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6 14: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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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卫生综合监管水平,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我认为,目前我市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总体状况良好。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特别是在餐饮消费环节表现的尤为突出,餐饮消费环节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
1、多数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卫生知识贫乏,很多业主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认为只要人员经体检身体健康就可以从事食品行业工作,而不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造成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操作不规范,有些人甚至不懂得为什么要消毒、如何进行消毒,不知道什么是生熟分开,为什么成品与半成品要进行隔离等等,造成人为的食品安全隐患,且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监管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有些餐馆的业主只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安全与卫生,甚至有些人非法在食品中添加违禁药品、或购买使用劣质原料,如使用泔水油、口水油加工食品等,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中小型餐馆暴露出的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小型餐馆硬件卫生设施不到位,如:操作间布局不合理;无餐具消毒设施或消毒工作流于形式;无冷藏设施或冷藏设备使用不规范;凉菜间设置不合理或无凉菜间擅自加工销售凉菜等,存在食物中毒隐患。近年来,在卫生城创建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多次小型饭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部分单位整改不到位。
4、集贸市场监管不到位,目前,集贸市场餐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无有效的体检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厨房、库房、冷藏冷冻、“三防”及消毒等设施;其次是熟肉等重点食品的制售中普遍存在露天售卖熟肉制品,无专用房间及冷藏设施,生熟不分、货款不分,交叉污染严重等,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规定,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应由市场举办者负责,而市场举办者多数只收取费用不进行管理,造成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脱节;另外一些散在的小饮食摊点、自发形成的早夜市摊点也是管理中的难点。
5、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卫生管理是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更具有隐蔽性,且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可剩之际。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我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加强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设咨询台、发放宣传单、进行产品卫生质量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消费者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打假扶优的浓厚氛围。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能够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充分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经费,配备食品安全执法必需的装备,以保证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赤壁药品稽查联动执法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我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合执法资源为思路,积极探索协同工作机制,创新稽查模式,着眼一个“联”字,实行多层面、全方位、宽领域综合联动执法,全面扩大执法效应,维护了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
一是横向联合,即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筑监管防线,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大力整顿药品市场秩序。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稽查打假行动,达到了以稽查促规范、以打假促发展的目的,我市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明显减少,投诉举报率显著下降,未发生任何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药品安全上访事件,药品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确保了医药市场的和谐稳定。
二是纵向联动,即加强市、县药品稽查部门的联合,形成稽查工作合力,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等形式,构建全员参与、全面监管、全程监控的稽查打假格局。围绕药品市场出现的热点、难点,加强与兄弟县市的区域联动,采取市县联动、县县互动的稽查模式,联动交流药械打假的最新动向和最新动态,强化取证的衔接处置,注重多种证据资源的链接和整合,充分发挥区域执法联动优势,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力度、强度和准确度。
三是同标协作,即加强与涉药涉械企业的互动,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监督管理经营行为中的作用,形成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双轮驱动”的局面。
二、当前药品稽查联动执法存在的问题
药品稽查面广、线长、量大,流动分散、任务重、困难多,虽然近年来,我市在稽查打假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践中发现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系统数据未能联网对接。目前,各省、市都有自己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和信息数据系统,但各省各市的网络模块相对独立,信息数据资源不能共享。跨省、市流通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难以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查处。
二是案件协查机制还不完善。目前在稽查打假工作中,对相关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往往靠发协查函等纸质文件来传递信息,信息共享的层次较低。由于缺乏信息联络和沟通机制,药品稽查信息互通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机制,随意性较大,造成稽查信息传递滞后而且不完整,信息共享存在一定困难。
三是稽查打假手段落后。目前,我们仍然停留在经验执法的老路上,稽查执法人员缺乏先进、科学的及时检索、快速检测等仪器和设备,制约了药品稽查打假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四是联合稽查的力度还有待加大。
三、完善药品稽查联动执法机制的建议
针对上述稽查联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推进稽查信息联网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是时展的趋势和要求,也是加强药品稽查联动功能、实现动态监管的本质需求。要按照互利互惠、信息共享的原则,探索建立跨省联网稽查打假信息平台,建立与毗邻省市药品监管机构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建立和搭建链接省际间信息共享的药品稽查网络平台,实现一次输入、全网共享、一处修改、全线更新的信息资源管理模式。在药品稽查打假动态信息采集和监控、药品信息资源整合开发与利用、综合运行分析辅助决策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全面构筑长三角药品监督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二是建立案件协查通报机制。药品稽查打假工作中,对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离不开各地药监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打破地区间监管壁垒,实行信息对接、管理同步,建立与跨省药监部门、周边地药监部门信息互通、协查通报联动机制,相互之间的信息及时反馈,与毗邻省、市之间形成稽查合力,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稽查打假一体化非常必要。要建立长三角地区药品稽查打假信息通报制度,通过互相发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更好的沟通,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交流,统一通报事项,统一通报时间,统一通报方式,明确通报单位。各地药监部门及时把查获的假劣药品信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时通报给毗邻省(市)稽查部门,共同促进药品稽查追打假效能的提升。
三是实行区域多部门协作互动。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从部门单兵作战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层面,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群防群治,提升执法效率和稽查批假力度。在区域内,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由政府牵头,逐步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广电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密切各部门间的通力协作,努力将部门行为上升到多部门行为和政府行为,将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长期化、固定化,巩固联合执法优势,提高专项治顽效能。在区域外,要建立与毗邻省市监管部门互动机制。特别是要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毗邻省市间稽查打假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坚持以人为本。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坚持监督管理和扶持发展相结合,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监管,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监管原则
正确引导。便于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坚持科学管理。逐步规范。兼顾就业,扶持发展的监管原则。
三、监管职责
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和食品摊贩治理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108号)精神。密切配合。
一)食用初级农产品加工经营活动的监管。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包装并用于销售。农牧(林业)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对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外兼营或收购各种初级食用农产品。或以来料加工形式从事食品加工活动的经营户(如以来料加工形式从事加工活动的小磨坊、小油坊及果蔬初级清洗、挑选、套网、装袋等)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并负责日常监管。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小作坊的监管。按照一定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预包装。以批发、送货为经营方式的豆制品、蛋糕、面包、麻花、食醋、酱油、淀粉及淀粉制品等生产加工小作坊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对在商场、超市、专门零售商店、售货摊点及有形市场之外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不面向最终消费者。办理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前,以质量安全承诺书代替)
三)食品流通领域小作坊和摊贩的监管。对在商场、超市、专门零售商店、售货摊点、有形市场(含城乡集贸市场)等场所内和临街店铺居民区店铺内既进行简单加工制作。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流动性较大的街头卤肉卤菜、馒头馍馍、奶茶冷饮、炒货及其他流动食品摊贩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又在本店内直接进行销售的蛋糕店、馒头店、压面铺、油坊等面向最终消费者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及不提供餐饮用具和就餐场所的卤肉加工点(店)烤鸡烤鸭店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四)食品餐饮服务相关领域的监管。对冷热饮品店、咖啡店、茶楼(馆)歌厅、网吧、洗浴中心等场所现场烹任、调制并向顾客出售食物的活动;街头有相对固定场所并提供就餐用具的酿皮摊点、麻辣粉小吃点、油炸糕摊点、临时早餐点、夜市餐饮摊点及各类烧烤摊点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向就餐者供应非自制食品(如预包装酒水、饮料等)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
五)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的监管。坚决制止影响儿童、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即学生家庭“小饭桌”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
六)清真食品安全的监管。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七)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进行综合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鼓励、动员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开展店铺经营。
八)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规范管理。指定专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制定表格。体检表留存监管部门备案。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规范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盲点和难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统一协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标本兼治,把改善市场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明确主体。改变市场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现状。
(二)改善环境。彻底整治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差的现状,杜绝乱扔乱倒垃圾,污水漫溢,清扫保洁不及时,垃圾箱(房)破损,市场内厕所设施差、异味严重等问题。
(三)规范秩序。整治市场及周边不划行归市、占道经营、摊外摊、乱停乱放、乱悬挂、乱张贴、乱涂画、违章搭建等问题。
(四)完善硬件设施。完善经营设施,疏通下水,对老旧破损设施进行全面修缮。
(五)落实消防。打通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六)诚信守法经营。强化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投诉机制,确保公正公平,不欺行霸市。
(七)强化教育。设立宣传栏,加强文明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文明创建氛围,开展评比“放心店”、“文明(示范)经营户”等活动。
(八)证照齐全。明确市场责任范围,整治市场证照不齐等问题。
三、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成立区标准化菜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商务局、文明办、城管局、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农林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局、商务局、安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道、镇及工业区分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标准化菜场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建设标准、各种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督查、奖惩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相关文件政策的起草和拟定,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材料、简报及会务的准备。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农贸市场相关会议,定期组织农贸市场检查和考核,并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街镇:按照建设标准,督促市场权属单位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组织实施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市场开办者:根据领导小组和街镇下达的整治任务,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要求,对市场及周边存在的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并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场内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鼓励其文明经营;杜绝场内占道、扩摊和流动经营行为,确保场内通道畅通、周边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陈列规范,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标准,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责任到人,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区商务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行业交流和行业检查。
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管,严防活禽经营市场发生和传播疫病;协调配合市畜牧水产局对禽畜产品进行检疫,市农委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市场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协调街镇及市场开办者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彻底整治流动摊点、车辆乱停放、市场“伸舌头”、店外店等问题。
区卫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安监局:落实市场内部及周边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工商分局:依法对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质监分局: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加强对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区消防大队: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施工企业现行成本管理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1.1.1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欠缺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了解成本管理极其重要作用,没有强烈的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意识,这就导致整个企业上下缺乏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不重视成本管理与控制的重要作用,不利于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挥优势。
1.1.2成本管理与控制系统不科学
施工企业在施工工程中具有较低的经营管理水平,成本管理部门难以进行高效、及时的交流,没有协调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材料的采购和工程预算等问题,对企业成本组织管理和降低非常不利。很多施工企业缺乏统一的成本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标准,成本管理与控制系统存在很多漏洞。
1.1.3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离不开有力的监督管理,然而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成本控制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很多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都是由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组成的,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成本控制。甚至一些管理人员存在着滥用企业财产的行为。
1.1.险评估机制和体系不完善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当前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意识,也没有将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和体系建立起来。一些施工企业不断承揽项目,在进行投标和承建之前却没有完成科学的成本预算,很容易造成累积成本、成本压力增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1.2针对成本管理方式的几点对策
1.2.1树立成本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要意识到管理与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意识地不断提高自身的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将其落到实处。施工企业要意识到要提高自身的市场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绩效,就必须不断降低施工成本,发挥成本控制管理体系的作用。
1.2.2将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建立起来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能够有效的降低和控制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避免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的浪费,对各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高。
1.2.3发挥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结合企业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以现代管理模式为依据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人员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上报和解决问题。与此同时施工企业的会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也要与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积极配合,对成本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2.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工程造价控制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对整个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市场的变化、工程的变更和材料价格的波动都会影响整个施工过程,这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2.1对项目成本预算进行编制
编制项目成本预算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要将成本明细建立起来,严格把关各项工程成本。要及时汇总成本费用的收支情况,以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对资金进行安排和调整,及时地记录所有的实际用款,并由监督部门对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进行审查。
2.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
管理人员的素质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和工程造价有着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要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团队。施工企业要选派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的人员来担任管理岗位,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施工企业要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控制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将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将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控制落到实处。
2.3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企业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不仅要做好合同签订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还要做好合同中的索赔管理,对合同中的索赔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科学的合同管理能够将有效的信息提供给工程造价控制,将施工合同管理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出来。要认真研究合同中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工程保修、奖罚条款、双方责任、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结算和付款方式、物质供应、工期等条款。
2.4减少无效消耗的人工成本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要对无效消耗的人工成本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将人力资源的无效损耗降到最低,不断堵塞管理漏洞、减少冗员,合理的调配人力资源。要降低无效的劳动和过高的物质消耗,施工企业可以将增加有效劳动和降低物耗与职工的薪资调整联系起来。
2.5把好材料关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施工材料的利用、进货和选购,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施工企业要了解和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选择信誉度高、材料质量过关、价格合适的供应商,与其进行长期合作。要详细的对比分析各种材料的成本偏差,把好材料关,对施工材料的使用进行优化。
3.结语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贸名城、旅游新城、生态绿城、宜居山城”的建设目标,深入推进“行政中心和布衣公园两个核心区,大道至工业大道和前程大道、大道至大道两条景观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个百分百”贯彻落实情况。
(二)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规划管理股
责任股室:市政管理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联合执法大队(正科级)
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和实施管理和实施管理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三)城市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市政管理股
责任股室:燃气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继续强化水质督察。对城市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项目、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运营、城镇供水和运行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四)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责任股室:建筑业管理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镇规划管理所
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的督查,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调查。
(五)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墙体保温和施工环节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六)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市政管理股、局招标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全县工程招标机构市场行为、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建设监理市场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资质、违规招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注册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规范建筑市各方主体行为。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等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安全质量隐患。
(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县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健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机制和制度。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1日-30日)
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出并印发我局的工作方案。召开稽查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整改阶段(2013年8月1日-11月15日)
局机关各股室、站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检查及自查工作,并积极做好市局检查的配合工作,及时梳理分析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成效。局有关股室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发现和纠正市场主体和行业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要对本股室、站对开展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交局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局重点稽查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局开展重点稽查执法的相关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协调专项检查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各牵头股室、站具体负责本股室站牵头工作检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专项检查由局机关各业务股室牵头,责任股室配合。
关键词:农村食品市场;市场特点;监管难点;监管对策
一、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分析
市场交易活动是在一定的交易环境中完成的,市场表现出的状况绝非一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它受到交易环境中若干因素共同作用的影响,因此要管理好市场,就必须深入分析和充分了解交易环境中的因素,对市场的管理实际上是对交易环境各因素的规范,和对交易环境的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管理。
观察市场管理活动可以发现,交织作用于市场交易环境中的因素主要是:人的因素,有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物的因素,包括卖方质量检测设备、监管方的检验和执法装备以及监管手段的技术设备;布局因素,指市场分布的状况;信息因素,指信息的广泛性和通达性;制度因素,指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监管的具体制度等。
(一)人的因素
农村食品市场是交易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监管的层面上看,作用于该市场的人的因素,由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三部分组成。
1、经营者的特点。(1)合法经营的意识不强。在农村经营食品的许多摊贩,特别是存在于农村学校和食堂以及分散于村庄里的小卖部经营者,有相当数量处于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状态。他们有的不知道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相关证照,有的知道却嫌麻烦,为省事,大多不去办理。他们不知道这属于违法经营,是要受到查处和惩罚的。正是这种认识与监管要求的差距,监管人员在深入农村监督检查,进行罚没处理时,经常遭遇暴力抗法的行为。(2)食品安全意识薄弱。这样的经营观念,很难保证食品安全,也为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埋下了隐患。(3)食品安全知识匮乏。农村食品经营者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对食品安全的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加之对自身消费食品的卫生标准就不高,他们多数对食品安全标识的标准和食品本身质量的要求基本上处于无知状态,这又怎能保证所经营食品的质量。(4)进货食品质量把关不严。尽管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有效追踪伪劣食品的源头,一些地方工商部门积极推行一种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查验对方合法证件、进货和生产手续,注意检查所售商品上的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商品标识。然而大多数的经营者或是不知如何查验,或是不愿查验,很少有始终坚持这项制度的。
2、消费者的特点。(1)对食品质量标准不高。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民收入普遍偏低,购买力有限,迫使他们不得不降低对食品的质量标准要求。因而越是贫困地区,食品安全问题越严重。(2)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农村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一样,存在着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加上农民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传统观念,更助长了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盛行,甚至形成了城市不合格下架商品流入农村,城市包围农村现象的出现。(3)维权意识不强。就维权意识而言,一是受到“避事”、息事宁人观念的影响,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多数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了事。加之农村乡情较重,碍于情面,他们也不愿意换货或退货;二是维权成本较高,也是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弱的客观原因。三是维权效果不佳,处理时间较长,甚至不了了之,也影响了农民的消费维权积极性。(4)维权能力不足。农村消费者的文化水平通常较低,对食品安全消费的知识了解不多,农村的信息相对闭塞,相当数量的农民没有食品辨别能力不能维权,缺少维权常识不会维权。
3、管理者的特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是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者。他们在农村市场监管工作中,呈现出以下特点。(1)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农村市场分布一般较为分散,监管范围较广,市场巡查所需的时间较多,受人力所限,使得监管的覆盖面和频率都受到限制,一些农村的个别的零散摊点成为监管盲区,为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2)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高。基层监管人员由于日常工作压力较大,受自身文化程度的制约,自我学习的时间和能力都十分有限,受培训体制的影响,获得培训学习的机会也相对较少,这些都阻碍了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增长,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有些跟不上变化,常常是事倍功半。
(二)物的因素
1、经营者的检测设备。农村经营者大多经营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从成本核算的角度出发,他们没有条件购置检测设备,用以检验食品的质量。日常经营的食品,基本上依靠经营者的观、摸、闻等落后方式来把关,这就使食品质量的检验缺少客观性的保证。
2、监管者的装备。(1)监管检测设备。这些年,全国工商系统积极推广先进省份已经采用的食品安全检测车和检测箱,使食品质量的监管科学化。但检测设备的配备和掌握检测设备的使用都需要一个过程,此外购置设备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力保证。目前全国能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的也只是在一些省会类的大中城市,广大的农村基本上还没有条件配备。(2)监管执法装备。农村市场分布较为分散,监督管理地域广泛,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必然出现监管缺位。近两年,河北工商系统加大基层工商的装备投入,使每一个基层工商所都配备了相应的车辆,加强了基层工商监管装备水平。(3)监管手段的技术装备。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国家对工商监管职能要求的提高,工商监管的信息化、电子化成为监管手段发展的大趋势。电子计算机配备的水平和使用电子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工商监管的工作效率和效益。
(三)布局因素
农村市场分散、不集中。大的有大型批发市场、小的有零星小卖点,形形,分布十分广泛,一些小规模的、零散的农村食品经营摊点时常脱离监管视线,成为监督管理的盲区。
(四)信息因素
农民居住较为分散,信息传播手段有限,农民主动吸收食品安全的信息能力不高,给食品安全信息的快速流动造成了障碍。因此,农村的信息不通畅,一些信息不能及时到达等现象还会在较长时间内存在。
(五)制度因素
由于制度问题较为宽泛,这里仅就监管的具体制度进行探讨。目前在农村食品监管中实行的制度主要有市场日常巡查制、多部门多层次信息联报交流制度、进货索票索证查验制度、食品监管的查验检测制度等。这些制度目前还在推广完善阶段,还缺乏用以评价检查落实的相关办法和措施,许多制度规定还没有能够很好地转化为日常的工作规范,制度中的一些内容还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给人的感觉是这些制度似乎更像为突击检查专门制定的,形成监督管理紧一阵松一阵的状况。
二、难点问题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还存诸多需要破解的难题,主要表现在:
(一)食品安全的保证与食品质量需求较低的矛盾
在调研中,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严格按照食品准入和退出管理的要求,县以下的农村食品市场(含县城)有70%-80%的商品都应退出,那么,农民买什么?
(二)食品安全保证与执法成本的矛盾
抛开财力不足,短期不可能全部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不说,即使是设备齐全,由于农村交易摊点分散,日复一日的经常性的开着车、拉着设备、带着检测箱和检测药剂,一个一个摊点进行检测的方法,执法成本怎么核算?建设经济型的政府岂不是一句空谈?
(三)食品安全保证与管理人员监管能力的矛盾
这是一个可以解决,但短期内解决难度较大,需要一个较长期过程的问题,而且这种矛盾呈动态性的长期存在,就是说今天解决了,不注意维护二者的协调发展,明天还会呈现新的不适应和矛盾。
三、对策
针对上述难点问题,工商执法监管除继续推广一些先进的经验以外,还应该重视一些长远的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研究,以适应农村食品市场管理的要求。
(一)适应农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
农村的消费水平低和消费观念落后,关键还是受经济发达程度的制约,经济收入低而图便宜,是食品质量标准不高的根本原因。假冒伪劣商品没有了购买欲望,就无处可去。那么,怎么能够让农民不去购买质次价低的伪劣食品,又能够满足农民对食品的需求,还能适应农民价格便宜的要求呢?商务部正在全国推广的农村供销社连锁经营的方式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统一供货,统一检测,保证了食品质量;通过实现现代化的物流方式,降低了价格;农民购买价格低、质量有保证的食品满足了消费需求。工商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到这一流通体系的建设中,这一体系一旦正常运行发挥成效,也将大大缓解工商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压力。
(二)适应经营者素质偏低、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实际
1、进一步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加快“一会两站”建设,实现对农村消费维权的全覆盖。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不仅可以及时处理农村群众的消费纠纷,维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可调动广大农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力量,进而弥补监管部门因力量达不到而监管不到位的工作漏洞。
2、利用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农村最常见的宣传工具就是墙报和小广播,充分发挥这两种宣传工具的作用,配以相应宣传资料,向农民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的知识,帮助农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完善食品安全警示制度,使农村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制度化。综合申诉举报、执法检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消费警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公示出来,指导消费。
(三)适应行政执法的特殊要求
工商行政监管人员担负着监督市场、保证群众安全健康消费的重要职责,而其面对的农村食品市场又是一个点多、面广、线长、市场发育参差不齐的状况,再加上人手少、设备装备水平低等问题,工商行政监管人员还应狠练内功,加强学习,丰富自身的食品监管知识,提高食品质量的辨别能力,用高素质的专业能力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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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所居住的环境要求日渐提高,由此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逐渐受到了重视,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对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建筑的安全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则能在很大程度上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促进了建筑工程的监管体系的创新和发展。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体系应通过法律和规制的建立实现。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应建立创新和发展中的质量监管体系,从而建立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督管理。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质量管理意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整体建设和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施工中容易忽视建筑工程所能实现的长远利益,从而未形成与建筑工程相应的质量控制的责任意识,不仅难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服务水平以及品牌意识的树立造成了影响。不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建设行业的整体规范发展。
2、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实际上构建了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调整平台。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那么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规范也难以与项目发展相适应。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意识的缺乏致使建筑难以达到相应的建设要求,甚至项目施工团队未按工程图纸进行施工,不按规程进行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质量。
3、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和人员的素质影响了施工建设质量以及工程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的缺失以及相应建筑市场的监管缺失致使相应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的选择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相关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不注重业务培训致使企业相应职工的素质偏低,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影响。
二、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制的创新
1、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增强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应以规范的市场管理为基础。通过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在具体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能从整体以及宏观层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对建筑工程监管体制的创新,通过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的良好结合,建立重点突出的监管体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相应的建筑工程的管理提供管理的经验。在促进建筑市场的管理过程中,还应从更广的层面上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创新秩序,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从而为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实现具体的监管规范。
2、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管提供人才支撑
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体系应从实际上依靠人才,由此,人员因素是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核心要素。企业应在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人员素质的培训和提升的管理体系。建筑工程的管理体制是监督管理中的基本因素,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对管理条例和体制的执行和协调。但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工程的管理有着很高程度的促进作用,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工程管理和创新,更能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创新管理,形成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建筑工程的法制化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涉及因素较多,各管理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由此应通过规范的质量监督的管理体系实现建筑工程的规范化发展,最有效的规范和执行方式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通过法制化的手段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发挥法制对建筑工程的监督作用。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实现统一的执法管理,构建完善而有执行力度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承包、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工程的资格审查以及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法律建立的监督管理机制,能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促进施工建设的明朗化,使相对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调整为规范而有序的规章和体制的执行和控制过程。
4、多元化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体制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以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为基础,实现政府、市场以及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监督管理三者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制。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在市场监督管理层面上应建立健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机制,推进保险业务等新行业进入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形成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较全面层次的服务体系。具体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模式,推进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层次分明的施工控制的流程,从而在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同时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的效率提高。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建立较为灵敏的预警机制,从而避免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建筑工程的结构、基础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一一排除。包括建筑工程的地基建设、交通的通道旁等建筑工程施工的难点和重点建设技术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测,明确各工程建设要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建立灵敏而有效的工程项目的预警管理机制,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了建筑施工中的技术强化,有效整合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资源,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安全性能以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控制,最大程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对相应建筑工程的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通过对相应工程的分析和归纳总结以及用户感想的反馈等收集较为全面的评价信息,组织专题分析,通过对安全事故的根源和现实案例的分析、实地考察等具体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实现对类似建设工程的资源利用以及监管模式上取得相应的经验,对重点工程建立严密的监督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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