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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一次性火机”为你整理了这篇乡政府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本年度,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本年度沟溪乡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衢州市柯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工作的通知》。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多次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为内容的依法治乡工作。为此,我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完善普法组织机构,具体日常事务落实专人负责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时专题研究我乡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到位,负责处理以行政执法为内容的依法治乡的具体事务。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指导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开展。
二、提高水平,推进实施民主决策
沟溪乡人民政府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乡政府也着力打造法律顾问各村全覆盖体系,以村为单位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完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新农村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决策咨询的专业化优势,从合法性、合理性角度出发,对行政行为进行论证。
三、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沟溪乡政府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的同时,也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需要政府单方面的努力,同时也需要民众的配合加参与。行政执法工作要想取得成效,得到民众的支持,前提是民众对这项工作的了解与认可。沟溪乡利用好乡村振兴大讲堂这一平台,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从业者给村民进行相关的普法宣传工作,司法所的普法工作中也加入政府行政执法的相关宣传内容。同时为了吸引民众积极参与,也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激励民众主动了解政府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增强村民对于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
一年来,沟溪乡行政执法工作虽然稳步开展,但也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应当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沟溪乡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沟溪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沟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附件2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基本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沟溪乡人民政府 填表日期:2021年1月18日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受理数
准予许可数
不予许可数
结果公开数
上年度结转案件数
受理案件数
办结案件数
听证案件数
结果公开数
申请强制
执行案件数
被复议(立案)案件数
被诉讼(立案)案件数
本局现有干部职工 人,其中获得执法证的有人,参加省局培训的人,主要担负着全县道路运输的“五大”行业管理工作,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交通局党委的领导下,坚特“创一流管理队伍,树交通执法形象为目标”。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大交通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文书,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上狠下功夫。为此,我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已初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了严格执法,制止违章、违规车辆,我们主要采取以“教育方为主,处罚为铺”的方针,由于执法规范,程序到位,没有发生一起交通行政执法违法和“三乱”问题,在依法管理上达到子车主满意、社会满意、管理部门的形象也得到了极大提高。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规范全县运政管理,我队每年都成立以正、副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交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并由分管稽查工作的队长具体负责执法工作,领导全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四制”工作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在各级的监督下,把我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做的更好、更扎实,预防执法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加強教育,搞好盲传,确保交通行政执法教育经常化。
为了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了解交通法规,时时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队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凡上级出台的每部法规,我们都坚特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电台、广播和报纸在全市城乡进行反复宣传,让全市人民人人皆知,同时,每周四下午坚持对全所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年初对站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行业“文明窗口作用”,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塑造执法工作的新形象。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确保行政执法岗位规范化。
为了全面提高全队执法人员素质,达到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在《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容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价管理规定》等五部令的颁布,以及启用新文书以后,我队大部分同志分期分批参加由市运管处统一交排的交通法规学习培训班,购买交通运政法规读本,并坚特每月利用两天时间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内容,年年对职工法律常识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由于坚特严格的培训考核上岗制度,进—步激发了个队职工学法规、用法规的积极性,使全队的管理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依法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四、依法管理,秉公执法,确保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
为了坚持依法管理,公正、文明执法,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督察制》、《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宄制》,认真规范全队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不徇私情,凡处理违章经营车辆,都坚持处罚程序到位,案卷材料齐全,并由专人负责文书的填制工作,规范了执法程序,纠正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随意性,也有效地制止了执法违法问题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队伍整齐,着装统一,文明检查,杜绝“三乱”现象,同时,我们聘请了多名义务监督员,对我队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做到执法手续不全的不得上路检查车辆,没有领导带队的不得上路检在,违章车辆事实不清楚的不得处罚,不罚带气车、不放人情车,做到执法人员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在执法上做到公正、公平,坚特依法办事,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长效发展,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支队在市城管局的带领下,不断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加大宣传,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市区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创文工作任务。现将支队2018年上半年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2018年,支队大力提升市区城市街景,积极做好复兴大道形象提升工程,开展华夏大道、夷山大街北段、明伦街、火车站、大梁路等路段的市容环境街景整治工作,大力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破旧铁架子等,同时利用楼体景观整改体量过大或造型欠佳的门头牌匾,重点从以下几个方法践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一、做好沟通教育工作,争取商户理解支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落实“721”工作法,通过逐户登门对整治路段的商户发放“致广大商户的一封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面对面与商户沟通交流,摆事实、讲道理、讲依据、讲法律,鼓励商户自行拆除违规门头牌匾、自己动手修补问题门头牌匾,同时执法人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争取与广大商户达成共识,争取得到商户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做好前期现场摸底勘查,加强物资人员保障,科学统筹。每次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开始前,执法人员都会对整治路段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等市容环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一户一档、装订成册,按照“一街一风景”、“一楼一景观”、“一处一风格”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整治过程中根据整治进度,一天一晨会,一天一总结,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在天气炎热时,为保证执法安全,支队及时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执法,发放风油精、矿泉水、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以防中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主动帮助整改违规门头牌匾,变违规为合规,热情服务。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商户的权益,践行服务型执法,执法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将违规门头牌匾超规格的部分进行拆除,再根据字体、标识、闪光灯等因素进行重新设计、安装,减少商户损失,整改后的门头牌匾既能自成一体,又与相邻门头牌匾相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虽然门头牌匾被整改后比原来小很多,但是执法人员的温情执法、热情服务得到商户的高度赞扬。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我队按照上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精神和县局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矿建立隐患排查机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人员、资金、设备,验收销号。做到一般隐患现场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停产(停建)整改,将煤炭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我队全年深入各矿督查196次,下达整改指令196份,发现安全生产隐患896条。其中一般隐患881余条,重大隐患15条。所有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销号。由于加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全县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工人职业化培训,提高煤矿工人法制及安全意识。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的好坏严重制约煤炭产量的高低。加强井下作业工人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教育是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我队从2009年四月份开始对××、××、××、××、××、××、××等八个乡镇60对矿井的5763名井下作业工人进行了职业化培训,占地区所定计划1800人的320%。在培训过程中,为了方便煤矿企业减少经济开支,我们采取服务上门、住矿培训,达到培训、生产两不误。所有经过培训人员均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通过强化工人职业化培训工作,使一线作业工人的法制意识、安全业务素质得到了相应提高,增强了作业工人的自保、互保、联保能力。从而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同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为基础。
四、强化“打非”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尽管煤炭行业属高风险行业,但因其高效益、高利润的诱惑,不少地方和人员铤而走险,不时从事非法开采、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活动,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合法开采企业、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扰乱了正常的开采、经营秩序。对此,我队配合县国土、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深入开展了“打非”工作,全年开展大规模的“打非”工作四次,对全县所有产煤乡镇实行地毯式巡查,将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经营消灭在未萌状态。
五、搞好“三个三”工作。继续深化“三个三”工作,促进煤炭工业整体推进。为了推进全县煤炭工业快速健康发展,我队按照国家、省、地、县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各煤矿认真开展了“三项行动”(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执法、安全治理)、“三项建设”(安全机制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队伍建设)和“三年攻坚”(2008—2010年,煤矿八个方面攻坚)工作。首先,对“三个三”工作理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完善了“三个三”工作的长效机制。其次,引导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三个三”工作要求逐一落实到位。通过“三个三”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全县煤矿在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执法、安全治理、安全机制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队伍建设、瓦斯治理、水害治理、顶板治理、机电运输治理、三线建设、三推进建设等均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全年安全生产实现“双增双降”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全县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整体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__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__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0__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强化监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药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内25家农资批发商、生产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哲桥、大市、南京、灶市等36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检查种子品种200多个,代表数量10多万公斤;检查肥料30多个批次,代表数量400多吨;检查农药品种100多个,代表数量20吨。共受理农资案件186起,其中简易程序案158起,一般程序案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没收假劣种子120多公斤、农药200多件共200多公斤。
今年,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一)种子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化。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市种子公司已被撤销,市种子管理局已正式成立,种子生产经营已全部进入市场化。目前,我市无种子生产企业,有县级种子批发商10家,乡级零售商150余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400个左右,其中杂交水稻品种约200个左右。
(二)农药市场步入中、低毒高效化。目前,我市无农药生产企业,有县级农药批发商15家,乡级零售商200多家,经营的中、低毒高效农药品种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禁用农药已退出市场。高毒农药试行定点经营,现正在逐步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行工作,市区批发每个办事处定点2家,乡镇零售市场每乡(镇)定点2-3家。
(三)肥料市场复合肥化。我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已达7年,平衡施肥深入推广,基本扭转了以往重氮、轻磷、钾的施肥势头。目前,我市有肥料生产企业1家,县级肥料批发商13家,乡级零售商180多家。经营的肥料品种中,复合肥已占市场份额50%以上,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今年,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药市场规范难度大。农药经营门槛过低,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管理难度加大;农药“商标名”繁多,甚至多于过去的“商品名”,使用者难以做到“对症下药”;农药中违规加药现象比较严重。
(二)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有财政专项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除了人头经费外,其他经费开支都靠罚没款解决,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经费不足已成为我
市农业执法工作的“瓶颈”。二0__年工作设想
总体设想是:实现“四个巩固”,力求“三个突破”,提高“两个水平”,争创“一流队伍”。
1、“四个巩固”。巩固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力求“三个突破”。突破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外来物种管理三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寻求突破口,查办典型案件,树立农业执法新权威。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unit”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来,在市水利局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本着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这个中心,按照“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的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巩固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水事秩序和水利执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各项工作已基本上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水利局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列入班子会常规事项,研究部署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执法领导小组,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规范运作、多方联动的水行政执法综合体系,基本达到水利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二、加强法律宣传
近年来,特别是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把学习好水法律法规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和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使执法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落实了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调整充实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责任心强的同志到水利执法队伍中去。多次请区政府法制办及区法院的领导授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局每年借“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及“全民普法日”的有力时机,利用报纸、进社区宣传等不同形式,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悬挂横幅28条,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县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逐步减少,人民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已基本形成。
三、认真履行职责
(一)执行制度规定。依据《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完善各类清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规范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制作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公开执法信息。近年来,柯城区水利局坚持做好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主动将执法结果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四)开展依法行政。
1、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初,我局依据省水利厅印发的“互联网+监管”工作规则(试行)通知(浙水办监督【2020】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0年“互联网+监管”工作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按照省厅最新要求开展变更为1项。依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库及具体抽查事项计划任务。主动对接市局执法大队开展梳理“互联网+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领监管实施清单,并补录了行政检查事项。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
大力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资源,以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为支撑,以浙里办APP为发为点,不断提高我区水利事项行政审批便捷度和满意度。目前,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可以掌上办、100%实现网上办、100%实现跑零次、100%实现即办,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100%。今年网上共计审批173件,平均办结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
3、结合市区专项联动,推进水行政执法开展。2020年,结合“无违建河道”创建、河湖清“四乱”任务,我局开展检查大小河道9条,小二型以上水库47座,累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约324.8公里,巡查检查104次,出动人员344人次。通过自查、巡查、举报等途径,及时劝退非法抽取地下水企业4家,消除破坏防洪堤和占用河道堆弃垃圾隐患6起,全年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今年,水政执法大队两名工作人员都是刚转岗的,办案经验和能力都很不足。
2、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因编制改革受限,柯城水政执法大队还要兼顾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业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无法确保水政执法巡查、督查等日常工作。另外,全局目前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仅剩2人,而且都在负责其他科室的工作,在进行行政执法时将会出现“参加执法的人无证,有证的人无法到场执法”的现象。
五、明年工作措施
1、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有计划的开展执法检查,并加强部门、乡镇(街道)协同作战。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来约束和保证执法者和当事人守法,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树立勇于执法、敢于碰硬的精神,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4、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通过司法部门的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以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今年1-11月份,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版权所有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8家,检查商品18485种。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3起,结案11起,罚款1千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起,结案3起;受理职务报酬案件7起,结案7起,总结案率为84%。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进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2006年1至2月,我局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5人次对济康大药店、市七一购物中心、好家乡超市七一店、红山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企业、药品超市进行了“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在10503种商品中对近百种标注有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登记,对其中7种涉嫌冒充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提供证明专利标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市天山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4月19日至4月24日,在我局的督导下,沙区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与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世纪金花商城、康泰东方药品超市、七一超市、友好百盛、金都保健品市场和商贸城文体用品大厦进行了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联合执法检查。在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中,共对1000多种药品、500多种医疗器械、上千种保健品和100多种品牌服装、500余种日用百货和300个品牌的文体用品进行抽样检查,逐一登记了三百余种含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4月26日,我局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局等部门,在××市北郊华南农机市场针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农机商品开展了“4•26”专利联合执法活动。
8-9月份,我局对主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专利标记的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立案查处2家广告业主,整改1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还向新闻媒介赠送了专利法宣传材料10余份,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对专利权保护的宣传。
9月1日~5日,第15届××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会展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道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测绘局、边贸协会等8个部门联合在乌洽会上开展了执法行动。此次乌洽会参展商品或技术中标有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商品有62种,涉及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装潢材料、家用工具、保健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各类产品。
二、通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正面典型。
4月26日,在纪念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中,我局为××市天山百货大楼授全疆第一家“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牌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新疆友好集团、天山百货大楼的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授牌活动。此次授牌活动,在全疆流通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了正面典型,为全疆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表率。
三、强化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实力,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律业务知识和专利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保障执法人员进一步积累专业知识和实际办案经验,以过硬的扎实的业务功底充实自己,2006年,我局制定了《2006年执法学习计划》,坚持每两周一次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共组织业务学习20余次,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我局执法队伍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探索跨地区横向协作执法网络工作,加强与外省、市及外地、州局协作执法。
2月,我局在处理“姚记扑克”冒充专利案件中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厂商为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为从源头上遏止假冒、冒充专利产品在我市的销售,我局及时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出了协查函,请该局协助查处生产厂商的冒充专利行为,3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给我局复函,已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
10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米泉齐路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树脂复合材料井盖”产品的宣传单上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印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地下管道检查井盖、专利号:zl02216643.2),经检索查明,该专利权于2006年5月31日未缴年费终止。经了解行政区划,根据《行政处罚法》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向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移送了该案。
五、建立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为推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我局制订了《专利案件处理流程表》、《执法人员出外勤记录》、《群众来电来访登记表》等一系列执法文书,与主管行政领导签订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使我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目标,严格依程序进行。在今年迁至西北路新办公地点办公,专利违法案件调查室,处理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室得到初步解决的情况下,及时将专利行政执法的依据、规程、举报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上墙。另外还利用各种培训讲座,广泛向社会各方面介绍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积极为市民提供服务,主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主题,展开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的工作。我局还根据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并履行《行政许可法》和《××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认真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的报备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认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对2005年行政执法考核后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全面深入进行完善,如,案卷归档程序进一步规范,调查证据照片进一步翔实等。
六、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不断增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威胁经济安全。6月,我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单位相互通报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案件动态及案件查处情况,提供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会诊研讨重大、疑难、新类型、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共同研究交流联合打击各类突出经济违法活动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努力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密切合作,在加强保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联网共享;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共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会商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七、在我市沙依巴克区成立全疆首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9月21日,在我局和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版权所有护联盟”正式成立。首批加盟的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成员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承诺书》。“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成立,为××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开拓了一条新路,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它将成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交流。
11月,应我局的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以下简称高院民三庭)委派该庭高华东法官来我局调研工作,这是自治区司法部门与我局的首次工作交流。我局领导介绍了××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发展实施专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高法官高度评价了我局在××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协作,将高院民三庭工作中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与我们共享,把自治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这次交流,为今后工作中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促进我市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1-11月份,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8家,检查商品18485种。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3起,结案11起,罚款1千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起,结案3起;受理职务报酬案件7起,结案7起,总结案率为84%。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进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XX年1至2月,我局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5人次对济康大药店、市七一购物中心、好家乡超市七一店、红山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企业、药品超市进行了“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在10503种商品中对近百种标注有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登记,对其中7种涉嫌冒充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提供证明专利标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市天山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4月19日至4月24日,在我局的督导下,沙区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与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世纪金花商城、康泰东方药品超市、七一超市、友好百盛、金都保健品市场和商贸城文体用品大厦进行了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联合执法检查。在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中,共对1000多种药品、500多种医疗器械、上千种保健品和100多种品牌服装、500余种日用百货和300个品牌的文体用品进行抽样检查,逐一登记了三百余种含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4月26日,我局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局等部门,在**市北郊华南农机市场针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农机商品开展了 “4•26”专利联合执法活动。
8-9月份,我局对主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专利标记的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立案查处2家广告业主,整改1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还向新闻媒介赠送了专利法宣传材料10余份,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对专利权保护的宣传。
9月1日~5日,第15届**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会展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道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测绘局、边贸协会等8个部门联合在乌洽会上开展了执法行动。此次乌洽会参展商品或技术中标有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商品有62种,涉及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装潢材料、家用工具、保健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各类产品。
二、通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正面典型。
4月26日,在纪念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中,我局为**市天山百货大楼授全疆第一家 “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牌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新疆友好集团、天山百货大楼的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授牌活动。此次授牌活动,在全疆流通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了正面典型,为全疆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表率。
三、强化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实力,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律业务知识和专利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保障执法人员进一步积累专业知识和实际办案经验,以过硬的扎实的业务功底充实自己,XX年,我局制定了《XX年执法学习计划》,坚持每两周一次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共组织业务学习20余次,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我局执法队伍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探索跨地区横向协作执法网络工作,加强与外省、市及外地、州局协作执法。
2月,我局在处理“姚记扑克”冒充专利案件中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厂商为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为从源头上遏止假冒、冒充专利产品在我市的销售,我局及时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出了协查函,请该局协助查处生产厂商的冒充专利行为,3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给我局复函,已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
10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米泉齐路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树脂复合材料井盖”产品的宣传单上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印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地下管道检查井盖、专利号:ZL02216643.2),经检索查明,该专利权于XX年5月31日未缴年费终止。经了解行政区划,根据《行政处罚法》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向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移送了该案。
五、建立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为推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我局制订了《专利案件处理流程表》、《执法人员出外勤记录》、《群众来电来访登记表》等一系列执法文书,与主管行政领导签订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使我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目标,严格依程序进行。在今年迁至西北路新办公地点办公,专利违法案件调查室,处理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室得到初步解决的情况下,及时将专利行政执法的依据、规程、举报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上墙。另外还利用各种培训讲座,广泛向社会各方面介绍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积极为市民提供服务,主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主题,展开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的工作。我局还根据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并履行《行政许可法》和《**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认真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的报备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认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对XX年行政执法考核后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全面深入进行完善,如,案卷归档程序进一步规范,调查证据照片进一步翔实等。
六、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不断增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威胁经济安全。6月,我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市
工商局、**市质监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单位相互通报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案件动态及案件查处情况,提供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会诊研讨重大、疑难、新类型、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共同研究交流联合打击各类突出经济违法活动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努力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密切合作,在加强保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联网共享;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共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会商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七、在我市沙依巴克区成立全疆首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9月21日,在我局和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正式成立。首批加盟的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成员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承诺书》。“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成立,为**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开拓了一条新路,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它将成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交流。
11月,应我局的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以下简称高院民三庭)委派该庭高华东法官来我局调研工作,这是自治区司法部门与我局的首次工作交流。我局领导介绍了**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发展实施专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高法官高度评价了我局在**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协作,将高院民三庭工作中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与我们共享,把自治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这次交流,为今后工作中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促进我市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