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4 22:01:2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劳动技术教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实现原教学资源的再利用。
相信多数的美术教师都有同感,由于中学美术每星期就一节美术课,如果学校的规模不大,初中各年段都只有一个教师担纲,每年只要教材不变,授课内容几乎都是一样的,教案年复一年的写着,美术教师多数的时间却消耗在毫无创新的书写上,有时为了应付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还不得不将教案写的八股一些、规范一些。另外,在教案本上写教案,往往一个学期结束了,教案也旧了,来年要上这一堂课,多数教师也不会去翻找旧教案,还得按照书写教案的要求标准再重复劳动,造成原有资源的浪费,而用电脑写教案具有可以随意增添、删除,存贮容量大的特点,它能很好地保留原教案里教学的精华,删除自己认为不太满意的地方,增加更合理的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式到教案中,特别是美术课需要备一些范图,在电脑上进行绘画和图画资料的插入都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教师的劳动就从过去的反复爬格子,不断的书写转化为以提高教学效果的创造性劳动中来,教师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花在设计教案,查找资料上,大大节省抄抄写写无谓的劳动。
著名画家徐悲鸿曾有名语:“古法之佳者守之,垂绝者继之,不佳者改之,未足者增之,西画可采入者融之”。这名话虽谈的是画法,但也同样适合指导教师备课,用电脑管理和书写教案对原教案中佳者守之和对不佳者弃之,未足者增之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二、互联网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指出:“新技术使人类进入信息传播全球化的时代;它们消除了距离的障碍,十分有效地塑造明日的社会”。不难看出以计算机为主的新技术将改变我们原有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电脑管理教案为新技术的应用提供极大的便利。
1、共享网上信息资源
过去教师书写的教案相对封闭,所开发、应用的资源也十分有限,往往就是教参之类有限的几本书,虽然也可以去图书馆找资料,但是中学教师繁重的工作量,图书馆资料的难找和不全,倘若不是很重要的课,如公开课、汇报课等,很多教师一般很少去书店、图书馆找资料。而用电脑书写和管理的教案,只要一根电话线,我们就能很快地进入因特网神奇的网络世界。我们可以登陆相关网站看看同行的教案、论文,下载美术教学所需的图片资料并以他人的教学经验启示自己,去探索属于自己的方法和手段,在诸多相关信息的不断碰撞中,构架起开放的教学模式。我们还能下载自己所需要的资料,拓宽我们的教学空间,用互联网资源丰富我们的教学内容,这对我们现在正在实施的新课程提出的打破过去过分强调学科中心原则,提倡知识的综合性、兼容性、应用性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2、网上交流、教研
因美术学科属于小学科,在校美术教师一般仅为一至二名,势单力薄,过去学校搞的是应试教育,对非统考科都比较不重视,将音、体、美小三门简单地划在一起教研,美术教师难以分享群体的智慧,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横向的网上交流形式,可以登陆相关网站共享互联网资源,参加网上论谈,同行之间也能彩互相用电子邮件交流,以此拉近了同行之间的距离,大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交流,从而使自己的教学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局部走向整体,积累更多的教学经验,使教案更趋丰富,充实。
三、实际效益
近年来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技术发展十分迅猛,有人曾风趣地形容信息技术发展的速度之快就如你刚从商店里抱出最新配置的电脑,你的这台电脑转眼间就落伍了,因为店内新到的电脑就在你前脚踏出商店的大门时悄悄地又升级了。是的,我们常常为花了好大努力刚弄明白这个应用软件是怎么一回事,更新版本的软件就又出来了,杀毒软件的更新速度之快更是以月、周、日进行升级换代。信息技术的这种高速变革和发展是不是能给我们的教育工作方式带来一点启示呢?就拿教师备课写教案来说,我们通常习惯于在纸上写教案,那么这教案是否也能像电脑软件一样可以经常性的升级呢?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尝试用电脑书写教案和管理教案,感到借用电脑这个现代工具写教案不仅大大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而且教案还能在教学工作中随时及得以升级。
一、实现原教学资源的再利用。
相信多数的美术教师都有同感,由于中学美术每星期就一节美术课,如果学校的规模不大,初中各年段都只有一个教师担纲,每年只要教材不变,授课内容几乎都是一样的,教案年复一年的写着,美术教师多数的时间却消耗在毫无创新的书写上,有时为了应付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还不得不将教案写的八股一些、规范一些。另外,在教案本上写教案,往往一个学期结束了,教案也旧了,来年要上这一堂课,多数教师也不会去翻找旧教案,还得按照书写教案的要求标准再重复劳动,造成原有资源的浪费,而用电脑写教案具有可以随意增添、删除,存贮容量大的特点,它能很好地保留原教案里教学的精华,删除自己认为不太满意的地方,增加更合理的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式到教案中,特别是美术课需要备一些范图,在电脑上进行绘画和图画资料的插入都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教师的劳动就从过去的反复爬格子,不断的书写转化为以提高教学效果的创造性劳动中来,教师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花在设计教案,查找资料上,大大节省抄抄写写无谓的劳动。
著名画家徐悲鸿曾有名语:“古法之佳者守之,垂绝者继之,不佳者改之,未足者增之,西画可采入者融之”。这名话虽谈的是画法,但也同样适合指导教师备课,用电脑管理和书写教案对原教案中佳者守之和对不佳者弃之,未足者增之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二、互联网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 21 世纪教育委员会指出:“新技术使人类进入信息传播全球化的时代;它们消除了距离的障碍,十分有效地塑造明日的社会”。不难看出以计算机为主的新技术将改变我们原有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电脑管理教案为新技术的应用提供极大的便利。
1、 共享网上信息资源
过去教师书写的教案相对封闭,所开发、应用的资源也十分有限,往往就是教参之类有限的几本书,虽然也可以去图书馆找资料,但是中学教师繁重的工作量,图书馆资料的难找和不全,倘若不是很重要的课,如公开课、汇报课等,很多教师一般很少去书店、图书馆找资料。而用电脑书写和管理的教案,只要一根电话线,我们就能很快地进入因特网神奇的网络世界。我们可以登陆相关网站看看同行的教案、论文,下载美术教学所需的图片资料并以他人的教学经验启示自己,去探索属于自己的方法和手段,在诸多相关信息的不断碰撞中,构架起开放的教学模式。我们还能下载自己所需要的资料,拓宽我们的教学空间,用互联网资源丰富我们的教学内容,这对我们现在正在实施的新课程提出的打破过去过分强调学科中心原则,提倡知识的综合性、兼容性、应用性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2、网上交流、教研
因美术学科属于小学科,在校美术教师一般仅为一至二名,势单力薄,过去学校搞的是应试教育,对非统考科都比较不重视,将音、体、美小三门简单地划在一起教研,美术教师难以分享群体的智慧,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横向的网上交流形式,可以登陆相关网站共享互联网资源,参加网上论谈,同行之间也能彩互相用电子邮件交流,以此拉近了同行之间的距离,大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交流,从而使自己的教学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局部走向整体,积累更多的教学经验,使教案更趋丰富,充实。
三、实际效益
新学年开始,我再次打开上个学年度的教案,结合新课程培训中所学到的新理论、新的观点,不断地融合到原教案中,有的根据美术课上课所处的授课条件、授课场所的不同,写出了不同版本的教案,如:欣赏课有在普通教室上,也有在多媒体教室上;写生课有在教室写生,也有在校外写生,其课前的准备方法也不尽相同。总之,电脑书写和管理教案,使我的每一劳动都在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寻求最佳的教学方法,不断探索的创造性劳动中。
1.网络备课的可能性
在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中,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把“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单列一条,就是要通过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实现优质教育的共享。在教育信息化的政策导向下,网络备课如猛虎添翼,必将迅速蔓延。
广大教师迫切需要从繁重的手工式的教案编写中解放出来,校园网络建设,教师待遇的提高(据调查一些学校为了推进网络备课,对教师自己购买电脑、打印机、上网都给一定的经济补助),教师人手一台电脑打印机、上网,已逐渐成为现实,在网络走进校同、走进家庭的情况下,网络备课已成为一种历史变革的必然。
2.网络备课的优越性
(1)网络备课,实现了教师从“刀耕火种”到“现代化”的大跨越。
运用计算机实行网络备课,首先提高了文字的编辑速度。一个熟练的书写者每分钟书写汉字约40个左右,一个熟练的打字员每分钟输人汉字至少达60字以上。单从文字的编辑来看,也许采用计算机网络备课优势并不大。然而,手工书写,一般只能是直线式编辑,具有一次性的特点,成型后难以修改,修改后为保持整洁,义得重新誊写,造成了一些重复抄写的无效劳动,十分费时。而电脑文字编辑,是非直线性的,其文字可以如拼七巧板似的随意插人、改动、剪贴、复制。它的修改功能是手工笔录所无法比拟的,大大减轻了广大教师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备课的效率。
如果是教者备课,是将电脑硬盘或软盘中保存的旧教案或从网上载人的教案进行修改性的备课,那效率更高。这样,就可以把广大教师从劳动密集型的“刀耕火种”般的落后备课方式中解放出来,有更多时问去学习教育理论,钻研教材,进而进一步提高备课的内在质量。
(2)网络备课,催化了教师个体独立备课转向群体协同备课。
为使教师在有限的时间内吃透教材,确保每一课时的教学质量,各地现在都提倡开展集体备课,发挥众人的智慧。例如每一单元的内容,首先集体讨论,然后分工撰写新课时教案。每个新授课题指定一人主备,集体讨论定稿后,复印给其他教师,其他教师根据本班情况和个人教学特点,作出修改、完善。这样的集体备课存在着人员难以召集、周期长、耗时多、高成本、劳动量大的缺陷,难以经常开展。而网络备课则有效地解决了以上问题。在校园网上,教师可以将自己设计的教案,直接输到学校“虚拟备课库”,高度共享备课资源。从“备课库”中随意调进自己所需的几份、十几份同课时教案,进行参考,修改后打印,就是一份高质量的教案。对某一教学点的设计,大家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在聊天室开展讨论。一个教师遇到问题,在网上发一个帖,应者如云,一个问题可以及时得到几个甚至十几个答案。教研组织从一个学校、一个乡镇扩大到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网络集体备课与传统的集体备课相比,它既有效保留了传统集体备课的优点,克服了它的先天缺陷,真正实现了跨时空、低成本、高效率。町以极大地融合众人甚至名师的智慧,会极大地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保证备课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3)网上备课,可以检索到丰富的资料进行参考。
过去的备课限于时间、资料、信息等多方面的制约,教师难以得到最新、最广泛的资料,备出来的课大多知识陈旧、内容枯燥。而瓦联网络里面的信息资料包罗万象、浩瀚无边,可以给教师极大的启发,帮助教师备出一节义一节形象、生动、信息丰寓,学生感兴趣的课,如教学《圆明同的毁灭》,只要搜索进人“圆明同欢迎您”网址,就可看到圆明同历史的介绍、圆明周各个组成部分丰富的图片,圆明园毁灭的电影片断,专家对圆明园的评价。从互联网上教师参考并裁人这些所需资料,结合课文,就能备出一堂丰富多彩,资料翔实,爱国主义感情浓厚的好课。
(4)网上备课,教案呈现出立体化、交互式的电子形式。
教师的备课不再停留在纸上,教案的组成不再是单一的文字和静止的图形,在教师的备课中,其教案的组成,采用了全新的数字技术,集视频、音像、图像、文本等多种媒体于一体,形成了一种崭新的交互式虚拟电子教案形式,或储存于网络,或储存于软盘。教案不再是直线条、单情节的发展,呈现为射线性、多情节发展的预案没计,根据教学的实际变化,教师可以随时从备课中取出所需的信息资料。这种全新的电子教案形式,也许是我们现在难以想像的。
3.对网络备课的思考
哈尔平(A.Halpin)与克罗夫特(D.Croft)理论认为:教师行为特征中有“敷衍了事”的特征,指教师其实并无真正的责任感,只想“快点完事”的倾向,我们设想,教师利用网络备课,是否会出现这样的现象:由于有丰富的教案资料的参考,其实教师并不认真去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其备课仅是旧教案或互联网中他人教案的简单复制,来应付学校的检查。对此传统的备课管理,将无能为力,我们必须研究新型的备课管理方式。
针对教育网址偏少,专业性不强,资料分散现状,有关部门应尽早筹建教育网络中心,加强教育资源建设。资源建设应执行国家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库的建设标准,分为两部分:按媒体分,有文本素材库、视频素材库;按内容分,有课件库、配套教参库、试题库、教学案例库等,来满足广大教师备课的需求。否则,教师网络备课,只能是低层次。
关键词:教案,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一、问题的提出
2002年5月30日,重庆市语文教师高丽娅将自己所在的小学告上法庭。原告诉称:根据被告要求,在1990年至2002年期间,原告先后交给被告48本教案,被告在收取、检查教案后没有及时归还给原告。在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下,被告仅退还了4本,其余44本已被被告销毁或卖给废品站。原告认为,教案是个人智力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学校检查之后应该退还原告,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教师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44本教案;赔偿损失8800元以及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但被告认为,编写教案是教师的本职工作,而教案本是教学中使用的物品,就象上课时使用的粉笔一样,学校拥有教案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在检查完教案后,可以不退还给教师,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1]该案已经历了法院驳回,原告上诉。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艰难历程,目前仍在进一步的审理过程之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案一经媒体批露,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的、直接的涉及教案的规定,本案引发了法律界和教育界的很多思考:教案是否具有知识产权;教案到底应归属教师还是归属学校;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还是附载在教案本上的智力成果权益。
二、教案的属性
1、教案的概念。教案是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与计划。教案直接关系到上课的质量,其规格、式样、详略等均没有统一标准,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教案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班级、学科名称、课程主题、课程类型、上课时间等。(2)教学目标。目标所表达是预想的教学结果,通常以教学结束之后学生能够做到什么的方式进行表达。(3)教学资源准备和利用。课时计划应列出所需教学资源,包括:教科书、参考书、学习材料、视听设备、具体模型等。(4)教学进程。教学进程是指一堂课的教学内容的详细安排,其重点考虑教学中使用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是采用全班教学、小组教学还是个别教学,是用讲课、演示法、说明,还是运用讨论、游戏、提问等方法。采用何种形式与方法主要视具体情况加以综合利用。教学进程是教案的最核心部分。(5)评价学习效果的设想。评价学生是否实现了每节课的目标,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6)其他可能部分。包括:教学意义、教学重点与难点、布置作业、特殊说明等。
2、教案是一项知识产品,应享有著作权。(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文字作品等”,显然,教案作为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方案与计划,付出了教师极大的时间、精力、智力与劳动,凝结了教师丰富的教学积累和深刻的思考规划,其本身又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因而无论教案是否发表,应属一项智力成果、知识产品。(2)教案享有著作权。我国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于教案完全可以通过书写、复印、印刷、录制等丰富各异的手段和方法予以复制,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可复制性”的要件,因此,判断教案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关键在于教案是否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独立构思而成的属性,作品不是或基本不是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此也曾作出解释: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自己的创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而来。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区别不同作品的重要标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2]教案是教师根据各项具体情况独自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序演推而来,而是教师运用系统方法、以具体学生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结晶,更重要的是,教案真实地记载着教师各阶段的教学水平、教学经验积累的过程。作品的独创性在教案的第四部分教学进程和第五部分评价学习效果的设想中体现得尤为显著。因此,笔者认为:教案具备了独创性与可复制性的特征条件,享有著作权应无争议。
三、教案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教师个人享有
1、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可见,一般的创作作品归作者个人享有,只有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下,代表单位意志进行的创作,其著作权才归单位所有。
2、职务作品的权属规定。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个人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者使用外)。此外,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指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对于这种情况,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则属于单位。[3]
3、教案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教师个人享有。结合本案可以分析得出:首先教案的写作是教师为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而编写的,完成教案是教师的一项本职工作,学校是通过收取、检查教案的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监督;其次,根据《教师法》第八条之二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可见,教师编写教案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完成教学的重要义务,因此,教案具备了职务作品的特征要件,应属职务作品;再次,在一般的学校与教师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中,都会有“在聘用其间内,教师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以及其他任务”的条款,可见,编写教案就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在目前学校与教师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中一般都没有关于教案权属的具体条款;最后,教师编写的教案,既没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也不属于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更不是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作品,而是教师根据各项具体实际情况独自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因而,根据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教案是教师的职务作品,属于一般的职务作品范畴,其著作权归属自然不言而喻,归教师个人享有,学校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四、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
1、作品与作品载体。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所反映出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在借助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往往要附于某一物品上,该物品即作为作品载体,如载有小说的图书,以及载有教案智力成果的教案本等。作品与作品载体存在显著的区别。作品载体是载有作品的物质实体,属于物权保护的范围。而作品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永久性的特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4]
2、著作权与物权的区别。(1)权利的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特征,物权的客体则是实实在在的有形物。(2)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可以处分多次,而物权的各项权能却只能处分一次。(3)权利的保护期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保护期届满即丧失著作财产权。物权则没有期限,只要原物存在,物权即存在。(4)当著作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著作权通常让位给物权。比如一幅绘画,当物权转让给他人时,著作权通常还在原权利人手中,如果著作权人行使权利,要以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这势必发生冲突。当二者不能达成一致时,著作权将让位物权而无法实现。[5](5)权利的限制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措施,物权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6)侵权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与作品物化载体无关。物权侵害的主要行为,往往直接作用于物本身,表现为侵占、妨害或毁损等。
3、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在本案中,被丢失的44本教案是原告教师独自选择、设计、综合、撰写以及多年积累的结果,教案本则是载有教案的物质实体,所以,综合上述分析,教案的著作权与教案本的物权理应均由原告享有,学校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而学校将44本教案本销毁或卖给废品站,其侵权行为表现为对教案本的物权的妨害或毁损,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利,但并没有实施抄袭、剽窃或篡改原告教案的事实与故意,因此,学校侵犯的仅仅是教案本的物权,而非教案的知识产权,应采用民法的原则和规定进行调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十七条“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应当折价赔偿。”的规定,学校理应赔偿遗失原告教师44本教案本的损失。
结语:透视本案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其实主要反映了我国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权属以及相关保护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深入,由法律殚精竭虑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权属明显多此一举,不合时宜,现实的实践早已经突破了法律原先设定的原则与框架,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在这个问题上仍沿用原法、进展不大,笔者在此认为:职务作品的权属不妨由劳动者与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采取这样的方式将有助于避免纠纷、提高效率,符合当事者意思自制的原则与法制的人文精神。
参考资料:
[1]参见王少冗:《教案的所有权到底归谁》,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3年7月31日,第2版
[2]参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页
[3]参见郑成思著:《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89页
教案“罪莫大焉”?
对教案的指摘,概括下来主要有三点: ———“教案无用论”。写教案教师做“无用功”、“出工不出心”,于教学毫无益处,“大约也就是练练字了”。不仅如此还“浪费教师时间、压抑教师个性、阻碍教育创新”。 ———“教案工具论”。教案是领导检查、评价教师的工具。领导懒惰或无能才会在教案上和教师纠缠不清。写教案是迫于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抄抄改改、巧妙应对”。 ———“形而上教案论”。教案从“物化的书面计划”走向“头脑中清晰的思路”,变成“书中夹注、兴之所至的教材点评和只有本人能领会的符号和提纲挚领”。 由此可见教案“罪莫大焉”。果真如是耶?我想就以下几点和大家商榷。 教案与上课存不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备好课才能上好课”这个立论成不成立?如果不成立,备课和教案的确没有什么用处,是“无用功”,不写也罢。但作为一名任课教师,我深知备课对教学的重要意义。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教师拒绝备课,乃至不负责或狂妄地说:“我不用备课就能上好课。” 我认为最简单的备课也要做两方面的准备:一是内容,二是形式。前者指教学内容的内涵和外延,即解决“学什么”的问题;后者指教学过程的计划和安排,即解决“怎么学”的问题。教案的重点在后者即形成教学之预定方案。二者不能顾此失彼,特别是不能盲目重视内容轻易忽视形式。一个教师,即使你才高八斗学富五车通晓古今,如果教学中没有适合学生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学生也不会买你的账;即使你殚精竭虑苦心孤诣嚼碎吃透教材,如果教学中没有精心设计和巧妙安排,学生的收获也不会很大。因此我认为,教案不仅有用而且必不可少。
有效的教学首要是教案
虽然教学过程受师生情绪、环境、条件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千变万化、难以预料,教案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有一定局限,但不能因此而否认教案,而是应该更加深入地研究教案、设计教案、制定教案。课程改革带来全新的教育理念,冲击着传统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如何组织实施教学,首先应该在教案上下功夫,而不是给教案扣上“无用”的帽子,踢到一边。 教学是艺术,更是科学。科学需要严谨的态度、扎扎实实的作风。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高超的教育艺术,也是在严谨认真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难道不做精心准备,不进行周密计划,盲目走进课堂,随心所欲就能培养出“富有灵气、个性和创新意识的学生”? 传统教育模式过于强调教学的科学性,忽视艺术性,造成僵化的教学管理和教案模式,让教师苦不堪言。今天我们提倡改革创新、彰显个性、弘扬教学的艺术性,但要谨慎,不能走向另一极端———强调艺术性忽视科学性。高超的教学艺术来自于娴熟的教学技术,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于扎实的工作作风。“头脑中清晰的思路”会因课堂复杂的情况而模糊,让教师手忙脚乱;带有预见性和指导性的“书面计划”,却能让教师心中有数、游刃有余。“书中夹注、兴之所至的教材点评和只有本人能领会的符号和提纲挚领”留下的印象是零散的、杂乱的,只有汇集在一起,经过教师的深思熟虑,形成严谨的方案,才能切实起到作用。因此,形而上的教案要慎言、谨行。
招来“非议”缘于管理
关键词:教案,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一、问题的提出
2002年5月30日,重庆市语文教师高丽娅将自己所在的小学告上法庭。原告诉称:根据被告要求,在1990年至2002年期间,原告先后交给被告48本教案,被告在收取、检查教案后没有及时归还给原告。在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下,被告仅退还了4本,其余44本已被被告销毁或卖给废品站。
原告认为,教案是个人智力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学校检查之后应该退还原告,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教师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44本教案;赔偿损失8800元以及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但被告认为,编写教案是教师的本职工作,而教案本是教学中使用的物品,就象上课时使用的粉笔一样,学校拥有教案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在检查完教案后,可以不退还给教师,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已经历了法院驳回,原告上诉。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艰难历程,目前仍在进一步的审理过程之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案一经媒体批露,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的、直接的涉及教案的规定,本案引发了法律界和教育界的很多思考:教案是否具有知识产权;教案到底应归属教师还是归属学校;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还是附载在教案本上的智力成果权益。
二、教案的属性
1、教案的概念。教案是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与计划。教案直接关系到上课的质量,其规格、式样、详略等均没有统一标准,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教案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班级、学科名称、课程主题、课程类型、上课时间等。(2)教学目标。目标所表达是预想的教学结果,通常以教学结束之后学生能够做到什么的方式进行表达。(3)教学资源准备和利用。课时计划应列出所需教学资源,包括:教科书、参考书、学习材料、视听设备、具体模型等。(4)教学进程。教学进程是指一堂课的教学内容的详细安排,其重点考虑教学中使用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是采用全班教学、小组教学还是个别教学,是用讲课、演示法、说明,还是运用讨论、游戏、提问等方法。采用何种形式与方法主要视具体情况加以综合利用。教学进程是教案的最核心部分。(5)评价学习效果的设想。评价学生是否实现了每节课的目标,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6)其他可能部分。包括:教学意义、教学重点与难点、布置作业、特殊说明等。
2、教案是一项知识产品,应享有著作权。(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文字作品等”,显然,教案作为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方案与计划,付出了教师极大的时间、精力、智力与劳动,凝结了教师丰富的教学积累和深刻的思考规划,其本身又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因而无论教案是否发表,应属一项智力成果、知识产品。(2)教案享有著作权。我国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于教案完全可以通过书写、复印、印刷、录制等丰富各异的手段和方法予以复制,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可复制性”的要件,因此,判断教案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关键在于教案是否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独立构思而成的属性,作品不是或基本不是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此也曾作出解释: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自己的创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而来。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区别不同作品的重要标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教案是教师根据各项具体情况独自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序演推而来,而是教师运用系统方法、以具体学生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结晶,更重要的是,教案真实地记载着教师各阶段的教学水平、教学经验积累的过程。作品的独创性在教案的第四部分教学进程和第五部分评价学习效果的设想中体现得尤为显著。因此,笔者认为:教案具备了独创性与可复制性的特征条件,享有著作权应无争议。
三、教案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教师个人享有
1、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可见,一般的创作作品归作者个人享有,只有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下,代表单位意志进行的创作,其著作权才归单位所有。
2、职务作品的权属规定。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个人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者使用外)。此外,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指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对于这种情况,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则属于单位。
3、教案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教师个人享有。结合本案可以分析得出:首先教案的写作是教师为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而编写的,完成教案是教师的一项本职工作,学校是通过收取、检查教案的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监督;其次,根据《教师法》第八条之二的规定,教师应
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可见,教师编写教案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完成教学的重要义务,因此,教案具备了职务作品的特征要件,应属职务作品;再次,在一般的学校与教师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中,都会有“在聘用其间内,教师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以及其他任务”的条款,可见,编写教案就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在目前学校与教师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中一般都没有关于教案权属的具体条款;最后,教师编写的教案,既没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也不属于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更不是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作品,而是教师根据各项具体实际情况独自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因而,根据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教案是教师的职务作品,属于一般的职务作品范畴,其著作权归属自然不言而喻,归教师个人享有,学校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四、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
1、作品与作品载体。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所反映出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在借助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往往要附于某一物品上,该物品即作为作品载体,如载有小说的图书,以及载有教案智力成果的教案本等。作品与作品载体存在显著的区别。作品载体是载有作品的物质实体,属于物权保护的范围。而作品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永久性的特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2、著作权与物权的区别。(1)权利的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特征,物权的客体则是实实在在的有形物。(2)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可以处分多次,而物权的各项权能却只能处分一次。(3)权利的保护期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保护期届满即丧失著作财产权。物权则没有期限,只要原物存在,物权即存在。(4)当著作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著作权通常让位给物权。比如一幅绘画,当物权转让给他人时,著作权通常还在原权利人手中,如果著作权人行使权利,要以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这势必发生冲突。当二者不能达成一致时,著作权将让位物权而无法实现。(5)权利的限制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措施,物权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6)侵权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与作品物化载体无关。物权侵害的主要行为,往往直接作用于物本身,表现为侵占、妨害或毁损等。
3、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在本案中,被丢失的44本教案是原告教师独自选择、设计、综合、撰写以及多年积累的结果,教案本则是载有教案的物质实体,所以,综合上述分析,教案的著作权与教案本的物权理应均由原告享有,学校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而学校将44本教案本销毁或卖给废品站,其侵权行为表现为对教案本的物权的妨害或毁损,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利,但并没有实施抄袭、剽窃或篡改原告教案的事实与故意,因此,学校侵犯的仅仅是教案本的物权,而非教案的知识产权,应采用民法的原则和规定进行调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十七条“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应当折价赔偿。”的规定,学校理应赔偿遗失原告教师44本教案本的损失。
结语:透视本案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其实主要反映了我国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权属以及相关保护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深入,由法律殚精竭虑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权属明显多此一举,不合时宜,现实的实践早已经突破了法律原先设定的原则与框架,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在这个问题上仍沿用原法、进展不大,笔者在此认为:职务作品的权属不妨由劳动者与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采取这样的方式将有助于避免纠纷、提高效率,符合当事者意思自制的原则与法制的人文精神。
参考资料:
[1]参见王少冗:《教案的所有权到底归谁》,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3年7月31日,第2版
[2]参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页
[3]参见郑成思著:《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89页
焊工的培训、考试、管理均有相应的法规、规程、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焊工技术考核规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焊工培训、考试、管理过程必须依法进行、照章办事,在做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过程中就有法必依,不容许变通或缺省,只有认真执行各项法规、规程、标准,才能落实好各项焊工培训、考试和管理工作,使焊工的培训、考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1)培训项目确定;(2)培训项目负责人确定;(3)班主任及职责确定;(4)任课教师确定;(5)培训班文件的确定及;(6)开班前的准备;(7)学员报道及管理;(8)学员守则的确定;(9)培训教学;(10)考核;(11)座谈测评;(12)资料存档等(详情略)。
2基础理论培训
2.1职业资格证书理论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的有效措施。进行考核鉴定,并通过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予以确认,为企业合理使用劳动力及劳动者自主择业提供了依据和凭证。理论培训同样要遵循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标准进行。
2.2持证焊工基础理论培训,要根据焊工的具体情况确定,分别为取证、换证、增项、升类(级)等,依照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计划、编写理论培训教案、进行实施。
3焊工的技能培训
3.1焊接工艺试验
对于焊工实操培训项目而言,首先必须要做焊接工艺试验,验证金属的焊接性以制定工艺指导书。金属焊接性就是金属是否适应焊接加工而形成完整的、具备一定性能的焊接接头的特性。评价焊接性,要考虑金属本身的性能和工艺条件。目前,我国对金属焊接性评价还停留在人工水平上,靠个人的经验完成。为提高效率和准确率,开发和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金属焊接性评价是根本的出路。但在金属焊接性评价过程中影响因素多,因素与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难以明确表达,而且许多问题的可统计性差。因此,解决这类问题要借助于经验知识。目前也有选用专家系统来进行金属焊接性评价的,与人工相比,有着鲜明的专家智能技术的特色,而且可以提高效率和准确率。
3.2焊接技能教学环节
3.2.1焊接技能指导教师的资质
要求技能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技能和理论水平,同时还要具备较丰富的现场焊接实践经验和相应的资格证书。
3.2.2焊接技能教学试样的焊制
在组织技能教学之前,焊接技能指导教师应该结合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实际焊制与教学相对应的焊接试样。通过焊接试样既能验证焊接工艺的实用性并为实际教学提供样本,又能为实际指导教案的编写提供物质材料。
3.2.3焊接实际指导教案的编写
焊接技能教师要依据焊接工艺指导书和实际焊接试样的过程认真编写焊接实际指导教案。在教案的编写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同时作到突出重点、点面兼顾。教案的内容要强调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焊接装配、焊接参数、焊接顺序、焊接手法及焊接缺陷和应对措施。焊接工艺不能变,但焊接教案要随着实际教学不断调整。
3.2.4焊接实际操作培训计划的编写
焊接实际操作培训计划要由培训专职工程师和焊接指导教师共同编写,编写时应结合实际项目的培训经验和送培单位的实际要求进行。
3.2.5焊接实际教学的开展
实际教学中教师要做到6步走:•教师教授学员焊接操作安全技术和良好的焊接工艺纪律、工艺作风,即常说的育人。•教师教授学员焊接设备的正确使用。•教师对学员讲解如何进行焊接试样的装配。•教师向学员演示试样的焊接过程。在实际焊接过程中将焊接参数、焊接顺序、焊接手法、焊接操作中的难点和容易产生的焊接缺陷详细交代清楚。•教师培训现场巡视和答疑。学员自己按照教师所教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经过几次练习,学员会对操作中的难点有所感受,教师可及时通过现场巡视的方法针对问题随时解答和演练,以便巩固学员的学习效果。•教师和学员共同讨论和总结。教师每一天培训结束前要组织学员对他们焊制的练习试样进行认真的评定,并带领他们进行讨论,以便对当天的操作练习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
3.2.6焊接教学日志和培训总结的编写
实际教学中焊接技能教师一定要作好教学日志,以便对每一个学员的练习情况清楚掌握。同时对每一批学员培训结束后依据培训日志作一个培训总结,总结上一次培训工作中的长处和不足,调整培训教案和教学内容。同时,通过总结的形式将培训情况反馈给上级领导,使培训中心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
关键词:课堂教学 机械制图 实效性探讨
机械制图是机械类职业学校的一门重要的技术基础课,它对训练学生掌握工程技术课程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严谨的作风和负责精神都有其特殊的作用。图板、丁字尺等绘图工具、绘图仪器已经被计算机所取代;图纸等技术文件已经放进了计算机磁盘;手工绘图已经被计算机绘图所取代。因此制图课的教学也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及时调整我们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提出新的要求,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培养出现代企业需要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一、明晰培养内容,调整教学内容
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实施素质教育与能力培养的要求,满足社会的需要,必须对课程内容进行适时的改革与调整,改变那些交叉重复、陈旧老化,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课程内容。及时补充一些新的、企业需要的、对学习提高有用的相关知识。例如以前对绘图仪器和工具的使用以及制图的标准要求较高,现在采用计算机绘图,对字体、比例、标题栏、图线以及图纸幅面等标准可以不作要求(字体可以随意调整,比例和图线可以改变,标题栏和幅面可以选用模板)。
二、提高教师的实际操作技能,增强教师的专业素养
要把制图课讲得生动形象,把抽象的理论变成直观,让枯燥的条文变得有趣,除了有很好的口才和表达能力以外,还必须具有机械专业的相关知识,“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应有一桶水。”如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机械制造工艺机械基础与机械原理、公差配合与技术测量等,这些知识在机械制图中的零件结构、表面质量、加工方法、材料选择、技术要求、连接装配关系等方面都要用到。只有具备这些知识才能应用自如地举出生产中的典型例子,让机械制图与实际结合起来。作为专业课教师还必须以当代最先进的知识智能装备自己,不断调整不适应社会需要的落后的知识结构。随着计算机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绘图已经取代了传统的手工绘图,制图课教师除了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几种计算机绘图软件,以便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以及对学生进行计算机绘图的训练和指导,培养学生的绘图技能和绘图技巧。同时,专业课教师还应具备金属加工、装配和测量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跟紧社会需要,及时调整培养目标
机械制图作为各类工科院校普遍开设的一门技术基础课,在提高教学实效性方面,教师必须不断充实自己及时吸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最新知识,把握教学改革的动向,增强教学的预见性,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较强实际操作技能的高素质的劳动者。职业教育是一种专业教育,是定向培养技术人才的技术学校。《机械制图》是机械专业中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基础课,它主要培养学生看图、画图、空间想象力和应用能力。作为一名专业课老师,我一直认为机械制图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门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学科,有些学生因为空间想象能力较差,即便是比较简单的零件也不能很好地完成三视图的绘制,所以对这门学科的教学很有挑战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学校里的教学要和企业单位的需求接轨,生产、加工企业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培养目标。而要淘汰那些不再适应新形势下需求的教学内容。
四、提高教学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做好教案
教案是教师传授知识的重要依据,而备好具有相当水准的教案是教好一门课的必要条件。教学,教是首位。要备好合理性教案,要求教师不仅深谙教学之道,而且要专业知识渊博,能讲、能做,同时能不断地吸取本专业新信息、新科学、新知识来充实提高自己。对于《机械制图》教师则要求既要懂得画法几何及机械制图,又要懂得机械、掌握新国标,并能实际画图。只有这样,才能系统、完整、准确地备好教案。如何备好合理性教案?在这方面我首先就是熟悉教学大纲,根据教学大纲来看教材,对于教材的每部分内容,我都会仔细研究,从不同角度来理解这部分内容。在吃透教材的前提下,每备一份教案,先将整体内容分解成一系列的步骤和问题,然后一个一个地检查回答每个问题,直到最后没发现遗漏,得到圆满的结果,这才认为教案合理。在备好课的前提下,我觉得要教好《机械制图》这门课离不开一位重要的朋友——模型。因为机械制图是一门比较抽象的课程,需要一定的空间想象能力,而职业类学校的学生数学基础普遍较差,缺乏空间想象力和形象思维,所以只有充分选择与新课有关的模型直接演示,让学生在看得到、摸得着的情况下获得初步印象,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在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有了一定的初步印象之后,我会选择一些类似的模型,让学生自己进行思考,慢慢锻炼他们的空间想象能力。
五、提高教学实效性的另一个有效途径—强化训练
要学好机械制图这门课,练习是很重要的。课堂讲解和练习的时间以一比一来完成,我一般把练习题分为一般题和提高题两种,以满足全部学生的需要,这不仅让学生巩固知识、加深理解,还可检查教学效果,及时得到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辅导,及时批改,可提高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求知欲。训练了思维,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