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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认识论公共行政理论范式 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 治理主义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5-0141-10
社会科学研究的认识论前提即是研究者与以人为核心的社会之间的认知关系,研究者基于特定的认知关系理念或预设进行社会理解、社会解释、社会预测乃至社会构建活动。本文从可知论、不可知论以及话语游戏论这三个方面的认知观念即认识论角度,讨论在相关认识论影响下可能做出的公共行政理论范式选择。
应当指出的是,无论在认识论还是公共行政理论上,文中所做的分类,都立足于理论逻辑的演绎分析,而不是来自学科历史的归纳整合。
一、可知论与公共行政研究的制度主义理论范式
可知论认为,人类理性能够充分了解包括人自身在内的自然、社会和心理现象,在人直接感知的外界现象背后,存在着固有的结构性构成和规律性变迁,对于这些结构性构成和规律性变迁内容,可以通过科学研究的方式,予以理解和解释,而科学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关于这些结构性、规律性内容的系统表述。因此,检验或评价科学理论的基本途径就是去看经验事实或科学思维逻辑是否能够支持相关的理论推理、理论观点或理论命题。
具体而言,可知论乃是建立在这样几个密切相关的认识论观念基础之上:
其一,包括所有现象的外部世界,通过其结构性构成或规律性变迁展示出整体性和统一性特征,决定其结构构成和变迁规律内容的是具有行而上特征的世界本体,无论这个本体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人类理性(主要是科学理性)都能够通过主动的观察和思维活动来认识它,科学研究的意义就是通过对于世界本体的认识去把握世界的构成与变迁,推动世界走向理想化的整体性构建。
其二,在外部世界的结构性、规律性与人类语言尤其是科学话语之间,存在着某种形式的通约性,研究者能够把这些结构性和规律性内容转换成为适于广泛交流和传播的科学理论表述或科学话语信息。这种话语转换意味着,科学研究可以在特定理论模型与外部现象世界之间,确立某种形式的共通性和可比性。所以,一方面,研究人员可以通过联想、归纳等方式,在对众多现象理解的基础上,形成特定的理论模型或理论范式;另一方面,又能够有主观构建的理论模型,沿着理论本身固有的逻辑线路,通过概念推理的演绎方式选择、设定乃至构建相应的外界现象。
其三,相对于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特征的结构和规律来说,呈现在人们感官面前的外界现象,只是变化不居且各处片面的表象,而结构和规律则是稳定可靠的本质性存在,因此,人一旦得到关于特定结构或规律的科学认识,或者做出了关于特定结构或规律的理论认定,那么,就可以在此结构性或规律性认知的引导下,去改造或构建处于表象层面的外界现象,使其向结构或规律的理想方向演化。这就是基于可知论观念所形成的,强调人的主观动机和主观行为能力的所谓“人类中心主义”。
其四,在科学认知指导下的科学研究行为,指向外部世界及其结构性、规律性内容,将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研究者个人的价值观念或道德意识的影响。在其科学研究活动中,研究者应该处于一种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立场,使科学研究中的外界现象认知行为与研究者个人的价值偏好相互独立,指导其理论认知和理论构建取向的,只能是理论话语本身固有的逻辑或外部现象的实际信息展示内容。
在上述几个方面的认知观念预设下,科学研究行为就将展示出一种以“证实”为标志的科学研究行为模式:沿着现象归纳、总结的路径,通过大量、反复的观察、访谈、调查和试验等等,收集关于外部现象的第一手资料,在对这些资料进行系统化处理的基础上,得出可能的结构性或规律性理论认知;或者,沿着概念演绎推理的路径,在既定的结构性、规律性理论表述的基础上,根据理论表述内在的逻辑指向,通过对理论表述内容做出进一步的理论分解、命题分解和概念分解等方式,寻找或设定其在外部现象中的指示或指标性内容。
当然,绝大多数情况下,上述两个路径方向的理论认知过程都是结合在一起的。最重要的是,在这种以可知论为导向的科学研究模式中,关于行为后果和行为本身的科学性检验,往往都要通过外部现象与既定科学理论之间的相互证实来进行。一方面,关于外部现象的结构性或规律性理论认知的正确与否,要由客观的外部现象信息来检验,如符合外部现象的信息显示或实践要求,就证明理论认知的正确性,反之,则是错误的认知。另一方面,关于外部现象和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理性,也要由相关的结构或规律性内容来检验,符合的被认为是代表自然发展、社会发展乃至主观心理演化的进步方向,反之,则要在既定的结构性或规律性认知指导下,做出改革现实、改造自然或改造社会的主观选择。显然,后一个方面为价值中立预设打开了一个缺口,常常会导致一种意识形态尤其是政治意识形态主张推动下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公共行政研究中,一旦遵循上述可知――证实的认知模式,公共行政理论就可能形成一种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选择。制度主义理论范式与可知论之间的关联还基于这样两个方面的预设:(1)制度与结构性、规律性内容之间的功能转换,即把公共行政活动中的制度(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和公共政策)看作是科学认知活动中的结构性或规律性内容,并在此意义上讨论其在公共行政活动和公共行政研究中的功能地位;(2)公共组织主体或公共权力主体与科学认知主体之间的角色转换,通过这一角色转换,以“可知”为核心的主体认知能力被转换成为以权力主导为核心的公共行政管理能力。
制度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范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取向:
其一,以制度落实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运行机制研究。
这是把此研究范式标识为制度主义的首要原因。根据前面的关联性预设,制度主义公共行政理论把公共行政现象看作是独立于个体主观意识的外部世界现象,把既定的宪法、法律和公共政策看作是关于这些公共行政现象的结构性和规律性内容,这些制度性内容具有整体性和理想性特征,公共行政活动的意义就在于使现实中的公共行政现象体现或接近于相关制度规范内容的整体性和理想性要求,因此,公共行政系统运行的基本内容便是制度规范的落实,即宪法、法律和公共政策的现实化,要用既定的制度规范来照应现实中的公共行政事务,检验公共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引导或推动公共行政事务状况向既定制度所设定或规范的结构性和规律性方向演化。
在制度落实的假设之下,公共行政运行就将显示出一种理想化的逻辑流程:先在特定意识形态观
念的指导下设定公益的对象性内容,然后由制度规范予以确定,最后是通过公共行政活动的制度落实过程实现这些目标。
其二,以“制度人”预设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主体研究。
在制度落实的语境背景下,公共行政主体被看作是落实并体现制度规范内容的“制度人”。“制度人”并不仅限于人性假设内容,而是涵盖了公共行政活动中公共行政主体行为取向或行为制约的各个方面:
首先,公共行政主体在公共政治活动中的角色和地位的确定。制度角色有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三权意义上的制度角色划分,即立法组织的制度制定角色、司法组织的制度监督角色和行政组织的制度执行角色;二是政治与行政划分意义上的制度角色,如威尔逊、古德诺等人所说的政治活动产出政策、行政活动落实政策;三是常任文官意义上的职能分类角色,通过制度规范下的职位设定来确定行政主体的制度角色。
其次,公共行政主体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取向由制度予以模式化。这种“制度化”的行为模式,不仅包括明确成文的制度授权以及在制度授权基础上形成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规章,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前文已经指出的,依托于公益实现路径的公共行政活动流程,认为所有公共行政主体都具完全的公益意识、制度意识和组织意识,会成为公益实现过程中可靠的主观性因素。在此制度规范和行政伦理规范的双重设定之下,关于公共行政活动中的主体行为研究就可以直接转化成为制度规范内容的研究,以制度规范中的主体行为方式设定来替代实际的主体行为。
最后,公共行政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状况,包括关系构成、形成和互动取向,都由制度予以模式化,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基于既定制度的内生的组织结构构成和组织运行模式。这一点,在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中有着充分的表述。
其三,以权力使用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活动机制研究。
制度落实在公共行政运行机制中的核心地位,意味着制度规范在公共行政秩序中的权威性地位,对于公共行政活动而言,这一制度权威主要表现在公共行政权力的使用及其影响效力上。
权力是一种指向他人的强制能力,在制度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中,以展示制度权威,落实制度规范内容的公共行政权力使用及其研究,具有这样两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强调行政权力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主导性地位。认为公共行政活动是一种中心导向,即权力中心导向的社会影响模式。处理公共行政事务、落实既定制度规范乃至实现社会公益,只有一个关键性的路径选择,即改善或提升公共行政权力的使用能力或使用效力,比如根据既定制度规范优化行政权力的职能授权,增强或提高行政权力在整个国家权力体系(即立法、司法和行政为代表的三权)中的权力地位,推动公共行政组织的建设等等,围绕着这些问题的公共行政研究和公共行政实践,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扩展了公共行政权力使用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中心地位,甚至导致公共行政权力膨胀(相对于社会、经济系统,或相对于立法、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万能的理论观点和公共行政现象的出现。
二是强调合法性内容的公共行政权力使用行为研究。基于制度落实的内在逻辑,公共行政权力的使用主要来自于制度规范内容的推动,无论是权力使用取向还是权力的使用行为本身,判断其正当性的基本标准便是是否符合既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即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取向在带来权力间浓厚的上下等级色彩的同时,也塑造了权力运行系统的一体化特征,在很多情况下都意味着中央集权的公共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以及首长负责的公共行政组织运行机制。
在这一经过“理想型”(韦伯语)处理的制度主义公共行政理论范式中,制度落实、“制度人”以及公共行政权力的使用,分别从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主体和公共行政主体的职业活动角度,设定了一个具有中心控制或管制机制的整体性的公共行政系统,通过制度、“制度人”以及公共行政权力在不同层面的中心整合作用,塑造了可知、可构建的公共行政现象和公共行政秩序。
二、不可知论与公共行政研究的新制度主义范式
不可知论对可知论所依托的理性认知能力提出质疑。主张无论是认知主体的内省,还是对于外部现象的观察,都不可能通过演绎推理或归纳总结,完全获取外部世界的结构性或规律性内容。对于研究者来说,现象世界的结构性或规律性内容(也即真理)是不可知的,真正的科学研究永远都处于通向真理或接近真理的探索过程之中。显然,不可知论对可知论的质疑,并不具有颠覆性,它仍然承认外部世界中结构性和规律性内容的存在,承认有一个支配一切的世界本体,仍然承认理性的认知能力,只是要给理性设定一个限度,即存在永远的不可知领域。在不可知论看来,任何关于真理的理论命题都只是一种假设,判断其科学性的标准不再是能否自证,而是其能否提供一个开放式的反驳或批判通道,即是否允许“证伪”,所以,科学的进步就是一个持续的“大胆假设、严格反驳”的趋向真理但永远无法占有真理的过程。
对应于可知论,不可知论主要建立在这样几个密切相关的认知论观念基础之上:
其一,外部世界仍是一个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的世界,有决定其结构性和规律性内容的本体存在,但是仅具形式意义,只存在于纯粹理性的概念构建,无法成为科学认知的直接对象,对于现实的科学研究而言,正因其不可知而应予以搁置。
其二,关于外部现象的科学认知内容不再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过程,现象研究本身就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科学研究的全部。研究者不再执著于现象背后的结构性和规律性内容,而是寻求理解并解释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在此意义上,科学研究过程将主要表现为科学认知与具体现象、科学话语与现象符号之间的通约活动过程。显然,相对于可知论所强调的理论模式对于现象世界的规范或构建意义,这种信息转换有着突出的不确定性和开放性。
其三,基于理论研究固有的内在逻辑整体性和模式化偏好,关于外部现象的解释性研究仍然会呈现出一种结构化或规律化趋向。相对于可知论所设定的结构性和规律性内容的决定性意义,这种结构化或规律化解释更多地起到一种形式化作用,是围绕着外部现象所做的理论话语转译努力。在这里,外部现象将是第一位的,结构化或规律化的理论解释则可能是多元的,反映到理论指导或推动实践活动层面,则意味着在特定的结构化和规律化形式下,不同的理论解释或理论规划之间将形成某种平等的对话、讨论、争论或竞争机制。
其四,在理论解释的多元竞争背景下,研究者的价值观念不再是需要规避的主观性内容,每个研究者都可以自由地提出自己的价值标准,并在于他人的争论或讨论过程中展示其符合既定结构化或规律化形式的合理性程度。关于价值观念涉入的科学性判断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条件满足状况:一是相关价值观念必须是适于进行合理化讨论、争论或证伪的,是建立在相关定义、推理以及与现象关联下的命题
构建基础上的,而不能是仅仅宣称的信仰;二是相关价值观念必须是能够纳入到既定本体形式的合理性内容,能够体现,至少能够显示或证明其体现了该本体形式的具体化内容。如在民主化的规律化形式下,讨论公共权力的绝对强制力就将是不合理的。
在上述几个方面的认知观念预设下,科学研究将展示出一种以“阐释”为标志的研究行为模式,阐释直接指向外部现象,并以其为中心。阐释的目的并不在于寻找现象背后的结构或规律,而是希望更合理地理解外部现象并以理论话语的方式把自身的理解信息表达出来,因此,阐释研究也包括两个紧密相关的行为环节:现象理解和现象解释。现象理解强调的是理论的信息整合能力,现象解释则强调理论的话语整合能力。无论是理解还是解释,理论的工具性特征都非常明显,它已不再是可知论视野下那个凭借其本体性设定成为社会认知权威中心的理论。在阐释的研究行为模式下,研究者的研究对象指向正悄然从现象转向他者,即关于现象的理解尤其是理论解释,必须能够被放到任由他人质疑,与他人进行平等讨论或争论,进而寻求他人认同的平台,在这种他者转向或理论竞争、理论讨论的形势下,既定的理论命题或关于社会本体形式的合理化表述变得越来越丰富,而在其推动或影响下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将展现出其创新性特质。
在公共行政研究中,一旦遵循不可知――阐释的认知论模式,就可能出现一种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选择。在概念名称上,新制度主义来自于制度主义的对应性比较,其与不可知论之间的逻辑关联还基于两个方面的理论预设:(1)制度认识论地位的微妙变化。作为公共行政秩序的体现者或规范者,制度已不再是那个具有本体性意义的结构性或规律性内容,后者作为社会价值公理或理想目标,可以在观念层面塑造社会行为的意识形态取向,但是永远都不会成为直接的研究对象,其在制度规范中的话语存在,如基本自由,更多地具有形式意义,制度研究的内容在于如何合理地展示这些形式,而不再是去发现或设定它们。所以,在新制度主义公共行政理论中,制度变迁将成为制度研究的常态,而其内容也将更多地指向更具地方性和具体性内涵的公共政策事务;(2)在多元竞争的阐释性理论背景下,公共行政主体与科学认知主体之间的角色转换,也将超出单一权力中心的支配性角色定位,不同阐释性认知之间围绕着真理性主题的竞争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被转换成为公共权力主体与社会权利主体之间围绕着公共行政权力使用的二元竞争关系。
具体而言,新制度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范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取向:
其一,以制度变迁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运行机制研究。
制度变迁的前提是,既定制度规范本身可能是不完善、偏颇甚至完全错误的,是需要变革、可修正或可替代的,因此,制度是工具性的、非第一性的。对制度进行上述合理性判断的标准仍是制度主义理论范式下的那个公益,只是同制度落实意义上的公益与制度间关系相比较,此时,公益与制度间的关系有着更加丰富的动态性特征。既定的制度规范已不再是那个充当公益的不可置疑的指示项的制度,而只是体现公益明确化内容的一个可能性选项。随着制度落实活动的展开,特定制度相对于公益的差距、矛盾乃至背离都可能会显现出来,相对于具有永恒公理意义的公益理想来说,既定的制度规范内容永远都处于具有变迁可能的工具性过程。
但是在形式上,制度依然是实现公益目标的必由之路。公共行政的运行,也将围绕着如何才能制定出最能体现公益要求,最有利于推动公益实现的制度规范而展开。这种消解制度神圣性但仍保留其核心地位的新制度观念主要体现在围绕着制度变迁或制度变革而设定的公共行政运行机制上。此时,作为公共行政运行终极目标的公益,不再仅仅是具有整体性和结果意义的、高高在上的理想或意识形态符号,而是有着明确程序性内容的具体利益指向,并在一定意义上被转化成为(或被看作)处于整合、形成阶段的个体或群体利益。界定什么是公益或判断是否符合公益的标准已不在是制度主义范式中那个与公益同样高高在上的制度以及握有制度话语权(说出、解释)的公共行政权力,而是公益的内在构成要素,即个体利益或群体利益。此时,公益标准就在很大程度上转化成为了一种权利话语,围绕着制度规范内容的变迁活动也将展示出一种与制度主义相反的逻辑线路,表现为一种从权利表达到公益整合再到制度应对的制度变迁活动流程,权力与权利之间围绕着制度和公益的博弈形势也将导致公共行政主体的二元化划分。
其二,以“组织人”预设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主体研究。
制度变迁的“权利表达――公益整合――制度应对”逻辑,改变了制度落实语境下公共行政主体构成状况。此时,推动制度变迁的制度规范制定或制度创新活动,不再表现为从权力落实到权利服从的单向等级流程。在权力与权利之间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对等关系性质,主要体现在围绕着特定制度规范内容产出或变迁问题的博弈互动形势。对于公共行政权力使用者来说,其公共行政主体角色主要是指公共行政组织成员这一组织身份,虽然“制度人”同样具有正式的公共行政组织成员身份,但是在制度落实的语境背景下,公共行政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被涵盖在制度规范内容里,本身缺乏能动的创造力。在新制度主义公共行政研究中,公共行政组织不再是制度规范下完整的一块,而是有着丰富的个性,虽然组织的建立和运行仍要具备既定制度的合法性授权,但是由于公益和制度间逻辑关系线路的反转,公共行政组织可能成为那个基于特定公益(个体利益、群体利益)呈现而推动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力量。引导或推动公共行政组织建立和运行的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实公益形势的构成和变化状况,既定制度在公共组织职能设定和组织行为方式规范上的决定性作用相对减弱。由此,公共行政组织成员将主要以公益事务(或公共行政事务)的地域性、领域性和阶段性来划分其组织归属地位,如中央层面、地方层面、职能层面、人员层面、常规性事务层面和危机应对层面等等,并据此形成其在公共行政系统中的主体性地位。
也正是在这种公益与制度间逻辑关系线路反转的形势下,社会权利主体得以进入公共行政活动的前台,他们不再是制度主义理论范式下,单纯处于被动服从地位的公共行政管理对象,而是可以主动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政策诉求,并对公共行政活动产生实际影响的公共行政主体。当然,他们的表达对象将主要限于公共行政组织成员,影响目标也是公共行政组织成员的制度规范制定活动。
在既定的公共组织系统构成条件下,由于公共行政组织成员巨大的组织行为能力,社会权利主体要想确立与公共行政组织成员相对等的公共行政主体地位,并对特定公共行政事务的制度化应对施加实质性影响,就必须形成某种对应的组织化形式,在各种职业、价值尤其是利益关联的基础上把自己组织起来,使联系松散的个体或群体整合成为具有统一行动能力的组织,以提高公共行政参与行为的能
量和影响效力。这是我们把制度变迁形势下的社会权利主体设定为“组织人”的基本逻辑。同公共组织相比较,由社会权利主体形成的组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显示出相对较低的组织化水平,常常会出现随着特定公共行政事件而兴亡的暂时l生组织化现象。
“组织人”的设定与现实表现,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公益的形式化特征,使其更多地表现为公益符号下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利益。
其三,以权力与权利间互动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活动机制研究。
公共行政主体就是公共行政活动中的行为参与主体,在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中,分别代表公共行政权力和社会权利的公共行政组织成员和社会大众(通常以组织化形式)之间的博弈互动代表了公共行政主体的活动机制内容。互动是以二者之间的对等影响为标志的。公共行政权力具有指向特定公共空间的强制性影响能力,在不加限制的情况下,强制性影响力往往会转变成为任性、妄为式的剥削、压迫和控制,因此,在公共权力确立其合法性强制力的同时,通常就会伴随有对其强制能力的监督和限制,在权力系统外部有公益或社会权利的监督和限制,权力系统内部则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之间的分化与制衡。对于公共行政权力而言,这些监督和限制形式同样存在。本文不去考察内部监督和限制形式,因为这些内容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既定制度的合法性安排之中。公益的监督和限制更多地表现在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层面,与其说是外部监督和限制,倒不如说它取决于公共行政权力使用者的内省或行为自觉,是一种自我的监督和限制,主要体现在制度主义范式下,以权力使用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活动机制中。
只有权利的监督和限制才真正具有明确的外部性特征,通过权利的主体载体――社会大众,使得这种外部监督和限制具有了现实的程序内容和实质性影响,而权利的主体载体构成形式及其行为能力乃是其能否有效行使监督和限制行为的关键所在。从人员构成角度看,与权利对应的只能是社会大众,在现代政治语境下,关于权利的制度规范内容也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制约权利监督有效性的关键在于社会大众能否以主动的行为充分体现关于权利的制度规范内容。这一点,在权力和权利之间的互动性关系中能够进行预设:(1)对等性。即公共行政权力主体和社会权利主体有着大体相等的行为资源,能够通过既定的程序安排,向对方施加实质性影响;(2)交互性。监督和限制是双向的,这意味着双方将采用讨论、争论、证明、协商、妥协等方式展开其博弈关系,当然,公益依然是双方争夺利用的最重要表达工具,也正是在这一论争博弈过程中,科学理论和科学家以其强大的社会权威影响力介入,成为双方使用和争取的对象;(3)均衡性。二元主体间的论争总是在均衡和不均衡间转换,当双方就公益的认知、表述以及实现路径达成一致时,均衡以合理的制度创新为标志而实现,随着形势的变化,如双方观念的变化、突发性的社会自然事件等等,又会出现新的不均衡,这又将造成下一次的论争和制度创新。制度变迁过程就体现在这种延续的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均衡的循环交替之中。
三、话语游戏论与公共行政研究的治理主义范式
不可知论在消减可知论中结构、规律、制度以及权力在现象世界的本体性地位的同时,也降低了认知主体或研究者的社会认知中心地位,他们已不再是能了解一切,解释一切,预测一切,进而设计一切的先知式人物,因为在由可知论设定的对象性领域,永远存在着不为他们了解和把握的不可知内容。话语游戏论沿着这一本体性和中心地位消减的思维逻辑,构建了更具颠覆性的认知理论。
其一,以去本体化为标志的非整体性和非连续性认知观念。在话语游戏论看来,外部世界或现象世界并不具有所谓的结构性和规律性,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眼中的结构和规律都只是话语(理论话语和/或政治话语)的主观构建,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整体性的世界或连续性的历史,更不会有支配整体世界构成与运行的终极本体。对于认知者来说,认知对象仅仅是现象世界能够进入其认知视野,与其认知意向建立直接关联的信息内容,即使有信息共享意义上的二手信息传播与整合活动,其认知对象也不可能指向所有的客观性领域,只能是围绕着认知者认知意向的具有明确个性化标识的认知领域,是与其日常生活、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现象信息领域一生活空间,生活空间范围的确定,也将是多元的和多重的,如价值关联、职业关联、利益关联、群体关联等等。
其二,在生活空间的认知对象设定形势下,认知者的认知意向已不再具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终极追求,即趋向本体的真理性认知。认知的目的和内容仅仅是在认知者与认知对象之间构建起某种形式的话语符号信息连接,认知活动及其成果都被打上了强烈的符号化色彩。在这其中,无论是认知对象、认知主体还是认知后果――理论,都不再具有世界中心或趋向世界中心的真理地位,都只是纭纭现象世界的一个构成部分,是无数人类社会行为中的一份子。科学家、科学理论和科学认知活动要想在社会中建立其权威性地位,不仅需要与其他的社会个体(如公共权力使用者)、社会行为(如公共权力使用行为)和社会文化(如政治意识形态)相竞争,而且还要面对科学内部其他的研究者、研究方法以及理论趋向的竞争,在竞争中去寻求他人、社会的认同,因此,对于认知者而言,关于认知对象的理解、解释以及预测、规划信息本身就将在一定程度上消减其认知活动的核心地位,如何使那些信息能够得到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此意义上,认知后果的话语表达方式、话语传播方式以及表述者的语境背景(如群体、组织身份)等话语活动形式化内容都将成为认知者关注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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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执著于“生活空间”的可感知范围,以及指向他人的认知动机变化,话语游戏观念下的认知理论将带有非常明确的“即时性”特征。无论是可知论者的结构、规律,还是不可知论者的结构化,都是建立在一种既定事态或状态具有决定意义的前提下,认为是既定的结构、规律决定着人的认知活动、认知表述及其社会意义,其中体现出来的整体性或连续性其实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历史主义的观点:希望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间寻找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在话语游戏论中,“一以贯之”的宏大研究企图将会被搁置,代之以更具微观事件意义的即时性研究,即使涉及到时间意义上的历史内容,也将直接指向事件发生的即时性因素,探求这些要素之间的可能性关联,而不会在这种要素研究之前,事先设定不同事件以及事件内部构成要素之间的结构性(或结构化)或规律性关系。所以,即时性研究又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相对于可知论、不可知论的解构化研究,探讨的是当时人们都说了些什么,而是不是以当代的逻辑认为当时的人们应该说了些什么。
其四,在以他人认同为基本目标的理论认知和理论表述背景下,研究者的价值观念也可能成为其研究和表述过程中用以获取他人认同的一个重要的
工具性要素,同其他的工具性要素如合法性制度信息、合理性逻辑信息、相关性利益信息因素一样,成为认知活动多元工具化的构成部分,不再具有核心的动机导向作用,或被可知论者格外强调的中立地位。正是在这种工具性选择的使用条件下,无论是科学研究活动中,还是在社会文化层面,价值观念或价值标准信息展现出一种越来越明显的多元化面貌或趋向。在话语游戏论的认知观念下,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之间处于和平共存、和平竞争的关系状态,没有哪个价值观念能够作为全民信仰而成为主导社会心理的意识形态,所有的价值观念都将在相互间的讨论或争论中维护、寻找乃至发展自身的信仰群体。对于科学研究活动而言,价值观念的涉入,不仅仅出于信仰意识的建立,还在于特定的价值观念与相关的利益信息、合法性制度信息、合理性逻辑信息以及行为资本信息等制约社会行为选择的信息要素结合在一起,发挥着工具式的信息串联功能。
在去本体化、符号化、即时性以及多元工具化的话语游戏论认知观念下,公共行政研究就将呈现出一种治理主义的理论范式内容。
这里的“治理”概念:(1)有别于强调中央政权层面的意识形态问题和国家问题的“统治”概念,特别关注具体公共事务的处理,不同于“统治”概念所意味的通过对人的控制和支配去确立公共行政秩序,而是有着明确事务性指向,特别关注具体的公共行政事务应对;(2)有别于强调纵向权力等级差异和权力关系的“管理”概念,不是依托于以管理者或管制权力为中心的单向的,由管理者主动施加,被管理者被动接受或服从的事务应对过程,强调众多主体的平等参与,与“自治”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作为一个动词的“治理”,其主语,并不限于公共权力或准公共权力,而是超出既定的政治权力系统,有着非常丰富的主体性内容,强调相关责任人或利益涉及主体之间横向的、多元化、多中心乃至无中心式的参与治理,如果说有中心的话,这个中心就便是那个具有逻辑整合作用的公共事务。
治理主义范式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中心意识或权力中心意识,不承认公共行政秩序的权力支配或权力主导机制,强调针对具体的公共行政事务,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能作为平等的治理主体参与到事务的应对过程,公开地展示自己的价值主张、利益主张和政策主张,寻求他人的认同和支持,最终获取关于该公共行政事务的公共选择或公共政策。
其一,以制度创制过程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运行机制研究。
在和平的公共事务应对条件下,公共行政始终是秩序下的公共行政,体现秩序内容或作为秩序外在符号标识的制度,必然是公共行政运行机制的规范性内容,只是在话语游戏论的认知观念下,关于公共行政运行机制的制度载体研究,重心已不再是其对于行为后果的规范性意义,而是强调制度规范内容的具体创制过程。
在这个强调过程的公共行政运行机制研究中,程序性内容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最受关注的是在特定制度规范的创制或生成过程中,相关的过程参与要素或环节及其相互关系是如何被设定的,如公共行政事务信息的获取及其传递路径、不同议题的呈示顺序、决策参与者的资格设定、制度规范的文本表述,等等。可以看出,这些程序性规定其实也发挥着一种元制度的效力。在治理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范式中,讨论的核心其实就是这个具有元制度效力的程序规范性。
关注制度创制过程而不是制度规范内容的另一面,意味着公共行政运行的目标或导向已不再是那个具有终极色彩(在制度主义范式中)或意识形态符号标识(在新制度主义范式中)和整体性特征的公益取向,而是要去寻找那个能够在制度创制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发挥具体制约作用的公共行政事务整合机制。在此,公共理性乃是一个相对于公益的替代概念。
在公共行政的治理主义理论范式中,公共理性就是个体在介入公共选择活动时,既以自身利益为基本参与诉求;又要顾及同样介入其中的他人利益以及公共选择后果的最终达成。在行为动机和行为选择的逻辑上,公共理性是一个介乎于个体利益(或群体利益、集团利益、部分利益)与公益之间的概念,通过连接这两者而成为公共行政运行的观念整合机制。在公共理性的视角下,由个体利益动机决定的行为选择,被看作是一种个人理性,单纯的个人理性早已被博弈论(通过公共牧场等案例)证明难以通向顺利的公共选择后果,而公益概念又因为其局限于话语层面的抽象性,在多数情况下,都沦为任由填充的意识形态符号或权力话语。公共理性则通过把个体利益、公益转化成为决定行为逻辑的一个要素,并设定必须要完成公共选择的行为目标,使其自身具有现实性的操作化和程序化特征。可以说,是公共理性引导制度创制过程。显然,公共理性并没有一个预定的规范性内容,对于不同的公共行政事务,由于涉及其中的利益主体的差异,公共理性都将有各异的表现形式和构成内容。
其二,以“参与治理主体”预设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主体研究。
在公共理性导向下介入制度创制过程的公共行政主体,不再局限于以合法的公共权力使用为标识的统治者或管理者,和以制约、对抗、影响公共权力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权利主体,而是强调所有相关人的平等参与资格――“参与治理主体”。
参与治理主体的参与问题研究关注的重点不是既定的权力地位或组织身份,而是其之所以介入特定公共行政活动的个体或群体关联性,是一个极具个性化(或个人/群体利益关联)内容的相关性问题。涉及的相关性因素内容可能是多样化的,如职业关联、价值关联、制度关联、群体关联或组织关联等等,而且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不同的公共行政活动或公共行政事务应对,介入到其中的主体关联性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组合。所以,公共行政主体研究一般很难再采用静态的模型化方法,预先设定不同相关性因素在公共行政主体活动机制中的功能性意义,只能在简单预设可能具有关联性意义的相关因素基础上,通过一种即时的事件或事态分析的研究方法,考察在涉入特定公共行政事件的参与主体中,不同的相关因素对不同参与主体的参与行为选择及相互间的行为博弈活动带来什么样的相关性影响。特定的公共行政事务把这些相关性因素串联成一个逻辑上的整体,也正是这些相关性因素把个人利益沿着个人需求层面、与他人关系层面及其动态变化层面塑造成为一个多维立体的网络化格局。从这一点看,关于“参与治理”问题的公共行政主体分析具有解构(事件、事态)和结构化(公共行政事件相关)的双重特征。
正如公用地难题讨论已经揭示出来的,个人利益只能算作个体参与动机的一个必要条件,从个人利益到(表现为公共选择或公共政策的)公益之间,并不存在一条自然整合通道,对于能够有效推动公共行政活动的参与治理主体来说,不光要具备基本的参与动机条件,更重要的可能还需要形成或建立一种公共治理意识。
前文在比较“治理”与“统治”、“管理”概念差异时已经指出,治理活动强调的是一种非中心、去等
级化的主体参与机制,因此,治理动机或治理意识本身就意味着强烈的公共主体意识,与公共理性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关联。从公共行政主体角度看,治理意识应当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1)利益关联意识,所有的治理参与主体都应当意识到,只有进入公共行政的运作空间,考虑到相关他者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制衡,才能保证各自利益的维护或实现;(2)选择关联意识,所有的治理参与主体都应当意识到,只有把其个人选择与公共行政选择(或公共政策)契合到一起,才能确保个人选择目标的有效实现;(3)行动关联意识,所有的参与治理主体都应当意识到,只有把个人的行动纳入到集体活动(即公共行政活动)的统一协调或规范下,才能保障行动过程的顺利推进;(4)责任意识关联,所有的参与主体都应当意识到,每个人都要为个人参与选择或认同的集体选择或公共选择后果负责,都要为选择后果的有效落实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个人利益与公共选择之间建立一个无缝隙的通道。
其三,以“权利使用”预设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活动机制研究。
在公共理性引导下的参与治理主体,其参与治理行为是以“权利使用”为标志的。此处的权利,远不止是潜在的行为资格,更多地强调通过权利主体的具体行为展示及影响后果,并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那个对他人具有强制性影响效力的权力概念。不同的是,在以“权利使用”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行政活动中,不同的权利之间,并没有等级高低的差异,而是有着对等的交互性。公共理性正是通过不同参与治理主体的权利使用关系得以展示。
权利本身就是一个关系概念,其内容的现实化需要他人的认可或配合。在现代公共生活中,权利认可的制度化内容大都体现在宪法、法律规范中,成为合法的与公共权力相对应(或对抗)的个体自由选择内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权利都是与权力密切关联的,如权力是否侵犯权利;权力是否充分保障权利的落实;权利是否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等等。但是在治理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范式中,权利的使用将不在以权力为基本对象,虽然此时权利仍代表着个体的自由选择内容。权利使用将主要表现为权利与权利之间的交互性影响,而且相对于前文中权力与权利之间的二元性关系,权利使用之间的交互性因其多元化而更具复杂性特征。
从形式上看,这种交互性使用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逻辑环节:(1)资格认同。这是针对特定公共行政活动的主体认定环节,需要相关的介入主体相互之间形成或确立参与治理的主体资格。在很多情况下,寻求他人的参与资格认同都是特定公共行政事务参与治理活动中,权利使用的关键环节。(2)权利博弈,这是权利使用活动的核心内容。在主体资格得到认可的前提下,所有的参与治理主体都将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或公共选择诉求。这种诉求表达不是个体化的自言自语,也不是单向度的说、听关系,而是权利使用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并且以向他人施加影响,寻求他人认可与支持为基本目标,因此,权利博弈环节将体现所有的话语博弈策略内容,如反复争论、交易、妥协、让步、合作、共谋、夸大、掩饰等等。(3)公共选择。公共选择的人员范围在理论上涵盖了所有的参与治理主体,至少是一个能够让所有的参与治理主体从个人权利角度能够接受的公共选择。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公共选择,并不止步于出台一项公共政策文本,而可能包括同时或相继出台的多项公共政策文本,因为面对不同的权利主张之间的复杂关系状况,单一的公共政策即使是在技术层面也难以应对各种可能的补偿、交易或阶段性延迟。
对于权利的交互性使用活动而言,均衡问题因其整体性趋向而不再成为关注的焦点。此时,所有的公共性问题都将随着公共理性的个体或群体载体而具体化,需要进一步追究的可能是,究竟何种形式或水平的公共理性才能保障个人理性在相互之间的博弈过程中一步步公共化。显然,这一问题必须要在具体的公共行政个案中才可能做出有效的讨论,本文不拟多论。
高中地理湘教版必修三的教材编排就突出了知识的迁移这个环节,尤其是第二章区域地理的可持续发展这部分内容,以案例教学更体现了知识迁移的重要性,下面就高中地理必修三第二章第三节“流域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进行教学设计。
本节课的设计思路:1、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会自己整理知识点。2、提高学生的读图能力,能从图中读出信息,培养学生的读图能力。3、开发和提高学生知识迁移的能力,让学生学会挖掘材料及图中的隐藏信息。4、学会流域分析的基本方法。
本节内容关系到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策略,教学设计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主动学习和合作探究的理念,学习过程中注重方法的总结,使学生不仅要掌握基本的知识,更要学会和提高知识的运用和迁移。
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田纳西河流域的自然背景、田纳西河流于早期开发及其后果和田纳西河流域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这部分内容为本节课的重点,教学方法主要以学生自主学习和合作探究为主。第二部分,知识的迁移与运用,结合所学知识及方法分析渭河流域的综合治理与开发状况。这部分为教学难点处理,主要是方法技能的训练,由师生互动来完成。
一、引课
1、利用标题中的关键词“治理”和“开发”引出本节课学习的基本思路,如:治理――说明存在问题;开发――有利用价值。在分析田纳西河流域的自然背景时要始终围绕这两点来学习。
2、明确课标要求,学生自主学习。利用投影及教学讲义给学生展示本节课的课标要求:①了解田纳西河流域开发的基本内容。②了解田纳西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对策。③掌握流域开发的基本内容和综合治理措施。学生认真学习课标要求并结合教学讲义的自学指导进行自主学习(5-10分钟)。如:(1)地形――多山、地形起伏较大,水力丰富;陆路交通不便,河流航运作用突出;下游地势缓平,泥沙淤积,洪涝灾害频发。(2)气候――亚热带温暖湿润气候。降水丰富,水力丰富的条件;冬末春初多降水,夏秋相对较少;河流流量季节变化大,容易进发洪灾。(3)矿产资源――煤、铁、铜、磷、锌、云母等,丰富,利于工业发展。(4)流域开发早期社会经济落后――由于人口激增,对资源掠夺性的开发,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严重。自学之后,学生互动解决自学中存在的问题(3分钟)。
二、教学过程
1、教师指导。在学生自学过程中教师认真观察、仔细的检测学生自学成果,及时地发现学生自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给予指导和补充。如:(1)水能资源丰富的必要条件:落差较大(地形因素),流量较大(气候因素)。(2)田纳西河流域的气候是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什么河流汛期是在冬末春初?指导学生考虑地形因素对降水的影响。
2、方法总结。在学生完成自学及教师的指导补充后,学生或教师归纳本节内容的基本知识框架和学习方法。如:
学生结合方法总结回顾本节课的知识,在脑中形成一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知识体系,为下面的知识迁移做好铺垫。
3、知识迁移。首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迁移的基本方法。如:流域的分析,分析两个流域的异同点,相同点则可以借鉴已学知识(基本技能要求),不同点要就事论事、因地制宜(能力提升)。然后,利用多媒体图片及教学讲义上的材料,让学生结合所学试分析身边的河流――渭河流域的综合治理措施和开发重点。图片只要给出渭河的位置及其与黄河的位置关系,同时利用地形图展示出渭河流域的地形特征。在材料中,介绍渭河流域的概况、气候、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学生利用学习田纳西河流域的基本方法进行自主学习(5-10分钟)。如:(1)读图分析渭河流域的地形,并思考其存在的问题和开发价值。(2)根据材料并结合实际,了解渭河流域的气候特点,分析维和的水文特征,研讨其存在问题和开发价值。(3)结合材料,根据渭河流域的人口、城市和工业分布特点分析渭河流域的问题。自学之后,学生互动解决自学中存在的问题(3分钟)。接下来教师进行指导和补充,如:渭河流域南北地形的差别、南北支流水文特征的差别以及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所导致的缺水问题等。最后,学生归纳渭河流域的问题,并且与田纳西河进行对比,找到两流域的异同点,制定治理措施。如:渭河流域与田纳西河流域的不同点在于,渭河流域缺水现象严重,由于人口城市工业密集,水污染严重。而早期的田纳西河流域没有明显的这类问题。学生结合上面的方法总结,针对渭河流域突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如:跨流域调水(引汉济渭工程),治理水污染等措施。
4、课后探究。搜集资料,分析渭河流域的开发价值及具体的开发策略。
三、课堂小结
本节课主要让学生掌握知识的迁移,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了解区域地理学习的一般方法:(板书)
一、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组织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各项措施在网格中落实,创建一批治安秩序良好、防范机制健全、基层组织有力、服务管理到位、环境优美整洁、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和谐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增强,促进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和谐稳定、文明祥和。
二、具体目标
创建平安和谐社区1个,网格不低于本辖区网格总数的60%,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全覆盖,三年内实现达标率100%。
三、创建标准(见附件2)
四、方法步骤
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按照“达标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在全办事处所有社区、网格中进行,并按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6月30日)。各社区要召开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和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12月31日)。各社区、综治办要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三级联创”活动。组织开展“三级联创”业务知识培训。分别检查对照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标准,认真开展本级创建活动,指导社区、网格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社区、综治办牵头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创建活动进行月考核。每年年底由办事处组织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申报和检查考核。主要实行平时考核、网上考核、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的方法。根据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中的日常记录情况,实行痕迹管理,加强暗访督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印证。办事处对检查后达到“三级联创”标准的社区、网格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平安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三级联创”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的重大举措,是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社区、辖区各部门要把“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社区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任务分工和措施,把要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见到实效。
(二)加强配合,注重实效。办事处要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加强日常指导。民政、派出所、司法、、城管办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促进社区基层自治、防范措施、治安秩序、矛盾调处、管理服务、社会风气、环境卫生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
论文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教学改革
案例教学法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一大举措,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案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案例教学作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把握教育的一般规律之外,还具有自身的独特性,需要综合地把握其教学原则,使案例教学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成效。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总体背景
从经济社会转型背景来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分化更加复杂,导致了社会价值取向、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也重新分化整合。在国际上,经济、政治格局呈现出微妙的张力关系,多极化的趋势在综合国力的较量中曲折发展。各个国家都在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各种思潮层出不穷,各种不同的价值体系、价值观念同时登场,给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带来了较大的冲击。而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尚未确立成熟的、坚定的理想信仰,没有足够丰富的生活阅历,对于各种新奇的思潮缺乏敏锐的政治辨别力,易于受到负面思想的渗透和干扰。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持统一。从社会凝聚力程度来看,对一个国家而言,社会成员对其国家体制的认同和支持程度成为综合国力最重要的因素。大学生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他们对于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共同理想、精神理念、公共道德的认可和理解,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进步,意义深远且重大。因此必须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思想、共同理想等的教育。这就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很高的要求。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本身来看,包括体系改革、教材改革、教学改革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是所有改革的重要载体。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和大学生群体的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改革也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动态过程,或者进行微观局部的调整,或者进行宏观整体的重组。无论是怎样的改革状态,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的实效性,用正确的、先进的理论来教育大学生,培养有着坚定社会主义立场的未来接班人和建设者。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有着一些颇有意义的创新之处。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案例教学法在理论教学中的重要性及其坚持的原则。
二、深刻认识案例教学的意义
案例教学,不仅仅是指在讲解原理的过程中,列举大量案例。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不少教师对案例教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把案例看成是课堂上为了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手段,简单地把案例罗列出来;把案例看成是穿插在理论教学过程中的环节,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随意地放置案例;把案例看成是一般的举例子,用词表述不注意准确性和可信度;把案例教学看成可有可无的环节,整个教学过程都在讲解理论,用理论来分析理论;等等。因此,要理清这些关于案例教学的理解误区,首先,在新形势下,案例教学是使学生产生学习兴趣的必要方法。在知识和信息日新月异、频繁交流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方式越来越多、渠道越来越宽,这也就决定了大学生接受知识的规律发生了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思想政治专业课程不一样,是面向所有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因此,并非所有学生都掌握着专业的理论背景知识。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如果对基本原理、基础知识进行纯粹的理论分析,是过于抽象、枯燥的,势必无法吸引大学生长时间的关注,也不能引起大学生学习基本理论的兴趣。那么,教育就失去了其前提条件。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运用案例教学法成为必需。其次,案例教学为学生提供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通道。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错综迷离,大学生面对各种良莠不齐的思想、文化、评论等感到迷茫,甚至会强烈冲击其尚未成熟的价值观。思想政治理论课又是学校开设的关于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课程,因此,求知欲旺盛的学生希望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够直面现实中的困惑。学生希望大学课堂上所讲授的理论、知识能够有效地应对现实问题,而不是躲躲闪闪,对现实束手无策;能够拨开层层迷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而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阐发。所以,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必须能够和现实结合起来,用来分析、解释现实问题,为学生提供一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通道,启发学生的思维,坚定正确的方向,避免在各种复杂现象中迷失了方向。案例教学并非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适应形势变化出现的新需要。再次,案例教学使理论知识内化为学生的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对任何人而言,无论是智力还是体力发展,都有赖于智力的运作和潜能的挖掘。学生除了要学习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把知识运用于实践中,通过实践分析和操作,才能对知识的内在逻辑和外在针对性有直观的、生动的、深入的理解。在教学过程中,如果直接按照教材的逻辑结构和知识架构将内容呈现给学生,就会使教学陷入单调、乏味、机械的境地,体现不出教的意义,也体现不了学的趣味,由于教学过程的了无生趣,教学缺乏互动,理论只是停留于抽象的表达和重复,那么课堂教学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无法将知识内化为大学生的境界和素质。正如列宁所说的:“学习、教育和训练如果只限于学校以内,而与沸腾的实际生活脱离,那我们是不会信任的。”最后,案例教学展示理论所具有的科学性和说服力。列举案例只是案例教学的表层形式,真正的案例教学是一种极具实效性的教学方法,对教学效果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有效的、恰当的案例教学,可以通过丰富生动、有针对性的案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在具体抽象的个案中达到对抽象原理的理解和把握,认识原理的基本内容及其现实意义,发现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在解决现实问题时所具有的、让人信服的理论逻辑以及所能发挥的理论力量。纠正部分学生的认识误区,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看成是纯粹的政治统治需要,认为该学科没有任何科学性。案例教学使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产生信任感,以切实提高大学生运用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综合把握案例教学的原则
关键词:深化改革 国家治理 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3-0332-0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总结35年改革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环境和形势的变化,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在党的文件中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观点,成为一个耀眼的新亮点。这个总目标深刻反映了当下改革发展的总趋势和新要求,同时综合考虑到了国际国内的形势和条件,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关切,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总的方向。
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内容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就是人民参与治理。在现代文明世界,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就是人民参与治理,如果没有人民参与治理,仅仅是权力参与治理,政府参与治理,这个治理体系就不是现代化的。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中心内容就是让人民群众参与治理过程,只有人民参与治理过程,才有望实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什么叫公平正义的社会呢?公平正义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未来中国改革的基本目标。过去三十年是以经济为中心构建改革发展,未来三十年,要搞一个公正的社会主义,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公正的体系很重要。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本质特征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主要是指依法治国体系的形成,在当今世界,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基本标志、基本特征就是法制国家,法大于权,法大于人,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因此,下一步的改革重点要使权力服从于宪法体制、法律体制,绝不能让权力超过宪法。依法治国提了很多年,是能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一个重要的标志。我们国家是不是真正实现了依法治国,真正实现了法大于权,法大于人,每个机构,每个单位,每个个人都必须在法律体系下生活,都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而生活。我们说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说它的治理体系要现代化,治理体系就是说要有法律社会体系,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的核心意义就是权力治理,十以来,一直在搞政府职能转变,这次提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层面来强调的,目的更明确,思路更清晰,办法更得当。政府职能转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领域。
1.政府的限权、放权和分权。第一点,限权,政府的限权就是建立一个有限政府,过去政府对于市场、社会干预过多,政府是对市场和社会的管理是全覆盖的,这一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就是转变政府职能,限制政府权力。所以说我们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在半年时间内取消了好多,有200多项,以后还要取消,这是我们的一个方向,政府该管的要管好,政府不该管的不要管,管不好的也尽量下放,所以政府职能转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中心内容,第一条就是限权。能不能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对政府权力形成有效限制,不使政府错位、缺位和越位,是改革的一个中心议题。第二点,放权,下放权力,十以来我们一直在做。什么叫下放权力呢?主要的内容就是处理好两种关系,一种就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给地方放权,地方有能力承接这个权力。第二个,就是地方政府要处理好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权力下放到哪一级,都要认真研究。所以放权的时候,就涉及到中央与地方关系,下一步,要研究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中央政府给你下放权力,比如市场监管权力,公共管理方面的权力,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力,你干不好,是不行的。放权有两个标准,一个就是要使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第二个必须权责一致,责任明确,这是未来中国改革的重要内容。第三点,分权,分权就是权力转移,权力向社会组织的转移。分权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向社会转移权力的时候,社会必须有能力承接。现在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组织的运作空间很小,这是下一步分权,权力转移的主要地方。未来中国改革必须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的思路,使社会组织有能力来承接政府所转移的职能。
2.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共治的局面。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要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共治的局面,形成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过去社会治理的主体只有政府,中国未来的改革要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高质量的,良好的公共服务,光靠政府一家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要调动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局面。治理的主体是政府,但是未来的发展中要形成多元化的治理体系,原因是中国社会现在处于重大转型期,转型期就意味着中国社会进入风险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前所未有的复杂,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前所未有的艰巨。中国进入风险社会有四大标志,第一个是政府的公信力在下降,一旦政府的威信,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都在下降。这一次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它的一个重要内涵就在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通过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反对权力腐败,使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大幅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高了,控制能力和治理能力也会相对提高。第二个标志,公共机构的责任能力在下降。如果公共机构的监管能力下降,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就会大幅度增加,都有可能把我们带入风险社会。第三个标志,理论体系相对来说不是很成熟。任何国家要发展必须有一整套能指导现实发展和未来发展的理论体系,理论体系相对来说不是很成熟,因为社会主义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再加上理论研究的方式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在状态,好多人自说自话,自我满足,这对社会主义发展是有害的,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有害的,所以现在急需形成一套指导中国发展的,对中国未来十年,三十年,乃至五十年的发展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因为没有理论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没有思想的民族是一个没有未来的民族,因此中华民族要崛起,精神的崛起比物质的崛起更重要,所以全面深化改革理论研究,任务更重,能不能实现2020年的目标,能不能在2020年取得决定性的改革成果,应该理论先行。第四个标志,社会的多样化。主体意识对个体意识的崛起,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中国人,特别是80后、90后,他们的主体意识、个体意识在增强,主体意识和个体意识增强的一个社会后果就是社会的多样化,社会多样化的一个结果就是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今天,随着主体意识的崛起,变成多元化社会,再用过去那种治理方式治理现代社会已经不行了。
3.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在政府职能转变概念中,市场起决定性的作用,过去提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现在提决定性作用,虽然差两个字,但是意义大不相同。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市场起基础性的作用,还有不起基础性作用的因素,比如政府,因此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这句话留下了空间,必须改。第二个原因,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现在所遇到的问题从现实来看,主要是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使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间,可以说起主导作用。这次明确提出,以后市场将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一个非常先锋的、前卫的、正确的表述。这个表述就决定了将来要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在扩大,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在扩大,标志着政府的干预减少,这也是三中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未来改革15大领域,60项具体方面,能不能改革到位,与政府职能转变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政府职能转变它涉及到。
参考文献
[1]秦贞婷. 基于国家治理的国家审计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3.
从总体上讲,我们的讨论既有宏观层面的,又有微观层面的,大家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法律体系、法学体系等问题作了深入、热烈的讨论。讨论的关键词集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律体系、法学体系等问题。在这些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共识:
第一,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确有其独特性,其经验应该及时加以总结,这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手段和前提。因此,大家基本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这样的提法。
第二,我们在提炼中国的法治经验时,既要从中国的实践和实际出发,又要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不能排除西方国家法治方面的先进经验,包括国际法方面的经验。只有形成良性互动,中国的法治经验才能与时俱进,为我所用。例如,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炼和概括一方面是中国国情的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也是国际法治的基本要求,其许多方面与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现代国际法的人本观、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相契合。与此同时,中国法治理念的许多方面,如和谐世界理念、和平解决争端理念、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等,已经并必将对国际法治产生重要影响,也是中国对国际法治的重要贡献。而且,对西方法治经验的吸收不应局限于立法层面,还应当包括司法层面、执法层面,以及法律文化层面的东西。
第三,这种跨学科讨论的方式非常好。平时,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重点研究领域,今天不同学科的学者就相近问题进行讨论与交流,彼此受益颇多。大家期待今后召开更多这种形式的会议。
第四,要进一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念这样的问题,需要加强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的结合。具体说来,我国法学界现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事法理学、宪法学研究的学者从宏观方面进行思考,从事部门法研究的学者还没有充分重视。今后,我们应当注重从微观层面深入研究这个问题。
二、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第一,怎么理解中国特色中的中国。从政治上讲,中国包括港、澳、台。因此,中国法治的最大特色就是一国两制,既包括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内容,又有资本主义法律的内容;既有英美法系的内容,又有大陆法系的内容。因此,我们在概括中国特色时,首先要把政治上的中国概念转化为法律上的中国概念,对中国进行明确的界定。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规范性和灵活性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首先,规范性是基础和根本,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必须要遵守思政教学的大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宗旨保持一致;教材大的框架和基本内容不改变。只有在规范性的指导下才能更好地进行灵活性的操作。其次,灵活性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规范性的要求,即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更好地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与宗旨。概言之,没有规范性,灵活性便会失去方向;没有灵活性,规范性也很难具体落到实处。如何把握两者在具体教学的尺寸和力度,这就根据不同院校和教师的具体情况了。
笔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时间虽然不长,但深感教学过程中规范性和灵活性两者结合的重要性,以下笔者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和积累,就它们二者在具体教学中的结合谈一下自己的浅见,以求教于学术界和教育界的方家善士。
第一,的指导思想是规范性的根本,要贯穿五门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从根本上讲,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对他们进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就是要让他们学会如何应用的基本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只有把握住了这一根本指导思想上,思想政治教育才能更好地发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一目的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具体的教学中,必须始终遵循这一根本指导思想,来着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来进行法制教育和国史国情教育等方面。但是在具体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各门课程皆有其特色,比如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课”)这门课当中,我们可充分地让学生参与课堂,进行各种关于理想信念的主题演讲;在培养职业精神教育中,我们模拟具体的招聘情景,或者要求学生组成一个小团队模拟各种企业项目的策划和执行;在法制观念教育中,我们组织和开展模拟法庭,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把灵活性发挥的淋漓尽致。
第二,严格按照“05方案”精神,落实五门课程的学分和课时,在这两个方面,绝不打折扣。遵循中央指定教材的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对于五门课程所规定的章节,在具体的教学中绝不删减,真正意义上做到规范性管理和规范性教学。在具体落实学分和课时方面,笔者认为教师可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做一定的适当调整,比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课”)一共有6个学分,在具体的教学中即可分为4个理论学分和2个实践学分;在五门课程的内容和章节上,亦可作详略得当的调整,比如《基本原理概论》(简称“原理课”)第六、七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课”)下篇相关章节与《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有相似或相同的内容,笔者认为,为了避免教学内容上的重复,可把“原理课”、“纲要课”的相关章节略讲,重点放在“概论课”上来进行讲述。这样的灵活性处理,既可以在“概论课”中把相关内容讲实讲透,又可以让其他课程腾出更多时间进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关键词 专业课程 素质目标 思想政治教育
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思想政治与人文素质培育同时进行,应该是高等教育中人才培养实施的基本要求。我院的2017年《学院工作报告》也提出“构建由思政n、人文课、专业课、社会实践课程构成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程体系框架,全面推进大思政工作体系内涵建设和品牌铸造,充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教育内容。”
本文试从《建设工程经济》教学实践出发,分析专业课程中如何开展知识、能力、素质教育,从而在专业课程教学实现大思政教育工作目标。
1《建设工程经济》课程教学基本内容与教学目标
1.1《建设工程经济》课程教学基本内容
《建设工程经济》课程时高职土建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其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与工程项目寿命周期、技术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现金流量与资金的时间价值、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价指标、工程项目方案比选、工程项目的不确定分析与风险分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工程项目后评价,以及价值工程、工程经济在工程中的应用等。
1.2《建设工程经济》课程教学目标
专业课程教学目标通常有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素质目标三个方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环节,使学生能够实现:
(1)知识目标。掌握建设工程经济的基本理论、经济分析基本方法及其经济评价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应用,对项目技术经济分析有一个系统的了解,为后续课程工程造价控制、建设项目评估和房地产投资分析等经济分析类课程和其他专业课的理论学习及教学实践环节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能力目标。使学生初步具备分析经济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为学生将来毕业后从事与工程经济相关的工作(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评价报告、投资咨询)奠定职业和能力基础。
(3)素质目标。提供课程教学过程,同时让同学们树立经济成本观念、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可持续发展意识、风险意识、全面意识等,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2高职思政教育的基本内容与教学任务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完成“立德树人”与培养正确“三观”根本任务的实现有着重大作用,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两个重要方面。
(1)思政理论教育。目前高职思政理论课程主要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三门课程,共同构成了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内容体系。其教学任务是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品质塑造和价值行为引导的思想观念系统,培养具有理论素养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日常思政教育。日常思政教育是高职思政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高职学生开展思政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重要途径,是高职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观念转化为思想道德行为的重要环节,是思政理论课的拓展与延伸。一般以校园活动为载体,以班级或学生社团为单位,通过日常管理、社团活动和各种素质教育实践,引导学生在专业课程教学、实践性教学以及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等其他实践锻炼中达到社会、学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素质和价值期望。
3《建设工程经济》课程教学中的思政教育的实践
《建设工程经济》课程是一门政策性和思想性较强的课程,它饱含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经济思想、经济建设政策,同时在教学内容中充满着丰富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与人生哲学,比如: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三思而后行,市场、技术、经济的可行性;
(2)技术与经济的关系――对立与统一无处不在;
(3)调查预测与决策――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有了调查就有了发言权?
现金流量的方向的确定――先有付出、再有回报,先有CO、再有CI;
(4)现金流量表中的“年份”含义――不唯书,“年份”实为“年末”;
(5)资金的时间价值――时间就是金钱!当金钱遇到时间呢?
(6)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买的没有卖的精,调整计息周期变化大;
(7)不确定性分析的原因――风险来自变化;
(8)不确定性分析的步骤――以不变应万变,以确定性分析为基础;
(9)问题树分析――原因表明方向,后果决定态度;
(10)期望值法与决策树分析――馅饼的后面有陷阱,期望值后有风险;
(11)项目后评估的作用――失败怎样成了成功之母。
《建设工程经济》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将这些思想道德价值观念与工程经济理论与方法同时展开、除实现课程的知识、能力目标之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素养培育无疑也非常有利。
4专业课程教学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反思
(1)专业课教师需要具备思政教育的意识与能力。根据专业教学要求与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专业课教师大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传授专业知识的“本职工作”上,以便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大部分专业课教师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传授专业知识,思想政治教育是“两课”教师和辅导员的责任。同时思政教育本身就教师需要具有过硬的思政理论与思政教育实践。不少专业课教师专业理论功底深厚,但他们的思政水平以及解决思政问题的能力不一定就高,又如何将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融会贯通起来?所以要实现专业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需要提高专业课教师的思政教育意识与能力。
(2)加强专业课教师师德建设与修养培育。学校应该着重加强教师德育建设,教师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又怎么培养出有良好思想政治品质的学生?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思政教育的教学内容的融合是一个方面,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言行举动,与教师在课堂上宣讲的思想政治知识一样,对于学生而言都是一种教育,教师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甚至形象气质、教学态度都将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政素养与道德品质。
(3)第二课堂与社团活动要与专业课程对接,专业课教师积极参与学生课外教学活动。高职学生思想活跃,参加课外活动比较积极,要实现专业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还需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与社团活动,将专业课程学习延伸到各种各样的日常思政教育实践中去。同时专业课教师要改变上课才进教室,下课就远离学生的状况。如《建设工程经济》专业课程就可以与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创新创业方案的设计中的项目策划、可行性分析与《建设工程经济》课程中的方案创新方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财务评价、调查与预测等理论与方法相结合,专业教师从专业角度对学生进行指导,从而缩小与学生的距离,用专业知识让学生全面、理性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大学教育系统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与重点,她不只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专业课教师有必要积极加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来,尽可能地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行为与教学实践,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