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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措施和方法8篇

时间:2024-04-02 10:14:2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区治理措施和方法,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社区治理措施和方法

篇1

在IPM中,“综合”是采用几种治理措施共同处理一个问题的一种多学科方法。这样一种方法被认为是最环保、健全的、可行的长期战略措施。从一系列可能的治理策略中进行筛选以确保达到最佳的治理与合适地点相结合。这种治理方式越好、产生的副作用越少。因此要求有害生物治理者必须综合考虑环境、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征、生活史,生态学以及合理的治理措施及应用效果,实施方法简单可行,而且不能影响环境。另外,有害生物治理不强调依赖化学农药,而是依据一个地点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至少两种以上方法进行综合治理。

栽培措施

导入农业IPM技术措施,特别是环境卫生,可有效控制城镇有害生物种群密度。

生物防治

不需要新的或更好的生物防治技术的发现,只需要治理者积极保护和鼓励自然存在的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

选择性农药

源于植物体的一些毒素,可作为诱饵,撒施剂、叶用性喷雾剂,使用分子遗传技术将可产生的植物毒素插入到植物体内。

化学农药

选择环境友好型、窄谱型、可选择的低毒性农药,剔除原始的、高影响的,缺乏与环境兼容的化学农药。

适时靶向施药

通过对病原菌、杂草、昆虫物候模型的建立,采用合适的定时喷药计划。以小面积防治代替大面积防治,不仅能降低农药使用量,还能保护已适宜的自然控制力。

对我国UIPM事业的借鉴

篇2

一、认真分析社区安全生产形势和稳定治安状况。

结合街上级领导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针对社区辖区内的单位的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制定了各种安全措施和稳定方案,在此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展开安全生产检查。

按照街道安监办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排查范围、时间、内容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了及时掌握辖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北。

篇3

一、强化政策制度保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生事物,在我国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但在国外却早已实行。据联合国统计数字显示,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的社区矫正对象(缓刑和假释)在全部被判刑者中占有的比例已超过70%。我国引入这个概念,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那些罪刑轻微,因身体原因需要暂予监外执行或表现较好提前假释的罪犯,不在监狱服刑,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或家庭生活,放在社区进行改造,体现的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宽大和人文关怀,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蕴含人道、文明、效益理念,契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在我国做好这项工作,立足现有的法律框架,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之外,必须结合国情省情,走法制化道路。

强化政策支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健全完善坚实有力的保障体系。2003年7月,“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2003年10月,以省两办的名义转发了省司法厅《江苏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市6个县(市、区)24个乡镇(街道)开始试点。同年12月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江苏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确立了“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试点工作思路,江苏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开始试点。2005年2月,江苏再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在全国率先将社区矫正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同年3月,省两办转发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试点拉开序幕。2011年11月,江苏省综治委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提出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的工作要求。同时,以省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强化了政府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和人、财、物、场所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均将社区矫正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层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

注重建章立制。社区矫正是一种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作保证。江苏坚持学习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的社区矫正理念、方法和经验,同时,将国内监狱改造罪犯的监禁矫正经验嫁接到社区矫正实践当中,并结合社区矫正特点,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从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职能部门之间衔接、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奖惩、资金装备保障等多个层面建立了近40项工作制度,包括程序规定、执行要求、内部管理三个层面,确立了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和操作方法,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始终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社区矫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了多项工作制度,丰富、完善和发展了江苏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为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动地方立法。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快速推进,许多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和经验迫切需要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固化,而制约其发展的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手段不力、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等困难和问题,也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解决。通过努力,《江苏省2008~2012年立法规划》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列入调研项目,作为本届及下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储备。期间,省人大相关部门对开展社区矫正地方立法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列入2013年度立法计划。据此,省司法厅集中力量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送审稿),并于2013年4月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根据省相关部门和13个省辖市政府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全面审查和修改,形成了修改送审稿,经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进行审议。2014年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将江苏社区矫正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工作队伍、部门职责、社区矫正中心定位和作用、社会参与机制等内容,规范和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体现出鲜明的江苏特色。该条例是我国出台的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为江苏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社区矫正制度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把握刑罚执行规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开放性是社区矫正的一个显著特征。社区服刑人员放在开放的社区进行矫正,安全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话题,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棘手问题。抓好监管安全,将罪犯“管住”再“矫正好”,就必须切实遵循刑罚执行的客观规律,把握重点执法环节,不断探索既符合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特点又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

健全调查评估机制。从2006年起,江苏就开始探索建立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拟判处缓刑、管制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危害社会行为背景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对其是否具有再犯罪危险性、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出具评价意见,后推广到成年人。2009年开始江苏又建立起罪犯假释前环境评价制度,对所有拟假释的罪犯进行评估,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出具意见。这两项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把住了社区矫正适用的“入口关”,有效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风险。2013年,全省累计完成审前调查案件18674件,假释前环境评估6787件,法院采信率达到92%。

健全管控防范机制。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也容易成为平安建设的一块“短板”。为此,江苏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始终注重抓好社区矫正各个流程和环节的管控和防范。加强交付接收,推广“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对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衔接,减少漏管现象。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所有新进入社区矫正的罪犯进行评估,科学测评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危险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严格制度落实,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问题督查整改制度,督促一线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防范脱管失控。

健全教育矫正机制。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分类教育,根据罪犯类别的不同,分门别类地实施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教育,并适时调整改进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措施,提高教育质量。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全省材,强化罪犯在刑意识,促进罪犯加速思想改造,明确矫正方向。注重个别化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需求,实施个性化矫正措施,做到因人施教,“一把钥匙开好一把锁”,不断提高矫正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创新矫正方法载体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

社区矫正管理的对象是放在社区进行改造的罪犯,传统的监禁管理方法和模式受到挑战。要使其真正改造好、教育好,必须与时俱进,运用现代治理理念,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借助科技力量,实现科学矫正。

注重现代科技应用。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流程再造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升级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省市县乡四级工作平台,建立全省社区矫正信息汇聚、分析研判和跨部门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探索嵌入生物考勤、语音汇报、技术定位、矫务通等技术手段,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融合,构建一体化技防体系,初步形成了“相对独立、相互融合、共研共判、实时联动”的“数字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技术定位率达40%,重点人员定位率达100%,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受控”。

打造集约化平台。为更好地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江苏从2009年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建成了集“执行交付衔接、日常监督管理、法律政策教育、人际交往训练、就业培训指导、临时过渡安置”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各地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在整合资源、协调调度监督管理、落实教育帮扶措施等方面的基本平台作用,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质量。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验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2011年司法部在南京召开会议推广江苏的成功经验。

积极推行心理矫正。在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的同时,各地社区矫正机构还纷纷引入先进的矫正理念,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使教育矫正达到“矫于心、正于行”的目的。引进北京瑞格公司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工作软件,借助省厅专网将之在全省统一规范使用。在扬州大学医学院建立全省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基地,培训专门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队伍,提高社区矫正的科学化水平,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搭建专门机构队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活动,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业务要求高,任务艰巨而繁重。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和配套的专门机构和专业化的队伍来完成。

推动机构专门化。在省一级,省司法厅专门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局,负责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谋划、工作推进、业务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社区矫正处(科)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开始着手推动社区矫正管理局、执法支队(大队)的建立。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41个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和执法支队(大队),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推动队伍专业化。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和社会化特征要求社区矫正的工作队伍必须体现专群相结合。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具有政法专编身份的执法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的社会工作者以及自愿从事这项工作的社会志愿者,目前分别达到1930人、3247人和55897人,与社区服刑人员的配比分别达到1:24,1:14和1:1。

推动工作实战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社区矫正中心合署,加强资源整合,努力把社区矫正中心打造成一线实战平台。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省市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推动队伍实战演练常态化,切实提高队伍实战化水平和处突应急能力。

五、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

社区矫正是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规范引领,专群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多元参与,切实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必须秉承“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大力推进社会协同机制建设,在工作力量上建立发展社会支持体系,在工作方法上融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社会工作知识,积极营造有利于社区矫正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织密社会参与网络。依托村居、工作单位和学校,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加强与小组成员的日常联系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矫正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作用,夯实矫正执行的社区基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沟通教育工作,目前全省社区矫正志愿者已达到5.6万名。

优化社会参与方式。与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合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建立社会讲师团和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基地,提高教育矫正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共建心理矫治培训基地,培养专业心理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正,共建立教育基地1281个、社区服务基地2562个,年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8万人次。

篇4

为贯彻落实、黄小晶等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诏政办[2010]19号精神,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和社会防范火灾能力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十类”场所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诏安”、“平安南诏”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十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火灾隐患,有效改变我镇“十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全镇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炎林镇长任组长,派出所、监察、安监、南诏土地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办主任谢俊宏担任,办公室由派出所、监察、安监、工商所、卫生院、学区和各社区(村)等部门指定专人组成。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治理范围

“十类”场所:1、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出租房;2、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面积1000m2以下,不含本数,下同);3、小医院(设有病房且面积1000m2以下);4、小商场(铺)(有人住宿且面积500m2以下的商场、超市、商铺);5、小餐饮场所(面积500m2或者同时可容纳100人以下的营业性餐饮场所);6、小旅馆(客户床位50个以下或者面积500m2以下);7、小歌舞娱乐场所(面积200m2以下);8、小网吧(电脑50台以下);9、小美容洗浴场所(有人住宿且面积200m2以下);10、小生产加工企业(设有员工宿舍且面积在1000m2以下)。

主要治理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情况;室内装修材料、电气线路设备存在的隐患;消防疏散系统的设置,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亨台、窗户违章设置铁棚栏等情况;违章使用明火,非法生产、经营、存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三合一”等现象。

治理时间、步骤和方法

治理活动期间:2010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治理步骤和方法: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治理期间,各社区(村)干部及民警一同入户。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队伍(4月20日至4月25日)。各社区(村)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治理工作,认真抓好本地区治理工作的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主动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各社区(村)要按照治理工作标准,对属于本次治理范围的单位(场所)进行逐个清查,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附件1、2),按照“一个场所一份档案”的要求,建立各类场所治理档案,认真对照治理内容开展检查。在检查中,对发生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逐户核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时自行整改。4月底前,各社区(村)整治办要将本辖区内“十类”场所汇总形成治理台帐(附件3)经镇报县整治办各案。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各社区(村)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逐个复查,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整治办。要根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单位(场所)类别,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部门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对涉及多方面问题和原因、需要协调多部门的,提请镇政府组织协调;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经镇提请县政府决定关停或采取强化防范措施。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场所、逐项内容认真复查,督促整改;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场所,要依法取缔;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附件4)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各社区(村)整治办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工作统计表(附件5)报镇整治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2010年6月15日前,镇政府将对全镇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发现排查有遗漏、治理走过场的,将责成当地重新排查治理。

工作要求

篇5

【关键词】 青少年 学生 伤害 干预模式

【Abstract】 Objective To establish and implement the education-governance environment-community interaction triple viable comprehensive intervention model of unintentional injuries for reducing the injury incidence rate of adolescent, and provide related evidence and guidance for advocating scientific prevention against unintentional injuries. Methods Eighteen schools were sampled by the method layered system sampling among primary school and middle school in Liuzhou.18 schools were set to control and intervention group. A cluster sampling retrospective questionnaire study on the condition before and after intervention among 3600 students was conducted. Results The Comprehensive Intervention model has been established. After intervention The Urban intervention group incidence rate was 8.55% lower than Urban control group was 13.66%(x2=12.14,P

【Key words】 adolescent Students; Injury Intervention Model

青少年伤害被国际学术界确认为 21世纪重要的健康问题,青少年伤害日益上升趋势,并已逐步成为青少年第一、二位死因[1],我国伤害研究工作始于 80 年代[2],对儿童青少年伤害的研究起步更晚,伤害对青少年产生的影响逐渐引起国内外专家的重视。进入21世纪,我国对青少年伤害的研究也在日渐增多, 但至今尚缺乏系统、完整、有可操作性的干预模式。本研究通过教育-环境治理-社区互动三联屏障综合干预模式的建立和实施,有效降低青少年伤害发生率,为科学预防青少年伤害提供借鉴。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柳州市区重点小学、初中、高中学生1200名,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1200名,乡镇小学、初中、高中学生1200名。

1.2 方法 采取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在全国学生体质调研点校中选取样本学校,市区分小学、初中、高中3层,普通、重点两类,每层每类各选取2所学校,郊区分小学、初中、高中3层,每层各选2所学校,共选取18所样本学校,将样本学校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9所。学校确定后,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班级,在样本学校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初中初一、初二,高中高一、高二每校随机抽取3个班。班级确定后,班内全部成员作为研究对象。共抽取54个样本班级。每所学校200人,预期样本量为3600人。 基线调查共发出3600份调查表,有效问卷3261份,有效率为90.60%。干预后调查共发出3100份调查表,收回有效问卷2917份,有效应答率为94.10%。

伤害诊断标准:凡具有下列4种情况中任何1项,即可作为伤害的统计对象:①到医疗单位就诊,诊断为某一种损伤;②由自己或他人作紧急处理;③因伤请假(休学、休息)半天以上;④因伤活动受限半天以上。严重伤害诊断标准:医疗单位诊断为某一种损伤,或因损伤休息 (休工、休学、请假)1日以上。参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将伤害分为跌伤、碰伤、刀割伤、骨头卡喉、车辆伤、烧烫伤、交通伤、溺水、中毒等。

调查表的确定:参考已在全国多个城市正式使用的《中国城市青少年健康相关行为调查问卷》伤害部分设置回顾性调查表核心内容,包括伤害发生情况,伤害相关行为(包括心理和情绪因素),伤害相关影响因素:包括家庭影响因素、学校及社会影响因素等问题。

1.3 质量控制 严格对调查员进行培训,统一调查方法和指导语, 建立统一调查程序;专人负责收集、检查问卷,发现问题即通过电话回访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进行核对,并清理弃除不合格问卷;使用EpiData软件进行双录入,经逻辑效能检验 对录入结果进行校正。

1.4 统计分析 采用 EpiData录入数据, SPSS 13.0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教育-环境治理-社区互动三联屏障综合干预模式的要点:

2.1.1 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安全需求为核心。

2.1.2 以健康教育为基础:注重于行为改变的目标,结合学校课程改革,采用课程讲解、参与式教育方法、同伴教育策略结合的方法,开展伤害预防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形成“教师培训-课程设置-同伴教育-家校互动”教学链。

2.1.3 以环境治理为保障:结合学校安全治理要求,以现有政策为依据,积极开展督导活动,包括学生自身督导和行政督导,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同伴教育-社区互动-环境治理”的交互圈。

2.1.4 以社区互动为链接:注重学生的社区实践和体验,营造社区支持的氛围和条件,创建社区服务支持网络。

2.1.5 以干预方案设计为线索:通过科学设计的计划、方案贯穿综合整个模式,保证上述策略的综合性,使各种策略目标一致、内容统一、相互促进和渗透,实现无缝链接。

2.1.6 以评价贯穿干预活动始终,形成干预方案-过程评价-效果评价-需求评估-下一轮干预方案的循环,通过工作记录进行过程评价。通过伤害监测活动和实时报告系统定期评估学生安全需求和评价干预效果。

2.1.7 教育-环境治理-社区互动三联屏障综合干预模式,见图1。

图1 教育-环境治理-社区互动三联屏障综合干预模式

2.2 教育-环境治理-社区互动三联屏障综合干预模式的具体措施

2.2.1 健康教育 ①培训教师,提高其结合各自教学工作传播伤害预防知识的技能,以及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②以学校、社区有关部门互动形式增设预防伤害和伤害紧急处理健康教育课、举办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和伤害急救技能培训;③ 编印、订(购)置、发放画册、教材和影碟等传播材料,包括学生自自制传播材料。④以学生去信、家访等家校生三元互动形式开展预防伤害和伤害紧急处理家庭健康教育活动。⑤开展以“预防控制伤害,创建安全校园”为主题的征文、征画比赛。

2.2.2 环境治理 ①学校设立安全保卫教师、每班设立“小小安全保卫员”、开展“安全班级”流动红旗和“安全黄牌”活动、开展安全设施检查和评选学生“安全隐患火眼金睛”活动;②联合教育、消防、卫生监督和治安等部门建立学校安全卫生检查制度;③实施校内外安全值班和监督措施。

2.2.3 社区互动 ①建立由教育、消防、治安和医疗急救部门组成的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应急体系。②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劝阻不安全行为”、“一日小交警”等社会实践活动。③进行伤害急救模拟演习和游戏活动。

2.2.4 监测和评价 ①学校、医疗单位联合建立伤害登记、报告制度并。②完善各种活动记录表格,记录干预措施的应用情况。③分析青少年伤害发生的现状、原因、特点。④以简报、例会等形式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反馈信息,以便进一步完善干预策略框架。

2.3 干预前后伤害发生情况的比较

2.3.1 对照组和干预组伤害发生率干预前后组间比较

基线调查城市对照组伤害发生率9.73%而城市干预组为8.6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随访调查城市干预组伤害发生率为8.55%,低于城市对照组的13.66%(x2=12.14,P

表2 干预前后城市中小学生对照组与干预组严重伤害发生率组间比较

表3 干预前后乡村中小学生对照组与干预组严重伤害发生率组间比较

2.3.2 对照组和干预组严重伤害发生率干预前后组内比较

两次调查比较城市对照组严重伤害发生率由2007年的9.73%上升至2008年的13.66%(x2=7.23,P

表6 乡村中小学生对照组与干预组干预前后严重伤害发生率组内比较

3 讨论

3.1 青少年伤害干预能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率。国内外众多的研究资料表明, 针对不同的伤害特征开展科学的干预措施,伤害是可以预防的。本次研究结果显示, 通过干预, 可有效控制青少年伤害的发生。

3.2 针对不同地区青少年伤害的现状、原因、特点 ,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才能有效。在干预措施研究中,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伤害的现状、原因、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背景等实际情况, 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有效的预防伤害策略。

3.3 控制青少年伤害需要社会多部门共同参与。对青少年伤害的有效干预和控制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协作、多部门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3]。青少年伤害的发生涉及生理、心理、社会、自然环境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其预防所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需要社会多部门共同参与,单一力量难以在控制伤害发生方面取得成效。伤害干预必须突破知识、行为技能教育,引入媒体、公安、行政、社区等多领域力量,探索可持续、综合干预模式,才有助于提高青少年对伤害预防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从而有利于预防和控制青少年伤害发生。

参 考 文 献

[1]王声湧,池桂波,汪宁.伤害流行病学[J].预防医学文献信息,2002,8.

篇6

一、继续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二、继续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活动。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不断提高社区治安防范水平,整治社区及社区周边治安环境。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重点防范工作,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同时加强失足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篇7

[关键词]社区环境;污染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9-0231-01

随着我国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整体生存环境质量也随之得到有效的改善。但与此同时,社区层面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矛盾纠纷逐渐出现并显现出复杂、多样化的特点。探讨社区环境污染问题及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法,已成为社区环保的首要任务。

1 社区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1 废弃物污染

社区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推进,社区垃圾数量越来越多,废弃物种类也日趋多样化,除一般生活性垃圾外,房屋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大量产生。此外,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率不高已经成为制约社区垃圾集中有效处理和节约处理成本的重要因素。在环境卫生方面,垃圾处理不及时会导致蚊虫孽生,影响社区环境质量,在运输收集过程还会产生臭气、噪声等扰民问题。在社区污染矛盾中,由于居民垃圾处理不当影响邻里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由于垃圾的产生和每个社区居民息息相关,已成为评价社区管理水平和环境文明程度的重要因素,社区垃圾是否得到及时妥善收集、处理成为目前社区居民普遍关注的社区环境问题。

1.2 废气污染

随着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城市中餐饮、浴场、美容院、干洗店等形式的服务产业随即大量出现,伴随而来的餐饮单位油烟气、锅炉燃油废气、洗涤液气味、空调热气等一系列局部空气污染情况逐渐增多,由于此类服务业大多与社区居民住宅毗邻,因此污染矛盾也日益突出。在居民区内,居民生活垃圾倾倒不及时产生的臭气影响,住宅区内商店、居民等房屋装修期间油漆废气扰民等等一系列影响邻里生活的污染矛盾形式也不断增多。

1.3 噪声污染

城区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目前城区环境污染的主要方面。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噪声源中,商业企业固定源噪声(如排风机、空调等设备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是主要方面,噪声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由于噪声传播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具有广泛的散播性,已经成为社区污染的主要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这方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随着近年来城市改造、公共设施施工等建设施工噪声干扰附近居民生活的情况愈加突出,矛盾投诉数量激增;此外,商业活动、日常的室内外娱乐活动、房屋装修、空调使用等噪声干扰也日益成为邻里纠纷的重要引发因素。

1.4 辐射污染

随着人们环境认识的提高,对自身环境安全的意识和要求也逐渐增高,其中以往并不为人们所重视的电子辐射问题也成为目前社区居民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中无线通讯基站和电力变电站的设置成为社区居民关注的要点,虽然对无线通讯服务和电力供应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但市居民们对周边上述设备位置的设置十分敏感,纷纷采取了避而远之的态度,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

1.5 社区新建项目引发的环境问题

随着社区居民环境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公众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居民对于周边尤其是社区内部的环境问题总是予以特别的关注,新建项目选址引发的矛盾纠纷也逐渐成为城市环境问题的一种突出表现形式。除了部分确实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外,也包括一些对周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少(甚至没有影响)的项目的设立,这是由于不同层次居民对于自身居住环境的要求不甚相同,愿景与现实的差距也使这类问题成为环境矛盾的焦点。作为项目审批决策的政府部门由此被再次推向“风头浪尖”。如小区内会所、周边商家的招商引资过程,公交枢纽的设置等常会引发周边居民的反对,从而引发矛盾。除上述突出矛盾外,光污染问题,由于违章搭建、乱设摊等低端甚至违法经营活动引发的公共环境问题也日益成为影响社区环境质量的因素。

2 治理社区污染主要措施

从污染治理的方式看,以政府主导的行政治理方式是最为传统的方式,但以市民环境维权为主要目的的其他治理途径也同时并存,构成了目前社区污染治理的总体结构,概括如下。

2.1 行政治理方式

行政治理手段是政府通过各类环境法规与环境标准的制定与强制执行达到一定的环境控制目标,以达到消除污染,解决矛盾纠纷的目的,政府是实施行政治理的主体。目前各类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都为行政环境执法提供了制度标准。从整个城市区域污染的层面看,由于社区污染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对某个城区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有限,在缺乏有效激励的情况下,难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而主动采取治理行动。从这个意义而言,环境则是推动社区污染行政治理的主要动因。由于长期以来的环境保护的“政府主导型”模式,使人们在遭受环境污染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方式便是环境。

2.2 直接交涉途径

指污染受害居民直接同污染者进行交涉,要求停止污染行为和进行赔偿的单方面维权行为。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双方直接博弈的过程,博弈者的个人因素对博弈的结果有直接的影响,因而治理的效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由于污染受害居民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且受到个人知识水平、信息获取、能力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因此治理效果较为有限。

2.3 司法诉讼方式

主要指污染受害居民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污染者停止污染侵权和进行赔偿的方式。由于诉讼途径一般需要当事人较多的资金和精力投人,加之目前社^污染方面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的不尽完善,以及客观污染取证方面的困难,诉讼成本较高。同时,由于社区污染危害程度相对不大,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污染纠纷直接向法院的情况并不常见。虽然从国外的实践经验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污染矛盾是较为有效的治理途径,但在目前我国的环保法律、制度环境和市民的意识习惯下,环境诉讼难以成为社区污染纠纷治理的主流途径。

2.4 第三方调解方式

指通过第三方出面主持下,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消除污染、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目前污染纠纷调解的第三方主体主要为司法部门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调解方式多发生在居民之间的污染纠纷上,以自愿为原则,在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缺乏相应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治理效果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行政治理、直接交涉、司法诉讼、第三方调解方式构成了目前社区污染治理方式的总体框架。

3 结语

总之,解决社区环境污染问题,一方面要强化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控制生活污染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培育和壮大民间环保力量。在社会转型加速期,只有这两者双管齐下,共同发挥作用,才能逐渐缓解社区生活污染问题,并最终在社会发展中彻底解决生活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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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情境预防 社区治理 社区犯罪预防

一、情境预防概述

犯罪不可避免性和犯罪可预防性已成为当今司法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对于犯罪,预防比惩治更高明。预防犯罪的成功则意味着政府治理犯罪成本的降低,意味着平安和谐社会环境的巩固。犯罪是一种复杂的行为,只有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犯罪才得以发生。即法律、犯罪人、目标、场所。没有法律,就无所谓犯罪;没有犯罪人,就不存在实施违犯刑律行为的主体;没有犯罪目标,犯罪就失去其特定的意义;没有一定特定的时空场所,犯罪亦无从发生。所以法律、犯罪人、目标、场所可以视为犯罪的四维特征。简而言之,在犯罪构成中,目标和场所与犯罪人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针对犯罪目标与犯罪场所而展开的犯罪预防―情境预防的重要性由此可见。

情境预防的起源及历史沿革

情境预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又称情境预防,它是指对于某些高发生率的犯罪,通过直接管理、设计、调整的方式持久有机地改变环境,从而尽可能地使行为人认识到犯罪行为难度增加,被捕的可能性增大,收益减少,以此来减少犯罪。犯罪行为同其他社会行为一样,是个体人格对外在情境的一种具体反应。情境预防就是通过改造可能发生犯罪的情境,减少犯罪的机会,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

情境预防最初来源于环境预防犯罪理念。即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建筑学家和地理学家提出从城市设计、土地使用、空间分布的角度寻求影响犯罪的因素。他们认为,犯罪人根据环境机会和情境抑制因素选择犯罪的时间和地点,因此,侧重于通过环境设计和一定的监视系统来减少犯罪机会,预防犯罪的发生。

早在 19 世纪初,芝加哥大学学者克利福德・肖和美国伊利诺伊州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工作的亨利・麦凯,在芝加哥学派领军人物罗伯特・帕克和恩斯特・伯吉斯学术思想的基础上,打算从青少年犯罪的资料中发现青少年犯罪在城市空间分布中存在的规律。他们对芝加哥及其他都市进行区位研究,发现青少年犯罪集中在特定区域,离城市中心商业区越近,则青少年犯罪率越高。此理论对于后来的环境规划、设计,产生了部分影响。

1961 年美国学者简・雅各布斯出版了《美国大城市之死亡与生活》一书,对于当时都市的规划设计走向垂直化、郊区化,腐蚀社区生活的倾向加以抨击。这对于“环境设计规划预防犯罪”理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70 年奥斯卡提出“防卫空间”的概念,认为可以借助于特殊的建筑设计来降低犯罪机会,从而达到犯罪预防的效果。1971年杰佛瑞(Jeffery)撰写了《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一书,提出建筑物的安全装置、门锁、街灯及守望相助等,均能有效少犯罪。对传统刑事司法重视事后犯罪处遇的做法提出了强烈的批判,提出应当重视事前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进而提出了后来名声大噪的 CPTED(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 Design)理论。根据杰佛瑞的观点,犯罪预防应该考虑犯罪发生的环境和犯罪人之间互动的特性。因此,妥善的都市环境设计和规划,可以消弭人际之间的隔阂、隐匿,增加人际之间的互动,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1997 年罗纳德・克拉克出版《情境犯罪预防》一书,整合情境犯罪预防的政策与理论,对于情境犯罪预防模式的确立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情境预防的理论基础

1、理性选择理论。对犯罪原因的探寻理论上经历了从行为人的行为到行为人再到行为人的行为的过程。该理论认为犯罪是犯罪人经过了对犯罪行为的回报与风险、成本与收益的衡量进行的有理性的行为。因此,可以通过增加犯罪的风险与成本,减少犯罪的收益与回报来预防和控制犯罪。

2、被害人理论。二战后,犯罪学家开始研究被害人对犯罪的影响。发现各种案件的被害人都有一定的分布规律,被害人之所以被害,是由于被害人具有一定的被害性。犯罪不是由于犯罪人单方实施的行为,而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由被害人和加害人相互作用,而合成的结果。从这一方面来说,从被害人这一方减少被害的条件无疑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

3、环境犯罪学。环境犯罪学认为,犯罪必须同时具备“法律、犯罪人、目标、场所”这四个条件才能得以发生。目标、法律、场所与犯罪人具有同等的地位,因为如果没有犯罪目标,没有一定的时空场所,犯罪不可能发生。因此情境预防的重要性在针对犯罪目标和犯罪场所的预防中凸显出来。

4、日常活动理论。犯罪的发生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式和习惯也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的一些日常生活方式往往有利于犯罪的发生。例如人们缺乏防范意识,对自己的物品不加注意。邻里守望意识不强,对别人的事情不是太关心等等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以上理论可以很好地运用到我国社区对犯罪的预防控制上来。

二、情境预防在社区治理中的应用

(一)、社区犯罪预防的内涵和外延

社区犯罪的预防,就是指从社区的角度,在社区范围内进行的犯罪预防,即指在城市社区党政组织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以社区为基点,动员全体社区成员,根据犯罪行为和社会违法与不良行为的实际情况、特点和规律,采取各种手段、措施和形式,通过社区组织、社区行动、社区文化以及改变社区环境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从时间、空间和人等多维度对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预防,制止和处理相配合的犯罪预防模式。它具有如下几方面特征:

1、社区预防的主体是社区成员整体,包括社区内的各个组织和个人。犯罪威胁着每一个社区成员的利益,每个社区成员都不敢保证他不会成为犯罪的受害者。共同的受害可能性促使社区内各方面力量有可能联合起来,共同行动来预防犯罪。同时也只有在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下,才能保证消灭死角和空档,才能做好犯罪的预防。

2、社区预防是一种总体性和综合性的预防,要采取各种可能的手段、措施和形式,包括政治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道德的和社区纪律的等多种手段和治安保卫、治安联防、人民调解、社会帮教、安全文明小区的建设等形式以及邻里守望、治安巡逻、门窗加固等各种形式、手段和措施的综合运用,才能取得理想的社区犯罪预防的效果。

3、社区预防的目标就是指预防和减少本社区内可能发生违法犯罪。任何违法犯罪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都是一定环境和条件的产物。把社区小环境(相对于社会大环境)中滋生违法犯罪的条件铲除了(相对容易做到),就可以减少社区内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社区犯罪预防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预防社区内各种违法犯罪的发生。社区预防的内容从违法犯罪主体角度可分为预防本社区成员的违法犯罪和预防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本社区人员的违法犯罪既可能发生在本社区内,也可能发生在本社区外。社区犯罪的特点在预防范围上,重点控制单位,并由单位参与实施,抓住犯罪发生规律,控制社区人口结构、自然条件,针对社区环境特征,对社区经济、文化、心理等实施预防措施;在内容上改善社区状况和面貌,增加巡逻和建立治安岗亭,加固围墙,安装防盗设施,建立安全制度,建设精神文明,提高其成员预防犯罪的自觉性、警惕性、责任心,消除畏惧罪犯的心理;社区预防的目的是实现减少犯罪,形成抵御、制止犯罪的社区氛围和心理,使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消除犯罪机会;在组织实施上,社区预防有较大的可操作性,便于组织领导和布置:在效果上,由于社区成员、设施相对稳定,容易落实预防措施,所以效果很高;社区预防是社会面预防的基础,反映的是块块横向预防。

(二)、情境预防在社区治理中的具体应用措施

情境预防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有许多具体措施,1997年克拉克出版《情境犯罪预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一书,对情境犯罪预防的策略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之后克拉克更将犯罪预防策略扩充成五大类25项情境犯罪预防策略。根据笔者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有关情境预防的基本知识以及社区犯罪预防的内涵和外延之后,结合克拉克的观点详细论述情境预防措施在社区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1、提高犯罪难度。

此项情境犯罪预防策略主要是保护标的物,强化标的物本身,使标的物处在安全、受到保护的情境之下,从而提高犯罪得逞的难度,使潜在的犯罪人知难而退。此项措施是最基本的情境犯罪预防措施。

(1)目标加固。所谓目标加固,就是指设置物理性的障碍设施。

(2)通道控制。通道控制指的是通过控制措施,避免潜在的犯罪人进入对象场所,从而减少该场所犯罪发生的机率。

(3)避免潜在之犯罪。此项技术通过对环境及情境妥善的控制与管理,从而分散转移犯罪人,避免其聚合活动而引发犯罪行为。

2、提高犯罪风险。

增加犯罪风险就是通过改变具体场景,使得犯罪一旦实施,其被抓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消除潜在犯罪人的侥幸心理,以期达到较好的预防效果。增大犯罪风险在预防犯罪的措施体系中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目前被广泛采用的措施主要有:

(1)扩大监控。扩大监控是根据常规行为理论的设想,引入有能力的看护人要素,包括两种具体的途径:一是采取常规的预防措施,二是引入邻里守望计划。现代城市的发展,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单元楼居民之间的交往。

(2)自然监视。此项措施是通过修剪路边的灌木丛或者改善街边路灯的照明效果等使得犯罪行为发生时被发现的概率增大,从而增大监控的效果,达到威慑犯罪发生的目的。

(3)正式监控。在社区的街道中和院落中安装监控设备,并且要时常检查这些设备的工作,以保证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转。

3、降低犯罪回报。

潜在犯罪者在犯罪之前会对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回报进行一番衡量,该类预防措施旨在减少犯罪行为能为其带来的回报,降低对潜在犯罪人的吸引力。减轻犯罪收益的基本方法就是使犯罪的对象变得不再有价值,或将对犯罪人有价值的目标置于其控制之外。增加犯罪的难度和风险尽管使得犯罪的目标的吸引力下降,但如果犯罪的利润很高,犯罪人很可能会铤而走险。减少犯罪回报的手段有以下几种:

(1)隐藏犯罪目标。由在家里,应该减少现金的存放量,大量的现金都应该存到银行,比较安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应该隐蔽地藏起来,不能随意地放在卧室的梳妆台上,那样令犯罪分子得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2)标记财产。此项措施是指通过在财产上进行标一记,例如在名贵的手表上标识其独特的表号、在牲畜身上进行烙印等,增加其可识别性,使其在流动中很容易被发现其真正的物主,即使该物被盗或者被抢之后也难以使用或销赃。

(3)抑制获利。通过一定手段抑制犯罪人获利,使其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从而放弃犯罪。

4、减少犯罪刺激。

减少挑衅和消除借口是克拉克在情境预防研究中提出的最新理论成果,在现实中尚未得到充分的检验:

(1)减缓挫折与压力。减少挫折与压力的手段包括:增设服务窗口以减少排队、改善服务态度、增设座位、播放舒缓的音乐等。

(2)减少情绪减少情绪就是减少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所面临的诱惑。

(3)阻止不良模仿。一个小过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不能快速的加以消除,就会引发一系列的模仿行,甚至带来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为了预防犯罪就需要快速的消除轻微违法所造成的后果,以防止后来者的模仿。

5、排除犯罪借口。

行为人在行为时常常对其行为做出道德判断,如果其行为不符合通常的道德准则,就会利用当时的规则不明确或类似行为的存在作为借口,抵消内心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耻辱感,从而达到内心合理化的目的:

(1)明确规则。从规范与规则(法律)上确定犯罪收益是非法的收益。1该方法与司法预防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罪人,使其不敢犯罪;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潜在犯罪人以不清楚规则为接口做出犯罪行为。

(2)张贴告示。这里所说的张贴告示就是将有关的公共行为准则张贴于特定场合,以防止人们声称自己不知道而故意违法。例如在禁止停车场所张贴“禁止停车”告示牌,在个人所有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上贴上“私人财产”的标签,以防有人误以为是公共财物加以损害。

(3)帮助守法。给行为人提供合法的且容易实施的机会,使得行为人无法再为自己实施违法行为寻找借口。例如在公共场所提供更多的免费卫生间,会有效减少随地大小便现象;设置更多的垃圾箱,就会有效的减少随手乱扔垃圾的现象。

结语

情境预防相比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有其独特的优势。情境预防显得便捷、经济,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现实中容易大量掌握和运用。通过管理、设计可以减少犯罪的机会,压缩犯罪的空间。并且与我国要求的“必须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刑事政策相吻合。在中国目前社会治安状况严峻的情况下,加强情境预防在社区预防犯罪中的作用,其意义是重大的,对社区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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