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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挑战;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4.01.016
Challenge and Policy Sugges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Rural-land Assets
WANG Jing,QIU Dao-chi,ZHAO Zi-yan,CAI Jin
(School of Geographical Science,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China)
Abstract: Improving the management of rural-land assets is the foundation of rural economy development because the largest stocking assets in rural is rural land. This paper is to explain the necessity of the management of rural-land assets based on peasants, little village official and assets appraisal professionals employing the methods of empirical study and normative research. And then find out the existing four problem of rural-land assets management in our country:first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rural-land assets is not completed,second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rural-land assets is not under control,third the management platform of rural-land assets does not work well,fourth the management benefit of rural-land assets is in a low level. And five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to develop rural-land assets management:first the management subjects of management of rural-land assets should be enhanced,second the rural-land assets should be liquidated and checked,third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mechanism of rural-land assets should be established,fourth the assessment service system of rural-land assets should be established,fifth the market of rural-land assets should be cultivated.
Key words: rural land;assets management;challenge;policy suggestions
收稿日期:2013-05-21;修订日期:2013-06-17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J22B00)
作者简介:王静(1988—),女,河南信阳人,在读硕士生,主要从事土地利用与国土规划方面研究。
通讯作者简介:邱道持(1947—),男,重庆巴南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土资源管理与区域开发方面研究。
为了解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状况和需求,笔者于2012年以重庆市忠县、开县、江津区等地的农民、大学生村官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士三个群体为调查对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594份(其中农民316份、大学生村官180份和资产评估协会98份)(表1)。本研究在分析调研数据的基础上,阐述了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必要性,揭示了当前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建议。
1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1.1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给出的2010年数据显示,中国农业土地资产比例最高达54%,远高于机器10%、农业设施12%、牲畜24%。全球农业土地资产比重,中国14%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16%。然而,我国农村土地资产产权建设和价值实现机制滞后,导致农村土地资产“流转率低、流转方式单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土地资产流转风险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期以来,这笔巨大的财富由于法律和管理制度的约束,除用于满足农户自身生产生活需要外,无法像城市土地资产那样在市场中有序流动。农村土地只凸显其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却不具备融资担保和增值等功能,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
在中国,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产权既是一种生存权利,又是一种发展权利。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范畴,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各种财产性权利[1]。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指农民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通过行使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处置权等物权,而获得的相应收益,即农民对所拥有的财产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分红和投资等方式所取得的资产增值收益。农民的财产额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财产性收入的多少[2]。据调查,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户的财产主要集结在其拥有的土地和住宅上。以重庆市璧山县为例,该县农户的房屋价值占其家庭财产价值总量的62.6%,该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严重偏低,平均不到其总收入的1%。一般而言,一个地区越富裕,其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就越多,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就越大。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多少,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是否富裕的重要标志。
1.2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它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直接影响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当时国家的建设规模有限,对农民的影响并不大。随着我国市场化的深入发展,政府依然凭借垄断权力,操控农村土地市场。以成本价征用农民土地,再以市场价出让土地,失地农民只获取土地市场价值的小部分,而政府获取了高额的垄断利润,使国家赋予政府的土地垄断权成为权利寻租的动力[3-4]。政府过度介入经济生活,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不良作用。现行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党的十明确提出,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应当着力完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资产市场化,培育农村土地资产市场体系。
1.3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较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突破性发展,主要得益于城乡二元体制下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继续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大量农村土地以极低的成本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而大量农民被排斥于城市化进程之外,不能依靠土地权利直接参与并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4]。显然,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形成城乡分割的土地市场。从土地市场体系构建来看,城市建设用地转让、出租交易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农村土地市场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土地收益分配方式不清晰。政府以强制手段,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导致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同时,城乡分治体制下,土地要素流动性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资本和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影响了要素与资源的进一步整合[5]。土地权属限制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出现同地不同价,农村土地资产的价值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因此,深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改革,确保城乡之间在资源配置和利用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化,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农村集体组织是谁,法律是否赋予农村集体组织行使土地所有权,法律规定含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显然,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的是经营管理权,并未明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
“集体产权”(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或“集体所有制”的概念是一个没有得到严格界定的概念。在实践中,作为主体的“集体”是谁?“集体”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督的程序和形式,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界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也没有作出具体的安排。由于“集体”这一概念的高度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在现实中找不到对应的载体,以及其标志性权能被国家控制在手中和大部分权能实际上是由少数农村干部在行使,导致其主体事实上的不存在,即主体虚位。笔者在对重庆江津区、开县和忠县农户走访调查并回收有效问卷316份,结果表明,多数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概念是很淡薄的。其中28%农户认为,集体就是国家;36%的农民认为集体是干部(村干部、乡镇干部),认为集体是村民小组占15%;剩余21%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或是不关心。
周诚在《土地经济学》中提出了“五权结构”,即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6]。在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产权对集体和农民而言,并不完整。一方面,农民集体不能充分行使土地权利;另一方面,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虽然相对充分,但财产权严重不足。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产权缺乏有效的实现途径和保护机制。
造成这种主体缺位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现阶段随着家庭承包经营的发展,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大多数村内是不存在的,村一级并没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二是下,土地被细化经营,虽然满足了农户的土地私化经营愿望,但是小农意识下的农民并不关心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谁;三是在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处分时,各级政府介入十分严重,普遍的形成政府“代民做主”的现象。
2.2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失灵
现行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体现于行政干预土地产权配置,这种管理机制造成各项权利主体对土地的权利、义务难以明确,这是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产生的根源[7]。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集中反映在:一是国家对农村土地权利的控制,表明土地的最终归属权属于国家,但国家并不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国家却可以通过强制手段实际操纵和决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交易并且参与所有权收益分配;二是农民集体作为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实践中难以充分行使所有权,主体地位处于虚置状态[8],土地权益受到多方侵蚀;三是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者自身角色混乱,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充分行使受制于农村基层政治民主发展状况[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者分为三种,即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他们既是一个经济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农村土地,又被视为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的延伸,具行政管理色彩,形成农村版“政企不分”。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征地制度存在弊端,其土地资产补偿机制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征地补偿标准未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及未来的收益部分。农用地一经征用后,其用途改变会导致地价高涨,而这部分巨额增值收益农民并没有权力享受即形成实际上的“增值归公”。从征地补偿办法看,长期以来,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基本上未得到地方政府的承认或尊重。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拆迁安置所得比例极低,土地收益分配明显是向政府、城市、非农部门倾斜[10]。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上访、投诉媒体等维权抗争活动以及其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发生的严重冲突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3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薄弱
农村土地资产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应依据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产权、资金运作和资产经营状况进行系统检查、评估。调查发现,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在确权、统计和评估方面存在滞后性,农民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模糊,不少地方存在登记不及时、不全面,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混乱、资产处置随意等问题[11]。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首先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存量,明细到村、组、户。其次,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269个农户,98%的被调查农户知道自己承包地的数量、位置,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承包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开县等180名村官,95%的被调查者能正确回答本村的土地面积、用地结构,但是他们不知道本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我国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对农村土地资产认知程度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遗留的历史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虚置,“三级所有,社为基础”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名存实亡。由于集体土地档案、地籍图像资料不完善,农村土地界限存在争议。二是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特殊性。由于农村土地资产本身存在的特性,如产权特征、资产属性、市场条件等,在进行土地资产评估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障碍[12]。
对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98名专业人士咨询结果显示:98%的受访者认为,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必须进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同时也表达了对现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状况的不满;92%受访者建议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原理和方法参照土地流转市场定价法;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农村土地资产评估需要完善法律制度来支持。
2.4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低
目前,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形成种种弊端,影响到广大农户财产性收入增长。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论断。农民拥有土地,就拥有巨大财富,就应该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统计结果(表2)表明,城镇居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却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但财产性收入较少。这个现象发人深省,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几何。
据调查,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一,对土地非农化产生的巨大利益的追逐也加剧了腐败泛滥,加重了对极为稀缺的土地资源的乱占滥用现象[13]。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区和乡镇企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大量进入市场已成为客观的事实,且主要以买卖、有偿有限期出让、出租、入股联营、联建分成和抵押等方式进入市场。这种现象影响到耕地资源的保护,也造成土地资产收益流失[14]。第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城郊地区,农村土地资产增值空间迅速提升,但是由于存在相关土地法律和政策的严格限制,在城郊地区一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自发地、无序地流转形成了一定的隐形市场,农民以不合法方式争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导致了土地资产管理失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难以控制、土地市场秩序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第三,由于农地占用成本低,土地粗放式利用现象十分普遍。统计数据显示,1996—2010年间全国农村人口减少了1.49亿,但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不但未降反而净增6.13万hm2,农民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也从193 m2增加到218 m2,超过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形成许多所谓“空心村”,乡镇企业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也十分普遍。
3.1 强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主体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28日)中明确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地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经验证明,优化资源配置是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的保障。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加强村民委员会管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的职能,是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15]。我们要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的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时俱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创新发展。建议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赋予村民委员会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物权,强化村民委员会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改“三级所有,社为基础”为“三级所有,村为基础”。
3.2 开展农村土地资产清产核资
开展农村股份合作、推进“三权抵押”和“地票交易”,必然要求科学评估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严格明晰农村集体土地资本结构。城市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能说出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都搞不清楚,又如何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16]?因此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客观要求。据调查,全国加快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近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村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0%。建议政府以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成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平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登记,摸清每一个村民委员会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规模、结构、价值,为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的土地权利在经济上得到有效实现,创造条件让村民委员会和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3.3 建立农村土地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相对滞后,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产生机制和分配机制认识不足、政策缺失,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要求未能满足,严重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科学发展,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已上万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又有几何。政府既要加强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也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所有权收益管理。建议加强社会调查、理论研究和政策分析,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科学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实现路径和方式,合理评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统筹考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分配方案。建议加大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为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夯实经济基础。
3.4 建立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服务体系
价格是市场的灵魂,如何评估农地资产价格,是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国有土地多年来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地定级估价办法,但对农村土地资产价值认识不足,农地定级估价基本上还是空白。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定价机制,需要深化研究。与发达的城市土地评估机构相比,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极为缺乏。调查发现,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中,土地资产价值评估难,制约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序推进。政府为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供了公共服务,也应当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针对集体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通、价格不合理、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权属登记、资产评估、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合理的价格不仅能充分体现土地的价值,而且可以引导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农村土地定级估价规范,建立农村地价评估机构,培训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估价,合理确定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3.5 培育农村土地资产市场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市场是活化资产的平台,培育发展农村土地资产市场,是深化农村土地、林权等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客观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统筹城乡改革发展道路,活化、显化、实化农村土地资产。建议培育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林权等生产要素抵押和涉农保险试点质押。建议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强化土地用益物权和土地发展权。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国有建设用地拥有同样的用益物权,使农民的土地资产与城市居民的土地资产具有同等市场价值和平等市场地位,释放沉睡多年的农村土地资产融资功能[18],允许农民以土地资产作为财产抵押。农村土地资产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性质,农民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流转和收益等权利,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建议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推进地方立法,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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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管理的加强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得到完善的一种重要途径,促进农村经济朝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使农民的收入有效增加,同时农民的负担得到很大减轻,集体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量也在壮大之中,但是总体来看集体经济的实力还不够强,存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集体资产的管理应得到不断加强,使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发展壮大。只有集体资产管理得到了强化,才可以保证集体资产的完整,提高积累水平,保证资产可以增值保值。还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集体资源进行综合开发,这样一来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集体经济才可以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提供资源开发等职能,促进集体统一服务功能与经营能力的增强。
2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途径
2.1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产权主体,它的主要职责是不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增值,并避免发生集体资产的流失。因为长时期以来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所以在组织建设上是相对落后的。很多地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由村委会代行,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政企不分的问题,这也正是集体资产管理薄弱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起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组织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将其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理顺,使该组织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收益权与处置权。
2.2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程序
与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对保全措施进行强化,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中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资产流转制度等。在现阶段,尤其要将资产评估工作和产权登记工作做好,因为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是防止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规范集体资产的重要基础,在集体资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对集体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公证、科学评估可以避免集体资产发生外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借鉴国有资产管理的成功经验,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中。
2.3完善集体资产的内部管理与监督
集体资产内部监督与管理应该从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着手,使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还可以在农村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制度,使资产管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透明度得到提升。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全体集体经济成员大会中成员公开。在管理集体资产的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对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进行切实维护,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参与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2.4探索集体资产增值保值的途径
一切可以反映出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组织形式都可以借鉴,比方说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只要是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利的,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都可以对其进行利用。在经营管理中努力使资产的营运效益与效率得到提高,及时更新观念,摒弃不适宜社会发展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思想,将资产增值纳入到管理内容之中,将资产增值作为最终目的,将农村集体经济引到市场中带动集体资产的重组。与各种资产的特点相结合,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落实责任制,做到物尽其用。对于山林等资产,应该使这些资产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对其使用权进行拍卖,促进可持续发展。
3结语
1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1.1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给出的2010年数据显示,中国农业土地资产比例最高达54%,远高于机器10%、农业设施12%、牲畜24%。全球农业土地资产比重,中国14%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16%。然而,我国农村土地资产产权建设和价值实现机制滞后,导致农村土地资产“流转率低、流转方式单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土地资产流转风险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期以来,这笔巨大的财富由于法律和管理制度的约束,除用于满足农户自身生产生活需要外,无法像城市土地资产那样在市场中有序流动。农村土地只凸显其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却不具备融资担保和增值等功能,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
在中国,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产权既是一种生存权利,又是一种发展权利。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范畴,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各种财产性权利。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指农民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通过行使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处置权等物权,而获得的相应收益,即农民对所拥有的财产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分红和投资等方式所取得的资产增值收益。农民的财产额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财产性收入的多少。据调查,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户的财产主要集结在其拥有的土地和住宅上。以重庆市璧山县为例,该县农户的房屋价值占其家庭财产价值总量的62.6%,该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严重偏低,平均不到其总收入的1%。一般而言,一个地区越富裕,其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就越多,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就越大。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多少,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是否富裕的重要标志。
1.2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它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直接影响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当时国家的建设规模有限,对农民的影响并不大。随着我国市场化的深入发展,政府依然凭借垄断权力,操控农村土地市场。以成本价征用农民土地,再以市场价出让土地,失地农民只获取土地市场价值的小部分,而政府获取了高额的垄断利润,使国家赋予政府的土地垄断权成为权利寻租的动力。政府过度介入经济生活,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不良作用。现行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党的十明确提出,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应当着力完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资产市场化,培育农村土地资产市场体系。
1.3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较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突破性发展,主要得益于城乡二元体制下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继续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大量农村土地以极低的成本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而大量农民被排斥于城市化进程之外,不能依靠土地权利直接参与并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显然,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形成城乡分割的土地市场。从土地市场体系构建来看,城市建设用地转让、出租交易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农村土地市场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土地收益分配方式不清晰。政府以强制手段,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导致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同时,城乡分治体制下,土地要素流动性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资本和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影响了要素与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土地权属限制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出现同地不同价,农村土地资产的价值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因此,深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改革,确保城乡之间在资源配置和利用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化,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农村集体组织是谁,法律是否赋予农村集体组织行使土地所有权,法律规定含糊。《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显然,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的是经营管理权,并未明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
“集体产权”(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或“集体所有制”的概念是一个没有得到严格界定的概念。在实践中,作为主体的“集体”是谁?“集体”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督的程序和形式,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界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也没有作出具体的安排。由于“集体”这一概念的高度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在现实中找不到对应的载体,以及其标志性权能被国家控制在手中和大部分权能实际上是由少数农村干部在行使,导致其主体事实上的不存在,即主体虚位。笔者在对重庆江津区、开县和忠县农户走访调查并回收有效问卷316份,结果表明,多数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概念是很淡薄的。其中28%农户认为,集体就是国家;36%的农民认为集体是干部(村干部、乡镇干部),认为集体是村民小组占15%;剩余21%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或是不关心。
周诚在《土地经济学》中提出了“五权结构”,即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产权对集体和农民而言,并不完整。一方面,农民集体不能充分行使土地权利;另一方面,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虽然相对充分,但财产权严重不足。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产权缺乏有效的实现途径和保护机制。
造成这种主体缺位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现阶段随着家庭承包经营的发展,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大多数村内是不存在的,村一级并没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二是下,土地被细化经营,虽然满足了农户的土地私化经营愿望,但是小农意识下的农民并不关心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谁;三是在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处分时,各级政府介入十分严重,普遍的形成政府“代民做主”的现象。
2.2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失灵
现行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体现于行政干预土地产权配置,这种管理机制造成各项权利主体对土地的权利、义务难以明确,这是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产生的根源。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集中反映在:一是国家对农村土地权利的控制,表明土地的最终归属权属于国家,但国家并不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国家却可以通过强制手段实际操纵和决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交易并且参与所有权收益分配;二是农民集体作为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实践中难以充分行使所有权,主体地位处于虚置状态,土地权益受到多方侵蚀;三是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者自身角色混乱,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充分行使受制于农村基层政治民主发展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者分为三种,即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他们既是一个经济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农村土地,又被视为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的延伸,具行政管理色彩,形成农村版“政企不分”。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征地制度存在弊端,其土地资产补偿机制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征地补偿标准未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及未来的收益部分。农用地一经征用后,其用途改变会导致地价高涨,而这部分巨额增值收益农民并没有权力享受即形成实际上的“增值归公”。从征地补偿办法看,长期以来,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基本上未得到地方政府的承认或尊重。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拆迁安置所得比例极低,土地收益分配明显是向政府、城市、非农部门倾斜。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上访、投诉媒体等维权抗争活动以及其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发生的严重冲突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3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薄弱
农村土地资产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应依据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产权、资金运作和资产经营状况进行系统检查、评估。调查发现,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在确权、统计和评估方面存在滞后性,农民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模糊,不少地方存在登记不及时、不全面,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混乱、资产处置随意等问题。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首先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存量,明细到村、组、户。其次,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269个农户,98%的被调查农户知道自己承包地的数量、位置,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承包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开县等180名村官,95%的被调查者能正确回答本村的土地面积、用地结构,但是他们不知道本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我国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对农村土地资产认知程度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遗留的历史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虚置,“三级所有,社为基础”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名存实亡。由于集体土地档案、地籍图像资料不完善,农村土地界限存在争议。二是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特殊性。由于农村土地资产本身存在的特性,如产权特征、资产属性、市场条件等,在进行土地资产评估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障碍。
对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98名专业人士咨询结果显示:98%的受访者认为,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必须 进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同时也表达了对现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状况的不满;92%受访者建议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原理和方法参照土地流转市场定价法;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农村土地资产评估需要完善法律制度来支持。
2.4 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低
目前,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形成种种弊端,影响到广大农户财产性收入增长。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论断。农民拥有土地,就拥有巨大财富,就应该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统计结果(表2)表明,城镇居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却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但财产性收入较少。这个现象发人深省,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几何。
据调查,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一,对土地非农化产生的巨大利益的追逐也加剧了腐败泛滥,加重了对极为稀缺的土地资源的乱占滥用现象。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区和乡镇企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大量进入市场已成为客观的事实,且主要以买卖、有偿有限期出让、出租、入股联营、联建分成和抵押等方式进入市场。这种现象影响到耕地资源的保护,也造成土地资产收益流失。第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城郊地区,农村土地资产增值空间迅速提升,但是由于存在相关土地法律和政策的严格限制,在城郊地区一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自发地、无序地流转形成了一定的隐形市场,农民以不合法方式争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导致了土地资产管理失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难以控制、土地市场秩序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第三,由于农地占用成本低,土地粗放式利用现象十分普遍。统计数据显示,1996—2010年间全国农村人口减少了1.49亿,但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不但未降反而净增6.13万hm2,农民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也从193 m2增加到218 m2,超过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形成许多所谓“空心村”,乡镇企业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也十分普遍。
3 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建议
3.1 强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主体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28日)中明确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地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经验证明,优化资源配置是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的保障。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加强村民委员会管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的职能,是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我们要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的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时俱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创新发展。建议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赋予村民委员会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物权,强化村民委员会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改“三级所有,社为基础”为“三级所有,村为基础”。
3.2 开展农村土地资产清产核资
开展农村股份合作、推进“三权抵押”和“地票交易”,必然要求科学评估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严格明晰农村集体土地资本结构。城市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能说出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都搞不清楚,又如何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因此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客观要求。据调查,全国加快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近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村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0%。建议政府以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成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平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登记,摸清每一个村民委员会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规模、结构、价值,为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的土地权利在经济上得到有效实现,创造条件让村民委员会和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3.3 建立农村土地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相对滞后,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产生机制和分配机制认识不足、政策缺失,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要求未能满足,严重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科学发展,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已上万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又有几何。政府既要加强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也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所有权收益管理。建议加强社会调查、理论研究和政策分析,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科学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实现路径和方式,合理评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统筹考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分配方案。建议加大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为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夯实经济基础。
3.4 建立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服务体系
价格是市场的灵魂,如何评估农地资产价格,是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国有土地多年来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地定级估价办法,但对农村土地资产价值认识不足,农地定级估价基本上还是空白。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定价机制,需要 深化研究。与发达的城市土地评估机构相比,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极为缺乏。调查发现,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中,土地资产价值评估难,制约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序推进。政府为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供了公共服务,也应当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针对集体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通、价格不合理、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权属登记、资产评估、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合理的价格不仅能充分体现土地的价值,而且可以引导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农村土地定级估价规范,建立农村地价评估机构,培训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估价,合理确定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一、精河县农村集体资产现状
精河县现辖4个乡镇(3个乡、1个镇)、55个行政村。截至2012年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固定资产累计总额5433万元,债务累计余额为3315万元,债权累计余额为3422万元。2012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341万元。其中,当年无收益的村共有14个,占25%;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共有21个,占38%;年收入5―10万元的村共有7个,占13%;年收入10―20万元的村共13个,占24%。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有四个渠道:一是集体土地承包收入;二是国家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三是经营收入;四是其他收入。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精河县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村会计由村委会聘用改为委托乡镇会计。2009年开始,全县乡(镇)陆续辞退了原来聘用的村会计,成立村会计委托中心,各村委会与农经站签定会计委托协议,由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担任各村会计,每个乡镇村会计较之前减少4人左右,每个村集体相应减少会计工资支出3000余元。2010年,全县4个乡镇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55个行政村的财务已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
二是加强会计业务规范化管理,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村统一设置规范的账目、账簿,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由专业财务人员记账、管账,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正规票据,收入及时入账。各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程序、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全县农村统一使用由县农经局制定的《村集体资金审核单》,在原始发票上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手人签字盖章后,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在审核单上盖章(签字)并签署意见,再报乡(镇)领导审批。
三是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按规定由核算会计定期公开各村的经济业务,并保留公开底册。村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本村所发生的业务和经济往来进行民主审核。
四是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售公开招投标制度。逐步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的体制,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和日常考核标准,建立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明确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集体资产效能,实现集体资产的优化配置,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
六是加强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动态监控。结合国家有关化解村级债权债务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全县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控制村级债务的新增。
二、当前农村 “三资”管理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后,精河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直推行“村有乡管县监督”的管理体制,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由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村集体,农经站为每个村分别设立会计账户,统一管理核算。村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先入账再支出。所有收入必须开据收款收据,所有支出必须经过理财小组、村主任和书记、包村领导、农经站等“四级审批”分别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账。全县四个乡镇55个行政村的财务已全部纳入了乡(镇)电脑管理,已实现了村账乡代管县监督的会计电算化管理模式。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资金、资产相对好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册不清、管理混乱。
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如部分村支出不按时报账,造成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现金余额超出了所规定的限额;个别村干部财务观念淡薄。
三是各村或多村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账实不相符现象。
四是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对集体资源的发包合同不规范,期限过长。
五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
六是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农经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农经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从根本上解决工作无经费、人员不专职、查处无权力等问题,解决好机构与职能不相适应的矛盾。
三是从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堵住集体资产流失的漏洞。同时,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是狠抓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程序、内容、时间,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足,组织领导不力,制度建设不严的问题,真正把财务公开作为一项“阳光工程”来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保证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不断创新赢利模式,创造新的赢利点,增加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入。对集体原有和新建的厂房等固定资产,除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以外,也可以采取合作、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开发和企业经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集体带来稳定的、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的荒地、荒滩、荒水等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集体投资、农民入股和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发展各种观光旅游和休闲农业,增加集体收入。
参考文献:
1、《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2、《博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调研文稿汇编》2010.12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效能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运营的重要物质基础,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在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基础上,价值则随着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转移,为企业创造效益。因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合理配备固定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效能,获取最大资产收益率就成为企业资产管理的目标。只有建立和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体系,多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加大不良资产的管理力度,提升资产的创效能力和运营效益,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完善考核体系,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业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资产投资决策管理、资产安全管理、资产使用效率、资产运营效果等方面的考评指标,对基层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综合考评,并通过经济责任书将各单位的集体、个人利益与资产管理工作挂钩,纳入经营考核指标;同时开展资产管理检查,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正在进行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今后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宣传引导。通过检查,找短板、挖经验、抓典型,针对各单位在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保证资产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达到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高存量资产质量,为“规范管理,科学理财,构建效益型资产管理模式”奠定基础,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二、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创效能力
资产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基础工作扎实,加强精细化管理,才能创出高水平,实现高效益。为此企业应以落实资产管理制度为主线,规范管理流程,做好存量资产的清查和分析,不断拓宽盘活资产途径,加快资产处置,强化设备综合管理,改进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进而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益。
在装备购置上,坚持以报废更新为主线,保障生产需求为原则,做到“技术求尖、装备求精、性能求稳、质量求高”,努力实现资产投资效益最大化。设备购置前,严把投资论证关,确保投资回报率,做到“两个结合”:一是与经济评价相结合,应用全寿命周期费用理论,严格进行项目前期经济论证,减少低效、无效资产的购建。二是与现场管理相结合,广泛听取设备使用、维护人员的建议,从生产的适用性、技术的先进性、运行的可靠性来综合评价所购置设备。计划下达后,成立专业项目组,编制相关技术协议,加强审查和完善,保证购置设备的性能和适应性,确保新购设备满足生产需求。设备到货后,按照技术协议进行验收和试运转,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新增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支撑作用。
在设备使用上,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首先,要加强对设备运行费用进行系统分析,摸清设备运行费用构成,查找现场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运行,制定具体的、量化的降本增效措施,降低设备运行成本。其次,要强化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四站”专业化维护的基础上,调动操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责任心,保证设备安全、平稳、高效运行。三是通过开展技术改造,避免“以购代改”,实现节能降耗;四是坚持做好巡回检查、设备点检等,降低运行费用;五是要加强修旧利废,做好节约挖潜。
在资产管理上,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 开展存量资产的经营分析,挖掘资产的创效潜能
存量资产的合理配备基于存量资产分布、运营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前景预测,为此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存量资产基本状况及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确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资产结构,以效益为目标,对存量资产进行动态管理,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切实发挥资产设备在生产经营中的支撑作用和创效作用。
(二) 夯实存量资产基础管理,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资产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基础工作扎实,加强精细化管理,才能创出高水平,实现高效益。为此企业要以落实资产管理制度为主线,规范管理流程,做好存量资产的清查和分析,按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的要求,重点对盘亏、毁损、低效、闲置、待报废等不良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并提出专项分析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三) 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创效能力
不良资产虽为企业所拥有,但实质和形势上不能被企业所控制;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良资产的存在,既加大了企业对资产管理的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对企业领导的经济决策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加强不良资产的管理,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对于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具体措施:
1)、根据生产需求与现实设备的比例,加大无效资产的报废力度,不断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营质量。
2)、对于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资产,查清其配置、能力,摸清现状及利用率,结合企业生产结构,采取两种方式:(1)根据基层单位生产需求情况进行调剂利用;(2)对于因技术落后,技术状况较好的资产以资产改良为主线进行技术改造。对于技术落后、故障高、维修费用高的设备加大更新力度,选用技术先进、性价比高的设备,确保最大程度的发挥资产的创效能力。(3)对于企业无利用价值、技术状况良好的固定资产,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以招标形式、对外竞价或议价方式进行处置。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农村账务经营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提升单位经济效益大有裨益。就目前农村固定资产管理而言,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账簿管理不严、票据使用不合规矩、固定增产利用率较低等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益。针对这些问题,对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农村;固定资产;管理
1前言
农村财务管理过程中,由于对固定资产管理的不重视,资产管理的不规范、不合理,继而导致诸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账簿管理不严、票据使用不合规矩、固定增产利用率较低等问题的出现,就此不但容易导致机体资产的流失,同时会滋生各类腐败问题,影响群众与干部关系,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稳定性和和谐性,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农村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固定资产闲置,资产利用率较低
调查中证实,目前农村多数固定资产有闲置的问题,导致资产利用率普遍较低。
2.2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
村级固定资产的购置,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同样未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固定资产有物无账,有账无物,导致集体财产的严重流失。
2.3未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不健全
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随意性大,责任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监管不力,未指定专人管理负责。
2.4固定资产账簿管理不严,时常有账外固定资产出现
现有的账簿管理不规范,总账、明细账、账面等等,与实物固定资产明显不符,甚至出现没有账目的固定资产。个别村落“固定资产”名存实亡,个别村落虽然设置这一科目,但是,相关的增减业务登记不全,时常出现账外固定资产。
2.5票据使用不合规矩,集体资金有损失浪费
村级设施工程建设期间,决算、核算等工作不具体。现付结算工作的开展,多数经几张清单就草草了事。情况较严重的,多估冒算,浪费集体资金的问题较突出。
3加强农村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3.1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的责任制度
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包括:资产的使用、评估、统计、监督等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应逐步落实对应的责任追究制,指定专人负责专人担责。确保村级资产的完整,定期对固定资产清理,实现账务、账表、账证的一致统一。村级需要变卖、销毁的固定资产,需经人民代表集体会议表决通过。需要出让的土地、转让的财产、公共事业的兴办等等,必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拟定具体方案,然后经集体讨论商议同意后,报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3.2制定严格的会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账务处理要及时、准确、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以收入抵算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的现象,对账外资产要及时转入有关会计科目,谨防集体资产流失;村级固定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情况,要及时准确登记,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各种出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如实记账。以保证账证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3.3完善固定资产账薄管理,更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化
管理好固定资产账薄,做好资产总账、明细账、资产管理台账等等,能更好更准确地反应出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
3.4严肃查处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加强审计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各种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般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属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依法依纪惩处;一般的问题,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批评教育,追究责任。
3.5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形式与内容
加大村级固定资产公开力度,解决当前财务公开重资金公开轻资产公开的问题。进一步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要完善财务公开的内容,规范财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情况以及其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的知情权。
3.6盘活利用好固定资产,壮大发展集体经济
村集体可以充分盘活资产,采取发包、出租、人股,甚至有的可以评估拍卖转让,筹集资金发展其他经济项目。壮大集体经济。
4结论
在农村生产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管理是很重要的经营手段。新农村建设要搞好、搞活,发展起来就必须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在此,必须要清晰认识农村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性采取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的责任制度;制定严格的会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完善固定资产账薄管理,更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化;严肃查处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批评教育;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形式;盘活利用好固定资产,更好壮大发展集体经济等管理措施,如此农村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必将迎刃而解,确保农村经济生产力蒸蒸日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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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屈艳清.浅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和建议[J].当代经济,2011,(16):24-25.
关键词: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医院改革也逐步深入,进入了关键阶段,而县级医院改革是我国医院改革的重心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投入,县级医院的医疗设备与器械不断更新,县级医院的运营水平与医疗服务质量也大大提高。然而,随着医疗设备的购置逐渐增多也对我国县级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县级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暴露出诸如制度建设不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理顺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并最大化地发挥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经济与社会效益,成为我国医院治理研究的一大新
热点。
一、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大多数县级医院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都有一定的管理制度与规章,但大多数规章都浮于形式,难以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产生实际的指导与规范作用。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权限缺少明确的规定,我国县级医院近年来掀起一股购置热潮,却疏于对新购固定资产加以管理,“重购置轻管理”现象较为普遍。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对于相关主体在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报废等环节上缺少依据,出现了诸如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医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低等乱象,加大了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难度,也造成了国有资产与医用资源的损失与浪费。
(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
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混乱,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则是内部管理机制的设置不够合理,分工不够明确。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装备及维护、设备折旧、设备的估值与报废等一系列的步骤,而每个步骤都可能涉及医院内部的不同部门。而当前我国县级医院一般都设有设备科来管理医用设备,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却由总务科管理,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则分配给具体的科室各自管理,这暴露了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混乱的现象,由于在固定资产的维护、折旧与使用等分属不同的部门,难免会导致沟通不畅、相互推诿的现象,最终导致我国县级医院设备使用效率低下,毁坏率与失修率居高不下的情况,最终表现为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源被大量浪费。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
县级医院改革的一大宗旨就是让县级及以下的群众能享受到经济与医疗发展带来的便利与福利,最直接的渠道就是通过购置新型医疗设备、引进新的医疗人才来实现。但目前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却存在大量闲置的现象,导致固定资产使用率较低等医疗资源浪费的情况。究其原因,还是我国县级医院在购置与处置固定资产时缺乏有效的评估与监督。医院为应对医疗水平的提高与业务范围,应适时购置新型的设备,但当前对新购设备缺乏必要的评估与论证,相关责任人急功近利,或者出于其他目的而盲目购置大量固定资产,最终导致使用效率低下,难以产生理想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较为混乱
当前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数量与种类增加较快,大量的新型医疗设备与器械被采购,这对县级医院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方面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固定资产的入账、折旧、处置的会计处理日益复杂,而相关的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较为有限,导致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较为混乱,出现了账实不符、折旧计提不准等问题,对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缺少审核与监督
随着医院固定资产的更新与淘汰,医院的固定资产处置现象也逐增多,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处置缺少必要的审核与监督程序,医院固定资产的处置,尤其是医疗设备的处置,应先由专业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估值与评估,并按照国家的固定资产处置规定进行处置,但我国目前的县级医院固定资产处置大多由内部总务科科室进行处置,随意性较强,缺乏必要的监督,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有资产流失与医疗设备浪费的风险。
二、改进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县级医院不仅要在设备、仪器、人才引进上加大投入,配套的管理制度也应该与时俱进。在管理医用固定资产的时候,应进一步结合自身的情况,健全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应只是浮于形式,而应该具备具体、可行的特点,应建立起一套从固定资产的购置、装配与维护到其使用、折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每个环节的固定资产管理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减少医院内部在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与处置环节的随意性,只有建立了明确的制度,才能为日常管理提供规范与约束,切实解决固定资产的管理问题。
(二)优化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分配
当前,我国大部分县级医院内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都涉及总务科、设备科、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但很多情况下对以上几者的权限与职责分配却较为模糊,各科室都希望掌握设备的选购权,但对于设备的维护与日常评估却相互推诿。对此,应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之间的职责分配,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与交流。其中,总务科应对房屋建筑、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管理;设备科应负责固定资产采购与维护、处置工作,对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登记资产明细;财务科则应对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完成固定资产盘点、集体折旧等工作;而具体的使用科室则应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日常维修,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维修状况及时地在固定资产卡片上予以记载。
由此可见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存在着权责的重叠,需要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也加强相互制约。如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设备科应负责固定资产卡片的制作,并提供一份给使用部门,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记载,财务科则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查,及时入账,保证账实相符。只有各部门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并划清权限,才能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条不紊,真正提高县级医院的运营水平与医疗服务质量。
(三)规范固定资产购置程序,进行科学评估
目前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较为随意,评估过程较简单、浮于形式,甚至不评估而直接购买,导致资源浪费。要改变这一现象,在购置相应固定资产前事先需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最终决定是否购置。在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中,需要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其中包括具体科室对于拟购设备的使用需求、财务科对拟购设备的采购成本、设备科对拟购设备的采购渠道等进行综合评估,若确实是医院发展所需并且医院在财务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则可以考虑报经上级审批购买。同时,在购置相关固定资产时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对限额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应上报,并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并坚守纪检部门与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杜绝私下采购,事后报备的
情况。
(四)规范固定资产的折旧管理工作
我国县级医院中“重采购轻管理”的现象仍然较为常见,因此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管理环节较为混乱,如县级医院在固定资产的盘查、折旧上未能做到账实相符,不利于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2012年,我国为解决各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出台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增加了“累积折旧”这一科目,加强了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力度。因此,我国县级医院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制度,并按月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折旧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中。
近年我国县级医院采购了大量新设备,固定资产种类与数量大幅增加,部分设备更是价格昂贵,因此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工作也更加复杂化,计提过程较为繁琐。因此,要加强对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的折旧管理,建立一套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做到及时反映医院的固定资产种类与数量、损耗程度,保证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的各项核算能准确、及时完成。
(五)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监督
由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我国县级医院大量固定资产被处置,但我国县级医院的管理在固定资产处置上较为混乱,固定资产的处置过程往往缺乏监督,随意性较强,造成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失位,甚至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国有资产处置的步骤,应先由具体使用的科室填制报废申请单,并按规定流程获得审核批准,准予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入库待统一处理。分批、分类按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投标、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资产的出售与置换。固定资产处置变价收入、残值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议成立资产处置监督领导小组,由监察、审计、财务、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参与总务科资产处置的监督,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小结
我国医疗卫生改革正在逐步深化,县级医院作为基层医院,在其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固定资产则是县级医院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有效地将县级医院的固定资产投入高效地运作中,可以大幅提高我国基层的医疗卫生水平,大大提高县级医院的竞争力。加强对我国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可以更有效地将相关固定资产的作用发挥出来,也可以提高我国社会的医疗总体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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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燕,范萍,庞燕玲,何芳.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11:62-63.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引言
在我国实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农村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
二、当下村级财务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普遍薄弱。(1)原始凭证记录不全,白条入账现象严重。一些行政村的票据中存在着大量无经办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的白条,有的根本没有几张正式单据,大量的公款和税款都从这些白条上流失。(2)账务处理不规范。一些行政村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混乱。(3)会计档案保管不善。一些行政村不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资料,会计资料不进行移交,谁管的账谁带回家,造成会计资料严重受损、丢失,甚至人为地销毁。
2.民主理财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作用。(1)民主理财小组换届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民主理财小组需要多长时间换届或在什么时候换届,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2)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推选工作不规范。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是由村的主要负责人指定的,这些人往往都是其亲朋好友。在进行日常经济审核时,只要是村主要负责人同意或签批的,就一律盖章,起不到监督作用。(3)民主理财小组的权利实施得不到保障。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但在执行中,因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理财小组常处于尴尬境地。
3.财务公开不够规范。(1)公开不及时,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热烈的焦点问题不能及时公开。(2)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对电脑打印账目校核不细,产生失误,引起群众误解。(3)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也有个别村公开的数字是虚构的。
4.财经纪律淡薄,财务管理混乱。(1)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一些行政村利用虚假单据入账,套取公款,或收入不进账等私设小金库,搞账外循环。(2)非生产性支出较多,大吃大喝,乱发补助,支出无标准。一些行政村干部利用公款大肆吃喝,有的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助,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3)会计、出纳职责不清。一些行政村会计、出纳一人兼,村干部人人都能收钱、管钱、用钱,造成账款分管不清,不利于互相监督制约。
5.资产管理不规范。(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实行专人管理,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有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3)承包款结算不及时。(4)管理不衔接。村委班子换届,出现重复发包或承包合同到期无人过问的现象。
6.村级债务化解困难。(1)村里财务收入来源单一、负债多,村里的各项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无钱兴办,使得基层组织权威性削弱,干群关系紧张,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而加剧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2)村干部追求“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盲目借款投资搞开发、办企业、兴办公益事业,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结果兴办的企业效益不理想,有些甚至破产关停,造成负债难偿。
三、今后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理财。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其次,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3.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民主理财。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做到每月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季度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情况,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做天随时公开。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4.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首先要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其次要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
5.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乡镇纪检、农经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依法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四、结束语
此外,本文也建议今后要注意:(1)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村民主理财小组;(2)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3)提升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会计队伍;(4)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规范村级财务管理;(5)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采取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相信一定会让村级财务管理得到根本的改变和改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