。也就将检察工作情况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展现在普通民众眼前,可以使普通民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
三、天心区检察院利用诉讼档案服务民生的措施
(一)四间工作室。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利用诉讼档案调研社会矛盾冲突发生的原因和表现特点,从中总结检察工作的规律和延伸检察职能,探索出一套综合化解社会矛盾的系列工作机制――“四间工作室”。办案人员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救助、专家咨询、关心疏导四项工作机制,分别从平衡利益、经济扶助、专业指导、心理健康关怀等层面,由浅入深地调节矛盾冲突、化解矛盾症结、填堵矛盾源头,引导案件当事人、申诉人合法、和平地表达诉求,扩展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渠道,培养检察干警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诉讼档案服务民生,创新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社区矫正“三联”机制。判决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等监外执行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不规范将导致社区服刑罪犯交付执行不到位导致“漏管”。天心区检察院因此探索建立了法律文书联名送达机制,对法院裁判的法律文书与法院以其送达罪犯所在服刑社区的司法所,并在后续工作中与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进行联合督查。此外,以检察联络室为基地“联点帮教”组织检察官开展法制教育,为社区服刑罪犯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消除社会稳定的潜在危险。
(三)经典案例进校园、进社区。人的心灵有时会迷失方向,需要善良意志来引导。天心区检察院每年都开展经典案例进校园、进社区的活动。检察官们利用诉讼档案写出了很多内容详实、形式多样的演讲材料,帮助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些材料以其真实性、简明性受到广大社会好评。
四、诉讼档案服务民生的建议
(一)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检察机关的档案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诉讼档案服务民生这一观念,整个检察机关系统中也要渗入这一观念。横向纵向两手不放松才能更有效的实现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此外,要继续深入乡镇、学校及社区, 走村窜巷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全方位的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是一项长期而且比较复杂的工作,收效具有滞后性。每个单位都应该根据工作性质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策略和制度,突出重点,一步一步的围绕重点实施。而不是急于求成,今天一种做法,明天一个策略。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检察院从横向可以联合法院、司法局等机关,纵向可以组织社区、街道。对于诉讼档案服务民生,众人拾材火焰高,从宣传到落实,各个单位共同协商,统一布局,影响力聚合在一起,收到的社会效益更为广泛。
五、结束语
民生问题伴随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过程,民生稳则国家稳。民生档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生计息息相关,与和谐社会建设密不可分。诉讼档案服务民生既是检察机关建设和谐社会的体现,也是检察机关档案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N].中国档案报,2008-02-07
[2] 严永官.论民生档案[J].档案管理2009(1):21-24.
一、烈士陵园档案管理工作及其意义
烈士陵园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其管理的档案与其他档案管理机构既有共性也有个性。烈士陵园管理保存的档案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人事档案。主要包括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应由烈士陵园管理处保管的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和曾在管理处工作以去世的工作人员档案。二是陵园管理机构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书类档案,包括各项业务工作、党务财务、工程技术等工作档案。以上两种档案,是烈士陵园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与其他档案管理机构都该具有的。第三种档案是烈士陵园特有的档案,我们可称之为特色档案,主要包括烈士档案、历史资料档案、文物或烈士遗物档案。烈士陵园区别于普通陵园的主要一点就在于它本身蕴含的意识形态特征。园内安葬的每一位烈士,每一栋纪念建筑,每一个陈列展览,甚至每一棵花草树木都蕴含着特定的含义,凝聚着建设者强烈的意识形态方面的表达。同样,每一位烈士、每一栋建筑或雕塑的背后都涉及一系列历史记忆,这些记忆的物化就是这一系列的文件资料及实物,这是其他单位不具备的人文资源。烈士陵园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特殊性也主要体现在对这部分特色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上。
对烈士陵园来说,管理和利用好特色档案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烈士陵园,目的就是褒扬烈士,通过弘扬和传承烈士精神,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传承烈士精神不能仅靠空洞的宣传和逻辑的推演。因此,史料的研究、实物的陈列、事迹的宣讲在陵园工作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这些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档案资料的开发和利用。烈士陵园的实际工作经验也证明,档案资料越丰富、自主研究越深入,宣传工作才能做得越好,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才能发挥得越充分。从这方面说烈士陵园档案管理工作是烈士陵园中心工作的基础,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二、烈士陵园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因为档案管理在烈士陵园整体工作的独特作用,各地烈士陵园人才队伍建设中对档案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都不可或缺,但按照专业化的标准来看,烈士陵园档案人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高。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烈士陵园绝大多数属于民政系统,民政部门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社会工作为重点,但烈士陵园作为历史较长的民政事业单位,陈列布展和文物管理历来作为主要工作,所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多数以文博序列为主体。不管从民政整体工作而已、还是烈士陵园的工作而言,都没有把档案专业人才作为重要的培养和使用对象。
二是缺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烈士陵园多数没有把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对档案人才的梯次培养缺乏前瞻性的谋划和设计,导致档案人才青黄不接。
三是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烈士陵园档案管理人才中多数为半路出家,自学成才,真正受过专业化教育的人才较少。工作中,多数以经验为主,满足于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或者文件要求怎么干就怎么干,对档案工作规律性把握不深,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是档案的开发利用不够充分,档案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于缺乏较高层次的专业人员,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够充分。特别是传统上,档案工作者给人的印象似乎相当于仓库管理员,把档案保管好就行了,对档案人才的工作业绩,也往往只强调默默无闻,循规蹈矩,不出差错就是功劳。使得烈士陵园大量的珍贵资源默默地躺在资料库里,潜在功能得不到发掘,社会职能得不到拓展。
三、烈士陵园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事业的发达离不开人才的支撑。烈士陵园特色档案的开发利用,离不开高素质的档案人才队伍。就目前情况看,烈士陵园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要立足于各单位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应当前烈士褒扬和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发挥的现实需求,顺应人才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不断强化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统筹规划,形成明确的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各单位有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每个烈士陵园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不同,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现状各异,要建立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档案人才队伍,首先要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全面掌握本单位档案干部队伍学历层次、职称情况、培训情况和任职履职情况,形成明确的建设思路,制定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当。
二是强化培训,大力提高现有人员素质。要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关于档案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参加专业培训的要求,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现有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水准。同时,要努力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要加强与烈士陵园特色档案管理联系紧密的近现代革命史的学习,了解档案资料得以产生的历史背景,不断强化档案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三是合理使用,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积极主动地为档案类专业技术员搭建施展才华的工作平台。合理设置档案类专业技术岗位。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档案人才在烈士陵园整体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用人所长,容人所短,力争把所有人才都放在最适合其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做到人岗适配,人尽其才。
四是拓展思路,用好外部人才。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采取多种措施和多种方式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特别是在自有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与专业机构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机制,通过讲座、咨询、兼职、课题合作等方式,积极地进行借脑引智,不求人才为我所有,但求人才为我所用。适当的情况下也可由流动转为固定,由“借智”转为“引才”。
关键词:布依族傩书 《玄门仙姬送子》 文化价值 探讨
布依傩书是一千多年来布依先民创造出来的民族典籍,是用布依文字记载,不仅反映了布依族宗教思想意识形态,且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哲学、语言、文学及民族关系等内容,是布依族“百科全书”式的珍贵文献,是解开三都县布依民族文化深厚底蕴与奥秘的典籍之一。傩书是记录傩祭、傩戏的书籍。傩戏来源于古代的傩祭、民俗祭礼。傩祭源于古代的图腾崇拜,发展于古代的原始宗教仪式,史料记载傩戏出现距今已有2千多年。在表演傩戏中,有对原始生命的崇拜和生命意识的冲动,有色彩艳丽的傩画像,造型奇异的傩面具,夸张的舞蹈动作,原始的服饰、旋律悠扬的唱腔,配上各种民族乐器和道具,表现了布依人心灵深处深沉的忧患意识和对美好生活的强烈欲望,涉及布依族的民俗、音乐、舞蹈、美术、服饰、戏曲等的创造与认识,是布依族戏剧文化的集大成者。
一、《玄门仙姬送子》简介
此书为光绪年间三都水族自治县布依族摩师吴世邦所抄,为七言式句。不分卷,1册,32页,为全堂傩戏。于2012年由三都水族自治县档案局送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评审为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少数民族文字珍贵古籍)布依族古籍26册其中一册,现藏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档案局。书中通过人物对话和对唱来描述太白星等为无子夫妻向玉皇求子的前因后果和仙姬送子后阐述十月怀胎到孩子出生的经过。抄本中收录了《玉皇》、《太白》、《刘三》、《杨四》、《李龙》、《占将》、《千里眼》、《顺风耳》等剧目唱词。此书潜藏着本民族大量的古老词汇与本源文化,展示其社会生活、伦理道德、风俗规范、历史文化、思想信仰等行为特征。
《玄门仙姬送子》共有五节,第一节为开场白,唱道:玉皇座在雲霄殿,耳烧面热不安宁。叫声左右忙喧招,喧招多为太白星。太白听说忙不住,来到殿上听命明。吾今领命忙不住,即时就到南天门。来到南天门外看,看是何人发善心。经问无有别一事,乃是某府某县人。夫妻缺少麒麟子,求神但愿保清平。起个善心天来大,驚动上界不安宁。看看青天不可欺,为曾举动吾先知。来到殿前辅伏陛,起奏吾主皇在上。凡间无有别一事,乃某府某县某司某处某人。夫妻缺少麒麟子,焚香设供酬神愿。故此惊动吾家主,耳烧面热座不安。玉皇便来开金口,便叫多为太白星。差你斗牛宫内去,去叫侄女听事由。第二节为传命,张大娘被喧招后唱道:闻听父王来喧招,忙忙殿上听事由。来到殿前忙跪下,辅伏金陛地埃毕。第三节为授命,玉皇唱道:只因某府某县某司某处某人,夫妻缺少麒麟子,焚香酬神愿人等,善心太大驚寡人,耳烧面热座不安,吾将此子命与你。前去赐送与他们,后来封为国都臣。此子今日交与你,急急忙忙下天门。命你送与他家去,去作擎天住一根。第四节为领命,张大娘(仙姬)领命后腾云驾雾离开仙家来到凡间。唱道:某主东,某主人,请你堂前听原因。请你堂前忙礼拜,礼拜仙家有根生。只因你的善心大,驚动我主不安宁。我领玉皇青勒令,要到你家送儿孙。要知奴家名和姓,后头一二说根生。原在斗牛宫内座,斗牛宫内是家门。我是玉皇亲生女,嫁与牛郎结成婚。一年只许会一次,七月七日得成婚。去年七月会一次,一夜夫妻百夜恩。梦见龙蛇生贵子,想必有孕在其身。想起怀胎十个月,后头一二说分明。正月怀胎在娘身,一无踪影二无行。无踪无影娘身上,谁知有孕在娘身。二月怀胎在娘身,我娘身中不安宁。思想杨梅并苦李,又想鲜鱼火上焚。三月怀胎在娘身,见在娘怀替替成。长成骨节三百六,不见身中一养成。四月怀胎在娘身,见在娘怀打翻身,左边翻身是男子,右边翻身是女人。五月怀胎在娘身,坐在房中懒动身。有义丈夫向前问,无义丈夫骂几声。六月怀胎在娘身,面容黄瘦不成人。容颜黄瘦行似苦,不比先前月下人。七月怀胎在娘身,坐在房中闷沉沉。日里身上如山重,夜里行游懒动身。八月怀胎在娘身,啾啾即即路难行。上坡如似抬重担,下坡如似落深坑。九月怀胎在娘身,妯娌姊妹都不行。三姊四妹要吃酒,恐怕孩子路上生。十月怀胎在娘身,房中生儿母心动,一阵痛娘十二变,两阵痛娘失三魂,孩子落地斗一声,堂前公婆放宽心,妯娌娣妹来抱起,金盆打水洗儿身。一週二岁娘怀内,三週四岁长成人,五週六岁身长大,莫忘爷娘养育恩。孩子今朝交与你,他是擎天柱一根。我在天宫常照看,时常常照你现身。后来成人登金榜,莫忘仙姬送子人。第五节为转程,唱道:好要堂前久久唱,仙家不可久住停。仙姬送子来到此,辞别姑娘象六亲。满堂六亲辞别后,仙姬送子转天庭。最后描述仙姬回天庭情景时唱道:驾起东方青云起,南方赤云又来生。西方驾起白云起,北方黑云足下生。五色祥云齐驾起,祥云托起上天庭。二郎敲动龙凤鼓,仙姬送子转回程。
二、傩书的价值
1、文学与文化价值
书中虚构了许多的人物、仙境、天庭、宫殿、东家(主家)等活动场地、场境及活动方式、内容;所有的人物都充满了灵性和人性,所有这此既可看出与现实生活有类似之处,但又不是现实生活的死板照抄照搬,其实是对现实生活进行了艺术加工,增加了很多想像的内容,使之与现实生活处在似与不似之间。这完全符合文学创作的特征,其内容是叙事的,语言形式的诗歌的,同时还具有浓郁的神话色彩,完全通过剧中人的对话来反映故事情节,是布依族最早的话剧;书中内容有部分文字为布依族古文字。所以说《玄门仙姬送子》是布依古文字的载体,是最久远的代代传承的民族语言资料,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及至文化价值。
2、思想价值
早期布依民族生活在人与自然混为一体的环境中,以守猎、捕鱼、及耕种为生,过着自劳自给的生活。以自然向来都是非常敬畏的。因此,对人类的生、老、病、死、伤、残等突发现象感到无可奈何,他们认为种种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神秘的意志在驱使,于是出现了“万物有灵”观念,然而又力图用自己的意志或行为去影响自然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就用“摩”,通过摩来与自然和鬼神对话,以求平安、健康、和谐。《玄门仙姬送子》中虚拟了仙境、天庭、宫殿等活动场所,通过剧中人物玉皇、太白、刘三、杨四、李龙、占将、千里眼、顺风耳的行动和对话来为无子夫妻求子,希望通过这种特定的仪式和念唱特定的话语让神能知晓并得到神的帮助、庇佑。法师充当了人与神的桥梁,把人们的愿望通过傩戏仪式转达给神灵,建立人与神沟通,向诸神焚香敬酒祈祷,希望得到诸神与祖先的保佑,又把神灵的“庇护”转达给人们。反映了布依族原始的哲学思想、。
3、伦理教化价值
此书的唱词唱道:“看是何人发善心、起个善心天来大、善心太大驚寡人、只因你的善心大”等,唱词中多次提到“善心”,其意是告诫人们平时要多行善,这样善心才能感动上天和天庭的各路神仙,遇难遇险时才能得到他们的帮助,达到愿望。还有仙姬的唱词里唱道:“五週六岁身长大,莫忘爷娘养育恩”和“后来成人登金榜,莫忘仙姬送子人”这一简短的语句则体现了布依族儿女感恩尽孝的伦常道德和知恩图报的道德思想。其中的惩恶扬善、劝人向善、孝顺父母、感恩他人、弘扬人间真善美的思想,构成了布依民族文化最具价值的内容,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布依民族的行为规范。
4、民俗研究价值
书中仙姬对主家唱的“十月怀胎”歌,这段唱词能够把妇女长达九个月的漫长历程中,随着胚胎和胎儿的不断长在,各方面营养的需要也自然不同,自然会影响到母亲的饮食取向;从胎儿在腹中的运动方位来判断胎儿的性别;从孕妇的脸色、心情、心事、身材变化、行动吃力、临盆前的阵痛等来表现妇女怀孕及生育的艰辛;从孩子落地时公婆的心情、妯娌娣妹的帮忙来反映布依族婚姻家庭的关系等。以上这此都是妇女妊娠经验的总结,没有宗教色彩和迷信的成分,是古人纯粹的生育经验的总结,也是布依族人民一笔货真价值实的历史精神财富。此段唱词内容集中反映了布依族的生育习俗、家庭生活习俗等,对研究布依族民俗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结束语
布依傩文化是整个布依民族祭祀、祷告、驱邪、保安、节日、教育、礼仪、丧葬、求子、寿诞等必不可少的一部仪式经典,反映整个布依族人民历史变迁的过程,通过“摩经”的念诵来表达布依人民在精神上的美好向往,是古代布依族人民进行思想教育的必然产物。摩经这种特殊的民族传统文化,是布依族人民有史以来的共同信仰,也是古代社会的政治、道德、礼仪、生产、生活、爱情等生活中孕育出来的古老民族文化。布依傩戏堪称现代戏曲的“活化石”,是历史、民俗、民间宗教和原始戏剧的综合体,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基因。尽管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却以颂扬真善美为主题。通过简洁明快、节奏整齐的舞蹈语言,表达了布依人的内心世界和审美观,表达了布依人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和生产耕作狩猎战斗的动作摹仿,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一、根据需要制定若干档案法规,形成分工合理的档案法规体系,以保障和促进档案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作为一个以法治为立国信仰的国家,为了能够依法办事,凡做一事必立一法是美国人固有的思维定式。美国制定的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数量之多,放眼全球,恐怕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与之比肩。美国没有一个以《档案法》作为名称的全面完整的档案法律,它采取分散式立法模式,通过制定若干法规来逐一解决档案工作的机构、管理和利用问题。据统计,在美国现行的档案法规中,国会通过的直接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有24个、间接涉及档案工作的法规有38个,关于档案工作的总统行政命令有7个。此外,美国50个州中,有18个州制定了29个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由于档案工作方方面面都有相关法规加以规范,基本上杜绝了档案工作的随意性,切实保证了档案资源社会作用的发挥。
笔者认为,美国通过立法机关制定若干档案法规来逐一调整和规范档案事务的立法模式,对于我国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了以法制手段全方位保障和促进档案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档案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各级人大和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提请立法机关在制定综合性档案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专门规范档案工作某一方面特定事务的若干档案法规,形成分工合理的档案法规体系,使档案事业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
二、为了保证档案部门切实履行保存社会记忆的历史使命,立法应当对政府档案部门的行政职能予以充分保障
作为美国立国依据的1787年《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五款明确要求国会“每院应有本院会议记录,并不时予以公布,但它认为需要保密的部分除外。”该条第九款要求国会“一切公款收支的定期报告书和账目,应不时予以公布。”以代表民意为职责的国会由此形成了重视和支持档案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深厚历史传统。1934年国会通过《建立国家档案馆的法令》,据此成立了接收保管联邦政府各机关档案并为其提供服务的国家档案馆。1943年,国会通过《文件处理法》,授权国家档案馆在文件运转结束后制定处理计划,政府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档案馆的要求,按一定标准和规定处理文件。至此,政府档案部门同时行使对政府机关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与档案实体保管利用两种职能的管理体制开始被确立下来。1949年,国会通过《联邦财产和行政服务法》,在国家档案馆的基础上改组成立国家档案与文件局,划归新成立的联邦政府总务署管辖。1984年,国会通过《国家档案与文件局独立法》,规定国家档案与文件局脱离联邦总务署管辖,更名为国家档案与文件署,成为联邦政府的直属机关。根据《文件处理法》的授权,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先后制发了《联邦文件处理手册》、《永久文件鉴定指南》、《一般文件处理表》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各联邦政权机关根据这些规定提出文件处理方案,报国家档案与文件署批准后执行。由于国家档案与文件署直接负责联邦政权机关的文件鉴定工作,有效地保证了进馆档案的完整和精炼。
实践证明,在政府档案部门所行使的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实体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中,前一种职能的切实履行是保证后一种职能顺利行使的前提、基础和关键。中美两国政府档案部门都实行一个机构、两种职能的管理体制,为了彻底解决我国《档案法》对档案局、馆职能分别表述而导致政府档案部门法律与现实职能定位的矛盾,保证档案部门切实履行保存社会记忆的历史使命,借鉴美国不断提升政府档案部门法定地位、保障其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职能的立法经验,笔者认为我国也有必要通过立法把各级党委、政府设立的局馆合一的政府档案部门明确定位为政府职能部门,赋予其对立档单位的档案鉴定、销毁和接收进馆以最终决定权,以此保障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切实履行,从而为档案实体保管利用职能的顺利行使,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社会作用提供根本保障。
三、立法调整档案实体保管机构,建立规范、有序的档案机构体系
美国联邦政府的档案工作,由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1950年国会通过《联邦文件法》,授权总务署在国家档案与文件局下设置联邦文件中心,负责暂时保存全美联邦政府机关、联邦法院、国会、军队和其他国家机关的非现行文件。1955年国会通过《总统图书馆法》,将私人捐款筹建的保管卸任总统文件材料的总统图书馆纳入国家档案与文件局的管辖范围,以便利用公款来维持尔后的管理和各项业务的运作。目前,全美联邦政府机关、联邦法院、国会、军队以及卸任总统的档案文件,均由国家档案与文件局下辖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第一国家档案馆、第二国家档案馆以及14个国家档案馆地区分馆、16个联邦文件中心、11个总统图书馆和1个总统资料管理处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根据举办者和服务对象的不同,美国的文件中心包括政府系统的文件中心、机构团体的文件中心和商业性文件中心三种类型。政府系统的文件中心由政府档案部门举办、面向政府系统的各类机关提供半现行文件管理服务,机构团体的文件中心由企业、医院和社团等组织举办、面向机构团体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提供半现行文件管理服务,商业性文件中心由企业或个人投资举办、面向企业等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半现行文件有偿委托管理服务。
当前我国各类档案实体保管机构正处于急剧变革之中,顺应形势发展需要重新构建规范、有序的档案机构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我们既要破除把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全部集中在某一个综合档案馆保管的过时思维模式,又要避免各单位自行设立档案馆分散管理档案阻碍社会利用的失控状况继续下去。借鉴美国由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在全国各地设立若于国家档案馆分馆和联邦文件中心,对联邦政权机关的文件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做法,为了爱护和调动档案形成单位以及国家档案馆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档案资源更好地发挥社会作用,笔者认为立法可以考虑把有关主管部门自行设立的档案馆或类似机构发展成为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专业档案分馆,强调在综合档案馆及其专业档案分馆之间建立业务协作关系,本着档案实体分别保管、档案信息集中管理利用的原则,共建共享馆藏档案资源。借鉴美国文件中心的运作模
式,把当前处于蓬勃发展中的集中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的机关档案管理中心、面向社会有偿提供委托档案管理服务的档案社会中介机构纳入档案实体保管机构予以立法规范,逐步摸索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档案机构体系。
四、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发展趋势,立法促进档案的开放利用,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社会作用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美国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非常重视。为了方便社会公众集中查询政府信息,1935年国会通过《联邦登记法》,授权国家档案馆负责编辑和出版《联邦登记》日报,统一公布各联邦机构颁布的法规条例,所有的总统公告和行政令,以及总统认为具有普适性和法律效力的或国会要求公开的文件。此外,它还刊登会议通知、机构活动、政策陈述等信息。1946年国会通过《行政程序法》,规定《联邦登记》必须提供所有正在制定中的法规条例的有关信息,公布法规草案及其说明,未在《联邦登记》上的法规不得生效以及法规公布30天后才能生效。1966年国会通过《信息自由法》,建立了公众有权向联邦政府机关索取任何材料的制度,政府机关有义务对公众的请求作出决定。如果政府机关拒绝公众的特定请求,它必须说明理由。公民在查询信息的要求被拒绝后,可以提起复议和司法审查。《信息自由法》规定了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标准,国家安全信息、商业秘密、司法调查文件、决策前信息等9类材料可以作为例外不予公开,但政府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证明不公开的材料属于例外。
根据1974年国会通过的《隐私法》,任何个人都可以查看联邦政府机关保存的有关他们本人的材料。材料的主人可以挑战信息的准确性。如果个人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1978年国会通过《总统文件法》,对总统的档案、文件的定义和对公众的开放范围作出了规定,确立从1981年1月20日以后形成的总统档案、文件为国家所有,总统图书馆除了少部分涉及个人隐私权及国家安全的文件外,其他文献、档案在总统卸任12年之后必须向社会开放。1996年,国会通过《信息自由法修正案》,把电子信息公开时应遵循的原则与方法加入《信息自由法》中,要求供公众查阅与复制的联邦政府机关材料必须能够从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获得。
根据国会制定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本着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除了个别文件开放期需要从严控制外,美国政府机关以及政府档案部门对开放档案都非常积极(需要说明的是,2001年遭遇“9・11”恐怖袭击后,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考虑,美国向社会开放政府档案文件的步伐有所放缓)。为了更好地保存和更方便地使用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出版的大量法律规章、统计资料、政府研究报告和连续出版物等政府文献,美国在现有档案馆的基础上建立托管档案馆,承担收藏、储存和提供政府文献的功能。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托管档案馆可以自动获得政府文献,并且有义务为政府保管这些文献并满足公民对政府文献的需求。有资格成为托管档案馆的,主要是政府举办的大型公共档案馆。为了保障社会公众尤其是档案利用者的利益,美国采用档案利用权与档案公布权合一的模式,美国人认为政府机关的档案文件属于公共财产,公民对属于公共财产的档案文件拥有利用权,也拥有公布权。对于可以自由利用的档案文件,利用者可以自由地查阅、复制和出版。档案公布权掌握在利用者手中,档案馆和官方机构虽然保管档案,但却无权公布档案。在美国的外国人与当地公民享有同等利用档案的权利,利用者只要年满14周岁,有身份证明文件和明确的调阅目的,便可到国家档案馆查阅所需已经开放的档案文件。政府设立的公共档案馆除复制档案收取成本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键词:档案学;基础理论;直接形成;探索
《档案直接形成论》一书由刘东斌著,河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笔者自收到该书的第一时间起,就冒着室外最高超过摄氏40度的高温,认真拜读并爱不释手。仅仅用三天的时间就浏览了全书,并紧接着进入重点内容的细读。该书是刘东斌先生苦坐冷板凳十余载,遍览相关方面的论述,不畏艰辛深入研究,终于将他对“档案直接形成论”(档案形成在前)观点思考与论证的结果以鸿篇巨制的形式,向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献上了一份厚礼。
认真拜读之余,着实被他那严谨执着的精神所感动。字里行间充分体现了刘先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不畏艰辛的敬业精神,并明显感受到了这本书的特殊之处。现就对该书的感受写成系列读后感,以表对刘先生的尊敬之情并与他就有关问题展开商讨。此为开篇,主要论述该书与众不同的特点,并为其点赞。
1 治学严谨
学术研究是一项“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的特殊工作,从事学术研究者不仅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而且还必须要有严谨的治学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说治学是否严谨也是研究者人品的试金石。
纵观《档案直接形成论》一书,此书的参考文献和脚注众多。在“参考文献”中分别列出“图书”171条、“期刊”408条、“其他”9条,共计588条。而在504页正文中使用的脚注共有1494条,其中6条以上者就有63页,而没有脚注的则只有52页。当然,由于参考文献和脚注众多,所以尽管全书依版权页标注有606千字,但真正属于作者自己的论述比例颇少,综观作者本人论述(观点)的篇幅或许难以超过四分之一,也许可以称得上是专著之最了。但若要问对书中如此之多的引述阅读之后的感觉如何?就笔者的直觉而言是读来一点也不感到累骜,更不显难以接受,反而觉得此种论述方式很有必要和味道。做学问就是要以广泛浏览已有研究成果为基础,以深入细仔的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本要求,并最终提出自己的看法、认识、观点,这才是应有的科学态度。刘东斌先生在该书中体现的正是这样的一种态度。
1.1 充分体现了刘先生做学问的严谨态度。本书的立足点是颠覆“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的”这一档案学理论中传统的基本观点,并大胆提出“档案是直接形成的”(档案形成在前)的观点。这涉及的是一个档案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且作者是要对其实施彻底的颠覆,这就不仅需要极为大胆的魄力,更需要拿出系统的、符合逻辑的、有理有据的论述。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一种需要,刘先生用了十几年的功夫,化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本着“沙里淘金”的精神,认真研究了与之相关的论述,经多闻阙疑后,针对各种论述做出了自己的点评,这就使得他的论述有理有据。让人读来不仅没有通过剪切加粘贴的办法,将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的感觉,反而明显感到作者坐破寒毡、磨穿铁砚的治学精神,这种做法也符合了科学研究所需要遵循的道德规范。
为了充分听取反响意见,刘先生早在2008年5月就将其文章贴到了“档案界论坛”上“《论档案形成在前》欢迎拍砖,尤喜冷砖!” [1]广泛听取网友的意见,至当年12月6日,共发帖202个,足见其反响的热烈程度。随后又于2011年5月由刘先生本人将此贴顶起,再次引起新一轮的讨论,至2013年10月7日,帖子增至595个。2014年1月刘先生本人再次顶起,至2016年6月,帖子已经增至947个。足见刘先生对此问题研究的执着。
1.2 符合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大凡理论尤其是基础理论的产生、形成和发展都有一个基本的规律,即发展不能脱离原有的基础,发展主要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三个方面的发展:一是通过对原有理论中合理内核的不断充实、丰富从而达到发展;二是通过对原有理论中不够准确甚至谬误之处进行扬弃和修正,使其得以沿着科学的正确方向走向新的高度;三是随着实践的深入发展,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的总结、提炼和归纳,以实现对已有理论的补充和完善。理论的发展只能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而来不得半点的自以为是和凭拍脑袋随意论述,而《档案直接形成论》正符合了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1.3 此种方式对读者大有益处。读罢本书,面对如此特色,不仅不为厌恶,反倒还为其拍案叫绝,另一个原因是从读者的角度来看,能够从中得到诸多的益处。在我国档案界,真正能够从事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者也许为数不多,而长期在实践部门工作的同志从事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者更是凤毛麟角。但渴望了解档案学基础理论发展动向的档案工作者却为数众多,而在这为数众多的档案学人中,对于现状的了解则相对有限者居多。该书通过近1500条注释,向读者展示的是一个内容丰富、高度浓缩的信息库,为读者提供了了解这方面研究中历史发展信息的阶梯。读者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可以获取大量的信息,其中富含的“营养成分”对读者来说是大有裨益的。
2 自成体系
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是一项繁锁辛苦的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大凡对于档案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尤其是对原有档案领域的名言(刘先生在“前言”的开头讲到,“中国档案学理论有句名言:‘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简言之即‘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的’。”)的颠覆,那势必是需要有一个相对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才能胜任的。但这对于痴心于档案事业,并对档案学理论研究拥有高度责任心的刘东斌先生来讲,却注定也是一个充满创新与挑战的工作。记得这个问题在“档案界论坛”上讨论时,刘东斌先生面对大家观点相左的议论曾谈到“可能最关键的还是我的水平问题。限于水平,无法用简短的论述来证明我的观点。”[2]是的,这确实不是仅凭三言两语就能说得到位的,而是需要有一个相对系统的理论体系才能让读者较为全面地理解“档案直接形成论”“档案形成在前”说,那怕最终还是认为此观点是不正确的。
2.1 追根溯源。一是从我国档案产生之源来论述档案形成在前。作者在第六章“档案的直接形成历程”中讲到,“档案之意先于文件,可以从‘结绳记事’‘刻木为契’等档案起源时的原始档案中看出端倪。档案起源的动因只是为了满足人们记忆的需要,人们发明‘结绳’‘刻契’等原始记事方法,其记事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人们记忆,起到记事备忘的作用。它只有档案的记忆作用,而没有文件的管理办事功用。”(146页,此为上述引文在《档案直接形成论》中所在页码的序号,由于本文是该书的读后感,所以凡对该书内容的引用,均采用此种精简的标注法)
如果顺着刘先生的思路来理解其结果,那么从人类产生档案的源头上来论述“档案形成在前”的观点似乎还是有些道理的,但笔者对这一观点的认识还是有所不同,具体论述将在随后的读后感中展开。
二是从“档案形成在前观”的提出追根溯源。刘先生引用了丁志民发表于《档案工作》1985年第1期上的《档案信息观》一文中的一段话,“人类最早产生的比较完备的记录形式当首推档案了,而其他记录形式则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适应社会需要逐步产生的,它们在某些方面取代或发展了档案的功能”,“许多其他记录形式部分地源于或派生于档案。”(146页)由此看来,“档案形成在前观”早在30多年前就已经提出,只是当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而刘先生对此问题却引起了高度的关注,阅读了大量的相关论述文章和著作,并孜孜不倦地注重对此问题的研究,以致最终将一部60余万字的专著奉献给了档案界。
2.2 论述全面。《档案直接形成论》一书从分析“文件”和“档案”的定义入手,论述了“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的形成观”“档案学逻辑起点”“档案的直接形成历程”“档案实体”“档案副本”“收文不是档案”“档案与文件的关系”“档案与档案工作的关系”“档案价值”“档案与现行文件公开”“电子档案管理”“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与文件连续体理论”,最终还着重论述了“档案直接形成论的理论意义”。全书共设16章,从直接或间接的角度,对诸多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述,构成了富有自身特色的“档案直接形成论”(档案形成在前)的理论体系。
3 实践性强
本书论述的内容属于档案学的基础理论。大凡基础理论往往会让读者感到晦涩难懂,尤其是对长期在实践部门工作的档案人员而言,往往在读完一部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专著后,感到如同是雾里看花,实在难以看清其真正的面貌。即使是一些属于档案学应用理论范畴的专著,如档案价值、档案价值鉴定等,往往读完之后也让读者实在难以能在其理论与档案工作实践中找到一座联系的桥梁。而《档案直接形成论》尽管论述的是档案学基础理论,但由于其论述通俗易懂,且又是建立在对大量已有研究成果的引用、分析和点评的基础之上,所以能让读者了解这一方面的研究现状如何,作者的观点是什么,这个观点是如何形成的,新观点的可取之处在哪儿,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整个论述不显高深莫测,更不显虚幻不定,让读者感到好读、可亲,这也许就是刘东斌先生长期在档案局办公室和业务指导科工作的缘故吧。
4 贡献颇大
尽管《档案直接形成论》一书,在“档案的定义及其本质属性”“档案形成在前”说,以及对“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 观点的颠覆等,笔者自有不同看法(将在随后的读后感中逐一表述),但该书对于档案学基础理论的贡献仍然不可低估。
4.1 做了必要的探索。作者在前言中讲到:“档案直接形成(档案形成在前)的观点,可以解释许多‘文件是档案的前身’的观点无法解释的理论问题。”我们暂且不论“档案直接形成(档案形成在前)的观点”是否真的“可以解释许多‘文件是档案的前身’的观点无法解释的理论问题。”但笔者还是愿意承认刘先生所做的探索是非常有益的。既然传统的“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的观点已经受到来自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档案学理论等诸多方面发展带来的挑战,并面对某些问题已经呈现了无力解释的窘境,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对其进行躬身反思。既然随着档案事业的深入发展,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有很多问题摆在我们面前亟待我们去研究、去攻克,那就需要有大胆创新者在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崎岖道路上勇敢地探索和攀登。毫无疑问,刘东斌先生用具体行动向业界表示:他做到了。
4.2 对档案学基础理论做出了有益的贡献。“档案直接形成(档案形成在前)的观点”到底是否正确,或说其正确性占比有多大,自然还有商榷的余地,但就本书对档案学基础理论做出的有益贡献还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的。刘先生在前言中还讲到,“诚然,它并非尽善尽美。但是,哪怕它只要能比‘文件是档案的前身’的观点多解释一个理论问题,也算为中国档案学理论添砖加瓦了。或许它是个谬误。只要经过论证,它确实是谬误,那也算为后人趟了回路,说明此路不通,为后人提供一个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