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2 14: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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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支付;网络安全;问题;对策
电子支付的出现,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因此依托网络,进行安全的电子支付工作,是当前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1电子支付网络安全概述
1.1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人们进行电子商务、日常生活消费的一个关键环节,其主要指的是电子交易的当事人,例如: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这三者之间,通过网络电子支付的手段,对货币、资金进行的流通,进而实现支付的一种形式[1]。
1.2电子支付带来的网络安全概述
目前电子支付带来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技术层面、非技术层面两个方面。技术层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对于具有电子支付功能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的静态数据攻击(口令猜测、IP地址的欺骗、制定路由进行信息的发送),以及动态数据攻击(主动对其数据进行攻击、攻击者对于资金信息进行监控,进而被动的信息破坏),如图1所示。非技术层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网络交易支付款项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风险,且未及时加强监督管理;基于网络的电子交易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支付安全的保护
2基于电子支付时代下的网络安全问题以及改进对策分析
目前电子支付下网络安全问题频发,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本文以第三电子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例,分析了当前形势下的网络支付安全对策。支付宝是我国目前最受欢迎的电子支付形式之一,它可以为资金交易的双方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以及资金交易的第三方担保服务。微信支付,其是基于微信开放平台,发出支付申请的。
2.1密码保护
在现有的支付模式下,无论是支付宝电子支付、微信平台支付,还是其他的借记卡交易方式,都需要用户对其设置密码,保障资金的安全,因此加强用户的密码保护,可有效的规避支付中的安全问题。在电子支付的环境下,用户成功与商家进行资金交易的关键,就是密码的输入,因此可以使用数字签名的方法,进行网络支付。我国的银行机构,目前多使用了RAS算法,进行数字签名保护的。用户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银行可以对用户发放一个数字证书,证书中包含着用户的个人信息,其在进行电子支付时,通过证书,可以向银行发送一个签名。比对一致后,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网络电子支付。支付宝的款项支付也是如此,用户依托网络进行支付宝资金交易时,可以将需要支付的款项,从银行卡支付到第三方平台中去,由其代为保管,之后客户收到商家的货物且满意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发出支付的指令,将货款支付给商家。微信支付,使用的B2C即时到账的接口,发出支付请求的,其还可以进行线下的POS机支付,即就是微POS。本地的生活服务商家,通过服务端口,输入相应的支付金额之后,就会生成二维码,用户使用微信扫码,即可进入支付页面,之后输入自己的密码,即可进行款项的支付。因此通过这样的数字签名的形式,极大的保证了用户电子支付的安全性.
2.2病毒预防保护
用户在进行网络电子支付时,常会遇到盗窃用户银行网银/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密码的行为。攻击者利用木马病毒,对用户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攻击,使其能够对用户的访问页面、个人网银登录界面、微信登录界面、输入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微信支付账号、输入的支付密码,进行监视,进而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出相应的登录界面,诱骗用户在含有木马病毒的页面进行相应支付信息的输入,之后将其个人信息窃取。针对此种情况,用户需要对计算机系统加强病毒的预防维护。在计算机中可以安装病毒查杀应用软件,及时更新系统。在应用聊天工具时,如果接收到陌生信息或者邮件、网页时,切忌点开,或者是与发送方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点击处理。用户尽量不要在公共电脑上,打开个人的支付登录界面,或者是登入,避免公共电脑中病毒,对于用户支付宝/微信支付账户的入侵攻击。针对手机支付宝用户,其在接到陌生支付信息、电话时,要保持警惕,避免登入钓鱼网站,造成个人支付信息的泄露,给资金的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2.3法律保护
针对第三方交易平台中,存在的诸种资金使用问题,我国虽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法律规范条文,但是由于其在具体的使用中,依靠的是用户对于平台的信赖,以及用户与该平台之间的约定,来进行业务处理的,因此在很多方面,用户的个人资金权益,一旦遭遇到信任危机或是其他的问题,用户的个人权益,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方平台,对于用户的大量资金代为监管,存在着资金被挪用、资金利息计算等问题,这些问题缺乏相关的法律保护,将会对用户的财产安全造成危害。例如支付宝,其主营业务是用户网络交易资金的代收、代管、代付,用户在使用资金的代管功能时,与该网站达成了以下的协议:用户可以向本平台,支付一定的资金,并且可以委托本平台对其资金进行保管。使用代付功能时,约定:用户可以要求本平台,使用存入的资金,对其交易项目,进行支付,如果是非经法律程序,以及非由于本条款约定事宜的交易,该项支付形式,不可逆转。这些协议,虽然符合当前用户、第三方支付的现状,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存在着缺陷的。微信支付中,存在着未按照法律的相关要求,与用户签署相关的协议,也没有对安全验证的有效性,进行规定,其存在着交易金额超额准许的情况。因此针对上述问题,需立法部门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有效的约束。此外,基于我国目前的电子支付形式,还缺乏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认证体系。
3结束语
在当今社会,电子支付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因此需要支付平台、银行等各个机构以及用户,对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加强关注,及时找出改进对策,加以改进,避免安全问题出现。
参考文献
[1]刘剑.电子支付及其网络安全研究与实现[D].天津工业大学,2005.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教材建设
高等职业教育中《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课程一般是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类课程,其开设目的是适应信息时代对电子商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重点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教学方法一般采取项目教学法,以工作任务为出发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采取理论实践结合教学模式,充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可以说该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诸多课程的一门综合反映学科,所有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均开设了该课程,影响非常广泛。
故而该类教材的编写必须紧密结合该课程的教学特点,其编写应当遵循“以能力为本位,以操作为基础,以职业实践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思路,依据实际任务操作流程的需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按照“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的设计要求确定编写的知识、技能等内容,充分体现实践课程的特色与设计思想,以实践为驱动,探索教、学、做的互相结合。
现有的《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类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教材实践任务指导方面涉及的东西极其有限,内容大多以文字性理论陈述为主且部分讨论深度过高,这对于理论素养相对较差的高职类学生来说是不适宜的。高职类《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教材的编写内容应当体现先进性、实用性,典型案例的选取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围绕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理论内容以必要、够用为度,突出实践实训。教材呈现方式图文并茂,文字表述规范、正确、科学,教材理论与实践具有前瞻性与实用性,并确保与本科类教材有所区别。
《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教材编写内容结构体系上来说应当包括以下学习单元板块,包括: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概述、电子支付工具、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移动支付与微支付、网上证券保险、电子支付安全技术与认证、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安全和法律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单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概述。讨论内容包括:1、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1)了解电子商务;(2)电子商务与金融业的天然适应性;(3)网络经济与网络金融。2、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基础。(1)传统支付结算方式;(2)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3)现代化支付系统概述。3、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发展现状与趋势。(1)中国电子支付结算发展现状与趋势;(2)国外电子支付结算发展现状与趋势。
第二单元电子支付工具。讨论内容包括:1、支付工具的演变发展。(1)实物支付;(2)信用支付;(3)电子支付。2、电子货币。(1)电子货币的含义、属性和特点;(2)电子货币的种类、职能;(3)电子货币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3、信用卡。(1)信用卡的定义、分类、特点;(2)信用卡的功能和使用。4、电子钱包。(1)电子钱包基础;(2)电子钱包的使用。5、电子支票。(1)电子纸票的定义、特点;(2)电子纸票的优势和不足。
第三单元第三方支付。讨论内容包括: 1、第三方支付基础;(1)第三方支付的含义、产生和基本原理;(2)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和面临的问题。 2、支付宝。(1)支付宝的基本情况;(2)支付宝的功能和特点;(3)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
第四单元网上银行。讨论内容包括:1、电子银行基础。(1)电子银行的含义、特点和发展;(2)电子银行产生和发展。2、网上银行概述。(1)网上银行的概念、产生和特征;(2)网上银行的种类、功能和发展;(3)网上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关系。3、网上银行的申请和使用。(1)网上银行的申请流程;(2)网上银行的具体应用;(3)网上银行安全工具。4、网上银行的风险与管理。(1)网上银行的风险类及其识别;(2)网上银行的风险管理。
第五单元移动支付与微支付。讨论内容包括:1、移动支付。(1)移动支付的含义、特点和基本要素;(2)移动支付的应用和发展趋势。2、微支付。(1)微支付的含义、特点;(2)微支付的应用和发展趋势。
第六单元网上证券保险。讨论内容包括: 1、网上证券。(1)网上证券含义、特点;(2)网上证券优势与存在问题;(3)网上证券的交易模式与发展趋势。2、网上理财。(1)个人理财基础;(2)网上理财的含义、特点和方式。3、网上保险。(1)网上保险含义、特点;(2)网上保险的优劣势;(3)网上保险的产品和流程。
第七单元电子支付安全技术与认证。讨论内容包括: 1、信息加密技术。(1)信息安全与加密技术概述;(2)主要加密技术;(3)网络通信安全措施。 2、网络安全协议。(1)SSL协议;(2)SET协议;(3)PKI协议。3、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1)数字签名的含义、原理和作用;(2)数字证书的含义、作用、存放和使用。 4、CA认证中心。(1)CA中心概述;(2)CA中心的功能和组成框架。
第八单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安全和法律保障。讨论内容包括: 1.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1)电子商务结算与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相关法律问题。 2.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建设。(1)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立法要解决的为题;(2)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主要法律机制建设。 3.网上纠纷的处理。(1)网上纠纷的产生原因和特点;(2)网上纠纷的处理流程。
一、移动支付的概述及其现状
1、移动支付概述。 移动支付是指允许用户通过其移动终端对消费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方式。它是现代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技术相结合而发展的产物。移动支付业务是由移动运营商、互联网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推出的增值业务应用。
二、移动支付的存在的问题
三、移动支付发展的趋势
结语:中国移动计划在2015年的手机销售中推出NFC手机4000万部,各档需至少有一款产品具备NFC功能,且该产品应在首次上市销售时就支持NFC近程支付功能。在未来的几年内,NFC手机将成为市场中手机移动支付功能的基本配置。中国移动手机钱包移动支付业务在未来几年内有望突破4亿。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世界贸易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然而伴随着网上支付欺诈率的不断攀升,作为电子商务核心环节的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从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安全认证机构不规范等技术层面以及网上支付法律环境等法律层面分析了网上支付的风险问题,提出了应对策略以期提高网上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主要是加快《电子支付法》立法进程,应对网络犯罪、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加强对网络银行和认证机构的监管等。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立法
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2005年中国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总金额达到15.7亿,同期增长率高达130%以上,预计2007年将会达到88.8亿元人民币。在调查中有超过90%被访者愿意尝试网上购物,但是,高达80%的被访者对网上购物表示信心不足。我们不禁要问网上支付到底安不安全?如何保证网上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一、网上支付概述
(一)网上支付的概念和特征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商业信息业务流程、物流系统和支付结算体系的整合构成的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1]。其核心问题是如何确保网络交易中的电子支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网上支付,是指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网上支付作为新的网络交易支付方式,它的应用和发展给传统支付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当我们分析这种支付模式的特征时,不难发现由事物本质属性影射出其潜藏的不安全因素。网上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二)网上支付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网上支付的主体包括网络银行、客户和认证机构。网络银行指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支付、资金转账、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银行[2]。在网上支付中,作为支付中介的网络银行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支付的依据是银行与电子交易客户所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客户通常包括消费者和商家,消费者与商家和银行间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即买卖合同和金融服务合同。认证机构独立于认证用户(商家和消费者)和参与者(检验和使用证书的相关方),以第三方身份证明网上活动的合法有效性。认证机构与证书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认证服务合同而形成的一种在线认证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其权利义务应当由协议来决定[3]。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那么我们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网上支付的完成呢?这也是划分法律关系主体风险转移责任承担的依据点。我认为以受益人银行决定接受贷记划拨时作为网上支付完成时间比较合理。
以上所述只是网上支付风险存在的宏观因素。从微观上看,电子商务的不安全隐患无非来源于三个层面:技术层面、人为因素和法律缺陷。
二、网上支付系统的技术风险
(一)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受到质疑
为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目前国内外出现了许多保障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安全的协议,然而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平是否有足够的科技能力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完美的技术抵御来自全球各地对交易系统的可能入侵?是否有能力提供消费者难以伪造的身份认证?传统的书面交易不容易涂改,但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为了应对不法分子,目前,各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纷纷出台各种技术措施应对不安全因素。然而技术支持与保障不可能自然延伸到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难以有效地防止欺诈。支付第三方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易欺诈的发生几率。这种模式最开始是由支付宝提出的,只是很遗憾支付宝更多的只是使用于B2C领域的小额资金支付,把这种模式照搬到B2B领域必然有排斥反应。而且我不禁要问:非金融机构性质的支付服务第三方是否有从事电子货币支付清算业务的资格呢?如果有,是什么法律法规赋予它的权利,由哪个机构来监督管制?如果没有,它的合法性就受到质疑。
(二)安全认证机构不规范增加网上支付风险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的安全认证机构,在金融界具有高度权威性和公正性。认证机构有权要求用户提供认证所必须的正确相关信息,并随时检查用户使用证书的情况,证书机制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私密性和不可否认性,从而保证电子支付安全。然而,我国没有统一的权威立法来规制认证机构市场准入机制、运作的程序、相关责任人的义务等,缺少有效的监督。作为公正和权威象征的认证机构如果本身机制运作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话,怎么给广大消费者网上支付足够的信心?
三、网上支付法律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商业信用危机冲击网上支付安全,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是不可根除的隐患,信用机制严重缺乏制约了中国B2B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很多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采取站内买卖双方互评的方法反应信用程度,但这项指标只能作为一项辅助的参考,无法从根本上防止骗子互相作弊,无法保证交易过程中双方的信用。同时,法制的不健全助长网上支付风险,我国法律对网络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的网络立法主要停留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等网络发展初期的层面上,有关电子商务交易的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上的里程碑。我们必须在加强技术保障、建立社会信用机制的同时,加强网络法制观念的培养和网络法制环境的建设,期待更专业化法规以及配套规范的出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建议
(一)加快立法进程,制定《电子支付法》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还不够,我国没有专门的电子支付制定法,仅有一些行业规范效力等级不高,传统支付法律体系中关于现金与票据清算的规则并不能完全适应网上支付的出现与发展;在电子资金划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的结算支付制度,没有针对电子资金划拨进行立法,这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2005年6月公布的《电子支付指引》被看做是继《电子签名法》之后,政府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而实施的又一重大措施。我们应当趁着势头加快《电子支付法》等立法进程,完善有关配套法规制度。
(二)提高危机意识,应对网络犯罪
网上支付出现后,为洗钱等新型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犯罪行为人利用各种先进的电脑技术来盗取信用卡信息、私人资料及金融财政内部资料,然后进行网上金融诈骗等犯罪。我国现行新刑法虽然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等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还不够,而随着国际网络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扩展,对突现的新型犯罪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相关立法来制裁此类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三)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
法律为保障网上支付必须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发达的商业社会对社会包括个人的信用有着很高的要求,并通过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制度来维护和保障信用制度体系。我国目前在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方面都还十分落后,甚至存在空白。应当承认我国还属于非诚信国家,信用制度还很不健全。我们应当着手网上支付信用机制的建设,建立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网络交易采用实名制,普及CA认证,及时收集和反馈用户信息并做出相应解决方案,促进用户建立网络信用。
【关键词】电子商务 第三方支付 法律规范 建议
一、第三方支付概述
从国内首度产生到现在群雄纷争,不过十年时间,第三方支付已经渗透到了日常商务活动的方方面面:企业间贸易活动、大众网络购物、订购机票,生活缴费等……作为一种新生的金融力量,第三方在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传统金融的变革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也称为第三方网上支付,是马云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首先提出来的,第三方支付通过整合多种卡基支付工具,或借助新兴的网上支付工具(虚拟货币),为买卖双方代管交易资金,转换支付指令,并提供增值服务的网络支付中介渠道。目前,中国市场上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有支付、银联支付、贝宝、快钱等。
二、第三方支付的发展
国外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发展,“一是依托个人电子商务(C to C 市场)起源、壮大、成熟;二是向外部专业化、垂直化电子商务网站(B to C 市场)深入拓展。”这个期间涌现了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如 Amazon Payments,PayDirect 等,但是最令人瞩目的还是 PayPal。在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发展史上,有两个标志性事件,一是支付宝的成立和兴起,二是支付牌照的发放。2004年,目前国内最大也是最知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成立了,它最初是阿里巴巴的关联公司,主要用以确保淘宝网上的交易安全;后来支付宝将业务范围拓展到淘宝网之外的商家。
在校园里的教学楼下,我们随处可见的自动售货机,从前只能用现金支付,而现在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逐渐可以实现支付宝的扫码支付,这也充分说明,在当代社会,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下,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将会有更大的前景,但同时也面临巨大的压力。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弊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点
打破银行间的壁垒,达成“三赢”。消费者持有任何其中一种银行卡就可以在此平台上进行交易,简化了交易过程,方便了消费者;对于商家而言,节省了运营成本;对于银行,不仅节省网关开发成本,而且增加了交易收入。
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参与交易,而是作为代收代付的中介方,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有利于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使用安全、实惠。信用卡信息只告诉支付中介即可,减少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目前大部分第三方平台的交易、提现都是免手续费的。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缺陷
结算周期长,在途资金利用效率低。由于各种原因,支付宝不提供实时结算,结算周期长。同时,由于买方在等待收货期间暂存在支付宝账户上的在途资金缺乏流动性,影响资金的周转进而影响到系统的结算效率。
资金安全问题。大量资金存放在第三方平台内,它作为一个信用中介机构,保障着我们的信用,而谁又来保证第三方平台的信用?如果出现了资金的非法使用造成损失,消费者和商家又该向谁追偿?
信用体制不完善。现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信用评价是“交易型信用评价体系模式”,即一方的信用程度取决于另一方给予的评定。这样的信用评价参考,不仅不能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反而会误导消费者,加剧信息不对称。
同业恶性竞争、盈利能力不足。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让第三方支付成为诱人的大金矿。产品的同质化导致价格战成为企业争夺商户的武器,很多公司为培养客户都提供免费服务,没有固定的利润来源,盈利能力不足。
四、对第三方支付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体系
(1)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准入条件。法律应当赋予第三方支付机构明确的法律身份和地位,将其定位为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非银行类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是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重要补充和延伸。
(2)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经营行为。要明确界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经营范围,严格界定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禁止从事与支付清算服务无关的经营活动;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费行为;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维护客户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3)市场准入监管:包括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设置最低资本金限制,加强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安全技术、建立保险与保证金等。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自我完善
(1)加强业务合作。 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与众多银行的业务合作关系。
(2)建立信用体系。 在我国信用状况及信用体系不佳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企业把信用作为其核心和生命线是明智的。通过建立多方合作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增加对网上交易的制约和约束,必将大大促进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
(3)强化本地化服务。抓住本地支付需求。如:为本地化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支付平台;本地电子政务、行政事业收费等。
(4)进一步促进支付手段多样化。在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同时,完善在线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掌上支付、虚拟支付等其他电子支付手段,形成立体化的支付体系。
(5)强化创新。实施服务的差异化和个性化,第三方支付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准确定位,形成有效的细分市场,避免蜂拥而上的同质化竞争。强调实力与品牌效应,打造核心竞争力。在产品类似、模式单一、高度同质化的支付市场,创新无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
[关键词] 移动支付 电子商务 支付安全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应用在手机终端上出现,而移动支付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业务之一。移动支付作为移动电子商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用手机购物、买彩票还是买卖证券都是建立在移动支付技术基础之上的。只有移动支付得到充分的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移动支付概述
移动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就是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移动支付业务是由移动运营商、移动应用服务提供商(MASP)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出的、构建在移动运营支撑系统上的一个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应用。
移动支付与一般的网上支付相比具有其明显的一些特点,主要包括:
移动支付不受时间、地点等因素的约束,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交易。
由于移动支付主要通过手机进行交易和支付,而手机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私密性,所以容易实现对于交易信息的私密性的保护。
与PC机相比,手机的硬件资源明显不足,这也为通过手机进行交易处理以及存储信息带来了缺陷。
由于通过移动终端进行交易,电池是其惟一的能量来源,而目前的手机电池一般仅能满足几小时的移动商务交易执行,所以,为连续的移动交易支付带来了不便。
二、移动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的分类方式有很多,但总体上可以归结为两类支付模式:近程支付和远程支付,所谓近程支付,就是基于交易现场的手机支付方式,账户信息存于手机之中,通过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在特定刷卡终端,现场校验账户信息并进行扣款支付。如通过手机刷卡的方式可以乘坐公交车、在超市商场买东西等。远程支付,类似于互联网的在线支付,指用户通过手机,基于移动通信网络,通过WWW、GPRS、WAP、STK等方式远距离完成的支付行为。如通过手机、PDA等移动终端购买彩票、买卖股票等。
三 移动支付安全技术
1. WPKI
无线公开密钥体系即WPKI,是将电子商务中的PKI引入到无线网络环境中的一套遵循已有标准的密钥及证书管理平台体系,通过无线公开密钥基础设施管理在移动网络环境中的端到端的安全交付,从而能够建立有效的、安全的无线网络环境。
WPKI是在PKI标准的基础上改进发展而来的,从而能够适应移动网络的安全性需求。它采用了优化的椭圆曲线加密算法以及精简的X.509数字证书,通过第三方可信机构即认证中心验证用户的身份,从而保证了移动网络环境中的可信传输。
2.安全认证协议
目前在移动电子商务中常用的安全认证协议主要有SSL安全套接层协议和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SSL协议保障在因特网上的数据传输安全,利用数据加密技术可确保在网络上传输的数据不被窃听、截取以及篡改。SSL协议可分为两层:SSL记录协议,它建立在可靠的传输协议之上,为高层协议提供数据封装、压缩、加密等基本功能的支持;SSL握手协议,它建立在SSL记录协议之上,用于在进行数据传输之前,对通讯双方进行身份认证、协商加密算法以及交换加密密钥等操作。
SET协议是在B2C模式的基础上,基于信用卡支付设计的,采用了公钥密码体制和X.509数字证书标准,保证了在开放的网络上使用信用卡进行在线商务交易的安全,具有保证交易的机密性、不可抵赖性、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及真实性等优点。
四、总结
随着无线网络及移动通迅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国的移动支付作为移动增值业务,获得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在移动支付的各个环节中,如何能够保证支付的安全性是应该着重考虑关心的问题,这也是移动电子商务未来发展所不可回避的重要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第三方支付 P2P网络借贷 商业银行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模式。通俗上来讲,互联网金融就是一种利用互联网技术与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模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我国金融模式产生根本的影响。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操作简单、成本低、数据完整丰富、信息对称,集中支付等优势。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第三方支付方式和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创新。第三方支付以银行网关支付平台的为基础,凭借其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开始逐渐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以及小额信贷用户等领域扩张。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
(一)支付结算业务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各家商业银行将自身支付结算业务从线下搬上互联网。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统计,2015年度我国互联网支付697.7亿笔,累计支付2042.39万亿元,同比增长44.27%。第三方支付平台,再配凭借较低甚至免费的价格,简易的操作流程以及独特的交易担保功能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大部分的支付需要,进而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第三方支付平台地迅猛发展不但付削弱了银行卡的支付功能,对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形成替代效应,而且挤压了消费者银行卡的网上交易空间。
(二)小微企业业务
小额信贷网络平台模式已经发展会成为商业银行的“天敌”,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我国主要有人人贷、拍拍贷,手机贷,陆金所、红岭创投、人人聚财、投哪儿网、有利网、宜信等小额信贷网络平台。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统计显示,截止到2015年末,我国P2P网贷平台有4948家,成交额11805.65亿元,贷款余额5582.2亿元,同比增长302.55%。P2P网贷平台的迅速发展,不但丰富了我国信贷市场中信贷产品的供应,而且凭借较低的准入门槛,无地域限制的营业模式,简化的审查手续,吸引了诸多的小微企业,迎合了广大小微企业的需求,从而迅速占据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的市场。
(三)银行服务业务的变革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迅猛发展,使银行服务体系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服务的主要营业网点的柜台转移到网络平台上,商业银行服务体系的作用也在逐渐被削弱。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统计显示,截止2015年末,我国国内银行网上支付客户11.23亿,同比增长41.61%。商业银行网上业务处理量的急速增长,不仅有效缓解了银行营业网点的压力,而且逐步实现了银行服务渠道从依赖营业网点向营业网点与电子银行网络并重转变,特别是高端客户和潜质客户都集中在网络平台。
三、我国商业银行应该采取的应对策略
比尔盖茨认为,传统的银行业是网络经济时代的“恐龙”。如果不能适应网络的要求,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网络经济时代任何金融机构都必须主动适应网络经济时代的新游戏规则,及时更新经营理念,进行业务结构重组,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创建完善的网上支付平台,探索零售业务发展道路
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互联网金融成功的经验,参照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模式全方位认识和把握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的的支付需求,完善网上银行的各项功能。现阶段,我国已经实现了银行网络的全覆盖,商业银行应在原有的网上银行业务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在安全性、信誉度、用户认可率、资金和技术实力等诸多方面的优势,积极为个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现金管理和各种安全便利的支付服务,重点发展网络规模效应和用户黏度较高的支付结算类业务,打造一站式网上银行管理新平台。
(二)高度重视客户体验,注重中小客户需求的经营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和大众性特点使得客户享受到了全新的体验,而且P2P网络借贷平台更为中小客户提供了便利,迎合了中小客户市场的需求,商业银行面临着大量的客户流失,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大力提高其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及操作流程的熟悉度,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调整业务重点。同时注重市场营销工作,充分利用社交网络,即时通讯等新兴媒体进行网络营销,与客户进行开发交互式接触,及时满足客户的要求。
(三)依托“互联网+”的发展契机,发展网络金融业务
目前,我国正不断推进“互联网+”的建设进程,商业银行服务业务的发展也需要结合“互联网+”的契机来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网络金融是我国金融业发展地必然趋势,商业银行不但要加强技术上的合作与创新,而且要加强客户信息共享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与小微企业的合作,打造小微企业线上融资平台,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建小微企业线上融资平台,扩大自己在小微信贷的市场份额。
(四)以金融创新为驱动,探索服务客户的新手段和新方式
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对于商业银行来讲,依靠传统的营业网点来提供人工或自主终端服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化银行服务体系已经成为主流,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身发展状况,扬长避短,积极探索产品差异化和服务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加强客户参与和体验,精简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执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
四、结语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节市场经济、传导宏观政策的主渠道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的冲击,传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必须主动适应网络经济时代的新游戏规则,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及时调整业务结构,不断加强金融创新,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传统商业银行应该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与网络金融共同发展,致力于我国金融业的长期发展,促进中国金融业逐步与世界接轨,从而为拉动中国经济的增长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刘亮.互联网金融现状及趋势研究[J].时代金融,2013.
第三方支付安全支付宝
我国电子商务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正处于快速上升的阶段。初期互联网将信息在其网站上仅供人们参考,逐渐到后来发展为电子商务,其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随着互联网经济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已摆脱了传统的营销模式,走向最新交易模式。
1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
2014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整体在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呈现上升趋势,总体交易规模达到23.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9%。在其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下,虽然2013-2014年增速较之前有所下滑,但年均增速仍保持在30%以上,第三方支付行业进入整体稳定增长时期,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之势逐步凸显而来。其优势主要在于:行业的不断发展、业务的不断扩大、传统行业的试水到后期的淘汰也同时为其提供了新鲜血液和强劲动力。
2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分析
2.1信用违约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参与第三方支付中的各个交易方在限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其该承担的义务的风险,包括交易双方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就是支付宝。网络交易中最重要的就是信用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首先,在途资金的增加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保障,这就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风险指数上升,其平台为买卖双方交易提供信用保障。其次,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大量的预存滞留资金,倘若这些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控制,就有可能导致资金到期赎回延期,这就给客户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也对自身的市场依赖性有所影响。
2.2支付操作风险
支付宝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偷取用户绑定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信息等隐私泄密的情况,影响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同时会导致支付宝被钓鱼使得财务极大损失;另一个风险因素则为造成风险损失的偶发事件,如消费者在交易途中自主打开钓鱼网站、填写个人隐私信息、收到诈骗短信进行操作等。这些风险因素和事项就是导致风险损失大大增加的原因。
2.3市场变化风险
第三方支付的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不稳定性造成资产价格波动从而造成的损失。市场是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而在网络交易中,该场所是虚拟的,是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的。在电子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三者各自独立。如果把第三方支付企业当成交易平台来看,那么同样存在买方和卖方市场,这里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即是买方市场,而第三方支付服务用户即是卖方市场。
2.4法律空缺风险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未给予明确的定位和经营范围。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是为交易双方进行信用担保,提供安全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充当中间商的角色,但提供的服务又与银行结算业务相似,处于网络业务经营与金融传统业务相交叉的模糊地带,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是否合法。在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而电子商务市场又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的合法性尚没有法律法规可以参照。
3第三方支付风险规避策略探讨
3.1健全内部信用体系,加强风险防范
信用体系的构建是支付宝公司的经营模式之一。一个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是需要企业花费庞大的人力财力进行建设的,同时不仅要维持自身的信用度,也要维护用户的信用度,这些也是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和维持发展的基础。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当把核心重点注重于健全信用体系,同时也要建立内部防诈骗机制,实时监控任何可疑行为。目前,相较于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支付宝的智能风险意识较为出色,可以做到全天保障用户交易安全,实时监控交易过程。
3.2完善用户认证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但目前而言,实名制还未完全普及,网络的局限性使得实名制的实现成为长期目标,这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用户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系统。支付宝在此基础上也推出了许多措施来限制未通过实名制注册用户的操作,例如无法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无法进行大规模交易,无法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等,这些举措一方面有利于保障网络安全,另一方面有利于健全网络管理机制,降低犯罪行为的成功率,提高网民网络购物安全意识。
3.3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在网络交易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资金的安全是交易进行的必要前提,而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多处于互联网之中,难以得到实体保护,所以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交易资金的安全性成为大众所关注的首要问题。加强网络安全控制,加速建设网络安全设施,完善信息保存管理系统,提高技术人员水平,进行全面扫描实施监督等都可以对网络交易安全予以保障,提高用户和企业对网络安全交易的意识。
3.4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一个具有类似金融机构业务并以IT技术作为支持的非金融机构,相关法律会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经营范围和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约束,从而完善监管体系;杜绝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逃税偷税漏税等恶劣行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予以约束;用户的财产安全和隐私安全要用法律的手段进行保护;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进行补充说明,推动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此外,可以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以及系统性的第三方支付法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更新速度加快,监管机构应建立系统性法规对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技术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监管和提供及时的法律保障。监管机构应认真履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参考文献:
[1]廖蓉蓉.支付宝快捷支付的法律风险分析[J].法制博览,2015(1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