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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2-09-19 17: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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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我县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全县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法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将城镇低保标准从每月225元提高到240元,农村非农低保标准从每月195元提高到24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1000元提高到13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完善城乡生活社会救助体系

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提高全县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供养标准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200元。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提高孤儿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人均消费支出的原则,城乡分散供养的孤儿享受的低保标准、五保标准上浮50%。全县城乡共有孤儿155人,其中:城镇9人,农村146人。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3.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将全县百岁以上老人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4.不断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列支,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配套,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

5.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县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县财政在20*年财政预算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6.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建立临时救济基金,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

(三)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

1.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安置2100人,重点做好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落实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活动。

2.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居家养老和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100个,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跟踪一户、服务一户、稳定一户,确保7个工作日内实现稳定就业。以上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残联负责。

3.组织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均可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习。此项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负责。

(四)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1.加大城乡贫困户住房解困力度。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每户补助标准提高到2万元。上述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上浮20%。所需资金由市、县仍按2:1配比。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加大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建设20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对593户低保家庭租赁房屋补贴110万元,所需资金市、县按7:3配比,县财政年负担33万元。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

(五)加快社会福利事业

1.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福利机构和服务组织。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努力开发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为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等不能自理的特困空巢老人上门提供居家养老照顾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民营福利机构,给予一次性初建扶持补贴。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2.继续开展农村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按照全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我县新建1所。要调整和完善敬老院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此项工作的主体单位为县政府,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

(六)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开展慈善援助活动

1.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实施“蓝天计划”、“明天行动”等慈善救助项目,为全县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等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为全县贫困家庭的脑瘫、聋儿、自闭症、智障患儿实施学龄前康复项目;为部分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唇颚裂患儿提供免费手术;为贫困缺肢者免费安装假肢。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卫生局负责。

2.做好捐助物资接收、发放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社会捐助活动所募捐的物资做到帐目清楚,并及时将募捐物资发放给贫困群众。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

3.20*成立法库县慈善总会,募集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的物质,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切实帮助全县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县工商联配合。

(七)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1.实施春节临时救济。20*年春节期间,对全县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400元救济金(城市低保边缘户24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配比。全县春节需要救助对象19497户,35604人。共需春节救济金777.736万元,市拨388.868万元,需县财政配套388.868万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实施物价补贴。新年、春节期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3.开展助学扶贫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一年、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城非农户口的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县妇联组织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结对子互助活动,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

4.开展医疗扶贫活动。衔接好市级医院与法库县四家子乡农村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医疗扶贫工作;继续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老专家和县级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活动,全年送医送药2次以上。做好各种形式义诊活动,一级以上非盈利医疗机构至少开设2张床位作为低保对象济困病床。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5.开展文化扶贫活动。组织全县文艺团体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全年送戏10场;组织送电影下乡50场;开展送书下乡,送图书500册。此项工作由县文体局负责。

6.开展科技扶贫活动。聘请*市农村科技培训讲师团培训50场,培训技术骨干5000人次;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开展培训100场;选送30名优秀农民到*农业大学深造。推广实用新品种、新技术15项。此项工作由县科技局负责。

7.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接洽好市直28家扶贫开发工作队对我县叶茂台、秀水河子、双台子、四家子、卧牛石、包家屯6个乡(镇)、32个贫困村的扶贫活动,以及市商业系统76家企业“一企一村”对口帮扶活动;落实好省、市相关惠农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农经局、县财政局负责。

8.开展千名干部包千户扶贫活动。继续组织千名干部包千户扶贫活动,重点解决贫困家庭生产生活和就业、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春节、新年期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到贫困户家庭中走访慰问。此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农经局、县民政局负责。

(八)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1.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落实按比例安置政策,按企事业单位职工1.7%的比例安置残疾人;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超过25%的每人退税3.5万元;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确定盲人按摩、杂修、旧物回收等保护行业,扶持20个残疾人就业个体户,以实物形式每户扶持2000—3000元。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

2.做好残疾人教育和康复工作。依托县特教学校建成残疾儿童康复基地、基础教育基地、特殊技能培训基地、生活自理能力培训基地。建设6个城镇残疾人康复医疗站,10个残疾人家庭康复点,培训残疾人康复人员230人,各村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100%。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负责。

3.对低收入一级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以及智力残疾人、以及精神残疾人和以及瘫痪的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镇户口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每人每月50元。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财政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设和谐法库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扶贫帮困、改善民生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各级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扶贫帮困的各项工作。要不断探索开展扶贫帮困的有效形式,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强化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解群众之忧,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研究具体情况,因地施策,因户施策,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使全县贫困群众都能有针对性的享受扶贫帮困的各项救助,人人共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支持产业扶贫为导向,以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应用为途径,以降低银信机构融资成本、降低农户借款成本和降低贷款风险为重点,整合运用扶贫贴息、支农扶贫再贷款、财政补贴、机构担保等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对扶贫涉农企业、扶贫合作社等新兴经济体的间接信贷支持和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直接信贷投放,完成扶贫由“输血”到“造血”的实质性转变,支持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产业扶贫为主原则。严格把握扶贫信贷资金的投向管理:一是用于贫困家庭增收致富的种养业、简单加工、家庭旅游业、技能提升、小型商贸等创收项目。二是用于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项目,培育“产业壮大+企业拉动+农民致富”三位一体的扶贫发展格局。

(二)坚持信贷政策与扶贫政策相结合原则。以信贷扶贫为抓手,以政策扶贫为保证,通过贷款贴息、降低利率等优惠政策鼓励涉农企业带动贫困农民就业致富;通过财政担保、企业联保等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发放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大扶贫信贷投入。

(三)坚持精准扶持原则。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贷款的项目、生产技术的审核,合理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做好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做好生产项目论证、扶贫对象统计审查,合理确定贷款支持额度,确保信贷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方法

(一)保证扶贫信贷贴息资金。市财政局按照市扶贫开发局贫困补贴人口和建档农户发展生产项目申请计划,安排好年度扶贫信贷贴息资金。

(二)指定扶贫信贷担保机构。市畜牧担保中心作为扶贫信贷担保机构。

(三)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市农行、市农信社、市邮储银行、市盛都村镇银行作为我市扶贫信贷合作金融机构。

(四)扶贫信贷实施原则。贷款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种养业大户、村致富带头人等。贷款用途:家庭增收致富项目生产发展和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生产经营项目。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有致富意愿、有创收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涉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应具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书面签订的创收带动协议,有良好发展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及期限: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其申报生产项目和生产周期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将根据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五)创新信贷扶贫模式。一是推广“公司+农户+信贷”模式。通过签订企业与农户的生产收购合同、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担保合同,信贷资金由企业统一使用并偿还贷款本息,企业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并负责产品收购销售和经营收益,使农户有明确的收入预期,既能实现农民增收又能实现企业增盈。二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专业合作社+信贷”模式。采取财政补贴30%+信贷支持30%+农户自筹40%的方式,支持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致富。三是推广“农户信用评分+信贷”模式。对有技术、有能力,无资金发展生产的建档贫困户,通过信息采集、信用评定、贷款授信、发放贷款证等方式,直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解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难题,并依据农户信用评级档次相应放大授信额度,并降低贷款利率,支持其脱贫致富。四是其他创新信贷扶贫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协调全市各农村经济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整合行政资源和政策资源,配合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好金融信贷扶贫工作。

篇3

一、2020年度目标

(一)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不少于108场次。

(二)购买文艺院团、艺术团的组建等基层文艺队伍演出,举办乡村艺术展演等活动。

(三)新人新作创作2首歌曲,编排2支舞蹈作品,创作1部小品。

(四)举办县2020年群众文化活动暨第五届伍须海“游海节”活动。

(五)开展基层活动,免开两馆和乡镇文化站。

 二、重点工作

(一)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有效供给

1.支持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不少于108场次

2.系列文化惠民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文艺院团、艺术团的组建等基层文艺队伍演出,举办乡村艺术展演等活动。

3.创作扶贫题材特色艺术作品:新人新作创作2首歌曲,编排2支舞蹈作品,创作1部小品。

篇4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完善产业扶贫新模式,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市场。

二、实施范围

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主要支持对象,协同拉动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广泛动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组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开展方式

1.自发参与。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并动员亲友购买帮扶村出产的特色农产品,提倡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并动员相关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优先采购帮扶村出产的农产品,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购买和协调销售贫困户农副产品,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输出。

2.工会引导。鼓励所属各工会到帮扶村组织开展工会活动,采购会员节日福利物资时优先选择帮扶村出产的农产品。

3.食堂直供。倡导有自办食堂的单位,及有意愿的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协调配送服务供应商与帮扶村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定向直供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协调组织好所服务单位或社会组织,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督促落实。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篇5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科技局科技扶贫自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实行包保责任制。

二、细化任务分工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全面评估四个坚持原则,对自查评估工作进行细化分工。

(一)责任落实情况

局党组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等。全局党员通过、主题党日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政策落实情况

制定或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的科技扶贫相关政策文件、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政策清单。(责任科室:综合业务股)

(三)工作落实情况

对科技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评估,重点自查目标是否全部实现,任务是否全部完成,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是否取得扎实成效。(责任科室:综合业务股)

篇6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随着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将受到影响。这些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如果没有实现就业,其家庭就存在返贫风险。利用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与县扶贫办建立对象比对机制,各乡镇要按照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救助范围,消除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

(二)继续实施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兜底救助、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做到应退尽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情形的按民政规定条件给予临时救助,缓解生活困难。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机制,完善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信息共享机制。

(三)稳步推进低保标准“两线衔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省厅统一制定的全省区域性指导标准,及时向县政府上报2020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方案,确保2020年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

(四)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村低保档案管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误保”“漏保”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五)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六)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我县实际积极探索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办法,细化临时救助分类、分档标准,规范实施“一事一议”机制,深化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全面建立乡镇备用金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对遭遇急难型、支出型困难的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开展“救急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迅速动员,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步骤,切实把压力和责任层层传达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篇7

总体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镇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乡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20xx-20xx年全镇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540人,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贫困人口降至350人左右,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党委、政府将全乡的脱贫计划分解到村,镇要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四)完善档案。定期更新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每次资料更新都要存好纸质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建立各级扶贫信息互联互通的平台,供帮扶单位和社会各界查询,做到资源共享。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从宏观上要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从微观上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宏观扶贫和微观扶贫相结合。

(一)加速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XX村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3.坚持贫困村优先的原则。要突出工作重点,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在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要向贫困村倾斜,尽快改变贫困村的落后面貌。

4.推行差别化扶持政策。要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

(二)加速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绿色蔬菜、高产油茶、茶叶烟叶、井冈蜜柚、养牛等五大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20户以上。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千方百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1000-5000奖补,支持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指导贫困村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养殖、种植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镇重点给予资金扶持。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加速推进智力扶贫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

3、大力加强就业培训。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20xx元的补助;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培训补助;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三定向”的加20分录取。

(四)加速推进劳务扶贫

1.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镇解决5-15名贫困人口在本镇从事环卫、园林、保洁、治安巡逻、农村公路养护等工作,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2.鼓励能人创业扶贫。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3.解决贫困户进企业务工。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农民工进企业务工,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来源问题。

(五)加速推进保障扶贫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

2.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贫困户纳入政府代缴范围。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由县财政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参合费,让贫困户免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保障。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县内住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一要取消住院报销起付线;二要将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在其他农民居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四、精准帮扶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搭好精准扶贫的平台,实现扶贫方式由过去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突出抓好“七个到村到户”:

(一)产业到村到户。贫困村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围绕富民产业,选择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推广“千村万户老乡工程”的模式,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二)项目到村到户。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脱贫项目,找准脱贫路子,做到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外出务工则外出务工。贫困村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

(三)柚苗到村到户。给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0株以上柚苗,扶持贫困户种好“摇钱树”。

(四)资金到村到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脱贫项目和帮扶资金,做到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并举,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行业扶贫资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全覆盖。

(五)干部帮扶到村到户。进一步加大干部挂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贫困村安排有一个以上县领导、一个以上县直单位、一个以上工业企业和一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挂点帮扶。要按照“交朋友、摸实情、找路子、扶资金、促增收”的思路,继续推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结对帮扶工作,即每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扶助2户黄卡、红卡贫困户,按“一户一策”发展一项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造血功能”,所帮扶的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要达到20xx元以上。通过三年扶贫攻坚,使全乡所有黄卡户、红卡户真正脱贫,对蓝卡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

(六)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加强扶贫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每年都要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变动状况、干部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按照“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的原则,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销号,对有特殊情况返贫的登记入库,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对扶贫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扶贫资金使用、贫困户得到扶持等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土坯房改造到村到户。凡居住在危旧房或土坯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定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贴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是实现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和措施。各村要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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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以关于扶贫工作的总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品销路出窄,增强扶贫产业带贫益贫能力,筑牢贫困人口长效脱贫基础,形成持续稳定、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全镇5个行政村和4个有贫困户的社区,以建档立贫困户为重点对象,协同拉动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生产的地域性特色产品销售。

三、工作任务

1、督促各村和社区建立产品名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统计供应主体、产品产量、销售价格、产地等信息,优先将产量稳定、质量可靠的产品纳入“名录”,建立台账,及时报送消费扶贫产品名录。

2、帮扶单位助销。引导全镇8个帮扶单位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通过职工福利采购、“以买代帮”等方式消费“名求”内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3、电子商务营销。通过村级电商服务站,建立与贫困村、贫困户产品销售利益衔接机制,打通农产品上行销售渠道。提升农村电商网络节点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网销上下游服务链。让帮扶干部通过线上购买方式参与消费,提高电商物流服务站点农特产品销售规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镇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扎实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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