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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沟水库位于茹河系黄家河支沟,距离固原市20km,属原州区河川乡境内。流域面积35.90km2,多年平均降水量460mm,主要降水集中在6~9月,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其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1.80%,多年平均径流深38mm,多年平均径流量136.40万m3。
水库于1972年4月建成,为黄土均质坝,经两次加坝,现坝长550m,坝高20.90m。主要建筑物为坝左肩泄洪建筑物及输水建筑物各一座,泄洪建筑物为坝左肩2孔3.0m×4.80m开敞式溢洪道,包括进口段、闸室段、陡坡及挑流设施,输水建筑物包括进口段、输水水塔、坝下涵管及输水明渠,与坝后泄水陡坡相接。
2防洪标准及险情影响
水库为小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根据康沟水库实际险情的范围情况,允许最高水位应控制在1 679.58m,库容为147.17万m3,最大泄量111.11m3/s。超过该水位,将出现垮坝,超标准洪水导致漫顶溃坝,或库区发生烈度大于Ⅷ度以上地震灾害。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一旦出现险情,危及左岸兰宜公路,影响下游河川乡政府及3个行政村的570人,耕地1 100亩,同时对崾岘水库造成严重威胁。
3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原州区人民政府为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体,由政府主管区长任总指挥,政府副区长、水利局局长、扬黄灌溉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有发改局、水利局、财政局、农牧局、公安局等部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下设办公室,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3.3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州区水利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局长任副总指挥,协执政府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参与并指导预案演习、预案实施的全过程;完成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任务。
3.4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水库主管部门为原州区水利局,负责预测与预警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组织预案的演习;筹措编制预案的资金;参与预案的全过程;完成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任务等。
3.5水库管理单位康沟水库管理所为水库管理单位,管理所人员负责险情监测与巡视检查、抢险、应急调度、信息报告等工作,参与预案实施的全过程;完成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任务等。
3.6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河川乡政府为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河川乡乡长为地方行政首长作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长。下属康沟水库管理所、康沟村支书、主任及预备役。
3.7专家组专家组由水利、气象、卫生、环保、通信、救灾、公共安全等不同领域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收集技术资料,参与会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8抢险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洪抢险队伍要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队伍相结合,实行军民联防政策,武警和民兵是重要力量,做到组织严密,调度灵活,行动迅速。群众抢险队伍由康沟村支书、主任任组长,由附近村村民组成的20人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提供劳动力,主要完成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由水利局职工组成50人的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4预案运行机制
4.1预测及预警
4.1.1气象、水文部门应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并做出评估,及时上报原州区政府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灾害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应及早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4.1.2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依据预警的划分标准,以及仪器监测和巡视检查结果,规定预警信息的条件、时间和范围;规定预警信息上报和通报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频次和联络方式等;规定预警信息及调整,绘制流程图;规定预警信息的解除范围、方式、程序等。
4.2预案启动
4.2.1预案启动条件①直接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并将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发出红色警报,可直接启动预案:遭遇超标准洪水;地震或地质灾害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上游水库溃坝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它原因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库区水质污染,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及生产生活或严重破坏生产环境。②会商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损失一般或较大,发出橙色警报,应在会商后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监测资料明显异常,对大坝安全不利;水情预报可能有超标准洪水;地震或地质灾害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上游水库溃决,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它原因造成大坝溃决;库区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产安全、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
4.2.2 预案启动程序。①直接启动。康沟水管所将水库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严重污染等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报告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预案启动。②会商启动。当水库大坝出现可能导致大坝溃决险情或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险情报告,召集相关部门与专家组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当决定启动预案时,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启动预案的指令,预案启动。
4.3应急处置
4.3.1险情报告、通报。险情报告、通报的程序由康沟水管所报原州区防汛办,原州区防汛办再上报固原市防办、自治区防办。
4.3.2应急调度。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应急调度方案,确定各种紧急情况下的调度权限,调度命令下达,执行部门与程序及有关单位责任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
4.3.3应急抢险。针对可能导致溃坝的突发事件,制定抢险预案,包括抢险原则、抢险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及其储备等。规定通知、调动抢险队伍的方式以及抢险队伍到达现场的时间及任务要求。
4.3.4应急监测和巡查。①在水库大坝蓄水达到或超限水位时,康沟水管所要及时上报防汛指挥部,同时要对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特别是要对闸门及启闭设施每年进行汛前、汛后检修,保证闸门不锈蚀。②当水库大坝出现险情时,康沟水管所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向下游预警,由河川乡康沟村支书和主任首先安排和组织水库大坝下游群众撤离。并组织抢险队伍迅速处置险情,同时由康沟水管所和河川乡政府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及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4.3.5人员应急转移。根据气象预报,按照防汛预案,乡政府及时通知水库下游各行政村沿河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充分利用农户现有交通工具进行转移,根据水库下游沿河移民居住情况,利用由近到远的转移方式进行撤离。规定人员转移警报、形式、权限及送达方式等。
4.3.6临时安置。应急转移人员的居住生活、卫生、医疗、交通等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由河川乡政府、民政局等单位负责。
4.4应急结束根据气象预报、洪水情况等有关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结束,由原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固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固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结束应急预案指令,原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
4.5善后处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伤亡人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受灾群众与有关单位的财产损失,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进行抚恤、补助或补偿的办法,由河川乡政府和水利局收集资料,报请原州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6调查与评估事后由水利局、农业局、民政局、气象局等单位联合组成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实地查看和走访等方式对水库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4.7信息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规定信息的授权单位,与发言人名单、联系方式。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5.1.1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根据洪水标准不同,由固原市政府副市长、原州区政府区长对防汛抢险负总责,签发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命令、人员调度命令,重大问题决策等指令。水利局局长负责洪水调度的实施及抢险的直接指挥。
5.1.2成员单位: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报;交通局负责抢险车辆及道路畅通;民政局负责洪灾后灾民安置及灾情普查;公安局,负责抢险救灾中的社会治安;卫生局,负责抢险人员及受灾群众伤病救治及灾后疫病防治;还有农牧局、电信局等单位。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5.1.3确定水库应急抢险专家组组成。抢险专家组组成:原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水利局局长、副局长、水利局总工、高工、工程师等专业人士联合组建。
5.2队伍保障康沟水库防汛抢险队伍由河川乡政府负责,由康沟村支书、主任组建以本村民兵预备役为主的抢险队伍20人,抢险队伍的职责是在水库出现险情时集结待命,随时对坝体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加固抢护。
5.3物资保障分为现防洪标准以内险情需备抢险物资、对超过现洪水标准的险情需备和可征调的抢险物资三种。
关键词: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构建
中图分类号:F426;TD7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725(2016)04-0314-02
1国内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已有研究,当前国内煤炭企业的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不同层面可分为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宏观层面主要指的是当前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微观层面则主要指的是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本身不够合理、预案不清晰、组织机制有漏洞、运作机制不流畅、后勤保障不及时等。
1.1宏观层面
当前指导国内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立的法律法规文件主要有《劳动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关于劳动生产的基本法律文件,也有《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关于煤炭开发产业中安全生产的指导法律文件办法等,还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专门规范指导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处理办法的法规文件等。因此,可以看出当前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文件是比较全面、系统的,但也可以发现这些法律大多停留在国家层面,并没有针对各省、各地不同的产业环境、发展阶段等制定更接地气的指导文件;同时,基层管理部门对上级法律法规的解读偏差也决定了国家指导政策在落实方面存在差异,最终在执法时还可能存在政府、企业等达成利益团体,而灰色操作空间、等行为也导致了最终执法效果的大打折扣。
1.2微观层面
一个完整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涵盖了应急预案、组织体制、运作机制、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1)应急预案不清晰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现场预案与专项预案等。综合预案主要是指对整个公司、矿山等会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针、应急政策等,起到的是较综合性的指导作用。现场预案指的是针对某一具体现场、重要防护区域等会发生某一特定的矿难而做出的周详细致的安排规划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特定的矿难类型或危险源等制定具体的应对预案。而反观国内煤矿企业,连基本的综合性预案配套都不及时,更不用说具体的专项预案与现场预案等,同时也缺少科学规范的指导审阅等。(2)组织体制有漏洞健全的组织体制包括管理机构、功能部门、指挥中心和救援队伍等。管理机构是指对该应急管理体系运作过程中负责的管理团队。功能部门是指相应的各类功能、职能机构。指挥中心是指事故发生后进行现场内外指挥的职业团队。救援队伍是指各类专业的与公众的救援团体。而国内企业的关于安全应急管理中的组织体制存在的障碍在于管理机构名义上存在没有真正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参与也停留在口头,救援队伍的建设也并没有落到实处。(3)运作机制不顺畅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运作机制指的是整个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管理团队的应对、各个部门的衔接等。但近年来,很多煤炭企业在应对紧急事故时明显经验不足,造成了较大的伤亡率,分析其原因在于其应急体系运作过程中受阻,如应急事故中的多头领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的衔接不畅、后勤保障的不及时、一线救援团队专业性较差等。(4)后勤保障不及时安全应急体系中的后勤保障系统包括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与相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及时的物资材料与财务费用配套到位等。而国内企业中存在的最重要问题是应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传输不及时,如救援信息传输不及时、对外掩盖封锁消息;而配套物资材料及财务费用等也存在滞后的问题。
2有效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
从流程层面看,一次事故的安全应急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与恢复4个阶段。具体的,预防包括对整个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定相关方案、改善安全管理环境等凡是出于防患于未然的措施;准备则是针对某些重要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预备措施,如购进相关设备、提前布置预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等;响应则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整个反应运行,包括运作响应、信息沟通,内容包括疏散、救援、医疗、媒体等;恢复则是消除事故影响、评估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等。
2.1法律制度作指导
近年来,国内关于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体系已逐步完善,包括执法力度等也在逐步增强。但与国外相比,在相关立法与执法角度仍需要加强与改善,特别是要增加法律条文的更新及时性与立、执法独立性。而企业决策层在立法执法从严的情况下,必然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等规范内部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与操作,而不是敷衍了事。
2.2组织体制作保障
完整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应包括明确的管理机构、相应的各级部门及前线执行者团队。(1)明确的管理机构能够为企业内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2)相应的各级部门包括财务、人力、物资、通讯等多个部门,主要是为应急系统的通畅运行提供配合;(3)前线执行者团队指的是事故发生时可以上一线的职业救援团队与可动员群众,直接关系着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运作效果。
2.3运作机制是关键
在组织体制的保障下,运行流畅的运作机制是整个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关键。运行机制的流畅性需要注意4点(1)确保整个体系由高层决策团队统一指挥,这需要在整个方案搭建框架的时候就要明确好决策层与非决策层的权力范围;(2)各层级部门的工作衔接必须有序,以确保事故发生时各部门迅速响应;(3)制定清晰的应急预案,注重事故预防宣传,加强事故演练,而不是单纯的走过场;(4)后勤保障应及时维护更新,如注意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救灾物资的按时更新供给等。
2.4事后反馈很重要
事情评估、事中响应与事后反馈都是一个完整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认真地从已发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消除影响,才能达到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宗旨目标,而事后反馈的内容则应包括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损失、事后整改措施等。
3结语
当前国内煤炭企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宏观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力,微观方面的应急预案不清晰、组织体制有漏洞、运行机制不顺畅、后勤保障不及时等多个问题。基于此,本文认为一个有效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指导,内部完善的组织体制作为保障,而流畅的运行机制则直接决定了整个体系的有效性,同时还要重视事后反馈,及时总结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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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兰,于文科.浅谈煤矿企业应急管理[J].山东煤炭科技,2012(3):228-230.
关键词:火灾预防;网格化;消防隐患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此也推动了我国的消防工作向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迈进。而实际上,虽然我国的火灾预防和救援工作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但是,居民家庭火灾、小型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发生却出现了上升的趋势,对一些小场所火灾作出有效防控是减少灾害发生的侧重点,在这方面,这项工作就要做好基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以乡镇、社区、街道和行政村等为依托的基层组织,建立基础的消防安全自治管理模式,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也就逐步会形成。
一、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认识
所谓的网格是高性能计算机、数据源、互联网三种技术的有机组合一种新型的信息技术,其核心自然是是“资源”和“资源的使用”。网格化模式应用在政府社会管理上,体现出来的是将一个政府群体划分若干个基础性单元网格,利用信息化技术为平台,将各种资源进行整合,确立管理主体,强化服务职能,打造人性化、精细化、信息化、网格化服务体系,以实现城乡管理体制,明确城乡管理责任的网络管理模式。在网格模式的建立上,要构建以乡镇、街道主体的“一级网格”,建立以行政村、社区为主体的“二级网格”,成立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为主导的消防安全小组,将街道、村组、居民住宅小区、设置为“三级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这样就形成了至上而下,层层防范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组织体系。消防安全的“网格化”管理主要是瞄准一些小场所、居民楼,但是这些场所非常多,仅依靠公安消防机构人员难以实施监督。网格化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可以说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
二、要找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1:措施落到到实处的问题。街道、社区虽然已经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工作而言,消防安全问题很大程度上被弱化,尤其遇到重要的工作时,这些工作就容易被忽视,看似有制度,有组织、有人员、有文件,但是真正落实到位那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基层单位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考核,这样的网格化实际上已经流于形式。
2:管理权责不清,落实不到位。基层单位虽然有机构,但是在管理上没有真正落实。对辖区小场所隐患排查不到位,档案台账不健全;在管理对象的监管上,涉及到的管理监督权限不明确。这样就会造成或者是重复监管,或者是监管遗漏,出现空白地带。街道、社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能行使责任,从而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3:“网格”内的管理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许多基层单位只是注重上级进行的突击检查和验收考评。只有在检查前才开始进行消防安全排查,这样的就会形成效率不高。有的在监管上,尽管发现了问题,但是只是对火灾隐患整治作出规定性处理,而缺少对处理结果的监控。
4:激励机制需要建立和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前的布局仍然存在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美育相应的激励政策和制度,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工作还缺少有效落实,这就导致额工作开展的推动性不足。
三、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需要采取的策略
1:建议一个至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机构,成立有主要领导负责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会要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同时要切实将大、中、小三级网格的组建、管理抓在手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有相关部门参与,各个单位均要设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配备好消防工作人员。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建消防安全“中网格”,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责任主体,组建消防安全“小网格”,同好也要吸收群众性志愿者参与到消防组织中来。各个公安派出机构在消防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工作,均应该纳入到消防安全“网格”组成部分中,充分发挥信息获取,接收报警、巡逻巡查的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完善与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当地最高消防安全的领导机构,首先要制定和颁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和承担的任务,确立责任主题和责任人。在此基础上,要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与奖励制度落实,以此来激发安全消防工作者的积极性。
总之,消防安全的网格化是实现群防群治的重要措施之一,只要加强领导、深化管理、重在落实和考核方面,那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晓东.谈地下建筑火灾的特点及预防措施[J].武警学院学报,2009(8).
[2]周大怀.地下空间的火灾特点[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0(9).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统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并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的专业特长、资质条件确定其业务范围。
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
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甲级、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的项目或者企业的规模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监察机关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取得资质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12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5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8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报国家局;
(二)国家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的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7年以上;
(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公正、公道、正派,熟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管理办法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伪造、转让或出借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遗失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补发。
安全评价机构不得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第十三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停业、破产或有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第十五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制定统一式样。
第三章安全评价机构
第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其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安全评价项目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不得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分别报国家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是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查、颁发资质证书。
对已经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及其安全评价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不得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不得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责令停止工作,限期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二)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
(三)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六)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第二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安全评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格,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资格条件变化,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关键词】风险预控;煤矿;安全管理
1 引言
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中,煤炭行业逐渐形成并完善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但过多地依靠专项整治、集中排查、命令、处罚等行政手段,短期内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长期看很难从源头遏制事故的发生。相对而言,我国煤炭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仍然停留在依靠严格监管的经验管理阶段,如何构建安全管理的机制,使得煤矿安全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向预控管理,成为煤矿企业必须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问题。本文基于风险预控原理,构建了煤矿风险预控的基本流程,并建立了相应的评价机制。
基于风险预控的煤矿安全管理是一种过程管理,是在事故发生前,通过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辨识,判别危险源产生风险大小,对危险源进行监测、监控和预警,最后消弱和消除危险源,杜绝煤矿事故发生。煤矿风险预控管理同时也是一种闭环管理模式,是通过循序渐进不断修补煤矿安全管理中的漏洞,最终实现煤矿的安全管理。
2 煤矿风险预控的流程
根据风险预控理论,风险预控的对象为能量和行为失误,如果进一步细分,能量可划分为设备能量和环境能量,行为失误有操作失误和管理失误。能量和行为在正常状态下称为危险源,在失控状态下称为隐患。在煤矿企业中,风险预控的本质对象是危险源,而在实际工作中,煤矿往往不加区分地使用这两个概念,重隐患控制,轻危险源管理,并没有完全遵守风险预控的原理。因此,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效做法除了重视隐患管理之外,更应该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真正实现风险预控。根据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技术方法,遵循危险源辨识-监测-控制的基本思路,形成煤矿风险预控的流程,风险预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危险源辨识;危险源监测;危险源控制。危险源辨识是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的基础
性工作,其辨识的全面与否,直接关系到风险预控的效果。危险源监测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与正常状态相偏离的危险源,发出预警信息,并根据危险源监测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一些安全管理问题,修订制度规范或培训员工。危险源控制是根据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测,直至警情得到控制和消除。
3 基于风险预控的煤矿安全管理及评价
3.1 基于风险预控的煤矿安全管理内涵
基于风险预控的煤矿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煤矿安全风险管理
煤矿安全风险管理是在事故发生前,通过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辨识,判别危险源产生风险大小,对危险源进行监测、监控和预警,最后消弱和消除危险源,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在煤矿安全风险管理中危险源辨识是关键,危险源辨识可以按照煤矿日常系统来辨识,也可以按照煤矿事故发生机理来辨识,但辨识必须全面,这样才能杜绝事故发生。
(2)煤矿安全管理要素标准和措施制定。
当煤矿安全管理所有危险源辨识出来以后,需要将危险源进行合成提炼,形成管理要素,将来通过管住管理要素就可以管住危险源。如何管住管理要素,把要素管到什么程度就能杜绝事故发生是通过制定管理要素标准和管理措施来完成的。管理标准是指管理要素管到何种程度事故就不发生,管理措施是管理要素达到标准的手段。
(3)加强安全培训,实施安全管理人员准入制度
对煤矿企业来说,首先应建立目标清晰、分解科学、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培训目标体系。其次,要分析培训需求,针对不同的人群或工种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再次,要重点实施行为矫正培训,即针对煤矿员工惯常、频发的不安全行为,制定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最后,要建立起培训效果评价体系,以促进培训工作的持续改进与完善。同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准入管理,如班前抽考不及格不允许入井,没有取得区队长和班组长资格证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等。
(4)健全安全考核制度,实行奖惩激励
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制定严密的考核制度,使得人人有指标,人人有压力。考核方法可以采用绩效评估法,该方法针对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构建相应的安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能够体现组织调查、全员参与、发展回馈、多元评估系统等多个组织绩效原则,而且能够体现风险预控的思想,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采取进一步的改进措施提供指导,充分保障煤矿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为强化安全考核制度,必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使得考核结果与职工收益挂钩。在奖惩激励中,要做到公平公正,信息透明,考核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员工的监督,反对奖励平均主义和重罚轻奖的现象。激励要实行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要因人而异,区别对待。(5) 煤矿安全管理辅助环节建设。煤矿安全管理辅助环节建设包括煤矿事故救援体系建设, 职工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煤矿环境管理和煤矿准入等方面。
3.2 基于风险预控的煤矿安全管理评价
基于风险预控的煤矿安全管理评价系统主要是考核评估煤矿安全管理建设是否到位, 是否以风险管理为核心, 主要评价内容包括:
(1)评价煤矿的风险预控管理是否到位, 风险管理中危险源辨识是否全面, 危险源静态和动态度量是否正确, 危险源信息检测是否及时, 危险源预控措施是否全面, 危险源产生风险预警方法是否正确, 预警是否及时, 预控是否得当。
(2)评价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中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完善, 包括相关机构设置是否完善, 激励奖惩制度是否全面, 管理运行体系是否闭环, 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健全, 煤矿文化是否体现本质安全思想, 煤矿文化管理是否到位,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监督是否到位。
(3)评价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是否准确到位, 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机理分析是否合理, 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手段是否合理有效。
(4)评价煤矿本质安全管理要素是否管理到位, 要素是否全面。
(5)评价煤矿本质安全管理辅助环节是否跟上, 包括煤矿事故救援体系是否完善, 职工健康保障体系是否完善, 煤矿环境是否达到本质安全要求等。
3.3 煤矿安全管风险管理的参考指标
参考指标如下:
(1)煤矿有完善的财政风险管理体系;(2)企业编制计划和任务时考虑存在风险;(3)各工作场所有危险源识别、危险源评价、风险监测与预控;
(4)所有工作程序都进行危险源识别、危险源评价、风险监测与预控;(5)各类危险源识别全面;(6)各类危险源监测方法得当;(7)各类危险源预防、预控方法得当;(8) 各类危险源产生风险预警程序全面;(9)各类危险源都有相应消除措施;(10)有紧急情况风险评估和应急措施;(11)有意外情况风险评估和应急措施;(12)有危险任务风险评估;(13)危险源处理有分类报告,分类科学;(14)危险源有事后分析报告;(15)危险源处理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处理及时;(16)员工了解危险源预控管理,全员参与危险源预控管理;(17)其它风险防范全面。
4 结语
煤矿安全管理评价不是管理的最终目的, 安全管理评价是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定性、定量评价的结果, 对那些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工艺、场所、设施和设备等, 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及建议; 对那些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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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实训基地 安全 管理体系 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2(a)-0190-02
近年来,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办学条件不断充实,校内实训基地作为实训教学、生产服务、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科研创新、社会技术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平台已经为实践教学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实训资源日益开放、校企合作资源共享,进入实训基地的人员数量增多与人员流动性增大,实训场地的相对紧张,使得实训基地的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对实训基地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提升实训基地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成为高职院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的特点
(1)实训基地功能齐全,拥有大批贵重仪器设备,开展生产性实训,融教学做一体化,设备类型复杂,场地面积大、分散,部分与办公、教室混合,管理难度增大。
(2)承担着科研和社会服务,服务范围区域社会化,外来人员增加,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
(3)实训基地设备专业性强,与行业企业发展同步,对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大型设备安全要求高,操作规程要求严格,部分设备属于特种设备,需持有上岗操作证。
2 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隐患
(1)高职院校整体安全的复杂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职院校安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更加社会化与市场化。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化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与社会的边界趋于模糊,校园逐渐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小社会。大量的校外不同职业人群与高职院校师生一起在高职院校内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学校周边社会闲散人员也较以前明显增多,带来的高职院校安全问题更加多样与复杂。各类违法犯罪在校园也时有发生,再加上校园安全立法工作滞后于学校的安全需求,在学校整体环境上给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的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2)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的落实有待加强,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也存在一个现有制度检查督促不力、执行落实不严不细的问题。随着实训基地对外开放,短期和外来人员到实训基地工作情况增多,但相应的管理措施却没有及时跟上,尤其是安全技术监控措施不得力。
(3)实训基地人员及实训指导教师安全意识淡漠,相当一部分师生的安全意识不强,对设备的安全性能了解不够深入,操作水平不高,普遍存在重科研,轻安全的思想,存有为安全工作是没产出的观念;存在着只要现场工作人员注意了,在安全方面就出不了大事的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对学生及培训人员安全教育缺失。
3 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体系的构建
3.1 建立健全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高职院校校长是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点统筹抓好实训基地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管理工作。建立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的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分工负责制:由实训中心主任具体安排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各实训基地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实训基地的安全事务;实训基地安全员专职负责实训基地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督促工作,排查安全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实训基地安全工作日记和安全事件记录,并归档备查;实训指导教师对实训教学安全、学生安全教育负责。由此建立校长―主管副校长―实训中心主任―实训基地主任―实训基地安全员―实训指导教师―学生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明确界定安全责任范围和职责,加强责任心,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为了更好的统一管理,防止安全决策政出多门,遇到问题相互扯皮的弊端,应建立由专职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实训基地、实训教师各司其职的多级管理体系。制定本校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对本校实训基地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考评,组织开展实训基地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受理本校实训基地安全事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训基地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以此做到统筹安排,统一管理。
3.2 建立健全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
各高职院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特色和校园特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建立健全本校各类实训基地的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使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了章法,实训基地管理就有了依据,严格管理的指导思想也能落在实处。具体来说,可制定《实训基地安全员制度》《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办法》《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与《学生实训守则》等各种制度,并张贴上墙,还要措施到位,为全校实训基地配发各种记录本,如:《实训基地管理员工作日志》《实训基地教师工作日志》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等。通过这些日志,了解实训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到“严、细、实”,即“严”字当头,“细”处着手,求真务“实”。
高职院校实训基地承担着生产技术实训教学与科研的功能,实训的类别及项目多,实训条件复杂,而且使用频繁,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再者实训基地里面存放着大批贵重的仪器设备,因此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实训基地人员准入制度。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方持证上岗,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配备符合相应上岗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实训基地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熟悉实训基地设备的操作规程。
建立实训基地安全员制度,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熟知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专职人员担任所在实训基地的安全员,负责本实训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为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引入适合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使用、待遇、工作量计算、培训、晋升等作出明确规定,将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个人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表现突出安全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另外,还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实训基地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实训基地安全员的业务水平,优化实训基地安全员队伍。
实训基地安全问题无小事,既要在日常的建设与管理中防患于未然,又要有未雨绸缪的准备,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训基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重视,拿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不断优化实训基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3 建立健全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投入的保障机制
实训基地硬件设施是保证实训基地设备及人员安全的重要条件。必须加强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维护,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检测,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实训基地仪器设备运行环境安全良好。加大实训基地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投入机制,把安全工作的经费当作正常支出科目,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在实训基地新建、扩建、改造的规划、设计和论证过程中,要保证安全为前提,按不同类型实训基地的特点,充分考虑其设计、建设、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安放及实训基地电气设备等设施的标准化与规范性。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实训基地设备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提高实训基地安全管理的水平。在实训基地的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同时,安装现代化的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与红外报警系统等先进设备,有中心控制室实时监控各实训基地的使用情况,有效提高管理的效率与水平。
3.4 建立健全实训基地安全建设与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机制
实践证明,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气氛是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与增强安全观念的有效途径,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包括学校组织安全员与实训指导教师安全业务培训与演练;实训指导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根据实训课程和实训项目的情况,将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向学生宣讲安全守则、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学生熟练掌握安全规范和操作技能,才能开展实训项目操作,并在实训过程中全过程监督指导,建立实训安全教师负责制,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同时,按照企业生产要求,在实训场所张贴各种安全标语、安全操作规程,营造良好的校企合作安全文化氛围,使校园安全文化不仅让师生接受安全教育,也让学生在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中接受安全教育与熏陶,提高安全素养。
4 结语
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学校管理机构的管理活动,已经成为关系到高职院校稳定的一项重要因素。同时,加强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安全管理是一个学校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是确保学生完成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需要站在社会和校园稳定的高度,制定相关制度,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实训基地安保措施的投入,并落实到实处,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一方平安。
参考文献
[1] 易国顺,赵邦枝,李名家,等.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安全与环保的现状分析和对策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27(5):170-173.
[2] 洪霞,陈秀云,张炜,等.开放实训基地安全保障体系的探讨[J].实训基地研究与探索,2009,28(3):282-283.
1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理论
1.1计算机信息
信息是关于客观事实的可通讯的知识,信息是客观世界各种事物表征的反映。“信息”又被称为消息、资讯,通常以文字或声音、图像的形式来表现,是数据按有意义的关联排列的结果。目前,根据对信息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信息的概念科学的概括如下:信息是对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运动状态和变化的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表征,表现的是客观事物运动状态和变化的实质内容。
1.2计算机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极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的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最终实现业务连续性。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或信息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免受各种类型的威胁、干扰和破坏,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即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2高校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理论
2.1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从目前高校的安全管理模式可以看出,仍在沿用传统的“以经验管理为主,以科学管理为辅”的较固定的管理模式。完全依靠开会强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靠文件学习风险防范方法,靠人员的巡视检查来督促各部门的对信息的安全防范。这样简单的、被动的、机械的管理模式,不能够适应现在这个多变的社会环境。没有一个全员的安全紧迫性、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程序,不主动查缺补漏,轻视安全隐患,往往会铸就大的安全管理问题。
2.2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手段较单一
高校往往重视教学和科研业务上的绩效考核、奖励激励,而忽略了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表现卓越的激励、保障制度。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也不成为专门的考核标准,一些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也较科研开发、教学业务拓展等较少。只是在出了事故后层层问责,而懈怠了平时的敦促、提醒、培训。没能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社会变化趋势来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管理手段和方法单一落后。
2.3计算机信息安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有待调整和规范。高校尚未出台可资借鉴的安全监督执行力度标准,这样,就会影响组织机构在进行监督信息安全管理时的执行力度。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应是相关部门应该秉承的监督圭臬,可是现实情况是制度缺失、人浮于事,监督机构设置如同虚设。
2.4计算机信息安全人才缺乏
高校现阶段的信息安全人员多为其他岗位的兼职人员,而且非信息安全专业人才,通常是进入岗位后,根据职能需要,逐步学习,经过培训而掌握了信息安全技术知识的人员。
3完善高校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的对此
3.1建立信息安全预防体系
改进高校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需要从全局出发,从基础做起,然后逐步完善。要有条理、有策略、有方法,不能冒进,也不能半途而废。因此,要建立长效的信息安全预防体系,必须出台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控制手段,逐一落实,使企业的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形成良性、螺旋上升的改进形式。
3.2建立信息安全预防管理控制手段
(1)注重管理策略和规程;(2)加强技术控制。
3.3建立信息安全预防管理运行机制
3.3.1组建相关的组织机构
建立其专门的安全监管部,负责为高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重要的判研、事件调查和总结评估。
3.3.2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即当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请注意,然后将安全问题定级,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向有关领导报审。接到上级领导反馈后技术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当预警问题解决后,向上级请示,解除预警。事后形成事件调查和风险评估总结,呈报领导。
3.4提高信息监管人员的素质
首先物色合适的人选,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经过严格的考察和科学的论证,找出或培训所需的人员。选聘过程严格可控,然后把具备不同素质、能力和特长的人分别安排人员配备齐整。培训之后上岗,从而使个岗位上的人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最终促进组织结构功能的有效发挥。在人员到岗后,也要经常抽查岗位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态度,测试和培训岗位需求,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前沿项目。
4结论
信息安全管理时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就要随之动态调整。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流程也要根据实际运作的情况不断调整和该井。完备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可以使高校信息资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将高校信息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作者:张超 单位: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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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评价机构,发展问题,对策
前言:安全评价又称为风险评价,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通过辨识和分析系统工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害或者危险因素,来预测事故或职业危害发生的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科学的防控措施,从而保障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当前,我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规范安全评价行为,使安全评价工作迈上高水平,是政府和安全评价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安全行业的现状
表1给出了2007年至2014年我国企业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事故死亡人数、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数量、安全评价师的统计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发现我国安评机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上面数据可以发现:从2007年―2014年企业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企业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下降的幅度为4%-9%,大于事故死亡人数的下降幅度。另外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数量从2007年至2014年逐年增多,但2010年份和2014年因资质调整原因使一些安全评价机构未能继续持有甲级资质,造成安全评价机构数量减少。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安全评价师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从2007年之后的8年时间,数量增加了1.9倍。从整体上看,我国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虽然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师数量不断增加,但事故发生次数、死亡人数仍偏高,暴露出评价机构从事评价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问题。
2我国安评机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安全评价机构能力不足。安全评价机构能力存在不足,如安全评价机构配备的技术装备比较落后,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生产的要求,在评价工作过程中,评价技术和软件出现应用不到位现象;有的安全评价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润,在实地考察过程中评价人员不到检查现场,这种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导致现场勘查资料搜集不全。
2.2安全评价师人员缺口大。我国安全评价师采取全国统一考试,职业资格划分为一、二和三级。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安全评价师的总数不超过3万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安全评价师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部门工作,除此之外,有一些取得安全评价师资格的人员缺乏生产实践的锻炼,而长期工作在一线的评价人员由于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造成评价人员之间出现断层,安全评价开展工作步人困境,加上由于评价项目成员结构不合理,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伴随着我国安全评价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安全评价师的数量提出了更大的需求,严重制约了我国安全评价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3我国安全评价机构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提高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能力。提高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业务能力,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政府方面,二是安全评价机构自身方面。政府部门应针对我国评价机构技术装备、资质、业务能力等存在的实际情况,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扶持和培养,淘汰那些技术能力差、服务质量差的机构,鼓励安全评价机构在实践中创新评价方法,同时将科研院校和机构的科研成果应用于系统工程的评价中去;评价机构要不断完善技术装备,充实自己的专业队伍,培养员工掌握安全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的积极性,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来提高评估报告的质量。
3.2积极培训安全评价师人员。安全评价过程是对系统工程进行风险辨识的过程,带有主观判断的性质,不同的评价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不同的专业素养、实践经验等因素而作出不同的风险预测。由于预测的结果往往与评价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经验相关,所以要积极培训出一批高水平、经验丰富的评价人员。
4结论
安全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安全评价机构要牢牢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评价人员要不断进行培训和学习,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企业在注重经济利益的同时,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积极配合安全评价机构的工作;政府部门应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在评价过程中要求评价机构严控质量关。只有政府、企业、安全评价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有力推进我国安全评价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显斌,王林元.浅谈我国安全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0,17(2):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