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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权的风险8篇

时间:2024-04-16 16:05:2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投资股权的风险,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投资股权的风险

篇1

【关键词】投资风险 识别 防范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最大的玩具商之一――东莞合俊玩具厂于2008年10月倒闭,该厂主要是因股权投资失误引起的资金链断裂,造成6 500多名工人失业,欠款4亿多。但中央出台4万亿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后,各地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未批准的项目得到突击审批。据媒体报道,全国预计增加20多万亿的新增投资项目。新一轮盲目投资的上演,又会形成新的股权投资风险。所以,提前识别和防范股权投资风险是集团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

一、集团公司面临的主要股权投资风险

股权投资风险是指集团公司在股权投资活动中,由于受到各种难以预计或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给公司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致使投资收益率达不到预期目标而产生的风险。

(一)识别股权投资风险的指标

利用指标识别法分析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1.盈利能力。获利是公司经营最终目标,也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获利能力可由以下3个指标来衡量。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净资产总额×100%

2.公司发展潜力。衡量公司发展潜力的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

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二)面临的主要股权投资风险

1.重复投资,造成行业产能过剩。特别是随着人民币升值,出口萎缩,国内市场饱和,加上部分行业又重复建设,造成行业产能过剩,无法按期收回投资,导致无法回收股权投资成本。如:中国铝业在上市之后,曾通过大规模并购,成为国内氧化铝、电解铝市场上的绝对龙头。2007年中国铝业回归A股,又连续吸收S兰铝、S山东铝、包头铝业、连城铝业。而迅猛扩张的背后,也隐藏着管理、财务、成本等多重隐患,这些隐患在金融危机后的铝行业产能过剩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中铝集团2009年利润总额为-72.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则为-42.5亿元。

2.投资、筹资在资金数量、期限、成本等方面与收益不匹配。如某集团公司投资总额为68亿元、筹资总额为65亿元,投资额大于筹资额,投资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低,整体净资产收益率只有2.77%,且筹资中的短期借款达到26亿元占40%,存在着短贷长投的现象,该公司的投资与筹资不匹配。

3.投资活动忽视资产结构和资产流动性。公司的投资活动会形成特定资产,并由此影响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资产流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

4.投资产业结构不科学。部分集团公司投资分散,有限资本投资多处,无法形成规模效应,管理幅度较长,集团公司的管理人员没有时间熟悉被投资公司的产品知识,从而无法运用已有的知识正确评价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投资结构也不适应市场的需要,部分被投资公司的产品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5.被投资公司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表现为被投资公司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侥幸心理。被投资公司管理层所追求的是个人目标效益的最大化,集团公司的目标与被投资公司管理层的目标往往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财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偏差和延误,给集团公司带来股权投资风险。

二、产生投资风险的主要根源

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风险的产生原因很多,既有公司外部原因,也有公司自身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部投资环境复杂多变

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等均对集团公司外部投资产生深远影响。

1.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政治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呈不规则的运动,也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社会生产关系的调整、社会经济格局的调整、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其结果可能引起股权投资风险。

2.经济环境。如受到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出口竞争力下降,许多出口企业转内销,增加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企业利润普遍下降。国家紧缩财政、紧缩银根,控制拨贷款,限定某方面的投资,就会使某些方面的投资处于不利地位,股权投资风险相对加大。

3.市场竞争。行业进入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的投资可能会受到严峻考验;而进入一个垄断性的行业,则需要考虑进入及退出成本;进入不熟悉的市场,更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的影响。

(二)集团公司集团管理控制能力差

部分集团公司与控股的子公司之间只存在形式上的简单资本关系,内部连接纽带脆弱,各单位各自为政,形成集而不团的现象,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较弱。集团公司没有对控股的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财务决算、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财务制度等财务管理手段。随着集团公司投资链条的延长,信息传递逐级弱化,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的控制越来越弱。有些集团公司对控股的成员单位资金管控能力不足,没有执行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着个别公司坐支坐收行为,无法控制这些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

(三)股权投资活动与公司战略不符

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投资活动、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南和方向。公司投资活动应该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正确选择股权投资项目,合理确定投资规模,恰当权衡收益与风险。要突出主业,准确选择股权投资目标,控制股权投资风险。但不少公司经过第一次创业成功后,变得盲目自信甚至自负,经不住眼前利益的诱惑,匆忙拍板、随意决策,扩张战略的制定缺乏长远性、科学性,没有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

三、集团公司防范和控制股权投资风险的建议

(一)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1.分析投资环境,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投资规模,集团公司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善投资结构,降低股权投资风险。

2.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及其变化,提高公司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公司在面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时,应认真地分析、研究,把握其变化趋势和规律,并制定多种应对措施,适时调整财务管理政策,改变管理办法,使公司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以此降低因环境变化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强化集团管控力度

理顺与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加强集团化管理。集团公司应重新梳理与控股的子公司之间内部连接纽带关系,加强对成员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加强集团化管理,做强做大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应通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财务决算、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财务制度等方式强化集团财务管控力度。

成立专门的资金结算中心,强化财务管控力度,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资金的有偿使用,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率,监控各成员单位的资金状况,防止发生支付危机,确保资金周转顺畅,保持资金良好的流动性。通过结算平台,实现集团公司与控股的子公司内部资金调动,提高资金使用率,从而减少利息支出。通过成员公司之间资金的回笼和调度,提高资金配置能力,强化集团公司在资本运营中的协同效应。

(三)投资活动应紧紧围绕着企业发展战略进行

企业的发展战略应当随着市场环境和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与时俱进。发展战略一经确定,就应对企业业务范围和经营品种做出明确的规定,减少对不熟悉业务领域从事投资、经营或交易活动。加强企业全方位管理,努力降低各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投资活动应该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要突出主业,控制投资风险;要避免盲目投资,或者贪大贪快,乱铺摊子,消除投资无所不及、无所不能的错误观念。

(四)投资与筹资应相匹配

投资与筹资在资金数量、期限、成本方面应与收益相匹配,投资应量力而行,不能超过公司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进行投资;投资的现金流量在数量和时间上要与筹资现金流量保持一致,以避免财务危机发生;投资收益要与筹资成本相匹配,保证筹资成本的足额补偿和投资盈利性。集团公司在进行筹资与投资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投资与筹资合理的期限搭配,合理规划债务的期限,使其与投资期限相衔接,安排好公司的现金流量。

(五)对股权项目投资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投资时机、投资对象、投资合作伙伴、项目的产能、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对其风险和收益进行合理的评价与预测,充分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投资、产能过剩的情况发生,也要关注发挥投资规模效应,应从被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可行性,以保持集团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资产流动性。

(六)强化对投资过程监控

选择好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层,采取业绩考核、全面预算等方法正确引导他们,减少他们的机会主义,提高被投资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人力资源状况。

集团公司相关人员应熟悉被投资公司的产品知识,对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总之,集团公司应正确认识股权投资财务风险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1]胡杰武,万里霜.企业风险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9-5,333.

[2]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值[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1,373.

[3]王理生.中铝集团去年巨亏72.5亿元 过度扩张埋下伏笔[N].第一财经日报,2010-8-23,A6.

篇2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对赌协议;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0-0106-02

私募股权投资起源于美国,在欧美国家已有三十年的历史,如今在世界范围内的并购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中国,进入21世纪后,随着创业板和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日益增长,大量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迅速涌入中国市场,赚得盆满钵满。而中国本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尚处于成长期,并且之前由于诸多法律及政策制度上的障碍,大多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随着近年来《合伙企业法》确立了有限合伙的企业形式,《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订,以及双重税收等制约的解除,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迎来了良好发展空间。可以预见,未来的几十年内,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将迎来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

私募股权投资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行为,在该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未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1]。在英美国家的私募股权投资实践中,由于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投融资双方对于企业未来经营业绩的估计不一致,“对赌协议”应运而生。“对赌协议”是“估值调整协议”的一种通俗说法,是指资本市场上投资方与融资方对于企业的现有价值暂不争议,并共同设定企业未来的业绩目标,以企业运营的实际绩效调整企业的估值和双方股权比例。如果企业未来的经营达到业绩目标,则融资方享有一定的权利,用以补偿企业价值被低估的损失;否则,投资方享有一定的权利,用以补偿高估企业价值的损失[2]。

“对赌协议”的实施类型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企业上市后投资方出售持股获利;二是股东向投资方无偿转让股权或者股东向投资方赎回股权;三是企业及股东向投资方提供现金补偿。但是,在这些“对赌协议”的实施中,都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障碍和风险,笔者在下文中分别予以分析和阐述。

一、企业上市后投资方出售持股获利

企业在获得融资后成功上市,投资方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从而实现获利退出,这是对投资方最理想的投资退出方式。

但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对拟上市企业的要求是股权清晰,股份没有重大权属纠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也有同样的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IPO前已发行的发起人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能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也不能由发行人回购前述股份。因此,企业申请上市前曾缔结“对赌协议”的,会被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

因为“对赌协议”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司上市之后的重大股权变动,损害股民利益,因此,证监会要求企业在申请IPO之前,必须先清理“对赌协议”。根据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的信息,东方财富、东方微电等上市公司均在上市前进行了“对赌协议”的清理。因此,投资方想通过企业上市来实现投资退出,目前颇为困难。

二、通过股权转让实现投资退出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股权转让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和审批要求,因此以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对赌协议”时,需要注意有关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上的要求。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投融资双方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施“对赌协议”,没有法律障碍。但是,在以下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对股权转让做出了限制性要求。如果“对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不符合这些要求,则无法实施。这些限制性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股权冻结期”内的股权不能转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一年内,发起人不能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公司IPO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IPO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IPO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另外,公司章程可以就这些人员转让股权做出限制性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束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因此,如果“对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发生在前述“股权冻结期”内,则无法得以实现。换言之,由于前述“股权冻结期”的限制,投资方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对赌协议”的意图将受到很大的限制,不利于投资方投资退出和权益的实现。

第二,涉及外资的情形下,法律对股权转让有特殊要求。从实体方面看,首先,股权变更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其次,对于禁止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后不能由外方股东持有全部股权;对于必须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后不能由外方股东或非中国国有企业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再次,股权变更后,企业性质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要求;股权变更后外方股东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除非因外方转让全部股权而变更为内资企业)。最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者转让股权须经其他各方合营者同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一方转让其权利义务的,也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从程序方面看,涉及外资的股权变更必须按法定程序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因此,若“对赌协议”的投融资双方,或者企业其他股东涉及外资,股权转让就必须依照前述特殊要求进行。不符合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要求的,“对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就无法实现。

第三,涉及国有资本的情形下,法律对股权转让也有着特殊要求。根据《公司法》以及关于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本的,必须进行一系列的资产评估和申报审批流程,遵循规定的交易程序和方式,方能进行。因此,若融资企业涉及国有资本,则其股权转让并非一份“对赌协议”所能单独规制。

第四,触发反垄断审查条件的情形下,股权转让可能被禁止或附加条件。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达到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当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做出允许或者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也可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并购涉及外资的,还应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对赌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达到法定标准,则必须进行并购的经济审查,涉及外资的还须增加国家安全审查。审查不能获得通过的,或者被要求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对赌协议”的实施将会受到重大影响。

第五,中小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可能对“对赌协议”的实施带来法律风险。由于持股比例决定了公司的表决权以及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改变,如果发生大股东滥用权利,或者进行关联交易从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中小股东的权益必然受到损害。因此,我国《公司法》在修订时增加了一系列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规定,诸如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议事规则、股东知情权行使的范围和方式、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其中,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可能对“对赌协议”的实施带来障碍和法律风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近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而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在出现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同样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此外,中小股东不但可以对董事等高层管理者违法行为进行,而且对于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也可以。

在“对赌协议”实施过程中,为了达到双方议定的业绩目标,大股东或管理层可能急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将企业利润全部投入扩大再生产,而怠于及时分配利润。这种情况一旦触发法定条件,就可能引致中小股东提出股份回购请求,甚至提讼。因此,这方面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

三、企业及股东向投资方提供现金补偿

有些“对赌协议”约定,如果企业未能达到业绩目标,则企业或股东向投资方提供现金补偿。著名的“对赌协议第一案”就是典型的例子。2007年海富公司对甘肃世恒增资,并与该公司及其股东迪亚公司约定:如果2008年甘肃世恒未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海富公司有权要求甘肃世恒予以补偿,如果甘肃世恒不补偿,海富公司有权要求迪亚公司履行补偿义务。2008年,甘肃世恒未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海富公司要求补偿未果,故要求甘肃世恒、迪亚公司向其支付协议补偿款。一审和二审分别做出了裁决后,甘肃世恒和迪亚公司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认定,该约定使得海富公司可以获取相对固定的收益,损害了甘肃世恒及其债权人的利益,该条款无效。而迪亚公司的补偿承诺并不损害甘肃世恒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有效的[3]。从此案可以得出结论,企业与投资方约定现金补偿,违背了投资风险共担的原则,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和同股同权原则,损害了公司及其债权人利益,因而是无效的;而股东与投资方约定现金补偿,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源于英美等国家的私募股权投资“对赌协议”被引入中国,并且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对赌协议”中一些英美法律制度下常用的条款并不能当然地被适用。投融资双方应结合中国法律,充分认识到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精心设计符合中国法律和现实情况的有助于投融资双方共赢的“对赌协议”条款。

参考文献:

[1]李晓峰.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案例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2.

篇3

关键词:PE/VC 盈利模式 新三板 股权交易市场

1.新三板的定义

“新三板”是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通俗称法。自2006年开办之初,新三板就坚持为高科技高成长企业提供投融资平台,迄今已经成为我国架构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新三板市场首先锁定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至2012年8月,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

2.新三板的本质

基于PE/VC视角,本文提出新三板的基本特质有四点:实现金融功能、提高市场效率、降低转化成本和转板预期。

新三板市场的金融功能主要体现在融资功能和交易功能。目前新三板市场属于小额定向融资,融资额有限,相当于美国的OTCBB市场,兼具纳斯达克特征。新三板扩容将零散在各地设立的柜台市场集中并实现规范交易是制度性突破,而作为一个可以交易的股权市场,未来影响新三板走向的关键仍然在于转板机制,“转板”1也是新三板的核心价值。作为主板的项目储备池,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要求强烈,若制度许可,新三板市场将成为风险投资企业项目退出的次优选择渠道。

2012年以来,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壳价值迅速提升,究其原因乃是市场人士对其“转板”的美好预期所致。据称一个干净的壳已叫价至1亿元人民币。目前市场最期待的转板制度为:1.新三板挂牌企业一旦达到在创业板或者中小板IPO要求,可以不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由深交所负责审核直接转板,存量发行。2.或在证监会发审委开辟绿色通道,允许新三板挂牌企业区别其他在审企业而单独排队。但截至目前,新三板公司的“转板”都属于增量发行,与普通的IPO程序无差异。

3.新三板的交易规则

现行规则下,新三板仅允许机构投资者即法人、信托、合伙企业参与,自然人仅限于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或定向增资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且交易通过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买卖双方协议成交,每笔委托不得低于3万股;很显然,这套交易规则体系极大的限制了市场流动性。

从证监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看,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数可以突破两百人。故预计未来新三板将放宽对个人投资者的限制,随着限制取消和做市商制度的建立,市场的流动性将得以极大的改观。

4.新三板的规模

4.1目前的规模

目前,全国共有国家级高新区共88个。1995年至2010年,高新区企业数量由12980个增至51764个;从业人员数目由99.1万人增至859万人。高新区工业总产值及实现利润也分别由1995年的1402.6亿元、107.5亿元增至2010年的75750亿元、6261亿元。

截至2012年8月末,新三板累计133家公司挂牌(含实现转板6家),总股本39.36亿,总市值合计约261亿元,其中流通市值132亿元,流通市值占比50.84%。总体市盈率18.54倍(同期A股12.55倍),总体市净率3.43(同期A股1.84)。至2012年10月末,新三板挂牌企业150家,总股本46.53亿,平均市盈率已达23倍。

4.2未来发展规模

未来新三板将建设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的发展方向十分明确,对孵化高科技产业、推进经济转型的作用也将逐步体现。目前,新三板试点园区为四家,预计深圳、成都和西安将很可能进入下一批扩容名单,并增加约2500家园区企业。综合各家机构的研究成果,根据扩容进度、挂牌速度、市值变化、交易活跃度等指标综合测算,未来3年左右,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有望超过3500家,是沪深两市公司数量的1.5倍,新三板市值约1.2万亿元,约占沪深两市市值的5.4%;就远期来看,挂牌企业数量有望超过1.5万家,是主板市场的两倍。

5.新三板的受益方

新三板扩容为证券公司、创司、园区公司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创投、券商、投资者都可从中受益。从受益优先角度看,园区运营商>券商>PE/VC,而从实际受益看,挂牌企业>PE/VC>券商。

挂牌企业因新三板扩容受益最大。核心价值在于企业因此摆脱了资本约束,在打开通向资本市场大门的同时,又并非单纯的获得了资金支持。由于企业与券商的分析并不在本文范围之内,因而暂不探讨。

PE/VC机构因投资渠道拓宽也有不错的收益。如,2009年10月北陆药业转板成功登录创业板,发行价17.86元,首日开盘价29元。参与其中的PE机构分别获得3.35倍与4.93倍回报率,VC机构更是获得了16.62倍回报。2010年12月世纪瑞尔转板成功登录创业板,发行价32.99元,首日开盘价56.99元。启迪创投旗下两只基金因此分别获得了10.23倍、7.58倍回报。

6.投资判断

作为PE/VC投资机构,对新三板最为关心的有两点,一是新三板当前的估值水平是否合理,二是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构建,多项属性变化带来参与者盈利模式的转变,而这一运动趋势将如何发展。为解决这两点疑问本文构建了包括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转板、风险度以及演进路线等要素的价值分析框架,并分别进行思考。

6.1流动性

根据海外经验,场外市场普遍存在交易不够活跃的问题,为此成熟的场外市场,都采取了以报价驱动模式(即做市商制度)为主流的交易制度设计来应对。

在我国,新三板尚未建立做市商交易制度,年换手率仅为5.5%,与国内主板、创业板差距甚大。但即便具备做市商制度的场外市场,换手率水平的层次分布与估值的层次分布仍是一致的。即不同地区的三板市场,换手率水平仍然一致低于二板市场,并体现出换手率与估值的同向运动的特征,这集中反映了投资者流动性补偿偏好的存在。

通常二板交易活跃度低于主板市场,而三板相对二板交易更为清淡,投资者在价差交易过程中必然要求流动性补偿,这直接反映为三板的估值折价。

6.2转板

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对拟上市公司有不同的要求,基本可分为两类:1.规范性门槛。如上市财务标准、信息披露等硬性条件。2.制度性门槛。如以发行监管、上市审核流程等。转板制度的建立主要涉及这两个维度。与主板和二板的上市规则相比较,三板市场挂牌企业突破门槛限制仍有一段差距。

通过比较美国、英国、台湾市场发现,尽管不同地区的证券市场具有不同的发行审核机制,但在审核门槛一定的情况下,基本遵循转板上市的规范性标准越高,估值的折价率越高;审核越宽松,估值折价越低的规律。这表明,转板上市的规范性门槛越高,审核越严,三板市场挂牌企业转板难度越大,相应的估值应当越低。基于国内三板市场并不能转板的现实,目前市场平均估值显然偏高。

6.3风险度与估值

由于三板较低的进入门槛,必然伴随较高的风险溢价。而风险与估值水平的走势是相反的,这体现了投资者对待风险资产的普遍态度。在市场成熟且门槛相对较低的美国和英国,这种趋势最为明显。有研究表明,美国的OTCBB市场和英国的PLUS市场的风险程度更高,估值水平对风险的反应也是充分的,其中OTCBB相对NASDAQ-GS(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估值折价高达53.7%。

在一定的流动性条件下,投资者的预期超额收益主要来自于风险的补偿。低层次市场准备门槛较低,同时只是适度的信息披露,监管也更为宽松,因此,低层次市场存在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应更高的风险水平,要求估值有一个更高的安全边际。依此角度观察,投资者确实有理由要求一个更优的价格,尽管在发展初期,首批进入新三板的公司相对经营质量较高且风险处于可控阶段。

6.4演进路线

新三板扩容之前,市场是一种自上而下、由政府主导的交易所内部分层方式,且初期监管与资格审批比较严格,这使现有挂牌企业在开放之初具备了制度性溢价,进而部分提升了存量企业的估值。随着未来扩容,制度红利将消耗殆尽。

新三板扩容之后,短期演进路线是确定的:1.定向增发的大幅估值折价给机构投资者以足够的动力去活跃市场,结合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流动性改善带动估值上升。2.由于新三板扩容的阶段性,市场容量缓慢释放可能导致短期内新三板股票被爆炒。3.审核机制的存在,中小板、创业板估值依然可以享受一定的溢价。

但是,新三板长期演进的路径并不确定。当市场流动性将不再是瓶颈,转板也逐渐放开,在新三板前进的道路上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如新三板与创业板的重合和竞争等问题,还需进一步观察。至于新三板未来将收敛于何种均衡路径,取决于新三板在未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定位以及边界。

6.5估值综述

当前新三板尚未引入做市商机制,流动性严重不足,转板机制尚未建立,投资者盈利模式不足够清晰,因此当前估值已反映了新三板挂牌企业被高估之实质,并不足以支持PE/VC机构的后续投资冲动。

7.投资建议

作为PE/VC投资机构,目前新三板主要为我们提供了六种盈利模式:

①入股拟挂牌新三板企业,挂牌后通过新三板市场退出,获得股权收益。

②参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定向增资、股权转让,获得股权及分红收益。

③通过二级市场对新三板投资,获得股权及分红收益。

④转板前入股,待转板制度完善后,在企业升板中获得跨市场股权收益。

⑤并购企业挂牌三板做为次优退出渠道,获得股权收益。

⑥VC/PE机构已投资的、且一段时间内无法满足IPO要求的企业(含早期)可挂牌新三板,以定向融资方式实现项目退出,缓解VC/PE机构自身运营压力。

总体而言,鉴于目前的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和挂牌企业相对较高的估值,建议PE/VC机构的参与态度设定为:积极观察,广泛筛选,审慎参与。现阶段,新三板更多的意义是新增一项金融工具,其功能的发挥还需PE/VC机构积极观察与深度发掘,最终选择适合自身投资风格与企业特质的方式参与。

注 释:

1.转板指转板企业将存量股票转至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而非增量发行,无需经过发审环节直接在交易所上市。

篇4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结算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117-02

1 私募股权在中国的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 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1-私募股权及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杨棉之、姬福松)

最早兴起于欧美等发达国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与发展,私募股权在国内市场也日渐兴盛。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投资于中国大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有369支,共计募集253. 13亿美元。

图1 2006―2012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资总量的年度环比比较

来源:清科数据库2013. 01。

图1显示,随着私募股权投资概念在中国的不断深入,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工具越来越被更多的投资者采纳,使得2012年全年新募基金总量再创新高,但从去年年底开始,外部投资环境不稳、IPO趋紧,账面回报走低,使私募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总体而言,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

2 私募股权投资的结算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的结算风险是指私募股权注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后以IPO方式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并购、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时,因信息不对称、人为行为、技术错误、内部控制的崩溃、企业经营不当等原因导致企业上市被否或暂停上市,使得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受阻的风险。

2. 1 结算风险

一是对被投资方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最终决定了投资方在投资后企业中的股权比重,由于未来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的过高的评估价值将导致投资方在后期退出结算时出现隐性损失。二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企业往往因为经营不当和赢利能力有限,当融资方不足额交收时,投资方有可能收不到或不能全部收到应得证券或价款,导致到期双方不能足额结算,由此产生结算风险。同时,融资机构内部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结算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通过贪污、挪用、内外勾结等方式非法获取投资者资金,亦可造成结算风险。

2. 2 结算风险产生机理案例分析

结算是一项综合性的交易服务,因而其风险类型和来源也是多方面的。本文将结合私募股权投资亿唐公司的案例分析结算风险的产生机理。

2. 2. 1 案例简析

1999年,刚刚获得哈佛商学院MBA的唐海松创建了亿唐公司,其“梦幻团队”由5个哈佛MBA和2个芝加哥大学MBA组成。凭借诱人的创业方案,亿唐从两家著名美国投资机构DFJ、SevinRosen手中拿到两期共5000万美元左右的融资。亿唐宣称自己不仅仅是互联网公司,也是一个“生活时尚集团”,致力于通过网络、零售和无线服务创造和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时尚产品,全力服务所谓“明黄e代”的18~35岁之间、定义未来中国经济和文化的年轻人。在亿唐网发展最鼎盛的时期,由于有数千万美金做后盾,亿唐网一夜之间横空出世、迅速在各大高校攻城略地,在全国范围快速“烧钱”,在短短一年内,亿唐仅在宣传方面的投入就高达300万美元,约2000万元人民币。

2000年年底,互联网的寒冬突如其来,亿唐钱烧光了大半,仍然无法赢利,第三笔融资已不可能。从2001年到2003年,亿唐不断通过与专业公司合作,推出了手包、背包、内衣等生活用品,并在线上线下同时发售,同时还悄然尝试手机无线业务。此后两年,依靠SP业务苟延残喘的亿唐,唯一能给用户留下印象的就是成为CET(四级、六级)考试的官方消息网站。

2005年9月,亿唐决定全面以前的发展模式,而向当时风靡一时的Web2. 0看齐,推出一个名为hompy. cn的个人虚拟社区网站。随后,除了亿唐邮箱等少数页面保留以外,亿唐将其他全部页面和流量都转向了新网站hompy. cn,风光一时的亿唐网站就这样转型成为一家新的Web2. 0网站。2006年,亿唐将其最优质的SP资产(牌照资源)贱卖给奇虎公司换得100万美元,试图在hompy. cn上做最后一次的挣扎。不过,hompy. cn在2008年已经被关闭,亿唐公司也只剩下空壳,昔日的“梦幻团队”在公司烧光钱后也纷纷选择出走。

2009年5月,etang. com域名由于无续费被公开竞拍,最终的竞投人以3. 5万美元的价格投得。

2. 2. 2 结算风险产生机理

根据结算风险的产生机制,其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交易一方在结算日或此后任何时间都不能进行足额结算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接收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数是尚未完全发展成熟的未上市企业。尽管这些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很大的增长潜力,但同时在技术、管理、市场等多方面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失败的风险。使得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不能成功在资本市场上市,投资者得不到预期的回报率,进而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内与投资者进行结算。1999年正是互联网行业在我国迅猛发展的时期,亿唐公司的成立正是顺应了时展的大潮流,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和增值空间,是被行业所一致看好的,但是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加上亿唐公司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其无法赢利,不能按时与投资者进行结算。

(2)流动性风险。一般而言,并非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都能以上市套现退出作为良好的结局,更多的投资项目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转让等,或者股权难以短时间套现或只能以较高的折让价才能转让,从而不利于资金的流动。一方面,私募股权融资企业通常和多个私募投资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并且资金是分阶段注入;如果其中一方的资金未能按时到位,融资企业难免会出现资金问题,陷入经营困境。另一方面融资开发新产品的企业通常所需资金规模较大,但自身经营现金流入较少,极易出现资金链的断裂。亿唐公司的失败则是由于在互联网行业发展萧条时期,公司不能顺利赢利的情况下,不断通过与专业公司合作,推出了手包、背包、内衣等生活用品,并在线上线下同时发售,同时还悄然尝试手机无线业务,大规模的进军其他陌生行业,需要的是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而此时的亿唐已无法获得第三笔投资,导致其不能顺利支付这笔资金,只能变卖公司资产,弥补资金链的断裂,缓解流动性风险,这一系列行为导致了私募投资者结算风险的增大。

(3)运作环境风险。由于私募股权投资者和企业的资金和证券由市场中介机构予以保管,因此结算双方必须承担因中介机构欺诈、失职、破产、倒闭而带来的现金保管风险。目前在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中,由于行业发展起步较晚,信息分布极不对称,投资方与项目之间缺乏有效连接。同时,由于我国中介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和法律的不健全,导致中介机构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使得交易双方不能顺利结算。

3 预防机制与转移策略

3. 1 加强私募股权基金对公司的监管力度

私募股权投资人在投资之前,应积极扩大对企业的参与度。绝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都不是被动投资,他们大都参与公司的管理。企业的董事会应由私募股权投资者选派的董事会成员所掌握,可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治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私募股权投资者在企业有重大的经济利益,其可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力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私募股权投资者需要掌握企业内部信息,要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干涉和监控,逐步消除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防范结算风险。5000万美元绝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按照常规,DFJ和SevinRosen至少应该参与公司的关键决策和财务月报,即亿唐的任何关键决策都应经过投资者和创业企业家投资决定,当创业者在重大决策方面出现失误时,风险投资应及时提出制止;亿唐应该向投资者提供财务月报和公司的报告,使投资者及时而准确地掌握亿唐的收支,避免亿唐出现资金链危机。但是,从亿唐的“烧钱”及战略选择上,DFJ和SevinRosen并没有为亿唐建立起有效的财务和战略防火墙,从而导致了结算风险的产生。

3. 2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结算运作机制,加强经营管理

从亿唐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些具有海归背景的创业者,面临着管理理论、经验本土化的问题。一方面,他们学的是西方的理论,其分析的案例也多基于西方较为成熟的市场环境,在良莠不齐、竞争无序而激烈的中国初级互联网市场,其则眼高手低,对资金的运用不合时宜,使得结算风险日益扩大,最终引发连锁反应,使得公司破产。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创业者对商业化运作缺乏经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破产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另一方面,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信用监督机制,导致私募投资者不能顺利得到应有的回报,结算风险陡增。一方面,要建立资金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预算作为一种控制机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入纳入到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中,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结算的审计与监督,做到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加大对企业内外部结算的管理。

3. 3 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主要以人为本,因此必须鼓励更多的企业家和金融界人才加入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促进该行业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目前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成立较为仓促,其基金经理人素质良莠不齐,因基金经理人失职、缺乏职业道德等原因进一步加深了道德风险,因而需对职业基金经理做进一步的培养。私募股权投资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也有助于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的沟通,给予双方更为专业的投资策略,从本源上杜绝结算风险的产生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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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联合投资 双边激励 信号传递 最优股权配置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8-016-02

一、双边激励条件下联合投资策略的最优股权配置模型的设计

第一重双边激励关系(模块A)下最优股权配置模型的建立。

基本模型的建立。下面就风险企业中在风险企业家EN和风险投资方VC间的最优股权分配问题的模型进行搭建。

1.模型建立的假设条件:遵循信息经济学委托—模型的分析框架下的V—N—M期望效用函数,在假设委托人和人都是风险中性的前提下有v(π-s(x)),μ(π-s(x)),其中,v'>0,v"≤0;μ'>0,μ"≤0;c'>0,c">0,其中v,μ,c分别为委托人效用、人效用和人的成本。风险投资方VC和风险企业家EN之间只存在双边激励问题,没有其他委托—问题。风险投资方VC和风险企业家EN各自按照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对风险企业付出努力。风险投资方VC和风险企业家EN的努力不可观测,但可以证实。

根据对数函数的性质,lnUv,lnUe与Uv,Ue在Ue>0,Uv>0的区间上,对于变量s具有单调一致性,可通过对数函数间接求解,得:

Uv=lnUv=2lnμ+(1+x)lns+ln(2-x)-ln2+xlnx+(1-x)ln(1-s)+(1-x)ln(1-x)-xlnv-(1-x)lnPe

Ue=lnUe=2lnμ+(2-x)ln(1-s)+ln(1+x)-ln2+xlnx+xlns+(1-x)ln(1-x)-xlnPv-(1-x)lnPe

由于VC和EN之间存在着双边激励与道德风险的问题,因此最优的股权分配结构取决于双方在谈判中相对能力的大小。最后股权分配的结构会以谈判能力较强一方的效用最大化为原则达到,所以分两种情况讨论:

情况一:VC方在谈判中占有更多的信息,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时

Max(s,av,ae)Uv

S.T.:av∈argmaxUv,ae∈argmaxUe

二、将信号传递理论引入第二重双边激励关系

这一部分将信号传递理论引入第二重双边激励关系,并用此思想解释其中的运作机制,分析第二重双边激励关系的各种复杂情况,并分情况对可能的最优化股权配置结构进行分类讨论。

对图1的说明:H,L表示项目的潜在质量,H(项目潜在质量好);L(项目潜在质量差)。由于领导风险投资商先入为主,已经对项目的情况十分了解,因此该部分信息完全掌握在领导风险投资商手中。T(真),F(假)表示领导风险投资商向后入的跟随风险投资商传递关于项目质量信息时采用的策略,是传达关于项目质量的真实信息(T),还是传达关于项目质量的假信息(F)。

1.当项目的潜在质量为H(好)时。由于这时主导风险投资商占有信息优势,他可以选择向跟随风险投资商传递关于项目质量的真实信息T(即项目质量为H—好);或传递虚假信息F(与项目真实质量相反的信息,项目质量L—差)。

若主导风险投资商在项目真实质量为好的条件下,却向跟随风险投资商传递虚假信息,即告知跟随者项目质量差,此时会导致跟随风险投资商为了避免更大损失而终止项目的合作,这样的结果会导致具有好前景投资机会的错失,因此理性的主导风险投资商是不会作出这种决定的,可以不予考虑。因此,若项目质量真正好的话,主导风险投资商只有激励向跟随风险投资商传递关于项目质量的真实信息,以求联合投资项目继续进行下去,在将来共同获得投资收益。

(1)信息占优状况发生逆转的情形。而此时一旦作为信息接收者的跟随风险投资商获得了由主导风险投资商传递来的关于项目质量为好的真实信息后,主导风险投资商和跟随风险投资商的信息占优状况发生了逆转。

由于本文的分析前提在于假设主导风险投资商是由于资金限制而向跟随风险投资商寻求联合投资,此时由于主导风险投资商对资金的迫切需求会导致跟随风险投资商在谈判中占有更大的优势,甚至可以要挟主导风险投资商提出更苛刻的合作条款,因为此时一旦跟随风险投资商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会使已经经历了一定发展阶段的投资项目前功尽弃。这其中的情形与风险企业家在同风险投资商进行谈判时所面临的问题是十分相似的,因为作为资金需求者在面对资金供给者时处于劣势地位是难以避免的。

同时,跟随风险投资商在于主导风险投资商合作时会产生“搭便车”行为的激励,即出资却不提供相应的监督和增值服务,即不提供努力,而完全依靠主导风险投资商的努力获得收益并按出资比例分成。

即便跟随风险投资商提供努力,由于其在与主导风险投资商的谈判中占有优势,也会朝着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影响联合投资的股权配置结构。

(2)双边激励关系存在时,对不同情况下的最优股权配置模型设计的进一步扩展。

情况a:跟随风险投资商“搭便车”。跟随风险投资商与主导风险投资商进行联合投资,只提供资金却不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整体收益不做贡献,只有主导风险投资商与风险企业家进行付出努力,跟随风险投资商的努力缺失。

此时模型假定为:av=al+af,af=0,av=a1,推导过程同第一重双边激励关系(模块A)的过程,但此时参与努力的只有VCL,所以最终的股权配置只会与VCL的努力程度x1有关,这里模型假定x1+x2=x,x+y=1。得出结论:

2.当项目的真实质量为L(差)时。这时主导风险投资商在向跟随者传递信号时,会考虑到若如实传递(T)关于项目质量(L)的真实信息,此时跟随者为避免发生更大损失会终止项目的合作,一旦如此主导风险投资商将没有任何收回投资成本的可能;若发生道德风险向跟随者传递虚假信号(F)蒙蔽跟随者,即采取一种破釜沉舟的策略,这样还可以促使跟随者继续投资,使项目继续下去的可能性,有可能在逆境中获得成功从而收回投资成本,使得情况c发生。因此在项目真实质量为L(差)时,主导者向跟随者传递真实信号的策略被抛弃,会采取传递虚假信号的策略。此时由于主导者掩盖了项目的真实质量信息,主导风险投资商在与跟随风险投资商的谈判中占有优势,股权配置结构会朝着满足主导风险投资商利益最大化的方向进行。推导过程同上述b情况的模型分析过程。过程省略,结论为:

三、结论

对于联合投资策略所特有的双重双边激励关系的研究分析,本文总结了以下三种可能出现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第一,主导风险投资商的道德风险问题,往往发生在发现项目潜在质量差的时候出现,此时主导风险投资商会采取破釜沉舟的策略,蒙蔽在信息获得处于劣势的跟随风险投资商,以满足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伤害跟随风险投资商的利益。第二,跟随风险投资商的“搭便车”问题,在与主导风险投资商的合作过程中,跟随风险投资商可能会投入资金而不付出努力,按出资比例分享由主导风险投资商和风险企业家共同努力所创造的收益。第三,在信息方面占优势的跟随风险投资商会在与主导风险投资商的合作中按照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影响最优股权配置。

最后,本文扩展了风险投资方与风险企业家的单重双边激励条件下的最优股权配置模型,得出了联合投资策略下发生不同双边道德风险情况下的最优股权配置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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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潘蓉.基于公平偏好的风险投资双边激励机制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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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票 债券 风险 购买力 利率

一、投资风险表现形式

(一)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使得投资者实际收益率的不确定所引发的风险,因此又称通货膨胀风险。

(二)利率风险

利率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按照一般的金融规律,银行利率上升,股票价格下跌,银行利率下降,股票价格反而上升,因此利率的变动会给股票市场带来明显的影响。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投资者本人的主观因素所导致的风险,具体包括贪婪、盲目跟风的趋势、计算失误、误判当前形势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像痴迷的股市赌徒一样、错过了销售时间等。盲目跟风和贪得无厌,这两个是最常见的风险。盲目跟风者和不必要的恐慌者往往成为受害人,是大炒家操纵股市的牺牲品。一些大手笔的投机者往往利用投资者的市场心理,通过炒热股市,让投资者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项目,所以促使他们热烈追捧起来这些项目。

(四)市场本身各种因素引起的风险

证券价格突然的变化往往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影响,股市本身综合变化的结果。证券市场的迅速变化,会直接影响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让证券市场掀起轩然大波的情况,主要包括政治动荡、货币供应紧缩、政府干预金融市场、投资大众心理产生波动以及大型投机者兴风作浪。

(五)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的具体形式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投资免税的政府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税率下调的风险,税率越高,免税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税率下调,免税的实际价值就会相应减少,债券的价格就会下降。二是投资于免税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所购买的债券被有关税收征管当局取消免税优惠的风险。

二、如何减少风险

(一)避开购买力风险

在通胀时期,应该注意那些市场中的商品,特别是那些有较高上涨价格的商品,应该挑选在生产这类商品的企业中那些高利润水平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旦带来了不寻常的高比率的通货膨胀,应该考虑对冲通胀的主要因素,以保持和提高产品的股票应该买,例如,黄金矿业公司,黄金和银器制造公司的股票,这样就能够避开通货膨胀所引起的购买力风险。

(二)尽量避免利率风险

一般情况下利率升高时,借款较多的企业或公司会有较大困难,从而影响股票价格,而对那些借款较少、自有资金较多的企业或公司却影响不大,因此应该尽量了解企业营运资金中自有成份的比例,当利率趋高或变化无法预测时,应优先购买那些自有资金较多企业的股票,少买或不买借款较多的企业股票,这样就可基本上避免利率风险。

(三)分散系统风险

“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是经济学中耳熟能详的一句俗语,非常恰当地体现了风险分散的理论。金融学专家研究相关数据后发现,把资金平均的分散开,尽可能地多购买几家公司的股票,这样的话,总投资风险能降低很多。专家通过研究后还发现,从股票市场随机挑选60种股票进行组合投资,就可把风险控制在12%左右。因此,如果你现在有一笔金额又不算大而又暂时不用的现金,同时你又能承受可能带来的损失,那么你投资的对象就可以是那些有高收益的股票;如果你掌握的是一大笔的巨额现金,并且损失不得,那你最好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来降低风险,即使某一公司的股票有损失,其他股票也会有一定收益,不至于“全军覆没”。

(四)回避市场风险

需要运用多种方法才能回避市场风险。第一是我们必须把握趋势。如果想了解股市实时的变化,就需要对每只股票的历史价格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第二是搭配周期股。很多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是由于自身的生产条件、经营等原因的限制及消费市场的变化,在每年都会有较长的一段时间处于停工停产的状态,在停产待工的时间段里,股票价格基本都会下跌。第三是选择买卖时机。应该以股价相关变化的历史统计数字为基准,选择股票的买进卖出的最佳时间。可以算出相关数据的标准误差,当股票的价格低于标准误差的下限的时候,可以考虑购进股票。而当出现股价高于标准误差上限的时侯,就应该马上把手头的股票卖掉。第四是注意投资期。一般情况下,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股市交易容易出现交易量锐减,而经济繁荣时,股市交易量就会大增。

(五)防范经营风险

在购买股票前,要认真研究企业或者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以及它在竞争中处于何种地位和以往的盈利情况,并且要认真分析企业或公司的财务报告,如果能深入分析有关企业或公司的经营资料,发现其中的破绽和隐患,并作出冷静的判断,则可完全回避经营风险。而和那些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或公司保持一定的投资距离,就能较好地防范经营风险。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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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迎来了最后一个交易日,月振幅为2.82%。对于上周的走势,有机构表示,上周沪指创年内最大跌幅,短期维持低位震荡格局。目前的下跌可以说是为“一带一路”的上涨清理前期的获利盘,加之目前资金紧张的局面一直未破解,后市或将继续保持低位震荡的格局。

对于次新股,长江证券表示,综合近期出现的利空因素,需注意次新板块的回调风险。与此同时,次新股行情是周期性的,风险释放之后,投资机会也将出现。

对于4月的A股市场及投资机会,多数机构表现乐观。

天风证券表示,近期银行间出现一定程度的“钱荒”,可能跟季末MPA考核有关,但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总体相对有限。随着时间进入4月份,MPA考核的影响阶段性结束,资金面在边际上应该会迎来正面反应。随着3月末资金面最困难时候的结束,以及对于A股加入MSCI的预期,4月份L险有望偏好从被压制转向修复,助推市场继续反弹一段。

西南证券表示,市场出现放量回调,指数继续分化,当前创业板有破位迹象,但上证依然站在20日均线上,预计这一格局有望延续。清明假期即将到来,市场暂时难有起色,在弱势调整之后,市场仍将选择继续向上态势。

对于投资机会,西南证券表示,关注那些业绩增速高于市盈率,即PEG小于1的行业及个股投资机会,关注电子、银行、保险等投资机会,主题上可继续关注“一带一路”。

方正证券也指出,当前无论是从国内环境还是从国际格局来看,“一带一路”都处在加速推进期,伴随着未来“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走向纵深,将会有更多国家和地区加入到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中来,对于逐步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而言,也意味着未来存在更多机遇。5月即将在北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无疑会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的市场关注度。对此,三条投资线索值得关注:首先,是PPP模式与“一带一路”相结合带来优势产能的输出,主要涉及建筑、建材、机械等行业。其次,是以高铁、通信、电力设备等高端制造业为代表的优势产业的对外推广。第三,是关注西部地区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走向新一轮前沿。

券商看盘

天风证券:“钱荒”对A股影响有限

天风证券徐彪表示,近期银行间出现一定程度的“钱荒”,可能跟季末MPA考核有关,但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总体相对有限。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这次“钱荒”的程度还不算严重,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A股市场资金来源与银行无直接关系,杠杆水平低且总体仓位中枢相比前两三年要低,导致股市在短期具有相对强的短期抗跌性。随着时间进入4月份,MPA考核的影响阶段性结束,资金面在边际上应该会迎来正面反应。

除此之外,之前MSCI官方了A股纳入MSCI的咨询报告,市场预期A股在2017年纳入MSCI的概率显著提升。总体来看,对于A股市场而言,回顾今年以来的行情,在需求层面始终无法证伪或证真的情况下,风险偏好(资金面、政策面)成为震荡市中影响A股的核心因素。1-2月公布的经济数据以及3月上旬的高频数据,都显示需求层面仍然纠结,大考延后(或要等到5月)。在此之前,风险偏好继续主导市场,随着3月末资金面最困难时候的结束,以及对于A股加入MSCI的预期,4月风险偏好从被压制转向修复,助推市场继续反弹一段。中期来看,经济基本面应当会起到关键性作用,这需要时间来揭晓,或许需要等到二季度的某个时候。

申万宏源证券:“一带一路”有运作的空间

申万宏源证券表示,上周大盘之所以没有延续原来的上涨态势,而是掉头向下,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近来,周边市场走势疲弱,美股道指已连续下跌多日,市场开始讨论“特朗普行情是否结束”的问题了。海外市场持续走弱,对于一个正试图向上突破的市场而言,其影响显然是很消极的。从内部原因来说,由于行情运行中并未出现增量资金明显流入的局面,市场基本上还是存量博弈,这就决定了行情会呈现板块轮动的格局。这种热点的快速轮动,使得股市很难形成赚钱效应,而且指数也不太容易上台阶。事实上,当市场试图以高股息概念股为冲高的主要力量时,客观上就已进入操作误区了。

申万宏源证券指出,近期热点抱团有所消退、多方抓手不多。前阶段市场冲入“无套区”的策略实效看来即将过去,最近几日次新股和价值白马股的逼空趋势有所消退。目前,国内出现利率上行的迹象,市场很难有整体性趋势行情。与此同时,中小板指数已经把去年年底的“坑”全部填满,创业板稍弱,只能填一半的“坑”。清明小长假临近,市场预计会有个缩量的过程,沪综指下方30日均线有较强支撑,估计最近几天将再次面临考验。

篇8

可转换证券是风险投资中广泛使用的金融工具。关于风险投资中可转换证券的研究主要有项目价值评估、风险控制、创新激励以及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配等几方面,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基于本文的研究内容,以下围绕基于可转换证券应用和基于双向道德危害的风险投资合约设计进行研究述评。应用可转换证券下的风险投资合约设计。国外学者中,Sahlman研究了可转换弹性条款的设置,一方面可令风险投资机构甄选辨别企业家,这是因为风险投资机构能够通过企业家对这些条款的反应能力,作出有根据的评估和判断;另一方面,这种弹性条款的设置,改变了risk-reward-sharing的顺序,可鼓励企业家努力创造价值而不是夸大项目的价值[10]。Schmidt为风险投资中可转换证券的广泛应用提供了一个理论解释,指出可转换证券能够依据自然状态以及创业企业家的努力水平内生地分配现金流权,使创业企业家和风险投资机构能对项目进行有效率地投入,这一结果在再谈判下,在投资时机和信息流变化的情形下都是稳健的,并且与实践中观察到的可转换证券投资下往往具有自动转换规定以及外部投资者很少使用可转换证券的事实相一致[8]。国内学者中,晏文隽和郭菊娥从实物期权的角度,比较了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和一般可转换证券的价值函数,得出相较一般可转换证券,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带给风险投资机构的价值更大,解释了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应用的比例较高的原因,且证明了这种价值可以通过不转换行为得到[11]。李建军、费方域和郑忠良基于不完全合约的框架,在使用债券、普通股以及可转换证券等金融工具下,对风险投资机构控制权执行效率进行了比较,指出在债券投资时,由于风险投资机构的清算权利,控制权的执行效率过强,在普通股投资时,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实施控制成本与收益不匹配,控制权执行效率不足,在可转换证券投资时,风险投资机构能有效地实施控制权[12]。

基于双向道德的风险投资合约设计问题的研究。国外学者中,Hellmann构建了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的双边道德风险模型,其中双方都付出努力增加项目价值,研究证明最优合约在并购条件下将给予风险投资机构更多现金流权,解释了风险投资中可转换优先股的应用,以及IPO下的自动转换特征[3]。国内学者中,王雪霞构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三方委托模型,并将持股比例引入模型,分析了最优持股比例的影响因素[13]。晏文隽和郭菊娥构建风险投资机构、创业企业家、银行三方参与的委托模型研究双边道德风险下的最优股权分配安排,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股权比例受到三方不同参与形式和创业项目风险水平的影响[14]。郭文新等人假设创业企业家风险规避,风险投资机构构建双边道德风险下的风险投资模型,限定融资工具为可转换优先股,分析表明其所导致的创业企业家效用损失较小[15]。吴斌等将创业企业分为创业初期和开拓产品市场阶段,控制权私有收益表现为努力成本的变化,在双边道德风险的框架下,研究控制权在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相机转移下可转换债券对双方努力水平的影响,证明可转换债权和相机性控制权结合安排可以很好地解决风险投资中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16]。然而应用不同金融工具所导致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补偿和激励效应的差异,如何通过股权分配体现,而不同金融工具应用背景下,风险投资最优股权分配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影响的途径、方向和程度又如何,这在以往的研究中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风险投资机构灵活应用金融工具,合理设计合约,控制项目投资风险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基于不同可转换证券的应用背景,结合风险投资机构非资金的价值增值服务特性,构建基于双向道德危害的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模型,分析并比较了基于一般可转换证券和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最优股权分配及其影响因素。

二、基于一般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股权分配模型

(一)基本假设本文依据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应用下的风险投资活动流程,给出一般可转换证券应用背景下的股权分配模型的基本假设,如图1所示。创业企业向风险投资机构提交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机构根据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项目的独创性、垄断性、扩张性、持久性以及商业模式的适应性来综合审定计划书[6],双方签订合约后,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分别注入资金(V0-X0,X0),合约中规定应用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SCS)的条款设置,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分配比例为e(0<e<1)。双方接受合约安排后,风险投资机构需提供公司治理、管理团队招聘、再融资服务等内外部的非资金价值增值服务;由于创业企业家的创业能力对突变创新的正向影响[17],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创业能力。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共同付出努力促使企业获得成功。

(二)模型分析定理1:根据模型假定条件,双向道德危害下,一般可转换证券应用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显示解:该推论说明应用一般可转换证券,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债权值和转换行为选择有关。当债权值越大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就越小。而转换行为对最优股权分配比例的影响不是单调的,受到债权值的控制,也就是说当债权值小于阀值,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随不转换可能性的升高而升高,当债权值大于阀值,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随不转换可能性的升高而降低。这是因为当债权值较小时,若不转换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越大,风险投资机构将较大可能仅得到较低的来自于债权的风险补偿,这样,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通过较高的股权比例以补偿高风险;当债权值较大时,风险投资机构转换行为可能性越高,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来自股权部分的风险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大。

三、基于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股权分配模型

(一)基本假设由于风险投资中较为成功的退出方式有IPO和兼并,这分别对应了转换和不转换行为,也就是说在风险项目价值较大Vth>d时,风险投资机构将根据退出方式等原因进行转换行为选择,假设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为(1-pbz),转换后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双方获得收益为[eVth,(1-e)Vth],风险投资机构选择不转换的先验概率pbz,不转换则双方获得收益为[eVth+(1-e)d,Vth-eVth+(1-e)d],当风险项目价值较小Vtl≤d,风险投资机构必须保有债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会选择转换行为,此时,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的收益为(Vtl,0)。

(二)模型构建根据图2,对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转换行为的选择以及对应的收益整理如下表2。其中,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都努力使各自收益最大化,ICE和ICV分别为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的激励约束条件。

(三)模型分析定理2:根据模型假定条件,双向道德危害下,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应用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显示解:通过模型看出,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除了受到工作效率和努力效果的影响之外还与债权价值有关[9]。债权价值升高,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随之减小,这是由于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应用,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在转化普通股前,持有债权和股权,在转换为普通股后,有股权作为获得高收益的保障,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股权比例与债权一同构成对高风险的补偿,但若是风险投资机构在获得较多股权时,还获得较多债权,获得的风险补偿超过了合理的范围,侵害了企业家的利益,会影响对创业企业的激励。除此以外,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还与不转换行为选择有关,不转换的概率越大,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越小。这是因为不转换行为的概率越大意味着风险投资机构保有优先权的可能性就越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优先权保护自身的利益,同时也渴望项目价值增加以增加自身的收益,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通过创业企业实现,因此风险投资机构需要给创业企业足够多的股权以对其进行有效地激励。

四、数值诠释

根据最优股权的解析解,令创业企业的最高价值Vth=100,最低价值Vtl=10,创业企业工作成效θ2EαE=0.15,风险投资机构工作成效θ2VβV=0.1,则基于一般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如图3所示。基于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如图4所示。根据图3可以看出,应用一般可转换证券时,首先,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随着风险投资机构不转换行为的增高,没有呈现出单调的趋势,如图3(Ⅰ)所示。当债权面值小于阈值46时,风险投资机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随着不转换行为可能性升高而升高。这是因为风险投资机构获得较低债权的可能性越大,对股权补偿要求越高。当债权价值大于46时,情况正好与之相反,如图3(Ⅱ)中标注的②。其次,当风险投资机构债权值越高,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越小,如图3(Ⅱ),这是由于债权和股权同为风险投资机构收益的保障,两者呈现互补态势以保障风险投资机构的高风险收益,而两者同时增高将影响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最后,债权和转换行为的选择将构成风险投资机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的边界条件,例如图3(Ⅰ)中标注的①,当债权价值为54时,若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超出0.85,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图3(Ⅱ)中标注的③是指当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为0.9时,债权价值超过51,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这说明,风险投资机构不能无限倾向选择不转换行为,否则获得的股权分配比例无法达到最优。通过图4可以看出,应用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首先,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随着风险投资机构不转换行为可能性升高而降低,如图4(Ⅰ)。这是由于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通过保有优先权保护自身股权,只要风险投资机构不转换,则一直保有优先权,当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转换,则失去优先权,此时需要通过获得较高的股权比例进行风险补偿。其次,当风险投资机构债权值越高,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越小,如图4(Ⅱ)。这是由于债权和股权同为风险投资投资机构收益的保障,两者呈现互补态势以保障风险投资机构高风险收益,而两者同时增高将影响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债权和转换行为的选择将构成风险投资机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的边界条件,例如图4(Ⅰ)中标注的④,当债权价值为54时,若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超出0.85,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⑤表示当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为0.9时,债权价值超过51,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这说明,债权价值和不转换行为的概率之积受控,也就是说,债权价值较大时,风险投资机构越不能无限倾向选择不转换行为,否则获得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会减小直至无法达到最优。通过对图3和图4的比较可以看出,除了最优股权比例的解不同外,应用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和一般可转换证券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第一,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不转换行为之间的关系不同。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不转换行为的可能性呈现反比关系,而一般可转换证券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不转换行为的可能性的关系受到债权价值的影响,如图3(Ⅱ)中标注②。这是因为,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在转换前还享有部分成长性收益,而一般可转换证券只有债权,预期债权价值(债权价值与不转换可能性的乘积)将影响其获得的最优股权比例。第二,当债权价值较小时,不转换行为的概率较大时,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的应用使得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更高。这是由于在转换前,应用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带给风险投资机构的保障比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多,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在应用一般可转换证券时,需要更多股权作为风险补偿。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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